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朱熹《诗集传》韵系新论

朱熹《诗集传》韵系新论

时间:2022-07-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秉持这一理念,许先生运用《诗集传》叶音材料,探讨“朱熹口中”的声母变化,韵的“资思部”、阴入、阳入以及浊上归去等宋代语音现象,撰写系列专题论文,取得丰硕成果。至此,运用《诗集传》叶音及相关语料来考察宋代语音韵部系统的论文已经发表了三篇。既然是考察朱熹《诗集传》的韵部系统,就必然要以叶音之后的韵段为基本依据,系联韵脚而形成韵部。

刘晓南

(复旦大学古籍所,上海,200433)

提要:利用朱熹叶音及相关语料研究朱熹韵系,迄今已有王力、赖江基、陈鸿儒三家,然三家分歧很大,集中在止蟹梗曾臻山效七摄。本文分析了造成分歧的原因,然后穷尽材料,调整方法,补充论据,重新讨论七摄内部各韵类的分与合,结论是七摄当分为10部,并进一步指出叶音中反映了5种宋代音变现象。

关键词:叶音;朱熹韵系;宋代语音;近代音变

一、 引  言

随着近代语音史研究的深入、新的语料不断地被发掘出来,其古音学价值备受明清学者批判、否定的《诗集传》叶音及相关语料对于近代语音史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也逐渐得到确认和开发利用。早在1970年,台湾学者许世英在其《朱熹口中已有舌尖前高元音说》一文中说:“朱子《诗集传》里有很多‘叶韵’,……用叶韵的方法去读《诗经》固然是一件很可笑的事,但是我们却也可以从这些叶韵中,推测出朱子口中的实际语音现象。”(许世英1970,287页)秉持这一理念,许先生运用《诗集传》叶音材料,探讨“朱熹口中”的声母变化,韵的“资思部”、阴入、阳入以及浊上归去等宋代语音现象,撰写系列专题论文,取得丰硕成果。最早运用《诗集传》语音资料研究宋代通语音系的是王力先生,基于“朱熹所用的反切反映了南宋时代的语音系统,是我们研究语音史的重要资料”(王力1982,246页)这一认识,王力先生撰写重要论文《朱熹反切考》。所考察语料,除了“反切”外,还包括根据叶音推测得来的朱氏《诗经》的押韵体系,有时还参证《楚辞集注》的韵例。运用这些语料,王力先生第一次全面地提出了南宋朱熹的语音系统:声母二十一个,韵部三十二个,声调四个。就在王先生论文刊发的同一年,赖江基《从〈诗集传〉的叶音看朱熹音的韵系》一文写成,4年后即1986年,刊于中华书局编发的《音韵学研究》第二辑。[1]1992年,又有陈鸿儒《朱熹用韵考》刊发。至此,运用《诗集传》叶音及相关语料来考察宋代语音韵部系统的论文已经发表了三篇。

三篇论文都是通过《诗集传》的叶音来考究朱熹口中韵部的分合,由此推断他的《诗经》押韵体系,再系联韵脚,聚同别异,归纳韵部而得到韵部系统。诸家的研究材料相同,加以研究方法基本相同,照理所得结论也应当相同或大同小异。可事实并非如此,大到归纳韵部,小到部分字的归属,三篇论文都有很大的不同,俨然鼎足而三。历史上朱熹语音的韵部系统当然只有一个,三篇论文却给我们展示了三种可能,分歧显著,表明朱熹音叶所反映的韵部系统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朱熹音叶的韵部系统究竟是什么模样?为什么同样的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方法研究,却出现了比较大的差异,在这些差异的背后隐含了一些什么信息?

二、 三家韵系异同

我们先编列异同对照表,展示三家韵系在立部与音类归属上的差异。表以王力先生三十二部为纲,详列其韵部及所含韵类,再对照列出赖、陈两家以比较同异,同时以括号列出两家各部所收韵类的差异,表的左端附列各部对应的中古音的韵摄,以观察各部之分野。为了有效的进行比较,表中调整了各自的韵部排列顺序。

《诗集传》三家韵系异同对照表

(续表)

表中可见,三家韵系立部的差异很大,王力先生分三十二部;赖江基文中按四声相承关系将入声韵纳入阳声韵中讨论,故其立部为二十二部,若将入声韵独立,就是三十三部,较之王力先生虽然数字上仅一部之差,其实涉及五个韵部立部不同;陈鸿儒二十二部,差异明显。无论如何,三家之差异,少则五部多则十部以上,涉及七个摄。具体可归为如下四点:

1.止蟹摄,资思部收字不同;蟹摄一等、二等分合不同。

2.臻梗曾三摄,可从舒声、入声两个方面来谈。舒声部分:王力先生分五5部,三摄分立,具体是曾摄独立为一部,梗摄依洪细分立为两部,臻摄魂与文韵唇音独立为一部,其他立为一部。赖则仅将梗摄洪音与魂文唇音各自独立,其余合为一部,是为三部。陈则三摄大合并为一部。入声部分:赖与王相同,分为三部,陈为一部。

3.山摄,王以洪细分韵为两部,赖还将一、二等分立,共三部,陈不分洪细为一部。

4.效摄,王分洪细两部,其中二等肴韵则将喉牙音隶细音,舌齿唇音隶洪音;赖则将二等肴韵独立一部,是为三部。陈仍是一部。

此外,在一些韵类与字类的归属上也颇为耐人寻味,如王力先生将蟹摄合口一等灰韵独立成“灰堆部”,排除同为一等的泰韵合口字;赖氏则将效摄二等肴韵独立成肴郊部。两家都有将“窄韵”或“小韵”立为韵部的处置。这样立部甚为特别,从语音史来看,近代语音发展的主流是韵摄大合并,窄韵或小韵往往都难独善其身,唯这两个小韵被认为置身事外,是不是有点“异类”?又如,三家都有的资思部,王列出所辖字27字,陈19字,赖仅列14字,辖字数相差如此之大,可见这个新产生的韵部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三、 原因与对策

(一) 差异原因试析

为什么会如此不同,笔者以为可从研究材料和叶音性质等两个方面究其原因。

1.研究材料。既然是考察朱熹《诗集传》的韵部系统,就必然要以叶音之后的韵段为基本依据,系联韵脚而形成韵部。前文已说,三家都是这样做的。然而细勘三篇论文,朱熹的《诗经》押韵体系中每个韵部都包含多少韵段,以及韵段中叶音的情况如何,有无例外现象,从这些韵段中能归纳出多少韵脚字等等重要数据,都未见有穷尽性的准确列举。比如说:三家都有“东钟部”,但立部数据却差异很大。王文列举东冬钟合用韵例,《诗经》33段,《楚辞》4段,共计37段;赖文则仅举15段,含舒声韵7段,入声韵8段,也就是说相当于王力先生的东冬钟合用的例子只有7段,赖文完全是举例性质。然而与王文相较,区区7段之中,也有《邶风·谷风》、《周颂·小毖》两例是王文没有的。可见王文举例虽多,仍有逸出未举者。当然,为省篇幅,文章完全可以采取“简列例子、详列数据”的办法以避免性质雷同的例子堆积,显得累赘。陈鸿儒倒是给出了这样的数据,他的东钟部列出东冬钟合用4种方式,每种举一例为代表再详列数据,计其东钟部4种合用共24例,总数仍少于王文的33例,可见也有不少逸出。笔者并不怀疑诸家是否全面地研究过朱熹的《诗经》韵例,在这里仅仅是想指出诸文采用材料有不一致或遗漏之处,各自举证常常此有彼无,参差不齐,或许是对重要例证的认识不同吧,正因为如此,总有点叫人担心,在没有列举的韵段中是不是存在了某些不一定“性质雷同”的例证?以上说的都还是《诗集传》本身的语料,属于“内证”,下面我们将会看到,应当还有外证与旁证。

2.叶音性质。自从明人陈第、焦竑等人批判叶音以来,大概逐渐形成了一个共识:叶音就是用今音诵读《诗经》不能谐韵时,临时改变韵脚字的读音使其谐韵。其中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原因:由于古今音变致使今音诵读不谐韵,此乃作叶的诱因;二是应对办法:临时改其读音;三为目的:使原先不谐的韵段能够相谐,此为叶音的结果。由“诱因”激发相应的“办法”进行操作而得出“结果”,这个过程顺乎逻辑。而且基于这个认识,可以进一步推出下面的命题:凡作叶改读者则韵类必有特异之处,尤其是同一韵段中作叶之字与不作叶字今音必不同部。在这个基础上再作许多考证与推断,推求宋代语音。但是,如果“今音”是指《广韵》或《礼部韵》系统的话,这个看似完美无瑕的推论,却遇到了许多反证。极端的表现:《诗集传》中竟出现了给完全符合“礼韵”规范韵段中的韵脚字作叶的例子。也就是说在韵段中它们“今音已谐”,并无足以激发叶音的“诱因”,无因自当无果,它们本来不必叶音。奇怪的是,朱熹还是给它们作了叶音。陈鸿儒(1992)称之为“这种叶音不是为押韵和谐而设的”(153页)。[2]陈氏举《鹤鸣》二章将本属先韵的“天渊”二字韵段改叶真谆韵为例。这是整个韵段本同韵的韵脚字全都改叶的例子。此外还有今音本谐韵段中改叶个别字的例子,如:

《召南·殷其雷》二章:侧叶庄力反息

职韵的“侧”字与同属职韵的“息”相押,朱改叶“侧”,不叶“息”,而“侧”的叶音仍属职韵。这些都是本来完全符合今音,不必注叶的例子。不必叶而叶,这种看似多此一举的叶音,可惜长期以来并未引起足够的注意。我们必须指出,“不必叶”现象无疑是“凡作叶者必不与其他韵脚今音同韵”的强力反证,使人不得不重新考虑作叶字与未作叶字之间的语音差异除了韵部不同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可能。种种迹象表明,叶音恐怕并非完全像陈第以来所说的那样纯是因今音诵读不谐而产生的,它揭示出一个一开始就被理所当然地忽略了的重大问题:叶音的性质到底是什么?有鉴于此,笔者曾对叶音性质问题作过专题研究,发表系列论文(详刘晓南2004、2006)。笔者以为朱熹为什么要作叶音,作叶想要达到什么目的与效果,所作叶音是根据什么,其实非常复杂,绝非仅仅“今音不协,改之使谐”这么简单,对于有着复杂意图与来源的语音现象,把它不加区分的看作是同质的语料,显然有些“一刀切”,把问题简单化了。

(二) 对策

虽然叶音现象复杂,但它们能反映南宋的实际语音这条原则依然成立。利用它来考察宋代语音,前人已取得诸多成绩,我们不必重复,可以“就同论异”,即检核三家相同的部分并确立为南宋实际语音韵部,再对不同部分增加材料,作出新的讨论。全面地看,三家韵系有17个相同的韵部:东钟、鱼模、资思、支齐、皆来、歌戈、麻蛇、江阳、尤侯、侵寻、覃咸、盐严、屋烛、药觉、缉立、合洽、葉业,除了资思、支齐、皆来部辖字尚需检核与讨论外,其他十四部可确立为朱熹的韵部。

三家的分歧集中在止蟹、臻梗曾、山效等7摄,有必要进一步考察。基本思路如下:

1.穷尽材料。近年来,笔者全面统计了《诗集传》所作的注音、叶音,以被注字为单位,得出《诗集传》注音字1290个,叶音字697个(含先注后叶者),再根据朱熹音叶材料显示的押韵条例或原则,推得朱熹《诗经》韵段1653段,这三项语料共同构成基本研究对象。在讨论时,穷尽这些材料,准确统计各部所辖韵段,展示通押合用的全貌,必要时编成韵字表,作全面的观察,以明确有无例外,目的是尽可能减少直至消除因材料不全可能出现的偏颇。

2.补充证据。补入朱熹自己创作的诗词用韵语料。《诗集传》的韵段虽然本属《诗经》,但注入音叶之后,已经变身为朱熹的韵例,研究它也是为了要得到反映南宋语音的朱熹押韵系统。既然是朱氏自己的押韵系统,原则上应当与他写作诗歌的用韵具有同一性。遗憾的是,也许是受到研究对象的文体限制,也许是过于看重了叶音,也许是上世纪后期宋代诗文用韵研究刚刚起步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论何种原因,在研究朱熹《诗经》用韵系统时,偏偏落下了朱熹自己的诗文用韵。今按,传世朱子文集《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20—2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00余卷,收编其诗词赋多达10卷半,合计有韵之文1247首,韵段1307个,虽然千余韵段难以单独归纳出一个完备的韵部系统,但无疑是更为直接的朱熹用韵材料,作为研究朱熹《诗集传》韵系的补充却是完全合格的。有了这些语料,我们就有了一个直接的参照系,可以帮助确认或判断一些疑难的现象。此可名之曰旁证。推展开来,迄今为止宋代诗文用韵研究的所有成果都应当为我们所取证,此可名之曰外证。

3.明辨叶音。上文已指出,不能把全体叶音“一刀切”地都当作改“今音”以谐韵的语料,叶音的性质并非如此单纯。通过对全体叶音的充分考察,我们认为作叶的目的除了需要达到听觉上谐韵之外,朱熹还有一些其他的追求,如考虑在不影响诵读和谐的前提下如何使韵段更加符合“礼部韵”的规范(参刘晓南2005);又如考虑如何使叶音更加符合古音,大概朱熹从《诗经》中某些韵字的带有倾向性的叶音中感觉到,这些字古音与今音的押韵不同,为了尽可能地恢复古音,所以无论其今音谐或不谐都给它们叶音,这可能是那些所谓“今音已谐”叶音的原因之一吧。还有一些是在时音有变读或异读(包含方音异读)的字中选定一读为押韵之音而注叶等等(详后文)。如此复杂的注叶动机,造成了音义错位叶音、非常用音叶音、变调叶音及阴阳转读叶音、方音叶音等等不同表现或条例(参刘晓南2001、2015A、2015B、2015C),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给已谐韵段作叶的不必叶的叶音。也许是必注的叶音与不必注的叶音羼杂一起,原材料性质不同,研究者见仁见智,结论才有如许差异。可见深入了解叶音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4.在具体操作中,有必要区分4种关系。

一是韵脚字本音与叶音的关系。本音是指被叶字在诗句中应当读的音,这需要根据上下文义来确定,叶音则是为了完善谐韵而改读之音。《诗集传》在讲解诗句时,非常注重音义关系,多音字必依上下文确定其当读之音,有时由于通假或其他原因,造成诗句中某些字的本音背离了韵书所记之常用音,本音与今音脱节,若以今音入韵反而变成了叶,于是就有“叶如字”或所叶之音同于韵书的现象出现。如下例中的“疑”字:

《大雅·桑柔》三章:资疑鱼乞反,叶如字维阶叶居奚反

“疑”的韵书常用音是语其切,在该诗上下文中,要读为入声鱼乞反,“叶如字”显然就是叶语其切。据笔者统计,叶音同于韵书计有200多字,占叶音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是韵脚叶音的必叶与非必叶关系。本来,如果只是“读之不谐,改叶使谐”,凡已谐今韵者不叶,不谐者皆叶,就无所谓必叶与不必叶,但由于存在诸如“今音已谐”仍作叶音之类的“不是为押韵和谐而叶”的现象,确实就出现了一个“叶音究竟是必叶还是不必叶”的问题。这样一来,面对一条叶音,首先要做的不是判断其韵属异同,而是要判断其是否必叶。如果是“不必叶”的音,鉴于不必作叶的字有与同韵段其他韵脚今音相谐的可能,也就不便直接用作判断韵部分合的主要或唯一的证据,而需要引进更多的证据,综合考究之后方可定夺。在下面的讨论中,我们将针对具体情况,考察叶音的不同性质,尝试说明某些疑难问题。

三是韵段叶前与叶后的关系。我们知道,《诗经》韵段与《诗集传》韵段是不同的,前者属于古音,后者为朱熹宋音。朱熹正是通过“叶音”统一地将《诗经》韵段转化为《诗集传》韵段。动态地看,《诗集传》韵段的作成,可分“叶前”、“作叶”和“叶后”三个阶段。叶前阶段,韵段处于《诗经》用韵的原生态。面对原生状态,是否作叶,朱熹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两种不同选择。其一,如果原韵段的押韵符合朱熹的用韵体系,便不作叶音,直接认定该韵段为《诗集传》韵段。此可理解为《诗经》韵系与朱熹韵系已经重合,叶前与叶后达到了同一,朱熹以不叶为叶获取《诗集传》韵段。其二,当原韵段不符合朱熹韵系时,就加注叶音,改变其押韵体系,促使韵段脱离其自身《诗经》用韵体系,变身为朱熹的用韵体系。可见,一个叶音的《诗集传》韵段,其叶前、叶后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作叶”是促使由《诗经》韵段变身为《诗集传》韵段的关键,如下图所示:

图中韵段原为“支微皆”合用,朱熹给皆韵的“喈”字注“叶居奚反”之后,“喈”用于谐韵的音就已经不是皆韵之音,而是变身成为一个属于齐韵的“居奚反”的音,整个韵段的押韵字是“萋飞奚”,是“脂微齐”合用,绝非叶前的脂微与皆合用。至于“喈”何以能叶居奚反,这关乎本音与叶音的关系问题,属于叶前层面。叶前与叶后属于不同的层次,必须时刻注意不要被它们扰乱了韵系的系联。

四是统计的多数与少数关系。研究宋代诗歌用韵通常有一条原则:凡是某些韵部之间常常通押,数目较大的,被认为是主流,是常例,达到一定比例(通常是占总数的10%以上)时,通押的韵部往往可以断其合并;不常通押或偶一通用的是少数,是支流,是变例,应当目为例外,例外常常反映方音或其他特殊现象,一般不能作为合并韵部的根据。我们认为,这条宋代诗文用韵的研究原则同样适用于朱熹《诗经》韵系。

根据上述思路,笔者试对三家差异较大的7摄作新的考察与讨论。

四、 止蟹摄诸部

止蟹两摄互有牵连,各家立部有的四部,有的三部。其中皆来、齐微两部大同小异,但资思部与灰堆部差异较大,需再作讨论。

(一) 资思部能否成立

许世英(1970)首发朱熹口中已有了舌尖元音说,揭出20个止摄开口三等精庄组字的叶音证之,这应当是最早的“资思部”。此后三家韵系均设立资思部。上文已指出各家所列字数差异甚大,那么,在《诗集传》中到底有多少止摄开口精庄组字入韵?笔者穷尽朱熹诗经韵脚,得36字。朱熹给其中25字注了叶音,11字未作叶音,作叶的25字中只有20字与“资思部”有关,因此,36字分成三组列表于下。为详细展示韵叶全貌,在作了叶音且与支思部有关的20字后附上其注叶与入韵的数据,以斜线区隔,前者为叶音次数,后者为入韵的次数,未列数者表示只有一次入韵与叶音(后文凡列韵叶数据都用此法):

第一组,已作叶音且与资思部有关的20字:姊、梓、耔、雌、汜、刺2/2俟2/2死3/3似3/3涘3/3耜4/4祀13/13资1/2兹1/2斯2/3私2/4丝4/5师3/6思11/12子38/43

第二组,已叶却难以支持资思部的5字:鼒、士、嗣、积、事

第三组,押齐微部而未作叶音11字:兕、秭、驷、四、寺、字、泚、柴、佽、茨、仕

第一组20字都是将止摄开口精庄组字改叶所谓齐微部的,可以支持资思部的设想,但本组后面8个字的数据显示,并不是每次入韵都要注叶的。第二组5个字难以甚至不能支持资思部。“鼒”有咍韵昨哉切、之韵子之切两读,语义相同。朱熹在《周颂·丝衣》中鼒叶津之反,很可能是改咍叶之。“士”仅一次“叶音所”,属于改之叶鱼。“嗣、积”都是改叶声调,“事”有5次“叶上止反”可以肯定的是改声调,有没有韵的改叶却看不出来。第三组是没有作过叶音的止摄开口三等精庄组的押入所谓齐微韵的字。其中“柴”字的常用音是佳韵士佳切,但朱熹取《集韵》子智切一读,读作寘韵精母字,故归本组。

既然讲的是诗韵,《诗集传》的“资思部”在宋代诗文用韵中是否也存在呢?笔者曾长期考察宋代诗人用韵,关注其研究动态。自上世纪40年代周祖谟先生《宋代汴洛语音考》以至于今,凡宋代用韵论著,从未见有任何资思部(或者是《中原音韵》的支思部)出现的痕迹。据鲁国尧先生研究,诗词用韵的材料中,支思部最早见于金代元好问等诗人笔下(鲁国尧1986、1991)。笔者(2002A)因穷研朱熹诗骚音叶,广泛搜索韵书韵图、诗文用韵、古注音释,以及前贤今人所著,作《〈诗集传〉支思部独立献疑》,提出《诗集传》资思部如下三条反证:

一是所谓资思部各字的叶音当属“不必叶”。上表第三组已显示符合条件不作叶音者多达11字,几乎占同类入韵字的三分之一。而且其中精母的“秭”入韵有2次,朱熹无叶,仅一次注音“咨履反”;清母的“佽”和崇母的“仕”各入韵3次,朱熹均只当作疑难字注音:“佽”音“七利反”或“音次”、“仕”音“鉏里反”,均不作叶音。3个字合计注音多达8次,如此一致地只注音不叶音,恐怕不好说是偶然漏缀“叶”字吧。又,字表第一组“资”以后有8个字并非次次作叶,其不叶者总计达15次,次数之多也不像是偶然失叶。总之,当叶未叶的字与次都不少,可见当它们押所谓齐微部时,虽然作叶数较多,但也不至于非叶不可,朱熹作出的其实是可叶可不叶的处理,应当归属上文所谓“不必叶”的范围。

二是所谓资思部的字有与所谓齐微部直接相韵者。

三是朱子注音时有拿止摄开口齿头音作为切下字给所谓齐微部字注音者。

三项反证的详情请参原文,今仅举一例以明之:

《周颂·载芟》:济子礼反积子赐反,叶上声秭醴妣礼

上例6个韵脚中有2个字对于“资思”部构成反证。

一是旨韵精纽“秭”字,从音类上看当归属所谓“资思”部,可朱熹并没有作出叶音,笔者上文已表明由于未叶字次较多,似不应当看作“偶失叶”。

二是“积”字,《广韵》有子智切、资昔切两个同义异读。朱熹特别注明诗中“积”本音“子赐反”读去声,再注“叶上声”,就是说本条叶音叶的是“子赐反”的上声,仅改声调,其下字“赐,斯义切”是止摄开口精组心母字,如果止摄开口齿头音已经音变为舌尖元音,用“赐”作切下字切出的只会是舌尖元音,仍属于“资思部”,又如何能读出与“济醴妣礼”等齐微部字相谐之韵?类似的例子,《豳风·狼跋》第一章“载疐其尾”朱熹给“疐”字注“丁四反”,该音出于《经典释文》,《广韵》《集韵》都作“陟利切”,朱熹不取韵书,却用了《释文》的类隔切,其切下字“四”如果确定口语中只有舌尖元音一读,“丁四反”岂非无字可切?

因此,笔者根据吴棫《韵补》所记这批字俗音叶鱼模,雅音叶支之的记述,参考宋代福建诗人笔下的“支—鱼通押”例,认为止摄开口三等精庄组字在闽音中有强大的读同鱼模的俗读。朱熹作为闽人,又在闽地设教,很可能考虑到要有效地避免这些俗音对诵读产生干扰,才特地给这批字加注叶音的。如此看来,这些字只是为了排除方音异读的干扰而作叶,并不是不叶就无法谐韵的必叶音。既然是不必叶,某些地方不注叶就好理解了。如此说来,所谓“资思部”恐怕只是一种方音现象的折射,还不能说宋代通语音中已经产生了资思部,在宋代通语中它们仍归齐微部。

(二) 灰韵系的归属

王力先生将灰韵系独立为灰堆部,举证28个韵段。28段可分两类,一是改脂、微韵或别的韵字叶灰,叶后为“灰独用”的10例,如:

《周南·卷耳》二章:嵬隤罍怀叶胡隈反

二是止蟹两摄同现的韵段中改叶灰韵字读止摄,叶后为止摄内各韵及齐祭废等同用的18例,如:

《周南·汝坟》一章:枚叶莫悲反饥

第一类是主体,第二类可以旁证灰韵系与支脂之微齐祭废有别。

赖氏举出9例说明灰咍皆泰夬五韵同用,又根据蟹摄二等“怀、坏”字与一等相押时,要改叶为灰韵,推定蟹摄一、二等也有区别,故立一等灰咍泰为回来部,二等皆佳夬为皆怀部,又说明二部音近可以通押。赖文特地指出,灰泰合口不与止摄与蟹摄细音相谐,分别举灰泰韵字改叶脂、微韵例14字与支脂微韵字改叶灰韵7字证之,前者如“媒”叶谟悲反,后者如“归”叶古回反。陈鸿儒则认为蟹摄一二等可以合为一部,又特别指出“此部去声(主要是队泰两韵)有与第三部(南按,即齐微部)去声相合的例”,他举出队泰怪与未祭废通用的韵段7例。看来灰韵不但是否独立有问题,而且其平声与去声也有差别。

今按,灰韵系历来在任何一种诗韵书中都没有独用的先例,朱熹的《诗经》韵系中的确也有与别韵合用的实例,所以赖、陈两家一致取消了灰堆部。不过王力先生又断言“合口一等(灰韵系)则转入止摄,但是与止摄合口三等(支纸寘、脂旨至、之止志)不同韵部”(271页),至于为什么“转入”又与之“不同韵部”,原文未作讨论。今试作推论如后。从宋诗用韵来看,蟹摄合口一等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概述为:除了仍遵循“灰咍”同用旧例外,灰韵与泰韵合口字较多与止摄通押,特别是去声字与止摄几乎通押无碍。由此推测,王力先生所说的“转入止摄”且“不同韵部”,似乎可以理解为:在宋代语音中蟹摄合口一等正在发生转入止摄合口的演变,但在不同声调之间的发展并不平衡,大致去声的变化已经或接近完成,上声稍弱,平声最为滞后,表现为许多字兼押止、蟹两摄,正处于演变之中,或许还有止、蟹两摄的异读,由于尚存两可,并未完全合流,故谓之转入而不同韵部。

从这个角度来看朱熹的叶音及其叶后的韵段,与上述宋音的描写基本吻合。

第一,平声灰、脂两韵的双向互叶暗示灰韵可以两属

《诗集传》中止摄与蟹摄合口一等之间叶音的改订,诚如赖氏所言,一方面有止摄三等字改叶蟹摄合口一等:萎叶於回反、迟叶陈回反、遗叶夷回反、叶乌回反等等,另一方面蟹摄合口一等字也常改叶止摄三等:旆叶蒲寐反、枚叶莫悲反、媒叶谟悲反、回叶乎为反、佩叶蒲眉反、诲叶呼位反等等。今考《诗集传》韵段,改灰叶脂共“回枚梅佩悔晦痗退诲罪背媒摧悖”等14字,21韵段,其中“回枚摧”又以本音出现在改脂微叶灰的韵段中;改脂微叶灰共“遗威萎迟归依畏”等7字,9韵段,同样,其中“威归”又出现在改灰叶脂微的韵段中不作叶音,呈现出“脂叶灰、灰亦叶脂”的两可选择,同一字既可以改叶对方,又可以出现在对方改叶己方的韵段,其叶音是双向的,表明两个韵类虽然有异但可以互为对方。然而,改灰改脂如何取舍?据我们观察,可以归为两种情况,一是韵段中若脂、灰字数相等(即所谓等立通押),或改脂叶灰(有4段)或改灰叶脂(有6段)有一定的随意性(为省篇幅例略)。二是韵段中如果有一方字数占优势(即所谓主从通押),则改叶有明确的倾向性,如:

《大雅·云汉》三章:推吐雷反雷遗叶夷回反,下同遗摧在雷反

《豳风·东山》一章:归悲衣枚叶谟悲反

《云汉》韵段中只有一个脂韵字,而有三个灰韵字,就改脂叶灰;此类有5段。《东山》韵段有三个脂微韵字,一个灰韵字,就改灰叶脂,此类有9段,另有6段改灰叶脂稍微复杂一点,韵段中除灰韵字外,还杂有较多的朱子改叶脂之韵的流摄及咍皆韵字,如:

《秦风·终南》一章:梅叶莫悲反裘叶渠之反哉叶将黎反

由于流摄及咍皆韵字与脂之等韵相会时,朱熹必改叶脂之,故上述6个韵段亦可看作灰与脂之等相押且脂等占优势。上述例子隐约可以看到脂、灰相会时朱熹制作叶音的一条原则,即改谁叶谁取决于韵段中谁占有数量优势,改数量少的叶数量多的。这种以少从多互为对方的简单选择,虽然还包含两韵互异的意味,但其壁垒已然降低,暗示两个韵类之间已经具备某种可通用性。试与皆韵比较,前文已说凡皆韵字与脂、微韵字相会,朱熹一定是将皆改叶脂,决不会改脂叶皆。如:

《小雅·鼓钟》二章:喈音皆叶居奚反湝户皆反叶鸡贤反,按当为贤鸡反悲回叶乎为反

上列韵段的4个韵脚中,有3个蟹摄字(其中2个皆韵字,1个灰韵字,皆韵占多数),1个止摄字,由于皆必叶脂,所以只得以多就少,不惜将“喈、湝”和“回”一同改叶支、齐韵,也不将“悲”一个字改叶皆韵。与脂、灰的双向互叶不同,皆韵只可以单向叶脂,[3]而脂不叶皆,因为通语中没有二者音近或同的音变,壁垒分明。也可以由此推知:灰、脂间之所以能双向互叶通用,是因为通语中发生了灰韵系和泰韵合口正在转入止摄的音变。

第二,灰、脂微去声的互押

在《诗集传》押韵体系中,灰韵上声目前只看到有“悔罪”2个字的少数几次入韵,朱熹均改叶旨纸韵。灰韵去声因为涉及泰韵合口和唇音字,入韵字次较多,情况较为复杂。

首先,队与泰合(含唇音)通用无碍。据笔者统计,《诗集传》叶后的韵段中,队韵入韵17次,泰韵入韵12次,而队泰合用有5次,占比例是很大的,两类音应当已经合并。

其次,正如陈鸿儒已指出的,队、泰合口及唇音与止摄及蟹摄细音存在通用,据笔者统计共有15韵段,如:

《大雅·绵》八章2段:拔蒲贝反兑吐外反駾徒对反喙吁贵反

将该例4个韵脚字与其注音的切语下字整合,则其谐韵字可以认为有:“拔贝兑外駾对喙贵”等8个字,完全是“泰队废未”合用。“拔”本入声韵,朱注“蒲贝反”实乃取《集韵》泰韵蒲盖切一读;泰韵“駾”字朱注“徒对反”误为队韵。更有意思的是,“喙”《广韵》属废韵,朱注“吁贵反”其切下字却用未韵字,说明未废无别,又谐泰队。

第三,灰、脂去声的混注

泰韵合口“外”字的同一个叶音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出现至、队互换,请看:

《魏风·十亩之间》二章:外叶五坠反泄以世反逝

《唐风·蟋蟀》二章:逝迈叶力制反外叶五队反蹶俱卫反

两个韵段的“外”都是与“逝”等字押韵,押韵环境基本相同。在同样的押韵环境下,“外”的叶音当无不同,但一叶“五坠反”、一叶“五队反”,从“礼部韵”看,前者属于止摄至韵即脂韵去声,后者属于蟹摄队韵即灰韵去声,若两叶同音,实际上就是脂灰同韵。赖氏认为“外叶五坠反”的“坠”是“队”之误(152页),核以今所传宋本《诗集传》如静嘉堂文库本,以及南京图书馆所藏南宋刻本(《中华再造善本丛书》)都作“五坠反”,显然,如果的确是一个笔误,也是宋人的笔误,或竟是朱熹自己的笔误,也足以说明宋人或朱熹口中队泰合与至合口是相通的。还有一个间接的证据,朱熹自制诗文中,有灰泰合口字与止摄相押者:

1.五古《题可老所藏徐明叔画卷二首之二》叶“翠外”(《朱子全书》20册第272页)

2.五古《武夷十二咏·晚对亭》叶“对翠”(《朱子全书》20册第523页)

脂韵合口去声“翠”字,既押泰韵“外”又押队韵“对”,说明朱熹口中蟹摄一等合口去声与止摄三等细音可以通押,与上述叶音相同。不过,朱熹存世的千余首诗文中仅发现这两例,他的诗中灰与支脂之微基本分押,符合韵书,这只能说明朱熹保持传统,遵守规则,尽量不出现落韵。然百密难免一疏,这两首灰泰合口呼字通押脂韵合口的诗作,向我们透露了朱熹口中的实际语音,证实了《十亩之间》《蟋蟀》中的“外”所作两个叶音是同性质的。

综合上文所述,应当取消灰韵系独立。止蟹两摄之中,蟹摄细音可以确定已并入止摄,其洪音则有两种表现。其一,蟹摄合口一等正在发生转入止摄的音变,演变过程可能是:

*uai>*uəi>*uəi >*ui

原洪音合口韵母在高元音的介音与韵尾的共同作用下,低舌位主元音逐渐高化、减弱并消失。音变过程中仄声快于平声,其上去声大概已归入齐微部,平声则齐微、皆来两属。其次,蟹摄开口一等与二等韵合成皆来部。如此一来,止、蟹两摄在《诗集传》韵系中可分为两部:齐微(支脂之微齐祭废灰泰合)、皆来(佳皆夬泰开灰平声及少数仄声)。

五、 臻梗曾摄诸部

臻梗曾三摄有阳、入两种韵类,先讨论阳声韵,再论相应的入声韵。阳声韵三家分部分歧非常大,王力先生分五部,可简述为,三摄分立,臻梗二摄又洪细分立。赖则保留洪音分立,三摄细音合为一部,为三部。陈则三摄合为一部,称真青部。入声韵,王、赖均将三摄细音合为一部,洪音则梗曾(含庄组)为一部,臻摄没韵与物韵唇音为一部。陈同样三摄入声合为一部。下面分别讨论。

(一) 臻梗曾三摄当分还是当合,若合则如何合

先看阳声韵,《诗集传》臻梗曾三摄叶后韵段的数据比较复杂,分别为:臻摄内部自押87段,梗摄内部自押47段,曾摄内部自押21段。另有臻梗二摄之间合用14段,臻曾二摄之间合用3段,梗曾二摄之间合用1段,三摄之间合用共计18段,此外“矜”字有两次押入臻摄,由于该字有蒸、真两韵的异读,不便确定为臻—曾合用,暂时排除在合用数之外,(还有蒸侵合用1段、元庚合用1段,不论)。三摄之间虽然通用的数字不少,但所占比例不大,梗—臻间的合用占总数8.8%,梗—曾间合用占总数1.4%,臻—曾之间合用占2.9%。从诗文用韵角度看,都构不成韵摄的合并。可以说,仅《诗集传》的数据还不足以确认它们应当分还是合,不妨引入朱熹自制诗词的用韵数据。

朱熹自制诗词的用韵数据是,臻摄自押102段,梗摄自押127段,梗—臻之间合用3段,曾摄自押仅4段,梗—曾之间合用3段,而臻—曾间未见合用。虽然梗—臻、梗—曾合用都是3段,但前者是微不足道的。因为无论是梗摄还是臻摄,使用的数量都非常大,合用的比例大约只占1.3%,无法证其合韵。而梗—曾之间合用就完全不同,虽然合用的绝对值仍是3例,占总数的2.7%,比梗—臻之间合用的比例大不了多少,但如果从曾摄本身观察,性质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曾摄总共入韵只有7次,其中竟有3次与梗摄相通,几乎占了曾摄入韵的一半。从曾摄的角度看,它的通押梗摄几乎是没有障碍的。宋代诗文用韵的总体表现也是如此,曾摄属于所谓窄韵,迄今所见诗人用其入韵数目都不大,但往往都表现出较小的入韵数却有较大的通押梗摄数。另外,宋代韵图《四声等子》《切韵指掌图》都梗曾合图,重韵混列,邻韵借用,表现出梗曾摄已经合并。

臻摄与梗曾摄虽然也有通押,但在宋代诗文用韵中,所占比例都很小,韵图中都是分别列图,所以,无论在宋代诗词用韵中还是在韵图中,臻、梗曾两组都没有合并的迹象。由此可见,朱熹《诗集传》的梗、曾、臻三摄应当参照诗文用韵,处理为梗曾两摄合并,臻摄独立,臻与梗之间的合用当归于方音层(详刘晓南2001)。

再看入声韵,三摄入声叶后韵段的数据:臻入自押29段,梗入自押11段,曾入自押97段。三摄入声之间的合用共计19段,分别是臻入—曾入合用9例,梗入—曾入合用9例,三摄入声合用1例。通押较多,可以达到总数的12.2%,如果仍然采用宋代诗词用韵的常规标准,以合用在10%以上即可断其合并的话,这个数据是符合三摄入声合并韵部的条件的。但分开计算则有问题,梗—曾之间通用只占总数的8.5%,而臻—曾之间通押更小,仅占两摄总入韵的7.3%,这可能是由于《诗集传》中曾摄职德韵及需要叶音后为职德韵的韵段很多,三摄之间入韵不平衡造成的。如此一来,与阳声韵一样,单凭合韵的数据不易确定其分合,有必要引入朱熹自制诗词用韵的数据作参考。朱子自制诗词中臻梗曾三摄入声总入韵44段,虽然总数不大,但各摄之间通押却非常突出,计臻—梗合用7段,臻—曾合用1段,梗—曾合用13段,更有三摄共有的通用6段,下面各举一例:

臻—梗:五绝《落梅》:寂锡实质(《朱子全书》20册第472页)

臻—曾:五古《观祝孝友……四咏之二 》:赩职瑟质(《朱子全书》20册第358页)

梗—曾:五绝《濯清》:卿昔识职(《朱子全书》20册第318页)

梗—臻—曾:五古《山丹》第1韵段:拆陌日质碧昔色职(《朱子全书》20册第296页)

44个韵段中,三摄间的合用共计达27段,占总数60%以上,无论怎样统计,其合用的比例都远超10%,三摄入声无疑通用无碍,可以合并。三摄入声在《切韵》音系中属于主元音相同或接近、韵尾不同的平行韵类,梗曾入为-k尾,臻入为-t尾,它们的合并,应当反映了宋代通语中平行的弇音入声韵尾弱化而合流的音变,最有可能的就是-k、-t尾都变为了-ʔ。

(二) 梗摄的洪、细音是否当分

《诗集传》中梗摄阳、入声韵的二等字与三、四等字押韵相会时出现了叶音,如:

《小雅·小宛》四章:令音零鸣征生叶桑经反

《卫风·淇奧》三章1段:箦音责叶侧历反锡璧

上例中,庚韵二等“生”字和麦韵二等“箦”与三、四等相押时要叶细音,说明梗摄的二等与三、四等不同。所以,王、赖将梗摄二等独立为庚生部(赖称为庚耕部),入声为麦德部。陈则取消该两部,还根据《大雅·抑》第九章“言行”相叶,将庚并入寒先部。

分歧主要在于如何看待其洪音与细音相押时注叶。今查,梗摄庚耕二韵在《诗经》中入韵共43字,其中二等29字。下面列出这29字及其押梗摄时的韵、叶数,其中庚韵系的字又以顿号分两组,前组为押梗曾摄者,后组为通过叶音押阳唐者,后组字因不押梗曾摄略其韵叶数据:

耕:争嘤丁1/2

庚:①牲甥生7/7②庚羹亨行衡珩觥喤彭祊傍旁蝱笙

麦:箦厄谪革3/4麦5/6適通谪0/1

陌:伯3/5貊1/2客2/3

如果庚生、麦德部当分,上述押梗摄三四等的二等字就都是必叶字,都得改叶细音。

先看阳声耕庚二韵。耕韵系3个入韵字,“争”仅在《大雅·江汉》一次入韵押庚三青,朱注“叶甾陉反”。“丁嘤”两字有一次自押,“丁”还有一次与清韵押韵,并未注叶音:

《周南·兔罝》一章2段:丁陟耕反城

该韵段注音之后为“丁耕城”相押,耕清合用,如果的确耕、清分立,朱熹就一定要像“争叶甾陉反”一样给“丁”字注叶,未叶则说明耕韵二等并非都与庚三清青韵异。

庚韵系的17个二等字中,除去通过叶音押阳唐的14字,属于庚生部的只有3个二等字。计3个二等字与清青韵相押9次,朱熹全都注上三或四等的叶音,说明庚韵的二等与同摄三、四等确有差异,且程度大于耕韵。

再看入声。麦韵入韵字6个,其中“適”本昔韵字,朱子认为它在《诗经》中通假为“谪”,故归入于麦韵。6个字中“箦厄谪”3字各入韵一次也注叶一次,“革麦適”各有1次未注叶,3次未注叶的韵段如下:

《大雅·皇矣》七章1段:德色革则

《王风·丘中有麻》二章:麦国国食

《商颂·殷武》三章:辟音璧绩辟適直革反通谪解音懈叶讫力反

3次未注叶韵段中都有三等字,属于二等直接押三四等。

陌韵的情况。陌韵二等“伯貊客”3字,共入韵10次,其中貊1次、“伯客”各2次叶药铎,应当排除,剩下5字次在梗摄本摄入韵,其中“貊伯”自押一段(见《大雅·韩奕》),占2字次,伯叶音逼1次(见《邶风·旄丘》),剩下“伯客”2字押细音均未注叶:

《大雅·崧高》八章2段:硕伯

《商颂·那》3段:卿奕客怿昔夕

两例的不叶与上引麦韵“革、麦、適”诸例洪细相押相似。全面地看,梗摄二等入韵字与清青韵相押时,并非都要注叶,真正每次都注叶的只是5个庄组字:“争牲甥生箦”。梗摄二等最有可能与三四等分立的是庄组,但这种分立是不是不同韵部间的分立?不妨拿朱熹自制诗词作一核查。把这5个庄组字取出,核查朱熹诗词中能否与三、四等通押,结果是除“牲甥箦”三字未出现之外,“争生”多次出现,都与细音通用:

“争”2次,如五古《讲道》“冥争宁”(《朱子全书》20册第444页)

“生”38次,如七古《题赤城观》“青鸣成生名”(《朱子全书》25册第4975页)

朱熹自制诗文告诉我们,凡梗摄庄组字全都能押梗摄细音。所以,梗摄庄组二等的叶音,恐怕也应当与其他二等同样看待,同样属于“不必叶”之字。需明确的是,它们的叶音虽然不代表分立韵部,但仍可以传达同一韵部之内、分属不同韵类的语音信息。笔者推测,发展到宋代,《切韵》梗摄二等洪音与其三四等细音,其语音差别可能有所扩大,略如下图所示:

《切韵》时代:二等*eŋ/三等*ieŋ < 宋代:二等*eŋ/三等*iŋ(或*iəŋ)

梗摄的二等与三四等,从《切韵》时代到宋代,可能由原先四等之间的差异,转为洪细两等不同。大概原开口三、四等合流以后,-i-介音得到强化,原主元音逐渐弱化或消失,使得与二等韵类的差异由过去的介音不同(主元音韵尾都相同即韵基相同),转变为现在的主元音不同(即韵基不同)了。尽管洪细之间音色有变,但从押韵上看,这个差异不是不可调和的,还不至于造成韵部的分立,就像后来曲韵十三辙的中东辙包含eng、ing(参罗常培《北京俗曲百种摘韵》,国民图书出版社,1942年)一样,洪细仍可以共存于同一个韵部之中。若要细辨洪细,则可以作叶,若遵循旧例取其近似则仍可以通押。这大概就是朱熹一方面要给二等入韵字注叶,一方面作叶又不完备的原因吧。

引人注目的是庄组字每次均叶,表明它的洪音语音特征最为突出。《诗集传》中反映庄组读为洪音最为典型的是“侧、楚”两字的3次叶音:

《魏风·伐檀》二章:辐音福,叶笔力反侧叶庄力反直亿特食

《召南·殷其雷》二章:侧叶庄力反息

《曹风·蜉蝣》一章:羽楚叶创举反处

“侧”为职韵三等,“楚”属语韵三等,本皆细音,当它们在《诗经》韵段中与本韵细音相押时,朱熹却给它们作叶细音。这3个看似矛盾的叶音,可作如下两种解读。其一,“侧、楚”两字分属不同韵系,其共同点是庄组三等字,它们与同韵细音相押,乃同韵同等至谐本不当叶,不当叶而注叶,如果其口语音没有任何改变,这样注叶是匪夷所思的。显然是庄组发生了音变。其二,且看所注叶音,“侧”《广韵》音阻力切,朱叶庄力反,“楚”《广韵》语韵正作“创举反”,叶音与韵书其实都是同一音类。将本韵三等的庄组字再叶为本韵三等细音,只能表明它口语中已经变得不读细音了,最有可能的就是失去介音,变读为洪音了。就是说,它们与细音押,若要诵读完全音谐还只得变回原来的细音。如果这个推论没错,那么,庄组的这个音变可名之曰“庄组三等洪音化”,或可曰:“假二等变成了真二等。”同样,庄组三等洪音化,只造成同韵部中洪细音的调整,并没有生成新的韵部。比如说,蒸韵系职韵庄组字在《诗经》中入韵字只有“色0/2穑0/3侧2/8”3字13次,“侧”字叶庄力反仅两次,并非次次都叶,也不是庄组字字皆叶。它们仍属于“非必叶”范围。

总之,梗摄二等的改洪叶细说明梗曾二摄原四等的细微差别已经消失,成为洪细二分的格局。一二等合并为洪音,三四等合并为细音,其中庄组无论二等还是三等通读为洪音。洪细之间虽有区别,但仍可通押。

(三) 臻摄的洪、细是否当分

臻摄魂韵系与文韵的唇音字,在与本摄细音三等相会时,朱熹注叶,如下例“昆、闻”:

《王风·葛藟》三章:漘顺春反昆叶古匀反昆闻叶微匀反

因而王、赖均将魂与文唇分出,称闻魂部(赖称魂文部),相应入声为物没部,而陈则仅指出有叶音,并未设立该部。与梗摄庚生部一样,这两个韵部同样是据叶音设立的。今查,臻摄《诗集传》共入韵87段(另有17段与梗曾摄合用,此不论)。臻摄入声入韵29段(另有2段与缉韵合用)。下面先普查文韵唇音字与同摄细音相会时的韵叶,情况如下:

文、物:芬焚闻2/2雰0/1问0/2、弗茀拂(共8字,与细音韵10次,叶7次,占70%)

文韵系唇音所有入韵的8个字10次入韵,有3次未叶:

《小雅·信南山》二章1段:云雰敷云反(唇音“雰”与喉音“云”相押,未叶)

《大雅·绵》八章1段:愠纡问反问(问韵影纽“愠”字与唇音“问”字押韵未叶)

《郑风·女曰鸡鸣》三章2段:顺问(文韵去声唇音“问”与稕韵“顺”字相押未叶)

上3段显示文韵唇音虽然与牙喉音和真谆韵有别,但还不至于完全不能押韵。

再看魂韵,《诗集传》中入韵字,除“煇”字《广韵》魂韵户昆切,但在《庭燎》中朱取《集韵》音读为“许云反”,归文韵之外,《诗集传》中魂韵系舒声11个入韵字中,“啍璊”两字只押洪音未与细音相会,需要剔除,则舒声韵与细音相会者9字,其入声韵3字,共12字,韵叶如下:

魂:存0/1亹0/1昆壸飧遯奔孙3/3门3/4(9字,与细音会14次,叶11次,占78%)

没:没忽卒1/3(3字,与细音相会5次,叶3次,占60%)

阳声韵9字共入韵14次,“亹”一次押真谆欣,朱子未叶,但算不算魂与真欣合用,有不同意见,先看实例:

《大雅·鳧鹥》五章:亹音门熏叶眉贫反欣芬叶丰匀反艰叶居银反

“熏叶眉贫反”的叶音非常特别,晓纽的“熏”,似不应当叶“明纽”,于是有一说认为该叶语应当前移于“亹”下(王力1982,276页)。明纽“亹”叶“眉贫反”确实有理,但未见版本支持,今所见宋本静嘉堂文库本及元刻本,甚至八卷本都一致“熏叶眉贫反”,均不支持前移。笔者曾讨论过这种晓母与明母的叶音,在声母上反映了宋代闽音中的清送气鼻音现象(刘晓南2002B),姑备一说。此外,“存门”及入声“卒”共4字次押细音未作叶,见下3段:

《郑风·出其東门》一章:门云云存巾员于云反

《邶风·日月》四章:出卒述

《小雅·蓼莪》六章:律弗叶分聿反卒

看来魂也与文韵唇音一样,并不是绝对不能与真谆欣和文韵牙喉音相谐的。再核朱熹自制诗文的情况,上述12字中“亹昆壸”3字不见入韵,其他9字共入韵43次,其中阳声韵字入韵36次,入声韵字7次。入声韵的7次中,6次押月薛屑等韵,仅1次押物韵唇音,似当归入山摄入韵,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次是独用的。阳声韵36次入韵可分三种情况:

一是循旧例元魂痕通押30次(未注数字者为一次,下同):飧遯孙2奔3存6门17;

二是押文韵唇音3次:门存2;

三是押真谆与文牙喉音的3次:孙奔门。

这个分布及数据与他的《诗集传》韵例基本吻合。无论是《诗集传》韵系还是自制韵文的韵系,可以充分肯定魂与文韵唇音字独立成韵部的基础都不牢。之所以朱熹给魂、文唇多次作叶音,恐怕还是与梗曾摄一样,反映的是同一韵部里面韵类的洪细有别。大概臻摄一等与文韵唇音字读洪音,其他读细音,略如下图所示:

洪音*en(uen)/细音*in(yn)

应当引起我们重视的是,原三等文韵系唇音韵母现在已变成洪音,这应当是伴随轻唇化的演变而达成的,在轻唇音的作用下原*iuen韵母,其合口细音介音被吞并,归入洪音:

*piuen<*fen

总之,臻梗曾三摄,从大的方面说,阳声韵梗曾二摄应当合为一部,可名“庚青部”,臻摄单独一部“真文部”,入声则三摄合为一部,可名为“陌质部”。其次,三摄原四等之间的细微差别已经变为洪细二分格局,大概是一二等合流为洪音,三四等合为细音,其中曾摄庄组三等也发生了洪化的音变,并入洪音;臻摄文韵轻唇化的演变完成,其韵亦归入洪音。

六、 山效摄诸部

山、效两摄的分部,三家有三、六、九之异。王将两摄各按洪细分立韵部,山摄分寒山(曷黠)、元仙(月薛),效摄分萧爻、豪包,共计6部。赖则进一步将山摄一、二等分开,又将效摄二等独立为肴郊部,分为9部。陈最简单,两摄均不分洪细,合为3部。三家都同意三、四等合并,分歧主要在洪音的处置,其一是洪音的一、二等是否要分?其二是洪细之间是否要分?

(一) 山、效摄的二等是否应当独立

一、二等分部均出于赖江基文。先看山摄,赖氏根据“雁慢”两个二等字与一等字相会时分别叶“鱼旰反”、“莫半反”,而判断山摄一、二等之间“主要元音仍有差异”故当分两部,但又说“鉴于寒桓和删山相押不注叶音之例比加注叶音的还多,我们又可以肯定这两部的主要元音差异不大”(161页),所以他文章的大标题又写为“寒桓删山四部同用”。

今查《诗集传》山摄入韵的情况是,入声韵20段,不涉及二等字;阳声韵83段,有29段涉及二等字,叶后有18段消除了二等与一或三等的混押,但仍有11段保留删山二韵,具体是,删山自押1段(《大雅·公刘》),与一等寒桓同用4段(《大雅·韩奕》、《郑风·羔裘》、《郑风·女曰鸡鸣》、《小雅·南有嘉鱼》),与三等元仙同用5段(《齐风·卢令》、《周颂·执竞》、《卫风·淇奥》2段、《大雅·民劳》),与一三等同用1段(《大雅·板》)。与一、三等混用达10段,占总数12%,混用如此之多,可见二等缺乏独立的基础。虽有“雁慢”二字改叶一等,但另有二等“板”字在《大雅·板》与一、三等相会不叶,又有“蛮雁汕”3字在3个韵段中与寒桓同用均不注叶,尤其是“雁”字在《邶风·匏有苦叶》中与“旦泮”相押“叶鱼旰反”,可在《郑风·女曰鸡鸣》中同样与“旦烂”相押不作叶,可见确属不必叶的字,不宜分立两个韵部。

效摄,赖文同样是根据诗集传中肴与宵萧相会或与豪相会均有改叶,确定肴韵二等独立,今查《诗集传》中效摄入韵97段,叶前有二等肴韵字参与者15段,韵段中肴韵字有叶有不叶,经过音叶之后仍有6段肴与豪、宵萧混押,其中肴与一等豪同用3段(《陈风·防有鹊巢》《豳风·七月》《大雅·公刘》),与三等宵同用2段(《小雅·车舝》《鲁颂·泮水》),与一、三等同用1段(《魏风·园有桃》),洪细音同用大致持平,共占肴韵入韵的三分之一强。不叶仍有较大比例,说明肴与豪、宵萧同用尚多,其独立性不强,似亦不宜独立。

(二) 山、效摄的洪细是否当分

山、效两摄的洪、细音之间有较多的叶音,这是王赖二家分立韵部的基本依据。我们先核查是不是凡洪细相会都得作叶,以判断是不是必叶字。再核查叶后的情况。

1.山摄。山摄一二等字在韵段中与三四等相会时,一般改叶细音,如:

《小雅·常棣》三章:原难叶泥沿反叹吐丹反叶它涓反

到底《诗经》中有多少山摄一二等字与三四等相会,其改叶情况如何?今查,山摄阳声83韵段中,叶前与细音相会的洪音字其韵叶数如下表(表中不计洪音自韵的韵次):

一等:亶0/1啴0/1瘅0/1管1/2翰4/6泮袢单乱宽漙痯贯丸晏难2/2旦2/2叹2/2岸2/2餐2/2安3/3干3/3檀4/4,涣(24字,与细音会41次,作叶35次,占85%)

二等:谏0/2僴0/2环0/1简0/1板0/1还1/2盼涧菅丱慢矜颜2/2间2/2简2/2山3/3关3/3闲5/5(18字,与细音相会32次,作叶24次,占75%)

“涣”字一次押二等字却改叶三等细音,比较特殊,所以放在末尾以逗号隔开。据上表,一二等与细音相会虽然有许多改叶细音,占比例甚高,但也15%或25%不作叶者,这些不叶者共有洪细通押韵段9段,占总韵段数10.8%。阳声韵洪细之间的通用处于合并韵部的临界状态。究竟当合当分,有必要引入朱熹自制诗文的数据。朱子自制诗文的用韵情况是,山摄阳声共入韵199段,一二等洪音同用101段,三四等细音同用88段,洪细混押10段(有2段是首句借韵),仅占总数的5%,洪细同用比例远低于10%,符合分韵要求。综合两者数据,山摄阳声韵朱熹的《诗经》韵系似以洪细分部为宜。

《诗集传》中山摄入声韵洪音叶前与细音相会的韵叶情况如下(二等字缺):

一等:茇0/1曷蘖濊括佸撮葛2/2渴2/2活2/2闼2/2怛2/2拨2/2达5/5,褐阔2/2(16字,与细音相会27次,作叶26次,除“苃”字一次外全改叶)

上表“褐阔”两字同样很特别。“褐”有一次改叶细音,但伴随有变调,变读去声。“阔”以“契阔”一语入韵两次,一押洪音“活”,一押细音“说”,均“叶苦劣反”,且连带洪音“活”亦“叶户劣反”。因此以逗号分开排列。与阳声韵不同,入声韵16字的27次入韵与细音的相会几乎次次作叶,仅“茇”与月韵三等“伐”(《召南·甘棠》)相会一次未叶,判断其是不是洪细通用,要联系元韵唇音来看。下面是元韵系唇音与细音相会的韵叶情况:

元唇:番蕃燔藩樊繁幡2/2阪2/2反4/6(9字,与细音会16次,叶14次,占87.4%)

月韵:伐发6/8(2字,与细音相会9次,叶7次,约占78%)

元韵系唇音入韵11字,25次与细音相会,除“反、发”2字4次外,一律改叶细音,改叶率可达80%左右。大面积的改叶,说明本属三等细音的元韵唇音与其它细音的韵母实际读音已经很不和谐,可能也与文韵唇音一样,其实际读音变读洪音了。但还有4次没有改叶:

《鄘风·载驰》二章:反远

《大雅·民劳》五章:绻反谏

《小雅·蓼莪》五章:烈发害叶音曷

《小雅·四月》三章:烈发害叶音曷

阳声韵、入声韵各2段。阳声元韵“反”字或许也跟文韵唇音少数相会本摄细音的不叶相似,即韵虽不同但仍可通用,且仅一个“反”字,数量较文韵又有减少,甚至可断为偶然现象。入声两例全是“烈发害(曷)”相押,核查原诗,“烈”字都是首句末字,首句可韵可不韵,似亦可忽略。若忽略“烈”字,“发”字可认为是洪音,则该两段可认为押洪音。这样来看上文《召南·甘棠》“伐苃”韵段,在《诗经》中三等“伐”字共入韵两次,一次即《甘棠》的押一等“苃”,朱不注叶,另一次见于《商颂·长发》与“截桀”等细音相押,朱注“叶房越反”,押洪音不注叶,细音则叶细音,如此处理,只有“伐”字已读为洪音方有可能。“伐苃”相押虽然从切韵音来看是一个洪细通用的韵段,由于“伐”为已变读洪音,则此韵段仍可归属洪音相押。如此说来,山摄入声洪音与细音相会时的改洪叶细就成为全覆盖的了,也就是说,具备了“必叶”的性质。再看朱熹自制诗文的押韵,山摄入声共18段,其中洪细混用仅1段:

七古《五禽言和王仲衡尚书之三》:滑滑阔发(《朱子全书》20册第502页)

该段发生洪细相混的仍是月韵三等唇音字,若考虑到“发”字实际读为洪音,该韵段就全无洪细混用了。看来无论是《诗经》的音叶还是自制诗文的用韵,山摄入声洪细都应当分部。

综上文,朱熹的《诗经》韵系以及其自制诗文用韵都显示,山摄洪细之间有两点变化。其一洪细分部,其间入声韵洪细分立的程度最深,完全达到分立韵部的地步。阳声韵则仍有小比率的洪细混用,但不一定达到了合并的程度,比照入声的分部情况,当定为分立较妥。如此,则山摄洪细分立,可立寒山(寒桓删山元唇)、曷辖(曷末辖黠月唇)、元先(仙先元牙喉)、月屑(屑薛月牙喉)4部。其二,元韵系唇音完成了轻唇音的变化,其韵母由细入洪了:

*piuan/piuat>*fan/faʔ。

2.效摄的洪细是否当分

效摄字入韵,叶后有两种归向,一是归流摄,此与效摄韵部无关,不论;一是归效摄,本节仅讨论后者。上文已指出二等肴韵与洪细音都有同用,比较复杂,容后讨论。先看效摄一等与三四等相会时的情况,表面上看,这种相会改细叶洪、改洪叶细都有,如:

《邶风·终风》一章:暴笑叶音燥敖五报反悼(笑叶音燥,此改细叶洪)

《大雅·公刘》二章2:舟叶之遥反瑶音遥刀叶徒招反(刀叶徒招反,此改洪叶细)

但实际情况是,效摄作叶倾向于改细叶洪。先看效摄洪细相会的韵叶数据:

宵萧:骄3/4鷮0/1瑶0/1遥0/1谣0/1燎0/1笑2/3朝4/5昭镳儦曜庙膋恌苕苗2/2(14字,与洪音相会21次,作叶13次,占总数的61.9%)

豪:藻0/1蚤0/1造0/1忉0/1嗸0/1保0/1旄0/1櫜0/1好0/1高0/1蒿0/1膏0/1号0/1慅0/1皓0/2桃0/2暴0/2悼0/3敖0/5刀1/2倒劳1/7(22字,与细音相会37次,叶细音3次,约仅占8.2%)

表中数据显示,效摄洪细相会时绝大多数是改细叶洪,改洪叶细的很少。如“劳”7次相会细音,有5次都是改韵段中其他细音字叶洪音,还有1段洪细都无叶音,仅1段改“劳”字叶细音。还有“皓桃暴悼敖”都是多次相会细音而不改叶。改细叶洪倾向非常清楚,但并没形成“必叶”现象,大概还有30%以上的细音不改叶洪音,使得整个效摄总入韵79个韵段中,“叶前”洪细相会有40段,经过叶音之后仍有洪细相混12段,其中一、三等混押9段,二、三等混押2段,一、二、三等混押1段。下面各举一例:

《桧风·羔裘》一章:遥朝直遥反叶直劳反忉音刀,叶后:“遥朝劳忉刀”,宵豪同用

《鲁颂·泮水》二章:笑教,笑效同用

《魏风·园有桃》一章:桃殽谣音遥骄,叶后:“桃殽谣遥骄”,豪肴宵同用

叶后的洪细同用韵段占效摄总数的15%,符合合并的比例,似可断效摄洪细同部。赖氏认定《诗集传》中的宵萧、肴、豪相会无叶现象,是受吴棫萧宵肴豪同用影响的“残留”,并对照《韵补》提出3个韵段作为证据(158页)。所举证3例都是叶后洪细不混的韵段,我们现在找到朱熹叶后洪细混押12韵段,大多不能从吴棫《韵补》找出根据,应当不是承自吴氏旧说,何况朱对吴说并不盲从(参刘晓南2005),恐难认定为“残留”。我们倾向确认朱氏韵系中效摄洪细音同属一个韵部,仅韵类不同,一等为洪音,三四等为细音。这样处理似乎比较便于解释效摄洪细韵间的较多的同用。然肴韵该归洪还是细,则需要讨论。

肴韵本属洪音,但它的叶音较为复杂,查肴韵押效摄共15个韵段,具体韵叶数据如下:

觉膠1/2效1/2教1/3郊5/5殽0/1巢0/1茅0/1匏0/1(9字17次)

17韵次中作叶9次、不叶8次。但作叶中的有一次“教叶居爻反”,只是改调不改韵,应当归入不叶,这样一来不作叶的9次共8段,除上文所说肴与豪、宵同用的6段外,另有肴独用2段。作叶的9字次有7段,包含豪独用5段,萧宵、笑号同用各1段。这个数据显示,肴韵与本摄洪、细音相会,并不一定都得作叶,不叶的8段中,除独用外,与一等豪韵同用实际达到4次,与三等宵韵同用有3次。如此看来,肴韵与本摄一等、三四等都有接触,且数据大致均衡,到底该入洪音还是细音?查9个入韵字,牙喉音6个,唇齿音字3个。3个唇齿音字都没作叶,直接押洪音,可以归洪音。牙喉音6字14次,叶否情况复杂:

叶洪音者2字6次:效胡教反叶胡高反(《小雅·鹿鸣》)、郊叶音高5次4段(《鄘风·干旄》《卫风·硕人》《魏风·硕鼠》2次,前者注叶,后者“从上”、《小雅·出车》)

叶细音者2字2次:觉居孝反叶居笑反(《王风·兔爰》)、膠叶音骄(《郑风·风雨》)

叶本韵者1字1次:教叶居爻反(《小雅·车舝》)

不叶者4字5次:教(《鲁颂·泮水》与“笑”韵)、教效(《小雅·角弓》)、膠音交(《小雅·隰桑》与“幽叶於交反”韵)、殽(《魏风·园有桃》与“桃谣骄”韵)

如此复杂,洪细牵连不清,反复观察则似有条理,隐约可分两组,其一为“觉膠交孝殽”,其二为“效郊爻教”,前者不直接押细音,但可直接押洪音,如“殽”字;后者不直接押洪音,但可直接押细音,如“教”。似可作两点解读:其一,肴韵二等牙喉音与本韵舌齿唇音已有不同,可以直接与细音相押,已经不能算纯粹的洪音,表明近代语音开口二等牙喉音的颚化音变已经发生。其二,颚化音变虽已发生但变化尚不平衡,有的字颚化程度深,如第二组的“郊”与洪音相会5次均得叶洪音,可能已完全变读为细音了;有的字颚化程度尚浅,或许有洪细二读,才可以既押洪音又叶细音,如“膠”。总之,由于尚有“殽”与“教效膠”各1次不作叶,所以肴韵二等牙喉音也不一定必叶,作叶则叶洪叶细尚有不定,都可能反映了效摄二等开口牙喉音正在颚化的音变之中,比较稳妥的作法是将肴韵牙喉音洪细二属。

据上文,效摄内部洪细虽然韵类不同,但有较多同用,不必分两部,可以合为一部:萧豪部。原二等洪音肴韵舌齿唇音仍为洪音,其牙喉音正在进行颚化音变,可以洪细二属。

七、 结  语

经过穷尽材料、辨明叶音、参以旁证与外证的综合研究之后,我们认为朱熹《诗集传》止蟹梗曾臻山效七摄可分10部,与三家共识的14部汇合,则朱熹《诗集传》韵系为24部。表之如下,每部右边以括号附列本部所包含《广韵》相应韵类,举平以赅上去:

东钟部(东冬钟) 屋烛部(屋沃烛)

鱼模部(鱼虞模)

齐微部(支脂之微齐祭废灰泰合)

皆来部(咍佳皆夬泰开灰平声及少数仄声)

庚青部(庚耕清青蒸登)

真文部(真谆臻文欣魂痕) 陌质部(陌麦昔锡职德质术栉物迄没)

寒山部(寒桓山删元唇) 曷黠部(曷末辖黠月唇)

元仙部(仙先元牙喉) 月薛部(薛屑月牙喉)

萧豪部(萧宵肴豪)

歌戈部(歌戈)

麻蛇部(麻)

江阳部(江阳唐) 药觉部(觉药铎)

尤侯部(尤侯幽)

侵寻部(侵舒声) 缉立部(缉)

覃咸部(覃谈咸衔凡唇) 合洽部(合盍洽狎)

盐严部(盐添严凡喉牙) 葉业部(葉怗业)

从叶音中可以看出5点音韵变化:

一是外转韵摄洪细音的分化。外转8摄除江假二摄叶音多逸出本摄之外而情况不明外,臻梗蟹山咸效6摄的叶音均显示同摄之内发生了韵的洪、细分化,大致原四等的细微差别被洪、细二分格局替代。具体有三种变化,一是蟹摄洪细分化后,细音流向止摄与止摄开口合流;其洪音中一等合口也受u介音和i韵尾的同化,主元音逐渐高化与弱化,正在向止摄合口演变。二是山咸两摄的洪细分化后分立两韵部,同样引起韵部的重组。三是臻梗效三摄洪细分化后,韵母中主元音仍然相近,仍归为同一韵部。

二是臻梗曾三摄入声韵合流,显示切韵韵系的弇音入声韵-k、-t二尾已经趋同,很可能弱化为喉塞尾了。

三是唇音三等的轻唇音演变已经完成,原轻唇三等韵母也发生了洪音化的演变。

四是开口二等牙喉音颚化演变已经开始,效、山二摄的表现尤其清晰。

五是庄组三等洪化,从遇曾两摄庄组三等押细音有改叶细音可以看出,庄组三等原细音韵母实际已读洪音。只是《诗集传》中此种字出现不多,尚难看出其全貌。

参考文献:

陈鸿儒 1992《朱熹用韵考》,《龙岩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0卷1期。

赖江基 1986《从〈诗集传〉的叶音看朱熹音的韵系》,《音韵学研究》第二辑,中华书局。

赖江基 1997《再论朱熹音韵系》,《暨南学报(哲学社全科学)》第1期。

刘晓南 2001《朱熹与闽方音》,《方言》第1期。

刘晓南 2002A《〈诗集传〉支思部独立献疑》,刊于《王力先生百年诞辰纪念论文集》,商务印书馆。

刘晓南 2002B《朱熹〈诗经〉〈楚辞〉叶音中的闽音声母》,《方言》第4期。

刘晓南 2004《朱熹叶音本意考》,《古汉语研究》第3期。

刘晓南 2005《论朱熹〈诗集传〉叶音对吴棫〈毛诗补音〉的改订》,《浙江大学学报》第3期。

刘晓南 2006《重新认识宋人叶音》,《语文研究》第4期。

刘晓南 2015A《〈诗集传〉叶音与宋代常用字音——叶音同于韵书考论之二》,《长江学术》第1期。

刘晓南 2015B《〈诗集传〉叶音之音义错位现象》,待刊。

刘晓南 2015C《〈诗集传〉变调叶音考》,待刊。

鲁国尧 1986《元遗山诗词曲韵考》,《南京大学学报》第1期。

鲁国尧 1991《论宋词韵及其与金元词韵的比较》,《中国语言学报》第4期,商务印书馆。

许世英 1970《朱熹口中已有舌尖前高元音说》,(《许世英先生论文集》,台北,弘道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74年。)

王 力 1982《朱熹反切考》,首刊于1982年《中华文史论丛》增刊,后收入《王力文集》十八卷,山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本文据后者。

朱 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第20—2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

【注释】

[1]赖江基于1997年发表《再论朱熹音韵系》(《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分析自己与王力先生的异同,批评王说,维持己说。

[2]赖江基1997也指出有某些“不是为了求谐韵”的叶音存在。赖文举“德国侧”的叶音为例,其中“侧”即《召南·殷其雷》中的“侧”字。

[3]这个叶音似乎有方音的根据,闽蜀音中都有支—皆通押的特点,详刘晓南1998、201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