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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与新媒介

时间:2022-04-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0.1.1 新媒介类型信息技术的进步是推动媒介发展的革命性力量。

10.1.1 新媒介类型

信息技术的进步是推动媒介发展的革命性力量。20世纪中后期,随着计算机的发明和网络技术的应用,出现了一批相对新型的信息传播媒体。“新媒体”(New Media)一词最早出现是在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戈尔德马克(P.Gold mark)在其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Electronic Video Recording)商品的计划中第一次提出,它不是专指某一种特定的媒介,而是对为适应信息传播的新需求而出现的一批媒介的统称,是个综合性的概念。由此,我们可以认识到,“新媒体”是相对传统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而言的,指一定时期内,以最新的科学技术为背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和卫星等渠道,向用户(即受众)提供文本、音频、视频等交互式信息和娱乐服务,随传媒市场的进一步细化而产生出的一批新型的信息传播媒体的总称。它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第一,光纤电缆通信网、电子计算机通信网、大型电脑数据库通信系统、互联网等网络技术下的互联网媒体;第二,都市型双向传播有线电视网、利用数字技术播放的广播网、图文电视、通信卫星和卫星直播系统、高清晰度电视、数字电视等电视技术下的新型电视媒体;第三,手机短信和多媒体信息的互动平台、WAP手机、智能手机、手机电视等手机技术下的手机媒体。

互联网技术、多媒体技术、通信技术和数字技术的突飞猛进赋予了上述新媒体如下特点:信息储存的海量性和易得性;信息共享的即时性与交互性;信息呈现的超文本和多媒体形式;信息传递和交流的个性化、主动化、社群化。

信息储存的海量性和易得性。文字的出现和使用,使人类对信息的保存和传播取得突破,较大地超越了时间和地域的界限;磁存储设备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几千年的信息存储方式,使信息的存储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是信息存储的一个里程碑;计算机的使用,使得光存储成为信息的主要存储形式,计算机带作为数字信息的存储具有容量大、价格低的特点,使信息的收集和储存也成为简便易行的事。

信息共享的即时性与交互性。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信息的获得和上传都成为可能,且日益便捷。信息系统的技术发展和传输技术的提高,极大地提高了信息共享的效率。信息和信息产品在不同信息系统间交流和共用,让信息这一种在互联网时代中重要性越趋明显的资源多人共享,推动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节约社会成本,创造更多的财富

信息呈现的超文本和多媒体形式。计算机出现后,超文本才成为可能,它以计算机所储存的大量数据为基础,使得原先的线性文本变成可以通向四面八方的非线性文本,读者可以在任何一个关节点上停下来,进入另一重文本,因而,原先的单一的文本变成了无限延伸、扩展的超级文本、立体文本。计算机和视频技术的结合,使得组合两种或两种以上媒体的人机交互式信息交流和传播形式成为可能,它包括文字、图片、照片、声音(包含音乐、语音旁白、特殊音效)、动画和影片,以及程式所能提供的互动功能。

信息传递和交流的个性化、主动化、社群化。新媒体出现以前,大众传播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进行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所发送的信息是商品化、批量化的,传播的方向是单向的,受众是规模化、匿名化、同质化的;新媒体出现后,技术的支持和内容的更新使受众面临的选择更多,改变了过去被动的局面,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相应的信息圈,并通过新媒体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兴趣相同或接近的受众还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聚集起来,通过交流和互动,形成社群,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时,以群体的形式发出自己的声音,壮大声势。

10.1.1.1 互联网媒体

互联网媒体,也称为“网络媒体”,相对于诞生已久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而言,是“第四媒体”,指的是国际互联网被人们所利用的进行新闻信息传播的部分传播工具性能。数字化革命使比特成为构成信息世界的基本单元,因而信息在内容和形式上获得了同一性;互联网媒体传播的开放性打破了传播媒体传播范围限于本地、本国的束缚,使得网络传播具有全球性;互联网媒体传播内容的多样性与信息储存的无限性给受众提供了更多信息选择的空间;互联网媒体传播信息的易检索、易复制更是打破了传统媒体时代媒体发布者对信息的绝对控制。

中国互联网媒体的发展一共经历了三种模式:一是传统媒体的网络版,以《人民日报》网络版模式为代表,只是简单地把传统媒体上的内容拷贝到互联网媒体上;二是传统媒体办网,即依托于传统媒体,并试图按现代企业的规则运营,如上海东方网等;三是以新浪网为代表的门户网站,它们获得发布新闻的权利,并通过登载新闻谋求商业利益。

10.1.1.2 新型电视媒体

电视,原本属于传统媒体的范畴,但随着都市双向传播有线电视网、图文电视、通信卫星和卫星直播、数字信号处理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衍生出了属于新媒体范畴的数字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型传播形式。

数字电视的出现改变了原来用模拟方式传递电视信号的方法,而是将活动图像、声音和数据通过数字技术进行压缩、编码、传输、存储、实时发送或通过纪录媒体进行传播,具有图像质量高、节目容量大(是模拟电视传输通道节目容量的10倍以上)和伴音效果好的特点。

移动电视在中国发展极为迅速,其覆盖面广、移动性强、反应迅速的优势,使之随着公交车、私人轿车的普及逐渐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

10.1.1.3 手机媒体

“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如今手机所具有的功能已远远超过了其诞生之初满足人们通讯需求的功能,科技的发展赋予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强大,移动手机媒体也越来越成为大众生活的必需品。

高度的移动性与便携性,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受众面的极大广泛,私密性、整合性和同步性的有机统一,传播者和受众高度融合等优势使以手机为视听终端、手机上网为平台的移动手机媒体成为重要的人际传播方式,甚至有人称其为继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之后的“第五媒体”。

10.1.2 新媒介环境下的传播模式变革

从语言出现在人类生活中到今天的信息社会,人类传播本身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口语传播时代、文字传播时代、印刷传播时代、电子传播时代、互联网传播时代。口语的产生使人类摆脱了“与狼共舞”的野蛮状态,不再单纯地依赖体内信息系统来传播信息,而开始向一个功能更强、效率更高的体外化信息系统进军;文字的发明和使用使人类文明第一次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通之于万里,推之于百年”,并保证了信息在传播过程中不被扭曲、变形、重组和丢失;印刷传播实现了文字信息的大量生产和大量复制,使得曾经只有上流社会才能接触到的竹简、帛书等书写媒介开始走进寻常百姓家,知识被上层社会垄断的局面被打破,大众传播时代来临;电子传播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是实现了信息的远距离快速传输,电报、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的相继出现使得人类信息传播的速度空前迅捷、内容空前丰富、范围空前广泛、保存信息和复制扩散的能力空前增强,信息传播从点对点发展到点对面,即时的全球大范围传播亦成为可能。

而互联网技术的使用和推广,相比以往的四个时代,不仅在传播介质、传播内容上更加先进,实现了文字、数字、图片、照片、声音、图画、影像等多种传播内容的统一数字化处理,而且更是以其交互性的极大传播优势,催生了一个全新的传播环境,挑战传统的传者和受众之间的传播关系,使传播权力面临深层次的结构调整、传统的传播模式出现极大变革。

1948年,拉斯韦尔的“5W”模式明确提出了传播过程及其五个基本构成要素,即谁(Who),说了什么(Says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对谁说(To Whom),取得了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在新媒体传播时代,这一模式呈现出新的特点:

10.1.2.1 传播主体的多元性

在前四种传播时代,国家或传播机构基于知识、机会、技术或意识形态上的主导地位,在信息资源和传播权上远远优于普通民众。尽管几乎所有国家的宪法都有明确规定“公民拥有言论、出版自由”,但实际上,相对于庞大的国家组织、专业化的媒介机构、雄厚的资金支持,普通公民只有名义上的传播权利,却没有实际上的传播权力。新媒体传播环境下,普通公民借助新的传播工具、传播渠道将自己的权利落到实处,壮大了传播主体的队伍。

10.1.2.2 传播方式的多元性

传统媒体一般是点对面的传播方式,而新媒体基于其技术优势除了点对多这一方式外,还有点对点(如网民通过网络向另一人发送电子邮件)、多对点(如网民向某一网站发送反馈信息)、多对多(如网上聊天室、电子公告牌)等方式。

10.1.2.3 传播通道由线性模式向非线性模式转化

作为终端的受众也享有与任何层级信息对称的权力,拥有了可以落到实处的平等的信息发布和信息接收的权力,新媒体传播的多元化、非线性打破了传统媒体时代传播集权化、权威化、单向性的传播模式,无论传者还是受者都借助新媒体的传播平台实现了信息交流的平等,成为“自媒体”。

20世纪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提出“两级传播模式”,即观点总是先从广播和报刊传向“意见领袖”,然后,再由这些人传到人群中不那么活跃的部分,也就是说信息的传递是按照“媒介—意见领袖—受众”这样的环节流动的,强调意见领袖在传播过程中的作用。

10.1.2.4 传播层级的重构

即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由原来的两极传播向多极传播转化。新媒体时代的技术优势、平台优势使信息流和影响流的多层次抵达成为可能。这种传播层级的重构彻底改变了以往信息传播的简单模式,使信息和观念的传播到达的层面更深、更广,拓宽了传播渠道,扩大了传播范围,拓深了影响流的抵达层次。

10.1.2.5 意见领袖在新媒体时代的变化——“去中心化,再中心化”

詹姆斯·卡伦在《媒体与权力》中提到,“一方面,新媒体会导致新的权力中心的出现,从而在现存的主导型维权结构内部引发日趋激化的紧张状态;另一方面,新媒体有时候会绕开已经建立起来的媒体传输机构,发布遭到禁止或限制的信息,通过这种方式来破坏控制社会知识的等级制度”。互联网技术本质上是以个人为中心的传播技术,具有天然的反中心倾向,造成传播资源的泛社会化和传播权力的全民化,削弱国家和大众传播机构在信息、技术和意识形态上的主导地位;而随着信息发布门槛的持续降低,各类新媒体所提供的信息量远远超过了单一个体独立自主接收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在这样的信息环境中,公民开始委托新人,通过这些新的“意见领袖”筛选信息、判断事实。互联网技术使原来极少可能在现实中聚集的意见领袖通过网络集合在一起,这些拥有广泛社会资源、具有公共关怀、个人精力又相对旺盛的意见领袖们,在互联网上形成精神聚合,并因为由此产生的介入公共事件的可能性,更是被激发出参与公共表达、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这些新的意见领袖们并不隶属于传统的主流传播领域的公共意见领袖们,他们是为普通公民提供更贴近、更适合、更新的思想观点,通过自身的魅力和能力,吸引“粉丝”,在主流意识形态之外,形成新的思想中心。

10.1.3 公民社会、公民新闻及公民记者

10.1.3.1 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历史范畴,它最早由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提出,2000多年来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概念本身一共经历了三次大的转型。在新媒介环境下,大众政治勃兴,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正在中国崛起。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公民社会”指的是“城邦国家”、“自由和平等的公民在一个合法界定的法律体系之下结成的伦理——政治共同体”[1],其后,古罗马政治理论家西塞罗在保留“政治社会”含义的同时,为其增添了“文明社会”的含义。到了17—18世纪,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了社会契约论以反对封建王权的君权神授思想,认为,人类最初是生活在无政府的自然状态之中的,但这种自然社会由于缺乏和平、安全、人身保障等,要通过权利让渡并订立社会契约的方式过渡到公民社会。于是,“公民社会”获得了与自然状态相对应的含义,与“政治国家”是同义语,指的是人们生活在政府之下的一种法治的、和平的政治秩序。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为工商业活动的自由发展和私人领域的独立存在确立了根本的政治保障,极大地促进了公民社会的快速发展及其与政治国家的分离进程。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这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也就是在抽象普遍性中的联合。这种联合是通过成员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度和通过维护他们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而建立起来的”[2]。在黑格尔的基础上,马克思把公民社会主要理解为私人利益关系领域,它“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3]。他们应用“政治国家—市民社会”的两分法来分析社会的总体结构,把市场经济视为公民社会的核心部分,认为公民社会是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的,主要由“需要的体系”构成的经济交往领域、在商品经济社会中直接从生产和生活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所构成的不能与政治国家相混淆、不能为政治国家所淹没的非政治的社会自主领域。

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公民社会观念是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观念反映。20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公民社会观念也进入新的发展时期。20世纪30年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通过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革命道路的深刻反思,提出了“文化领导权”的思想,赋予了公民社会新鲜的文化生命,开创了从社会文化意义上研究公民社会的理论传统,启动了公民社会观念的当代转向。经过帕森斯的“社会共同体”、前期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和后期哈贝马斯的“生活世界”,被称为“后马克思主义者”的当代美国政治学家科亨和阿拉托,通过对20世纪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的深刻反思,提出了“重建公民社会”的理论主张,认为应该把经济领域从公民社会中分离出去,把社会组织和民间公共领域当做公民社会的主体,并系统地提出政治社会—经济社会—公民社会三分的社会生活划分模式,从而完成了将公民社会指向社会文化领域的当代转型。

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把现实生活中分散的公众联系起来,使他们在网络空间中获取政治信息、了解政治事件、感受政治生态、展开政治讨论、进行政治协商,直到最终参与到政治决策中。通过互联网引发的自下而上的舆论风暴,进而影响到现实中的社会生活,这其中展示的是大众政治的力量,即公民社会的力量。“网民推着政府走”,尽管听上去有些夸张,但也形象地展示了大众政治的力量。《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与公众息息相关的法案相继重新修订,也说明大众政治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中国的立法进程。此外,一些受到广泛关注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也在客观上起到为政府设置议程的效果。网络舆情动向可立即把相关政府部门推到风口浪尖上,使所指问题成为各级政府和各种机构必须当即妥善处理的紧急事件,甚至是压倒一切的紧迫事务,一改过去政府给媒体设置议程,媒体再依此给大众设置议程的局面,形成了大众通过网络给媒体和政府设置议程的形势。

公民社会,注重的是大众政治,相对于历史上长期的精英政治而言,更加强调公民在一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传播技术作为影响舆论生成机制和媒介生态的重要因素,与公民社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公民首次在现代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是在法国大革命中,公众大规模地涌入到公共领域之中,使得现代意义上的公共舆论成为一个有实际参照的概念,成为政治权威的一种形式,一种独立于政府领域之外又能对政治决策产生影响的集体意见。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分析报纸对舆论、公众和一国政治的影响时指出,新闻业的工作就是形成所谓的“总体的舆论”,使公共头脑越来越全国化,甚至是国际化,报纸使君主也要遵循舆论。传播工具不仅是推动建构政治现实的媒介,而且还是社会组织和政治动员的工具。电视的诞生实现了对重大历史事件在全球范围内的现场直播,而2011年发生的“阿拉伯之春”、“占领华尔街”等在不同时间空间、不同国度下发生的大众抗议运动都是由互联网这一新型的社会性媒体来串联动员,凸显出新传媒对于公民社会大众政治的重要意义。

公民社会通过公共舆论获得政治意义,不仅得益于传播技术革命,而且也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社会分化等剧烈变迁有着密切关联。大众政治在中国的勃兴同样具有媒介生态变革和社会转型的双重逻辑。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公众经历了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化,个人逐渐有了独立人格、独立意识,这是公民社会的前提。而随着改革深化,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开始凸显,阶层分化严重、贫富差距悬殊、城乡差别明显、公职人员的腐败和基层政府不作为、乱作为不断受到公众的置疑,风险社会中的各种自然和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公众在认可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之时,心中依然积攒着失望情绪,一旦触碰,情绪化表达就会喷涌而出。急剧的社会结构转型进行之时,社会行动者的种种政治表达以及利益维护活动,重新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问题。

基于上述的技术和社会的双重逻辑,公民社会的大众政治在我国当下的社会环境中主要是以互联网上的舆论风暴即网络群体性事件作为主要表现形式。网络群体性事件正成为我国当前的一种渐趋普遍的特殊政治现象,网上网下、虚拟与现实的互动也成为社会政治生活的一种常态。网络群体性事件大多发端于网络媒体,并继而不断地与传统媒体互动,而公众的信息发布和意见表达赋予了事件娱乐化的传播形式和戏剧化的故事情节,能够在短时间内吸引大批网民,并引发公众的心理共振。

公民社会以新媒体传播渠道为动力,推动着新的权力格局形成。以往的精英政治强调对信息的垄断和控制,实行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策略。互联网兴起之前,政府是公共信息和政治信息的基本来源,通过传统媒体发布预先挑选好的信息,政府掌握着实质的传播权。以2003年“非典”疫情为起点,政府加快了披露公共信息的步伐,同时,互联网的技术推动和普及赋予公众更多的信息选择和发布权,以博客、SNS网站、微博等不断更新的新媒体产品为媒介,网民的自传播对大众媒体的信息发布和传播不断发起挑战,各种网民曝光、网络围观为政府执政建构了一个需要时刻警惕的外部环境,监督着政府官员的一举一动。大众政治已成为公民社会中监督公权力实施的强大力量,逐渐发挥它应有的对当代政治的影响。

10.1.3.2 公民新闻与公民记者

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遍应用,普通公民参与信息传播,甚至新闻的制作与传播的渠道日渐多元、便捷。在近年的“史上最牛钉子户”、“厦门PX”等公共事件中,大量的第一手信息都是由“公民记者”通过互联网发布的。“公民记者”这一概念,国内认为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伴随公民新闻概念的传播而诞生,1998年,美国人德拉吉的个人网站先于所有传统媒介曝光克林顿性丑闻事件,这使得德拉吉获得全球最早的“公民记者”称号。而在中国,被网友称为“中国第一个通过博客关注并参与公共事件的‘公民记者’”是因成功报道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而声名大噪的周曙光。“公民记者”在我国还处于兴起阶段,并未有准确的定义,“公民记者”一般指的是在新闻事件的报道和传播中发挥记者作用,却并非专业新闻传播者的普通民众。“公民记者”事实上所体现的是“参与式新闻”的理念,即民众主动参与到收集、报道、分析和传播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

公民新闻的出现使传统的新闻定义发生了改变,先前由媒体掌握主动权的“新闻报道”现在普通人也可以参与其中,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公布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其中补充和讨论,直到呈现出最接近真实的事实和最合理的意见。公民新闻强调一个或一群公民,搜集、报道、分析、散播新闻和资讯的积极行动,目的在于提供民主所需的独立的、可信的、准确的、广泛的、切合需求的资讯,注重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民间力量,发布内容由公民个人自由决定,不被政治意识形态或商业资本力量左右。“参与式新闻”和“分散式协同合作”是公民新闻产生过程中两个极为重要的观念。“参与式新闻”意味着记者不再是报道、诠释事件的主角,媒体不再掌握着极高的信息控制权与解释权的情况,每个人都可主动创造、搜集和发布新闻议题,成为新闻内容的创造者,在媒体上展开多元的对话和讨论;“分散式协同合作”则意味着不仅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制作过程,而且更可通过交流讨论创造出一种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协同合作模式,从而整合更为多元的资讯,呈现出更为完整和理性的新闻和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一些网络信息平台的搭建,如维基百科等,都是通过联合起不同网民对某一事件和问题的了解、认知和理解,最终形成一个百科全书式的知识空间。

相对于传统媒体报道所体现的以媒体为中心的传者主体性,公民新闻的参与则体现了人人皆为主体又互为主体的主体间性,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话语空间和表达场所,同时又尊重他人的参与和表达权,在各自言语的交织碰撞中完成对新闻事件的呈现和认知。

公民新闻和公民记者的产生、发展,有其自己的理想土壤。

首先,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公民的“共享”和“参与”提供了技术条件,WEB2.0时代的来临挖掘了人们“共享”的热情。WEB2.0时代改变了过去“一对多”的单向线性传播模式,而以去中心、多极化、多元化的全新面貌出现,人们从单纯地接受讯息转为生产、发布信息,从单一的个体到成为相互联结的社群,从被动地受支配到自己做主,公民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意识到自身的分量。当新闻制作成为一种主动参与、共同制作的过程时,共享者通过参与发布和分享彼此的信息可以形成一个社区,这一社区中自由、平等、开放、民主的氛围推动了其进一步前进,每一个人都可以根据个人意志发表去中心化的表达,这些表达通过共享又可以有中心化的呈现,展示出集体的力量并促使共享空间的进一步开放和扩张。

其次,公民新闻强调“人人都是记者”,鼓励每个人随时随地来发布新闻,这为分享和讨论提供了前提。公民新闻的基本精神就是“每个公民都是记者”,互联网媒体使得公民均可通过“自下而上”的通道发表个人评论和意见或写作与公共议题有关的新闻。“314事件”中,针对CNN、BBC等外媒的失实报道中,中国网民自发地迅速行动起来,在个人责任感与正义感的驱动下,通过BBS、博客、或是网站提供多方事实,有理有据、层层深入地揭露事实真相。表面看来是中国网民抗议西方媒体的非客观报道行为,实质上是一场反抗西方话语霸权的斗争,而这场斗争中,公民记者功不可没。

最后,对传统媒体新闻报道的不信任激发了公民参与新闻发布和制作过程的主动性,为公民新闻时代的来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当受众不再完全听任传统主流媒体左右,并取得更多主动权的时候,也意味着实际能力的增强。2010年11月15日,在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事件中,传统媒体报道滞后,让民众大失所望,但韩寒等通过博客发表对事件的所见、所感、所想,网民的集体舆论和自发哀悼都推动了政府的问责和善后、赔偿等工作的进行。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传统媒体的行为失当,使民众不再相信传统媒体报道权威性和公正性,转而从参与和获取的共享中寻找新闻的真实,这推动公民新闻的蓬勃发展。

尽管公民记者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但也应看到,公民的参与和共享仅仅限于掌握互联网技术并愿意参与其中的人,而且在这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滥用参与自由而无视新闻真实性的案例,那么,怎样才能促进公民新闻良性发展呢?

首先,我们要看到,新媒介环境下“知沟”依然存在,“数码沟”是一道需要跨越的鸿沟,在新技术传播条件下,它们正引发着信息劣势阶层的产生和新的社会不公。对应到公民新闻上来,那些有条件掌握互联网技术并经常接触网络的人能够共享到更多的信息,因此对公共事件有更丰富、完整和多元的认知,而相比之下那些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却不能依此途径获取信息或者使自己的信息增值,从而造成二者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因此,要想实现更广泛范围的公民新闻,互联网和其技术的推广普及是必须要致力的工作。另外,我们也必须要认识到数码沟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心理问题,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主动说话表达意见的欲望。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将媒介接近权落到实处,无论是接近还是使用,都强调公民的权力使用必须要主动。长时间以来大众传播媒介占据着主动地位,公民已经习惯了被动接受,公众难以主动传递信息和形成自己的意见市场,而新媒介为人们提供了由被动变为主动的机会,人们需要唤醒自己内心深处发出声音的欲望,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观点,这样才能产生更大范围的公民新闻。

其次,公民记者要注意与传统媒体的互动,争取最广泛地推动公民新闻的发展。媒体科技的汇流使新旧媒体间已不再有明显的界限,而是两相结合,形成所谓融合媒体,即媒体组织中一面运用新媒体科技,同时,也依赖传统媒体系统。传统媒体通过依靠公众且与公众的互动为自身找寻新的生命力,公民记者也可通过传统媒体使自身的信息得到最大程度的共享,传统媒体的经验也可为公民记者从专业的角度发布信息和参与讨论提供借鉴。因而,无论对于传统媒体还是公民新闻的发展,两者之间的互动都是有利而无害的。

最后,公民新闻的真实性一直受到置疑,这是影响公民新闻发展的一大障碍。金庸在微博上多次“被去世”,折射出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一些公民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最终又伤害到公民言论的可信性的现状。美国《费城问讯者报》著名调查性报道记者、普利策奖获得者比德尔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同意公民新闻存在危险,因为有时候一些人们会制作某些看上去像真的,而实际上是假的“新闻”。究其根源,是由于公民新闻一般采取先出版后筛选的模式,在真实性方面难免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要改善这一状况,一是公民要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二是媒体平台要拥有一套严谨的运行策略,以确保报道的品质具有一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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