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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胜人生的自我杀手

时间:2022-08-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侥幸心理,对生活中的人们而言,也许每个人都曾有过,如:闯红灯穿过车辆疾驶的马路侥幸未出事;做了一件不道德的事侥幸未被人发现;违规违章一次而侥幸未造成后果等。只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用坚强、理智的思想去抵制私欲,让侥幸心理从无得逞之机,就一定能战胜这人生的自我“杀手”,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人生目标。

侥幸心理,对生活中的人们而言,也许每个人都曾有过,如:闯红灯穿过车辆疾驶的马路侥幸未出事;做了一件不道德的事侥幸未被人发现;违规违章一次而侥幸未造成后果等。这些侥幸心理如不及时矫治,一旦形成心理定势,必将诱使怀有侥幸心理的人一步步走向失控。小则导致人们思想道德观念上的松懈,大则导致人们彻底放松自己,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侥幸心理,就是企图偶然获得成功或意外避免不幸的思想认识。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一是明知自己的言行是错的,是违规违章或违法犯罪的,却过于自信地选择错误,自以为自己所做天衣无缝,不会出事;二是对所做之事的偶然性和必然性之间的内在联系认识模糊,缺乏“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思想认识。纵观生活中的贪图一时之快违规违章超车,酿成交通事故;为贪求非分之利,伸手被捉;为一时方便,随地吐痰而被罚款;直至作奸犯科、杀人焚尸、订立攻守同盟的偷抢、贪污受贿等。这无一不是从侥幸心理到侥幸之为的结果。古人说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侥幸的路上无声无息,有时只有自己的幽灵在自焚中瑟缩而行;有时你知我知,有时是共知而都确信不会出事。从王宝森案件、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案件、原日照市委书记王树文案件,到那些性质不一的蟊贼,无一不是从以上侥幸心理开始。侥幸心理像毒品一样时刻诱惑着那些思想脆弱者。

有侥幸心理的人,往往都有以下心态:他们做了不出事,我做了难道就会出事;我偶然做一次,保证不会出事;以前做都没事,这次肯定也不会出事等。这些都是侥幸心理的具体表现。

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一旦付诸侥幸之为并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就会像吸毒者一样很难自拔。甚至更加重心理的失衡,其欲望也随之膨胀。由此产生从量到质的变化。直至将自己送上经济、行政、刑事处罚、伤残、违法犯罪、死亡的“自我刑场”。侥幸心理发展到犯罪,就会与隐蔽手段相结合,此时的侥幸者为更大限度地满足自己,便会将人性良知、亲情、法律抛掉,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受害的不仅是侥幸者一人,它会给许多无辜者带去沉重的灾难。然而,在加强法制建设、刑侦技术与破案能力飞速发展的今天,侥幸者必将落得个咎由自取的结局。

从侥幸心理发展到侥幸之为,其主要原因在于其内心贪时贪利贪欲。侥幸心理者小为贪图一时省力省时省事,大到为一饱私欲而为。古人有所谓“算计失便宜,损人终有失”的忠告。故(遵生八笺)劝导人们:“劝君莫有半点私,若有半点私,终无入不知;劝君莫用半点术,若用半点术,终无人不识。”一味追求一时小小利益用捷径去获取,必当戒之。矫治侥幸心理必须做到“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要攻之,一毫念虑非妄;便当克去(《遵生八笺》)。”人在不同的环境及条件下都不可为一时小小利益产生侥幸心理。同时,矫治侥幸心理还需在日常生活中做艰苦的努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法制观、道德观。一旦产生侥幸心理要从内心立即遏制,在未付诸侥幸之为前去想“万一”出事的结果,用不可思议的结果警示矫冶自己。

只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用坚强、理智的思想去抵制私欲,让侥幸心理从无得逞之机,就一定能战胜这人生的自我“杀手”,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人生目标

(庞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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