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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使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公信规则切实贯彻,最重要的应遵循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需求的无限性,管理本身作为一种资源的分配行为,包括对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再分配,在进行公司资源的分配和管理时,怎样处理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就是公司伦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就是要求在公司管理过程中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伦理原则。

四、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

(一)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公信规则

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公信规则是一种社会历史范畴,是一种侧重调解人们交往关系的行为准则。公平、公正、公开、公信观是对这种社会规范的价值评价。应该明确:公平、公正、公开、公信不是一个抽象的、永恒不变的范畴。公平、公正、公开、公信在不同社会领域里表现为不同形式。在经济领域里,表现为等价交换;在政治领域里,表现为权利平等;在道德领域里,表现为机会均等。作为历史范畴,受生产力发展程度影响;作为阶级范畴,受阶级关系影响。虽然,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等呼吁很吸引人,但没有充分的物质技术基础以保证它们的实现,就只能流于空洞的形式。

市场经济需要机会均等的、效率均等的公平、公正、公开、公信原则。

(1)机会均等。作为市场竞争机制实现的必要条件均等,机会均等是作为垄断与特权对立物而存在的。

(2)效率优先。效率优先的前提包含在公平、公正、公开之中。

(3)兼顾公平。社会通过政府调控对市场经济的结果所作的一种伦理道德调节。通过这种调节,对人们从市场经济活动中直接得到收入进行一次再分配。如征收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所贯彻的精神就是使原来不平等程度较大的收入趋于更公平一些。

(4)经济公平、公正、公开、公信观首先与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有关,是经济发展战略抉择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5)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体现公众信用为主体的信用经济,以诚信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是市场经济建立的基石。

(二)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的含义与要求

为了使市场经济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公信规则切实贯彻,最重要的应遵循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由于资源的有限性和需求的无限性,管理本身作为一种资源的分配行为,包括对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再分配,在进行公司资源的分配和管理时,怎样处理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就是公司伦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公司管理中的公平至少包含四层含义:

(1)地位的平等,在市场经济中,作为公司法人的经济组织,不管其规模大小、成立先后、地处何方、经营性质如何,它们都应享受经营地位的平等对待;而作为自然法人的个人,不管其学历高低、年龄大小、资产多寡,他们都应享受工作地位的平等对待。

(2)权利的平等,这种权利体现在多方面,例如对公司信息的了解程度、在公司内部的自由程度、对公司工作的参与程度等,都应拥有平等的权利。

(3)机会的平等,包括一切机会平等地面向全体成员,每个成员都有平等选择各种机会的权力。

(4)分配的平等,不过,分配中的平等不等于平均主义,不等于吃“大锅饭”,不要求均分。管理中的公平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精神,直接影响到管理的绩效和效益。

效率问题是公司壮大的关键要素和公司发展的根本问题,效率是公司组织活动的出发点和衡量标准,是公司高层必须经常思考和长期面对的问题,效率最终来源于生产要素提供者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效率实际上有两个基础,一个是物质技术基础,一个是道德基础。只具备效率的物质基础,只能产生常规效率。有了效率的道德基础,就能产生超常规的效率。”[7]

公平与效率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常常处于两难境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就是要求在公司管理过程中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伦理原则。反对“平均主义”,反对“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习气,以公平或不道德方式不讲效率去追求绝对公平,同时反对“效率至上”,反对以不公平或不道德方式去追求所谓效率。应该在注重效率的同时,重视公平,达到公司内部人际关系的日趋和谐,使公司获得长久发展。

为了体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竞争与合作协调统一

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同时也是分工协作经济。公司可以在竞争与合作中去追求公平与效率相统一。虽然,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市场竞争并非是纯经济的行为,它在内容、目的和手段上不仅有“合法”与“非法”之分辨,而且还有“义”与“不义”之区别。作为人类在经济生活中的一种现象,市场经济基本特征是,促使公司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以自己的优质产品和服务扩大市场占有额;与此同时,公司通过降低成本使自己凝结在商品中的个别劳动量低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从而获得比其他公司更多的利润和收益。在市场中,公司发展的机会是无限的。因此,即使在激烈的商场如战场的市场竞争中,公司之间也不是人们所想像的那种你死我活的关系。市场竞争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消灭对手,更不得为此不择手段坑人利己。

在现实经营活动中,公司之间的竞争一方面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另一方面也必须受到经营伦理道德的约束,并以此形成规范的、有序的良好竞争,确保市场经济合法且合理运行。一个公司,如果它的行为不讲道德,不合伦理,即使能一时获利,也难以在市场上长期立足,最终会失去顾客而自毁前程。

今天的商场是由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组成的“生态系统”。在这个庞大的系统中,不同公司各司其职,共存共竞。公司成员之间总在寻求双赢的共荣关系,不仅在竞争中合作,同时也在合作中竞争。采用既合乎市场经济规律的运作方式和手段,而且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优秀文化传统的伦理道德准则的行为来进行加强经营管理和公司管理,才能有利于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也才能真正使公司获得长久的发展,从而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2.控制与自由协调统一

从总体看,现代社会在广泛自由中追求大众的高度民主,但其间不能缺乏有效的控制,否则可能会乱套。只有通过控制与自由的协调统一,方能追求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经营管理实践表明,控制对于维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必不可少的。控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的实际活动符合计划的要求,以有效地实现预定的发展战略。但由于各方面的影响,在公司管理活动中,表现更多的是过度控制或控制不足。前者会对公司员工造成伤害,可能扼杀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与积极性,会抑制他们的创新精神,从而影响他们个人能力的发展和工作热情的提高,最终会降低公司的效率。通用电气公司前总裁韦尔奇明确指出:“旧组织建筑在控制之上,但是世界已经今非昔比。世界变化得太快,使得控制成为限制,反而使速度慢了下来。”[8]而控制不足就不能使公司活动有序地进行,不能保证各部门活动进度和比例的协调,会造成公司有效资源的浪费。此外,控制不足可能使公司员工无视组织的要求,我行我素,不提供组织所需的贡献,甚至利用在公司中的便利地位谋求个人利益,导致公司的涣散和混乱,最终也会降低公司的效率。

控制与自由的协调统一就是要求公司把控制在范围、程度和频度等方面做到恰如其分、恰到好处,既能满足对公司组织活动监督和检查的需要,又能充分尊重公司员工的变化和差异性,给予公司员工自由畅想发挥的空间,从而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强烈的冲突。公司一方面严格限制员工的言行举止,使其与公司的思想保持一致,体现公司的精神风貌;另一方面又向员工提供较大的行动自主权。我们看到,实行思想控制旨在维护了公司的核心价值观,而员工行动自由则促进了公司事业的发展。所以,韦尔奇指出,“必须在自由和控制之间取得平衡,但是你必须拥有以前想像不到的自由”[9]。“如果你想从员工身上获取利益,你必须给他们自由,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参与者。每个人都知道所有事情,那么他们自己就可以做出最适当的决定”[10]。而公司只有在员工的自由和控制之间取得平衡,才能达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权力与权威协调统一

因为公司经营实践的需要,公司经理层往往会被赋予一定的权力,包括领导权、指挥权、决策权、财务权和用人权等。在公司的现实运行中,如果公司经理层不拥有这些权力,管理的职能就难以实现,整个公司也就可能无法有序运行,而陷于混乱状态。但是,作为一个公司经理层,仅拥有权力是不够的,光靠权力的作用去指挥别人,并不能使人心服口服,而且仅仅依靠权力的指挥棒去指挥别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也是不符合伦理标准的。对于公司经理层来说,权力只是一种外在的东西,要有效的管理,除了拥有权力之外,还需要树立相当的权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越来越富有理性和独立思考的员工面前,一味运用权力的影响去强制实行对被管理者的控制,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也是越来越行不通的。西方著名管理学家巴纳德指出:“管理者的权威完全取决于下级人员接受命令的程度。”“只有注重管理者自身的道德修养,充分体现管理者的人格魅力,才能真正实施管理的权威。”[11]这种人格的影响力可能会越来越大,直至可能抵消或削弱一个人的权力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经理层的人格对于被管理者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比权力大得多。所以,权力与权威的协调统一就是要求加强公司经理层的人格塑造,提高公司经理层的品质修养,在公司管理过程中要把握权力与权威的伦理界限,正确运用权力和权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以更好地达到公司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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