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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媒介素养的内涵

时间:2022-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识别“客观真实”与媒介再现客观真实的能力公民具备对“客观真实”与“媒介真实”的认知能力,对于媒介所传播的信息进行批判性的理解和接受的能力是媒介认知素养中最核心和最关键的部分。传播新技术格局下不同观点、不同渠道来源的混杂信息,构筑着各自不同的“媒介真实”,不断地困扰着受众。

二、我国公民媒介素养的内涵

(一)基本素养

媒介基本素养属于公民媒介素养的基础层面,属于技术和应用层面的范畴,包括媒介技术素养和媒介意识,包括应用各种媒介技术使用媒介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公民能够有效地对自己的媒介接触行为进行自觉管理和控制。

1.技术素养与计算机技术密切相关

如果说过去人们只须具备基本的读、写、听、说的能力就能完全适应当时媒介环境对技能的要求的话,那么在今天,仅仅具备这样的素养是很难融入媒介传播新技术格局中的。要适应正在改变的媒介形式和日益增多的媒介渠道,获取更多更高价值的媒介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对媒介技术的了解和使用,而一个人媒介技术素养的高低取决于其计算机技术水平和网络技能的高低。不容置疑,传播新技术格局下公民媒介素养最重要的技术因素就是对计算机技术的掌握和应用,因此,我国公民媒介素养首先必须重视技术素养,必须重视计算机技术与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2.媒介意识

媒介意识主要是指公民自觉进行媒介接触行为、选择行为和使用行为的态度和观点。具体表现公民能够区分个人接触的不同媒介形式的不同特征,对个人接触媒介的量和度有自觉的意识和掌握,对媒介给自己带来得快感和满足有清醒的认识;对媒介以及媒介所提供的内容和信息具有主动的、特殊的、敏锐的感受能力和持久的注意力。媒介意识的形成有赖于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人的自然属性是人们感知媒介形式及其内容的生理基础,而社会属性则是形成媒介意识的社会学基础。也就是说媒介意识包括了公民对媒介形态及媒介内容的个人兴趣、喜好等情感因素在内。而能否意识到何时需要媒介和需要什么样的媒介形态和媒介信息是媒介意识强弱的主要体现。媒介意识是公民从事媒介活动的精神驱动力,并直接影响人们媒介实践活动中的效能。

3.发现媒介信息与收集媒介信息的能力

海量的信息环境当中,首先要具有敏锐的信息触觉,能够根据自身的目的去发现媒介信息、收集媒介信息、整理媒介信息,主动地去获取信息。不同的手段决定着获取信息的数量的多少、品质的优劣和效率的高低。运用媒介的能力就成为获取媒介信息的基础。

(二)认知素养

认知素养反映了人们对媒介信息的认知和态度,对媒介信息批判性的理解和接受,以及正确的媒介信息伦理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其核心是公民能够正确地认识“媒介真实”与“客观现实”的差距,最终完成公民“心理现实”的形成过程。

1.评价与整合媒介信息的能力

面对搜寻、检索到的大量媒介信息,要求公民具有善于处理信息的能力,集中表现为评价和整合媒介信息的能力。文本、图形、图表、图像、声频、视频、动画等多媒体信息符号通过媒介加工处理,或以单一符号形式,或集成多媒体符号信息的结合体形式传播给公民,这对公民整合信息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在当今多信息渠道的媒介环境下,公民要具备识别不良信息、自觉远离信息污染的能力,以免受到侵害。

2.识别“客观真实”与媒介再现客观真实的能力

公民具备对“客观真实”与“媒介真实”的认知能力,对于媒介所传播的信息进行批判性的理解和接受的能力是媒介认知素养中最核心和最关键的部分。主要包括认识媒介语言;了解各类媒介信息对现实的不同程度的再创造;认识不同媒介信息携带的符号和价值观的表现形式与不同程度;媒介对不同文化、不同社会集团和角色的刻画,对同一现实的不同再现和解释等。笔者认为,公民认知素养的建构应该针对两个不同的群体:信息产制群体即媒介从业人员和信息消费群体即受众群体。

面对科技汇流所带来的媒介信息传播形态、传播渠道的变革,面对过剩的信息,传统媒介从业人员的认知结构、传统的传播观念、受众观念以及预见力等都需要进行改进,也就是说“过去传播时代的那种以‘传播者本位’为主导的传播模式,客观的必然的要让位于以‘受众为本’为主导的传播模式,即按照受众的需求来决定如何结构传播内容、决定传播的形式作为传播业运作的第一法则。”(21)而对于受众群体来说,从“唯媒介是从”,跟着媒介的导向走,到现在要求受众从被动角色转变为积极主动的角色,对媒介的“再现客观现实”有着充分的了解和认识,都需要进行媒介认知结构的再塑造。

认知素养要求媒介从业人员对于自己工作的性质、过程以及意义进行再度审视,也就是媒介工作人员与媒介机构应依照自我准则对客观事实进行筛选、判断、再建构,所产出的产品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它绝不是真实的、客观的物理世界,而是一个具有特定意识形态的思想世界。同时,对受众的认知更新也是认知素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关键部分。事实上,传播新技术格局下媒介变革中的受众角色是“参与者”和“解读者”。在接受信息和解读信息时,会根据自身的社会阅历、社会环境、心理定势对接收到的信息加以选择、识别和吸纳,进行“二次加工信息过程”。受众对信息的注意和理解是有选择的。只有媒介从业人员都具备了这样的媒介认知素养,懂得传者与受众的认知互动,即媒介对客观现实的选择和报道影响、左右并作用于受众,同时受众的主观认知活动也会影响媒介的传播效果以及日后的传播行为,媒介的从业人员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信息传播者。

传播过程当中,受众是主要的介入者,大众传播必须依靠受众的理解力和接受力才能发挥其传播功效,而受众主要依靠自己的认知结构来接触媒介呈现的“媒介真实”,从而产生“心理真实”——实现自己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传播新技术格局下不同观点、不同渠道来源的混杂信息,构筑着各自不同的“媒介真实”,不断地困扰着受众。因此,在受众认知素养的建构中,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养是十分重要的:

(1)解构多种媒介语言的能力;

(2)了解信息传播的全过程,认清传播的目的;

(3)提高对自我认知心理和价值观的认识以及受众与媒介关系的认识;

(4)了解媒介性质与功能,分辨各种媒介的特征和区别;

(5)了解媒介运作结构和过程,包括媒介信息中社会意识形态、政治权力的影响,媒介的社会影响、媒介信息商业性质等;

(6)受众对媒介信息的质疑力、判断力以及使用和制作能力。

3.迁移媒介信息和创造信息的能力

创造力是任何领域、任何环境中的最活跃的因子,信息的创造能力因此凸现。这就要求公民具有善于通过众多信息的归纳、综合、抽象、直觉、评价等思维活动,将信息迁移到新的环境和新的领域当中,促进创造力的焕发和表现。

4.信息伦理道德

主要指人们在从事媒介接触和信息活动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具体包括不制造、不传播虚假和有害社会与他人的信息,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具有正确的审美观与价值观等。信息伦理道德是建立在普遍的社会伦理道德基础上的,信息伦理道德虽然不像法律规范那样带有强制性,但其仍然是人们在从事信息活动时实行自我控制的基础。信息伦理道德对于人们在互联网媒介环境里从事的信息活动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三)媒介文化批判能力

媒介文化批判能力处于公民媒介素养的最高层。要求公民了解大众传播媒介所营造的文化氛围,对大众传播媒介所提供的流行文化、大众文化具有一定的接受力和理解力,具备理性的文化批判意识,提高公众的对来自不良文化以及外来文化侵略的防范、抵御能力,提高文化审美能力。随着传播新技术格局的到来,媒介素养的结构不能够仅仅满足于一些表面的浅层的能力,公民媒介素养结构的调整更重要的是对文化深层批判能力的培养。

1.对流行文化的审美力

流行文化是指广泛传播的文化形态,它显现出来的是一种新颖时尚的特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的放大和渲染,能够迅速地在社会中蔓延,成为一种阵发性和即时性的文化潮流。流行文化作为新时代的一种文化形态,具有倡导个性、思想解放以及加强民主化倾向的作用。但是,流行文化又具有浓郁的商业色彩,市场机制起着很大的控制作用,为盈利所驱动。在传播新技术格局下,受众的需求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众传播的形式和内容,而激烈的媒介竞争又使得媒介文化趋向于浮躁与媚俗。这是一个媒介与受众的互动过程,其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受众对流行文化审美意识和能力的整体提升。

2.对外来文化霸权的抵御力

近年来,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对媒介科技的抢先占有,利用媒介搞文化霸权现象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视听媒介和互联网络媒介已经成为推行文化霸权的国家极为重视的文化领域。面对这样的一些文化霸权行为,一方面,要依靠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加强建章立制;有序地推进民族文化创新,构筑强大的文化产业;另一方面,我们要切实地加强公民自身对外来文化的抵御能力,变被动为主动,倡导一种多元文化“对话”的健康态势和语境——力图从根本上消解文化强权带来的不平等基础,在承认东方与西方、外部和内部差异的基础之上,相互尊重,相互理解,进行积极的文化整合,达到多元和谐共处。

3.对广告文化的理性消费力

广告文化是蕴含在广告活动过程当中,逐渐被公民所接受和认同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等生活方式的总和,是以广告为载体,以推销为动力,以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和行为为宗旨的一种文化传播形式。广告的传播过程是一个人们共享社会文化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价值观念不断被传送、强化和公众接受社会文化教化的过程。在大众传媒的作用下,我国公民无法逃脱来自于各种传播媒介的铺天盖地的广告,当然也无法逃脱广告文化所带来的一切影响。作为对媒介文化批判意识的一个重要部分,公民应该建立起对广告文化的正确认识,应该认识到广告是一种经济行为,是作为现代商战的利器,作为竞争策略和武器来使用的,它是一种商业品牌工具。而在大众传播媒介的广告行为,是以大众传媒为载体,以公民为主要对象的一种独特的意识形态,以推销商品为动力,是为了唤起人们的消费激情、煽动人们的消费欲望、纠结成为难分难解的“欲购情结”,并在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传播新技术格局下不仅在传播领域带来翻天覆地的变革,对我国公民的媒介素养也提出了更新和更高的要求。在这样一个传播新技术格局下,良好的媒介素养是每一个公民所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同时这种能力也是时代公共社会意识的一种体现。总的说来,我国公民的媒介素养应该剥离出两个层面:一方面是技术和应用层面,主要是一种常识性的知识、技能的掌握,公民要成为具有媒介综合使用能力、能实现自我行为管理的媒介消费者;另一方面,是价值观和意识层面的,要实现公民对媒介和媒介信息从“集体无意识”到“集体有意识”的提升,成熟公民应当具备自主批判精神和民主意识,是一种批判意识和民主习惯的培养。这两者之间又是交互的、共生的、不可分的。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方向,是本质,是核心目标。过于强调前者,就会导致方向性的迷失,而急于后者,可能会出现无水之鱼的困窘,这两种做法都会割裂媒介素养的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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