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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股价指数

时间:2022-02-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系列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系列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上证指数系列,主要包括上证综合指数、上证180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和分类指数。随着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渐重要,上证指数也将逐步成为观察中国经济运行的“晴雨表”。这一发展是股价指数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系列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系列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上证指数系列,主要包括上证综合指数、上证180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和分类指数。其中最早编制的是上证综合指数。这一指数系列的建立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而逐步形成的,指数种类在不断地扩充,原有指数也在不断完善。为了保证指数编制的科学性和指数运作的规范性,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了指数专家委员会,就指数编制方法、样本股选择等提供咨询意见。

上证指数系列从总体上和各个不同侧面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品种价格的变动情况,可以反映不同行业的景气状况及其价格整体变动状况,从而给投资者提供不同的投资组合分析参照系。随着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渐重要,上证指数也将逐步成为观察中国经济运行的“晴雨表”。

表6.1 上证指数系列

1.上证综合指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简称上证综合指数,该指数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发布,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日(基日为100点),以现有所有上市的股票(包括A股和B股)为样本,以报告期股票发行量为权数进行编制。其计算公式为:

具体计算方法是,以基期和计算日的全部股票的收盘价(如当日未成交,则延用上一日收盘价)分别乘以发行股数,但如遇上市股票增资扩股或新增(删除)时,则需进行修正。其计算公式调整为:

上证综合指数在编制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作为编制对象。这种做法有其优点,即能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某一时点股票价格的全面变动情况,能广泛地考虑行业分布,兼顾公司的不同规模和实力,因而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采用全部股票作为采样股的客观原因是由于当时上海证券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上市股票只有8只,无法采用样本股来编制指数。然而,将全部股票计入指数内,又产生如下两个缺陷:一是敏感性较差,即不能敏感地反映主要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对市场大势的影响;二是只要有新股上市,就得计入指数中,使得指数内部结构变动频繁,影响了指数内部结构的稳定性和指数前后的可比性。

第二,以发行量作为权数。采用发行量作为权数编制股价指数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这主要是因为国外的股票发行量一般都可上市流通。但我国股票发行量中的国家股和法人股约占总股本的70%左右,且不能上市流通。将如此巨大份额的不能上市流通的股本列入权数范围内,所编制的指数只能反映潜在的流通市场,而不能反映现实市场股价的综合变动情况。

第三,指数基期定为100点。这也是国际惯例之一,比较容易被人接受和理解。

与上证综合指数相关的一组指数叫上证分类指数,上证分类指数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A股指数和B股指数,对上交所上市的A股和B股分别计算,以反映A股和B股的股价整体变动状况,指数的基日分别为1990年12月19日和1992年2月21日,基日均为100点,自1992年2月21日起正式发布;另一类是行业分类指数,对在上交所上市的股票按工业、商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和综合等5大类分别计算,以反映不同行业的景气状况及股票股价变动情况。上证分类指数的基日为1993年4月30日,基期指数定为1 358.78点(按1993年4月30日上证综合指数收盘数确定),以相应类别的全部上市股票发行股数为权数分别计算,行业分类指数自1993年6月1日起正式发布。

2.新上证综指

新上证综指当前由沪市所有G股组成;此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在方案实施后的第二个交易日纳入指数;指数以总股本加权计算;新上证综指于2006年1月4日发布。新上证综指简称为新综指,指数代码为000017。

(1)基日、基期与基点。

新上证综指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样本股票的总市值为基期,基点为1 000点。

(2)样本选取。

样本选取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沪市上市公司股票。

(3)指数计算。

新上证综指采用派许加权方法,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总市值=∑(市价×发行股数)。

(4)指数的修正。

①修正公式。

新上证综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成分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分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分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修正前的市值+新增(减)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②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新样本股入选: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在实施后第二个交易日纳入指数。

新上市:凡有成分股新上市,上市后第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

除息:凡有成分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除权:凡有成分股送股或配股,在成分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收盘价修正指数。

停牌:当某一成分股处于停牌期间,取其正常的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

摘牌:凡有成分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股本变动:凡有成分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在成分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停市:指数样本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指数样本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3.上证成分股指数

目前上证成分股指数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1996年6月至2002年6月的上证30指数阶段、2002年6月以后在上证30指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上证180指数阶段和上证50指数阶段。这一发展是股价指数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1)上证30指数。

上海证券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规模迅速扩大。由于市场规模、结构的巨大变化,仅用上证综合指数已不能满足投资多侧面、多角度审视上市公司及其市场表现的需要。为了弥补上证综合指数的不足,1996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进行“上证30指数”的编制。上证30指数的出台,在当时恰为投资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可以说上证30指数的诞生顺应了市场发展的需要,是上海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上证30指数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股票中选取最具市场代表性的30种样本股票为计算对象,并以这30家流通股数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取1996年1月至3月的平均流通市值为指数的基期,指数以“点”为单位,基期指数定为1000点。该指数于1996年7月1日起正式发布。2002年7月1日被上证180指数替代而终止发布。

上证30指数的编制方法有以下特点:

第一,以流通量作为权数。应该看到,用发行量作为权数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因为国外证券市场的发行量与流通相差不大。考虑到我国有国家股和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而上证30指数又是描述流通市场的股价指数,因此选择流通量作为权数可以更真实、贴切地反映市场动态演变。

第二,以1996年第一季度为编制基期。它不是用某一日作为基期,而是用某一时间段作为基期,这与标准普尔指数选用基期的方法相类似。这种基期选择的最大特点是可避免因某一交易日整体股价水平偏高或偏低而造成对日后股价指数走势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指数基点定为1000点。将指数的基点定为100点或1000点都是国际惯例,两者各有特点。上证30指数将基点定为1000点是基于如下考虑:一是当股价波动比较小时,即当指数全天波动不到一个指数点时,用较小的“千分点”作为计量单位,可以更灵敏和直观地反映股价走势;二是在未来可能出现的期货交易中,减少指数计量单位相当于减少期货指数交易中平仓与交割的清算单位,因此将基点定为1000点,便于指数期货的运作和结算;三是国外有许多国家或地区将指数的基点定为1000点,如香港联交所普通股指数、加拿大多伦多300综合股价指数等。

第四,样本容量定为30。以固定的样本容量来编制指数,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它体现了指数内部结构稳定性和指数前后可比性的客观要求。上证30指数之所以选30家样本股,是基于如下的考虑:一是从统计的角度来看,样本容量大于或等于30,一般可认为是大样本,借此对某一群体的推断较具有代表性。二是以固定的样本容量来编制指数是很常见的,以美国、英国、日本和中国香港等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数来看,截至1994年底,这些国家和地区编制指数的样本股数占全部股票数的比例在0.31%至12.16%之间,上海证券交易所1994年上市股票数为204家,若取30家则占其14.38%,高于上限12.61%,但考虑到上海股票市场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不断有新股上市,所以样本容量放宽到30家是可行的。三是国际上大多数指数采用的样本数是5的倍数,这是基于简单和计算方便来考虑的。例如,道·琼斯公司编制的工业股价平均数取30种股票,公用事业平均数取15种股票,标准普尔指数取500种股票及100种股票等。这些股价指数所代表的市价总值占总市价总值的比重在15%~80%之间。上证30指数的样本股为30,也是5的倍数,30家样本股占A股总流通量市值的36%。从上证30指数的编制和发布看是基本正常的。四是鉴于当时上海股市的规模,选取太大的样本容量会使指数对市场代表性股票的意义淡化,其特点不能被充分反映。

(2)上证180指数。

然而,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高速扩容,以及与国外成熟证券市场的区别,借鉴国际经验的上证30指数由于样本容量偏小、成分股未及时更新等原因,也逐渐失去了市场代表性。

为推动长远的证券市场基础建设和规范化进程,2002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原上证30指数进行了调整并更名为上证成分指数(简称上证180指数)。上证成分指数的编制方案,是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借鉴国际经验,在原上证30指数编制方案的基础上做进一步完善后形成的,目的在于通过科学客观的方法挑选出最具代表性的样本股票,建立一个反映上海证券市场的概貌和运行状况,能够作为投资评价尺度及金融衍生产品基础的基准指数。

上证180指数是在所有A股股票中抽取最具市场代表性的180种样本股票,以成分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2002年7月1日正式发布。作为上证30指数的延续,基点为2002年6月28日上证30指数的收盘指数3299.05点。其计算公式为:

当样本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样本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股价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维护指数的连续性。

上证180指数的编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上证180指数是上证30指数的延伸,在指数编制中有很多方面继承了上证30指数的特点。

第二,以调整股本作为权数。由于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结构的特殊性,以及未来可能的结构变动,上证180指数采用调整股本为权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分股股本进行调整。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分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表6.2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表6.2 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股本分级靠档表

第三,以摩根斯坦利和标准普尔公司联合发布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为基础,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实际特点进行调整,将上市公司分为10大行业:能源、材料、工业、可选消费、主要消费、健康护理、金融、信息技术、通讯服务和公用。行业划分标准原则如下:①如果公司某项主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50%以上,则该公司归属该项业务对应的行业;②如果公司没有一项主营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0%以上,但某项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③如果公司没有一项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占到30%以上,则由专家组进一步研究和分析确定行业归属。

第四,上证180成分股的选择方法更加贴近实际。首先确定样本空间,上证180成分股的样本空间为:剔除部分不符合条件股票后的所有上海A股股票。这些不符合条件的股票主要包括:上市时间不足一个季度的股票;暂停上市的股票;经营状况异常或最近财务报告严重亏损的股票;股价波动较大、市场表现明显受到操纵的股票和其他经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应该剔除的股票。然后,在确定样本空间的基础上,上证180指数根据以下四个步骤进行选样:

①上证180的选样以行业内的代表性、规模、流动性为标准,根据总市值、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和换手率对股票进行综合排名。具体方法是:根据过去一年的日均数据,先对各指标分别排名,然后将各指标的排名结果相加,所得和的排名作为股票的综合排名。

②按照各行业的流通市值比例分配样本只数。具体方法是:

③按照行业的样本分配只数,在行业内选取综合排名靠前的股票。

④对各行业选取的样本做进一步调整,使成分股总数为180家。

上证180指数依据样本稳定性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每半年调整一次成分股,每次调整比例一般不超过10%。特殊情况时也可能对样本进行临时调整。

(3)上证50指数。

上证50指数的样本股由上证180指数样本股中规模(流通市值)大、流动性(成交金额)好的最具代表性的50只股票组成,指数综合反映了上海证券市场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龙头企业的整体状况。上证50指数自2004年1月2日起正式发布,其目标是建立一个成交活跃、规模较大,主要作为衍生金融工具基础的投资指数。

上证50指数的计算方法和修正方法以及成分股的调整方法和时间均与上证180指数完全一致。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40名之前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①样本选取。

样本空间:上证180指数样本股。

样本数量:50只股票。

选样标准:规模、流动性。

选样方法:根据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对股票进行综合排名,取排名前50位的股票组成样本,但市场表现异常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不宜作为样本的股票除外。

②指数计算。

上证50指数采用派许加权方法,按照样本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调整市值=∑(市价×调整股数)。

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分股股本进行调整。上证50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表6.3 上证50指数成分股股本分级靠档表

③指数的修正。

上证50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分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分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分股的调整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其中,修正后的调整市值=修正前的调整市值+新增(减)调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需要修正的情况有:

除息:凡有成分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除权:凡有成分股送股或配股,在成分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调整市值。

修正后调整市值=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调整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停牌:当某一成分股停牌,取其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直至复牌。

摘牌:凡有成分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股本变动:凡有成分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配股上市、内部职工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分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停市:部分样本股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全部样本股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④成分股调整。

上证50指数依据样本稳定性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每半年调整一次成分股,调整时间与上证180指数一致。特殊情况时也可能对样本进行临时调整。

每次调整的比例一般情况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40名之前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4)上证红利指数。

上证红利指数挑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50只股票作为样本,以反映上海证券市场高红利股票的整体状况和走势。该指数2005年1月4日发布。上证红利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推出上证180、上证50等指数后的又一次指数创新,是满足市场需求、服务投资者的重要举措。上证红利指数是一个重要的特色指数,它不仅进一步完善了上证指数体系和指数结构,丰富指数品种,也为指数产品开发和金融工具创新创造了条件。

(5)上证180金融股指数。

上证180金融股指数从上证180指数中挑选银行、保险、证券和信托等行业的股票组成样本股,以反映上海证券市场的金融股走势,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标的指数。

图6.1 上海180金融股指数历史走势

(6)上证公司治理指数。

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是以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的股票作为样本股编制而成的指数。推出公司治理指数的目的是鼓励和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为综合反映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的走势,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08年第一个交易日正式发布上证公司治理指数,该指数以上证公司治理板块中的所有股票作为样本股,基日为2007年6月29日,基点为1000点。

4.上证行业分类指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按其所属行业分成五大类别:工业类、商业类、房地产业类、公用事业类、综合类,行业分类指数的样本股是该行业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反映了不同行业的景气状况及其股价整体变动状况,自1993年5月3日起正式发布。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

表6.4 深证指数系列

续 表

1.深证综合指数

深证综合指数是以发行量作为权数来计算的,以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为采样股。它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00。当有新股上市时,在其上市后第二天纳入采样股计算,若某一采样股暂停买卖时,将其剔除于指数的计算之外。若其在交易时间内突然停牌,则取其最后成交价格按盘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市后,再进行必要的调整,将其剔除。其计算公式为:

若采样股的股本结构或股票名单有所变动,则变动之日为新基日,以新基数计算,同时用“连锁”方法将计算所得的指数溯源于原有基日,以维持指数的连续性。

每日连锁方法的环比公式为:

其中,今日现时总市值=各采样股的市价×已发行股数。

上日收市总市值是根据上日采样股的股本或采样股变动而做调整后的总市值,也就是理论意义下做调整后的总市值。

由此可见,该指数是通过将变动部分与原有的指数相乘加以调整和计算的。

深证综合指数的主要特点为:

第一,以上市的全部股票为指数股纳入指数计算范围,其计算范围的确立主要基于:①由于当时深圳股市处于刚起步阶段,上市股票仅5种,无法也不需要同国际上其他股票市场发达的国家一样,采用样本股编制股价指数。②将所有上市股票都纳入指数计算范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某一时点股票价格变动的情况。

然而,包含所有上市股票编制的深证综合指数也有不足之处:①若遇新股上市,则在第二天,指数公式都要变更一次。如深圳股市在1991年至1994年四年时间里,由5只股票增至142只,深圳综合指数公式已变更了137次。指数编制方法的变更,使每只股票对指数的影响不断降低,指数内部结构变动频繁,影响其前后的可比性。此外,新股上市由于上市价格不稳定,获利套现较多,开高走低,还会拖累指数下跌,引起指数较大的波动。②按照指数编制的原理,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综合股价指数,是反映各种股票价格综合平均变动的综合指标,若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越多,由于综合平均的作用,则反映每日股价波动的敏感性就越差。而若在指数中包含了各种劣等股,那么,该指数就不能敏感反映主要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变动对市场大势的影响。

第二,采用发行量为权数,则有其不适国情之处,国外一般发行股都可上市流通,而我国发行的股票中,国家股、法人股占有很大比例,约占总股本的70%~80%,而这部分股票又不进入市场流通。将比例如此高的不参与流通的股本划入权数范围,就不能如实反映市场交易中股价的真实变动。

和上证指数系列一样,与深证综合指数相关的也有一组分类指数,同样包括两类:一类是A股指数和B股指数,其基日分别为1991年4月3日和1992年2月28日,基日均为100点,分别于1992年10月4日和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另一类是行业分类指数,与上证分类指数相比,深证行业分类指数的行业分类更细,包括农林牧渔、采掘、制造(又分为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木材家具、造纸印刷、石化塑胶、电子、金属非金属、机械设备、医药生物9大类)、水电煤气、建筑、运输仓储、信息技术、批发零售、金融保险、房地产、社会服务、传播文化、综合共13个门类,分类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点,从2001年7月2日起开始发布。

2.深证成分股指数

(1)深证成分指数。

深证成分指数是从上市公司中挑选出来的以40家上市公司为编制对象的指数,综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价走势。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基日指数定为1000。该指数于1995年1月23日正式发布。

深证成分指数编制的主要特点为:

第一,新股上市不用调整。深证成分股是按一定原则挑选出来的,一旦成分股确定,则在新股上市时不影响其指数的编制,保持了指数内部结构的稳定性,使指数前后可比性增强。同时,由于剔除了新股上市价格的影响,使编制的指数较为平稳。

第二,以流通量为权数。成分股指数是以能够上市流通的股本数作为权数来编制的。在我国目前存在大量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的情况下,以流通量作权数是可行的。这样就能较真实地反映流通市场中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可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信息。

第三,成分股可重新选择与更换。只有股本达到一定规模且业绩达到一定标准或排序较前的股票才能进入成分股。为了保证成分股的代表性,应对其及时更换,这有利于上市公司之间的竞争和优胜劣汰,可起到活跃市场的作用。

第四,基日指数定为1000点。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在股价波动较小时,即指数全天上下波动不足一个指数点时,用较小的“千分点”作为计量单位,可较直观地反映股价走势。

第五,按行业分编指数。成分股指数可按行业编制分类指数,分别计算工业、商业、金融、地产、公用事业和综合企业股价指数。其中,工业类指数包括18种股票,商业类、金融指数分别有3种股票,地产类指数有5种股票,公用事业类有4种股票,综合企业类指数有7种股票。成分股分类指数的编制,有利于投资者细察国家投资导向变化,投资者通过参照分类指数的走势,决定投资领域。

第六,成分股中个别股票的权重过大。如深发展在成分股中的比重达到1/4左右,该股票的波动对成分股指数的走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从客观上有利于机构大户操纵指数,即通过对该股票的炒作拉高或压低指数,从而造成股价走势的失真。

(2)深证100指数。

深证100指数选取在深交所上市的100只A股作为成分股,以成分股的可流通股数为权数。该指数以200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基日指数定为1000点。深证100指数的编制借鉴了国际惯例,吸取了深证成分指数的编制经验,成分股的选样方法为:首先,确定入围上市公司,再从入围公司中确定入选的成分股。确定入围公司的标准包括上市时间、市场规模、流动性三方面的要求:①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日期,一般应当在3个月以上;②有一定的上市规模,将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占市场比重(3个月平均数)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并累加,入围公司居于90%之列;③有一定的市场流动性,将上市公司的成交金额占市场比重(3个月平均数)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并累加,入围公司居于90%之列。

根据以上标准确定入围公司后,再结合以下各项因素确定入选的成分股样本:①公司的流通市值及成交额;②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及其成长性;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考察过去3年);④公司两年内的规范运作情况。对以上各项因素赋予科学的权重,进行量化,就选择出了各行业的成分股样本。

深证100指数有效解决了个别成分股比重过大的问题,深发展在成分股中的比重已经降到9%左右,成分股指数能够更客观全面地反映深市股价变动的情况。

(三)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数。

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它的推出,丰富了市场现有的指数体系,增加了一项用于观察市场走势的指标,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也进一步为指数投资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1.指数编制目标

沪深300指数的编制目标是反映中国证券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概貌和运行状况,并能够作为投资业绩的评价标准,为指数化投资及指数衍生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条件。

2.指数名称

沪深300指数(SHANGHAI SHENZHEN 300 INDEX),简称沪深300(SHSESZSE300)。

3.指数代码

上海行情使用代码为000300,深圳行情使用代码为399300。

4.指数基日和基点

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

5.指数选样

(1)指数成分股的数量:300只。

(2)指数成分股的选样方法:

①选样空间。

上市交易时间超过一个季度(流通市值排名前30位除外);

非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股票价格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剔除其他经专家认定不能进入指数的股票。

②选样标准。

选取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作为样本股。

③选样方法。

先计算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1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总市值、日均流通市值、日均流通股份数、日均成交金额和日均成交股份数五个指标,再将上述指标的比重按2∶2∶2∶1∶1进行加权平均,然后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在前300的股票。

6.指数计算

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表6.5 沪深300指数成分股股本分级靠档表

【例6-1】 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7.成分股的定期调整

(1)指数成分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

(2)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24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3)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该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四)其他股价指数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除了证券交易所编制发布的股价指数外,一些券商和研究机构也推出了各种各样的股价指数,如中信指数体系、中国银河指数体系、国泰君安指数等。与交易所指数相比,这些股价指数更具灵活性。

中信指数体系主要包括主指数、风格指数系列、特征指数系列和行业指数系列。其中主指数,即中信指数主要反映中国股票市场中每个行业最大和最具有流动性的A股股票的价格走势,这些股票占整个A股市场的流通市值的60%。以各行业内年平均流通市值和总市值从大到小综合排序后,选取流通市值占该行业前60%的若干家股票为样本股,并按流通股本加权,是中信指数体系中的主指数。风格指数系列借鉴了国际实践经验,以市值规模将沪深两市股票划分出大、中、小盘,形成三个规模风格指数;再依净市值比(净资产除以总市值)在各规模类中将股票分为价值型或成长型,形成六种价值成长风格指数。特征指数系列旨在反映某些独特板块的走势,包括中信科技指数、中信亏损股指数、中信新股指数。行业指数系列是根据国内上市公司的行业状况,参考国内外的行业分类标准,在制定了投资型的行业分类标准基础上编制的,以反映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走势。

中国银河指数体系包括综合、地区及行业指数三大类。综合类指数包括了银河500指数、银河大盘100指数、银河小盘100指数,另外还有银河B股100指数、银河基金指数,共计5只。

国泰君安指数以沪深两地全部上市公司的股价变动为考察对象,以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数为权数,采用派许加权法进行计算,并用连锁方法进行连续编制。基准日定为1997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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