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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三个传统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三个传统写于1927年的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将至那时为止的报纸分为“官报独占时期”、“外报创始时期”、“民报勃兴时期”和“报纸营业时期”,显然它是按时间顺序来分析,勾画了中国报业的演化轨迹。官报独占时期长达千年,构成了中国媒介制度的千年传统。

第二节 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三个传统

写于1927年的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将至那时为止的报纸分为“官报独占时期”、“外报创始时期”、“民报勃兴时期”和“报纸营业时期”,显然它是按时间顺序来分析,勾画了中国报业的演化轨迹。官报独占时期长达千年,构成了中国媒介制度的千年传统。而外报创始时期、民报勃兴时期与报纸营业时期均始于19世纪之后,至今已有100多年,这构成了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的百年传统。1978年以后至今的30年改革开放历程,中国的媒介改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形成了一些路径,构成了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的十年传统。不管是千年传统,百年传统还是十年传统,这些传统都积淀了下来,形成某种媒介知识与媒介意识形态,显在或潜在地影响着今天中国媒介制度的变迁,我们可以通过表7-1来概括这三种传统及其特征。

表7-1 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三个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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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千年传统”、“百年传统”还是“十年传统”,对于今天正在发生着的中国媒介制度变迁来说,都构成了一种路径依赖,今天的中国媒介制度变迁正是沿着这些传统所开辟的路径相继演化。媒介传统中包含的媒介知识、媒介意识形态及制度示范对今天的媒介制度变迁产生了重要影响。我们可以很容易在今天的中国媒介管理制度,采编与经营制度中观察到传统的存在及其影响。

一、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的千年传统

中国是世界上最先有报纸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最先有新闻事业的国家[9]。在论述中国古代的新闻事业时,方汉奇先生写道:“中国从远古时代起,就有广义的新闻传播活动。秦以前,主要以口头方式从事新闻传播;汉以后,逐渐转为以书面的方式从事新闻传播;唐代中期,又开始出现报纸,中国早期的报纸,主要流传于封建官僚和士大夫阶层中的官报;宋以后,开始有了民办的报纸,出现了官报和民办报纸并存的页面。这一局面一直维持到19世纪初叶中国近代化报刊诞生的前夕。”[10]可见,中国媒介的千年传统既有官报的传统,也有民报(小报)的传统。

(一)官报传统

戈公振先生所称的“官报独占时期”,即“自汉唐以迄清末,以邸报为中心”的时期是官报传统的形成时期。[11]邸报类似于今天的政府公报,发行主体是政府官员,代表了政府的声音。虽然官报的名称一变再变,但官报的性质却是相同的。清朝灭亡后,民国政府仍然延续晚清官报的传统,出版官报,故戈公振先生认为,自晚清至于民国,“官报遂成为国家之制度矣”。

如果说唐代的报状是中国出现新闻媒介的开端[12],是中国媒介的初始设置的话,那么这种设置一开始就是作为统治阶级的附庸,作为政治统治的工具而存在的。正如方汉奇先生所言:“唐代的报状,作为一种新闻传播媒介,从一开始就为封建统治阶级所控制,是后者协调封建中央和地方关系,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宋代,在封建政府中枢部门统一管理下发行的官报开始出现,仍然延续官报的管理与运行制度。邸报的稿件,大部分是进奏院官从门下省的阖司等政府部门抄录来的。邸报的编辑审定工作,自太宗时期成立都进奏院起,即由中书、门下省的检正、检详官负责,后来又增加了由门下省的给事中负责判报这一道程序。[13]将邸报的“把关权”牢牢地掌控在朝廷的手中。为了防止一些不利于朝廷的消息外泄,统治者对传报活动加以限制,如对水、旱、蝗灾及日食、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异常的现象,一般很少报道。对涉及军事行动、特别是涉及兵变、农民起义、少数民族武装反抗军官等方面的军事行动消息,一般都不准报道;对朝廷的机事也不准报道,未经批准公布的臣僚的章疏也不准报道;为了加强对邸报传报活动的管理,使有关传报的禁令得到贯彻,宋代还曾经实行过“定本”制度:即根据进奏官们采录的各种发报材料,经本院监官编好,送请枢密院或当朝宰相审查通过后产生的邸报样本。进奏官们必须根据这一样本进行发报。定本制度的制度和执行,加强了当局对邸报的控制,迫使进奏官们只能按照当局允许发布的内容进行传报活动,使邸报能够更好地贯彻皇帝和宰辅们的宣传意图。[14]

明清对新闻传播实行严厉的管制。首先是从信源上严加控制,严防泄密。如《明会典》中规定的“若近侍官员泄漏机密重事于人者,斩。常事杖一百,罢职不叙”;“若边将报到军情重事而漏泄者,杖一百,徒一年”;“探听抚按题奏副封传报消息者,缉事衙门巡城御史访拿究问,斩首示众”[15]。《大清律》中载有“各省抄房在京探听事件捏造言语,录报各处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该管官不行查出者,交与该部,按次数分别议处”[16]。同时,是对传抄这一环节实行管制。

总之,中国媒介传统中的官报传统有以下特点:

首先,官报居于合法的垄断地位。“自汉唐以迄清末,以邸报为中心。在此时期内,因全国统于一尊,言禁綦严,无人民论政之机会。”披露什么信息,不披露什么信息,披露多少等,全掌握于朝廷之手。

其次,从信源到编辑、发行及阅读,层层控制,报禁森严。特别是消息来源及编发流程,完全受制于官府。

再次,官报的内容、形式僵化,官报的公信力不高,所记无非朝廷政事设施、号令、赏罚、书诏、章表、辞见、朝谢、差除、战报、刑罚等事项;

最后,通过严刑峻法打击违规者,保持报禁的高压态势。

千年官报传统体现在从唐至清的媒介管理制度中,从表7-2可以看出来这种制度对于媒介管制的严苛:

表7-2 “官报时代”的媒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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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这种官报传统一开始就将报纸置于政治权力的统治之下。这对于政治统一及文化统一固然有益。正如戈公振先生所认为的,邸报始于唐代,中国文化的统一有赖于邸报。“报纸在政治上之地位,亦由是确立矣。”[17]但正是这种传统,阻碍了我国报纸向现代化的转型。戈公振说:“我国之有官报,在世界上为最早,何以独不发达?其故盖西人之官报乃与民阅,而我国之官报乃与官阅也。‘民可使由,不可使知’,乃儒家执政之秘诀;阶级上下之隔阂,不期然而养成。故官报从政治上言之,固可收行政统一之效;但从文化上言之,可谓毫无影响,其最佳之结果,亦不过视若掌故,如黄顾二氏之所为耳。进一步言之,官报之唯一目的,为遏止人民干预国政,遂造成人民间一种‘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之心理;于是中国之文化,不能不因此而入于黑暗状态矣。”[18]这种官报传统一直影响着后世的媒介制度变迁,袁世凯时期的媒介制度是对这种邸报制度的恢复,蒋介石的党国媒介体制中也有这种传统的影子。清代以后的统治者总是致力于利用这种集权主义的媒体传统及民众心理为自己的媒介制度安排提供正当性或将之“合法化”。

(二)小报传统

纵观千年间中国报纸的发展,尽管历朝历代对官报以外的民间报业活动都是严厉管制,坚决打击的,但小报却不绝如缕,一直在夹缝中生存下来。小报的生存状况就如今天的“非法刊物”一样,有市场,屡打不绝,官府很难取缔。小报是中国新闻史上最先出现的非官方报纸。和邸报一样,小报并没有报头和固定的名称。流行在社会上的小报,也非出于一家一人之手。小报是当时人对这种类型的民办报纸的习惯称呼。小报始于何时已不可考。方汉奇先生认为它很可能在宋太宗初年都进奏院成立以后就已经出现了,小报是以有关部门统一编发的封建官报相对的民间报纸的面目出现的。[19]

在宋代,小报当时被人隐称为“新闻”,正是小报,把报纸与新闻联系在了一起。宋人赵升《朝野类要》一书中有以下一段记载:“其有所谓内探、省探、衙探之类,皆私衷小报,率有泄漏之禁,故隐而号之曰新闻。”[20]方汉奇先生将小报的有关情况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小报是一种以刊载新闻和时事政治材料为主的不定期的非官方报纸。始自都下,传布四方。没有固定的报头和固定的名称。

第二,小报始于北宋,盛行于南宋。徽宗时期以后才逐渐地实行专业化,社会上开始有一批人专以探报此事为主,以小报的名义传播街市,并因此获利。

第三,小报的发行人是邸吏(进奏官)、使臣(地方各军州郡临时派驻首都承受文字的官员)、在省寺监司等政府机关工作的中下级官员、“书肆之家”和被当局诬称为“不逞之徒”、“无图之辈”和“奸佞小人”之类的人。授受小报发行者委托,在各处访录朝廷政事活动消息的有“内探”、“省探”、“衙探”等“诸路探札人”。

第四,小报的内容主要是“今日某人被召,某人罢去,某人迁除”等之类的任免消息;皇帝的谕旨诏令;“朝廷大臣之奏议,台谏之章疏,内外之封事”等之类的时事性政治材料。和官报比较起来,小报的内容有两个特点:一是小报的信息比较灵通,新闻的时效性较强。当时人说它“以先得者为功”;“命令未行,差除未定,即时誊播”;“每遇批旨差除,朝殿未退已传播。”二是小报所发表的大多是封建政府所没有公开的“朝廷机事”,其中,“或是朝报未报之事”,“或是官员陈乞未曾施行之事”。

第五,小报有手写的,也有印刷的。文献中有不少关于小报“印卖都市”,“镂板鬻卖,流布于外”,“京城印行,沿街叫卖”和当局查拿“造意雕卖之人”的记载。大抵进奏官、使臣等所发小报,以誊写为多,其余的则以印刷为多。誊写的小报篇幅较小,以传报简单的除改消息为主;印刷的小报篇幅较长,以刊载字数较多的书诏章奏和文件为主。两类小报并存一时。

第六,小报的读者面很广。有省寺监司之类的京朝官,也有散处诸路州郡的地方官和一般的士大夫知识分子。皇室成员和社会上关心朝政的人,也有不少是小报的热心读者[21]

可见,小报是一种从11世纪初叶起就风行于社会的非官方报纸。这种报纸为读者提供了不少官报所不载和官方禁止发表的文件和新闻,满足了他们对朝廷人事变动和政事活动消息的需求。宋人将“小报”和“新闻”联系到一起足以说明“小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闻纸,而官方垄断的邸报却并非具有新闻纸的价值与功能,这样,在“媒介效率”上,小报肯定高于邸报,从制度演化理论来看,高效率制度安排与低效率制度安排如果同时存在,低效率制度安排会受到竞争的挑战,面临“制度解体”的危险。因而,对小报不计成本地严厉查禁便成了历代统治者的“博弈策略”。实际上,为了实现统治者的政治利益最大化,历代统治者宁可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去查禁小报,也不愿对邸报这样一种没有制度效率的媒介制度进行任何改革。当然,要禁止一种高效率的制度而维持一种无效率的制度,总会显得力不从心。

宋代封建统治者对小报的查禁,从北宋到南宋,史不绝书。曾经颁布过很多诏旨和法令。南渡以后,媒介管制稍有松弛,小报的数量激增,影响很大,最后发展到“以小报为主,以朝报为常”的地步[22],官方于是赶紧加强对小报的管制与控制,惩治也越来越重。然而从宋代一再申禁的事实来看,终宋之世,小报也没有被完全禁绝。这充分显示了小报这种媒介形态的制度效率。自元明而清,小报始终存在。清代的小报,主要见于清初的顺、康、雍、乾四朝。康熙五十三年(公元1714年)三月三日左都御史揆叙在奏疏中所说的“近闻各省提塘及刷写报文者,除科抄外,将大小事件采取写录,名曰小报”,是当时小报情况较为概括的介绍。尽管在清初提塘小报是公开存在的,被视为以科抄为主要内容的正式官报的一种补充,但从康熙末年起,提塘小报受到当局严密的注意和限制。当时曾经以上谕的方式禁止小报的发行,但没有显著效果。直到雍正乾隆两朝一再查处以后,小报才被完全禁止。[23]

清代中叶以后,在一些城市还曾出现过一些随时出版的单页小报。这类小报没有报名,没有标题,没有固定的刊期,内容往往是地震、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和政治、军事方面的重大突发性新闻,一事一报,印成单页后公开发售。每份售价仅一至二文,其中有些还配有插图。这些小报的出版受到了社会的欢迎,也引起了来华外国人的浓厚兴趣。美国商人亨德(william,C.Hunter)的《古中国拾零》(Bits of Old China)一书中,就曾对他在广州看到的这类小报作过如下介绍:“特殊事件如地震、灾荒、战争及群众非法暴动等,只能靠单张的印件……这类报纸有时还有插图。……有时你会听见街上高声叫卖新闻纸。我们在广州知道的第一件新闻,是法船Navigateur号船长Saint Arrowman 在1828年遭受海盗袭击。还有英船Troughton于1835年1月在海南附近沉没,都是从这单张新闻纸上晓得的。”英国驻华商务监督的私人秘书参逊也在一封信件中介绍过某英国牧师在华北一带看到这类小报的情况。[24]方汉奇认为,这些小报具有较强的新闻性,虽然没有定期出版,还不具备报纸的条件,但已经突破了旧式官报的模式和京报、辕门抄一类报纸垄断当时报业的格局,受到了读者的欢迎,成为中国人自己办的近代报纸的先声。[25]

以“小报”来对抗“官报”是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传统。从制度的变迁的角度看,小报的存在实际上是在官报之外提供另外一种制度范式。这种媒介从采编到运作制度都呈现出与官报不同的特点,它在官报的垄断市场之外开辟了另外一个市场,以它的消息及时、便捷、灵活,能提供官报所不能提供的消息对官报构成了挑战。小报的传统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重大,它的存在其实代表了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形式,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如官方的管制能力或管制意愿降低,管制成本无法承受等,那么它就能取代官报,在和官报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既然这样一种制度形式是高效率的,它必然能够长期存在,从诺思的成本收益理论分析,只要发行小报所带来的利润比它面临的潜在风险要大,那么小报是禁不了的,只要有适合的制度环境,它就会取代另一种制度安排。

二、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的百年传统

晚清至民国,民国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时期中国的政治格局正处于从一个中央集权的解体重新走向统一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分裂、割据与斗争”构成了时代主题,由于没有任何一种政治力量有能够垄断制度的供给,所以这一时期的制度变迁表现出了激烈的冲突性与妥协性。政治上的多头并立给了媒介以发展空间,思想上的百家争鸣给媒介提供了舞台。[26]从1840年至1949年这100余年基本奠定了中国媒介的基本形貌:中国的官报、民报、外报并存而立。尽管传统的集权主义媒介管制制度与管制方式并没有完全消失,但无法压制其他制度形式。各种党派、各种政治团体,各种政治主张、各个利益集团都可以办报。各种所有制形式、各种派别、各种类型的媒体都出现了,有的还大放异彩。百年间积累的报业传统、报业理念十分丰厚,它通过历史文献、书籍、回忆录、学校教育、媒体以及知识分子的自觉传承,将这种传统保留不来,并不断复活,迁移至今天的媒介制度变迁现实中。在今天的新闻改革实践中,晚清以来的这种多元的媒介传统仍然影响着我们今天的媒介精英和社会精英,为中国的媒介制度变迁提供思想资源与选择路径。笔者认为,与千年传统不同,中国媒介百年传统中最为显眼的是“新闻自由、媒介独立的传统”,“争取新闻自由的传统”、“媒介商业化的传统”以及媒介竞争的传统等等,当然,也存着人治管理、媒介党争、新闻造假等不良的传统。但显然,优秀的媒介传统更能影响和激励后人。

(一)媒介自由的传统

“新闻自由”的传统在民国时期既表现为一种“理念”(媒介意识形态),也表现为一种制度安排(如民国元年的宪法及报律的取消)。这种传统已成为今天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宝贵资源。新闻自由的思想无疑来自西方,受到西方自由主义的影响。[27]当西方人在19世纪用坚船利炮敲开中国大门的时候,也把这样一种政治与新闻理念植入中国。马礼逊在《广州记录报》发表的《印刷自由论》一文首次将约翰·弥尔顿的新闻自由思想引进中国。到20世纪初,随着民智渐开,新闻自由理念日渐深入人心,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支撑下,中国新闻人勇于争取新闻自由,为现代新闻事业的发展写下了光辉一笔。

1912年,南京临时革命政府下令废止以《大清报律》、和《大清印刷专律》为标志的专制主义新闻控制法令,还先后颁行了《鄂州军政府临时约法》、《浙江军政府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无一不把“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写入其中。不仅如此,各省军政机关都尽量做出尊重人民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姿态,大汉四川军政府在颁行的《独立协定》中规定:“巡警不得干涉报馆”,甚至连袁世凯掌握下的国务院也设有新闻记者接待室,每日委派国务院秘书长出面接待记者采访。1912年,全国舆论界愤怒声讨临时政府内务部越权发布《暂行报律》取得胜利。临时政府成立不到半年后,各类报纸就迅速由10年前的100多家骤增至500多家,总销量达4200万份;除官报和少数宗社党报销声匿迹外,所有革命前已有的报刊照旧出版;曾一度被清政府取消的报纸也恢复出版,形成了全国的第二次办报高潮。在“咸与革命”的政治背景下,人们似乎取得了一种共识,他们普遍认为报刊是天然的“舆论之母”和“舆论代表”,新闻记者是“不冠之皇帝,不开庭之最高法官”,所以应当仁不让地肩负起监督政府和指导国民的“天职”。报上不但可以批评政府官员,甚至可以点名道姓地批评和斥骂总统。报人和报纸的社会地位可谓空前提高。中国报界促进会、上海日报公会、北京报界同志会、广州报界公会等相继成立,甚至连偏远的贵州,也成立了贵州报界同盟会等报业团体,并代表报界就报律、新闻邮电费、报纸和报人权益等敏感问题频繁地与当局交涉。尤其典型的是,中国报界俱进会于1912年6月在上海召开特别大会,吸收新会员,参加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国际新闻协会”等组织,并且还公然不承认有报律。他们自办造纸厂、自办新闻学校、自办通讯社和广告社、设立记者俱乐部等。“一时间,自由主义的做派风靡中国报界”[28]

尽管袁世凯就任总统后对媒介严加管制,但在他推行帝制失败身亡后,民国初年“新闻自由”的局面再度出现。1916年8月,黎元洪继任总统,段祺瑞出任内阁总理,国会重开,北洋政府同时下令解除报禁,废止《报纸条例》,以“宣达民隐,提携舆论”,北京新闻界开始复苏,解禁复刊的报纸加上新出版的报纸,“一时并起有70余家”。[29]政党报纸、商业报纸、同仁报纸一同涌现。这种自由主义的媒介体制与媒介格局在整个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固然非常短暂,但它极大地鼓舞了新闻界的士气,这种“试验”尽管没有延续下来,但它已成为中国媒介传统的一部分,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可能复活。

(二)媒介独立的传统

媒介的独立性表现在媒介从政治中分离出来,并发展出了一套新闻专业理念与专业操作手法。长期以来,中国的媒介从属于政治或政府部门,没有自己的独立地位,新闻也从未成为一种职业,这一现象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才有所改观。从民国时代开始,中国有了第一批职业记者,有了相对独立的新闻媒体,形成自己的职业规范与职业理念。例如,民国时期的报人都以不做官或不介入党派政治为他们的政治和人格底线。黄远生、邵飘萍、林白水、史量才等都不愿做官,多次拒绝官帽的诱惑。张季鸾、胡政之等人在接办《大公报》颁布“四不原则”的同时,即约定不接受来自官方的任何募款,不许担任有任何官俸的“公职”,如谁要去做官必须马上离开《大公报》。成舍我更是从五四时期开始把做官和加入党派政治视为独立办报的最大危害。徐铸成也曾以幽默的语气拒绝陈布雷的政治劝诱,他说:“参加一政治组织,等于女人决定选择对象,此为终身大事。我对政治素不感兴趣,愿抱独身主义”。[30]他们的这种集体性的政治和人格态度必然会渗入到这一历史时期的学术和报刊理论的建构中去。[31]正是在这样一种理念的支持下,民国时期在中国新闻史上出现了堪与世界主流大报相媲美的成熟媒体,《大公报》就是代表。谢泳先生认为,“旧中国的新闻事业,我个人认为在《大公报》身上已经很成熟。这更主要体现在它所具备的现代新闻观念上。初期的《大公报》即能确立‘不党、不卖、不私、不盲’的四不方针,预示了它日后的成功,加上它后来形成的‘文人论政’办报思想,可以说代表了特定阶段内中国新闻发展的最高水平。”[32]这种追求独立的新闻专业主义的理念也表现在储安平《观察》周刊上。今天,新闻专业主义理念在中国媒体中有重新复苏的迹象,许多媒介人不约而同地把学习对象指向《大公报》和《观察》等民国时期的刊物,因为这些刊物当年所坚持的专业主义已成为今天的珍贵传统资源。

(三)媒介论争的传统

媒介的独立和自由程度可以从思想的多元光谱来观察,多元的思想论争总是与多元的媒介发展相伴而生的。晚清以来,几乎所有政治的、学术的论争都借助于媒体来开展,这是大众传媒对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重大改变:晚清以前的集权统治时期,政治与公共议题从来都是在朝廷上开展,很少延伸至宫廷以外。但清末以后,从维新变法时期的改良与保守之争,到后来的革命与改良之争,再到后来的问题与主义之争,科学与人生观论战等,几乎都是通过大众传媒来开展的,唱主角的不仅有政治人物,更多的则是知识分子及媒体人。这种通过媒介进行的“文人论政”传统同样是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宝贵资源。实际上, 自1911年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及取消报律之后,尽管媒介管制时有反复,但由于“新闻自由”的理念已成为社会共识,媒介管制相对宽松,特别是在1911年至1928年期间,办报门槛降低,办报主体多元,各种类型的媒介相继涌现,这为包括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基尔特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互助主义、泛劳动主义、新村主义及工读主义等等各种思想在中国的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各种媒介之间进行的思想、文化、政见之争反映出思想界、传媒界的活跃。我们可以通过表7-3来观察民国时期的思想论争与媒介论争。

表7-3 民国时期的思想论争与媒介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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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一时期相对宽松的媒介制度(创办刊物只需实行登记制,无需政府部门审批)带来了报业的繁荣,报业的繁荣进而推动了思想的争鸣与交锋,思想的百家争鸣又反过来促进了媒介的发展。以杂志为例。据统计,1932年全国杂志共876种,1933年为1724种,1934年为2086种,1936年为2734种。[33]这些杂志思想政见不一,互相争论,思想气氛也因此十分活跃。媒介之间基于政见的论争在今天已非常罕见,因而它成为中国媒介制度变迁史上的宝贵传统。

(四)争取媒介自由的传统

尽管民国时期的新闻自由屡遭压制,但广大知识分子争取言论自由的努力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种争取新闻自由的传统已成为中国知识分子的宝贵财富。

1915年,袁世凯企图复辟帝制,意欲收买《申报》以作为己之喉舌,袁派人对史量才诱之以权财,史量才竟将此人逐出报馆。同年12月31日,袁世凯颁令,改民国五年为“洪宪元年”,并命国内各报必须照登。史量才消极抵抗,拖到最后,有意将“洪宪纪元”四字刊登得很小,并故意刊出《本馆启事》,云:“接到警察厅通知,如仍沿用民国五年,即照报纸条行严行取缔,停止邮递。”以此表达对极权专制压制报人的强烈不满。还有《申报》。在1932年的“一·二八”事变中,为了声援和鼓励十九路军抗战,《申报》怒不可遏,连续登载多篇文章抨击政府的隐忍和软弱,公开提出“结束一党专政”,认为“一党专政”是中国社会贫弱落后和各种灾难的万恶之源。邓演达被杀害之时,该报还义无反顾地刊出宋庆龄撰写的悲愤文字《国民党不再是一个革命团体》一文,并公然支持宋庆龄和蔡元培等人发起组织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公开表示支持该组织“保卫人权、保卫言论出版自由”的政治主张,同时严厉地谴责政府和“领袖”钳制和绞杀言论自由和出版权益的专制行径。

1925年4月,北京段祺瑞政府制定的《管理新闻营业条例》一出台,就遭到北京新闻文化界的强烈反对。4月15日,他们上书北京段政府要求撤销这一条例。4月13日,上海日报公会,上海书报联合会、上海书业商会、上海书业公所四团体联合上书北京段祺瑞政府司法部,要求废止《出版法》,指出上述法令“内容严酷,为世界任何文明国家所不容”,试问,欧美诸国法律“尚有此类取缔言论自由之法律否?”1925 年7月,上海《东方杂志》出版的《五卅临时增刊》被公共租界巡捕房以文字及图画违犯出版法有碍治安为由,拘捕了商务馆负责人,会审公廨依据《出版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判罚款100元,再交保500元,以后不得再刊登此类文字。和《苏报案》一样,这一案例也是在租界审的,依据的是中国的《出版法》,尽管处罚不重,和清代的“文字狱”已不可同日而语,但此时的新闻自由观念经几十年的启蒙后早已深入人心,这样的处罚激起了公愤。上海日报公会、书报公会等四团体,上海各公团联合会等上书北京政府,要求废止《出版法》等反动法律,指出:“共和国家,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之自由”,袁世凯“擅自公布出版法,以压抑舆论,钳制民口。此种剥夺人民自由非法之法,事前既未经合法国会通过,事后又遭到全国国民反对,当然不能生存。”要求北京政府“尊重人民自由,即日起通令废止。”[34]上海新闻界的斗争,得到了社会的支持。北京新闻界召开“北京新闻界争自由同盟”大会,通过请示废止《出版法》的呈文,其他各地新闻界团体、报刊发表宣言、通电、社论、文章,纷纷要求废止《出版法》等反动法令,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斗争形成高潮。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北京政府随后不得不在1926年1月27日在国务会议上通过了废除《出版法》的决定。

《大公报》也多次坚持己见,对当局的警告与管制置之不理。据孔昭恺先生回忆,1930年4月23日,军阀阎锡山的北平警备司令部一个处长突然约曹谷冰谈话,他警告《大公报》说:“《大公报》自某时期起接受蒋介石贿赂,自某时期以来言论记载偏袒蒋介石,又常有攻击阎总司令的言论记事,本司令将来认为必须执行干涉时,即不宣布理由,实行干涉。”[35]对此,《大公报》在第二天即作出回应,其声明曰:“本报绝不变其独立公正之立场,绝无受任何方面贿赂津贴之情事。地方政令虽愿遵守,至官厅谅解与否,只有听其自然。”1934年12月9日,在《大公报》“星期论文”专栏胡适发表了《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一文,就蒋介石和汪精卫“原则性的提出言论结社自由”的表态,他具体提出了五项要求,明确表达了争取新闻出版自由的诉求:“第一,政府应该明令全国,凡‘不以武力及暴动为背景’的结社与言论,均当予以保障,而不加以防制。第二,政府……应该明令一切党政机关不得因思想言论逮捕拘禁人民。第三,政府应该即日禁止公安与司法机关以外的一切随意逮捕拘押人民。第四,政府应该明令取消一切钳制报纸言论与新闻的机关。第五,领袖诸公应早日停止一切‘统制文化’的迷梦。”[36]

邵飘萍也是争取新闻自由的典范。他身处险境,却敢于揭露社会的黑暗,不惜得罪权贵。对于当局的媒介管制制度,他揭露这是统治者的“自利之法令”和“钳制言论的利器”。他大胆地呼吁废除管制之法,代之以保护新闻自由之法的构想。“邵飘萍对新闻职能的一个重要见解,就是依照新闻法扩大新闻自由与新闻民主的程度,维护言论机关,突破上层秘密,实行自由报道,使国民增长政治知识,以及舆论监督和立言的权力和义务。”[37]他一再向新闻界呼吁,要将实行自由报道,尽可能打破钳制,将新闻报道的触角强力伸展到不透明的上层。同时,他认为:“保护新闻记者之法律,乃扶助新闻事业发达所不可缺者”。[38]理想的《新闻法》应该是这样的:“(一)关于因新闻纸上记载评论所发生之案件,只适新闻纸法(特别法);(二)创办新闻机关只需呈报备案,无待于批准,且不纳保证金;(三)对于新闻记者不得有体刑,惟记者之个人行为不在此限;(四)不得没收新闻机关之财产;(五)罚金不得过二百元;(六)停止发行不得过一星期;(七)严禁揭发个人隐私(如有挟嫌诬陷之实据,以个人行为论);(八)对于记者之传唤须用法律上严格之手续,不得非法逮捕及羁押;(九)非曾要求更正而不更正者,不得告诉新闻纸之责任,因更正而即消灭;(十)对于被雇之记者,与以生活之切实保障。此外,如邮费、电费之减轻,邮电检查之废止,凡足以为新闻事业发达之障碍者,皆当设法解决之。”[39]在《京报》的创办过程中,邵飘萍就以这样的姿态争取新闻自由。

三、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的十年传统

(一)1949年至1978年的“30年”传统

1949年,中国媒介制度经历了一次强制性的制度变迁。从媒介体制到媒介的经营管理制度都进行了重新设置。这种“设置”至今已有60年,尽管在这60年间中国的媒介制度处在不断调整之中,但它还是形成了一些“传统”,沉淀在我们的思想意识之中,成为我们进行媒介制度创新的“意识形态遗产”。

1949年以来的媒介传统还可以分前30年的传统和后30年的传统。前30年(1949~1978)的媒介传统,这种传统实际上是“延安媒介传统”的延续,而延安传统又是苏区传统的延续。“在1978年以前,我国的新闻体制和工作传统是高度政治化和组织化的。这种体制和传统由来已久,甚至可以追溯至20世纪20年代中国共产党新闻事业的初创时期。”[40]《新青年》的改组即奠定了党报的模式,延安整风时期被系统化和制度化。新中国成立后被推广到了全国。孙旭培在概括1949年以来的新闻体制时说:“我国现行的新闻体制,来源于革命根据地时期品种单一而又分级别的党的机关报的体制。新中国成立后,曾在短时期内(约两年多)出现过党报、非党报并存,国营、公私合营、私营报纸并存的局面,但不久便用根据地时期形成的党报政策,作为整个国家的新闻制度。民营报纸和民主党派报纸渐告消失,新闻事业(即便是工会、青年团报纸及各类专业报纸),一概称为党的新闻事业,于是由党组织统管了全国各类新闻事业。这种体制之下,报纸的政治调门一样,发表的言论一样,只有新闻因各自报道的领域不同而有所不同。‘舆论一律’、‘千报一面’也就自然形成。”[41]概括说来,新中国成立后(包括延安以来)形成了如下一些媒介传统:

第一,媒介产权安排上的公有制传统[42]。新中国成立后,在媒介制度安排中取缔私有产权,私人所有的媒介制度安排被国有化所替代;国有媒介占据垄断地位,媒介的所有权、使用权、控制权、收益权等均归国家。这样的后果是激励机制不全,责、权、利不明确。国有化使媒介组织作为一种微观利益主体丧失了独立性、逐利性与竞争性,媒介的激励功能丧失,媒介成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工具,其维生机制由自主经营转而依赖国家拨款,只需对党和国家负责,无须面向市场和受众自负盈亏,媒介自身的制度创新动力消失殆尽;媒介的功能一度扭曲。“20世纪人类的社会实践已经证明,计划经济体制是造成经济贫困和政治专制的制度根源。我们也同样有理由说,传媒业的计划体制是造成传媒领域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传播服务脱离人民群众要求的制度根源。”[43]这种媒介制度安排受到苏联传统的影响。

第二,媒介组织设置上的“机关传统”。“作为事业单位,中国的传媒业无一例外都必须以党性原则统帅一切,无条件地接受党政机关的直接领导,无条件地完成上级领导所确定的宣传任务,这使中国的传媒业成为‘准行政部门’。传媒的所有权归属于党政机关,上级领导部门可以任意处置任何一家媒体,就像在媒体集团化过程中所显示的,要并要拆,要办要关,全由领导决定。传媒主要的人权、财权、事权归属于党政机关,包括重要的人事任免、重要的投资决策、重要的改版,最后审批权都在党政机关,甚至连报刊的发行定价、报刊的版面增减都得经党政领导批准。”[44]由于人、财、物都由国家主管,媒介自然成了政府的一个延伸机构,媒介从业人员的身份被纳入国家干部体系,媒介组织的架构也和政府机关类似,有着严格的层级。中国媒介条块分割的布局也是依照政府的行政设置来安排的。早在1939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从中央局起一直到省委、区党委,以至比较带有独立性的地委、中心县委止,圴应出版地方报纸。党委与宣传部圴应以编辑、出版、发行地方报纸为自己的中心任务。”[45]这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四级办报(台)”的最初制度模型。此后的一两年内,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着重建立起各级党委组织的机关报,以作为宣传的中心,加强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1949年以后,中国在经济基础上是一个计划经济格局,在宣传上也是一个“计划宣传”的模式。全国的媒介布局是一报(《人民日报》)、一刊(《红旗》杂志)、两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省市(地市)一级依此类推,基本格局也是长期一报一台, 80年代后又增加了电视台为省(市)委的喉舌。和行政设置一样,媒介成为党和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无条件接受党的领导。政治学者A. Liu早期研究表明,这种垂直统领性的媒体结构和全方位网络式宣传导向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的绝对领导权和宣传上的话语服从。[46]由于媒介成为政府机关,因此它分享了政府的一部分权力,这种行政垄断地位使中国媒介在处理政治事务上(如帮助民工讨薪、帮百姓打官司或帮助政府解决群众困难等)比西方媒体更具“解决问题的能力”,当然,这种“垄断权力”也使中国媒介的“寻租”变得更为容易和普遍。

第三,媒介功能上的“喉舌论”传统。媒介要充当党和政府的喉舌是中国共产党最为重要的办报传统。“把新闻媒体当作党和政府的宣传机构是从我们党成立开始就意识到,在延安时期明确提出,一直沿袭到今天的认识或提法。”[47]1942年9月22日《解放日报》社论《党和党报》明确提出:“报纸是党的喉舌,这是一个巨大集体的喉舌”。1954年中共中央专门作出决议指出:“党委的机关报是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48]。1981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中再次明确:“报刊、新闻、广播、电视是党的舆论机关”。[49]由于媒介是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设立的,在功能上就偏重意识形态宣传功能而忽视经济功能。以出版业为例。1949年后的出版经营方式实行典型的计划模式,由国家投资、下达计划和任务,然后统一由新华印刷厂印刷,新华书店销售,出版社以服务政治为唯一目的,基本上不考虑利润和经营状况。其负面结果是导致媒介财务状况恶化,入不敷出,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承担。1978年以后的媒介改革就是在经济层面上激活了媒介的“营业功能”,尽管在经营制度层面上有所改进,但“喉舌论”的传统仍然保留了下来。

第五,典型宣传与“多媒体”宣传的传统。“大树典型”的媒介传统由来已久。1942年4月30日,《解放日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了农业劳动模范吴满有“连年开荒收粮特多”的消息,并配发《边区农民向吴满有看齐》的社论,由此拉开了宣传典型的序幕。新中国成立后,树立正面典型的媒介传统没有断绝,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几乎各个领域都涌现出了许多典型。这些典型人物宣传起到了动员、引导和教育群众的作用,至今仍然是中国媒介最为突出的宣传手法。除利用大众媒介宣传外,为动员群众,中国共产党还创造出了许多的宣传方式,这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媒介中的重要传统。中国共产党的新闻事业一开始就注重群众化、通俗化的传播形式,如在宣传形式上采用音乐、舞蹈、绘画、诗歌、漫画、木刻等文学艺术进行宣传。在传播媒介上除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电影等大众媒介外,还开发出了“黑板报”、“墙报”、“大字报”等“新媒体”。这种通俗化的黑板报、墙报等媒介在新中国成立后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工厂、学校、农村、城市,到处都有这种宣传形式,“文化大革命”时更是无所不在:到处都贴满了宣传画、标语和口号,还有大字报。1978年以来,这种形式仍然存在,不过旧瓶装新酒,很多宣传内容已脱离了政治化的色彩,世俗化的、商业化的内容取而代之,但它仍然负载着意识形态宣传的功能。显然,“大树典型”和运用多种媒介进行“立体式宣传”已成为当代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传统。

此外,政治家办报和群众办报的传统也是新中国成立后一再强化与实践的媒介传统。这当中的许多媒介传统很好地延续了下来,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媒介的“典型特征”。在保持政治稳定,推进社会改革方面,1949年以来形成的媒介传统在今天仍然发挥着它的重要作用。“传统”的存在使“新华体”和《新闻联播》式媒介宣传与运作方式具有了群众基础和“合法性”,也使当代中国的社会改革保持了一种“延续性”,减少了社会震荡。当然,1949以来的媒介传统也构成了1978以来新闻改革的约束条件,由于传统具有一定的“惰性”(路径依赖性),它也使得媒介改革难以推进。林培瑞(Perry Link)认为,中国现存的传媒理念和制度设计仍然具有“宏大文化规划”的传统,这是改革前历史的深刻遗痕。“它们是一个宏大试验的一个部分。这个实验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人类有意识的设计可以塑造新的、更好的社会生活模式。”[50]计划经济时代沿袭下来的媒介传统一方面保证了改革的渐进性与延续性,另一方面也束缚着中国媒介改革的深入。

(二)1978年以来的媒介改革经验

如果我们将传统等同于“过去的经验”而不设具体时限的话,那么昨天的经验就可能成为今天的传统。因此,1978年以来的媒介改革也是存在传统的。中国媒介“十年传统”中的后30年传统就指1978改革开放以来在媒介改革中所形成的经验和做法的集合。它表现为“增量改革”、“边缘突破”、“先做再说”、“先试点后推广”以及利用“制度装置”、“改造象征资源”等一系列经验。这种经验即传统,既表现在行为逻辑上,也表现在认知上。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1978年以来的媒介改革的话,可以归结为“边际调整的渐进改革”传统。作为一种传统,对当下正处于“进行时态”的媒介改革而言,它同样具有“节约交易成本”,“赋予的合法性”的功能。

如果仔细考察1978年以来的媒介制度变迁,我们的确可以发现,“边际调整的渐进改革”是这一时段媒介改革中最突出的特点,也是最重要的经验。1978年以来的媒介改革首先不是在媒介体制层面发生的,而是先在媒介经营制度层面取得突破。先是广告,后是发行,然后是扩版热、增刊热,创办子报子刊热,再是组建媒介集团。从经营分配制度层面而逐渐传导至采编制度层面,体制层面则几乎没有重要变化。这种媒介改革序列及其发生过程如图7-2所示[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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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 1978年以来的媒介改革中的边缘突破

从图7-2可以看出,1978年以来的中国媒介制度演化表现出鲜明的“边际调整的渐进改革”特征。其特点在于它总是在离“体制核心”或“意识形态核心”最远的地方,先从边缘突破,再从边缘扩展至中心。有学者将这一制度变迁过程划分为四个连续渐进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政府主导、以经营分配环节为突破口的“财政成本拉动型”的企业化阶段;第二个阶段是由下而上、以新闻采编环节为突破口的“经济效益推动型”的市场化阶段;第三个阶段是由创新集团推动、以产业组织环节为突破口的“行政力量控制型”的产业化阶段;第四个阶段是上下合谋、以培育市场主体为突破口的“政治与资本合作型”的资本化阶段。整个媒介制度变迁的过程完全是遵循“成本最小化”的原则,逐步递进改革,具有诱致性变革和强制性变革相结合、依照成本高低进行连续边际调整等特色[52]。政府、媒介自身及业外资本和民营资本等都参与了这种“制度变迁”。

“边际调整的渐进改革”的特征不仅表现在国家宏观层面的媒介制度改革中,媒介组织内微观层面的制度变革也表现了这一特点。以中央电视台为例,其内部最早实行制度改革的不是《新闻联播》,也不是已经存在的节目或栏目,而是新创办的栏目《东方时空》。这种从新的栏目开始进行制度创新的模式即“增量改革”模式,它同样是一种边际调整。孙玉胜在回顾《东方时空》的创办过程时写道:早在这一早间节目筹备时,中央电视台就决定用这个节目实验一种新的体制。台长杨伟光说:“给你两项政策,一是经费包干,二是节目你把关,要变‘新华体’为‘中新体。’”正是在这种“改革期望”下,孙玉胜大胆创新,决定采用“定收定支、定额补贴、超收提成、减支奖励、超支惩罚”的承包办法运作这个节目。[53]另一个制度创新就是《东方时空》首先实行了人事招聘制度,被称为“中国第一媒体开辟第二用工制度”。这一人事制度创新在孙玉胜看来具有重要意义,它给央视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这项改革后来得到中组部和人事部的认可和表扬,也为国内同行所借鉴。[54]继《东方时空》之后,中央电视台新办的栏目《焦点访谈》和《新闻调查》也复制了《东方时空》开创的“制片人制度”、“承包制”、“人才招聘制”等模式,同样获得成功。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就这样演化出来,通过学习和模仿,被大规模的传播和复制。显然,这一制度变迁过程是通过“边缘突破”的形式实现的,具有鲜明的边际调整的渐进色彩。

实际上,“边际调整的渐进改革”几乎表现在中国媒介改革的方方面面。如在媒介内容方面,同媒介意识形态离得较远的“娱乐”、“体育”和“服务”领域最先开始改革。1990年代的媒介扩版潮中新增的版面几乎全部集中于“娱乐”、“服务”等方面。电视“革命”(如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也总是在这几个“边缘”领域发生。娱乐媒介、体育媒介和服务类媒介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其改革也走在媒介改革的最前沿,这和中国1978年以来的媒介演化特点是分不开。在媒介的对外开放方面,今天通过卫星在中国合法落地的外资媒介如凤凰卫视、华娱卫视、阳光卫视、星空卫视、TVBS频道等,大部分只能在广东落地,不能进入“中心”地带,且只限于娱乐、体育和文化类节目,这同样是渐进逻辑在起作用。2005年4月,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保监会批准,我国第一家整体实行股份制的新闻机构——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55]之所以选择《中国保险报》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显然是因为它属于“边缘地带”的媒介。“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其实就是这样一种渐进逻辑的表现。这一点已成为1978年以来的中国媒介改革的重要经验和实践传统。

“边际调整的渐进改革”保证了媒介制度变迁的连续性和安全性,使媒介制度改革进退有据。“边际调整”也总是和“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型”改革联系在一起,由于“制度边际”的不清晰,制度变迁主体难以清楚“制度创新”与“违规”的界限。因此,在制度变迁初期,行动主体(媒介、企业、政府或其他组织)采用一些“变通”的方式进行试探性“改革”便成为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最为常见的现象。这种“先做后说”、“先试探后推广”的做法已然成为中国当代新闻改革中的重要“传统”,这种“传统”在改革各方主体中已经达成了某种“共识”,因而也可以看作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一种“潜规则”。这种“以变求通”的“潜规则”既表现在对制度装置的利用上[56],也表现在对“象征资源”[57]的改造上,俨然成为当代媒介改革中的一种“制度创新传统”。

应该说,不管是哪一个时期形成的哪一种媒介传统,它都会通过一定的方式表现在中国媒介演化的现实中,并作用于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的过程。在《新京报》身上我们仿佛看到邵飘萍的《京报》的影子,在《经济观察报·观察家》身上我们也仿佛看到了储安平《观察》周刊的影子。实际上,中国的媒介与媒介人有意无意地传承着中国优秀的媒介传统。《新京报》总编辑程益中在《新京报》成立大会上的演讲中说:“由于历史上旧中国曾经有过一代名报《京报》,我们这张浴火重生的新中国新时代新北京的《新京报》,就义不容辞地承载了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作为有理想的当代中国报人,我们在向《纽约时报》这样的国外报业巅峰仰望的同时,也要向本国史上难能可贵的报业传统致敬。知识分子的良心,从来就是奠定报业大厦的基石;知识分子的风骨,从来就是支撑报业大厦的脊梁。《纽约时报》如此,历史上的《京报》如此,《新京报》也理应如此。”[58]而以“理性,建设性”为办刊口号的《经济观察报》现任执行总编辑仲伟志先生也毫不讳言20世纪40年代储安平《观察》周刊对这份报刊的影响,为了将《经济观察报》做成“无所偏倚,尽心尽智”的严肃媒体,他引用1947年储安平给胡适的约稿信中的一段话来自勉:“我们创办《观察》的目的,希望在国内能有一种真正无所偏倚的言论,能替国家培养一点自由思想的种子,……这确是一个真正超然的刊物。居中而稍偏左者,我们吸收,居中而稍偏右者,我们也吸收。而这个刊物的本身,确是居中的……先生或能想到,在滔滔天下,今日到底有几个人能不顾一己的利益,……献身于一种理想,尽心尽智,为国家造福。……今日中国需要者,就是有浩然之气的人,我们请求先生俯允担任《观察》的撰稿人,是为对于我们的鼓励,并非要先生鼓励我个人,而是鼓励并赞助我们这种理想,这种风度,这种精神。”[59]这些媒介传统已经成为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重要的理论资源与理念力量。它通过书籍、媒体及学校教育等多种传播渠道传递并影响今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和新闻工作者,改变他们的认知与心智模型,激励他们运用媒介参与公共事务等行为,最终能够传导到中国媒介的制度变迁上来。

【注释】

[1]汪丁丁:《近年来经济发展理论的简述与思考》,《经济研究》1994年第7期。

[2][英]简·冯·库伦伯格、丹尼斯·麦奎尔:《媒体政策范式的转型:论一个新的传播政策范式》,见金冠军、郑涵、孙绍谊主编:《国际传媒政策新视野》,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 第25页。

[3]汪丁丁:《金融危机、道德自律与转型期文化传统》,《二十一世纪》1998年第4期。

[4]如《察世俗每月统记传》就明显地采取了本土化的传播策略:在封面的正中,写着该刊的名称,右上是嘉庆年号(没有用西历,从右到左横排),左侧写着“博爱者纂”(米怜的笔名),右侧写道:“子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语出《论语》,显然,米怜是希望借此避免正面抨击儒教思想和刺激中国人,进而巧妙地利用一部分儒教思想如《论语》等语录宣传基督教教义。《察世俗》还曾连载过一篇传教文章《张远两友相论》,这篇文章影响很大,后来被编成小册子,在马六甲、新加坡、上海、宁波和香港等地有各种版本,并传入日本,在明治初期新教传教史上占有特殊地位。文章以张、远两个朋友对话的形式解说基督教教义,张为信徒,远尚未信教,张对远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这种说教方式非常温和。联系到古代中国文学作品中的对话体如《答客难》等体裁,传教士显然是有意模仿中国文学体裁。

[5]贾亦凡:《当代中国新闻史上的丰碑——解放日报率先恢复商品广告的前前后后》,《新闻记者》1994年第4期。

[6]张志安:《浅析报业经营改革中的四个边缘突破》,中华传媒网,http://chinese.mediachina.net/index_news_view.jsp?id= 38411[2002-04-26]

[7]陆晔:《成名的想象: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新闻学研究》2002年第4期。

[8]何怀宏教授讲的“千年传统”指中国在晚清遭遇西方之前的传统。“百年传统”指中国在1901年到1990年代末开创的传统。梁启超将这100年称为“过渡时代”。“十年传统”,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传统(见《南方周末》2006年9月28日)。中国的媒介传统与中国的文化与政治传统息息相关。美国学者A.维尔达夫斯基指出,一个民族国家的政治文化存在四种取向:忠诚—驯服、忠诚—参与、疏远—参与、疏远—驯服。“忠诚”和“疏远”涉及个人对待政治系统的态度;“驯服”和“参与”是个人对待参与政治系统的态度。在千年专制主义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的规制下,忠诚—驯服和疏远—驯服是国人政治心理的两种基本取向,这种传统也同时表现在政治制度及媒介制度的生成与演化当中。

[9]据方汉奇的考证,中国最早的报纸当属唐代的进奏院状,其所载主要涉及皇帝的活动、皇帝的诏旨、官吏的任免、臣僚的章奏以及其他军事政治方面的重要信息。见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页。

[10]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页。

[11]戈公振先生认为,邸报始于汉唐,亦称杂报、朝报、条报。从邸报这种官报的演化来源来看,其源出“起居注”、“月表”、“月历”、“时政记”之类。邸报之名,历代延续,清初改名“京报”,亦称“塘报”、“驿报”,此外又有“宫门抄”、“辕门抄”、“谕折汇存”之类。所记无非皇室动静,官吏升降,与寻常谕折同矣。清末预备立宪,由政府刊行“政治官报”,后改名“内阁官报”,各省亦各有“官报”。民国成立,又改名“政府公报”,各省亦改名“公报”。

[12]同①,第42~43页。

[13]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37页。

[14]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5~96页。

[15]《明会典》卷一六二,卷二一2。

[16]《大清律例增修统纂集成》刑律盗贼类,造妖书妖言条。

[17]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37页。

[18]同上,第70页。

[19]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1页。

[20]同上,第106页。

[21]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8~109页。

[22]转自朱传誉:《宋代新闻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67年版,第289~291页。

[23]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01页。

[24]转自潘贤模:《清初的舆论与钞报》,刊于《新闻研究资料》第8辑。

[25]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1页。

[26]例如,北洋军阀的割据与混战,使他们对政治文化权力的控制和统合力不从心。这个时期,除北洋政府外,还有另一个对峙的广东国民政府的崛起,使整个中国政治文化既支离破碎,又五彩斑斓。无论是对北洋军人政权来说,还是对奉行“以党治国”的国民党广东政权来说,彼此的对立使谁都无法实现其全能主义企图。这种颇富戏剧性的局面客观上为中国的报业提供了几种“自由”的可能,这一时期中国的报业发展形成的几大版块,就非常醒目地反映出了这种大一统权力失控的情形:第一类是北洋军阀各派系所控制和豢养的报刊,如段祺瑞掌握的《甲寅》周刊、张宗昌掌握的《新鲁报》和《黄报》、孙传芳把持的《新申报》和吴佩孚把持的《上海报》等;第二类是形形色色的党派、政客创办和操纵的报刊,如国家主义派的《醒狮》周刊、《国光》、《国魂》、《自强》、《狮声》,研究系的北京《晨报》和上海的《时事新报》等;第三类是激进党人创办和主持的报刊,如《向导》、《先驱》、《中国青年》、《劳动周刊》、《工人周刊》等;第四类是国民党创办和主持的报刊,如《政治周报》、《中国农民》、《民国日报》、《中国军人》、《黄埔日刊》等;第五类是或多或少有着自由主义倾向的民营报刊,如影响较大的《京报》、《社会日报》、《世界晚报》、《世界日报》、《申报》、《新闻报》、《时报》、《大公报》、《商报》、《益世报》、《庸报》等等。见张育仁:《自由的历险——中国自由主义新闻思想史》,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2~343页。

[27]西方自由主义理论其发端可以追溯至17世纪末期,而真正牢固奠定其思想和哲学地位是在18世中叶,全面普及到西方的政治体制和报刊实践当中应该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

[28]方汉奇、张之华主编:《中国新闻事业简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9~150页。

[29]戊尔编译社:《北京新闻界之因果录》,见《中国近代报刊发展概况》,新华出版社1986年版,第172页。

[30]《徐铸成回忆录》,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07页。

[31]张育仁:《自由的历险——中国自由主义新闻思想史》,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4页。

[32]谢泳:《逝去的年代:中国自由知识分子的命运》,文化艺术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页。

[33]吴迪:《我国三十年代的杂志出版业》,《编辑学刊》1999年第5期。

[34]上海《国民日报》1925年5月15日。

[35]孔昭恺:《旧大公报坐科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10页。

[36]胡适:《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大公报》1934年12月9日。

[37]孙晓阳:《邵飘萍》,人民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第37页。

[38]邵飘萍:《新闻学总论》,见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第224页。

[39]邵飘萍:《新闻学总论》,见方汉奇主编:《邵飘萍选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第220页。

[40]黄旦:《中国百年新闻思想主潮论》,复旦大学1998年博士论文。

[41]孙旭培:《新闻体制改革略议》,载《新闻学新论》,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版。

[42]按照阿尔钦的定义,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一个产权的基本内容包括行动团体对资源的使用权与转让权,以及收入的享用权。它的权能是否完整,主要可以从所有者对它具有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来衡量,如果权利所有者对他所拥有的权利有排他的使用权,收入的独享权,和自由的转让权,就称他所拥有的产权是完整的。如果这些方面的权能受到限制或禁止,就称为产权的残缺。见科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经济学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6~7页。

[43]喻国明:《中国传媒业发展的关键与“问题单”——兼论传媒体制改革的现实性与迫切性》,《新闻记者》2003年第3期。

[44]李良荣:《关于中国新闻媒体的双轨制》,《李良荣自选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

[45]《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上),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

[46]A.Liu(1971)Communication and National Integration in Communist China.Berkeley, 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47]李良荣:《关于中国新闻媒体的双轨制》,《李良荣自选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页。

[48]《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第328页。

[49]《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688页。

[50]Perry Link,The Uses of Literature:Life in the Socialist Chinese LiterarySystem(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3.

[51]张裕亮:《大陆报业经营制度改革——制度变迁理论的观点》,载《中国大陆研究》第45 卷,第6期。

[52]周劲:《中国传媒转型期制度变迁的经济学分析——以报业改革为案例》,《现代传播》2005年第1期。

[53]孙玉胜:《十年——从改变电视语态开始》,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54页。

[54]同上,第92页。

[55]曲哲涵:《我国首家整体实行股份制的新闻机构在京揭牌》,《人民日报》2005年4月19日。

[56]“制度装置”一词源自诺思。诺思所讲,指的是利用“制度装置”即利用合法的条文为自身的改革寻找合法依据的现象。如80年代的新闻学者从马恩等经典作家及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文献中寻找“新闻自由”的资源,将其改造成“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合法来源就是一例。“打左灯,向右拐”是中国30年改革中形成的一个重要传统,今天仍然是中国媒介改革的“法宝”,但由于制度变迁的复杂性,这种传统也在不断的地发生变异。

[57]潘忠党认为,当代新闻改革的核心是新闻从业人员的新闻实践活动的变化。当新闻从业人员的“新”的或“非常规型”的新闻实践活动与新闻体制的“常规(routine)”发生冲突时,他们就得重新构筑、阐释这种行为的合法性,使之“正当化(legitimized)”,完成这一转换需要新闻从业人员创造性地运用社会的“象征的空间”(symbolic universe)内的资源,对这些象征资源加以运用以推进改革。见潘忠党:《大陆新闻改革过程中象征资源之替换形态》,《新闻学研究》第54期,1997年1月。

[58]《新京报》发刊词:《责任感使我们出类拔萃》,《新京报》2003年11月11日。

[59]仲伟志:《许知远离开之后的“观察家”》,《南方周末·后台》第二辑,南方日报出版社2008年版,第215~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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