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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与协商民主问题的探讨

时间:2022-09-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信任问题成为干群关系中的“玻璃墙”。三是,官僚主义作风成为党群关系的重大障碍。四是,形式主义成为妨碍党的群众工作的顽症。现在我们党内在坚持群众路线问题上,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进城后干部队伍中脱离群众的现象、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现象不断发展的情况,改革开放以来干部队伍中侵犯群众利益和腐败现象不断滋生蔓延的情况,使党与群众的关系出现了逆向发展的势头。

四、 群众路线与协商民主[10]

不久前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强调,要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坚定不移反对腐败,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怎么样从新的实际出发,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进一步坚持和发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健全协商民主,化解社会矛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先进性的历史性课题。

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考验

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中形成的群众路线,是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生动体现。是否坚持群众路线,能否坚持群众路线,已经成为检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试金石。站在这样的政治高度来检查和研究我们当前在群众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让我们尤为感到责任的重大。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已经成为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完善执政党建设的重要课题和严峻考验。

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执政后,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党群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党的群众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是,民生问题成为党群关系中要处理的热点问题。分析现阶段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近年来发生的热点事件,我们可以注意到,群众的意见和不满大部分集中在征地、拆迁、看病、污染等民生问题上,而不是针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即使有一些“雷人”、“雷语”,也仅仅是一个矛盾的引爆点。因此,我们要做好群众工作,重点是要通过调查研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许多地方的经验证明,只要我们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尤其是努力满足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理要求,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拥护党和政府。

二是,信任问题成为干群关系中的“玻璃墙”。现在,我们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是许多群众对一些干部缺乏信任。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一大无形的障碍,犹如在干群关系中隔了一道“玻璃墙”。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复杂。既有这些地方平时做表面文章,大话空话多、许诺多,实际上没有落实、没有做到,失信于民,也有这些地方个别干部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致使党委和政府公信力降低,还有社会舆论的负面导向影响,等等。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许多地方不仅党委和政府的话有权威性,而且群众遇到问题不信小道信正道,群众工作比较好做。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在于对群众提这样那样的要求,而在于我们的广大干部通过实实在在的做法取信于民,能够真正获得广大群众的信赖、理解和支持。

三是,官僚主义作风成为党群关系的重大障碍。过去,我们的干部骑着自行车下基层,戴着草帽进农户,朴素的工作作风,平易近人的交流,群众能同干部讲真心话,群众工作富有成效。这几年,我们许多干部小车进小车出,从家门到机关门,从会场到宾馆,同基层群众接触少了;即使到基层也是前呼后拥一大堆人陪同,而且不会讲群众语言。与此同时,一些群众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干部经常上街下乡,直接听取群众意见,甚至直接到有意见想上访的群众那里谈心,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也没有官腔,效果很好。这些情况和经验告诉我们,切实转变官僚主义作风,做到群众的门走得进,群众的话听得进,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前提。

四是,形式主义成为妨碍党的群众工作的顽症。我们党做群众工作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群众工作需要动员群众的口号,但不能把工作停留在口号上;做好群众工作需要一些突击性的行动,但不能刮一阵风就完事;做好群众工作需要树立一些典型,但不能以点代面;做好群众工作需要一定的指标和评比检查,但不能热衷于评比检查而不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总之,做好群众工作需要一定的形式,但不能搞形式主义。但是,近年来形式主义却屡禁不止,在有的地方、有的部门还越演越烈,这已经成为妨碍群众工作扎实推进和不断深化的顽症。因此,做好群众工作的可靠保障,是切实的行动和健全的制度。过去有的制度好的还要坚持和完善;已经不适合新情况的制度不取消就会成为形式主义的东西,影响群众工作的成效;更重要的是,要创造适应今天新情况的新制度。

毛泽东说过,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一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现在我们党内在坚持群众路线问题上,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进城之前,毛泽东就告诫全党要坚持“两个务必”。这“两个务必”,一是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这是针对革命胜利后将会出现的居功自傲的情况;二是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是针对革命胜利后将会出现的贪图享受的情况。这是很有前瞻性的。不幸的是,这两种情况在进城后都发生了。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代表党中央所作的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尖锐地提出了“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11]他说,执政党的地位,一使我们的同志很容易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二使我们的同志很容易滋长骄傲自满的情绪。党的地位的变化,对坚持党的群众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在中国革命胜利以后,一直到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到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发展成为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执政并长期执政的党;从一个在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发展成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的这一深刻变化,一方面使党能够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更好地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另一方面也使党的干部面临着权力和利益的双重诱惑和考验。进城后干部队伍中脱离群众的现象、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现象不断发展的情况,改革开放以来干部队伍中侵犯群众利益和腐败现象不断滋生蔓延的情况,使党与群众的关系出现了逆向发展的势头。在这种情况下,党的群众工作受到极大的冲击和削弱,推进的难度也不断加大。

其次,党的队伍特别是干部队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的变化,是外部环境的变化。与此同时,党的内部结构也在党执政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自从党在全国范围执政以来,党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一大批年轻的有知识的新鲜血液源源不断地充实到党的肌体,使党进一步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这是党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的重要标志。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和平年代,党的队伍不可能像战争年代那样经受那么多的血和火的考验,党怎么样把自己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已经成为党的建设面临的一大课题。事实上,在我们不断壮大党的队伍的过程中,在党员队伍包括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系列令人揪心的情况。一是,个别党员干部经受不住毛泽东所说的“糖衣炮弹”的考验,革命意志衰退甚至走向了腐败的深渊;二是,一些入党前表现很好,入党后放松自我要求,逐渐同党离心离德,甚至违法乱纪走向腐败;三是,一些缺少长期党性锻炼,在关键时刻东摇西摆的人,进入了党的队伍并成为党的干部;四是,一些没有实际能力而只会夸夸其谈,甚至擅长阿谀奉承的人,进入了党的队伍包括干部队伍;五是,一些人带着私利到党内来捞好处的人,进入了党的队伍甚至平步青云成为党的干部;六是,这几年还出现了用金钱“买党票”、“买官”等现象,给党的队伍包括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带来了更大的威胁。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变化的“外因”,正是通过这样的“内因”,使党的群众工作越来越削弱,使一些党员干部越来越脱离群众,有的从“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官僚),有的从“社会公仆”成为某些利益集团和家属、亲朋好友或情人的“私仆”,走向党和群众的反面。

再次,群众对党的要求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要求主要是希望党领导他们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买办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打倒欺压和剥削他们的地主资本家。这一党和人民群众共同的斗争目标,也是党能够做好群众工作,发动和组织群众的有利条件。在党成为执政党后,特别是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党与群众共同的斗争对象没有了(除了国际因素),这给党开展群众工作提出了过去所没有的许多新问题。与此同时,由于我们党已经成为执政党,掌握着公共权力,人民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问题上的诉求,只能向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反映;至于在征地、拆迁等直接触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群众更会把矛盾追究到我们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头上。这些情况是过去革命战争年代基本上没有的,是我们今天开展群众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和正确对待的新情况。

总之,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告诫我们的,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因此,我们今天说要加强群众工作,不是一般地谈论加强或简单地重复过去的做法就能够加强的。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从新的实际出发,努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群众路线的理论、方法和制度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自己指导思想的政党。重视群众工作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对党的要求,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对党的工作的要求。要加强和改进新世纪新阶段的群众工作,就要全面学习和领会党的群众路线传统及其精华。

一要通过学习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工作传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

应该讲,群众工作并不是中国共产党独有的,任何政党都有一个党群关系,都要做群众工作。但是,资产阶级政党做群众工作是为了争取群众的选票,是为了他们一党一派的私利。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大众而不是为自己一党一派谋利益,因此中国共产党做群众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一党的根本特点决定了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和实践又有自己的创造。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群众工作传统。

首先,中国共产党面对的群众,不仅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强调的工人群众和他们在讲到争取农民参加革命时所讲的农民群众,而是包括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其次,由于中国共产党面对的群众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党的群众工作特别强调要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群众,一方面要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另一方面要拜群众为师,总结群众经验,形成满足群众要求的方针政策。

再次,由于中国共产党面对的群众具有利益多样性的特点,党的群众工作特别强调要制定正确的政策并注意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强调要统筹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团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最后,由于中国共产党面对的群众具有先进、中间和落后等层次性特点,党的群众工作特别强调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用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教育和引导群众,把群众紧密地团结在我们党的周围。

所以,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理论。

二要通过学习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在群众工作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理论和方法。

关于群众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从毛泽东开始,到邓小平、江泽民,一直到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党的群众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包含着丰富的内涵,主要内容是:

第一,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强调,群众观点是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在少数英雄人物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上,毛泽东始终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党的领导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上,毛泽东历来反对所谓的“恩赐”观点,主张让群众自己解放自己;同时,毛泽东也反对群众问题上的“自发”观点,主张要用正确的思想教育群众。因此,中国共产党在工作中始终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观点,放手发动群众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向群众学习的观点,为群众服务的观点,作为党的各项工作的根本观点。党的群众工作就是建立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之上的。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群众工作理论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点的应用和展开。

第二,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强调,群众立场是群众工作的政治基础。在领导革命的漫长实践中,在怎么样对待农民运动、怎么样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等一系列复杂问题上,毛泽东都始终坚持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始终站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始终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工作理论,是立足于人民群众的理论,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理论,是以人民群众的实践为判断是非标准的理论。

第三,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强调,群众路线是群众工作的工作路线。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毛泽东把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点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有机地统一起来,形成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这就是毛泽东所说的:“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2]与此同时,毛泽东强调,要让党的政策为广大群众都能懂得,都能掌握,是一项马克思主义的领导艺术。因此在贯彻这一根本工作路线的时候,毛泽东还大力提倡调查研究、蹲点、抓典型、抓两头带中间、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总结经验等群众工作的方法。这样,就使得群众工作成为既有理论又有可操作的程序和方法的科学理论。

第四,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强调,群众利益是群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坚持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路线,归根到底,就是要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就要求我们,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要使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这就要求我们,经过艰苦奋斗以后,要给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实惠。

第五,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强调,群众工作是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团结各方面力量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工作,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人民团体工作,也包括党领导的经济工作、军事工作、文化工作,等等,但是不管做什么工作,都要依靠群众才能做好,群众工作是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以人为对象的工作,比如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其本质就是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的群众工作。因此,群众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党的各个部门都必须加以重视并认真去做好的工作。这是因为,群众工作是党团结各方面力量的基础性工作。做党的群众工作,不是要管住人民群众,不能强制群众做这做那,更不能愚弄群众、恐吓群众,而是要深入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体谅人民群众疾苦,解决人民群众困难,并给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把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我们常说“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今天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那么,党的领导是怎么样实现的呢?一是通过党提出正确的理论、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来实现的;二是通过广大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理论、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行动来实现的;三还要通过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地接受党的理论、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并为之与党共同奋斗来实现。因此,做党的群众工作,不是要群众机械地甚至盲目地服从党的领导,而是要让群众在思想政治和道德义务上理性地认同党的领导。

第六,党的群众工作理论强调,教育引导群众也是关心和保护群众。由于群众是由先进的、中间的、落后的各种各样的人组成的,在坚持群众观点、实行群众路线的时候,我们必须十分重视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比如,我们历来提倡关心群众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同时我们又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在一些涉及各方面利益的重大政策问题上,更要对各方面的群众进行教育和引导。只有这样把相信群众与教育群众、依靠群众与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才是真正的关心和爱护群众。这是我们党在一个农民和小资产阶级成分占大多数的国度里,能够团结各个阶级和阶层的人民群众,领导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

三要通过学习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工作已经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中国共产党不仅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形成和提出了比较完备的群众工作理论,而且在实践中创造了一系列群众工作的制度。

从历史上考察,在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已经在倡导和实行调查研究制度,就已经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起苏维埃代表会议制度、红军士兵会议制度等群众工作制度。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的群众工作不仅体现在调查研究和各种民主制度的建立上,而且还体现在各种各样人民团体的建立上,体现在党的文化工作的改进上,党的群众工作在这样的制度保证下开展得生动活泼。

新中国成立后,党不仅坚持调查研究,不仅通过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文联、作协、侨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做好群众工作,还通过人民民主的各种形式特别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组织和制度来加强群众工作。在一个时期里,还实行了机关和企业干部定期参加劳动、农村干部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等各种各样的联系群众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领导同志的调查研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党加强群众工作带了好头;特别是在加强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建设的过程中,完善了党密切联系群众、密切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各项制度。近年来,党还十分重视包括报刊、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的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媒体群众工作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党的群众工作制度在新形势下越来越健全,作用也越来越突出。

四要通过学习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工作传统是同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根本对立的工作方式。

我们注意到,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形成党的群众工作理论时,不仅阐述了群众工作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要求,而且指出了在群众工作问题上的种种必须注意和克服的错误观点、错误做法。

一是要反对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早在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就提出要反对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这两种在群众工作中出现的,同群众观点根本对立的“主义”。在1934年1月27日发表的《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中,毛泽东指出:“不反对官僚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实际的具体的工作方法,不抛弃命令主义的工作方法而采取耐心说服的工作方法,那末,什么任务也是不能实现的。”[13]他分析说,官僚主义表现为对群众不理不睬或敷衍塞责的“怠工”;命令主义表现为用强迫命令的办法去执行苏维埃工作,表面上“不怠工”,结果是群众反感,使政府失去信用。命令主义实际上官僚主义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但在群众工作中经常出现,影响很坏。1946年4月11日,毛泽东在为党中央起草的《纠正群众工作中错误的几个问题》中,明确指出:“命令主义,表面上是在积极发动群众,实际上是用少数人包办及强迫群众服从的办法,代替群众自觉的与有组织的斗争,即用非群众路线代替群众路线”。[14]但是,这种作风十分顽固,在全国解放后依然存在。党中央在建国初大张旗鼓地开展的“三反”运动,就包括了反对官僚主义的任务。1953年1月5日,党中央还向各地转发了山东报中央的《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意见的报告》,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转发通知中说:“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我们党和政府,不但在目前是一个大问题,就是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还将是一个大问题。”[15]在我们这样一个具有悠久的封建专制主义影响的国家,要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像毛泽东提醒的那样,十分警惕并坚持不懈地反对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

二是要反对尾巴主义和民粹主义。在党的群众工作中,与命令主义相对应的另一种错误是尾巴主义。在毛泽东的著作中,有两种尾巴主义,一种是在对革命形势的估量和战略制定上,同“左”倾冒险主义的“急性病”相对应的右倾“慢性病”的尾巴主义,指的是领导落后于群众的尾巴主义;另一种是在群众工作中,同强迫群众的命令主义相对应的迁就群众的尾巴主义。这两种尾巴主义,共同的特点是放弃了或否定了党对群众的领导。毛泽东在1948年纠正土地改革宣传中的“左”倾错误时,明确地说过:“在领导者和群众的关系问题上,关于既反对命令主义、又反对尾巴主义的宣传,有些地区是注意了;但在许多地区却错误地强调所谓‘群众要怎样办就怎样办’,迁就群众中的错误意见。甚至对于并非群众的、而只是少数人的错误意见,也无批判地接受。否定了党的领导作用,助长了尾巴主义。”[16]这种尾巴主义,在当时的具体政治表现形式是民粹主义。这就是毛泽东深刻地指出的:“现在农村中流行的一种破坏工商业、在分配土地问题上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是一种农业社会主义的思想,这种思想的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我们必须批判这种思想。”[17]这里所说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就是毛泽东多次在通信中提醒大家注意的民粹主义。当年新华社在“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问答”中也是这样解释的。因此,毛泽东反对笼统地提“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口号,认为应当是“凡属人民群众的正确的意见,党必须依据情况,领导群众,予以实现;而对于人民群众中发生的不正确的意见,则必须教育群众,予以改正。”[18]

所以,继承和弘扬党的群众工作传统,在实践中一定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党的群众工作理论,注意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尾巴主义、民粹主义以及其他各种违反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错误做法和错误情绪。

全面学习和领会党的群众工作传统,对于今天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讲,不仅是十分必要的、紧迫的,而且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方法和制度的重要前提。

群众路线与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今天新的实践反复告诉我们,在党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党的群众工作,除了要加强教育,全面学习和领会这一优良传统,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健全人民民主。

我们注意到,毛泽东关于群众路线的论述,既有思想的高度和深度,又有可以实际操作的制度保障。所谓思想的高度和深度,就是他认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就是“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从实践来、到实践中去”的认识论在党的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所谓可以实际操作的制度保障,就是他认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通过“民主的基础上集中、集中的指导下民主”的民主集中制来实现的。因此,坚持群众路线的问题,不仅是一个思想认识或思想方法、工作方法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民主决策和民主制度建设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内在的生机和活力被激发出来了,与此同时,伴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动,社会需求的多样化,社会矛盾也不断增多。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群众的主体性、选择性及其对社会的期待不断提升,我们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与此不完全相适应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群体性事件经常发生。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在对这些事件的深刻反思中,应该认识到,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完善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在这之前的“6.25”重要讲话中,就已经把“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作为“全面小康”的新要求提了出来。在十七大报告中,他还说:“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19]这些思想,是参与式民主理论在我国的运用和发展,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新认识,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今天的丰富和发展。

首先,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民主。参与式民主,是一种直接民主。这里所讲的“公民”,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的人;“有序”是有法律法规之序,体现了依法治国的要求;“政治参与”是以公民为主体的,让公民充分享有受到法律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政治行为。因此,这是人民当家作主原则的具体的、生动的、直接的体现。

其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群众路线的传统。在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和群众工作传统中,党的各级组织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党的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理论中,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依然具有十分关键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其任务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是代人民群众去做决定,而是领导和支持人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由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因此,运用参与式民主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是对群众路线的丰富和发展。

再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把党的群众工作经验上升到了新的境界。党的群众工作,历来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前提是尊重群众、相信群众;关键是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核心是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成功的保障是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就要实现党的群众工作的转型,把党的群众工作的重点放到让群众自己管理自己上来。这并不是放弃党的领导,而是让党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基层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群众实行基层民主自治。因此,把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原则和党的群众工作经验结合起来,必定会把党的群众工作上升到新的境界。

在胡锦涛总书记在“7.23”重要讲话中,他明确要求我们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这也是我们在今天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任务。

协商民主与社会治理

改革开放的实践告诉我们,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的过程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让公民充分享有受到法律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必须在社会治理中,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大力推进协商民主。

我们都知道,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但是,事物的本质是内在的,要使它体现出来就必须找到能够反映事物本质要求,适应和促进事物发展的形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不仅在于我们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而且在于我们在实践中找到了与此相适应的实现形式。那么,怎么样使得我们的人民民主也能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都真切地体会到呢?这就要深入地研究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我国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两种形式,前一种我们一般称为“选举民主”(或票决民主),后一种我们称为“协商民主”。找到这两种民主的实现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取得的一大进步。

但是,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里,我们对于这两种在中国革命实践中形成的民主形式,不仅重视不够、研究不多,而且在发展纵向垂直管理的计划经济过程中,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优越性都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近年来在我国推进协商民主的过程中,取得了两大重要进展:

一是,人民政协已经成为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主要形式。人民政协最初是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成立的,后来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稳定后,又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长期的人民政协实践中,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它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现在,我们已经把人民政协性质的这一认识正式写进了政协章程。事实上,人民政协发展到今天,已经证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一科学论断,深刻地反映了人民政协的本质属性。人民政协作为一种民主形式,今天已经成为我国实行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主要形式。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协商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里的关键,一是“政治参与”,二是“有序”,并使这两个方面能够有机地统一起来。因为,我们不管实行哪一种民主制度或民主形式,都必须有利于人民权益的实现和富裕幸福,有利于社会充满生机活力和安定有序,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睦和国家统一昌盛。凡是不利于这一民主政治终极目的的政治行为或民主形式,不管它有多么动听的名称,进行多么富有诱惑力的宣传,都不能轻信和照搬。对于协商民主,学术界有各种不同的解读,国内外有各种不同的观点。我们应该认真地加以研究和借鉴,但必须立足我们自己的实际,研究我们自己的经验,探讨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协商民主。今天的人民政协,已经把协商、监督、合作、参与融于一体,极大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这一中国人民在为人民民主而奋斗的过程中创造的民主形式,其优势就在于它能够在很高的层次上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并进而实现民主政治的终极目的。这不仅是因为我们的人民政协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是因为人民政协作为一个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非国家权力机构,具有民意的广泛代表性和实施协商民主的特殊优越性,具有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权威性,而且还因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得政协在协商民主的实施过程中能够具有公开性和公正性。

当然,我们说政协具有这样的那样的优势,并不等于说它自然而然就能够成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主要形式,而是说我们应该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成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

二是,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创造的各种形式的协商民主已经成为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形式。我们在这里强调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主要形式,是要说明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应该讲,协商民主具有多种实现形式。浙江省台州市多年来实行的“民主恳谈会”和成都市双流县实行的“村民议事会”,都是协商民主的一种好形式。许多地方政府就老百姓关心的民生问题,举行的多种多样的“听证会”,也是协商民主的一种好形式。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党从改革开放以来新的社会实际出发,提出了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的社会管理格局。而要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就必须运用好协商民主这一民主的实现形式。我们要认识到,社会管理与阶级统治是国家政权的两种不同的职能。阶级统治的主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客体是一切敌视、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而社会管理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民群众。社会管理,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社会管理,究其实质,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自我管理。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管理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一种形式。人民当家作主不仅要体现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实施的阶级统治上,而且要体现在社会管理上,尤其要体现在狭义的社会管理上。如果人民群众在对社会事务的自我管理中,都没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那么这只能说明我们的社会主义还不合格。因此,我们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时候,一定要确立一个明确的意识:民主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的本质特征;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中国特色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由于社会管理究其实质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的自我管理,因此,更需要推行协商民主。可以这样说,在今天社会已经明显多元化的情况下,协商民主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最有效的民主管理方式,必将成为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也从反面告诉了我们两点:一是,社会管理比政府的行政管理、企业的经济管理更要实行“公众参与”的原则,让人民群众通过广泛的讨论、对话、审议、监督等协商民主的具体形式,来管理好社会事务。二是,协商民主的重点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协商民主的“协商”是决策之前协商,这是真正的协商民主。决策之后所谓的“协商”,大多数带有“通知你”的特点,这不是真正的协商。而只有决策之前的协商,也才能畅所欲言、各叙己见,真正发扬民主。凡是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和政府决策程序,做到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就有了广泛的民主基础,人民政协就能够在协商民主中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积极作用,社会和谐也有了可靠的保障。

因此,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比以往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协商民主,在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中,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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