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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参与渠道的拓展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公民参与渠道的拓展在多中心治理理论体系中,公共物品供给结构的多元化是其核心要素所在,它强调了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社区组织以及公民个体均可成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从而把多元竞争机制和作为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安排引入到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来。

三、公民参与渠道的拓展

在多中心治理理论体系中,公共物品供给结构的多元化是其核心要素所在,它强调了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社区组织以及公民个体均可成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从而把多元竞争机制和作为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制度安排引入到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来。因此,发展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能力,充分发挥公民在地方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既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内容,亦是构建多中心治理的现代网络组织体系的应有之义。

公民参与是指公民通过一定的渠道对公共事务表达意见,并且对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治理产生影响的行为。作为一套制度系统,不论是在国家宏观的政治生活中,还是在微观的行政过程中,公民参与都被理解为健全国家民主制度、提升公共生活民主性和公共性的重要途径。它不仅能够弥补政府官员“为民作主”的缺陷,还能够起到改善公权机关与公民关系、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和可执行性的作用。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而公民参与无疑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主要途径和方式。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公民参与的形式和内容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指出:“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十七大报告又重申要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社会稳定,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民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和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因此,在地方多中心治理实践中,为公民广泛有效的参与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有效的渠道保障,是地方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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