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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流动性危机预警系统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伴随于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资金管理过程中,为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性质和规模做出准确预测,切实将流动性危机防范于萌芽状态,需要建立预警系统。流动性危机预警系统运行的最终目的是提供线索,排除警情,使流动性风险减至最低程度。预测危机警情的指标体系包括:流动比率、存贷款比率、法定准备金比率、拆入资金比例和拆出资金比例。为更直观反映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水平,并分别以不同信号灯标志。

五、构建流动性危机预警系统

(一)流动性危机预警系统的指标与模型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伴随于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资金管理过程中,为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性质和规模做出准确预测,切实将流动性危机防范于萌芽状态,需要建立预警系统。流动性危机预警系统运行的最终目的是提供线索,排除警情,使流动性风险减至最低程度。因此,探索警源是预警系统的重要程序。从历史经验看,警源主要有总体资产负债战略的失误、局部或临时性的资产负债结构失调、资产质量的大面积下降、存款增长乏力、外部经营环境恶化等。

要总括揭示和反映流动性风险程度状况,还应做两件事:一是合理设置各项指标的比较标准。预测危机警情的指标体系包括:流动比率、存贷款比率、法定准备金比率、拆入资金比例和拆出资金比例。通过对指标的预测,可以大体评估未来经营时期流动性风险的具体状况,确定危机警情。二是将各项指标与比较标准进行对比,并将对比结果进行综合。在此基础上,运用综合指数构建流动性风险评判模型,即

p=1-1/y

y=f1x1/x11+f2x2/x22+f3x3/x33+f4x4/x44+f5(1-x5)/x55

上式中,p表示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综合指数;变量x1,x2,x3,…,x5分别表示流动比率、存贷款比率、法定准备金比率、拆入资金比例、拆出资金比例的实际值;x11,x22,x33,…,x55分别表示流动比率、存贷款比率、法定准备金比率、拆入资金比例和拆出资金比例的控制标准值。这些指标的控制标准值,应当根据各金融机构的市场特点和结构的差别确定。f1,f2,f3,…,f5分别表示流动比率、存贷款比率、法定准备金比率、拆入资金比例和拆出资金比例的权重系数,且Σfi=1。为防止个别指标特好而冲淡其他指标之不良性,导致评判结果的不合理性,特别约定0≤xi/xij≤1。金融机构流动性指标权重,应当凸现流动比率、存贷款比率、法定准备金比率、拆入资金比例和拆出资金比例。流动性风险综合指数p的数值越大,表明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也越大;流动性风险综合指数p的数值越小,则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也将越小些。

以上述流动性风险综合指数为依据,建立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程度识别系统。根据流动性风险指数大小,可将流动性风险分为五个等级:确定低风险区(0≤p<0.1)、较低风险区(0.1≤p<0.3)、中等风险区(0.3≤p<0.5)、较高风险区(0.5≤p<0.7)、高风险区(p≥0.7)。为更直观反映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水平,并分别以不同信号灯标志。各信号灯区间的划分标准,双绿灯表示流动性风险程度很低;绿灯表示流动性风险程度较低;黄灯表示流动性风险程度中等,应该引起注意;红灯表示流动性风险程度较高,应该引起高度注意;双红灯表示流动性风险程度很高,属于最高级警报,必须引起特别重视。

在流动性分析和评判的基础上建立流动性风险的预警系统。在日常业务管理中运用单项指标差异和综合指数评判分析准确地监测流动性风险,一旦发现风险达到警戒线(黄灯、红灯、双红灯)就及时发出预警,从而把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轨道,逐步形成新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和流动性安全保障机制。

(二)我国银行流动性取值范围

由于我国银行目前是把存放款期限而不是到期期限作为长短期的分类标准。所以,依据该分类所计算出来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及流动比率难以真实反映银行的总体流动性状况,因此,按此口径计算的流动性比率不应纳入银行流动性评估指标体系。根据上面的分析,我国银行流动性评估指标体系及建议取值范围为:

表6—12 中国银行业流动性评估指标体系及建议取值范围

img70

续表

img71

资料来源:大鹏证券公开网站。

也就是说,当有关流动性的评估指标达到上述取值范围时,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达到比较好的均衡。低于或高于上述取值范围所导致的后果是:银行或因流动性储备过多影响其盈利性,或因盈利资产过多、流动性储备过少使银行承担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最终影响其中长期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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