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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品管理到资本管理的转变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有财产的财产权高度集中于政府,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利。企业的管理,完全局限于产品管理的范畴,仅仅停留于产品的计量、统计、核算,生产的定额、定编、定员上。有权表现在这些机关有权制定所管辖企业的生产计划,有权调动企业资金、设备与产品,有权任命企业的领导,甚至有权决定企业的命运。因此,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全听命于上级政府部门,根本不用过问产品的销路。

(二)从产品管理到资本管理的转变

我国企业的管理模式,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并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不断变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代表全体人民拥有对社会资本的所有权,集中了对国有资产的所有、占有、收益、处置等全部财产权能。国有财产的财产权高度集中于政府,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在这种体制下,企业更像是国家这个大“企业”中的一个生产车间。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生产任务由政府计划部门下达,产品的销售、原材料的供应由各级政府下属的物资部门调拨,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由物价部门统一制定,流动资金由政府财政部门拨付,企业负责人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和委派,职工由劳动和人事部门招募和安排。企业经营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企业不必关心盈亏,不必关心产品的销路。企业的管理,完全局限于产品管理的范畴,仅仅停留于产品的计量、统计、核算,生产的定额、定编、定员上。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讳言资本,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否定资本的存在,以为社会主义不存在剥削,当然也不存在剥削剩余劳动的资本。二是否定商业信用,以为“商业信用是资本家相互给予的信用”,既然社会主义不存在资本家,当然也不存在商业信用。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取消了一切赊销和预付,倡导“货款两清”的原则,一切信用集中于银行,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三是混淆了长短期资金同财政、信贷资金的界限,以为社会长期占用的资金,只能动用新增国民收入,即通过财政收入解决,而银行资金只能用于短期用途,不能用于长期性投资。把“长短期资金划清界限,财政银行分口管理”作为金科玉律。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影响下,30年间我们把一切资本都称为资金,导致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纷纷患上了“投资饥渴症”,预算拨款过度,财政负担过重,投资效率低下,资源配置失衡。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微观组织,其经营目的是追求利润和资本收益的最大化,而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其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共福利的最大化,不是以创造利润的多少来衡量。由于我国传统计划体制下企业以完成政府下达的生产计划为最高目标,其生产过程体现的是政府的意志,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承担了许多应该由政府或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职能。另外,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资本配置格局的僵化,劳动者也几乎没有流动,工人一旦确定了工作岗位,基本上是终身制。企业不但要支付工人工资,还要为职工的生、老、病、死等一切负责。按照这样的逻辑,许多国有企业都不得不设立了许多与生产经营无关的附属机构,如托儿所、中小学、医院、食堂……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我们对企业办社会的种种弊端已有了深刻的认识,但其负面影响直到现在都无法根除。2003年,我们去中原一家90年代才投产的企业考察,这家企业的主体部分已经改制并在境外上市,而被剥离出的企业办社会部分和富余人员只能由存续企业承接并继续进行低效运作,因为当地根本不具备承接剥离出来的这部分资产和人员的社会环境。我国六七十年代在中西部地区出于战备目的建设的很多三线企业,也都存在类似的问题,成了这些地区进一步发展,甚至生存的包袱。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有权有利。有权表现在这些机关有权制定所管辖企业的生产计划,有权调动企业资金、设备与产品,有权任命企业的领导,甚至有权决定企业的命运。有利表现在企业要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缴全部利润。而对企业来说,只剩下责任了,有执行上级计划的责任,有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指标的责任,有向上级上缴利润的责任。这种责、权、利的不平衡或不平等,导致企业缺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在动力,挫伤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直接进行干预,包括生产计划的制订,产品的销售,原材料的供应,流动资金的拨付,新、扩建资项目的审批,企业领导人的任免,职工的招募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评价企业,也不是从经济效益出发,而是从其完成的产品产量、产值、承担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以设备的多少和职工人数作为标准的规模等。并从这些条条框框出发,套用政府机构的标准给企业核定级别,如局级企业、处级企业、大一企业、中二企业、中央企业、地方企业……企业核定的是什么级别,其负责人就会享受相应的政治和经济待遇,造就了一个典型的“官本位制”运转模式。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垄断了一切投资机会,企业没有独立支配资本的能力,其生产的目的就是完成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因此,企业的领导人也不关心盈亏,不关心资本的保值增值,一切无效的经营和亏损最终都由国家这个“坚强的后盾”承担,也正是因此,政府与企业间没有建立起一条有效的隔离带,政府对企业的亏损,担负着无限责任。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内部的机构也是从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这一出发点而设置,“上有一尊神,下有一座庙”,组织机构十分庞杂,行政、经济和社会组织三套系统并存、重叠,每一套机构都自成体系,各自为政,垂直对上负责,许多机构和生产经营活动毫无关系,甚至妨碍着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也增加了企业的额外负担。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应当围绕着生产经营活动设置,本着精干、高效、灵敏、运作成本低而又便于统一指挥和协调的原则设置,以保证生产过程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产品的定价权集中在政府,产品的调拨由政府部门操控,产、供、销体系相互脱节,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因此,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全听命于上级政府部门,根本不用过问产品的销路。

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牵引,受供求关系左右。如果市场供求失衡,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得不到市场认可,那么它就必须改变生产经营计划,否则就会遭到市场的淘汰。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没有独立的财权,企业的利润全部上缴国家财政,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由上级主管部门拨付,因此,企业没有自我积累,甚至连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能力都不具备,由此导致企业没有运作资金的能力和主动性。后来,随着国家财政金融体制的改革,我国实行过拨改贷,最后完全由银行信用取代了原来的国家信用。实行在拨改贷的最初几年,我国的国有企业普遍患有“投资饥渴症”,不顾资金需求和资金成本,贪大求全,盲目投资。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资金运作是生产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何种途径筹集、何时筹集、筹集多少建设资金,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是企业管理者时时都要思考的一个课题。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规模往往是和企业的“级别”直接挂钩的,而企业的级别则决定企业领导人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因此,企业的领导人也利用一切机会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但是,当时人们谈及企业的规模往往会与固定资产、职工人数、生产能力、产品数量等数据等同起来。即使这样,这种规模的扩大往往也是粗放型的扩大,是盲目铺摊子的结果。其后果是扩大的生产规模不配套,形不成现实的生产能力,有的即使形成了生产能力,产品也没有市场。设备闲置,资本呆滞,留下了许多“胡子工程”和“钓鱼项目”,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现代化社会大生产条件下,许多产品的生产都具有明显的规模效益。因此,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伴随着资本的扩张。但是,这种扩张绝不是我们过去所理解的简单的生产规模的扩大。首先,资本的扩张是出于企业的内在动力,是企业资本的所有者追求收益最大化的结果。其次,资本的扩张是有效的扩张,是在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和运营质量前提下的扩张。最后,资本的扩张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并不等同于简单扩大再生产,并不只是投资新项目带来的扩张,收购、兼并、承包、租赁等,都是资本扩张的有效方式。在资本证券化程度比较高的市场环境中,资本扩张更多的是借助于证券操作来完成的。另外,资本扩张并不只是一味地扩大资本规模,而是资本结构的调整。在企业资本运营的过程中,为了提高资本运营质量,资本经营者要不断地聚集和吸纳自己善于利用的优良资本,同时,还要剔除自己不善于利用的无效资本,优化资本的结构。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甚至没有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企业的用工计划,甚至人员的录用,都是由政府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员工的报酬,则按照几乎全国统一的标准制定和发放。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那时我们崇尚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当时有些生活资料的分配也实行“按人分配”),但只是简单地计算员工的劳动时间,没有或很少考虑劳动效率、劳动质量等因素。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也讲求“按劳分配”,但除考虑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时间外,更加注重劳动者的劳动效率和劳动质量。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投资者进行资本投资的最终目的是追求资本的增值和回报,不注重回报投资者的资本管理活动,即使取得的收益再大,最终必然也会被投资者所否定。因此,资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也得到更大的重视,随之,“按资分配”的趋势在我国显露出来。例如,2002年,用友软件在年报中推出了10元派6元的分配方案,因其大股东王文京一人即分得了3300多万元而备受市场关注,人称“用友现象”。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上面所做的这些对比分析,目的并不是要去“批判”过去遵循的计划经济体制,而是想通过反思、对比,着重强调资本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重新认识资本的自然属性。总体来说,改革开放前我国所遵循的“国有国营、高度集中”的企业制度和管理模式,存在着以下几点弊端:[24]

(1)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对我国将长期存在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及发生作用在理论上认识不清,因而导致对企业的地位、机能认识不清,企业的地位往往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

(2)否认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认为企业不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只把企业作为一个进行成本核算的基本生产单位,是上级机关的附属物。企业没有决策权,它不能、也不可能随着市场的变化,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

(3)企业的领导人是上级行政机关指令的执行者,其调任由上级行政机关负责。企业管理者对产值、产量等使用价值的完成情况比较重视,而忽视成本、资金和利润等价值形态的指标,忽视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4)国家统一规定企业的分配,并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定化,企业无条件服从。企业职工没有压力,也缺少对企业和职工的激励机制。管理者和劳动者都缺乏改善经营、降低成本、使用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理论的影响,我国的生产要素、特别是资本市场存在着短缺与闲置并存,高投入与低产出并存的状况,资源配置格局僵化,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一方面,企业难以利用闲置资产调剂收入,增加收入,扩大生产能力;另一方面,企业难以根据市场需要,灵活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一方面,巨额社会资金难以直接投资于企业;另一方面,社会就业压力大,缺乏资本推动,造成生产能力大量闲置。利用价值规律,促进资本流动,是调整资本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应该是围绕着资本盈利最大化这一根本目标展开的。与此相适应,企业的管理也应该提高到以资本为核心、以提高资本运营质量为目标的资本管理上来。

以资本为核心的企业内部管理,和以产品为核心的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有本质的不同,必须使企业内部管理的思维方式、目标任务、方法内容等各方面都有一个根本转变,建立全新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

提高资本运营质量,要求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体现对资本的组织、管理和运营上。而对资本的组织、管理和运营,关键是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取得收益的最大化。不重视资本的保值增值和收益,仅仅从产品的数量增加上去考虑企业管理,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做法,不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其结果往往是盲目扩张规模,单纯追求产量数量,导致不顾市场需求乱上生产线,重复投资屡禁不止,效益更无从谈起。按照这种指导思想,许多企业成了亏损的黑洞,资产质量极其低下。因此,以资本运营质量为核心的资本管理,必须首先突出对资本的组织、管理和运营的中心地位。[25]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围绕着企业的法人资本运营的。所以,企业内部对资本的管理主要是对企业法人资本的管理。因此,在以提高资本运营质量为目标的管理中,企业法人资本组织制度的建立,是企业资本管理的重要实现形式。因此,要建立与资本管理相适应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中一种最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制企业有多种类型,总体上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资公司等,在它的亚层次上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等。但不管是什么类型,也不管是在哪个层次上,公司之间的联结都是以资本,即资本的权属关系为纽带的。因此,在以提高资本运营质量为目标的管理中,对资本的管理首先必须确立企业的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确定资本的投向和数量,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的投入产出效率,建立资本经营考核指标体系和监督约束机制等。

在以提高资本运营质量为目标的管理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必须体现对资本进行有效的运营。因此,企业资本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对企业法人资本运营的科学化。

企业法人资本的运营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直接经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至于选择哪种经营方式,出资者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其目的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以实现资本盈利的最大化。而为了实现资本盈利的最大化,就要建立一整套适应资本运营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提高资本运营质量是以资本为核心的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资本运营的核心是资金的运行,资金的运行质量和速度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着资本的增值情况。产品的市场占有状况,生产经营成本的变动,资金的循环与周转等,是考核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没有独立的财务制度,企业的财务只停留于生产和成本的核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竞争能力的行为主体,企业生产的目的是实现资本效益的最大化,并从这一根本目标出发,作出“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的决策。因此,要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与资本管理相适应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预算约束机制和会计核算制度。要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检查分析和稽核监督职能,强化内部审计,建立供应、制造、营销成本相对分离的成本核算体系。[26]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以提高资本运营质量为目标的企业管理活动中,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是实现资本与劳动最佳结合的根本途径。而科技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本的规模,很难想象,在传统的作坊式的生产条件下能迸发出科技的火花。因此,资本的不断扩张是企业资本管理科学化的普遍规律,而科技进步则是实现资本扩张的基础。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管理的另一个特征是只强调劳动,不重视资本,只重视对劳动的管理,而忽视对资本的管理,甚至以职工人数作为衡量企业规模的一个重要指标。资本和劳动是对立的统一体,资本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关系,代表出资方,而劳动也是一种经济关系,代表着人与自然的结合。资本和劳动二者既是有矛盾的,又是不可分割的。只有资本没有劳动形不成生产力,单纯的劳动同样也不能形成生产力,只有资本和劳动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现实生产力。因此,以提高资本运营质量为目标的管理,必须把资本和劳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以资本运营质量为目标的管理,就是要通过资本与劳动的最佳结合,形成最优的生产力,创造出最好的经济效益。

随着资本的扩张和科技进步,必然要求劳动力素质相应提高。因此,在以提高资本运营质量为目标的管理中,必须相应建立包括人才培训、录用、选拔、晋升、奖励、监督、罢免等各环节的用人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方式和手段,提高员工的文化和技术素质,增强凝聚力和敬业精神,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精干、高效、勤奋的企业员工队伍。[27]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是单一的,国家代表全民享有企业的全部财产权利,职工的分配遵循的是“按劳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的企业,其投资主体是多元化的,既有国家和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国有企业,也有其他类型的企业、自然人和外国投资者。投资者投资的目的是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并以此决定资本的投向、数量,根据投资的比例享有自己的权利,包括决策参与权和利润分配权等。因此,要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建立与资本管理相适应的“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企业的分配。

从产品管理到资本管理,政府的角色和职能也要转变。政府要从具体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脱身,强化服务意识和功能,转向市场竞争法律法规和投资环境的建立和完善,转向“公共物品”的提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社会福利的增长,转向引导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近些年来结合经济改革的进程,也在相应进行着政治体制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诸如国有资产的管理由过去的多个部门管理变成了现在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一家全权管理,撤销了原来的多家产业职能部委,逐步向民营和国外资本开放投资经营领域,通过多种途径转让企业的国有产权等。但是,我们这里要强调的是,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广大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比如,不少地方政府部门出于局部利益的考虑,争项目、争资金、争原材料、争优惠政策,并依此作为考核政府官员业绩的依据,导致重复建设屡禁不止,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和不合理配置,一时间,“跑部进京”的寻租活动盛行。在项目招投标时,“暗箱操作”现象严重。在企业并购时,许多地方政府出于安置就业等非经济目的干预并购方案,导致我国许多企业的并购都是政府“拉郎配”的结果。

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政府要把经济法制的建设和完善放在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约束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不断推出和完善,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也相继颁布了许多旨在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策。但是,发挥这些法律法规的应有作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仍然大行其道,“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也经常被重复提出。另外,随着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有些法规条文滞后了,落伍了,需要及时更新和完善。

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建立和强化服务意识,是从“管理”到“服务”的换位,还自己于“公仆”的本位。实践证明,哪个行业服务意识加强了,哪个行业效率就提高了;哪个地区服务意识加强了,哪个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就会加快。

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政府要把制定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资本的管理本质上就是调整内部产品结构的过程。从市场的角度看,生产要素在不同企业和行业的流动和配置,本质上就是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的过程。产业政策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指导产业发展方向、规划产业发展目标、调整产业结构的总的措施和手段,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的资本管理,包括资本组织、资本运营、资本流动和资本扩张,都必须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进行,都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社会资源在不同行业和地区间的流动,也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必须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实现最优配置。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不同发展时期的特点和需要,确定和区分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朝阳产业和夕阳产业,并分别制定不同的发展政策和建立不同的市场引导机制。首先,要确保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对生产要素的需求,发挥其对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其次,根据产品的寿命周期和市场特点,制定对朝阳产业生产者扶持和市场培育的方案,以及对夕阳产业生产者生存规模和生产要素退出的措施。

在政府职能转变后,国家对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也要依据法律法规,由国有股权的代表通过股东大会等组织机构和手段,行使出资者的权利。既要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和保值增值,也要提高企业的独立运作能力。改变过去那种用非经济手段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正当做法。

【注释】

[1]吕时达主编:《简明经济学词典》,第456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86年。

[2]麦克鲁德:《信用的理论》,第127页,1872年。

[3]庞巴维克著,陈端译:《资本实证论》,第73页,商务印书馆,1964年。

[4]萨缪尔森著,高鸿业译:《经济学》(第14版),第55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

[5]曾艳玲主编:《英汉西方经济学词典》,第91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

[6]郭元晞:《资本经营》,第229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

[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29、540页。

[8]亚当·斯密著,杨敬年译:《国富论》,第405页,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

[9]郭元晞:《资本经营》,第7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

[10]郭元晞:《资本经营》,第228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

[11]赵国良:《现代企业制度论》,第23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

[12]亚当·斯密著,杨敬年译:《国富论》,第800页,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

[13]亚当·斯密著,杨敬年译:《国富论》,第801页,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

[14]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38页。

[15]赵国良:《现代企业制度论》,第66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

[16]赵国良:《现代企业制度论》,第28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18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4页。

[19]赵国良:《现代企业制度论》,第36~39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

[20]赵国良:《现代企业制度论》,第81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

[2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

[2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92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

[2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

[24]赵国良:《现代企业制度论》,第62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

[25]赵国良:《现代企业制度论》,第141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

[26]赵国良:《现代企业制度论》,第143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

[27]郭元晞:《资本扩张》,第88~92页,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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