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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一五”宁夏植物保护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2-11-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十五”期间宁夏植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存在农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呈加重趋势等问题。“十五”期间,宁夏植物保护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全区植保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也为“十一五”植保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十五”期间,宁夏农技总站积极配合自治区农牧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药市场检查20多次,各地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也不定期对辖区内农药市场进行检查。

· “十五”期间宁夏植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存在农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程度呈加重趋势等问题。因此,“十一五”期间我区植保工作发展方向是实现农业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基本思路是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加强植保体系建设,狠抓农业有害生物监测和综合治理,强化植物检疫和农药管理执法,大力推广有害生物安全控制技术,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宁夏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对“十一五”宁夏植物保护工作的思考

李 欣 王 琦 杨明进

杨宁权 张增福 蒋旭东

“十五”期间,宁夏植物保护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全区植保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也为“十一五”植保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十一五”我区植保工作要以增加农民收入和确保农业“三个安全”为目标,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紧紧围绕《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既要控制农业有害生物危害,又要逐步向公共植保、绿色植保方向进一步迈进,继续推进宁夏植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与壮大。

一、“十五”期间成效

(一)植保经费投入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

从2001年以来,自治区财政每年投入植保防灾减灾经费200万~300万元,为各农作物病虫区域测报站配备植保专用电脑、虫情测报灯、数码相机、病虫调查统计器等,改善测报手段;为各市、县(市、区)配备背负式机动喷雾器2000多台,大型车载式机动喷雾器近300台,改善防治手段。2003年以来,国家“植保工程”项目先后建成了自治区和中卫市植物检疫实验室,建设了西吉县、彭阳县2个小麦条锈病菌源地综合治理试验站,中宁县、原州区2个农业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区域站。2005年,又批准了永宁县、平罗县、吴忠市3个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区域站建设项目,使我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检测水平、防治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测报工作有新突破,预报水平明显提高

1.测报“四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在信息传递网络化上,宁夏各区域测报站均通过互联网传递病虫信息,一些重大病虫信息通过宁夏农技推广网直接进行网上填报。在预报结果可视化上,自治区农技总站在宁夏电视台定期播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节目,部分县通过与当地电视台合作开展电视预报。在观测调查标准化上,先后制定了20多个农作物主要病虫害测报调查技术规范;在测报工作法制化上,“宁夏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2005年通过了自治区政府法制局的初审。

2.测报范围明显扩大。我区农作物病虫测报站由“九五”期间的9个达到了目前的15个,测报对象由“九五”期间的14个增加到目前的27个,基本覆盖了我区粮食及瓜菜作物上的主要病虫害。由于病虫害监测预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长期预报准确率稳定在85%以上,中短期预报保持在95%以上,预报准确率较“九五”提高了2~4个百分点,有力地指导了我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三)推广新型植保药械,开展统防统治,应急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先后推广了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30多种,推广了频振式杀虫灯、机动喷雾喷粉机、烟雾机、卫士牌手动喷雾器等多种先进防治器械。各市、县(市、区)均成立了植保机防大队,对农作物重大病虫开展统防统治,从2001年起全区每年统防示范面积达7万hm2以上,有效带动了防治工作。“十五”期间全区共防治农作物病虫草鼠害893.61万hm2(次),挽回农作物产量损失334.54万t,比“九五”期间增加108.8万t。

(四)大力推广无害化防治技术,无公害蔬菜生产成效显著

2001年以来,我区蔬菜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全区蔬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总产量逐年提高,特别是无公害蔬菜生产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2001年我区蔬菜种植面积4.36万hm2,无公害蔬菜生产面积1900 hm2,占蔬菜种植面积4.4%。2005年我区蔬菜种植面积6.97万hm2,无公害蔬菜生产面积达到1.85万hm2,占蔬菜种植面积26.6%,经认定的无公害蔬菜产地已达79个,认证无公害产品148个。

(五)制度化管理,植物检疫工作又上新台阶

“十五”期间,我区植物检疫工作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契机,先后制定出台了《宁夏农作物种子标签检疫证明编号管理暂行规定》等十余项部门管理制度。签发植物检疫证书2.5万余份,实施种苗产地检疫4.87万hm2,产地检疫率达90%以上。调运检疫种子达2.3万kg,苗木22万多株,农产品1.2万kg,检疫批次和数量逐年提高,检疫面不断扩大。查处检疫违章案例120余起,处理罚金额21万多元。完成了我区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共调查有害生物171种,新发生有害生物4种,基本摸清了我区危险性有害生物的分布和发生情况,并建立了农业有害生物数据库。

(六)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加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十五”期间,宁夏农技总站积极配合自治区农牧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药市场检查20多次,各地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也不定期对辖区内农药市场进行检查。据统计,共检查农药品种800多个,没收假冒伪劣、禁用、过期等违法农药超过10 t,市场销售农药产品合格率达70%,较“九五”提高15个百分点。通过农药市场监管,规范了经营秩序,净化了农药市场,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七)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区农技总站组织各级植保人员120多人次参加了全国农技中心、部农药检定管理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在区内通过以会代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培训17场次,培训植保人员500多人次。各地开展技术培训800多场次,培训农民12万多人次,培训农药经销人员1000多人次。通过培训,植保人员专业素质、农民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农资经销单位守法经营意识均有明显提高。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

(一)我国植保工作面临的有利形势

21世纪前20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一阶段,我区经济也将会迅速发展,农业生产也将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这将为我区植保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当前我区植保工作面临着较多有利形势:一是植物保护国际公约的签订,国家有关植保和农药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的颁布,为植保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如《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宁夏农药管理办法》等。二是2006年农业部召开的全国植保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植保工作迫切需要大发展,实现新突破,要牢固树立“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理念,加快构建新型植保体系,为今后植保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三是全国植物保护工程的启动,为植保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柱。四是当前生物科学、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植保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证。如生物农药、天敌、性诱剂等生物技术及“3S”系统、可视化预报等信息技术在植保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五是我区植保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如近年来,国家及自治区财政每年投入植保防灾减灾经费数百万元,电视、报刊广泛报道植保信息等。六是我区农业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如枸杞马铃薯、瓜菜等主导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为植保工作拓展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我区植保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区植保工作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一是植保体系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植保工作的要求。如业务经费不足,各级植保专业人员少,市、县级植保人员职责不清,部分植保人员素质不高等。二是农作物生物灾害形势严峻。如小麦条锈病、玉米叶螨等重大病虫害连年发生,水稻稻瘟病、小麦吸浆虫、麦田雀麦、马铃薯疫病、二十八星瓢虫、西瓜枯萎病等病虫草害发生危害呈加重趋势,特别是马铃薯、压砂瓜由于面积大、轮作倒茬难、连年种植等原因,导致马铃薯晚疫病、西瓜枯萎病等病害逐年加重,严重威胁着这两大主导产业的发展和生存。三是植保社会化服务工作还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虽然各市、县农技中心都成立植保机防队,中宁等部分市(县)民营植保专业化组织发展较快,但总体来讲,多元化专业防治组织特别是民营防治组织还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面对重大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往往还是造成一定的损失。四是安全用药,依法经营意识淡薄。农民总体安全用药意识还不高,社会对植物检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违法经营假冒伪劣甚至禁用农药情况仍然存在。

三、“十一五”发展战略

(一)发展思路

农业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是可持续农业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没有可持续植保,就很难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实现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是“十一五”期间植保工作的发展方向,即植保工作从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步入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的新阶段。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的基本目标是将主要农作物的综合损失降低到经济允许水平之下,保证农业安全生产。广泛利用多种非化学防治的控制手段,最大限度减少毒性农药的使用,保证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根据目前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今后我区植保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为总目标,以适应农业经济国际化和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基础,以保证农业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加强植保体系建设,狠抓农业有害生物监测和综合治理,强化植物检疫和农药管理执法,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加速植保科技转化,大力推广有害生物安全控制技术,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开创我区植保工作新局面。

重点实施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工作范围上,在确保粮食作物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由重点抓粮食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逐步向抓瓜菜果及名特优新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方面调整;二是工作方向上,改变过去单方面追求防治效果的传统观念,树立可持续发展思想,增强环保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植保措施对农产品质量和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防治技术上,围绕农民增收任务,由抽象的、单一的技术逐步向物化的、综合的技术方向转移,以最小的成本,最大限度地控制病虫害发生为害,实现节本增效。

(二)主要措施

1.加强体系建设,适应新形势需要。健全的植保体系是开展工作的组织保障,是发挥服务功能的基础。只有明确各级植保、植检及农药管理机构,不断补充专业技术强的人员,才能壮大队伍,确保其独立、充分地履行职能。主要做法:一是设立专门的植保植检机构,在省、市、县三级有植保植检站,在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明显的地区建立跨区域的植保植检站,在乡镇有专职植保人员;二是设立省级农药管理机构,市、县也明确承担农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及人员;三是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在隶属关系上以县级业务部门直管为主,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综合设置,加挂植保站牌子。

改革用人机制,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和全员聘用制。凡从事公益性植保科技服务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执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既要注重相应的学历、职称,更要注意实际操作能力,并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考试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从事公益性植保技术服务的国家植保技术推广人员,须从获取执业资格证书的植保人员中聘用。聘用期一般为三年,聘期内为国家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享受相应待遇。

明确公益性职能。明确农作物重大病虫测报与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控,农药监管、农药质量与残留监测,农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的公益性职能,保证各级植保、植检与农药管理机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不断增加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改善服务手段,逐步开展植保公共信息服务,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农民培训教育等公益性服务职能。

加强条件手段建设。多方面、多渠道地争取项目、争取投入,加强植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植保现代化水平。抓住国家正在规划实施植保工程项目的大好机遇,努力争取各种项目,切实做好项目带动的文章。加强区域性病虫测报站的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重大病虫监测预警的网络化、规范化和多媒体化。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根据生产及技术的发展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加强对植保、植检及农药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是加强市、县级植保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省级植保、植检及农药管理部门根据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市、县级植保人员加强技术方面或法律法规的培训。县级植保部门加强对乡镇植保人员的技术培训。通过培训,建立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植保人员业务能力。

2.健全重大病虫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监测水平。健全重大病虫监测预警体系,是有效控制农业有害生物危害的前提。主要做法:一是依托自治区植保植检部门,建成集重大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指导防治于一体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中心,通过病虫害监控测报网站中心服务器,与各县(市、区)实行网络连接,快速传送、分析监控信息,准确、及时作出并发布病虫发生信息,指导及时开展防控工作。二是根据我区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和区域性特点,在每个县均建立农作物病虫区域测报站,科学设立3~5个重大病虫监测点,配套完善仪器设备,提高监测预报手段。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可视化建设,在全区各市、县都开展电视预报工作,使疫情监测信息、重大病虫害测报结果及防治方法等信息通过电视直接传递给农民群众。

3.构建全新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重大病虫应急防治能力。植保社会化服务是一项社会效益型公益性事业,必须依靠各级政府支持、农业部门扶持和引导,才能提高植保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主要做法:一是建立重大病虫监控应急防治体系。在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危害严重的市、县,蔬菜、瓜果、制种等优势农产品规模化生产特点突出、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市、县,须加大投入力度,组建若干个重大病虫应急防治队,针对重大病虫害开展统防统治。二是建立植保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乡镇为单位,把农药经营者或种植大户或一般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形成植保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药连锁经营、统防统治、自主经营、自我服务、自负盈亏。为植保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科技、资金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服务,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建立灵活多样的运行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由产中技术服务为主转向产前、产中、产后相结合的系列服务,由单一的技术服务转向组织技术培训、病虫预报、技术咨询、统防统治等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4.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用药和守法经营意识。积极联合农业科研院所、农药生产企业、农资经销单位,举办农业科技集市、科技培训班、农技110科技咨询、印发技术资料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用药技术培训。大力建设粮食、蔬菜、瓜果等无害化防治示范园区,积极示范、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做到植保科技到户、安全用药技术到人,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

将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和种苗、农药等农资营销单位守法经营意识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农业部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班,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积极组织举办法制培训班,对农资营销单位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媒体,进行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通过宣传、培训,不仅提高农资营销单位守法经营意识,也在全社会形成强化植物检疫、加强农药管理的共识。

5.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形成最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植保工作上,争取出台《宁夏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管理办法》,将我区农作物病虫测报工作的体系建设、职能范围、职能的公益性、经费、管理责任追究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使测报工作有法可依。在植检工作上,争取出台《宁夏植物检疫管理办法》,明确植物检疫执法主体,理顺管理体制,解决植物检疫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的问题。在农药管理工作上,依据《行政许可法》,同时针对目前我区农药管理面临的理顺体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加强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修订《宁夏农药管理办法》,重点对明确农药管理机构和职能,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严格监督处罚规定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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