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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姓族群对周礼的延续与《周南》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诗经》婚恋诗中表现周代婚礼规范下主题的诗篇主要集中在《周南》、《召南》中,究其原因,主要是其地是周人防御东夷诸殷遗和东南的楚人的前沿阵地,为西周初年以至春秋初周室刻意经营之域。将其与其他地区同样描写婚礼的诗篇进行比较,这一点便十分明确了。这与注重婚姻中家族兴旺、夫妇和美、白头偕老的既关注族群利益,又注重人伦之情的“南国”之诗有很大的差异。

三、姬姓族群对周礼的延续与《周南》、《召南》婚恋主题

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乃分岐邦。周、召之地,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施先公之教于己所职之国。武王伐纣,定天下,巡守述职,陈诵诸国之诗,以观民风俗。六州者得二公之德教尤纯,故独录之,属之大师,分而国之。其得圣人之化者谓之《周南》,得贤人之化者谓之《召南》,言二公之德教自岐而行于南国也。乃弃其余,谓此为风之正经。

初,古公亶父聿来胥宇,爰及姜女。其后,大任思媚周姜,大姒嗣徽音,历世有贤妃之助,以致其治。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是故二国之诗以后妃夫人之德为首,终以《麟趾》、《驺虞》,言后妃夫人有斯德,兴助其君子,皆可以成功,至于获嘉瑞。

郑玄指出二《南》之诗多礼制规范下的婚恋主题,并认为其成因是“被周礼之化”,有其合理性,为进一步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行的思路。

《诗经》婚恋诗中表现周代婚礼规范下主题的诗篇主要集中在《周南》、《召南》中,究其原因,主要是其地是周人防御东夷诸殷遗和东南的楚人的前沿阵地,为西周初年以至春秋初周室刻意经营之域。江汉流域的本土文化虽与中原周文化不同,但通过长期推行教化,再加上周初因分封而迁至此地的姬姓人群,“南国”地区已经在文化上与周人的核心地区无大区别。到了春秋初期,甚至如鲁国一样成为保留周文化的区域。基于这样的地域文化背景,二《南》中对于婚恋生活的歌咏体现出作者对礼制规范的认同和遵守,具体来说,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通过对婚礼仪式的描写,对合乎婚礼的结婚者表示祝愿和赞美

在婚恋诗中有对新郎的赞美和祝福,如《周南·樛木》。在婚恋诗中也有对新娘的赞美和祝福,如《周南·桃夭》,诗中用鲜艳的桃花比喻貌美出众的新娘子,饱含赞美、喜悦和祝福之情;同时用桃树的枝叶茂盛和果实肥硕来隐喻家族的人丁兴旺、家业隆盛。就诗的主题而言,是对婚礼礼义的阐发;从更深层方面讲,这也是对生命延续、奔流不息的赞叹。清人方玉润《诗经原始》评此诗曰:“盖此亦咏新婚诗,与《关雎》同为房中乐。如后世催妆坐筵等词。”指出此诗的用途及主题;姚际恒《诗经通论》亦曰:“桃花色最艳,故以取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言其取喻之精;牛运震《诗志》曰:“华、实、叶三层,句法三变。”则说其文脉。

“南国”地区多婚礼祝福之诗,与其地被周礼之化所形成的正统的婚姻家庭观念有关。将其与其他地区同样描写婚礼的诗篇进行比较,这一点便十分明确了。春秋卫国为殷商故地,其地产生的《卫风·硕人》等表现出的婚姻观念即与前述诸诗有较大的差异。诗云: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诗写卫庄公迎娶齐女庄姜的盛况。描述新娘的政治背景、装束、仪容及婚礼场面的盛大。首章述写女子的出身及借婚姻以为系援的目的,突出表现婚礼的政治意义——卫为小国,借婚姻而与齐结盟。次章写新娘超群绝伦的美貌和优雅高贵的仪态;第三章写新郎迎亲的仪仗之盛、礼数之周;末章用滔滔河水、活泼之鱼、丛生芦荻隐喻子孙繁庶。整首诗表现出政治目的对婚姻的决定性影响。这与注重婚姻中家族兴旺、夫妇和美、白头偕老的既关注族群利益,又注重人伦之情的“南国”之诗有很大的差异。

2.述“妇功”,言妇德

这类诗通常正面描写婚姻生活的幸福和快乐,通过妇女在家庭生活中洗衣纺线、采摘野菜、参加祭祀等生活细节的展示,表达家庭生活中的主人公的快乐感受。

诗歌不同于叙事性文体,不可能全方位地、详尽地把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展现出来。二《南》中的婚恋诗在表现家庭生活方面,多采用“即事抒怀”的手法,即撷取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一些场面、事件,以此为依托,通过比兴的手法,把作者的感受含蓄地表达出来。从其抒情的细腻、委婉特点推断,这类诗的作者大多是家庭生活中的女性。以下分别借助相关诗作来具体考察。

《礼记·昏义》:“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先秦时期,一般贵族女性在家庭生活中也须承担一定的劳动任务,因此这方面的事务就成为“二南”婚恋诗关注的对象。“二南”中所写生儿育女、采摘果实、洗衣纺线、烹饪孝养,正是一般女性在当时社会里才与德的表现。写洗衣纺线的如《周南·葛覃》,从这首诗的第三章末尾“归宁父母”一句推断,作者当是新出嫁到夫家不久的女子;这章开头说:“言告师氏”,古今解此诗者均据《礼记·内则》的记载,以为“师氏”为当时大夫以上的贵族家中协助管理家庭事务的年长女性[30]。据此,则此诗作者的身份可以确定是贵族。

《葛覃》写采葛织布及洗衣归宁。《毛序》言:“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则志于女功之事,躬俭节用,服澣濯之衣。”《礼记·乡饮酒礼》及《燕礼》郑玄注云:“《葛覃》,言后妃之职。”《毛序》立说的根据在此。王先谦驳议说:“此推言房中乐歌义例,若用以说《诗》,则不可通,以‘澣衣’、‘归宁’皆非后妃之事也。”[31]其实《序》是误把“用诗之义”当“作诗之义”了。说诗的作者为“后妃”,固然无据,但指出诗的重点在写“女功之事”,则是正确的。诗中说的是采葛织布等事,则章首以“葛”起兴,属于触物起情一类。因此“葛”是打开诗人内心世界,帮助我们今天的读者理解这首诗的一个关键。

古者王后织玄紞,公侯夫人纮綖,卿之内子大带,大夫命妇成祭服,士妻朝服,庶士以下各衣其夫。

由此来看,当时一般贵族家庭的女性亦从事纺线织布、缝衣浣洗的家务劳动;并且从上引诗句:“为img74为绤,服之无img75”来看,她们在从事这些活动时,往往寄托着美好的愿望,洋溢着愉快的心情。《焦氏易林·兑之谦》说:“葛生衍曼,img76绤为愿。”是说女子一边织布缝衣,一边想象丈夫穿上自己亲手做的衣服时喜悦的感受。朱熹《诗集传》说:“盖亲执其劳,而知其成之不易,所以心诚爱之。”诗中女子的愉悦心情,来自她美好的憧憬,因为在这种时候,最能体现一个女性心灵手巧、勤劳能干的品德。

通过以上的分析,弄清了“葛”的用途,对于诗首章以葛起兴就不难理解了。陈奂《诗毛氏传疏》:“按葛覃,一兴也。黄鸟,又一兴也。”女子目睹长长的葛藤蔓延于山谷[34],耳闻成双的黄鸟和鸣于藤上,于是引发她无限的遐思,一种幸福愉快的情绪促使她写下这首诗。

表现贵族女性劳动生活的诗,比较典型的还有《周南·芣苢》,借采摘“芣苢”抒发作者充实愉快的感情。“芣苢”,旧注以为即车前草,实误。车前的叶多贴地面而生,结籽后茎也不高,同诗中所写采集的几种动作和劳动场面不相符。实则《尔雅·释草》中“芣苢,马舄”的“芣苢”即是指薏苡,前者为见于文献的词语,后者为当时通用之语。《说文》:“苢,芣苢,一名马舄,其实如李,令人宜子。……《周书》所说。”《逸周书·王会解》云:“康(庸)民以桴苡。桴苡者其实如李,食之宜人。”徐锴注《说文》也说:“其子亦似李,但微小耳。”薏苡株高1米以上,其籽圆形,与成熟李果相似,薏苡在上古主要为粮食作物,同时其根、叶、籽也都入药。以《诗·芣苢》所写为采薏苡的场面,与各方面情况相合[35]。《逸周书·王会解》“康民以桴苡”,孙诒让注云:“此‘康’与方、卜诸国相次,疑当为‘庸’之伪。”又云:“庸盖即《牧誓》之庸。《左·文十六年传》:‘庸、濮伐楚。’又云‘楚灭庸’,杜注云:‘庸,今上庸县也。’”[36]庸与楚相邻,与周南之诗咏采摘芣苢相符。可证此诗为南国贵族女子歌咏采集薏苡之诗。

过去有的研究《诗经》的学者认为:贵族家庭女性多不从事劳动和家务。因此导致一种误解——以为风诗中的兴象多与诗的作者身份相矛盾。由上文的分析来看,登山临水,刈葛采桑,徜徉水滨,彷徨原野,原是先秦贵族女性日常生活的一项内容。“二南”婚恋题材作品中大量出现的类似兴象,正体现出这些有教养的贵族女性善感于物的和谐心灵,与艺术创作方面的才能。

《葛覃》所写的是女性为自己小家庭的采葛制衣劳作,除此之外,贵族妇女似还要参加公益的群体性劳动。《礼记·祭义》载:

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积,卜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入蚕于蚕室,奉种浴于川;桑于公桑,风戾以食之。岁既单(殚)矣,世妇卒蚕,奉茧以示于君,遂献茧于夫人。夫人曰:“此所以为君服与?”遂副袆而受之,因少牢以礼之。古之献茧者,其率用此与!及良日,夫人缫,三盆手,遂布于三宫夫人、世妇之吉者使缫;遂朱绿之,玄黄之,以为黼黻文章。服既成,君服以祀先王先公,敬之至也。

据此,先秦时天子诸侯有类似“籍田”的专门的“公桑”、“蚕室”,即为王室或诸侯专有的桑园与养蚕之所,以供制作祭祀用礼服之需。按照当时的礼仪,贵族妇女都有到这里从事蚕桑的义务,这种劳动是无偿的,其目的是体现祭祀之敬[37]。二《南》中有的诗写当时女性结群出动,在田野里采摘桑叶,在蚕室中养蚕的场面。《召南·采蘩》云: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从上文引据的《祭义》一段文字所述来看,这种活动中先要举行占卜仪式,以确定人选,国君和国君夫人身着礼服,举行献茧之礼。整个过程具有很强的礼仪性和展演性。说明《采蘩》是一首为礼仪而创作的诗。这一点还可以从《采蘩》的诗体与《祭义》文字的相似性得到证明。《祭义》两述国君夫人主持仪式时所问:第一,“此所以为君服与”?第二,“古之献茧者,其率用此与”?《采蘩》一、二章亦用设问的句型结构,这中间存在着某种内在的一致性,据此可以推断后者是为礼仪而作,其构思结篇也受其影响,而其主旨,则在借此表现参与这项活动的妇女恭敬谨慎而又喜悦自豪的情感。

还有一首《召南·采蘋》,也是与春秋时期贵族女性参与为祭祀而进行的带有神圣意味的公共生活有关的诗。诗云:

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于以盛之?维筐及筥。于以湘之?维锜及釜。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此诗与《采蘩》颇多相似之处,以所写内容来看,“采蘋”与“采蘩”均为祭祀前的准备活动。“蘋”,陈启源《毛诗稽古编》云是:“四叶合成一叶如田字形者,蘋也。夏秋间开小花白色,又称白蘋。”《左传·隐公三年》载君子曰:

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莒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又《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亦载:“济泽之阿,行潦之蘋藻,置诸宗室,季兰尸之,敬也。敬可弃乎?”《吕氏春秋》:“菜之美者,昆仑之蘋。”可见蘋、蘩均可食用,上古时常作祭品,荐于鬼神。诗中女子群出采蘋,正是为祭祀。另外,从诗的形式来看,以设问结构全篇,也与《采蘩》同。

与二南地区一般的贵族妇女不同,郑、卫地区女性对家庭生活的幸福感受主要不在体现“妇功”、“妇德”的公共生活与礼仪活动,而更多地注重日常生活中私密之事。如《郑风·女曰鸡鸣》云:

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将翱将翔,弋凫与雁。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前人认为此诗是叙述士大夫阶层的夫妇相警戒相悦爱又都好贤爱客。《诗集传》云:“盖不惟治其门内之职,又欲其君子亲贤友善,结其欢心,而无所爱于服饰之玩也。”《序》以为刺“不悦德”,不确。《与子偕老》也是这样的一首诗。

诗中着力抒写了女性所感受到的婚姻生活的情趣,陶醉其中的快乐,以及主人公忘我的状态。但这种状态并不是常态,因冲突而造成的责任和“我”的受制是无法避免的。激情可以增进亲密关系,亲密关系的增进会消磨激情,而激情的消磨会导致爱情只剩下责任。所以爱情永远是矛盾的。在《诗经》的时代,受政治和礼制规约的婚恋行为就更是如此。比较而言,“二南”、郑、卫之风同写婚姻生活,侧重点明显不同。

3.“爱而不得”与“独守空闺”

婚姻恋爱既然要由礼制与相应的观念来加以规范,那么,礼制与情感的冲突就在所难免。这种冲突主要有两种具体情形:一是相互悦慕的双方因为特殊原因而不能成婚姻之好;二是因为战争、徭役等突发事件,婚姻中的双方不能长相厮守,必须忍受分离之苦。

二《南》和邻近地区的婚恋诗往往体现出“以礼制情”的特点。这类诗常常抒发因礼的阻碍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婚姻生活中的痛苦,但在爱的欲求与礼的规范的两难选择中体现出对社会理性的认同和对群体利益的选择。

在“爱而不得”时选择以礼制情最为典型的是《周南·关雎》、《汉广》等诗。《关雎》一诗自从《序》言其为歌咏“后妃之德”以来,被附会了很多题外之意,或以为“四始”之一,或以为“正始之基,王化之道”[39]。闻一多《风诗类钞》云:“女子采荇于河滨,君子见而悦之。”诗中的“君子”,是一位贵族男子,这位“君子”偶遇“淑女”,心悦慕之,而因“求之不得”而“辗转反侧”,只好借反复咏歌,将心中的痛苦化作“琴瑟好合”的美好愿望,以礼节情,以诗化情。借助歌咏,诗中的“君子”的情感矛盾得以平衡,把原来是外在强制性规范的“礼”对行为的约束,改变为主动性的内在欲求。因为这一过程与孔子用理性主义精神重新解释古代“礼乐”的思路相一致,因此,孔子特别推崇《关雎》[40],认为其“好色而不淫”、“乐而不淫,哀而不伤”[41],即把理性贯彻于日常现实、世间生活、伦常感情和政治观念中,以达到情(个人欲求)与礼(社会规范)的平衡[42]

《周南·汉广》与《关雎》在情节、构思方面颇多相似,也表现了“爱而不得”的主题。诗云:

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韩诗序》云:“《汉广》,说(悦)人也。”朱熹《诗集传》:“江汉之俗,其女好游,汉魏以后犹然,如《大堤》之曲可见也。”总之,诗中写作者偶见汉之“游女”[43],爱而不得的痛苦。诗中“伐薪刈楚”、“秣马喂驹”等细节,为新郎亲迎新妇前之准备工作,在此当为虚写,是作者幻想自己和“游女”结婚,是想象之词。这样在抒情上以现实中的“不可求思”与愿望上的“企慕不已”形成显明的对照。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夫说之必求之,然惟可见而不可求,则慕悦益至。”指出了这样抒情的好处。而其内心感情矛盾的解决,则化理智为结婚的想象。方玉润《诗经原始》云:“其词大抵男女相赠答,私心爱慕之情有近乎淫者;亦有以礼自持者。文在雅俗之间,而音节则自然天籁也。”

此外,如《召南·江有汜》、《野有死麕》等诗也表现出节制、中和的审美特点。

周代各级贵族都有为王室而参加战争及担负徭役等义务,因这类突发事件,家庭成员必要遭受分离之苦。西周中叶以来,南国地区战事频繁,这就导致《周南》、《召南》中的闺怨主题的产生。比较而言,“二南”中对闺怨主题的抒写,亦呈现出“哀而不伤”的特点。

《周南》中的《卷耳》、《兔罝》[44]、《汝坟》,《召南》中的《草虫》、《羔羊》[45]、《殷其雷》、《小星》均抒写家庭成员之间的分离之苦,作者将主人公置于为天子服役的责任与家庭幸福之间的矛盾之中,并最终使这种矛盾化解在社会责任对个人幸福的压倒性优势当中。如《卷耳》首章云:“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何琇《樵香小记》以为“此必大夫行役,其室家念之之词。”《易林·乾之革》:“玄黄虺隤,行者劳罷。役者憔悴,踰时不归。”《齐诗》以为此行役之人思家之诗。又蔡邕《述行赋》云:“仆夫疲而劬劳兮,我马虺颓以玄黄。”《鲁诗》之说亦同。戴震曰:“《卷耳》,感念于君子行迈之忧劳而作也。”魏源《诗古微·诗序集义》:“《卷耳》,诗人欲君子知臣下之勤劳,故陈室家之词。”从古今各家解说来看,此诗表现了行役思家的主题。陈子展《诗三百解题》说:

这诗哀而不伤,劳而不怨,它的技巧也很熟练,尽管还是民风体制,中有重章叠咏。

陈氏对此诗风格的概括十分正确。诗中所写行役之人有马有仆,且酌彼觥罍,许慎《五经异义》卷六以其人为“大夫”,因其身份,故诗虽言私情而未忘公义。其他如《兔罝》、《汝坟》、《草虫》、《殷其雷》、《小星》等诗,也有同样的风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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