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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平效率观演变与财政均富

时间:2022-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平与效率之争之所以受到广泛的关注,主要是因为它涉及到了人类最根本的经济利益。在中国公平效率观发展过程中,财政均富的思想也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

公平与效率之争之所以受到广泛的关注,主要是因为它涉及到了人类最根本的经济利益。西方经济学家们主要是纯理性的推导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形成了“效率优先论”、“公平优先论”等理论观点来解决社会矛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对于公平效率的认识也经历了从萌芽到成熟的发展阶段。在中国公平效率观发展过程中,财政均富的思想也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完善,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

一、公平效率观萌芽阶段的财政均富

1949年新中国刚刚成立时,农业、工业、商业都处在一个很低级的阶段,各级政府组织也处于瘫痪状态,这对于刚刚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如何恢复生产、加强战后管理、推动国家机器的前进是摆在国家领导人面前的首要任务。对公平与效率的认识处于萌芽阶段。

第一,建国初期,取得政治权力和地位平等是当时对公平与效率的新要求。建国初期,追求政治权利公平是主要目标。这是因为中国的建国基础是半封建和半殖民地社会,没有经历资本主义时代的民主自由运动,人们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地位。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新中国的建立,使得中国普通百姓在刚建国时最需要的就是成为主人,取得政治权力和地位平等。只有人民有了平等的地位和生存条件,才会有经济上的机会平等和利益公平的需求。

第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期再到1956年这段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彻底完成了民主革命的任务,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就业人数逐年增加,整个社会处于比较和谐的良性运行状态,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这客观上实现了效率的提高。所以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我们走的是公平与效率协调发展的道路。

第三,重公平,轻效率。社会主义改造后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党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经济快速增长,工业初具规模;党内团结,民主氛围浓厚;法制意识加强。但1957年后又开始了新的政治运动,不但使经济与政治关系严重失调,而且平均主义思想泛滥,过分强调公平,忽视经济的基础作用,失去了效率,形成了平均主义大锅饭局面。

可以说,建国初期,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社会财富快速增加,效率不断提高的同时,公平也有改善。但1957年以后,平均主义一直延续直到1978年。所以,这一阶段的财政均富表现的是贫穷基础上的平均主义,不是我们今天的财政均富含义。

二、公平效率观发展阶段的财政均富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在“公平与效率”关系上开始了新的认识和探索。

第一,公平效率良好协调的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要通过发展生产,提高效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效率优先是当时历史的必然选择。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提高农业生产率、推动国企改革、建立经济特区都是追求效率,发展经济的重要政策。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分配体制上,实行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按劳分配。所以改革开放初期形成了公平效率并重的良好局面。

第二,公平与效率的争议。随着经济改革的推进,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引进了争议。主张效率优先的学者认为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生产效率是首要的任务。主张公平优先的学者认为,全面否定平均分配,开始搞活经济,承认私有制,与资本主义国家打交道,这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一方面,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一些有失公平的分配问题,使得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产生怀疑;另一方面,国门打开的同时,国外的腐败和金钱万能论开始影响到中国社会价值观体系的建设。因而,要重视公平,不能只强调效率。在争议激烈进行中,邓小平反复强调部分地区、部分企业、部分人先富起来,打破平均主义,实现社会公平,关键是提高效率,加快发展生产力。“提倡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方由于多劳多得,先富裕起来。这是坚定不移的。但是也要看到一种倾向,就是有的人、有的单位只顾多得,不但不照顾左邻右舍,甚至不顾及整个国家的利益和纪律”[19]。“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个人向‘钱’看。要是那样,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还有什么区别?”[20]他认为,没有经济公平,就不会有搞活经济,也就不会有效率。这实际上蕴含了公平与效率统一的萌芽。

第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思想的酝酿。既然公平与效率是很难面对的抉择,也是社会无法避免的问题,那么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在坚持公有制条件下,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发展生产,提高生产效率,达到共同富裕的思想是有其历史合理性的。这一阶段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主要反映在分配制度的改革上。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在分配问题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这是效率公平观第一次以理论的形态表述出来。这里的公平指经济意义上的公平。尽管由于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遇到经济上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秩序混乱也是必然。“可能我们经济发展规律还是波浪前进。过几年有一个飞跃,跳一个台阶,跳过以后,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一下,再前进”[21]。在实现社会主义效率与公平道路上,必须稳定政治局势,促进经济发展。可以看出,当时主要是强调效率,强调发展生产,但是也没有忽略公平,“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使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起来,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要一部分先富裕的人帮助没有富裕的人,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22]。这些论述表明,邓小平始终把公平与效率作为一个有机统一体来认识和思考的。他认为在注重效率的同时也要重视公平,防止两极分化。这实际上就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思想的雏形。

改革开放带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认识经历不同阶段,最后统一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符合历史发展规律,这一阶段虽然没有明确地提出财政均富,财政体制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但总体而言,从社会共同富裕的角度已经提出了先富带动后富,均富的理念已经出现,只是没有以制度载体体现。

三、公平效率观徘徊阶段的财政均富

邓小平1992年在南方讲话中提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也是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新认识。这一科学论断,准确、完整地揭示出社会主义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揭示出社会主义既要公平,又要效率,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开始显现出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思想受到了质疑,批评和赞同各抒己见,对公平效率观的认识陷入了徘徊疑惑阶段。

第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摆脱了长期左倾思想影响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精神束缚,大力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提高效率,国家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从1978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了一番,经济增长率年均10%,人均收入达到了3000元。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进一步澄清了理论上的模糊概念和认识: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讲话肯定了生产力的基础地位,肯定了效率优先的地位。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在十四大“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基础上提出的新时期的分配原则。把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和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突出地提出来,效率成为第一位。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也要兼顾分配中的公平。

第二,效率优先遭到质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分配原则的提出,一方面统一了人们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认识,另一方面,也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分配原则的变化带来人们收入出现了差距,不再是原来体制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经济领域分配不公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表现更为明显。随着全面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贫富之间、劳资之间差别加大,冲突增加,再加上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有些阶层的利益诉求无法实现,这些都导致人们对效率优先政策的怀疑,认为过分强调了经济问题,即效率;公民的公平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加剧了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困惑。

第三,公平阶段探索。每一个经济发展的阶段,都会有不同的特征和对社会不同的要求,社会也就呈现出不同的结构和关系。那么在社会结构不断变化过程中,处于中心的价值原则是为了发展目标设计推进的,也就是说在整个转型时期,公平是呈阶梯状变动序列的。建国初期,政治上的公平是公民的首要诉求,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人们不再满足于政治上的人人平等,更渴望经济利益上的平等。“人不仅仅靠面包过活的,无论人的物质生活可能被提高到多高,也无法治愈他在精神上对社会公平的需要”[23]。因而,公平与效率要成为价值原则的一个共体,共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每一个时代经济的发展对公平与效率都有不同的要求,公平与效率作为价值原则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整合的。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国家方针政策的变动,国家政策制定的原则是公平与效率的结合,因此公平与效率地位的变动导致了经济的波动,制约着社会的发展。只有它们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才能把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四、公平效率观成熟阶段的财政均富

经过20多年的探索,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的教训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基本形成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但在这一原则的执行过程中,过分追求了经济效率,而忽视了兼顾公平,导致进入21世纪后,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党及时认清了形势,在十六大上巩固了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对公平与效率的认识趋于成熟。这些论述,都既坚持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又增强了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矛盾和问题的针对性,是从实际出发对效率和公平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24]

第一,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必须注重公平问题。“效率优先”原则符合改革开放开始之初国力不强的现实,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但在经济快速发展后,如果政府不进行干预,市场配置资源有可能导致社会公平的缺失。根据统计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相比,1989年前者为后者的2.28倍,1997年为2.47倍,2002年扩大为3.11倍,2003年则扩大为3.23倍……2010年为3.23∶1,2011年为3.13∶1[25]。与此同时,地区差距、行业差距扩大也有不同表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开始更加注重公平。十六大正式提出:在初次分配阶段实行效率优先,再分配上注重公平。十六届四中全会更提出“更加注重公平”而不再强调“效率优先”了。实际上,收入分配差距的日趋拉大已经引起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公平问题已提到当下的议事日程。

第二,缩差共富必须做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实践证明,效率和公平不是对立的,是互为基础、互相促进的。从二者内涵看,初次分配是指在生产活动中,企业作为分配主体,将国民生产总值在国家、企业、个人之间进行分配,生产要素的提供与报酬支付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初次分配关系。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主要通过税收、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转移支付等调节手段进行,重点调节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在职与退休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防止收入差距过大,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可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合理分配,实现区域、部门、城乡和群体之间的财政均富。

第三,和谐社会的提出是正确看待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结果。20世纪90年代以后,社会不同利益群体逐渐形成。受益较少的群体开始对改革不满意,实践和理论更倾向于多强调些公平。“今后10年内如果以目前的速度发展下去,中国有可能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中国在今后二三十年内面临最大的挑战基本上是社会公平”[26]。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在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并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要“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形式的关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再一次强调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作为执政党更加重视社会公平问题。同时也要重视效率。“公平与效率本来就没有什么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注重效率,同样要注重公平,两者没有什么先后之分,轻重之别”[27]。和谐社会建设离不开“效率”,只有高效率才能快速增加全社会的产出,积累社会财富;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公平”,只有公平才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高效率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减少社会矛盾冲突,促进社会的共识与团结。

综上所述,从建国初期追求政治权利的公平,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政治任务和时代背景都选择了公平优先,以公平来促进效率;从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一味强调绝对公平,到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丧失了效率;从改革开放后,“效率公平并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从“以经济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发展“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一直到“更加注重公平”,中国共产党对效率与公平的认识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财政均富的理念逐步显现,这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演进。现阶段,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是经济发展阶段的客观必然,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出更高要求。

【注释】

[1]巫宝三:《古代希腊、罗马经济思想资料选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36页。

[2]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版,第11页。

[3]A.C.Figou:《The Economic of Welfare》,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1999.

[4]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1版,第27页。

[5]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04页。

[6]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21页。

[7]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3~4页。。

[8]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60~61页。

[9]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1版,第253页。

[10]哈耶克:《法律、立法和自由》(第二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42页。

[11]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62页。

[12]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版,第321页。

[13]萨缪尔森:《经济学》(上册),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19页。

[14]奥肯:《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择》,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页。

[15]奥肯:《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择》,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80页。

[16]奥肯:《平等与效率》,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17]哈耶克:《法律、立法和自由》第二卷,1976年英文版,第142页。

[18]奥肯:《平等与效率》,王奔洲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80页。

[19]《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02页。

[20]《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37页。

[2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8页。

[22]《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页。

[23]汤因比:《文明经受着考验》,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3页。

[24]《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人民日报》,2008年1月10日第2版。

[25]王红茹:《城乡收入差距比3.23∶1成差距最大国家之一》,《中国经济周刊》,2011年第9期。

[26]沃尔芬森:载《中国国情国力》,2007年3月,第9页。

[27]李双胜:《效率、公平与和谐社会》,载《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3期,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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