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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处理

时间:2022-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发包人应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工程师的处理报告,再根据工程项目的目标、投资控制、竣工验收要求,以及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地方提出反索赔方面的考虑,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师的处理报告。需要注意的是承包人投标报价是合理的,能反映实际情况,同时还必须出具详实的证据,证明其索赔金额的合理性。

二、工程索赔处理

(一)《示范文本》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

当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第三方原因,给承包人造成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延误工期或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不可抗力延误的工期,均可索赔。我国《示范文本》有关规定中对索赔的程序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人责任导致的项目拖期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工程师,要求对此事项索赔;同时仍须遵照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如逾期申报,则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人应积极准备索赔的证据和资料,以及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延长工期天数,并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天内报出。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在28天内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并应及时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接到承包人的索赔信件后,工程师应该立即研究承包人的索赔资料,在不确认责任属于谁的情况下,应根据自己的同期记录资料客观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依据有关合同条款,研究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证据。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交补充资料,包括索赔的更详细说明材料或索赔费用计算的依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5)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协商。双方各自依据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友好协商,若能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较容易解决。如果双方对该事件的责任、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分歧较大,谈判达不成共识的话,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6)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发包人应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工程师的处理报告,再根据工程项目的目标、投资控制、竣工验收要求,以及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地方提出反索赔方面的考虑,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师的处理报告。

(7)承包人同意最终的索赔决定,这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若承包人不接受工程师的单方面决定或业主删减的索赔金额或工期延长天数,就会导致合同纠纷。通过谈判和协商调解双方能达成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纠纷的理想方式。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谅解就只能诉诸仲裁或者诉讼。

上述这些规定可用图7-1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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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 工程索赔程序

(二)索赔的计算

1.索赔费用的计算

(1)索赔费用的组成。索赔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价的组成部分相似。按照我国现行规定,按照定额计价模式,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价一般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模式,单位工程合同价一般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2)索赔费用计算方法。常用的索赔费用计算方法有分项法、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等。

①分项法。按照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得到总索赔费用值。这种方法的索赔费用主要包括该项工程实施中所发生的额外人工费用、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间接费和利润等。索赔的依据是承包人为某项索赔事件所支付的实际开支,所以施工过程中对第一手资料的收集整理就显得非常重要。计算时注意不要遗漏费用项目。

②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是指当发生多起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出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得出索赔值。具体计算公式为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资报价估算总费用

此方法适用于施工中受到严重干扰,使多个索赔事件混杂在一起,导致难以准确地进行分项记录和收集资料,也不容易分项计算出具体的损失费用的索赔。需要注意的是承包人投标报价是合理的,能反映实际情况,同时还必须出具详实的证据,证明其索赔金额的合理性。

③修正总费用法。这种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确定和不合理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使其更加合理。修正时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能相当准确地反映出实际增加的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总费用

2.工期索赔的计算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法和比例分析法两种。

(1)网络图分析法。利用施工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索赔事件对其关键线路的影响。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2)比例分析法。在实际工程中,干扰事件常常仅影响某些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它们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较简单的比例分析法。计算的公式为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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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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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索赔报告的内容

索赔报告是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的书面文件,是承包人对索赔事件的处理结果,也是业主审议承包人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它的具体内容,将随着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索赔报告应充满说服力、合情合理、有理有据,逻辑性强,能说服工程师、业主、调解人、仲裁人,同时又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书面文件。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总论部分

主要包括:序言,索赔事件概述,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

总论部分应该是叙述客观事实,合理引用合同规定,说明要求赔偿金额及工期。所以首先应言简意赅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时间与过程;施工单位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施工单位的具体索赔要求。最后,附上索赔报告编写组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名单,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及施工经验,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需要注意的是对索赔事件的叙述必须清楚、明确,责任分析应准确,不可用含混的字眼。

2.根据部分

这部分主要是说明承包人具有的索赔权利,索赔理由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施工单位可以直接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索赔理由因各个索赔事件的特点而有所不同。通常是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或合同变更和补充协议条文,使业主和工程师能历史地、全面地、逻辑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的合理合法性。一般地说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经过;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时间、地点、人员;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等。

3.索赔计算

承包人的索赔要求都会表现为一定的具体索赔款额,计算时,施工单位必须阐明索赔款的要求总额;各项索赔款的计算过程,如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利润损失;阐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同时施工单位还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至于计算时采用哪一种计价方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等因素来选择。其次,还应注意每项开支款的合理性和相应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

索赔计算的目的,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到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的工间。如果说索赔理由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索赔计算就是要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补偿。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所以计算要合理、准确,切忌采用笼统的计价方法和不实的开支款额。

4.证据部分

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详细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能成功的。应注意引用确凿的证据和有效力的证据。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有关的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署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工程师签证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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