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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传播推动中国媒介制度的变迁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危机传播推动中国媒介制度的变迁_中国传媒经典个案危机传播推动中国媒介制度的变迁——从汶川地震看危机事件与媒介制度创新的内在关联■邵培仁 潘祥辉“5·12”地震发生在中国的四川,借助于媒体迅速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灾难事件。这在中国媒介的演化历史上是一个具有标志性的事件。

危机传播推动中国媒介制度的变迁

——从汶川地震看危机事件与媒介制度创新的内在关联

■邵培仁 潘祥辉

“5·12”地震发生在中国的四川,借助于媒体迅速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灾难事件。电视描述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分散于人群间的“社会凝聚力”。“几乎我们所认为具有共同性和同志间的忠诚性的每件事情,都是起源于原子化的,有时甚至是四分五裂的社会。”[1]

可以发现,国内外媒体对于这次抗震救灾基本上持积极肯定的态度,但更多的是肯定中国政府。对于中国媒体的表现固然有许多称赞,但也是归功于“政府对媒体管制的开放”。那么,媒体的表现是否真的完全与政府亦步亦趋?媒体(尤其是央视)的独立性在这次抗震救灾过程中有没有体现出来?我们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中央电视台作为一个国家的“喉舌媒体”,在这次报道中还是表现出了媒体自身的独特性。实际上,在危机事件的“扰动”下,媒体的行为逻辑总会产生一些“变异”,表现在打破既有的制度框架和既定的角色功能上。因此,考察这次地震中媒体与政府的关系,尤其是突发事件下媒体的“制度创新”及其机制、影响就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

一、媒介逻辑的突显与危机事件中的媒介制度创新

所谓“媒介逻辑”是指一套控制“内容应该如何处理和呈现,以便竭尽所能地运用既定媒介的优点”的内在法则与规范。埃斯德和斯诺把媒介逻辑界定为“理解和解释社会事件的方法……这种(传播)形式的成分包括不同传播媒介和传播形式。形式的要素包括材料怎么组织、材料呈现的风格、关注和强调的重点以及媒介传播的法则。”[2]

长期以来,中国政治逻辑决定了媒介逻辑。由于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媒体在产权上属于国家所有,在高层人事的任命权与考核权上隶属于国家的干部考核体系,因此,媒体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存在的。媒体的表现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执政方式的变化与否。

汶川地震报道的意义就在于媒体在突发重大灾难事件中的独立地位得以彰显,媒体的“信息传播功能”得到了空前提高,媒体的议程设置能力也大为增强,媒介运行的逻辑不再完全受到政治逻辑的支配。这在中国媒介的演化历史上是一个具有标志性的事件。以中央电视台的这次直播为例,它实际上打破了以往的报道模式与制度框架,是一种重大的制度创新活动,大大地推进了中国媒介的深入发展,在突显媒介自身运行逻辑这一点上,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中央电视台的这次直播是在没有向上级请示的情况下做出的。用央视新闻中心一位值班编辑的话说就是“没有及时上报,而是及时播报”。这在央视的历史上实属罕见。5月12日15∶02,地震发生不到一小时,央视新闻频道正在播出的整点新闻打出“突发事件”的片头——一个棕底白字的小窄条,出现在屏幕正中偏下。播音员耿萨播报了“来自国家地震局的最新消息”:今天14∶28,四川汶川县发生7. 6级地震。用“突发事件”四个字作为片头这是第一次,而未经请示进行直播更是一种大胆举动。央视一位编辑说:“在这之前,我们开会的时候曾经传达过中央的明确指示,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速报,以前我们也说‘及时报’——不是及时报道,而是及时上报。”[3]但这一次却打破了这一规矩,媒介逻辑第一次压倒了政治逻辑。这在中国媒介的体制创新上,可能会是一个重要的关键节点。

其次,这次直播报道对于央视的内部体制架构也是一次重要的突破与创新。它改变了传统的新闻播报制度。地震发生后的十几分钟之内,央视直播间外已经聚集了央视新闻中心时政部、地方部、采编部、军事部若干个部门的几十号人。15∶12,直播窗口打开。但每一个主播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下来,直播要到什么时候。主持人几乎是在零编排零资料零准备的情况进行长时间的直播主持。

央视原来内部条块分割的组织架构非常不利于新闻的动态报道。一些大型直播由某一个栏目做肯定是做不了的,尽管原来也有号称十几个部门一块来合作,但其行政型体制不利于业务部门上的能力合作。“官本位的核心是层级制度而且是有条块分割的,而业务架构对体制的要求是要打破条条块块的。条条块块在操作上是有很多细节,比如业务要求有业务负责人,而官本位按层级大小来决定谁负责,换言之,他们拥有这样的权力。但是业务部门和权力是一体的,很多都是动态的,很多时候是要把条块冲破的。”CCTV制片人包军昊如此评价,“栏目消失了,存在的只有频道。前方记者采集的东西随时可以传到直播线上来。各国新闻频道都是这么运作的。”[4]可见,这次汶川地震报道对央视的内部制度体系也是一种“冲击”,它可能为央视的体制改革提供一个契机,使之更有利于建立动态新闻播报的快速反应机制。

直播作为电视新闻的一种制度形式,在国外已是司空见惯。“电视新闻就是LIVE”几乎成为一个媒介定律。其核心内容就是摒弃传统的对“发生了的新闻进行报道”的“整理型”新闻制作理念,积极倡导对“发生着的新闻进行报道”的“直播型”新闻制作理念。然而在中国的媒介体制下,“直播”长期以来是一种“非常态的存在”,尽管中央电视台的直播已越来越多,但其“敏感程度”一直高于其他节目。白岩松对此有一番评价,他于1997年参与了央视的第一个直播——香港回归直播,之后是澳门回归、三峡蓄水、伊拉克战争,但“直播”始终是很敏感的。“请外面的人进演播室要层层审批。后来多做了几次直播没出事,领导才稍微放心。”这次的汶川地震直播不仅在国家的体制层面,也是在央视的内部管理体制层面的一个重要突破。正如白岩松所言,这“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直播”[5]

二、危机事件与媒介制度创新的关联机制

长期以来,中国的媒介议程都受到政府政治议程的影响与支配。但在突发性危机事件中,媒体的议程却能一定程度上主导政府的议程。这次央视的汶川地震报道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为何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媒体能够获得议程设置的权力与能力呢?

汶川地震发生后,除了震中,绝大多数人都处于一种“无知”的状态。信息成为最稀缺的资源,媒体(尤其是电视)几乎成为人们获取正确、权威、全面信息的唯一来源。“信息就是一切”在突发灾难性事件中得到了最好的体现。信息越充分,越有利于集合分散在无数人群中的知识与智慧以应对灾难。信息越充分,也就意味着环境的透明程度越高,动员及分配人力物力资源的“交易成本”就越低,越有利于判断形势、进行决策并执行相关措施。长期以来,在任何一次突发灾难面前,我们习惯于依赖作为“家长”的政府,因为它长期作为一位“全知全能”的角色出现。而实际上,在一个分工精密、规模巨大的社会面前,政府往往是“后知后觉”的。因为它无法掌握到动态的、全面的信息,而没有这种信息依据,任何决策都可能出错。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任何政府都是一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作为一个“理性人”,尽管政府希望并会致力于事态能够向有利于政府的方向发展,但受制于“有限理性”和“有限信息”,政府也不知道怎样处理事态才是最符合自身利益的。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媒体获得了议程设置的能力与权力。因为在突发重大事故中,政府也处于一种“无知之幕”中,政府官员也是通过媒体来了解事态,进而进行决策的。媒介真实的报道因此成为一种政府可以容忍甚至鼓励的行为,因为媒体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政府进行决策。

因此,可以看到,正是因为突发事件才使得媒体“偶然”获得了这种不受压制的“权力”,使媒体的角色及功能出现了一定的变化。从平时的“喉舌功能”带上了“大脑功能”的特点,反过来为政府设置议程。这一过程是典型的媒介社会化功能的体现。在这一媒体报道的过程中,“我们所有人都学习在特定环境中如何呈现举止,并且明确社会对于某种特定角色与地位的期望。因此,在人们的实际经验产生以前,媒介使用能够持续地提供有关人们生活与行为模式的图像。”[6]正是遵循着这种角色与行为模式,媒体的动员与整合功能得以体现。值得注意的是,媒介角色与功能的转变是以“政府偏好”的转变为前提的。政府作为利益主体是有限理性的,其偏好也并非一成不变。如果政府持“压制媒体报道有利”这一理念,那么在行动上选择“压制媒体”就是其偏好;相反,如果政府转变偏好,认为“让媒体报道灾情是有利于政府的”,那么其偏好就会表现为“支持或默认媒体的自主报道”。三十多年前唐山大地震时,政府的偏好是“压制有利”,三十多年后的政府偏好显然已有所改变,“放开有利”已成为一种选择。政府偏好(可以表现为执政理念或手段)的转变当然有多种原因,媒体在转变政府偏好过程中起的作用也不能忽视。

突发性的危机事件作用于媒介制度创新的机制可以通过下图来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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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事件与媒介制度创新的联动机制与逻辑

可以看到,不论是政府的偏好还是媒介的偏好,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危机事件中,媒介和政府的制度创新的结果都会受到新的评估。如果新的做法被认为是有利的,那么旧的规则体系很可能会被打破,一种新的制度因此演化出来。如果新的做法被认为是不利的,那么临时创制的规则很快会恢复到旧的路径上去。

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中的制度化困境

尽管央视的这次地震报道有了重大突破,中国政府与中国媒体都受到广泛称赞,但这种“制度创新”究竟会是一种“临时之举”还是会作为一种“常规路径”延续下来,甚至“制度化”为一种成文规则?尽管笔者肯定政府及媒体的偏好转变能够促成制度创新,但政府及媒体的“偏好”是否会固定在“危机事件中鼓励媒体大尺度、公开及时报道”上,谁也说不准。实际上,对于危机事件中“制度创新”能否“固化”的担心并非多余。2008年阜阳手足口病及其他一系列瞒报事件的出现,再次表明2003年“非典”事件中确立的信息公开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因此,对于此次汶川地震报道中,央视的大尺度报道能否成为“定规”,我们不能不心存怀疑。

实际上,已有一系列的证据表明,即使是这次汶川地震报道,传统报道模式的路径依赖依然十分明显。

首先就是报道的“取景”单一。媒介理论告诉我们,传媒不是简单地提供给我们某个场景或事件的信息,他们也提供给我们他们自己的观察。他们把事件或问题放在某一特定环境中,使受众以某一特定方式接收理解。从这次央视汶川地震直播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的报道模式与框架十分明显。信息的选择与过滤还是遵循着一种“政治正确”的逻辑,并没有太大的突破。很多时候,“仪式性”的报道代替了“事实性的报道”,而这种“仪式性报道”显然服务于政治,并且比例偏高。

其次,报道出现了一定的偏差。例如,邻近四川北部的甘肃几个县也遭受了震灾,特别是文县,但这一地区的灾情没有得到央视及其他媒体的关注,因而也为公众所忽视。在报道地震灾情时,媒体过于强调正面宣传,有意无意地忽视了抗震救灾中所暴露出来的“体制性的弱点”。这种体制性弊病在央视的报道中呈现较少,已有的一些“负面报道”如校舍问题、救灾款物管理问题等多是网络媒体设置的议程,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少有涉及。所以对于央视在这些直播报道中的一些创新之举到底能不能“固定”下来,我们还难以断言。

就央视本身而言,这次直播固然有“主动创新”的成分,当然也有“被动创新”的驱动。应该说,央视的汶川地震报道不论是广度、深度还是时间长度都远远超过了以往的历次直播。央视作为一个“新闻媒体”(而不是单纯的宣传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得到充分的体现。这不仅在央视历史上,也在中国的电视史、中国的新闻史上都是一个重大的进步。这一媒介逻辑的背后显然还有更为深层的原因,比如政府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变化,国际环境的变化,国内社会力量、社会意识的变化等等。除了国内外的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媒介技术条件的变化。随着媒介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发展,媒介间的竞争加剧,正是这种新闻竞争,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央视的“制度创新”。“过去,媒体只是由政府提供支持,而如今在更为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他们必须下大力气争夺读者广告收入。这意味着读者对他们越来越重要。”[7]2001年美国“9·11”报道的“失策”已让央视在新闻竞争中处于劣势,这一次的汶川大地震如果再在新闻时效上延误的话,媒介公信力的损毁无疑将是十分严重的。因此,不惜冒着“违规”的风险进行直播似乎就成了央视的“理性选择”。这一逻辑正如CCTV制片人包军昊所说:“现在网络、MSN、短信传播非常地快,你如果还像以前一样的话,你会失去你主流媒体的舆论阵地,你会失信于民。所以第一时间反应非常重要,要‘即时报’,就是马上报道。”[8]可见,媒介竞争与媒介技术发展的结果对于中国媒介的制度创新起着非常大的推动作用。而这种推动作用带来的结果既促进了媒介的进步,也促进了政府执政方式的进步。

汶川地震这样的“媒介事件”,不仅通过媒介使全国人民都动员起来并参与其中、分享意义,更重要的是,这种“危机事件”为媒介逻辑的演变提供了某种契机。理解“危机事件”与“媒介逻辑”演变之间的关联对于我们考察转型期中国媒介制度的变迁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注释】

[1]Dayan,D. and Katz,E.(1992)Media Events. Cambridge,M 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英〕麦奎尔著:《大众传播理论》,崔保国、李琨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2页。

[3]石岩:《CCTV:这次“即时播报”,以前是“及时上报”》,《南方周末》,2008年5月22日。

[4]石岩:《CCTV:这次“即时播报”,以前是“及时上报”》,《南方周末》,2008年5月22日。

[5]记者石岩,实习生贾思玉、陈倩儿、吴冰清:《传播之道:如果,每个灾区都有一台摄像机》,《南方周末》,2008年5月22日。

[6]〔英〕麦奎尔著:《大众传播理论》,崔保国、李琨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89页。

[7]David Bandurski:《中国媒体大地震》,《华尔街日报》,2008年5月29日。

[8]石岩:《CCTV:这次“即时播报”,以前是“及时上报”》,《南方周末》,200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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