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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新闻界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一、知识分子与新闻界的关系严格来说,近代以来,媒介知识分子本身就是知识分子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介从业人员与知识分子中的大部分是有着相同气质与抱负的行动主体。

第四节 新闻界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一、知识分子与新闻界的关系

严格来说,近代以来,媒介知识分子本身就是知识分子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介从业人员与知识分子中的大部分是有着相同气质与抱负的行动主体。但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许多商人摇身变成了媒介人,它们作为“媒介企业家”与知识分子的追求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中国历来就存在的“政治家办报”使一部分追求政治利益的“政治家”成了媒介的主导者或参与者。可见媒介从业人员是一个很复杂的群体。

在知识分子与传媒的关系上西方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知识分子必须与传媒保持距离,对传媒进行批判。这一观点以米尔斯(C. Wright Mills)最具代表性。他认为,现代传媒剥夺了传统知识分子“有效交际的手段”,造成了严重的文化和政治后果,“独立的艺术家和知识分子是少数仅存的有能力抵制和打击现成旧框框的人。旧框框使活的东西变成死的东西。新的见解如今需要有揭露和打破陈规陋见的能力,现代传媒正在把我们淹毙于理念和知识陈规陋见之中。”[40]知识分子对传媒的另一种看法则是,媒体工作者中的一部分人,尤其是记者,本身就是知识分子的一脉,记者本身就可以是批判型的知识分子。戈汉(Nicholas Garnham)就此写道:“特别在与政治的关系上,(记者)工作的很大一部分合法性来自批判知识分子的传统,(记者的作用)取决于批判知识分子在公众领域中的角色。这一角色的光荣来自自由媒体的形象,来自作为人民论坛和政治权力监督的新闻事业。”[41]徐贲认为:“一个媒介工作者能否称得上是‘知识分子’,看的不是学历,也不是单纯的‘专业水准’,更不是他究竟在使用文字还是图像,而是他的社会关怀和价值立场。”[42]

从中国的媒介演化历史来看,从晚清到民国,知识分子和报人是同一个团体,新中国成立后,“政治家办报”代替了“文人报办”,媒介人的知识分子身份开始被“政治家”取代,然而知识分子型的媒介人从来没有完全丧失身份意识。1978年以后,媒介人的身份开始分化,一部人可以视为“政治人”,一部分人是“商人”,但更多的还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继承了传统知识分子道义责任的知识精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中国当下的记者也好,编辑也好,主体而言,本身就是知识分子的一部分。也正是因这一点,媒体很容易和知识分子达成“共识”。

二、新闻界参与媒介制度变迁的方式

新闻界如何通过自身的行动或通过媒介来参与媒介制度变迁呢?可以是直接的参与政治决策,也可以间接通过影响行动集团的观念进而影响制度变迁。具体地说,有这么几条途径:一是作为利益集团参与到政治决策中去;二是通过媒介营造社会舆论,以对政治系统施加影响;三是通过提高公众意识增加公众的集体行动能力进而推动制度变迁;四是整合社会共识,节省集体行动的成本以推动制度参与和制度变迁;五是输送意识形态改变社会共识,通过改变其他行动主体的偏好与信念推动媒介制度变迁。新闻界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其在媒介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总是通过营造舆论,输出观念,改变共识等间接作用改变现有的制度安排,由于媒介体制总与政治体制具有高度的耦合性,因而,媒介要改变自身的制度安排总是通过改变政治制度安排来实现的。其作用机制可以通过图4-2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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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媒介自身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及其实施机制

三、晚清及民国新闻界对媒介制度变迁的推动

新闻和学校历来是公共知识分子最活跃的两个领域。这两个领域为许多公共知识分子提供了与他们专业有关的工作机会,也为他们提供了接触公众(读者或学生)的机会。公共知识分子以前可以主导教育和新闻,因为他们往往就是办学校,办报纸的人。在不同国家里,知识分子在这两个体制中的作用因政治和社会制度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别[43]。罗森(J. Rosen)1994年在《大众传播批判研究》杂志上发表的《让事情更公众:论传媒知识分子的公共责任》一文,罗森强调,作为公众生活中的两大力量,记者和教授可以也应该汇合到一起,重新做一件杜威一直希望公共知识分子能做的事,那就是“社会事务的知识化。”[44]

在近代的媒介制度变迁中,由于办报的主体都大多是知识分子,所以这时的媒介所表达的,大多是知识分子的呼声。以近代中国报律的出现与废除为例,媒介及知识分子在抵制新闻管制中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最终推动了媒介制度的改变[45]。而民国时期中国新闻界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更是从未停止过,在反抗新闻专制,推动媒介制度变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表4-2列出了民国时期新闻界争取新闻自由的主要行动。

表4-2 民国时期中国新闻界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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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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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到,民国以来新闻工作者团体是争取新闻自由的主要力量,从结果来看,有力地打破了新闻封锁,修改和删除了许多了不合理的媒介管制制度。为了使行动更有力量,新闻界通常会结成联盟如“新闻团体”和“报业促进会”等组织进行集体行动。我国最早的新闻团体上海日报公社成立于1909年,之后先后成立了地方性的新闻工作者团体,名称有报界公会、报界联合会、报界同志会等;1910年9 月,我国最早的全国性的新闻工作者团体全国报界俱进会在南京正式宣告成立。1911年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年会,1912年在上海举行特别大会,改名称为“中华民国报界俱进会”,并在会上通过了“加入国际新闻协会案”、“不承认政府报律案”、“设立新闻学校案”等7项提案。1919年4月15日,全国报界联合会在上海正式成立。20年代后期,各地新闻界还建立了一些新闻学术团体,如1927的“北京新闻学会”,“天津新闻学研究会”、“南昌市新闻业协会”、“武汉新闻记者联合会”等组织[46]。这些组织都是新闻界的自发联盟,并无官方背景,在争取新闻自由的活动中,新闻界的联合无疑大大加强了他们的博弈力量,通过这种组织,媒介的制度及媒介的意识形态也更为迅速地传播。

四、1949年以来的新闻界与媒介制度变迁

1949年以来,新闻界基本没有什么力量影响中国媒介制度的设置与演化。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私营媒介的改造拉开了大幕。1950年2月,新政权以依法登记的方式,对全国55家私营报纸进行指导性改造,鼓励它们朝着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方向转变。以天津《大公报》为例,新中国成立后改名为《进步日报》,“不党,不私、不盲、不卖”的办报方针改成了“向党看齐,追求进步”的准党报[47]

报人的思想改造运动也随之而至,以上海这个民间自由主义报业聚集的大本营为改造中心。上海新闻界从1952年8月21日开始,历时整整两个月。参加这一运动的主要有《文汇报》、《大公报》、《新闻日报》、《新民报》和《亦报》等51家著名的自由主义报纸。随着改造的深入,新闻界的自由主义者都自觉地联系实际作了自我检讨和批判,并深挖思想根源。批判主要集中在两个原则上。首先是“错误的办报思想”,如强调“报纸的独立性”;强调“报人有超然地位”,追求形式,不注重内容,脱离群众,走所谓“专家办报”路线,坚持“有闻必录”的“客观主义等错误观念”等[48]。徐铸成在检讨中这样痛悔:“在解放前,我在文汇报标榜‘独立’的报纸……在反动统治下这样标榜是可以的,但我的思想上也一直认为超然独立是清高的、应该的,认为办报不能有政治目的……1949年3月我从香港到北京来的时候,拖着一肚皮的‘雄才大略’,想在北京再搞一个文汇报,以后至少全国有三个文汇报,我就可以成为新闻界的巨头……”[49]他承认自己的这种情绪是错误的和反动的。随后,又接着开展了“民主改革动力”和“救报运动”,这些报人重新用新的思想占领自己的头脑。

不仅如此,这种转变还表现在国家以强有力的制度和法规建设来有效地改造媒介和媒介从业人员。1949年11月12日,新政权成立新闻总署,负责领导全国的新闻事业并管理国家的新闻机构。该署成立后,迅即着手制定和贯彻针对新闻事业的政策、法令和指示,调整结构,指导业务。这项改革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第一,在《共同纲领》的指导下实行报纸杂志登记制度,将所有的报刊纳入有序的法制管理轨道。第二,加强和改进报刊经营管理:一是报刊经营实行“企业化”方针;二是报刊发行实行“邮发合一”方针。第三,对于不同的新闻工具之间和报刊之间的分工进行统一调整。第四,召开全国新闻工作会议,全面促进新闻事业的发展。第五,指导新闻业务工作的改革。第六,协助进行对私营新闻事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私营报纸实行“公私合营”政策……之后,新政权又从改造新闻教育体制(改变新闻意识形态)、清算自由主义新闻教育思想和重建新闻队伍入手,对媒介进行进一步的改造。1952年,新政权集中对全国高等院校进行了院系调整,有新闻系的学院只保留了一所,新闻教育单位在调整过程中一举拔掉了其自由主义的思想根基。新闻教育中将政治理论的学习提到了首要地位。对新闻干部进行培训时,都强调“把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学习的第一课就是‘共产党的新闻工作者首先必须是一个革命者’……”[50]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和思想改造,新闻界已被整合进党的机关中,新闻媒介人员成了国家干部,中国的新闻界不再有自己的独立的利益诉求,充当党和政府的喉舌成为媒介及其领导人首要的“工作。”

1978年以来,由于媒介制度安排的变迁,媒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利益主体,尽管在人事和宣传上仍然归属于政府,但经济上的独立使媒介成为一个“利益主体”,媒介之间基于广告额的竞争从经营层面传导到采编层面,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媒介制度变迁[51]。新闻界在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进行舆论监督、整合民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这种作用是微弱的,但可以看出,新闻界作为一个独立的行动主体,重新发挥了影响中国媒介演化的作用。并且我们看到,媒介也通过和知识分子及社会团体联合,形成一种精英联盟力量,在体制内推进制度变革。[52]新闻界或传媒人参与媒介制度变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作为博弈中的参与者参与媒介制度安排,另一方面,也是更为现实与重要的途径,是进行知识与信息的生产、传播及意识形态的输出,通过改变人们的“认知”与“共识”,进而改变媒介制度环境。考察百年中国媒介演化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在政府权力出现真空或政府的集权程度降低的情况下,中国新闻界能够参与制度安排,在大部分历史阶段,新闻界自身的博弈能力还不足以使其成为媒介制度安排中的强势主体;它更多的作用是通过知识与意识形态的输入影响制度变迁主体的认知与行为。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在权力不对称的情况下,博弈格局中弱势的行动者可透过理念与利益在不同时空环境下的诠释,而伺机改变制度。新闻界的这种行动正是历史制度主义所谓的“弱者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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