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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证券犯罪防控对策初探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证券犯罪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新形势下证券犯罪防控对策初探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持续保持10%以上增长率,继续成为引领世界经济发展的发动机。作为反映一国经济“晴雨表”的股市,近几年也呈现大牛格局,上证指数从2005年1月1 200点一路上涨到2007年10月最高6 124点,连同港股在内的中国股市总市值高达6.73万亿美元,已超越EURONEXT、纳斯达克、东京及伦敦交易所,排行全球第二位。截至2007年底,我国A股市场总开户数已达1.4亿户,证券市场人气空前高涨。

证券市场的运行受到来自经济周期、国家财政、金融环境、国际收支、汇率等经济因素及政治因素的影响。当前,中国证券市场面对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既有历史的机遇,而更多的则是严峻的考验。宏观方面主要有美国次贷危机的全面爆发,我国资本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强烈、宏观经济过热,等等;微观方面主要有非法资金、违规资金大规模流入股市,证券行业管理混乱,上市公司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交易,暗箱操作,以及大量私募操纵价格,恶炒证券,等等。

证券违法犯罪的频发,使证券市场正常秩序遭受严重破坏。面对当前严峻的证券违法犯罪形势,打击和防控证券违法犯罪成为当前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该课题对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在复杂环境条件下出现的种种违法犯罪现象进行研究,剖析新形势下证券犯罪现象,从刑法学和犯罪学角度探讨证券犯罪的新含义,并对各类证券犯罪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其内在原因、表现和特点,最后从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角度探讨证券犯罪的防控对策。

该课题建立在大量基础性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摸索构建在新形势下证券犯罪的防控体系,为政府部门、证券行政管理部门及司法部门在工作中提供参考意见。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该课题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我国证券市场面对的新形势。第二,新形势下我国证券犯罪基本状况。第三,新形势下我国证券犯罪防控机制构建。

第一部分内容:我国经济持续保持较快增长,加之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同股不同权的历史遗留问题,证券市场在改革中前行,证券市场(股市)近几年也呈现大牛格局,股市人气空前高涨。而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全面爆发,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经济刺激行动,我国政府启动了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方案。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加之我国证券市场处在股权分置改革转型的重要时间窗口,股指期货、融资融债等新型金融衍生品的预期推出,随着证券市场的深化改革创新,我国证券市场投资既面临着巨大的历史性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风险和挑战。在赚钱效应的导引下,证券市场投资急速升温,出现全民炒股的火热场景,而当出现暴跌时,证券市场一度丧失基本的融资功能,虚拟经济的负面影响向实体经济传导,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建设。保持证券市场的平稳和健康发展是经济建设的基本保障,为此,当前必须加强证券市场的规范和监管,控制市场风险。

第二部分内容:结合当前我国证券市场面对的新形势,对证券市场中的证券犯罪行为进行深入剖析。分析中注重理论结合实践,从新形势下证券犯罪的界定入手,探析我国证券市场中出现的形形色色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剖析其表现形式、犯罪特点及成因、危害,并对下一阶段我国证券犯罪的发展趋势作出预测。

证券犯罪的界定可以从刑法学和犯罪学两个角度进行,在实证分析中应当重点分析证券犯罪的犯罪学概念。课题认为证券犯罪是指在股票、债券的发行、交易的运作过程中,严重扰乱证券市场正常秩序的侵害行为,以及其他与证券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包括了刑法中规定的“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内幕交易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背信运用受托资产罪”、“非法经营罪”,还包括实践中严重破坏证券市场秩序的“非法证券活动”、“老鼠仓”、“违规使用资金”和个别“私募基金”行为等。

新形势下证券犯罪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涉案金额巨大,犯罪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作案手段多样化、智能化、隐蔽性强,隐形案件数量大;犯罪活动往往利用信息与资金这两大优势资源;窝案现象突出,往往牵涉腐败等多种犯罪,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明显;受害人范围广,受害人不明确,涉众现象突出。而新形势下证券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低成本高收益是实施犯罪的强大推动力;政府对证券市场的过多行政干预是体制原因;证券市场运行机制的不完善是管理体制的原因;违法犯罪惩戒机制不力是司法的原因;我国社会诚信制度缺失是社会原因。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证券市场混乱不堪,各种违法犯罪现象层出不穷,被一些专家诟病,称中国证券市场连赌场都不如。证券犯罪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引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证券犯罪在国际、国内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将会有一些新的发展和变化趋势。表现出来就是:案件数量将越来越多;某些新类型证券犯罪将凸现,犯罪手段也将更加隐蔽;国际游资流动性进一步加强,资金成为证券违法犯罪有力的后盾,操纵类证券违法犯罪将凸显。

第三部分内容:在对我国证券市场犯罪基本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之上,探讨构建我国证券犯罪防控机制,为证券犯罪构建一张天罗地网,全方位监控、堵漏,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防控体制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课题组结合我国具体情况作了一系列探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入市资金监管机制。入市违规资金在我国主要包括银行信贷资金、国际游资、公共资金、同行拆借资金等。违规资金入市移花接木,暗度陈仓,违规资金的界定却缺乏依据,加之我国金融体系不完善,违规资金的监管陷入困境之中。课题建议:首先要明确违规资金的界定;然后,通过建立外汇监管的信息共享系统,健全公共资金使用的审批手续和监控措施,加强对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监管。建立入市资金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控制非法资金流入股市,保证证券市场资金的合法性,防范投机性风险。

第二,健全立法防控机制。立法的不完善导致证券市场中一些破坏证券正常秩序的行为难以界定,罪与非罪都不能确定,惩处更是无从谈起。为此,防控证券违法犯罪必须解决立法上的问题,使证券领域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有法可依。健全立法防控机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明确证券犯罪类型界定,科学设定犯罪罪名;加大证券犯罪刑事处罚力度,做到“罪刑相适应”;完善证券违法犯罪诉讼制度;处理好证券违法犯罪的刑事立法、行政立法及民事立法的衔接。

第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运行机制。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行和发展离不开完备的运行机制。然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起步较晚,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型而来,市场机制不健全、不成熟。进一步加强我国证券市场运行机制改革,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市场监管模式,加强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介机构的监管制度建设是我国证券市场良性运行的保障。

完善证券市场运行机制首先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市场监管模式;其次,要完善对上市公司和证券中介组织的监管机制;最后,要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异动监控和处置机制。

第四,建立健全我国信用制度。当前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可以说信用是成熟市场经济体系里一个必备的要素。然而,我国的信用制度构建还处在初级阶段,信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信用管理仅在银行对贷款人不良贷款信用记录监管等狭窄的领域范围内,信用管理不成体系。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缺失使得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证券市场中信用制度的建设举足轻重,诚实信用原则被认为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决定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但在我国证券市场,政府、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机构投资者等主体均不同程度暴露出不诚信的问题。证券市场的健康良好发展和规范有序运行,需要各参与主体诚实守信,这就需要建立健全我国信用管理基础设施,并逐步探索构建一整套国民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信用制度,必须树立市场经济体制下诚信是根本的理念;建立个人、企业信息平台;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的硬件和软件环境;落实不诚信行为的不利后果。

第五,构建证券违法犯罪打防一体化机制。当前,我国证券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和防范工作是“二元结构”模式,分别由证监会和公安机关负责,证监会负责证券市场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罚,公安机关负责证券犯罪案件的侦查。证监会和公安机关各司其职,各自在打击证券违法和证券犯罪中形成自己的一套工作体系。但是现有工作模式暴露出诸多的弊端与不足,如证监部门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公安机关证券犯罪刑事打击被动,证券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到位等。课题中提出重新打造证券违法犯罪打防工作模式,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的多部门协作的证券犯罪打防一体化机制;打造证券犯罪预警机制平台;强化证券犯罪案件侦办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共同防范证券犯罪。通过打防一体化机制的构建,调动各有关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对证券违法犯罪的打击和防控形成合力

三、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课题研究内容从基础的实证调查和分析入手,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从现象到本质,先找问题,而后分析问题,再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层层推进。可以说对新形势下我国证券犯罪问题作了全面而又翔实的研究,最终的落脚点就是建立全方位的防控体系,防范证券违法犯罪的发生。课题的研究成果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认识新形势下的证券犯罪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对在将来构建证券违法犯罪防控体系作了富有前瞻性的探索,以供决策者参考。课题成果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运用价值。

课题名称:新形势下证券犯罪防控对策初探

课题负责人:刘敬平

所在单位:云南警官学院

主要参加人:刘敬平 李 春 涂庆梅 王增基 周四川

      吴 讯 赵 奇 宁 玲 文 建

结项时间:200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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