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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与公民参与的关系建构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媒体环境下,公民参与成为政治传播重要问题。国内环境类群体性事件年均增速29%,公众在决策中的缺位是造成该问题的根源之一。而新媒体除了为公民参与提供场域外,其他的特性也会影响到公民参与。哈贝马斯认为公平和能力是公民参与的元标准。同时从青岛到宁波事件中公民参与程度不断增强。

新媒体环境下,公民参与成为政治传播重要问题。国内环境类群体性事件年均增速29%,公众在决策中的缺位是造成该问题的根源之一。而公民参与程度是环境危机评估的参照[1]社会因媒体成为可能,因新媒体而成为新的可能[2],新媒体会对公民参与带来怎样影响?

一、公共领域——连接新媒体与公民参与的桥梁

公共领域独立于国家和私人领域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意见在此形成[3]。媒介是公共领域形态必不可少的中间物[4]。关于新媒体对公共领域的建构并无一致性结论,有学者指出新媒体构建起崭新的交流和互动平台,使有关公民利益的话题成为凝聚公众的纽带[5],形成某种意义的媒介“公共领域”,针对公共问题发出了不可忽略的声音。但也有学者针对新媒体的“数字鸿沟、商业化与碎裂化、缺乏把关人”对其公共领域功能提出质疑[6],认为其离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念相去甚远。

公民参与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包含参与主体、参与领域和参与渠道[7]。公共领域提供了实现参与制民主的可行性模式,是公民参与的实现场域[8]。网络公共领域的开放性、互动性、匿名性、低成本性、低公信力性、弱规范性使其对公民参与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关于新媒体对公民参与的影响也没有一致性结论——新媒体促进了公民参与渠道多样化,提高了公民参与效率及真实性[9],但也增大了公民参与无序性与暴力性[10]

综上所述,学者们运用理论阐释方法对新媒体的公共性进行论述,观点或肯定或质疑。而新媒体除了为公民参与提供场域外,其他的特性也会影响到公民参与。以上研究均是建立在理论阐释基础上缺乏对影响程度实证性论证。新媒体对公民参与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其影响程度如何量化是本研究的重点。

二、研究方法

采用案例研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探究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体公共性与公民参与。

(一)案例研究

1.样本选取

为全面选择样本,作者从2007—2013追踪了青岛、大连、厦门、宁波、昆明五大城市PX事件,研究发现在青岛与宁波事件媒体公共性和公民参与存在显著性差异,本文将以此为样本①加以比较研究。

2.类目构建

科恩指出公民参与有三个维度:广度、深度和效能。哈贝马斯认为公平和能力是公民参与的元标准。因此本文将公民参与分为广度、深度、公平性、能力及效能五个维度。

新媒体的公共性:在潘忠党的基础上将其分为新媒介为公众服务的程度,新媒体对公众开放程度、话语公开程度,媒介的使用程度和媒介运作公正程度等维度。

3.编码员信度

30位传播学硕士作为编码员,通过系统培训后独立编码,每道题目的信度均大于0.70。

(二)问卷调查与深度访谈

采用滚雪球方式向参与到当地PX事件的公民发放问卷各300份,青岛回收有效问卷276份,宁波287份,从中各选取23位参与者进行深度访谈。

三、研究结果

(一)公民参与

1.公民参与广度

科恩指出公民参与广度由公民是否普遍参与来确定。本文从参与主体范围、参与方式来分析,范围包括参与公民数量、社会阶层与地理范围,方式分为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共计4个题项,使用5点量表来测量(1程度最低,5程度最高)。直接参与指公民参与到政策制定,间接参与包括选举出代表自己利益的政策制定者、日常谈话等话语参与[11]

从青岛到宁波公民参与主体范围不断增大——由特定人群的呐喊到全市居民,从特定地区人群到周边省市人群,由直接利益相关者到无利益相关者,范围越来越广。公民参与方式变得多样化,直接参与更为直接,间接参与方式更为丰富。

编码员对两个城市公民参与的打分情况如图1所示,青岛公民参与广度评价平均得分为1.5,宁波为3.5(总体一致性为82.3%)

图1 两地公民参与广度对比

2.公民参与深度

公民参与深度指公民参与是否充分,是衡量公民参与水平的主要标志,是公民参与的质量[12],本节从公民参与的诉求、参与程度来解析。清晰明确并具有可实现性的诉求既可以快速传播并获得多数人认可,也更容易被采纳。公民参与程度指公民被包容在未来的发展中、参与到信息分享、目标和政策确立的过程的程度[13],Arstein将其分为:无参与型、低层次表面参与型、高层次表面参与型、深度参与型、高层次参与型。使用5点量表来测量(1为程度最低,5为程度最高)。从青岛到宁波,公民诉求由模糊不清到简单明确,由缺乏强有力的说服力到有理有据,从当事人的局部利益到上升到全局高度。同时从青岛到宁波事件中公民参与程度不断增强。从无参与型及低层次表面参与到公民可以对相关部门提出要求并影响其决策的深度参与型,公民参与程度不断增强。

编码员对两个城市公民参与的打分情况如图2所示,青岛公民参与得分为1.7,宁波为4.2(总体一致性为80.6%)

图2 两地公民参与深度对比

3.公民参与的公平性

公民参与公平性包括议程、建议、讨论、决定的公平[14]。议程公平指公民有平等机会将问题提到讨论议程、对议程与规则有平等讨论与决定权利。建议公平指公民有平等提供、反对建议的机会并影响建议。讨论公平指公民自己或代表有平等的机会出现在会场,就会场规则等提出异议。决定公平指公民对政策的决策有平等的机会。使用5点量表来测量(1为程度最低,5为程度最高)。

从青岛事件到宁波事件,由无法实现议程公平到逐渐实现了议程设置,由被说服或请求地位到逐渐获得提供建议机会,由被代表到通过新媒体将相关意见加以呈现,公民参与公平性逐渐提高,但是都无法参与到正式的决策中。

编码员对两个城市公民参与公平的打分情况如图3所示,青岛公民参与得分为0.8,宁波为2.3(总体一致性为79.8%)。

图3 两地公民参与公平性对比

4.公民参与的能力

Webler与Tuler(2000)[15]指出公民参与能力包括参与个体对相关内容、定义等的理解力,以及获得知识的能力。本文中将其分为公民参与效能感与知识丰富程度。公民参与效能感指公民自我感知到的影响政治过程的能力,包括内部、外部和集体效能感。内部效能感指个体对自身理解政治和参与政治能力的基本信念,外部效能感指其对政府能否进行有效回应的感知。集体效能感指个体对公众作为集体力量所能达到社会或政治结果的信念[16]。公民知识丰富程度指两地参与公民对PX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

通过公民参与效能量表与知识丰富程度量表对两地参与过该事件中各300位公民参与进行调查,总体一致性为82.9%。相关得分如表1所示。

表1 公民参与效能

通过公民参与效能量表测出公民参与效能感,可知两地公民内部效能感都较强,表明随伴着知识文化水平提高,公民对自我参与能力认可度不断增强,但对外部的影响能力感知还比较弱,集体效能感显著高于外部效能感。两地公民参与者内部效能感虽无显著差异(p>0.05),但宁波公民的外部效能感与集体效能感要显著高于青岛(p<0.05)。通过深度访谈证实这与中国传统的“人多力量大”的集体主义意识有关,当更多的人知晓该并参与其中之时,公民对自身影响力的评估会提高。同时两地居民PX知识得分并无显著差异(p<0.05),青岛被试得分3.3分,宁波得分3.5分。

5.公民参与效能

公民参与效能,即公民参与政策过程时,源于政策参与能力而形成的政策参与成效,是公民参与的实现程度[17],Hansen将政策产出性作为公民参与效能的评价标准[18]。本文从政策与公民诉求的相近性、出台速度及时机三方面衡量,每个题项6.7分,共计20分。

从青岛到宁波事件,公民求的实现程度更高,政策出台速度更快,同时问题解决由出现问题后参与到政策制定阶段参与。公民参与效能不断增强。

编码员对两个城市公民参与效能的打分情况如图4所示,青岛公民参与得分为1,宁波为3.5,总体一致性为84.9%。

图4 两地公民参与效能对比

通过以上的分析,两者的总体情况见图5所示,除了在公民参与能力两者比较相近外,在其他四项中宁波公民参与显著高于青岛,但是在公民参与公平性方面宁波公民参与也没有实现。

图5 两地公民参与度整体对比

(二)新媒体的公共性感知

新媒体是相对于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包括了论坛、博客、网站、微博、手机短信等媒体。在本文中主要探究论坛、门户网站、微博、手机短信四类新媒体的感知。在汉娜·阿伦特、哈贝马斯、潘忠党、汤普森等人论述的基础上,使用以下题项的5点量表来测量公民对新媒体公共性感知。

(1)新媒介为公众服务的程度:信息的真实;信息及时发布;信息得以迅速广泛地传播;相关议题可以得到高度关注和认可;具有为公众议程设置的能力(一致性为85.4%)。

(2)新媒体对公众开放程度:对所有公众公平开放;具有丰富的信息来源;具有互动性;公民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立场(一致性为84.3%)。

(3)新媒介运作公正程度:新媒体的内容具有客观性;新媒介能协调好公共利益与经济利益;新媒体具有公益性;新媒体能够顾及尽可能多人的利益(一致性为88.6%)。

(4)新媒介的使用公正性:具有匿名性;具有平等对话性;人人可以就问题发表意见与开展行为(一致性为93.4%)。

(5)新媒介的接触程度:平均每天对新媒体的接触程度;通过对新媒体PX信息的关注程度;通过新媒体表达PX信息看法的程度(一致性为80.3%)。

由表2可知,从青岛到宁波事件,公民对新媒体的服务程度、对公众的开放程度、媒介运作公正程度、媒介使用公正性以及媒介接触程度都有了显著性的提高,新媒体的公共性进一步显著提升。

表2 青岛事件与宁波事件中公民对当时新媒体公共性感知对比分析

注:p<0.05表示两者之间达到了在95%的置信度。

(三)新媒体的公共性感知与公民参与的线性关系

新媒体的公共性由五大维度构成,本文采取均值的方式获得当时事件中公民对媒介体公共性的感知,对于公民参与值的获取也是如此。进而构建出公民参与度与新媒体公共性之间的线性关系是:公民参与度=新媒体的公共性× 1.326-1.797(F=76.7,ΔR2=0.58),表明新媒体的公共性与公民参与度呈现正相的关系,新媒体的公共性的增强可以解释为何宁波事件中公民参与度的提升。

其中新媒体的公共性感知与公民参与度各维度之间的线性关系为:公民参与广度=新媒体的公共性×1.474-2.274;公民参与深度=新媒体的公共性× 1.842-3.017;公民参与公平=新媒体的公共性×1.100-2.010;公民参与能力=新媒体的公共性×0.147+2.923;公民参与效果=新媒体的公共性×1.833-3.684。由相关系数可知,伴随着新媒体的公共性感知的提升能很好地提高公民参与广度、深度、公平以及效果,但是其没有很好的提升公民参与能力。

新媒体传播呈现出去中心化特点,在短时间内将一致的信息传达到更多人,相关话题成为凝聚公众的纽带,并快速形成一致的公民诉求。同时新媒体成为公民参与的重要场所,针对公共问题发出了不可忽略的声音,并达到良好的议程设置效果,其让事件成为公共议题,更多公民参与其中,同时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广阔平台及更多参与方式。

新媒体成为公民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其虽然没有显著影响公民的内部效能意识,但显著提高了外部与集体效能意识,这与新媒体的交互性点对点传播特点有关,一条信息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核聚变式扩散,加之我国长期集体主义意识的影响,无形中提升了公民参与效能意识。但是其却没有提升公民相关知识丰富程度,这主要由于新媒体环境下信息量大而无章,公民信息加工程度较低。

新媒体的出现为公民参与的公平性创造了可能,新媒体的互动性、社会参与性、私人化与自主性等优势将相关议题迅速扩散,通过议程设置实现议程的公平,同时新媒体拓宽了公民参与的渠道,为实现建议公平创造了条件。虽然其在实现讨论公平与决定公平方面依然乏力,但是其却可以通过前期的意见扩散,间接影响到讨论与决定的公平。

四、结论与讨论

(一)新媒体的介入促使中国公共领域的成型

潘忠党指出媒介公共性指媒介服务对象是公众;对公众开放、话语公开;媒介的使用和运作公正[19]。网络公共论坛、微博空间、微信社群、SNS网站等快速发展,公民可以在这些公共网络空间内拥有自己的ID、就社会公共问题发表意见,形式上实现了媒介作为社会公器服务于公共利益的作用。

在宁波事件前期,公民在网络中发表转发相关内容参与讨论。在这些网络空间公民以虚拟身份就宁波PX事件发表观点,进行平等交谈,针对PX事件发出了理性而不可忽略的声音,影响了公共决策。这些网络空间成为自由、开放、公开、平等、公正和理性的交往平台,符合公共领域的标准:“理性、开放、平等的讨论平台、影响公共决策的作用、制衡政治权力”,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媒介“公共领域”,媒介的公共性一定程度上得到凸显。

(二)新媒体促进了公民参与

新媒体提升了公民素养,拓展了公民的政治知识领域。在宁波事件中维护个体合法利益、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公民已经形成;其自身公民权利意识不断提高,相关知识更加丰富。

新媒体为普通的民众和民间组织在话语表达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为有效的公民参与提供了多样化途径,促进了公民参与效能提高。新媒体不仅是引发争议、触动公众神经的公共领域,也是舆情迅速大范围传播、汇聚的路径,更是公民动员的主要手段。借助现代的通信工具与网络媒体民众的动员效率得到很大程度上的跃升,使其在短时间内形成清晰明确单一具有可实施性的诉求,同时凭借其即时、大范围的信息传播形成舆论。

尽管公民内部对于个体理性和个人价值诉求越来越强烈,公民作为独立个体对于社会生活的参与感逐渐形成,但个体声音易被忽视和湮没,公民外部效能感较弱。新媒体的积极参与能够使分散的个体意志凝结成为集体意念,促使更多公民参与到相关事务并借助新媒体特有的便捷性和聚合性形成强大的公共舆论,影响政治社会生活。在宁波PX事件发生的最初阶段找准“环境污染”切入点客观引导,以最小的媒体成本和社会成本达到最佳的舆论引导效果。在舆论引导下加强了政府的关注,促成了政府的有效回应。

(三)新媒体对公民参与的局限性影响

数字鸿沟将民众进行了分化,更多无法接触到新媒体的群众无法很好地享有参与机会。如青岛事件中广大退休居民无法很好地利用新媒体。同时新媒体在实现公民参与公平以及提升公民知识等方面依然乏力。新媒体大大促进我国公民参与水平,但也存在某些局限性。在新媒体时代需要对其更好地引导与治理,促使我国公民参与的有序发展。

作者:薛 可、王丽丽、余明阳

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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