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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的运作机制分析介绍

时间:2022-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这一定义出发,本研究主要从校企合作的组织机构、运行方式、管理制度及评价与监控体系四个方面对校企合作运行机制进行阐述。其次,每个企业对校企合作的需求是不一样的,随着校企合作的进行,企业对校企合作的需求也有可能发生变化。

一、校企合作运作机制的内涵

高职商务英语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是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运行的角度,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进行研究的。因此,对高职商务英语教育校企合作运行的界定,有利于帮助我们更好地探析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内涵。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运行

要明确校企合作运行,首先需要对合作关系这一概念进行界定。合作关系就是合作主体或成员之间形成的一种协调关系,这种协调关系的形成是以保证实现某个特定的目标或效益为目的的。合作关系从无到有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一般是合作双方初次接触、双方彼此熟悉、双方共同进行合作关系的维护、合作双方继续或终止合作[1]。这个合作过程表现在高职商务英语校企合作的运行中,指的是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企业共同参与校企合作中相互产生的影响及发挥各自作用的过程。本研究将这一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高职商务英语院校通过彼此初步接触和相互熟悉启动校企合作;二是,在校企合作的实现过程中,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和企业之间通过合作项目进行进一步的熟悉,对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方式等进行维护与调整,并对合作过程进行监督与评估;三是,在合作结束后,对校企合作结果进行验收,以此决定双方关系是否实现合作目标。

(二)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指的是在人类社会有规律的运动中,影响这种运动的各因素的结构、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以及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功能的作用过程和作用原理及其运行方式。在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是指校企合作各影响因素的结构、功能及相互发生作用的关系和这些因素产生影响、发挥作用的过程和原理以及运行方式。从这一定义出发,本研究主要从校企合作的组织机构、运行方式、管理制度及评价与监控体系四个方面对校企合作运行机制进行阐述。运行机制有好与坏之分,要保证某一运动目标与项目等的实现,必须建立一套协调、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因此,本书对如何使当前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更为完善也进行思考与研究,具体从校企合作构建依据、合作制度化、评价与监控的完善等方面提出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构建的建议。

1.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组织机构

(1)设立校企合作组织机构的原因分析

校企合作组织机构是对校企合作活动进行管理的载体。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企业作为两种不同性质的组织,他们开展的活动有着不同的目的,基于不同的目的所各自建立的内部组织架构也大不相同,其各个部门的职责也是不一样的。其次,每个企业对校企合作的需求是不一样的,随着校企合作的进行,企业对校企合作的需求也有可能发生变化。再次,校企合作实施过程中,因其是一个较为开放的系统,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易变性。在这三方面影响下,易导致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企业信息的不对称,对校企合作管理的难度增大。因此,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要及时准确地辨识信息,并作出准确的合作判断以及加强对校企合作的管理就需要设立专门的校企合作组织机构。

(2)校企合作组织机构的功能分析

校企合作组织机构的功能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连接功能。即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成立校企合作组织机构,通过这一机构与外部企业实现连接,方便了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也有助于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需求等有效校企合作信息。二是监督功能。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校企合作组织机构在与企业连接的同时,也对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企业的合作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协调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成本浪费,保障校企合作顺利运行,对提高校企合作的效率也发挥着一定作用。

2.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方式。进入21世纪,我国政府愈来愈认识到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相继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及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我国政府大力倡导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并将其作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为了保证校企合作的有序开展,我国政府在颁布的这些校企合作政策中均对校企合作做了相关规定,以指导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和企业间的合作。下面将对这些政策中与校企合作相关的规定加以阐述并从中概括高职商务英语教育校企合作的方式。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主要是从教育教学改革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定中明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运行方式的。首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要求职业教育要适应社会和企业需求。高职商务英语教育要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要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共建和合作,利用其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实践。其次,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这一规定中,提出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和考察,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广泛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第三,对联合办学的形式做了说明,指出开展“订单”培训,并积极为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也可在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出了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的要求,对校企合作形式进行了规定。规定“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把“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以期加强高职商务英语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时间,支持高职商务英语院校面向社会聘用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指导下,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参与制定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参与制订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国家对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规定“建立企业接收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企业有责任接受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要求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应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大力推行工学交替、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鼓励校企合作方式的创新:可以是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根据企业需要培养人才、提供实习学生,企业为学生提供教学实训条件;可以是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依托企业培训教师,参加企业生产实践,企业选派工程技术人员为学校提供教学服务;鼓励企业在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促进学校的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企业可以依托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进行员工的培养培训,积极推进“校企合一”,鼓励“前厂(店)后校”或“前校后厂(店)”。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的意见》相比于《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增加了有关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方面的校企合作形式和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方式,以及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为企业进行员工培训这一形式,校企合作运行方式更为灵活与多样。

2010年颁布的《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在改革培养模式中,指出职业教育要深入推行工学交替、校企一体、顶岗实习。提出创新教材应用,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提出创新队伍建设,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落实商务英语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构建政府牵头、行业指导、企业支持的职教教师企业实践平台;提出要引导项目学校引进企业设备、人员、技术,以及生产和服务的项目,共建共享实训基地,以企业生产和服务流程为导向,设计、建设实训场地和设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提出了校企深度融合。第一,遴选1000所商务英语学校和3000家合作企业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校企之间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联合开发教材,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第二,创新校企合作制度,通过实施专业与岗位衔接,整合实训资源,共建服务平台等方式,实现校企深度融合。第三,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联合行业企业和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组建职教集团,合作开展集团化办学。在探索职教师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中,要求完善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构建政府牵头、行业指导、企业支持的职教教师企业实践平台。制定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从教的制度。《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校企合作内容的实施方式更为具体与全面,提出了校企深度融合,并对如何深度融合做了规定。

3.管理制度与评价和监控体系。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研究中所涉及的管理制度建设问题,主要是从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校企合作运行自身入手,对校企合作运行中的具体合作做出规定,从而确保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的有序且有效的运行,而非从校企合作外部,诸如政府角度做出一些规定,以保证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的运行。重点阐述诸如在教师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实习管理等校企合作项目中,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制定与实践的以保证这些项目顺利进行的管理制度。2010年《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规定制定和完善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经费管理等领域的规章制度,依据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概念界定,完善校企合作评价与监控体系也是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构建的一部分。只有对校企合作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的评价与监控才能防止校企合作运行出现偏差的同时,并不断改进校企合作的运行,进而保证校企合作的有序运行,促进校企合作的发展,校企合作评价与监控体系均是保障校企合作有序运行的手段。

二、高职商务院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现实意义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要求

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指出建立行业职业教育咨询、协调机制。为大力推行工学交替、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06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提出了校企合作持续发展机制:要求要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找准企业与学校的利益共同点,注重探索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机制,建立学校和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在顶岗实习的规定中,将建立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规定为当前顶岗实习的重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

从这三项政策中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关于校企合作机制的要求比较简单,未对机制如何建设做具体的阐述,但政府已经认识到要进行校企合作机制建设。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随之增加的校企合作实践与经验以及出现的实施困惑为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土壤和要求。校企合作政策中有关机制建设的要求与规定增多。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一条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中提到,发挥企业参与高等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发展的作用,建立高等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机制;第五十七条完善投入机制中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措经费投入的机制。

2010年《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提出了校企一体办学模式。在推进校企一体办学的规定中,提出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制、要求强化鼓励校企合作的政策、制度和机制建设,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推进制定《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和校企一体实施方案。提出完善高等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交流机制,实现学生课程学习、实训学习、就业工作与行业企业的长效合作。规定2010-2012年,推动高等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用人单位通过成立合作办学组织、开展订单培养、设立就业联系点等形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提升高等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科学管理能力,规定要创新工作载体,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推进高等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管理工作科学化与规范化。

这些政策表明,我国政府重视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并对其做了要求。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要求校企合作机制研究。至于为什么本研究的主要内容是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层面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则主要是基于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现实考虑。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现实呼唤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研究。

(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现实呼唤

1.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模糊化。虽然我国高度重视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校企合作,从国务院到教育部门乃至地方教育部门,都积极引导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进行相关的校企合作实践,也在相关的职业教育政策中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作为重点明确,为我国职业教育实施校企合作提供了一个框架。但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规定来看,尽管在这些政策文本中,我国政府对校企合作的两大主体—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和企业均提出了要求,对校企合作过程中双方应承担的项目也做了说明,但是并没有制定强制性的措施要求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企业一定要参与校企合作,对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奖励性措施和未参与的惩罚性规定缺乏,主要依赖的是企业与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自觉性。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政策多是较为宏观的,许多还停留在较为粗线条的规定上,缺乏具体的配套政策,操作性不强。如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规定“建立接收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对是谁制定企业接收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以及怎么执行这一制度,政策并未做具体规定,且这一问题在后续的政策中也未做说明。如2010年《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中多次提到了顶岗实习:“多种形式的顶岗实习”“深入推行顶岗实习”“扎实稳妥地开展学生顶岗实习”“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顶岗实习要有政策措施和制度保证”等多个重点项目和主要内容中均涉及了“顶岗实习”,但就是没有一个项目对如何进行顶岗实习做具体的说明。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也未建立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准则与指导手册,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企业只能在实践中摸索实施校企合作。

2.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提到企业的社会责任,自然想到的是环境保护、劳工保护、消费者健康、慈善公益、提高资源利用率等,很少提及企业在职业技术教育方面应肩负的责任[2]。在我国,教育与企业是社会系统中两个不同的子系统,且在我国这两个子系统长期处于分离状态。提到教育,人们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是学校,是教育的责任与义务。“技工荒”使得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愿增强,但我国劳动力仍处于买方市场以及受上述因素的影响,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自主性仍待加强。以盈利为生存目标的企业,尽管是职业教育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的主要使用者,但受直接利益与眼前利益的驱动,他们更关注的是人力资源培养的结果而非人力资源的过程,需要的是可直接上岗的人才,而非待需要培养的学生,把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以培养人才视为一种负担。

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的另一原因是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各个企业间自由流动,这使得企业认为投资职业教育存在风险,很可能是在为别的企业培养劳动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存在顾虑。加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虽然给予一定税收优惠的政策规定,而对优惠力度却也不明显,导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我国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的主体是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企业,政府是主要的外部承担者,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政策、税收等手段参与校企合作。但是上述分析说明,我国校企合作政策规定模糊以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而这些也不是我们能在短期内改变的,从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这一主体入手尽可能地完善校企合作是当前环境下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因此,本研究主要从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出发,研究学校层面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问题。同时,这也是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校企合作现状对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的现实呼唤。

(三)高职商务院校自身存在校企合作运行问题

在校企合作政策的指导下,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幵展校企合作,对其进行了实践探索。在校企合作实施的过程中,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存在着诸多的困惑,这些实践困惑对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建构提出了现实的呼唤。

1.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观念有待转变。2010年我国高等高职商务英语学校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为96.66%,就业率如此之高,使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不用担心学生的就业,在“校企合作就是为了就业”这一观念的引导下,部分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存在侥幸心理,对校企合作缺乏积极性。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校企合作中遇到问题,通常归结为政府未出台政策与法规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以及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缺乏,而未从自身找原因。当考虑解决之策时,也是寄希望于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不直接面对当前问题,无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会使问题进一步扩大,进而影响校企合作的效果。

这一问题在教师身上体现得也很明显。长期以来,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对教师的考评主要集中于科研和教学方面,而对校企合作的绩效未列入教师考核体系中,部分教师认为校企合作是学校领导的事,与教师关系不大,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职业教育一直强调“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但对“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认定缺乏统一的标准,考核方法也不合理,如有的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要求教师利用暑假时间下企业锻炼,考核办法就是填一张表格,企业加盖公章。有的教师到企业走马观花地转一圈,自己填好表格,盖上企业公章,便返校交差了。

2.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校企合作能力有待提高。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围绕校企合作开展的教学改革力度不足,对专业设置、课程的改革、参与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的高职商务英语师资队伍建设及其学生的管理较为滞后。部分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只注重招生,不注重教学,尤其是专业实训教学,不注重实习实训设施建设。部分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校企合作中,未对企业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很少考虑到企业的实际需要。

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具有的优势不强。突出的优势是合理使用包括师资、教学资源、科研条件等在内的优质资源进行人才的培养或培训。但总体上来讲,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优势资源不强,特别是具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功能和生产性的设备不足,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企业参与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的目的之一是为企业人员进行培训和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但教师在这一方面又较弱,难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从而影响校企合作的效果。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未能发挥自身优势,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校企合作能力有待加强。

3.校企合作层次较浅,合作流于形式。按照校企合作深度的不同,我国学者多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层次分为浅层次合作、中层次合作和深层次合作三个层次[3],我国学者关于这三个层次基本达成共识。但当前我国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校企合作较为集中在浅层次或中层次的合作,即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普遍按照企业的需求来设置专业方向,并在企业内建立了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立了如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等包括行业与企业的专家、高级技师在内的相关协调机构,并由企业知名专家组成了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根据企业需要进行人才培养。

浅层的与中层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挖掘学生的潜能,加强学生的职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整体素质,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企业对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学生的要求。但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关系来说,浅层次的合作关系难以持久,且易于流于形式。

校企合作中的形式主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只重视合作协议签订的数量,而忽视合作的质量。部分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费了一番心力,与企业签订了数量可观的校企合作协议,这些企业形式上成为了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校外实训基地,这对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与企业来说都是件好事。但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多半将这些实训基地看作是为学生找了个实习实训的地方,对合作过程缺乏管理,因此良好的合作效果难以实现。二是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考查,或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教师为了完成学校分配的项目,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与熟识的企业签订条款较为笼统、不具操作性的校企合作协议,这些校企合作协议多是有名无实的。

三、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构的依据

(一)坚持教育性原则

“教育性”的概念源自于19世纪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在其著作《普通教育学》中明确提出的“教育性教学”这一理论,他认为,“教学如何没有进行道德的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则是一种失去了手段的目的。”赫尔巴特认为培养人的德行是教育的全部目的,因而他认为教学必须要形成德行的教育意义,即“教育性教学”。由此可见,对教学教育性的认识的关键在于对“教育”概念的理解和把握上。

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人是教育的对象,校企合作作为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一种办学模式,是一种教育行为。结合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本书对将职业教育的教育性可以理解为:从事职业教育的教育工作者除了有意识地对受教育者完成知识传授和培养职业技能之外,还应承担受教育者通用能力的培养。

我国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是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于普通教育,是一种专门教育、专业教育。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之所以与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原因之一是为完成职业教育的目标—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因此,要求在校企合作运行过程中应坚持教育性原则,旨在防止以单纯的职业技能训练代替职业教育。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认为“教育是人与人精神相契合的活动”,“训练是一种心灵隔离的活动”。单纯的技能训练活动,不是育人,而是把人工具化为机器,使得学生只能适应短期的、单向的职业需求,无助于学生适应未来职业发展的需求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实现。

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商务英语校企合作过程中教育性功能的发挥,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高职商务英语师资队伍:教师要有广博精深的科学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又要具有高尚的人格,有育人的意识与本领。因此,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参与校企合作中要求坚持教育性原则,要求重视高职商务英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培养。

(二)遵循市场规律

职业教育应具有市场性。高职商务英语教育是与社会经济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应置身于市场环境之中。2001年,我国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这一规定为我国高职商务英语教育具有市场性提供了法律依据。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培养的毕业生与企业所生产的商品具有共性,既要适应市场需要,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即不同于作为物质资源的商品,毕业生是能创造价值的人力资源。基于此,毕业生是否符合市场需要与毕业生能否为企业创造价值,直接关系到毕业生自身的发展和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生存状态与发展前景。因此,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应坚持市场性原则。

为提高校企合作质量,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必须遵循市场规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另一主体是企业。由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与法规的不完善、企业成熟度不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历史传统的缺乏等使得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而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摸索争取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且承担的校企合作项目多,负担重。学校与企业组织间关系形成的动因是互补性资源的相互利用。因此,企业在利用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设备与学生的同时,高职商务英语院校也要对企业的资源加以利用。就像“做生意”一样,在投资的同时,也要考虑一定的回报,这样合作关系才能持久,合作质量才得以提高。

(三)注重质量的原则

注重质量的原则主要包括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质量和校企合作的质量。从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角度出发,学校的自身质量影响着校企合作的质量。

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的生存和发展的处境却是艰难的。究其原因,除了种种诸如社会历史传统等外部因素之外,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的质量不高也是主要影响因素。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步出困境,必须从狠抓教育质量入手。而且我国学者普遍认为,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的校企合作能力不够强是导致校企合作出现诸多问题的因素之一。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毕业生在社会上的影响是高职商务英语院校社会地位的最直接的影响因素,而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的质量是影响毕业生能力高低的关键因素。因此,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提升自身质量有助于其社会地位的提高,进而有助于吸引企业并与之组成合作关系。

高职商务英语院校注重校企合作质量的原则不仅仅要体现在教学层面、管理质量等微观层面,还要求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宏观上将校企合作提升到一定的层次,不是罔顾自身实际盲目与企业合作,或借助与企业合作达到利益目标,而是合理开发和运用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与企业中可利用的教育教学资源,提升为学生、企业和社会的服务质量。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与企业的合作过程中,注意保持自身的优势资源并使之发展巩固,有利于与企业的合作关系长期进行下去。

高职商务英语院校自身质量是校企合作建立与保持的“生命线”,校企合作的质量是保障校企合作长久运行的关键。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与企业合作中,应避免片面追求合作企业的数量、合作规模和速度等短视行为,在与企业合作中更需关注合作的质量。质量性原则的遵循要求高职商务英语院校在构建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时要注重自身功能的完善和质量的提升。

【注释】

[1]苏俊玲.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践的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8.

[2]胡艳氣,曹立生,刘永红.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瓶颈及对策研究[J].高教探索,2009(1):103-107.

[3]许标,吴春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问题分析与对策[J].辽宁高职学报,2008(6):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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