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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信息化条件下的犯罪防控

时间:2023-03-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的普及和深入,更会发挥主导性作用。社会治安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最大隐患之一,其中犯罪问题又是社会治安问题的晴雨表。(五)警力与任务矛盾突出,防控主体难以大幅增加从警察的数量来看,台州警察万人比例远低于全国和世界平均水平。而对新型信息型财产犯罪,传统手段防控更是捉襟见肘。
简论信息化条件下的犯罪防控_浙江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 社会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陈正明[1]

犯罪问题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正常社会现象。根据国际社会的发展经验,我国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仍将长期处于犯罪的高发期。犯罪问题是影响社会平安的重要因素,又将直接影响到民生问题和发展环境。实践证明,无论国家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有多大差别,防控犯罪都需要打击、防范、管理、控制等一系列手段的综合实施。在信息化条件下,科技和情报信息已成为实现上述系列手段的基础性和导向性问题。随着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的普及和深入,更会发挥主导性作用。

一、当前犯罪形势及防控信息化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30年,台州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社会治安形势相对严峻,犯罪问题日趋严重,经济增长的社会治安代价很大。社会治安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最大隐患之一,其中犯罪问题又是社会治安问题的晴雨表。

(一)犯罪的基本特点是总量多、侵财型犯罪多、流动人口犯罪比例高、新型犯罪快速增长

主要表现为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犯罪问题日益严重,最近三年我市110有效接警数都在80万起上下。侵财型犯罪是最主要的犯罪类型,2005年以来平均比例达到93.52%;青少年犯罪和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十分突出,2005年以来抓获的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分别占比47.77%和69.11%。以侵财为目的的各类新型犯罪、智能犯罪不断出现,2005年以来平均以70%左右的年增幅快速增长(见表1)。从案件的恶性程度看,命案发案数虽在逐年下降,但在全部案件中的比例和绝对发案率都还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表1 全市主要刑事案件分类统计表

数据来源:台州刑侦报表系统。

(二)犯罪原因复杂多样,诱发犯罪的各种条件广泛存在

从社会发展阶段看,我市社会正处于朝小康社会迈进的转型期。经济结构、分配体系的调整,往往会引起社会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变动,导致社会矛盾多发。从社会心理角度看,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容易交织扩散。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通货膨胀、下岗失业、资产缩水、生活困难,以及劳资纠纷、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法涉诉等新老问题势必影响社会心态,易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遇事易采取过激行为,犯罪行为中因果关系不确定性的情况正在增多。

(三)新型犯罪危害严重、防控难度大

从1997年《刑法》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纳入分则的新型犯罪种类繁多、涉及领域广泛。如新型经济犯罪、新型毒品犯罪、新型网络犯罪等,如量大面广的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几乎与金融业、通信业的快速发展同步蔓延。新华网2009年6月25日报道,2008年仅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四省市老百姓就因电信诈骗犯罪被骗走6个多亿,2009年1—3月北京群众损失6800多万元,广东群众损失8000多万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主要特点:一是犯罪活动涉及面广;二是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很快;三是团伙作案,反侦查能力强;四是跨国跨境犯罪比较突出;五是被害人损失严重。这类犯罪信息化特征明显,往往还是高智能、高科技、网络化的综合性犯罪,犯罪流程化、分工明确、侵害的又是不特定对象,防控打击难度很大,传统手段很难奏效。如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4月21日开庭审理由公安部督办的特大电信诈骗集团案,来自台湾、福建、四川、海南等地的29名同伙成员从2009年6月到8月短短3个月时间,就诈骗浙江、广东、四川、北京等20多个省市300多人,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

(四)犯罪上升还有空间,潜在防控压力巨大

在联合国的通报中,我国犯罪率还处于非常低的水平,出现这种情况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问题,非常复杂。但是研究犯罪问题时不能回避统计数据的真实性。首先是立案标准,2000元以下的案件都被切掉了,不像大多西方国家没有数量要求。其次是考核不合理,难以避免统计上的水分。随着国际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长远来看,我国的犯罪率将会逐步向国际平均水平靠拢。即使按照目前每年80万的有效接警数据(见表2)加上来人直接报警的数量,我市无论是犯罪案件数,还是犯罪人数的基数都是巨大的。犯罪受害群体的数量实际在逐年增多,结果是势必导致对犯罪防控成效的信任度逐年下降,群众要求犯罪防控的呼声在不断强化,不满情绪在不断增加,犯罪防控的压力也在相应增大。

表2 全市打防控系统刑事、治安案件、有效报警统计表

续 表

数据来源:台州打防控系统、台州110接处警系统。

(五)警力与任务矛盾突出,防控主体难以大幅增加

从警察的数量来看,台州警察万人比例远低于全国和世界平均水平。而随着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创新等工作的不断深入,公安工作的边际在不断扩大、群众的安全需求在不断提高,警察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有限的主体的传统防控作用将快速到达临界点。另一方面,在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大幅度增加防控警力的难度较大,单纯依靠犯罪防控主体数量的增加来提升犯罪防范成效的办法并不现实。

(六)打击遭遇突破瓶颈,防控犯罪的形势不容乐观

从台州110接处警有效报警数据、打防控系统录入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数据与各类报表数据的对照分析结果看,主要表现是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的接警数总体上呈上升趋势,而立案数、查处数、逮捕数、起诉数和审判数总体上呈不断下降趋势;还有统计数据说明判处的罪犯的服刑改造期越来越短,重新犯罪比例较高。抓获的刑事作案人员中,起诉、劳动教养的平均比例只有71.83%(详见表1和表2)。同时,打击和防控犯罪的成本在不断上升,主要表现为警察伤亡和健康状况日趋严重,经费支出不断上升,犯罪打防成本压力不断增大。

上面几个主要特点,基本反映了台州犯罪防控主客观两方面的严峻现状。基于这种现状,如果继续传统的工作方法,依靠专项行动来布置任务、下达指标,采取人海战役突击攻坚,一时一地短时间小范围的犯罪防控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但在信息高速流动的现代开放社会里,行动一过,往往反弹也很快。而对新型信息型财产犯罪,传统手段防控更是捉襟见肘。犯罪防控需要打防管控一体化推进,一体化的关键在于犯罪情报信息的一体化。这就是犯罪防控迫切需要信息化的现实支撑和作用力快速发挥的必要性。

二、犯罪防控信息化的现实条件

社会信息化已对经济、政治、文化、安全各个领域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信息已成为第一资源,信息优势已成为核心优势。信息化的发展,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而且彻底地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习惯和安全模式。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平安的因素明显增多,境内因素与境外因素相互影响的关联性更加明显,传统安全因素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交织的复杂性更加明显,“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作用的互动性更加明显,智能犯罪与新型犯罪相互交叉的渗透性更加明显,信息快速流动与传统工作模式相互碰撞局限性更加明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要解决自身不适应的问题,大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警和信息化发展之路。

从台州公安信息化发展历程来看,公安信息化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五大要素体系,已经深入到包括犯罪防控在内的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形成了公安信息资源体系

公安信息资源是信息化体系的核心内容,没有信息资源,信息化建设就无从谈起,从公安工作实践看,公安信息资源包括基层基础信息、违法犯罪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和相关社会信息等内容。这是犯罪防控信息化工作的核心。

(二)形成了公安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公安信息基础设施是公安信息化的物质基础,也是发挥信息资源效能的前提,主要包括计算机、服务器、数据库、网络、通信等一系列信息化装备和大批高科技专业器材设备等。这是犯罪防控信息化工作的前提。

(三)形成了公安信息应用体系

公安信息应用体系是信息化的主要载体与展示平台,按其功能特点可以分成两大类别。一是包含有信息采录、流转、管理功能,业务流与业务流程紧密结合的资源类信息系统,比如打防控系统、常住人口管理系统等。二是不承担信息采录、流转、管理功能,而是直接服务于实战应用的工具类信息系统,如综合资源应用平台、移动WAP系统等。这是犯罪防控信息化工作的关键。

(四)形成了公安信息应用主体体系

公安民警是公安信息化的应用主体,民警个体信息化素质的高低既决定其本人警务效能的高低,又影响其所在警种或部门的信息化水平。通过不断地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观念更新、提高经验和技战法总结、勇于探索创新等提高民警的信息化素质,已成为推动公安信息化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这是犯罪防控信息化工作的灵魂。

(五)形成了公安信息化运行管理和政策体系

这个体系主要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方针、政策、理念等宏观方面的内容,如领导体制、工作体制、建设原则等。二是管理、保障、服务、应用等操作性的微观层面的内容,如信息采集、数据管理、系统维护、信息应用、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制度、规则、规定等。这是犯罪防控信息化工作的根本保障。

可以说目前台州公安信息化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在打击犯罪、社会防控、治安管理、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成效,都已经得到全面的显现。尤其是在犯罪打击和防控方面,发挥的边际作用已经达到50%。因此,综合来看,台州的犯罪形势虽然是严峻的,但台州打击、防控犯罪的客观条件是具备的,特别是通过信息化手段作为开发防控犯罪的增长点还有很大作为。

三、犯罪防控信息化的实现渠道

台州作为全国首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通过十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和长期积累,信息警务水平已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在传统加科技理论的指引下,“天网工程”视频侦查作战平台、派出所信息化应用平台、社会阵地动态辑控平台、移动警务查询系统等一大批具有先进理念和实战效能的信息化工程正在成为警务升级的助推器。几年来的实践表明,台州公安已完全可以实现犯罪防控全过程的信息化,完全可以为情报信息主导防控警务提供信息基础和技术支撑,信息化工作在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

(一)犯罪信息资源数字化

公安信息化的实质是公安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海量信息资源只有数字化才能得到全面应用。在犯罪防控工作中,犯罪时空信息、犯罪人信息、犯罪手段信息、犯罪行为信息、标的物信息等作为一种无形的海量信息,已经成为防控犯罪的关键资源。谁学会拥有和利用,谁就会占据优势和主动。

(二)犯罪信息共享网络化

网络化是公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随着公安信息化的发展,警务工作都将流程化,各种业务流也将实现网络化。网上办公、网上管理、网上服务、网上协作、网上打击、网上巡控、网上防范等新型警务模式正在不断替代传统工作模式,犯罪防控的渠道与层次正在不断拓展。

(三)犯罪信息应用智能化

随着大批公安应用系统的建立和数据的汇聚,自动比对、定制模型比对、实时预警、一站式服务、移动查询等功能不断增强与完善,借助智能化、可视化的数据处理、研判、决策支撑系统,对社会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态势的分析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准确性越来越大,情报信息主导防控警务的程度正在深入,及时发现隐患、提前作出对策、实时精确打击和防范的范围和深度不断扩大。如2004年3月10日上午8:30,事主钟某驾驶轿车从银行取款100万元放入后备箱,9:30在温岭泽国镇公司门口发现后备箱被撬,其中40万元被盗。案件侦破过程如下:网上搜索划定高危人员范围为广西柳江籍、湖北公安籍、江西修水籍、四川泸州籍。倒查四地人员在台登记的机动车信息,发现湖北公安县埠河镇人员,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在温岭连续购置了浙JLR960、浙J1C913等10余辆摩托车,购车时间符合案件高发时段。车管系统留存的均为虚假电话。倒查公安籍车主在温岭银行的开户及存、取、汇款信息,发现叫甘某的人在11月底有一笔7万元的汇款,检索“打防控系统”发现汇款的前一天,牧屿镇发生盗窃13万元的同类案件。从温岭主要摩托车销售店留存的维修联系电话,关联分析这批人员的通信轨迹,发现可疑手机号码近20个。3 月27日,通过交叉比对和技术侦查,抓获甘某、韩某等12名公安籍团伙成员,突破台州、温州等地尾随银行取款人员盗、抢案件100余起,涉案金额260多万元。通过反向总结发现,只要当时研判利用到位,在上列的四个环节中都可发现犯罪情报与线索,破案时间可以大大提前,100余起案件的大部分可能会自然得到防控。

(四)犯罪防控指挥扁平化

随着公安信息化的发展,各项警务活动都将依托信息系统来展开,各种信息和指令都将在网络中流动;每个岗位、每位民警乃至特定的公民、法人都将成为公安信息网络中的一个结点,同时接收指令、同时传递信息、同时反馈信息、同时修正对策、同时评估决策、同时参与防控都已成为可能,犯罪防控的合力不断加大,效益不断提高。

(五)犯罪防控作战一体化

公安信息化的最大特点在于将单一、分散、独立的警务活动,通过信息网络有机地整合到一起,服务、管理、防范、控制、打击都将依托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结果而展开并调整;各警种、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紧密和便捷,防控犯罪立体化出击、一体化作战、精准化定位将成为警务常态。如开发区20090311大学生被杀案的侦破过程,就是信息技术主导侦查的典型案例。侦破的大致过程是:通过现场外围视频监控信息发现一辆可疑无牌车辆,通过实验、分析和推理,确定车辆型号为浅色飞度,查询车管系统发现台州共登记1400辆;调取当夜城区卡口和视频抓拍的车牌信息1.8万辆次,与1400辆浅色飞度进行比对,最终认定当夜有18辆同类飞度轿车在开发区、椒江主城区活动。通过对18辆飞度车主留存登记的通信信息的轨迹分析,直接确定其中一辆飞度轿车车主在发案时段内在现场机站有通话记录,从而准确锁定作案车辆和犯罪嫌疑人。及时破案并将恶性犯罪分子收网,就是最有效的犯罪防控。

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犯罪防控的基本方法

信息主导警务是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坚持不懈的渐进实践能够确保信息实战手段的发展和完善。对量大面广的侵财型案件,刑侦部门和治安部门都是无法开展专案侦查和个案防控的。要通过不断地实践、创新,力争做到从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逐步实现防控理念信息化、防控基础信息化、防控手段信息化、防控评估信息化。具体到应用层面,利用信息化手段防控犯罪并不需要复杂的技术,关键在于坚持,可以采取“从点到面”、“从线到面”、“点面结合”等多种方法进行研判防控。

(一)大力推广和普及使用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安全技术防范是以现代科技为先导,以人力防范为基础,以技术防范和物理防范为手段,具有探测、延迟、反映有机结合的防范服务保障体系。它使传统的人防功能大大延伸、物防强度大大增强。安防是以预防损失和犯罪发生为目的的一项公安业务和社会公共事业。对基层公安机关而言,安防就是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开展犯罪防控的一项公安业务。因此,要大力争取政府财力投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打造多元、立体、网络化的技术防控体系。我市几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视频监控和移动物体抓拍技术、区域报警联防系统、楼宇智能报警(包括入侵、抢劫报警及移动目标报警)、救助应急报警、防爆安检、电缆防盗割、电动车登记备案、社会阵地控制、城中村封闭与视频监控改造、出租车GPS定位报警、手机报警定位等系统,以及报警信息的网络、传输、可视化集成等都是成功的防控经验。要在总结研究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再求提高发展。

(二)努力提高犯罪分析、犯罪预警的智能化、自动化程度

借助“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地理信息基础应用”、“信息共享与服务”三大平台,基本实现情报信息在犯罪防控全过程的应用。这个过程包括从及时收集各类苗头和线索、通过分析和研判、进行综合和关联、找出动向和趋势、提出防范对策、落实防控措施、实现防控目的。从防控角度看,研判应用的主要方向是生成预警性情报、掌控重点人和相关物品的流动轨迹。从研判分析角度看,现有的系统和平台已经可以实现案、人、物、线索、机构、时空的模型比对、模糊比对、关联比对、批量比对、自动比对、定制比对,对比对结果也可实现网络、手机短信、视频系统的自动报警、自动布控、自动反馈。

(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社会面巡防工作

依托“大情报”平台和移动警务WEP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可以充分掌握辖区内案件发破、人员打处及高危地流动人员等动态性的情报信息,借助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和GPS定位系统,在合理划分巡区、科学配置警力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以“110”为龙头,视频监控为辅助,巡警巡区巡防,派出所社区巡防,交警、特警重点巡防的协同、错时作战的巡防工作机制,既减少警力浪费又增加精确防控。社区民警可以有针对性地指导、组织社区内群防群治力量和群众开展主动型、进攻型的治安防控,目的性更强、说服力更大、防控效果更好。

(四)通过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行业、场所管控工作

对旅馆、娱乐场所、网吧等特种行业,典当寄售、二手机、二手IT产品、修理业、金银首饰加工等易销赃部位,传统的管控方法是民警上门检查,周期长、效率低、工作负担重。借助网吧管控系统、娱乐业信息管理系统、社会阵地缉控平台、旅业数据传输检测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可以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场所行业远程治安巡查、远程安全监管等管控措施,民警在办公室里通过信息系统就可以及时掌握行业场所的经营底数以及场所中的动态信息。对经常典当寄买物品、多次修理不同机动车、反常时段网吧频繁上网、异常住宿的人员,还可以通过系统设定自动报警。公安基础工作信息化层面越宽,登记制度越健全,管控工作的震胁力就越大、震胁效果就越好、防控效果就越显著。

(五)积极创新信息化、网络化的社会防范宣传渠道

除了利用传统的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发动综合治理力量等进行防范宣传外,还应充分发挥网络快捷、方便、受众广、可以互动的优势,建立互联网“犯罪预警和防范系统”,对常发性、新型犯罪、特殊犯罪的手段、特点、规律进行预警,发布基本的防范对策。可以采用手机群发文字、图片短信的方式,结合当时当地犯罪形势,大范围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对策。同时,还可以开展犯罪防控在线咨询、技防设施信息发布、自助查询、探讨交流等互动措施,强化受众的犯罪防控意识和防控技能。

(六)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特定案件和人群的进攻型防控

对一些地域性犯罪、大时间跨度的犯罪如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因此类犯罪前期都表现为一般刑事和治安案件,如聚众赌博、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发案分布广、时间周期长,在一所一队的范围可能就是很普通的治安案件,但是通过案(事)件信息的跟踪研判,往往可以发现潜在的关系,实现打早打小,遏制在萌芽状态。在侵财犯罪中诸如尾随银行取款人的盗抢案件、街头诈骗案件等地域性或宗族性结伙很明显的犯罪,往往都有被各地打处而列为高危地人员的信息发布,并且部分成员因被打处而聚合分离的特点也较常见。因此,只要关注各级公安机关分析发布的高危地信息,结合高危地人员流动到本地的生活轨迹和打处轨迹,一般都可分析、跟踪得到团伙的基本流向,实行及时打击和精确防控。

(七)通过对发破案信息的综合研判加强主动型防控

对特定时段和区域的刑事、治安案件发破信息进行分析,包括发案数量、发案时段、发案部位、损失物品、作案交通工具、嫌疑人体貌特征和高危范围等。研判的案件一旦涉及“特定信息”,就要深入跟踪研判力求破案达到最高防控效果。“特定信息”一般包括:损失通信工具的,要进行话单、位置分析;已关机的,记录关机机站位置。使用或涉及交通工具作案的,除了交通工具本身的关联分析,必须要进行视频抓拍信息研判并进行卡口布控。涉及QQ等网络信息的,要分析虚拟身份和现实身份并进行网络布控。涉及特殊高危人群(新疆人、哑巴)或高危地信息的,要进行高危分析并进行布控。如损失特殊物品(工业原材料、机动车)的,要进行赃物研判、视频信息分析并进行抓拍卡口布控。如发现可能是系列性案件的,要进行串并案件分析,研判关联信息并进行延伸交叉并布控。

(八)通过对盘查、打处人员信息的交叉研判开展关联型防控

通过信息化系统和平台,对特定时段本辖区被盘查、打击处理的人员信息(包括释放人员)展开分析研判,包括人员数量、籍贯、暂住地、涉案原因、性质、前科劣迹、处理去向等。通过研判,首先要对本辖区各类在逃可疑人员进行重点布控;其次要分析比对本辖区不同时段,邻近区域相同时段接受盘查、打处人员的变化状况,对具有相同规律性、明显差异性、时空延续性、交叉流动性的盘查释放人员、相同籍贯地人员、关系关联人员,都要进行布控防范和轨迹追踪。轨迹追踪包括违法犯罪轨迹、通信轨迹、上网轨迹、消费轨迹、可能存在的视频轨迹、交往轨迹、关联轨迹等。布控、防控要讲究效率,尽量通过公安内部的各类信息系统与社会信息和信息化手段进行,如网吧、旅馆、暂住等阵地控制系统,公安办证、缴罚系统,视频监控抓拍系统,异地协查系统,银行、医院、超市等社会信息系统等。

“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是公安部制定的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总体衡量标准,四个指标中只有“发案少”是可以量化的客观指标,也是直接影响其他三个主观指标评价标准的关键。这充分说明了积极防控犯罪,减少犯罪是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

[1]陈正明: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信息通信与科技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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