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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及索赔报告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能成功的。

以承包人向发包人工程索赔为例。

1.索赔的处理程序

(1)索赔的提出。

1)承包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发包人对索赔的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做出答复,则视为对承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办理。

(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的内容,随索赔事件性质不同而不同。一般来说,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总论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

文中首先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在总论部分最后,附上索赔报告编写组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名单,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及施工经验,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论部分的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2)根据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根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并参照有关法律规定。该部分中承包人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

根据部分的篇幅可能很大,其具体内容随各个索赔事件的情况而不同。一般地说,根据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件的发生情况;已递交索赔意向书的情况;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索赔要求的合同根据:所附的证据资料。

在写法结构上,按照索赔事件发生、发展、处理和最终解决的过程编写,并明确全文引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使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能及时地、全面地了解索赔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认识该项索赔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计算部分。该部分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如果说根据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计算部分的任务就是决定应得到多少索赔款额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

在款额计算部分,承包人必须阐明下列问题:索赔款的要求总额;各项索赔款的计算,如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损失利润;指明各项开支的计算依据及证据资料,承包人应注意采用合适的计价方法。至于采用何种计价法,应根据索赔事件的特点及自己所掌握的证据资料等因素来确定。其次,应注意每项开支款的合理性,并指出相应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切忌采用笼统的计价方法和不实的开支款额。

(4)证据部分。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索赔是不能成功的。在引用证据时,要注意该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为此,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证明或确认件。例如,对一个重要的电话内容,仅附上自己的记录本是不够的,最好附上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话记录或附上发给对方要求确认该电话记录的函件,即使对方未给复函,也可说明责任在对方,因为对方未复函确认或修改,按惯例应理解为已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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