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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约义务优先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法委员会对此评论指出“这不过是推定后表示的意图优于先作的表示这一普遍原则的适用”[200]。因为条约当事国既然有权根据缔约自由原则缔结条约,自然也有权以新条约废止、补充或变更前条约。[201]在冲突范围内,后约优先。后约义务优先原则是以不违反强行法和《联合国宪章》义务为前提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三十条第1款明确规定,“以不违反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三条为限”。

《条约法公约》第五十九条:“条约因缔结后订条约而默示终止或停止施行:

“一、任何条约于其全体当事国就同一事项缔结后订条约,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视为业已终止:

“(a)自后订条约可见或另经确定当事国之意思为此一事项应以该条约为准;或

“(b)后订条约与前订条约之规定不合之程度使两者不可能同时适用。

二、倘自后订条约可见或另经确定当事国有此意思,前订条约应仅视为停止施行。”

如果适用公约第五十九条的结果,前订条约并未终止或停止施行,那么依据公约第三十条第3项规定“先订条约仅于其规定与后订条约规定相合之范围内适用之”。国际法委员会对此评论指出“这不过是推定后表示的意图优于先作的表示这一普遍原则的适用”[200]。因为条约当事国既然有权根据缔约自由原则缔结条约,自然也有权以新条约废止、补充或变更前条约。[201]在冲突范围内,后约优先。

后约义务优先原则是以不违反强行法和《联合国宪章》义务为前提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三十条第1款明确规定,“以不违反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三条为限”。

【注释】

[1]张文显著:《法理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第42页。

[2]《辞海》(1999年版)上海辞书出版社,第2631页。

[3]沈宗灵著:《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8页。

[4]周旺生著:《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页。

[5]舒国滢:“法律原则适用的困境——方法论视角的四个追问”,载《苏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6]张文显著:《法理学》,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版,第42页。

[7]白桂梅著:《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3页。

[8]同上。

[9]《中国国际法年刊》(1983),法律出版社,第516页。

[10][苏]克利缅科等(程晓霞等译):《国际法辞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73页。

[11]苏联外交部外交学院编:《国际法辞典》,新华出版社1989年版,第178页。

[12][苏]科热夫尼科夫等著(刘莎等译):《国际法》,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8页。

[13]《中华法学大辞典(国际法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182页。

[14]王铁崖著:《国际法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页。

[15]周忠海主编:《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0页。

[16]李浩培著:《条约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96页。

[17]同上。

[18]薛捍勤:“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2006年第58届会议”,载《中国国际法年刊》(2006),世界知识出版社,第383页。

[19]李浩培著:《条约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297页。

[20]李浩培著:《李浩培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34页。

[21]周忠海主编:《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页。

[22][美]路易斯·亨金著(张乃根等译):《国际法:政治与价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2页。

[23]白桂梅著:《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3页。

[24]薛捍勤:“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2006年第58届会议”,载《中国国际法年刊》(2006),世界知识出版社,第383页。

[25][英]伊恩·布朗利著(曾令良等译):《国际公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68页。

[26]《中华法学大辞典(国际法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182页。

[27]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页。

[28]朱奇武著:《中国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7页。

[29]端木正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3—44页。

[30]A/RES/2734(ⅩⅩⅤ)。

[31]http://www.un.org/chinese/ga/55/rea/a55r2.htm。

[32]http://www.un.org/chinese/largerfreedom/part5.htm。

[33]《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279页。

[34]王铁崖著:《国际法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29页。

[35]邵津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页。

[36]潘抱存著:《中国国际法理论新探索》,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91页。

[37]《弘扬五项原则促进和平发展》,载《人民日报》2004年6月29日。

[38]1954年12月18日,周恩来外长关于美蒋“共同防卫条约”的声明,载《中美关系》,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77页。

[39]杨泽伟:“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法律效果”,载《法商研究》2002年第5期。

[40]同上。

[41]周鲠生著:《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07—208页。

[42]周鲠生著:《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08页。

[43][英]劳特派特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国际法》(上卷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16页。

[44][日]松井芳郎等著(辛崇阳译):《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9、90页。

[45]许光建主编:《联合国宪章诠释》,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8页。

[46][奥]凯尔森著(沈宗灵译):《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280—281页。

[47][英]赫德利·布尔著(张小明译):《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63页。

[48]邓王来:《王铁崖文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14页。

[49][奥]阿·菲德罗斯著(李浩培译):《国际法》(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53页。

[50][英]劳特派特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国际法》(上卷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200—201页。

[51][英]劳特派特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国际法》(上卷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201页。

[52]黄进著:《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41页。

[53]同上。

[54][日]松井芳郎等著(辛崇阳译):《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1页。

[55]http://www.fmprc.gov.cn/ce/ceun/chn/zgylhg/xzyys/t275489.htm。

[56]曾令良主编:《国际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40页。

[57][奥]凯尔森著(沈宗灵译):《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374页。

[58][法]让—巴蒂斯特·迪罗塞尔著(李仓人等译):《外交史(1917—1978年)》(上册),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版,第99页。

[59][英]劳特派特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国际法》(下卷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143—144页。

[60][德]P.A.施泰尼格尔著(王昭仁等译):《纽伦堡审判》,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87页。

[61][美]路易斯·亨金著(张乃根等译):《国际法:政治与价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9页。

[62][英]劳特派特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国际法》(下卷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66页。

[63]同上,第143页。

[64][美]路易斯·亨金等著(胡炜、徐敏译):《真理与强权—国际法与武力的使用》,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1页。

[65]A/RES/62/19。

[66]A/RES/62/20。

[67]A/RES/42/22。

[68]S/RES/662。

[69][奥]阿·菲德罗斯著(李浩培译):《国际法》(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52页。

[70][苏]格·伊·童金著(刘慧珊等译):《国际法理论问题》,世界知识出版社1965年版,第247页。

[71]肖刚:“国家认同:德国与日本的联合国外交比较”,载《德国研究》2001年第3期。

[72]同上。

[73][英]赖因哈德·德里弗特著(高增杰等译):《愿望与现实——日本争当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历程》,东方出版社2002年版,第116页。

[74]刘世龙:“冷战后日本的外交战略”,载《日本学刊》2003年第5期。

[75]A/RES/50/52。

[76]刘国华、何士华:“小泉政府力促联合国改革的玄机”,载《日本学论坛》2006年第2期。

[77]《国际法院判决、咨询意见和命令摘要(1992—1996)》,第189页。

[78]黄瑶著:《论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88页。

[79]S/2001/946。

[80]S/2001/947。

[81]余敏友、马冉:“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对使用武力的法律控制挑战与改革”,载《武大国际法评论》(第五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2页。

[82]《国际法院判决、咨询意见和命令摘要(1992—1996)》,第108页。

[83]曾令良、余敏友主编:《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法—基础、结构与挑战》,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2页。

[84]《国际法院关于“以核武器进行威胁或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的咨询意见》,第30段。

[85][德]沃尔夫刚·格拉夫·魏智通主编(吴越译):《国际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805页。

[86][英]蒂莫西·希利尔著(曲波译》:《国际公法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43页。

[87]余民才:“‘武力攻击’的法律定性”,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1期。

[88][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国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310页。

[89]S/RES/487。

[90][美]路易斯·亨金等著(胡炜,徐敏译):《真理与强权——国际法与武力的使用》,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5页。

[91]A/RES/41/38。

[92][英]阿库斯特著(朱奇武等译):《现代国际法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97—298页。

[93][奥]阿·菲德罗斯著(李浩培译):《国际法》(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54—655页。

[94][日]寺泽一、山本草二主编(朱奇武等译):《国际法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66页。

[95][日]松井芳郎等著(辛崇阳译):《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54页。

[96]周鲠生著:《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99页。

[97]贺其治著:《国家责任法及案例浅析》,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59页。

[98]http://news.sina.com.cn/w/2002-10-12/0947764460.html。

[99]http://news.sina.com.cn/w/2002-11-29/12527619s.html。

[100]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4-09/08/content_1958558.htm。

[101]http://www.un.org/chinese/ga/58/documents/58sg_speech.htm。

[102]S/RES/816。

[103]S/RES/678。

[104]《李道豫回顾海湾战争邓小平决定弃权》,载《中国新闻周刊》2002年第37期。

[105]《科索沃危机与北约干预》,《人民日报》1998年10月8日第六版。

[106]《人民日报》2003年3月10日第一版。

[107]《法国亮出反战底牌》,载《人民日报》2003年3月12日第三版。

[108]同上。

[109]《伊拉克局势美称对伊开战可能提前俄将否决授权动武议案》,载《人民日报》2003年3月11日第三版。

[110]许光建主编:《联合国宪章诠释》,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7页。

[1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119页。

[112]《李焕庭在第四十届联大六委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发言》,载《中国国际法年刊》(1986),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第611页。

[113]贺其治:“国际法院在争端解决中的角色”,载《中国国际法年刊》(2005年),世界知识出版社,第11页。

[114]苏晓宏著:《变动世界中的国际司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9页。

[115][英]RP巴斯顿著(赵怀普等译):《现代外交》,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版,第101页。

[116]《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载《一国两制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8—9页。

[117]黄嘉华等:“国际法院的回顾和展望”,载《中国国际法年刊》(1986年),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第36页。

[118]贺其治:“国际法院在争端解决中的角色”,载《中国国际法年刊》(2005年),世界知识出版社,第7页。

[119]A/RES/61/37。

[120]钱其琛著:《外交十记》,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390页。

[121]《国际法院判决、咨询意见和命令摘要(1948—1991)》,第192页。

[122]同上,第194页。

[123]钱文荣:“《联合国宪章》和国家主权问题”,载《世界经济与政治》1995年第8期。

[124]尤尔根·哈贝马斯(刘慧儒译):“《时代周报》兽性与人性——一场法律与道德边界上的战争”载《读书》1999年第9期。

[125]金鑫:“西方政要及有关人士关于‘新干涉主义’的若干言论”,载《太平洋学报》2000年第1期。

[126][英]阿库斯特著(朱奇武等译):《现代国际法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31页。

[127][英]劳特派特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国际法》(上卷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305页。

[128]李浩培著:《国籍问题比较研究》,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2页

[129][日]寺泽一、山本草二主编(朱奇武等译):《国际法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60页。

[130][加]约翰·汉弗莱著(庞森等译):《国际人权法》,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72—73页。

[131]李少军:“干涉主义及相关理论问题”,载《世界经济与政治》1999年第10期。

[132][美]汉斯·凯尔森著(王铁崖译):《国际法原理》,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159—160页。

[133][奥]阿·菲德罗斯著(李浩培译):《国际法》(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06页。

[134][英]劳特派特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国际法》(上卷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306页。

[135]《国际法院判决、咨询意见和命令摘要(1948—1991)》,第12页。

[136][英]阿库斯特著(朱奇武等译):《现代国际法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32页。

[137]S/RES/940。

[138][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88页。

[139][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国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314页。

[140][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国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315页。

[141]日本国际法学会:《国际法辞典》,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12页。

[142]《国际法院判决、咨询意见和命令摘要(1948—1991)》,第183页。

[143]同上,第187页。

[144]同上,第191页。

[145]江流、徐葵等著:《苏联剧变研究》,中国科学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196页。

[14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82页。

[147]同上,第429页。

[148][美]威廉·奥弗霍尔特著:《中国崛起:经济改革正在如何造就一个新的超级大国》,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1页。

[149]同上,第231页。

[150]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9/21/content_5121385.htm。

[151]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1945—1980年)》,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204页。

[152][德]英戈·冯·闵希著(林荣远、莫晓慧译):《国际法教程》,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209页。

[153]钱其琛主编:《世界外交大辞典》,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第2367页。

[154][德]英戈·冯·闵希著(林荣远、莫晓慧译):《国际法教程》,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205页。

[155]李同成:“‘布拉格之春’和苏军侵捷内幕”,载《当代世界》2006年第3期。

[156]李浩培:《李浩培文选》,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37页。

[157][日]寺泽一、山本草二主编(朱奇武等译):《国际法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62页。

[158]金鑫:“西方政要及有关人士关于‘新干涉主义’的若干言论”。载《太平洋学报》2000年第1期。

[159][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91—192页。

[160]《保护的责任》(中文译本),第23—24页。

[161]A/RES/60/1第139段。

[162][美]肯尼思·沃尔兹著(胡少华等译):《国际政治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52页。

[163]朱建民著:《国际组织新论》,台北正中书局1983年版,第540页。

[164]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的报告《一个更安全的世界:我们的共同责任》,第31段。

[165]同上,第11段。

[166]A/RES/49/57。

[167]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的报告《一个更安全的世界:我们的共同责任》,第10段。

[168]同上,第24段。

[169][奥]阿·菲德罗斯著(李浩培译):《国际法》(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79页。

[170]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十七世纪中叶——九四五年)》,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301页。

[171]《国际法院判决、咨询意见和命令摘要(1992—1996)》,第87页。

[172]A/ES-10/273。

[173]白桂梅主编:《国际法上的人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3页。

[174]范宏云:“论国际法上的分离权”,载《武汉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175]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81年版,第61页。

[176]慕亚平等:“亦论民族自决权”,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2期。

[177]《人民日报》2005年5月18日第九版。

[178]http://www.fmprc.gov.cn/chn/wjb/zzjg/gjs/gjzzyhy/1115/1122/t4403.htm。

[179]崔之元:“民族自决权、人权与主权——从南斯拉夫解体谈起”,载《战略与管理》,1999年4期。

[180]杨泽伟著:《主权论——国际法上的主权问题及其发展趋势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9页。

[181]A/RES/61/150。

[182]姜皇池著:《国际法与台湾——历史考察与法律评估》,学林文化有限公司2000年版,第178页。

[183]《人民日报》2005年5月18日第九版。

[184]慕亚平等著:《当代国际法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97页。

[185][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著(李金梅译):《民族与民族主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0—161页。

[186][英]阿克顿著(王天成等译):《自由的历史》,贵州人民1版社2001年版,第250页。

[187]范军:“美国学者论新干涉主义和第三世界”载《国外理论动态》2000年第5期。

[188]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民族问题著作选》1985年版,第275页。

[189]同上,第353页。

[190]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民族问题著作选》1985年版,第421页。

[191]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12/15/content_2336929_htm。

[192]A/RES/1742(ⅩⅥ)。

[193][比]约斯特·鲍威林著(周忠海等译):《国际公法规则之冲突》,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21页。

[194]张潇剑著:《国际强行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98页。

[195]同上。

[196]薛捍勤:“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2006年第58届会议”,载《中国国际法年刊》(2006),世界知识出版社,第383页。

[197]同上。

[198]《国际法院判决、咨询意见和命令摘要(1992—1996)》,第3页。

[199][比]约斯特·鲍威林著(周忠海等译):《国际公法规则之冲突》,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87页。

[200]同上,第433页。

[201]李浩培著:《条约法概论》,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3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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