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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环境下公民的言论与政治参与

时间:2022-04-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媒体时代公民政治参与的兴起和发展与社会政治发展程度、社会形态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其次,公民意识的觉醒是网络政治参与兴起的内在动力。

10.2.1 新媒体环境下的公民政治参与

新媒体环境下的公民政治参与是指特定的传播主体以互联网为载体,通过网络论坛(BBS)、电子邮件、QQ或MSN聊天工具、微博、微信等传播手段,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参与并影响国家和社会有关政治生活、政治决策与执行等方面的行为或行动。人类的政治生活正在逐渐步入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所说的“那些有可能永远地模糊真实和虚拟之间的界限的技术,将对政治带来影响”的网络政治时代。新媒体时代的公民政治参与是传统政治参与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是普通公民基于“公共利益”的追求,借助新传播媒体以网民或网络虚拟团体的身份参政议政、影响政府决策及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行为。新媒体时代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作为一种新型的政治参与形式大踏步地进入公众和政府的视野,它拓宽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对保障公民的政治权益、推动我国民主化进程具有积极的意义。

新媒体时代公民政治参与的兴起和发展与社会政治发展程度、社会形态等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开辟了网络政治空间这一新型政治参与的平台和载体。新媒体及其开创的传播方式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乃至工作方式,使人们借助于新媒体,围绕着利益和公意的表达、利益和公意的博弈、利益和公意的决策与分配而展开一系列政治参与活动成为可能。其次,公民意识的觉醒是网络政治参与兴起的内在动力。公民在新媒体时代处在信息接收和传播的前沿地带,他们关注国家大事,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和爱国热情,他们通过不同渠道来获取政治信息、了解政治时事,表明自己的政治观点、政治态度和政治意愿,发布政治信息、进行利益表达、观点讨论与评价等。当代公民政治参与的关注焦点主要集中在与当下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就业、贫富分化、两岸关系、中日关系、腐败、教育和医疗、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问题。

10.2.1.1 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政治参与的形式

按政治参与的主体来划分,公民政治参与行为包含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两种。我们关注的是代表着新媒体技术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它是指一定数量的人在特定时间和空间所共同采取的集体行为。基于参与的空间和场所,我们将网络虚拟的空间里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称为“线上”行为,而把基于网络政治参与而形成的现实中的政治参与行为称为“线下”行为,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群体事件”或“集合行为”。

基于网络的交互性、自主性、平等性等特性,兴趣相似、爱好相投或思想观点相一致的社会群体更容易在虚拟的网络空间进行超时空的交流和互动,他们倾向于关注与自己的政治理念、价值观、政治理想、政治利益、政治背景相似的网络空间和信息,尽管他们体现出明显的无组织性,成员之间也缺乏熟悉感,但他们对于相同政治议题的关注和热情,持有共同的兴趣以及对某一事件的共同关注,促使他们走到一起,又表现出他们政治参与过程中的社会性和群体性特征。新媒体时代我国公民积极的、有序的政治参与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网络建言献策。2004年8月1日,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首次运用了网上征询立法意见的方式,征询意见稿受到了广大民众的广泛关注,截至意见征集结束,点击浏览《条例》草案全文网页的达近万人次,浏览留言板张贴的帖子达3000余条。此后,各级人大先后在网站中设立立法征集意见专栏,全国人大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专栏从2005年设立至今,已有30多项法律草案征询过公众意见。近三年来,每年通过互联网征求到的建议多达几百万条,为完善政府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近年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都通过互联网征求公众意见。2012年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人民网开通了人民微博和代表微博专区,新华网开通了微博代表群,央视推出了微博·博客晒变化的专栏,各界群众可以通过微博直接向代表建言献策。

(2)网络维权。以2006年的彭水诗案为例,重庆市彭水县人秦中飞因编写并用手机转发打油诗《沁园春·彭水》被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遭拘留调查。事件还波及了100多名接收并转发该诗的人。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在舆论压力下彭水县公安局不得不承认错误,并对秦中飞作出了“国家赔偿”。事情真正进入大众视野始于彭水人李星辰在博客上发表名为《现代文字狱惊现彭水》的文章,该文章引发众多网民超越地域限制关注这一事件,并因此成为传统媒体的新闻线索来源。此后,《南方周末》、《望》、《新闻周刊》、央视《马斌读报》、英国广播公司BBC先后对此事进行报道。与此类似的是在2010年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中,家属借助了微博进行求助。

(3)网络投票参与调查。网络投票与调查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常见形式,如新浪开展的“抵制日货”的调查,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来引导公民舆论,倡导理性爱国会让爱国更有力量,抵制这种“让亲者痛仇者快”的愚蠢行为。另外,网络媒体关于低碳环保生活的网络调查,厉行节约的“光盘”行动都是以投票形式进行,公民通过参与培养了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

(4)网络集体悼念、祭奠活动。近几年来,网络举行的祭奠活动最为突出和典型的是汶川大地震的纪念活动,如新华网开展“震撼与守护”,搜狐网举行“好好活着,是对死者最好的纪念”,新浪网开展“凤凰涅?震后重生”为主题的纪念活动。而公民参与悼念活动的同时,呼吁对汶川灾后重建进行捐款捐物。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新媒体环境下公民参与政治的逻辑路径为:公众先通过新媒体平台提供线索,传统媒体报道跟进进行设置议题,然后,引发公众大规模参与并发表意见,最后问题得到关注直至解决。人们在网络上建立网络社区、网络集群,以群体的方式参与政治活动并非仅仅停留在虚拟空间层面的互动。网民在现实中的政治参与往往受到网络舆论的影响。“线下”的网民实际行为可以看做是网络群体行为在现实中的延续。清华大学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说,从早期的BBS、新闻组、留言板等单向度纯文本社区到各类聊天室,再到如今种类繁多的博客、播客、MSN群、QQ群、微博等,网络等新媒体的互动性逐渐凸显,虚拟身份间的沟通越来越频繁,“线上”与“线下”互动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一些重大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在网络上形成“风暴”;而一些网络言论迅速传播后,又立即形成“线下”活动。2008年的汶川地震发生后,网友在网上自发地进行悼念并呼吁进行援助活动,而在“线下”,全国各地的群众迅速组织捐款捐物活动,组织志愿者团队第一时间奔赴灾区;当日本极右翼势力对侵华问题和侵占钓鱼岛问题发表言论时,网友就会立即给予声讨,揭露日方扭曲历史事实的卑劣行径。而在现实中,我国各地群众就会组织“抵抗日货”、“捍卫钓鱼岛”大游行。面对全球气候变暖,网友也积极倡导“低碳生活”、主张“绿色出行”的生活理念,而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团体就很快开展低碳环保生活理念的宣讲活动。

然而,我们不能否认网民的政治参与具有双面性,我们更应该理性看待其政治参与行为。非理性的网络言论往往会导致群体极化现象的产生。比如,与汶川的祭奠活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悼念南京大屠杀等具有政治敏感的活动。由于日本政府及某些右翼分子在侵华战争问题上的错误态度和行为,不断伤害着中国人的情感。尤其是年轻人在“抵制日货”方面采取的行动过于极端。抵制日货,可以通过象征性的方式表达,以表明中国人不容侵犯的尊严。但是,打砸自己同胞开的日系车,这就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城市形象,更影响了中国的形象。以此可以看出,网上的激进言论却实实在在地促使了人们非理性的行为。另外,在国际政治因素的刺激与驱使下,黑客激进主义问题越来越频繁和突出。2012年9月,伊斯兰世界为抗议西方国家拍摄的电影《穆斯林的无知》而进行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此后,由阿拉伯黑客组成的“阿拉伯电子军”攻击了西方的军用和民用网站。

此外,公民参与讨论的公共事件往往因“人肉搜索”而发生注意力的转移,网络围观者也成了“看客”。而网络语言暴力往往会使公众注意力偏离于公共事件的讨论,甚至使部分参与者成了“网络暴民”。这些行为无益于公民的政治参与甚至会使公民的政治参与最终陷入无序的状态。“人肉搜索”是一个已在互联网时代存在多年且颇具争议的话题。进入微博时代后,传统“人肉搜索”已逐渐转移至微博这一极速崛起的社交网络平台。微博打拐、微博寻人、微博抓贼等一些“类人肉搜索”,对社会和政治事件发展起到了正面的推动作用。另外,在微博“核聚变”的传播模式下,微博“人肉搜索”也可能使事件走向不可控的局面。2012年7月,网民对“国际小姐”重庆前三名的评比产生置疑,网上有言辞激烈者表示选美内部有猫腻,一时间,“黑幕”、“潜规则”等说法在网上泛滥。网民对各类选美活动的质疑也由来已久且无可厚非,但是,网民在追求娱乐的心理驱使下使其关注的焦点向一个偏离公共事件的方向发展。当网民关注的焦点随之转移到参赛选手身上时,选手的个人信息、私人照片被网友持续披露。由此引发的“人肉搜索”接着在微博平台上演,继而又引发了微博世界的群体围观。我们回顾整个事件可以发现,微博的角色首先是最先发起者,而后是博友参与的发动机。当碎片化的信息通过微博以核裂变的传播方式而迅速聚合,被搜索者个人信息披露的速度也是显而易见的。

网络语言暴力是指在网络空间中,网民因偏激的情绪和不理性的情感宣泄,利用文字、音频、视频等手段对事件或者当事人进行谩骂、侮辱、诽谤等行为。它是网络暴行的主要表现形式,往往使当事人在网络空间中被网民的语言暴力所胁迫,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网络语言暴力往往会使公众注意力偏离于公共事件的讨论。以2012年7月的川籍女记者周燕和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微博约架”为例。因为担心钼铜项目污染环境,四川什邡部分市民集体上访市委市政府,并引发冲突。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7月3日发微博称“钼”与“铜”等微元素,都是人体及植物体内必需的元素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微博发出后,川籍女记者周燕说,“反正我看到吴法天就想抽他大嘴巴”。而吴法天也毫不客气地指出,“你辞职呀!身在体制内反体制的白眼狼”。由于沟通不善,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于是,双方约定在北京市朝阳公园南门口“武斗”,原本双方对地方资源开发与环保项目引发的上访冲突参与讨论,却因网络语言暴力而引发了两人正面的肢体冲突。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却被网络语言暴力消解。网络语言暴力又引起了群体的围观,使原本公众对公共事件的注意力转移到网络语言的暴力,进而使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舆论发生偏离。这也表明了网民在参与公共事务中猎奇、娱乐的心理,这种在新媒介环境下公民政治参与的心理值得剖析。

10.2.1.2 新媒介环境下的网民政治参与心理分析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人。由于网民人数众多,背景多元,网民政治参与的心理表现得十分复杂。其中,不仅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而且也受到西方各种理论、流派和思潮的冲击。网络政治参与也成为我国公民,尤其是青年群体政治参与的重要组成部分。网民政治参与的心理分析是新媒介环境下公民政治参与研究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深入理解新媒介环境下政治参与的理性行为与非理性行为。在新媒介环境下,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心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渴求新的政治信息。比尔·盖茨曾说,信息高速公路将把无数老师和作者的最好劳动聚集起来,让所有的人来分享。而且,互联网从未停止过前进的脚步,它就像张开怀抱的知识海洋,始终有着海纳百川的气魄,不断吸纳着新知识、新技术,也等待着人们去探险、去遨游。新媒体高度的开放性和跨时空性、使得古今中外、上下千年的信息都浓缩其中,在这样的信息海洋里,各国政治要闻、各种政治观点等信息以核裂变的方式涌现。网民就像海绵不断地汲取养料,这种渴望获得新的政治信息、新的政治观点通过新的网络技术的心理得到了充分满足。

(2)平等参与。正如法国解构主义创始人雅克·德里达主张的那样:要把一切都放在同一个平面上,让各要素之间、等级结构的两极之间进入一个“自由嬉戏”的范围。每个人都盼望获得平等和尊重,希望自己能够拥有发言权。但普通的公民在传统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也许只能充当信息接收者和旁观者的角色,成就感相对较低。但网络社会具有去中心化的扁平式组织结构,社会成员能够挣脱现实条件的束缚,平等地表达意见,与他人自由地沟通交流,拥有平等的话语权。互联网上的公民政治参与机会和地位是平等的,无论参与个体的身份、地位、财富如何,他们在网络上都可以平等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重要的不是传播者是谁,而是传播的内容是否有分享的意义。一个生活中的普通人因为网络而成为风云人物不再是神话。平等参与的氛围使一些网络歌手、网络博主、网络短信写手等纷纷脱颖而出,他们的成功对其他网民也产生了巨大的“心理暗示”作用,更加激发了网民的参与热情,自主性心理得到了极大的增强。

(3)彰显个性。卢梭提出,寻找一种结合形式,使之能捍卫与保护每个成员的人身与财产免受公共力量之害,通过这个形式,与全体人结合的每个人实际上只服从自己,并且和从前一样自由。与卢梭所说相似,新媒介环境下网络化的交往结合形式带给了网民无限可能,产生出只服从自己的、具有鲜明个性的网民一族。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地进入网络空间,在网络中不停地搜索、徜徉,能动地感受、选择、互动、创造和展示。在网络中,网民的独到观点往往使人耳目一新,而微博这一新的传播方式让网民在发布新锐观点时有了更为便捷的方式。

(4)自我实现。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自我实现是人类所独有的,是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我们每个人都看重自己的价值,都有施展能力、实现目标的本能愿望。日趋激烈的社会竞争和相对复杂的现实社会充满了变数,实现自我权利并非易事,也很容易受到各种困难的挑战和打击。相对而言,虚幻的网络世界所创造的独特的网络沟通环境,却正好能够满足网民追求自我实现的心理要求。他们从中可以感受到自身具有的可待挖掘的潜在能力,体会到观点交流的快乐,品尝到获得网友认同的成就感。网民关于当下社会问题的观点和建设性的意见被采纳,或是通过传统媒体得到媒体、专家、学者或评论员的赞同就是对最高心理需要的满足。这无疑激发了网民的自信心,使之以饱满的热情地投入到真实社会的建构中。

通过以上我们看出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的心理是公民意识的表现,有益于公民合理有序地参与公共问题的讨论。然而,中国网民人数众多,政治参与的心理因素复杂,加上网民匿名性的特点使得网民在政治参与的过程中出现群体模仿,甚至群体极化的非理性现象。理解了公民政治参与的非理性心理也就不难理解网络政治参与的非理性行为。毫无疑问,公民政治参与的非理性心理是无益于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有序的政治参与。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政治参与的非理性心理进行分析:

第一,猎奇心理。新媒介技术最大特点就是推陈出新,这正好与人们的猎奇求异心理相吻合。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希望能一探究竟是每个人自然产生的、普遍具有的心理活动。凡是第一次出现的、罕见的、特有的、反常的、古怪的、突然发生强烈变化的政治事件很容易刺激人们的感官,使人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悉心去观察和探究这些事物。比如,克林顿的性丑闻、美国的抢占华尔街运动、查韦斯突然辞世的消息等无不是这一心理的折射。

第二,娱乐心理。娱乐时尚心理是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或某个群体中普遍流行的,表现为追逐某种生活方式的一种趋势和倾向。在快餐文化和商业文化比较盛行的时代,网民的社会心理特征也具有时尚主义和肤浅表象的色彩,网民主体往往不太注重事物本身的深刻性和提炼性,而时尚的符号元素、形象性思维、游戏感则受到了网民,尤其是青年网民的追捧和欢迎。如“躲猫猫”、“楼裂裂”、“我爸是李刚”、“雷冠希”等网络热词体现了网民以娱乐的方式来参与公共事件,而以这种娱乐嘲讽的方式来表示个体对公共事件的关注正是新媒介环境下公民娱乐心态在政治参与中的反映。

第三,减压宣泄。当公民在现实中面对的问题不能解决时,他们往往通过网络这一虚拟空间进行宣泄,网络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网民心情宣泄的“垃圾桶”。网络自由、开放、匿名等特点使其成为不受法律和制度约束的自由疆土,为非理性甚至非法的政治参与打开了方便之门。一些网民放纵自己的行为,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政治言论,攻击诋毁党和政府,造成网络舆论的误导;一些对社会现实不满的个人或组织利用网络散布谣言,进行政治煽动,制造社会混乱,值得我们警惕的是这些根本谈不上有丝毫网络民主的价值,这种新的传播环境下无序的宣泄甚至扭曲的表达最终会伤害公民合理的政治参与。

10.2.2 公民言论发布的新平台

新媒介环境下的公民言论发布平台

传媒环境变革风起云涌。如果以前谁最大限度地争取到受众谁就是赢家,那么在新媒体环境中谁能最大限度地激起受众最大的参与热情谁就是最大的赢家。在以报纸和电视主导下的政治传播的时代,我们的政治宣传强调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媒体要充当“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这个时期媒体更多的是强调反映民意。从这个程度上讲,传统媒体扩大的是公民的知晓权,而新媒体更多的是提高了公民参与政治的表达权。在新媒体时代,公民掌握了喊话筒,可以随时随地发表自己的言论,这无疑给公民提供了更广阔的言论发布平台。

传播领域的技术革命正在颠覆传统意义上的媒介传受关系、介质壁垒,这也使传播领域的生态环境面临着一场深刻的重新“洗牌”。政治传播如何应对这种通过新的网络化、数字化崛起的信息聚合平台,如何面对社会生态的“去中心化”格局、传媒生态的“碎片化”格局等,都是其价值构建问题的重中之重。新媒体以及新的传播方式所引发的传播领域的全新变革给人们政治参与以极大的自主性,交互性也使媒介渠道功能更加优化,表现为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的地位更加对等。以“维客”、“博客”、“播客”、“微博”为代表的“全民DIY”内容生产模式使得传播话语权趋向民主化。公民以扁平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传播内容来颠覆权威。因此,以传播渠道功能的优化为推动力量,受众的参与性随之增强,“个人化”选择也成为可能。即便有人说新媒体传播“碎片化”的内容很难在公民社会进程历史中留下什么,但新媒体及其传播方式赋予人们的自由却是里程碑式的变革。新媒介带来的公民言论发布模式的变化亦成为必然。下面我们从网络公共论坛、政治博客、微博等新方式来探讨这种新的传播方式为公民开辟了新的言论平台。

(1)网络公共论坛。在我国现在存在两种网络论坛,一种是以强国论坛为代表的官网时政论坛,一种是以天涯、猫扑为代表的平民化论坛。网络论坛与生俱来的互动性参与极大地促进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强国论坛”创办于1999年5月9日,当时,为表达广大网友对以北约为首的美国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的野蛮行径的强烈愤慨,人民网开通“强烈抗议北约暴行BBS论坛”,同年6月19日更名为“强国论坛”,是我国新闻网站中最早开办的时政论坛。

平民化的网络论坛体现的是民间言论的自主传播活动。在中国内地最为典型的代表是以猫扑、天涯为代表的平民化网络论坛。由于网络技术的架构特点,网络论坛最大限度地屏蔽了政府权力和守门人的控制,实现了更为真实的平民性。在多元的文化生产和批判性表达中解构了现有的意义体系,表达出对主流文化霸权的抵抗情绪。如果说以报纸和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是社会的润滑剂,那么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则充当了社会的解压阀。有网友如此评述:猫扑是一个百姓娱乐的平台、一个揭露丑闻的秤杆、一个展示人生百态的荧屏、一个百万网民温馨的家园。这种平民化的论坛给草根舆论提供了平台,逐渐成为平民争夺话语权、进行话语表达的公共平台。

(2)政治博客。个性化博客的出现标志着政治传播进入“自媒体时代”,它开拓了人人可以轻松自由传播的网络时空,它强大的生命力已经显现出了网络时代民主化进程的特征。博客所具有的传播方式让受众转变为真正的公众,是在网络上发表政治性网络日志、政治人物或关心政治的公民表达个人政治见解、影响国家政治生活或者实现政治诉求的个人化表达方式。政治博客的文本是集原创文章、链接、评价、网友跟帖于一体的,单个文本的丰富性、论题拓展的空间都超过了公共论坛的网友发言帖,而且博客的政治表达方式更为严谨,内容更加具有针对性,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一个展开理性讨论的网络公共区域。相对于论坛的随意性和匿名性而言,博客能够实现理性的批判。因而“博客”作为媒介载体,它代表着社会民主化进程并提供了言论自由表达的契机,具有扩大公共领域、收复公共失地的内在潜力,公共领域有可能在博客手中失而复得。如在2010年11月15日的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事件中,传统媒体报道滞后,但是韩寒等通过博客发表所见、所感、所想,网民的舆论和哀悼推动了政府相关工作的进行。

(3)微博言论平台。新媒介环境下微博以其特有的覆盖型传播模式,快速改变了网络舆论载体格局,它以用户数量的爆炸式增长为基础,已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有取代传统媒体之势,成为信息发布源、舆情助燃剂,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事件的走向和结局。当下,微博问政也已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新路径。

微博的兴起不仅使得越来越多的公众关注政治生活,原先分散的个人力量也因微博而迅速发展成一种社会普遍力量。微博的即时性、互动性、便捷性优于所有传统媒体和其他新媒体,加上裂变式的传播方式,使其能够将信息和观点迅速放大、聚合,因而很快被民众作为曝光事件、发表评论的第一媒介平台,随即引起政务机构的重视。微博上容易制造话题,吸引大量网民围观,形成舆论场,为舆论监督开辟新阵地。从单纯的社交工具到舆论监督利器,微博在一系列事件里完成华丽转身,“玉树地震”、“富士康连环跳”、“江西宜黄强拆自焚”、温州“723”动车事故等无数的新闻事件背后都有微博的分享交流,每一次分享的声音都如蝴蝶效应中一只翅膀的颤动。如2008年3月22日,南京纪检部门宣布,微博上爆出抽“天价烟”的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因严重违纪被“双开”,而这离微博爆出仅仅10多天。在微博持续的围观下,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当前微博反腐已成为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态化的重要一环,成为新时期我国廉政建设的创新途径。

微博使民众与党政机构平等地、直接地对话成为可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渠道变得通畅。微博进入全国“两会”、地方“两会”,网站开设“微观两会”专栏,“两会”代表通过微博征集建议,公布提案、议案,与网民热切互动。“两会”进程中,大量关系民生的微话题如经济政策、房价物价、收入分配、医保社保等被广泛讨论,并通过转发、评论等形式实现参政议政,部分话题经由微博发起讨论,传统媒体跟进报道,引起代表、委员关注,由此形成提案议案,进而提交至决策层,促使政府公共决策与民众价值取向趋于融合。

公民记者能通过微博便利地发布政务信息,提出意见观点,主动设置议程;也能第一时间捕捉网络舆情,及时回应,以期掌握舆论主导权。微博使用得当,可以变成汇聚民意和民智、倾听民声、有效引导舆论的最佳地点,微博的兴起极大地释放了公民的话语权。

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在他的《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中主要论述了以下观点:公民参与是信息时代政治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政府和公共管理者必须面对的环境和情形。公共管理者对公民参与行动的任何回避和无视态度都是不现实的。公民参与必然深度地影响,甚至改变公共管理者制定政策和从事管理的方式。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已经从过去的以解决“温饱”问题为第一任务转变为今天的以解决“说话”问题为第一任务的基点上,如何通过传播话语的多元参与表达,增进社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埋怨,以最大限度地消除隔阂、减少偏见,进而降解社会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因此,改变既往“舆论一律”的单极化倾向,建立多元和谐、彼此尊重、畅所欲言的舆论氛围就成为新媒介进行政治传播应当致力于实现的情境和目标之一,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舆论的高位震荡。

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指出:“政治体系所能提供的参与渠道越多越通畅,公民参与就越加便利,相应的参与就越多。只要克服较少的阻碍,便可以行动,人们就去参与,遇到障碍越大,人们就越不大会介入。”南方周末曾经这样评论道:“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由此可见,新媒体给公民提供了一种新的政治参与渠道,这个渠道成本低、操作便捷,极大提高了人们政治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10.2.3 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政治参与的作用及其秩序的构建

10.2.3.1 新媒体环境下公民政治参与的正面效用

在新的媒介环境下公民有了政治表达的自由空间。网络提高了公民政治表达的自由程度,开创了信息多元化和言论自由的新局面。新媒体拓宽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同时培养了自己的公民意识。公民的政治参与无疑对政府的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起着重要的作用。

(1)新媒体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传统公民政治参与方式一般都遵循《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是,因为时间、空间和其他因素的限制,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顺利地进行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而网络以其廉价性和便捷性,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在互联网上畅所欲言,以最低的成本从事政治参与,网络参政无疑是大大降低了政治参与的门槛,只需一台电脑,只要懂网络技术,就可以进行政治参与。

(2)提高舆论监督水平,实现直接对话。对于政治决策,民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但是,如果只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形式获取信息,那么民众很难获得充分、全面的信息。而网络能够在第一时间将事情的真相公之于众,大大提高了事件、决策的透明化程度,不至于使民众盲目跟风,甚至造成社会混乱。公民知晓真相的前提下,能够以更理性的态度参与政治活动。并且借助于网络,任何公民都可以跨越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将监督意愿直接送达被监督对象,能够与被监督对象之间进行“面对面的交谈”,并在最短时间内获得答复。如果被监督方不能及时对其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就有可能引发强大的网络舆论的谴责,甚至会导致司法机关的全面介入。

(3)促进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提高和政治责任感的增强。网络以其开放、互动的特点吸引了大量的人了解更多政治资讯,参与政治生活。在互联网上,人们可以围绕共同关心的话题或社会热点问题自由地进行交流,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同时,网络创造了一个平等的、没有强权的信息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所有人参与政治的机会是均等的。随着知情能力和评论能力的提高,他们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决策过程的介入程度越来越高,而这种介入程度的提高反过来又促使公民在政治参与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4)有助于政府听取公众意见,促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政府获取的信息通常是由下属官员提供的,而这些信息可能会呈现一定的片面性。而网络因为其匿名性强,公众可以在上面自由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而无须担心自己会承担不良后果。因此,网络参政可以反映较广泛的民意,解决“民意不足”、“虚假民意”等问题,从而在制定决策的时候,可以最大限度地将民意考虑进去,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10.2.3.2 新媒体下公民政治参与的消极因素及其思考

在新媒体时代,诸多社会政治事件掀起了网民议论的一股股热潮,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被调动得淋漓尽致。这样热烈的政治氛围固然对国家彰显民主、了解民生、传递民情产生积极影响,但是这些现象背后隐含的消极因素却很少有人关注。

网络曝光的事件越来越多,以至于人们不再能被一些小事所触动。网络事件不再追求真实、时效和客观,而是在比谁的事件更惨烈,因为这样才能更加吸引民众的眼球。此外,网民的政治敏感度越来越高,经常对一些官员展开人肉搜索,以图证实其贪污腐败的行径。网民的初衷尚可理解,但是手段在法律层面上实在有待商榷,这也和我国当前与网络有序相关规制不完善有关。

网络政治参与者的群体模仿会导致集合行为的发生。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很容易被不良用心的人加以利用,从而产生社会混乱。比如,对藏独分子、日货、家乐福的抵制活动以及抵制日本侵犯钓鱼岛的活动,爱国的热情用非理性的方式表达出来,便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网络上一些过激的言论也会误导民众,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和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混乱。无序的民意表达会最终阻碍公民的政治参与,网络围观的生命周期是由围观者的注意力决定的。虚拟世界里曝光的问题折射着现实世界中制度不公,不从根本上化解制度危机,群体围观甚至会导致群体冷漠,围观者难免成为看客。

网络社团组织较为松散,组织和策划者多是个人行为,没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成员人数不固定且不愿意表露身份。很明显,目前中国的网络社团是非正式的,没有经过合法注册,缺乏有效的监督会使得网络参与活动存在一定的政治风险。

基于对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解读,可以看到在网络空间如何“审议民主”,新媒体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话语机制呈现出明显的断裂特征——在社会话语体系中,政治精英占据着制高点,知识精英的话语空间日趋扩张,经济精英用财富支持话语霸权,社会弱势群体的话语权总体上则往往处于文本重视与实际的边缘化之间的尴尬境地。作为整合各种话语力量、反映各阶层利益需求呼声的大众传媒也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偏差和失灵。公民参与式民主的基本精神前提在于承认并接受多元的社会现实,强调理性的公共协商,即讨论、审议、对话和交流,从而实现立法和决策的共识。公民网络参与过程的关键在于:培养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积极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提供言论表达的机会。因此,新的传媒环境不仅要尽可能多地提供丰富的、有效的相关信息,而且更应当培养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积极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创造机会方面有所作为。所以,在新媒体时代构建合理的公民政治参与秩序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构建合理的公民政治参与秩序必须提高国民的媒介素养。美国学者瑞妮·霍布认为公民媒介素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提升公民接触、分析和传播信息的能力;二是培养公民自由地负责地表达个人意见的能力、面对冲突的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促进公民对主动获取不同信息来源的兴趣和对不同意见的包容的能力。因此,实施公民媒介教育应重在培养公民理解如何判断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价值、学习传播信息的知识和技巧、了解如何建设性地利用新媒介发展自己的能力。

(2)构建合理的公民政治参与秩序必须完善网络立法。中国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只有在有序的状态下才是有意义的,要改变当前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无序性的状态,需通过完善立法来改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环境。我国政府自1994年以来,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计算机及国际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对规范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相对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中国的网络立法还很不完善。立法程序缺乏民主参与,大多数网络规章是由部门机关签署公布的,缺少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环节,容易引发公民的抵触情绪,不利于网络法治建设。

(3)合理的公民政治参与秩序必须健全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在深入研究网络舆论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网络“意见领袖”的言论在政治参与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平等对待网络“意见领袖”,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对其言论因势利导进而趋利避害。另外,要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和完善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络发言人要对网络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及时表明党和政府的态度和观点,保证公众第一时间听到党和政府的声音,不盲目跟风。网络评论员队伍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有利于网络正面传播力量的扩大,能够更为扎实有力地引导网络舆论,压缩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

(4)构建合理的公民政治参与秩序必须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通过加强公民的网络伦理道德建设,提高网民的自律意识,逐步形成网络空间自身的内在规范和秩序。由于网络虚拟性、匿名性等特点,公民的网络道德意识相当薄弱,一些网民甚至根本没有网络道德意识。这就要求培养网民的责任感、诚信意识等网络道德情感,加强自律、修炼自身的网络道德意志。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中的“慎独”思想值得我们借鉴,它强调无论有没有人在场,都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内心和行为,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做到理性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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