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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消防宣传教育比较

时间:2022-10-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各地方消防协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自均为财团法人。对消防团的业务指导,由当地消防局负责;对其日常的管理和协调,则由日本消防协会和当地消防协会共同承担。现在日本消防正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人们对消防团的认识,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和女性加入到消防团。82%的地级以上城市已建立消防志愿者组织并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节 中日消防宣传教育比较

一、中日消防志愿者工作比较

在日本,消防团是由自愿者组成的消防队伍和日本民间消防专职机构,消防团员日常都有自己的工作,根据《地方公务员法》的规定,被任命为消防团员以后就成为特别职的地方公务员(地方公务员分为特别职和一般职,日本自卫队员也属于特别职),消防团员平时要接受消防训练,一旦发生火灾或地震等灾害时,通过电话、手机等通信方式自动聚集或被召集起来参加灭火、救援等消防活动。日本对消防团的工作内容、组织形式、任务权限、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已相当完备。我国消防志愿者是通过志愿服务来服务社会的,也就是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赢利、无偿、非职业化消防援助的行为,我国的消防志愿者日常主要向社会提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等方面的服务,中国消防志愿者服务具有与公众密切相关、人人可为等特点。由此可见,中日消防志愿者在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方面的职能基本是一致的,但日本在志愿活动的法律规定等方面的经验,可为我国发展自愿消防组织提供参考。

在日本,消防协会作为全国消防团的管理、指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各地消防团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团员技战术培训、消防团干部研修、表彰优秀消防团员、妇女消防团和儿童消防团的组织及管理、发行消防图书、组织消防团员海外考察、消防团员的灾害保险、指导地方消防协会建设、管理日本消防会馆等。各地方消防协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自均为财团法人。地方的消防协会会长一般由当地有影响的议员、财团老板担任。对消防团的业务指导,由当地消防局负责;对其日常的管理和协调,则由日本消防协会和当地消防协会共同承担。在日本,市、町、村的消防经费的来源包括:一般财源(来源于地方税金,占总支出的89.6%)、地方债(发行消防防灾设施建设事业债券,占总支出的6.9%)和国库补助金(占总支出的1.2%)。而我国消防志愿者的管理者是各地区消防志愿者行动领导机构,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公安、共青团、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团体的作为成员单位组成领导机构组成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运转不畅,办事机构不健全或缺乏经常性的指导和管理,造成部分地区消防志愿者组织在动员部署、招募注册、专业培训、队伍管理、项目规划、经费筹措、表彰奖励、权益保障等环节上,相关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或者落实不到位。尤其是在经费保障中存在很大困难,主要是由于志愿者经费尚未纳入消防业务和消防志愿组织的经费预算,政府投入力度不大,社会资源争取不够,消防志愿者组织在活动经费的筹措上办法不多,渠道不宽,影响了消防志愿服务的开展和队伍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中日消防志愿者在工作机制、保障措施方面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近年来,随着日本常备消防力量的发展、就业结构和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消防团员数量的减少是其消防团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现在日本消防正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人们对消防团的认识,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和女性加入到消防团。同时加强消防团的器材配备,改善团员的待遇,引入团员自用车损害赔偿金制度和消防团员资格制度等来进一步发展消防团事业。相比较而言,我国消防志愿者工作自2008年《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下发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公安、共青团、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团体积极响应,在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地级以上行政区域共成立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541个,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31783个,注册消防志愿者1708610人,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90 447次,为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82%的地级以上城市已建立消防志愿者组织并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但由于我国消防志愿者工作起步较晚,在消防服务的深度与广度、工作机制建设、志愿者消防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总之,“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以来,广大消防志愿者以其特有的热情、自信和专业素养,在消防宣传中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为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中日消防培训工作的社会化比较

火灾预防宣传工作不仅要依靠消防机构,更重要的是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在日本,对一些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关键性岗位执业人员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如单位(防火对象物)防火管理者、防火对象物点检资格者、消防设备士、消防设备点检资格者、危险品管理从业者(危险品操作者、危险品保安监督者、危险品设施保安员)等,均须通过国家规定的培训和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另外,许多非政府的社会消防组织和中介性服务机构在防火减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消防协会、危险品保安技术协会、消防检定协会、消防设备安全中心等等,它们作为无资本功能法人和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接受政府委托,以公正、中立的立场从事技术审查、技术培训等事务,在推进民间消防团建设、危险品安全储运、消防产品技术质量和消防设备安装维护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着具体的作用。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需要持证上岗。因此,目前在我国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消防上岗证只此一种。通常,消防控制室值班员上岗证由各省消防局颁发(有的是省消防协会),在发证之前要经过培训和考核。2009年,公安部等九部局第109号(《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实施,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有关部门的职责、培训的实施、培训机构的建立等都作了详细规定,为规范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供了法规保障。目前,我国很多地区消防协会已开办了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从源头上把住消防从业人员就业准入的门槛,强化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了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对于消防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起到了越来越明显的助手作用。

通过比较,日本的消防协会已在国内普遍开展了消防科普宣传、消防技术咨询和教育培训等项工作,我国的消防协会在开展消防学术交流,推广和传播先进消防技术,开展社会消防教育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各地协会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地区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培训还主要是由公安消防机构开展。

三、中日消防宣传防火防灾指导的比较

在日本,市民防火防灾指导的具体目标,是在积极提供防火防灾知识和信息的同时,向市民提供能够进行防火防灾学习和灭火自救训练的设施,或为此提供各种具体的帮助,使市民在家中、单位或公共场所得以维护自身安全。消防机构通常以社区为重点,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合作,对居民,特别是妇女、儿童、老人、残疾者等弱势人群实施指导,并负责训练企事业单位的义务消防组织。教育指导的内容针对性强,形式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利用各种标饰创造气氛外,还通过家访、座谈会、灭火演习、集体培训等方式有计划、持续地实施指导。为了使市民有一个集中学习训练的场所,日本每一个中等以上城市都有政府投资建立的市民防灾教育馆。东京设有规模宏大的消防博物馆,还设有三个防灾馆。市民免费观看防火防灾知识的展示,在各种模拟设备中体验各种灾害的情景,学习在险境中灭火、逃生的本领。许多都、道、府、县的防灾馆是与防灾中心合建的,平时是对市民的防灾教育场所,一旦发生大的灾情,就成为当地的救灾指挥中心,这里还储存有大量应急食品和生活用品

我国在开展市民防火防灾指导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过去,我国防火防灾指导的重点放在以火灾预防为内容的宣传教育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火灾的发生形态和损失的内容也大为改变,加上消防机构的任务也包括了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等内容,因而指导的内容也从单纯防火向综合防灾扩大。但由于社会和历史的原因,市民的安全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加强这方面工作的力度,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是各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共同责任。北京消防教育训练中心通过与日本同行开展的专项技术合作,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具有展示、演示和模拟训练功能的市民防灾教育馆,开馆4年来,前往参观训练的人群络绎不绝,得到各界的高度评价。国内许多城市也已以此模式开设了类似的场所,在当地起到了防灾指导教育基地的作用。这种指导方式与媒体宣传、社区教育等各种方式有机地结合,形成点面结合的防火防灾指导工作格局,将会取得更加显著的社会效果。

由此可见,中日两国在对群众防灾减灾指导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在城市发展的同时,使国民具备更强的防御灾害的能力,是各国开展防灾减灾指导工作的重点。

四、中日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比较

日本对青少年进行自护自救的安全教育是非常普及的,从小学到中学都有相关的课程。日本学校的防灾教育,主要是强化孩子的防火防灾意识,教孩子如何防火,以及在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自救。教育的方式则根据不同的年龄段而实施。充分考虑学生的教育心理、生理特点,体现趣味性、知识性。还定期组织学生到市民防灾教育馆体验逃生自救、参观消防队、观看消防宣传片等。日本从小学开始设有消防课程,可以说,将消防安全纳入小学这一基础教育阶段,无疑是从根本上提高国民消防素质的一条捷径。我国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起步虽晚,但也认识到消防安全教育关系到青少年的成长进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是一项社会性、长期性的基础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做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在2010年5月,公安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公消[2010]159号),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用三年的时间,使每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至少拥有一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双重职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将消防科技知识纳入到九年义务教学的目标范畴,但是少儿教育中已经列入了“科学”这一课程。

日本统一制定《消防学校教育训练大纲》和《消防学校的设施、人员及管理标准》由国立消防大学及都、道、府、县所指定城市办的消防学校及市、町、村办的消防训练班具体实施。日本共有52所消防学校,日本消防大学建立于1959年,是日本消防教育的最高学府,负责对国家、都、道、府、县的消防干部,市、町、村的消防技术职员和消防团长进行高级消防教育训练。日本的消防教育特别着重教学与实际结合,学校有完备的消防训练场所,这些场所均按实际建筑模式设置,而且都设有现代化的声光、音响、蒸汽设备,其氛围完全模拟真实火场。此种训练不仅仅是技能训练,同时也是种心理素质训练。在我国目前众多的中、高等学府中,除了廊坊武警学院、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训基地、南京消防士官学校、昆明消防指挥学校等几个屈指可数的消防专业学校以及中国科技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外,几乎很少能够找到消防教育的专门学校,虽然也有一些民办消防培训机构,但其仅是对社会人员的短期消防培训,很难使其系统掌握消防全面的专业技能。因此从中国消防与国际接轨、适应知识经济中高科技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我国应加强消防教育体系的完善,加快消防科技向消防工作的应用性转化,增强消防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全面推动中国消防事业向高科技化、专业化、多功能化方向的快速发展,更好地承担消防、救援等任务。

日本消防部门十分重视群众性的防灾宣传教育工作。消防部门平时不仅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方式,例如利用移动式消防宣传车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制作了各种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画册、消防题材的卡通漫画、消防小工艺品等广泛发放,而且各地普遍还建立了面向市民普及防灾知识的市民防灾馆、防灾教育中心等。这些防灾馆和防灾中心长期免费为市民开放,提供消防安全知识咨询服务。在我国各地消防部门也都非常重视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日常一项常态性工作,通常采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广为宣传,如在社区、公园、商业街等处设置固定的色彩鲜艳的消防宣传栏,通过形象生动的图片、火灾案例、幽默故事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利用各类电子广告屏插播消防宣传警语,提醒群众关心消防;针对不同的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防站的对外开放力度,经常组织中小学生和社区工作人员到消防站参观学习,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加大新闻媒体对消防常识、火灾案例等的报道,使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群众防灭火意识明显增强。由此可见中日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形式、方法基本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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