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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技术作用于媒介制度变迁的机制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媒介技术作用于媒介制度变迁的机制一、媒介技术促进媒介制度演化的路径麦奎尔认为:“每一种媒介都可以从技术、物质形式、典型模式、文类、功用以及制度环境的观点来讨论。”麦奎尔认为,和政治、经济因素一样,技术因素是构成媒介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 媒介技术作用于媒介制度变迁的机制

一、媒介技术促进媒介制度演化的路径

麦奎尔认为:“每一种媒介都可以从技术、物质形式、典型模式、文类、功用以及制度环境的观点来讨论。”[43]他因此特别重视媒介技术在媒介制度中的影响作用。麦奎尔认为,和政治经济因素一样,技术因素是构成媒介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很早以来大众传播就随着一个接一个的技术革命不停地变动着,而这些力量有许多到现在仍然一直持续发挥作用。”[44]他认为:“传播体制具有不同寻常的特性,关键在于它的行动无法摆脱经济和政治的影响,并且非常依赖技术的不断变化。”[45]如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就使媒介的行政管制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它以地空合一的信息高速通道作为传输渠道,以渐趋普及的多媒体电脑作为收发工具,是一种高效率、大容量、极具开放性的传播媒体。新闻信息一旦进入网络,就将无视国界的存在,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收看或调阅,行政控制或干预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小。”[46]Web2.0新技术的出现及其应用,的确使政府面临着“如何管理”的难题。媒介技术对于媒介制度创新的作用和机制可以通过图8-1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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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 媒介技术作用于媒介制度变迁的途径和机制

第一,媒介技术的发展使新的媒介形态演化出来,加剧了不同媒介形态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是改变媒介制度的动力机制之一。Schement and Cutis认为:“从最早的媒介形式(岩洞壁画)一直到最新的,扩展了传送容量,速度与效率的数码媒介形式,媒介技术呈现出一种连续性的发展趋势。”[47]新媒体是在以往技术的基础上出现的。“新媒介这个词汇,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沿用至今,涵盖了一种不断扩展的多样的应用传播技术。”[48]新媒体的内容多样,今天仍在不断增加新的成员。麦奎尔把新媒体分为四种类型:1.人际传播媒体,例如电子邮件;2.互动游戏媒体,例如电脑游戏;3.信息搜索媒体,例如网上搜索引擎;4.参与性媒体,如网上聊天室。每一种新媒体的出现都会改变媒介原有的格局,不同介质媒体之间的竞争会分别作用于媒介的采编制度、经营制度与宏观管理制度上。例如,日报的出现对周报会构成挑战,必然改变周报在采编与经营制度上的做法。广播的出现使得报纸的采编与经营发生变化,电视的出现也是如此,网络的出现同样给报业带来了挑战,并且引起了报业经营与采编制度的变化。“深度报道”作为一种报道形式从周报开始蔓延至日报,然后向电视和广播延伸。这种演化与报业之间的竞争有关,也与报业与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新的传播形式的竞争直接相关。网络的出现,使得没有时效优势的报纸不得不改变传统的运作方式,如为了应对网络以及电视等媒介的竞争,今天的日报也开始在“深度”、“专业性”上下工夫了。“深度报道”已成为日报的必然选择。[49]此外,日报“评论”的繁荣也是这种媒介竞争的结果,唯有在深度性与分析性上下工夫,报纸才有可能化解自己的技术劣势。随着摄像手机、DV、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公民参与意识的日渐增强,以公民参与、公民报道、公民传播为特征的“公民共享新闻”在全球方兴未艾,公民共享新闻也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国内媒介生态。[50]媒介融合也为新闻传播业带来的深刻变化。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与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促使新闻媒介融合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融合媒介”(convergence media)带来了“融合新闻”(convergence journalism),融合新闻给原有的媒介制度格局带了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融合新闻’对媒介规制和内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二,‘融合新闻’对职业新闻传播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融合新闻’需要公民具备更高是媒介素养。”[51]每一种新媒体的诞生都是媒介技术发展的产物,这些媒介技术衍生出来的新媒介对传统的媒介构成了挑战,在媒介的微观制度和宏观管理制度层面上影响已有的媒介制度安排。从现实层面看,媒介技术的发展,不管在国际范围还是在国内范围,都已经改变了传统的媒介生态格局,许多旧的媒介制度被删除或修改,新的制度安排得以出现。

第二,媒介技术的演化及新媒介的出现使传播渠道、传播主体、传播功能与传播效果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信息的生产、传播和过滤成本发生改变,最终能够影响到媒介的制度安排。新技术彻底改变了媒体机构的运作和消费者使用媒体的方式。报纸时代是诉诸文字,广播则诉诸声音,电视则诉诸视觉和听觉两种渠道。新的传播渠道的出现,使传播的功能发生变化。广播的出现使媒介的动员功能大为增加。而网络的出现,使媒介的整合能力大为增强。罗素·纽曼(Neuman,1991)对新技术所带来的变革作了乐观的展望:新媒体变得更便宜,受众使用它们变得更为便利,新技术改变了受众对地理距离的看法,新技术加快了传播的速度,新技术加大了传播的容量,传播的渠道会变得越来越多,互动性传播会变得越来越多,使用者对媒体的控制权会变得越来越大,彼此分离的传播形式之间会有越来越多的交流。[52]互联网就是一个去权力化的、非中心化的传播系统,每个人既是信宿,也是信源,传统媒介单向传播的模式在网络时代被彻底打破。Web2.0的出现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新的传播图景。“这种让全民共同决定和编织传播的内容与形式,让每个个体的知识、热情和智慧都融入其中,让人们在具有最大个性选择的聚合空间内实现共享,这恰恰是新传播时代的价值真谛。Web2.0必然用一种新的形式带给我们一个高效、新鲜而有活力的传播场域,新的传播时代即将到来。”[53]web2.0的典型应用有blog—博客,wiki—维基,tag—互动标签,SNS—社会性服务网络,RSS—联合组织规范技术等,它在实践特征上具有参与性、自组织性、真实性、开放性、聚合性、创新性等特点。以“博客”传播为例,它对传统新闻媒体报道的补充作用、议题的解构与构建作用、传播格局的突破作用、话语宰制的消解作用等将使传统的新闻价值观与媒介格局发生改变。[54]“在博客上,一个人可以是主编、编辑、作者,集多种身份于一身。从此意义看,博客就是一个未经编辑的声音,在传播过程中没有传统媒体的‘把关人’,不存在利益和意识形态的取向和偏见,是集制作者、销售者、消费者于一体的系统。”[55]博客的出现显然对传统媒介的垄断地位构成颠覆。而作为Web2.0时代的另一种新的网络传播方式,维客(wiki)技术则是一种新的信息发布和维护技术,具有迅速、便捷、可匿名编辑的特点。wiki新闻是wiki技术在新闻领域的运用,具有国际性、快速编辑、公开、中立、志愿和自由等特点。它是一种群体协作创作,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参与式新闻。wiki新闻的出现,使公众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是对传统新闻观念的一种突破。[56]基于Web2.0技术的网络BT、维基百科、Flash新闻等同样具有无限的活力,它们使网络的能量再次成倍增长,信息的互动传输更为方便快捷,必将对传统的媒介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新媒体通过对传播渠道、传播主体、传播功能与传播效果的改变,最终能够影响媒介制度安排。新的媒介技术的出现大大降低了大众传播的门槛,节省了信息的生产和传播的成本。互联网及手机等媒介的出现的确使普通人能够成为一个“传播机构”,使现有媒介制度(如中国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高昂的创办成本或说准入门槛大大降低。而博客、播客的出现几乎是“零门槛”,人人都创办媒体成为可能。这种对普通人信息生产和传播成本的降低反过来抬高了政府信息管制的成本。这就是新的媒介技术所改变的媒介制度的费用结构,它使媒介制度变迁中博弈各方的“成本—收益”的比例发生了变化,必将传导到媒介制度变迁上来。

第三,媒介技术是连接国内制度体系与国际制度体系的重要渠道。正是由于有了媒介技术的进步,国际和国内的物质流、资金流、信息流都得以加快,这促进了两种制度体系的比较与交流。这将改变人们的封闭的认知与意识形态。新媒介在传播新观念上将比传统媒体更加有力,更难以控制,这会影响到制度变迁中的行动主体及其行动。QQ、BT、PPLIVE等网络工具,手机媒体及其他新媒体开辟了新的传播渠道,使多元信息的传播成为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对信息的垄断和过滤显然比较困难。所以麦奎尔说:“带来更大自由度的新技术所造成的后果之一,也就是把不想要的外国信息排除在国家大门之外的做法已经变得不可行。”[57]如网络媒介的互动性与超链接性使它比传统媒介更容易聚集人气,形成舆论。它不但能使民意更加直接地反映出来,而且由于网络的组织成本较低,它能够增强分散人群集体行动的能力,这对于政治及公共政策的制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公共论坛(即通常所说的BBS)的出现,就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超越地域界线和时间限制的在线空间,每个人都能在这里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当有足够多的人就某个问题展开讨论的时候,网络舆论就形成了。互联网已成为世界各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在中国也不例外。互联网公共论坛作为一种政治参与方式,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开放性,使用(access)便利;二是广泛性,探讨的议题广泛;三是即时性,随传随贴;四是多元性,针对同一主题,可细分为不同的面向。这种基于新传播技术的参与方式打破了空间、时间的限制,增加了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直接的、全面的参与和沟通的可能性。“近似地”实践着“协商性民主”的理想,推动了政治决策过程。[58]从中国近年来一系列媒介事件来看,网络媒介的确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网络舆论影响公共政策的现实可能性越来越大。从孙志刚案、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陕西假彩票事件,最牛钉子户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以及华南虎事件等,网络媒介在推动舆论形成,表达民意方面发挥了重大影响。从制度分析的角度看,网络技术通过虚拟社区的联结和公共舆论的形成,降低了分散人群的组织成本,因而也增强了人们集体行动的能力。这一过程将作用于包括媒介制度在内的中国制度体系的变革。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在《想象的共同体》中说:“传播科技的进步,特别是收音机和电视,带给了印刷术一个世纪以前不可多得的盟友。多语的广播能够在文盲和有着不同母语的人口中召唤出想象的共同体”。[59]媒介技术的发展,使意识形态的传播速度加快,同一地域的人因此能够更好更快地“整合”在一起,形成共识与认同。新的媒介技术的发展也能够突破地域界限,使全球地理重新整合,形成一种新的“全球—地方”关系。“在今天这样一个新技术创造的电子文化空间里,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无地方特性的图像地理和虚拟地理”[60],置身于这样一种全球化的地理中,技术与制度的创新与扩散速度加快,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技术、制度和观念之间的交流将难以封闭,且呈现出世界的同步性,那些落后的、封闭的制度体系在全球化时代面临更多的竞争与挑战,这是媒介技术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技术进步带来的这种“溢出效应”将会影响到社会的各个制度层面,也会影响到媒介制度变迁中的行动主体,对中国的媒介制度变迁发挥强有力的影响。

从具体途径来说,由于媒介体制与政治体制具有高度的耦合性,因此技术作用于媒介体制大多数情况是通过一种“间接途径”,通过作用于政治体制再传导到媒介制度上来。如网络技术的出现使政府的政治运作模式发生了某种改变,它能够影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进而传导到媒介体制改革上来。如“电子政务”就是网络时代出现的新的政治治理形式。它给公众参与政治生活带来新的可能性。熊澄宇教授认为:电子政务系统的特点较之任何现存的形式都更能满足行政管理所追求的“效益和公正并重”的原则。网络信息传播的迅捷性以及因此而节约的大量办公费用和人员开支充分体现了效益的原则。网络双向的信息渠道为民意的表达提供了经济的途径,因而可以很好地体现“公正”的原则。“从理论上说,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政务系统为中国政府行政范式的转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途径。网络消除时空差别、随时交互的特征有利于政府更即时地向公民提供服务,同时也为公民参政、议政,更广泛地实现公众利益提供了新的可能。”[61]这种政府行政范式和公民参政方式的改变,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它也能够改善媒介运作的制度环境进而传导到媒介体制改革上来。考察新的媒介技术与政治变革的关系可以使我们加深关于媒介新技术与媒介体制关系的理解。

从长远来看,人们的确有理由对媒介新技术与“民主”之间的关系保持乐观。从世界范围来看,20世纪80~90年代,电子媒体在促进民主、瓦解专制的过程就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以电视实况转播为例,在菲律宾民主派推翻独裁者马科斯的斗争中,人们首先从电视上看到马科斯的政敌阿基诺在从多年流亡美国后回国时在机场被枪杀的情景,这个实况转播震惊了世界,也成了菲律宾民主派和马科斯政府之间力量对比转化的分水岭。在苏联东欧,实况转播的电视新闻在铁幕瓦解过程中的作用也是很明显的。[62]尽管媒介技术的发展为“社会民主”提供了潜在的可能,但技术本身是“价值中立”的,它不能决定是促进还是延缓媒介制度的变迁,关键还得看这项技术掌握在谁的手里。因此,广播的出现,并没有改变法西斯政权的本质,反而使其政治的动员功能增加了,危害性放大了。互联网也是如此。上文提及的“电子政务”世界各国都在推行,但其功能发挥如何还要依赖于现实生活中的政府权力运作模式,如果现实生活中政府权力配置就不合理,则“在传统体制上派生的电子政务,很容易是单一主体和单一维度的:基本只考虑了政府这一主体,而缺乏对公民的关注;只关注电子政务的管理职能,而或多或少缺乏‘服务’的理念。”[63]这样的情势下显然技术的“解放”作用有限。

二、媒介技术与当代中国媒介制度变迁

了解了媒介技术特别是基于网络的新媒介作用于媒介制度变迁的机制,我们就可以运用这一模型来分析当代媒介技术飞速发展的情形下技术变量对中国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截至2007年6月,中国网民总人数达到1.62亿,仅次于美国2.11亿的网民规模,位居世界第二。与2006年末相比,新增网民2500万。”[64]。中国互联网用户的增长呈几何级变化的,如图8-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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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2 中国互联网用户10年发展进度

网络技术的发展与网络用户的增长给传统媒介及其管理模式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信息在生产、播放、展示和储存方面都有了巨大的变化,大众传播变得更加便捷、广泛,更具互动性。这种媒介技术的出现无疑将给中国的媒介制度变迁带来深刻的影响。

首先,媒介技术的进步使制度变迁的行动主体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元,其认知能力与集体行动能力将得到增强。网络作为一种新媒体,由于其开放性、互动性、多媒体、超链接等特性,必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人们获得信息的方式和内容,从而间接地影响传统媒介的使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中国7城市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在各种大众媒介中,目前电视和报纸仍然是首选的两大媒介,但从发展趋势看,互联网的用户在增加,而看电视和报纸的人则在减少。与2005年的调查结果相比,看电视和读报纸的被访对象的比例下降了大约10%,而网民的比例则增加了将近17%;网络的渗透率上升至66.1%,超过书籍,成了第三大媒介。书籍的使用比例上升至63.9%,但位居于网络之后;而杂志和广播的覆盖率则略有下降。

图8-3显示的是2005年和2007年不同媒介的渗透率(使用频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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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3 2005年和2007年中国的媒介渗透率比较

网络用户的增加,网络渠道在人们信息渠道中地位的提升,无疑将对传统的媒介格局和媒介管理制度格局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传统媒介时代,中国受众只能从政府媒介上获得信息,而新媒体时代,网络及依托于网络的电子邮件、聊天工具、博客、播客、MSN、论坛、BT下载以及手机等新媒体大大拓宽了人们的信息来源渠道,今天人们甚至可以抛弃传统媒体来获得信息或交流观点。调查显示,网络作为信息来源渠道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明显得到提升[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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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4 人们对获得信息来源重要性的认识

一般来说,新技术的出现会使信息渠道、内容的垄断程度降低。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一代媒介技术就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的垄断:以P2P、流媒体技术为核心的新一代网络传输工具可以绕开“把关人”,自行选择,甚至可以将远在天边的“敌对国家”的“敌对信息”都纳入视野。宽带快速进入1亿多中国网民的家中,它正在将世界推平:不同国家的时空正变得同一化。以曾在中国掀起热潮的美国电视剧《越狱》为例,中国网民完全绕开了中国电视媒体,通过网络途径下载中文字幕版本的新片,在时间上与美国上映时间相隔不过12小时。[66]拜技术“所赐”,中国人可以绕开电视,选择BT下载、电驴下载、FTP、校园网、局域网、美剧论坛、在线影院以及盗版DVD等观看外国影视剧。这种通过网络途径“接入”获得信息的方式使中国的传统媒介格局发生了变化,任何传统媒介不得不正视网络的挑战,改进传播效率与传播质量。《2007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西安、沈阳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显示,有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观看电视或下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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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5 中国七城市网民在线看电视的比例和频率(N= 13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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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6 中国七城市网民下载或在线观看电影的比例和频率(N= 1314)

通过网络下载或观看电视视频意味着信息渠道与信息内容的多元化,它实质上使“一元化”的媒介体制变成“多元化”了,这无疑对传统的媒介格局和体制格局构成了冲击和挑战。互联网的意义还在于它带来了一场“人际传播”的革命。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7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西安、沈阳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显示:电子邮件、QQ已经成为中国网民比较普及的网络交流工具,其使用率分别为80.2%和73.0%。微软MSN作为新的交流工具,使用群体也在不断扩大,使用率达到了37.4%,超过了三分之一。目前,中国城市手机普及率高于电子邮件、QQ、MSN的普及程度。持续增长的使用率说明,互联网和手机这两种新媒介已经内化为中国受众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部分,人们的交往结构、交往方式与信息结构因此将发生一定的改变,这从图8-7可以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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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7 新技术条件下人们的交际网络与交往方式[68]

显然,新的传播方式带来了新的交往方式,新的交往方式将带来的新的社会网络结构,社会的结构的变化会反映到制度变迁上来。新的交际网络与交际模式的出现也使构成“制度基础的社会共识”变得更加容易发生演化。在美国,My space,You tube等网站为网民提供了展示自我和交友的多媒介平台。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扩散,我国的新浪、网易、搜狐等门户网站上也出现了网络社区,还涌现了天涯、猫扑、百度贴吧等大型虚拟社区。利用互联网的这些功能,网民得以在日常生活中建立和维系各种社会关系,构建个性化的社会传播网络。此外,互联网的使用,尤其是QQ聊天室及论坛的使用,不仅提高了原本很少联系或不联系的人之间的交往频率,而且极大地增加了与陌生人结交的机会,使得陌生的公民之间集结起来进行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大为提高,这一切都将作用于包括媒介制度在内的制度变迁。

其次,新媒体在准入门槛、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成本上大大降低,改变了媒介制度的费用结构,也改变了媒介的功能结构和权力结构,可能导致媒介格局及制度格局的改变。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及网民的增加,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信息生产者,博客和播客等新的传播形式的出现,使传统的报社、广播电台对信息生产的垄断能力大大降低,受众可以通过网络更加“低廉”地获取信息,而不是仅依赖于政府管制下的传统媒介;网络传播也大大加强了受众的反馈能力,改变传统媒介时代的“传—受”关系,计划宣传式的单向传播朝双向和多向方面发展,这必定会削弱传统媒介的影响力。在费用结构方面,网络等新媒体的出现打破了大一统的传播方式,媒介的创办权、准入权在事实上更为广泛,创办“媒介”的成本不再成为障碍,除需要固定资产投入的报社和广播电台之外,个人可以在网上以极低的成本开设属于自己的“广播电台”,这增加了信息来源的多样性和信息传播的多渠道性,同时改变了在制度变迁中行动主体“收益—成本”的对比结构。由于新媒介的出现,行动主体中的一方进行媒介制度创新的收益可能增加,成本可能降低,而另一方则可能相反,这将改变已有的制度均衡结构。

在媒介的功能结构方面,媒介的告知功能、教育功能、整合与合作功能、建立秩序的功能,授予地位的功能、赋予合法性的功能以及动员功能等由于新媒介的出现都有所改变,网络的出现就使媒介的告知功能与动员功能得到强化,远远超出传统媒介的影响力,这将对整个社会的演化产生深远影响。媒介技术还导致了媒介权力结构的变化。麦奎尔认为媒体的权力主要体现在:吸引和引导公众的注意力、对观点和信念进行劝服、影响行为、构建和界定“现实”的概念、赋予社会地位和合法性以及迅速而广泛地告知公众等方面。[69]显然,新媒介的“权力”越来越大。网络的出现使中国公民对于相关信息的知晓将更为及时和有效,对于信息环境的变化有了更加及时的感知和适时的调整应对,这使得政治的透明程度大大增加。通过网络参与,互联网正在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空间,这种舆论会通过网络传达到决策层,进而一定程度上起到政治沟通的作用。

《2007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西安、沈阳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显示,多数被访对象对于网络可能带来的政治参与的机会充满着期待。[70]有30.3%的人认为网络可以使人在政治上有更大的权力;47.9%的人认为网络可以使人对政府的行为有更多的发言权;75.1%的人认为网络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政治;59.3%的人认为网络可以使政府工作人员更关心百姓的看法。[71]网络参与也确实改变了许多游戏规则。

第三,新媒介的发展使媒介的社会控制成本提高,这将对已有的媒介制度安排构成挑战。麦奎尔认为,对媒介的社会控制有四种类型,一种是出于政治原因对内容的控制,一种是出于文化和(或)道德原因对内容的控制;第三种是出于技术原因对基础设施的控制;第四种是出于经济原因对基础设施的控制。而控制的相关原因是“媒介具有更大的政治颠覆潜力、更大的道德、文化和情感冲击力、更大的被告控制的可能性;更多地进行管理的经济动力。”[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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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8 中国七城市公众对网络政治参与的态度

表8-1 媒介的控制类型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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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出于经济的原因对基础设施的控制与相关产业的网络性和自然垄断性质有关[73],出于技术的原因对媒介的控制则可能和技术资源的稀缺性有关。西方宪政国家的媒介管制则更多地注重于道德、技术与经济方面,即便在欧洲,对媒介技术的管制也多于对媒介内容的管制。对媒介实施必要的规制是基于如下假设:(1)某些类型的媒介比其他类别的媒体更有影响力,例如,广播电视的影响力就要强于印刷媒体,因而也面临更严格的规制;(2)一般而言,某些媒体中的暴力行为或场面会影响受众;(3)某些特定群体的受众相比之下更容易受到媒体的影响,如英国的《未成年有害出版物法案》规定了为未成年人提供的暴力内容及其处理方式;(4)成年人或那些刚刚达到承担成人义务的法定年龄的青年人不容易受到暴力内容的负面影响;(5)对于有些媒体产业而言,不应当放任它们自己管理自己。[74]中国的媒介规制与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别,其理念也不一样。在中国的媒介管理体制中,政治的、道德的、技术的及经济的这四个方面的管制兼而有之,而且政治的和道德的管制高于技术及经济的管制。这当然和中国的“国情”有关,如何在媒介的技术管制、经济管制、道德管制与政治管制之间找到清晰的边界,是设计与分析媒介制度时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媒介技术影响到媒介制度安排的原因,还在于它决定了政府管制可能性的大小。在任何国家,政府的媒介管制能力都可能受到技术和管制成本的约束。因此麦奎尔认为:“媒介受到国家社会控制的程度,可能要视实施控制的可能性而定。受到最大管制的媒介,典型上是属于那些在传播上最容易受到监督的媒介。”[75]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政府媒介管制典型地受到技术因素的约束。从中国现有的媒介形式来看,越是新出现的、分散性的媒介越不容易受到管制。因此,报纸是最易受到管制的,广播电视其次,而电子邮件、博客、播客、视频网站等则较难管制,手机传播则最难以管制。在2007年的厦门PX事件中,手机媒体就起到了大众传播的“组织”、“动员”和“宣传”作用,当地政府可以控制传统媒体,却很难对民众的这种传播方式进行有效管理。媒介技术的发展已经将大众传播与小众传播,公共媒介与私人媒介、传播媒介与非传播媒介等界限取消了,政府可以有效地监管媒介机构,却难以监管分散的个人传播者,这需要极高的管理成本。显然,新媒体对政府通过规制传统媒介来对信息的生产和流通进行“把关”的控制模式构成了挑战。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技术本身并不能带来媒介制度的变迁,它只不过改变了博弈的参数或改变了制度的成本结构。以网络的出现为例,它使得原来博弈格局中的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变得不再那么弱势,信息获取渠道的增加和信息获取成本的降低增强了其认知能力,这客观上增强了其博弈能力。[76]这种变化表现在媒介领域,就是公共舆论对于公共政策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新媒介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实际上,媒介新技术的发展,既可以为博弈格局中的弱势方所利用,也可为博弈中的强势方所利用。因此,在评估互联网对民主的作用时,卡拉梯尔和伯斯(Shanthi Kalathil and Taylor Boas)认为有几个问题是首先需要回答的:谁在使用和为什么使用互联网?这种使用会不会对政府产生威胁,如果会,那么政府又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在这种反应中,对互联网是积极利用还是消极防范?他们认为,只有对这几个相互联系的问题进行考察,才能回答互联网在特定社会条件下有没有或能不能促进民主这个问题[77]

因而在分析媒介技术在中国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时,我们必须看到技术与制度结构的关系。在特定制度安排的约束下,媒介新技术很可能被整合进传统体制。就我国而言,一方面,互联网的确带来了更大的政治与言论空间,在推动社会法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互联网也受到严格的管制。[78]我们看到,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出现及其带来的一系列“挑战”,政府相应地加快了对新媒体的立法与管理力度,相关的管理政策相继出台,最大限度地限制了不良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因此,媒介技术本身固然可以影响博弈力量的对比,但它决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媒介制度安排将以一种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取决于行动主体之间的力量对比或者说博弈均衡。正如论者所言:一方面,互联网和卫星势将削弱官方控制信息流通的权力;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应高估它们在推动民主化方面的作用[79]。“技术决定论”显然无法解释和预测中国的媒介制度变迁。

【注释】

[1]V.W.拉坦:《第十二节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2][美]凡勃伦著:《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蔡受百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3]尚林,林泉:《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关系——从四次技术革命中得到的启示》,《中国科技论坛》2004年第1期。

[4]H.A.Innis:The Bias of Communication.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51.

[5][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3页。

[6][加]埃里克·麦克卢汉、弗兰克·秦格龙:《麦克卢汉精粹》,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72页。

[7]R·.DuBoff:The Telegraph andthe Structure of Market in the United States,1845—1890.Research in Economic History.8(1983)pp.253—77.

[8][英]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4页。

[9]照相术发明于1839年,但报纸刊登照片一直到19世纪末美国人豪根(Stephen H. Horgan)发明半色调网点照片印刷技术后才出现。1880年美国出现第一家刊登照片的报纸,极受公众欢迎。不久其他报纸、杂志纷纷跟进。摄影进入新闻业,形成了“摄影新闻”。从1937年到1950年担任《生活》杂志摄影部主任的希克斯(Wilson Hicks)认为,图像比文字更能传递真实。摄影技术使得媒介的“还原真相”的能力大大增强。见Wilson Hicks(1952), Words and Pictures:An Introduction to Photojournalism. NY:Harper& Brothers,1952, p. 3.

[10][美]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11]参见雷颐:《晚清电报和铁路的性质之争》,《炎黄春秋》2007年第10期。

[12]拉坦:《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载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38~339页。

[13]V.W.拉坦:《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载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14][英]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2页。

[15][美]唐纳德·M.吉尔摩等:《美国大众传播法:判例分析》,梁宁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页。

[16]肖燕雄:《传播科技发展对美国传媒监管之法律政策的影响及其启示》,《现代传播》2006年第6期。

[17][英]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页。

[18]邱小平:《表达自由——美国第一宪法修正案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94页。

[19]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29页。

[20]同上,第47页。

[21]姚福申:《中国编辑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8~259页。

[22][新加坡]卓南生:《中国近代报业发展史》(增订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4页。

[23]孙玉胜:《十年——从改变电视的语态开始》,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5页。

[24][英]简·冯·库伦伯格、丹尼斯·麦奎尔:《媒体政策范式的转型:论一个新的传播政策范式》,见金冠军、郑涵、孙绍谊主编:《国际传媒政策新视野》,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6 ~17页。

[25][英]简·冯·库伦伯格、丹尼斯·麦奎尔:《媒体政策范式的转型:论一个新的传播政策范式》,见金冠军、郑涵、孙绍谊主编:《国际传媒政策新视野》,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3页。

[26][英]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4页。

[27]引自[美]赫南·加伯瑞著:《数字电视与制度变迁——美国与英国的数字电视转换之路》,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年版,第238页。

[28][英]简·冯·库伦伯格、丹尼斯·麦奎尔:《媒体政策范式的转型:论一个新的传播政策范式》,见金冠军、郑涵、孙绍谊主编:《国际传媒政策新视野》,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7页。

[29]同上。

[30]无线电报是20世纪初西方的舶来品,我国使用无线电报始于晚清末年。1908年,上海与崇明岛之间的海底电缆毁损,江苏省用公款购买无线电收发机代替之,是我国民用无线电报的开始。同年,上海英商汇中旅馆私设无线电报机,开外国人在我国私设无线电台先河;1915年4月,北洋政府公布《电信条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涉及无线电的法令,《电信条例》规定无线电器材属于军事用品,非经陆军部特别许可不得自由输入我国。但外国人私设无线电台仍无法禁绝。见赵玉明:《中国广播电视通史》,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31]赵玉明:《中国广播电视通史》,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

[32]马光仁:《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372页。

[33]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2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9页。

[34]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2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9页。

[35] 同上,第171页。

[36]赵玉明:《中国广播电视通史》,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44页。

[37]同上,第95页。

[38]赵玉明:《中国广播电视通史》,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4页。

[39]《解放区广播历史资料选编》第117~121页,转引自赵玉明《中国广播电视通史》,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08~109页。

[40]胡正荣、杜萱:《广播电视媒介政府规制的制度化研究-中外广播电视媒介规制比较分析》,见《媒介的现实与超越:胡正荣自选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1]Coase, R.H.(1959) 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2(1),1-40.

[42]Chris Barker:Glabal Television.Blackwell.1997,P.32.

[43][英]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页。

[44]同上,第160页。

[45]同上,第159页。

[46]龚文庠:《信息时代的国际传播:国际关系面临的新问题》,《国际政治研究》1998年第2期。

[47][英]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页。

[48]同上,第24页。

[49]《南方都市报》是最早尝试在日报中做“深度报道”的报纸,2003年就推出“深度”栏目,并一直将其确立为重点品牌。2003的《孙志刚之死》等一系列深度报道使《南方都市报》一举成名,在报业市场中站稳了脚跟,实现了“办一流报纸,创一流效益”的口号。《新京报》则可以视作是《南方都市报》在北京市场的翻版,同样立足于“深度报道”,同样取得了可观的市场收益。当“深度报道”这样一种准专业主义的新闻操作在市场上取得成功后,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其他日报纷纷仿效。据了解,目前《华商报》、《成都商报》、《华商晨报》、《潇湘晨报》、《新闻晨报》、《大河报》等日报都开始推出“深度报道”。

[50]韩鸿:《论新媒体背景下的公民共享新闻学》,《新闻与传播研究》2006年第3期。

[51]程洁:《试论新旧媒介的划界》,《国际新闻界》2006年第5期。

[52]Neuman,R,(1991) The Future of the Mass Audience.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53]喻国明:《关注Web2.0:新传播时代的实践图景》,《新闻与传播》2006年第12期。

[54]陈燕:《新闻博客对传统媒体的正向作用》,《当代传播》2006年第4期。

[55]聂茂、李君:《名人博客的传播特征分析》,《中南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

[56]杨志宏:《WIKI新闻初探》,《东南传播》2006年第6期。

[57][英]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7页。

[58]陈剩勇、杜洁:《互联网公共论坛与协商民主:现状、问题和对策》,《学术界》第5期。

[59][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吴睿人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版。

[60]邵培仁、潘祥辉:《论媒介地理学的发展历程与学科建构》,《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61]熊澄宇:《信息社会4.0》,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62]寒山:《互联网与民主化》中国选举与治理网,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 asp?NewsID= 39032005-7-28

[63]熊澄宇:《信息社会4.0》,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64]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11月发布的《2007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西安、沈阳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项目主持人郭良:http://www.wipchina.org/)

[65]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11月发布的《2007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西安、沈阳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项目主持人郭良:http://www.wipchina.org)

[66]《〈越狱〉的中国隐秘流行》,《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12月20日。

[67]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西安、沈阳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项目主持人郭良:http://www.wipchina.org)

[68]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11月发布的《2007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西安、沈阳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项目主持人郭良:http://www.wipchina. org)

[69][英]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学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8页。

[70]在网络与政治参与的调查中,“世界互联网项目”通过四个问题测量网络可能对政治带来的影响:1.通过使用互联网,像您这样的人在政治上可以有更大的权利。2.通过使用互联网,像您一样的人对政府的行为有更多的发言权。3.通过使用互联网,像您一样的人可以更好地了解政治。4.通过使用互联网,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更关心像您一样的人的想法。

[71]具体说来,被访对象最认可的还是互联网给政治参与的知识和信息方面带来的变化(了解政治),而对于网络是否能够在实践中真正给人们带来更大的政治权力,则不如对“了解政治”那么肯定。见《2007年北京、上海、广州、成都、长沙、西安、沈阳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2007年11月。

[72][英]麦奎尔:《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8页。

[73]如电信、电力、铁路运输、航空、邮政、自来水和燃气供应等自然垄断产业就具有“网络性”特征。建立与形成这些产业的网络系统,往往需要巨大的投资,投资回报期较长,资产专用性强,沉淀成本大。所以,在一定地区范围内,从社会经济效率考虑,一般不能重复建设这些网络系统,通常由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垄断经营,而这些垄断经营网络系统资源的企业通常被称为主导性企业。自然垄断产业必须借助这些主导性企业的网络系统,才能将产品或服务从生产领域传播至消费领域。

[74][英]格雷姆·伯顿:《媒体与社会——批判的视角》,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1页。

[75]但麦奎尔认为,全国广播、电视播放或地方范围的电影放映是比较容易受到监督和压制的,而像书籍和印刷媒介通常就比较不容易监督或压制。他的观点或许是从西方的实际观察得出的经验,但这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实际。

[76]有论者认为,媒介技术的进步使行动主体的博弈地位“均等化”,即原来在结构博弈中处于劣势的群体和个体扩大了交易量、机会选择的范围和可运作的博弈地位维度,而原来处于优势的群体和个体在博弈地位上却无太多改变或者向相反的方向改变,从而达到双方拉平的效果。这一过程也是技术使社会结构变得“扁平化”的过程。见王水雄著:《结构博弈——互联网导致社会扁平化的剖析》,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

[77]寒山:《互联网与民主化》中国选举与治理网,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 asp?NewsID= 39032005-7-28

[78]据统计,至2006年7月止,全国人大、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出版署、广播电视电影总局和卫生部等14部门出台了50多部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

[79]李金铨:《中国媒介的全球性和民族性:话语、市场、科技以及意识形态》,《二十一世纪》2003年1月号总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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