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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理赔的程序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索赔与理赔的程序索赔与理赔,必须依一定程序进行。除前已述及的出险通知程序外,一般说来,保险索赔与理赔,还必须经过以下程序:(一)立案检验立案检验,这一程序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立案和检验。在我国,没有采用“近因”这一概念,而以“导致损失的重要原因”作为判断责任的依据。赔偿范围也是责任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凡不属赔付范围的,都予以剔除。

三、索赔与理赔的程序

索赔与理赔,必须依一定程序进行。除前已述及的出险通知程序外,一般说来,保险索赔与理赔,还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立案检验

立案检验,这一程序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立案和检验。

1.立案。保险公司在收到出险通知后,无论应否赔付,都应编号立案。立案时,应将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码、出险日期、出险原因、出险地点、损失约数等详细记录下来,并请被保险人填报出险通知书(一式两份)。根据被保险人报送的出险通知书,抄录有关保险单副本和批单一份,以便查勘前能先了解承保财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检验。检验主要是出险后保险人对保险单证核查和现场查勘。对出险案件,首先应查明的是,索赔人是否有保单;如未保险或保单已期满失效,就不必查勘。其次是核查其他单证,如损失证明、所有权证明、账册、商业单据、运输单证等,从而了解:A.发生的保险事故,是否在承保范围内?B.保险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保单规定的地点?C.要求赔偿的人,是否有权提出此项要求?经查,如果发现发生的保险事故不在承保范围之内,或出险地点并非保单规定的地点,或发现要求赔偿者根本无权提出此项要求时,保险人就应中止其理赔工作。

在审核各种单证的基础上,保险人应进行现场查勘。现场查勘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查勘出险的地点;查勘出险的时间;查勘出险的原因,从中了解出险地点受损财产是否保险财产,出险的时间是否在保险有效期间以内,损失原因是否在原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从而作出是否进行责任审核程序的决定。

(二)责任审核

所谓责任审核,是指根据现场查勘的各项记录及理赔单证,审核保险责任和赔偿范围。这是处理理赔案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要认真思考、全面分析,避免片面性。

要确定是否保险人承保的责任,关键是要弄清楚造成损失的原因。造成财产损失的危险事故即原因,往往不止一个。如果原则上确定在多个原因中只要有一个原因是保险人承保的范围,保险人就应赔偿,这样分析致损原因就比较简单了,然而按这一原则办理,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过大。在这个问题上,国外保险法多采取“近因”原则。在我国,没有采用“近因”这一概念,而以“导致损失的重要原因”作为判断责任的依据。就是说,在多因一果的情况下,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看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原因,是否属于保险人承保的保险事故,即损失与所承保的危险是否有因果关系。如有因果关系,保险人就负有赔偿的义务,否则,不能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也是责任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赔偿范围的审核,有些问题应予以注意:(1)要注意受损财产按什么价格报损,是否合理。(2)要注意赔付的范围是否符合条款的规定。凡不属赔付范围的,都予以剔除。(3)要注意施救整理费用包括什么项目,是否合理,是否必要。

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拒赔案件,一定要慎重研究,要有充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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