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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研究

时间:2022-04-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本文结合区域经济金融运行实际及金融风险隐患特点,探索建立一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预警体系,以提高风险监测的时效性和科学性。(二)建立的可行性1.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能的强化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提供了保障。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研究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课题组[1]

摘要:建立科学适用的区域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预警体系,是区域金融稳定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预防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关键。为此,本文结合区域经济金融运行实际及金融风险隐患特点,探索建立一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预警体系,以提高风险监测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金融风险具有客观性、可识性和可控性的特点。以流动性风险为切入口,建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一方面可以对区域金融稳定状况做出客观的评估与预测,另一方面可以为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提供决策参考,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是一种兼具政策意义和实用价值的监测区域金融风险的方法。

一、区域金融风险机理分析

区域金融表现为一个相对完整的地理单元,金融是其内容,地域是其空间表现形式。金融风险伴随金融过程而生,并由其内在本质属性所决定。如果金融风险超过了承受能力,局部的风险就会蔓延、传播开来,形成金融危机。

区域金融风险产生的基本原因,大体有四个方面:一是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新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而旧体制的惯性因素还在一些领域发挥作用。二是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水平存在薄弱环节,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处于不健全和低效率运作状态,存在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现象。四是一些突发性因素导致区域金融业出现波动。

二、研究意义

(一)建立背景

1.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区域经济金融中的地位较为特殊。

(1)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对象通常为地方中小企业或“三农”经济,肩负着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任,从而这些金融机构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着对辖区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的金融服务质量。

(2)由于辖区内非法人金融机构多数为国有商业银行,总体上实力较为雄厚、管理水平较高,一旦出现风险苗头,通常会得到上级行的救助。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多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历史包袱较重、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机构臃肿问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对其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

2.新形势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状况复杂。

(1)部分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缺乏先进的管理模式、经营思路和经营策略。尤其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缺陷,职责不分,权力不明,对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行为也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

(2)由于各地方金融机构贷款质量相对不高,信贷资产易发生损失,部分机构可用资金偏少,备付金水平偏低,资产的变现能力不强,流动性状况成为中小金融机构的主要潜在风险。

3.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面临挑战。

(1)区域自上而下的政府部门、人民银行、监管各方等参与的金融稳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并未真正发挥作用,信息共享的内容和渠道不明确,各方职责不清,互动性不强,导致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工作难以做到及时、有效。

(2)现有的监测评估方法主要是根据工作经验和上级行下达的指标建立,其适用性、准确性和长效性并不能满足现代金融风险监测的工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央行职责的履行。

(二)建立的可行性

1.人民银行金融稳定职能的强化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提供了保障。《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职责,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是区域范围内的中央银行,维护区域性金融稳定更成为基层央行职能转换后工作的重点。因此为建立区域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

2.区域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奠定了基础。宁夏辖区自建立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充分发挥了各监管单位的优势,加强了信息的交流,形成了监管合力。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目标之一就是要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客观上也要求建立区域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

3.比较完善的风险监测指标为建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创造了条件。近年来,人民银行总行积极推进风险监测与评估系统的建设,借鉴国际先进的金融稳定评估方法,初步构建了中国金融稳定的评估框架和评估方法,同时,部分大区分行、营管部和省会中心支行也相继建立了辖区监测评估体系。

(三)应遵循的原则和目标

1.原则。

(1)准确性原则。即数据来源真是可靠、数据处理准确无误,保证评估结论符合实际。

(2)灵敏性原则。所选取的指标应该有显著性,指标的变动都能够直接反映出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变化状况。

(3)可操作性原则。一是资料容易收集,力争数据能通过相关部门查询到。二是指标的可度量性,即对定性指标保证可信度,定量指标可以赋值或计算得出。

2.目标。

(1)及时提示风险状况,为上级行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监测预警体系可以按机构类型分别对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进行整体性的风险监测分析,也可以按某个分类指标(流动性、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等)及某个地区进行监测分析,为全面分析和比较各类风险状况及其变动情况提供了有效平台,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2)及时跟踪监测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效应,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宏观调控工作。监测预警体系有助于连续跟踪监测机构对各项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有效反馈政策信息,并可以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指导意见,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3)督促法人金融机构不断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提高抗风险能力。监测预警体系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连续动态掌握机构风险状况,并对监管部门的监测也起到互补作用,这样可以及时督促各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化解风险。

(4)积累原始数据,为体系的进一步充实完善奠定基础。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要不断积累原始数据,为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修改、充实和完善提供依据,也为体系的模型化、科学化做好数据准备。

三、整体框架

(一)总体构成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主要以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为主,选取指标由六类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构成。

表1 流动性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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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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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临界值

临界值的确定是保障监测预警体系有效性的重要环节。一是参照目前国际公认和国内推行的标准,如《巴赛尔协议》和银监会出台的一些办法,对一些指标设定临界值区间;二是参照国内有关研究成果;三是根据近年来辖区金融机构各指标的时间序列,运用趋势分析等方法进行确定。

(三)划分指标权重

由于选取的指标对风险的影响程度不同,要对指标权重进行划分。一是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填写调查问卷。二是由金融稳定人员对问卷结果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指标权重的基本雏形。但是,权重的划分并非一成不变,要不断进行验证和修订。

表2 流动性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权重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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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流动性比率、备付金比率、流动性缺口比率和拆入资金逾期比例,当这四个指标中的任何一项超过风险确认值,则从定量评估角度可以认定该金融机构已处于风险状态,不再需要与其他指标进行权重分配下的综合评估监测,因此把这类指标划分为直接衡量指标。如果直接衡量指标没有达到风险值区域,那么则需要进一步判断金融机构其他综合指标是否存在风险。

表3 流动性直接衡量指标风险区间

(四)对指标统一量纲

各指标均具有不同的量纲,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为此必须将各指标统一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所谓无量纲化,就是把不同计量单位的指标数值改造成可以直接汇总的同度量化指标。

我们采用隶属函数对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从指标的特性分析,将指标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促进类指标,该类指标值取值越高流动性越充足,包括6项具体指标:不良贷款降幅、流动性比率、备付金比率、流动性缺口比率、存款增长率、资本充足率。二是制约类指标,该类指标的取值超过一定限度会降低流动性,包括8项具体指标:不良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存款占比、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比、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欠息比率、存贷款比率、拆入资金比例、拆出资金比例、拆出资金逾期比例。三是居中类指标,这类指标既具有促进类指标的特征同时也具有制约类指标的特征,当其位于一定区间时显现促进类指标的特征,当其超过某一指标值时又会具有制约类指标的特征。目前本指标体系仅具有前两种特性。根据这三类不同性质的指标,采取三种不同的隶属函数将其归一化,具体包括三个公式:

(1)促进类指标的归一化:

其中,Fi为i指标归一化后的数据,xi为各指标实际值,Mi为标准指标值,Mi n(xi)为一定时期内金融机构同类指标中的最小值。

(2)制约类指标的归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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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Fi为i指标归一化后的数据,xi为各指标实际值,Mi为标准指标值,Max(xi)为一定时期内金融机构同类指标中的最大值。

(3)居中类指标的归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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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居中型指标,存在两个标准指标值Mi和Mi',且Min(xi)<Mi<Mi'<Max(xi)。其中,Fi为i指标归一化后的数据,xi为各指标实际值,Mi为最低标准指标值,Mi'为最高标准指标值,Max(xi)为一定时期内金融机构同类指标中的最大值。

(五)确定综合衡量指标标准

1.“实际指标值”是根据金融机构实际状况确定的。

2.“标准指标值”确定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银监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简称“1104”工程中的确认值。由于宁夏法人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所以主要依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估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的标准确定,最终确定12项指标的标准值。二是依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认的有2项指标,即拆入资金比例和拆出资金比例。三是根据理论推断的指标有1项,即拆入资金逾期比例(属于直接衡量指标,不需要综合评价)。

3.对最大值和最小值的确定。根据工作经验及其他省份的研究成果,并参考全区金融机构近年来流动性监测评估表中的实际值,排除在流动性风险状态下的数值后,选取其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比如调查发现在各金融机构3个季度的所有指标中,不良贷款超过30%时,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紧张,因此不良贷款比例的最大值定为30%。同时,这个最大最小值也是根据金融形势变化和财务指标而需要适时调整的。

表4 促进类指标最小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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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制约类指标最大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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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计算综合衡量指标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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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Ii为流动性综合衡量指标指数,Wi为各指标的权重,Fi为各指标经隶属函数计算后的无量纲数值。该公式的含义是流动性综合衡量指标指数为14项监测指标的无量纲化数值与权重乘积后的和。流动性综合衡量指标风险指数满分为100,指数越高,表明金融机构流动性越充足;指数越低,表明金融机构流动性越紧张。

表6 流动性综合衡量指标风险预警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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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判断流动性风险状况

把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分为四个等级:A级、B级、C级、D级,分别用绿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表示,当金融机构流动性综合衡量指标达到相应等级分数时,系统以相应颜色显示该指标,表示该时点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状况。

表7 xx市农村信用联社流动性监测评估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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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分析

为验证该指标体系的实用性、可行性,选取宁夏辖区xx市农村信用联社作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

根据该农村信用联社2008年1-4季度及2008年1-2季度相关数据,得出各季度指标值如下表所示:

(一)流动性直接衡量指标的风险评估

上表显示该农村信用社各季度直接衡量指标数值如下:

表8 直接衡量指标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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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流动性直接衡量指标风险区间,2009年1季度流动性缺口比率小于风险认定值,可以直接判断该社2009年1季度存在流动性风险,不需要进行综合衡量指标数值计算;其他季度各直接指标位于安全级区间,需要进一步计算其综合衡量指标数值,判断其流动性状况。

(二)流动性综合衡量指标风险评估

1.指标的无量纲化。

(1)促进类指标的归一化计算结果

表9 促进类指标的归一化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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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约类指标的归一化计算结果

表10 制约类指标的归一化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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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综合衡量指标指数。

代入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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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得出,08年1季度指标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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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判断流动性风险状况。

根据2008年1季度指标指数为98.4及流动性综合衡量指标风险预警区间,可以判断该季度位于A级,流动性充足。同理可以判断其他季度的指标指数和风险状况。

五、结论

以上就是我们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评估方法的设计构思,但仅是进行的定量分析,在日常监测过程中还应把定性分析结合进来,这就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金融机构市场信息反馈机制。由于对金融机构流动性的衡量没有统一的标准,仅通过此体系对金融机构可量化的财务指标进行评估不足以完全准确地衡量其流动性风险。所以还要建立对金融机构的市场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金融机构的公众信心、向央行借款频率、票据的贴现或转贴现比率等情况,以进行更准确地评估。

二是对指标要做进一步的结构性剖析。系统指标的选取主要结合准确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只能反映出以流动性风险为主的轮廓。而在实际监测中,还应对每一项指标做具体或重点分析,比如金融机构的存款结构、贷款结构、备付金结构、股本金结构等内容。

三是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对直接衡量指标、综合衡量指标进入风险区的,监测评估人员要及时预警并采取必要措施;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及时报送报表资料,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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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易传和、褚彩云:《区域金融稳定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济南金融》,2005年第11期。

[12]欧阳禹、申焕章、黎和贵:《区域金融稳定问题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5年4月。

【注释】

[1]课题主持人:麦遵伍
课题组成员:董根祥 马 芬 赵 滨 周 豹 行 颖(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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