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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思想的发展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虽然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思想的发展,也像社会主义建设一样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发生过一些失误和偏颇,但更有过一些卓越的思想,充实和发展了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理论宝库。毛泽东认为,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的创造作用是不同的。然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只是给人民群众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思想的发展_源于实践的思考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思想的发展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系统地应用在党的全部活动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虽然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思想的发展,也像社会主义建设一样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发生过一些失误和偏颇,但更有过一些卓越的思想,充实和发展了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理论宝库。

一、群众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

历史唯物主义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出发,认为社会发展的历史本质上就是生产发展史,是生产方式新陈代谢的历史,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人民群众的历史。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推动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和最后决定历史进程的力量。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神圣家族》一书中就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恩格斯在《必要的和多余的社会阶级》一文中也说过:“无论不从事生产的社会上层发生什么变化,没有一个生产者阶级,社会就不能生存。因此,这个阶级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要的,虽然会有一天它将不再是一个阶级,而是包括整个社会。”列宁把群众观点称之为马克思主义最深刻的历史哲学原理之一,他说:“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1]他还说:“世界所以有这种突飞猛进的发展,其基本原因是有成亿成亿的人卷进这个发展的洪流了。”[2]他指出:“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不可战胜的根据就在这里。”[3]

毛泽东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系统化、具体化,使这个原理同我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并使之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的全部活动之中,形成了我们党的一个根本观点、根本立场,形成了党在一切工作中的根本路线,这是我们党长期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毛泽东的唯物史观中更具独特贡献的部分。

毛泽东把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统一起来,科学地阐明了“人民群众”的概念,全面地论证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毛泽东认为,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的创造作用是不同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中国人民从经济上、政治上获得解放,为人民群众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和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4]毛泽东在《介绍一个合作社》中曾经欣喜地指出,从来也没有看见人民群众像现在这样精神振奋,斗志昂扬,意气风发。然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只是给人民群众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毛泽东说:“社会的财富是工人、农民和劳动知识分子自己创造的。只要这些人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又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不是回避问题,而是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问题,任何人间的困难总是可以解决的。”[5]毛泽东看到,尽管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还有许多困难,但是,群众中蕴藏了一种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只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和首创精神,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能够取得胜利的,中国的繁荣富强也是可以实现的。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分析社会主义社会,提出了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从而进一步深化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揭示了人民群众怎样创造历史的一些重大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具体地揭示了人民群众这个重要的唯物史观范畴的内涵,说明属于人民群众范畴的人们都可能成为创造历史的动力,但是,只有成为了“积极因素”的人们才是创造历史的有自觉性的主体动力,才是创造历史的现实的力量。没有成为自觉的“积极因素”的人民群众,他们创造历史的动力作用是有限的。要使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能力不断提高,必须不断扩大“积极因素”的范围,并提高他们的“积极”水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还揭示了人民群众参与历史创造过程中的一个转化环节——“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历史创造有一个从自发向自觉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调动”工作做得如何,是人民群众参与历史创造从自发向自觉转化的关键。毛泽东提出的这些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这一根本原理的深入和发展,它对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极大的鼓舞作用。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逐渐加深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历史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通过对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系统地概括了党的群众观点的基本内容,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群众观点。刘少奇中共七大报告中提出的群众观念的四项基本内容,就是对毛泽东思想群众观点的高度概括和系统总结。刘少奇指出,党的群众观点就是,第一,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第二,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第三,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第四,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

第一,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毛泽东早就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6]把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主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原则,也是无产阶级政党一切活动的根本宗旨,出发点和归宿,是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的标志。中国共产党是为了服务于人民而建立而战斗的,在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活动中,除了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无产阶级政党应自视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工具,坚决反对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我们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国家工作人员、党的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群众赋予我们手中的权力,对共产党人来说,就是高度自觉地为人民谋利益,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7]毛泽东反复强调,我们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革命,“我们党和国家的干部都是普通劳动者,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8]我们要时时为群众打算,把群众的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不能有一时一刻的脱离群众。特别是我们党在处于执政党的地位以后,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更加强调“共产党员决不可脱离群众,决不可高踞于群众之上,做官当老爷,而应当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的群众面前,深入于群众之中,同群众打成一片。”[9]他在《论十大关系》中强调:“我们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同时我们也历来提倡关心群众生活,反对不关心群众痛痒的官僚主义。”他在分析当时工人的政治觉悟和劳动积极性时指出,“我们需要大力发扬他们这种艰苦奋斗的精神,也需要更多地注意解决他们在劳动和生活中的迫切问题。”[10]1957年3月,他又在济南党员干部会议上说:“因为革命胜利了,有一部分同志,革命意志有些衰退,革命热情有些不足,全心全意人民服务的精神少了,过去跟敌人打仗时的那种拼命精神少了,而闹地位,闹名誉,讲究吃,讲究穿,比薪水高低,争名夺利,这些东西多起来了”。[11]他严肃地批评了这些现象,坚定地指出:“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12]他号召:全党,要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把革命工作做到底。

第二,要坚持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无产阶级政党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发,必然一切向人民负责,使人民群众因我们的服务而获得益处。无产阶级政党把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看作是自己的根本利益,每一言论、每项政策,每个行动,都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作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决策和行为是否正确,关键也在于看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利益。正如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所指出的:“我们党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领导人民群众胜利前进,首要的问题是必须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的利益。”因此,我们在人民面前,一切都不应该采取轻率态度,而应该采取严肃负责的态度。在实际工作中,就要力求不犯或少犯错误,也就是说,要“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13]为此,“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14]坚持真理和改正错误这两方面的统一,就叫做向人民负责。毛泽东把“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当作我们党的工作的出发点。他提醒各级领导者说:“我们作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15]他要求各级领导者既要领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指示的精神实质,又要倾听群众的呼声,创造性地把上级的指示和群众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加以贯彻执行。毛泽东指出:要正确处理向人民负责与向领导机关负责,向党负责的一致性问题,要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无产阶级政党既然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党的领导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那么,党的干部、领袖就是人民的公仆,其共同的责任都是向人民负责。由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利益的最忠实代表和维护者,因而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党再无其他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就是我们一切党员行动的最高标准。要切实做到把对人民负责与对上级负责、对党负责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有些情况下,还要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一方面,党的纪律是必须遵守的,但是如果党的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错误,就必须及时批评,认真改正,这也是对党和人民负责;另一方面,对人民负责,主要是指对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负责,而不是迁就后进群众只顾眼前利益甚至不合理的要求,这就要多做宣传教育工作。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说:“要在保护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性的根本条件下,批评他们的缺点,批评我们自己的缺点,这样,他们就有一股劲了。群众要求办而暂时办不到的事情,要向群众解释清楚,也是可以解释清楚的。”这样做,就是对人民负责。

第三,要坚持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要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向群众负责,一切依靠群众。相信人民群众能够自己解放自己,这是群众观念的一个基本内容。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条根本原理出发,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定地相信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力和历史主动性,认为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是人民的事业,应该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和组织群众,让群众自己来解放自己。人民群众的解放必须由群众的自觉与自愿,如果人民群众还没有革命的要求,没有认识到革命的必要,就去组织群众进行某一种行动,企图用包办代替的办法,这种革命是不可能成功的。毛泽东在长期领导我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斗争中,总是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他敏锐地看到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而提出了要走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提出要调动一切直接和间接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坚持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当然不是放弃领导,崇拜自发性。恰恰相反,人民群众需要有自己的先锋队,需要有自己的领袖,但是,他们应该是也只能是人民群众的引导者,而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代替人民群众去包打天下。毛泽东一再教导全党一定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不要站在群众运动的对面反对他们或站在他们的后面指手画脚地批评他们,而要满腔热情地支持他们,站在群众运动的前列领导他们前进。人民群众在革命斗争中迫切需要的是有远见卓识的领导者,而任何恩赐的观点,代替群众斗争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第四,要坚持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实践第一与群众第一是一致的。承认真理从实践中来与承认真理从群众中来也是一致的。群众的知识、经验是最丰富、最实际的,群众的创造力也是最伟大的,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显著。要带领人民群众从事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要制定适合于各个建设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足够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而我们所面临的是一项全新的事业,一切知识和经验只能从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来,他们既创造着社会主义时期的物质财富,又创造着精神财富。党的领导机关和干部的头脑只是一个加工厂,其原料和半成品都来自群众。毛泽东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他十分强调先做群众的学生,然后再做群众的先生,要经常地向群众学习,在群众斗争中吸取营养。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更加重要,这就要长期不懈的、自觉地和勤奋地向工农群众学习,向知识分子学习,向专家学习,向一切有经验的人学习,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少走弯路,我们的事业才能更加兴旺发达。

毛泽东总结倡导的上述观点,都是毛泽东思想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唯物史观的原理的展开和阐明,他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对这些观点又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从而使得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个基本观点更加充实、更加完善。

二、群众路线是群众观点具体体现

群众观点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观点,它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在创立和发展唯物史观的过程中,对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个基本观点都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指出:“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从他们那里学来的。”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革命导师都没能明确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个基本观点的基础上概括和详尽地阐述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而完成这一点,则是我们党特别是毛泽东的伟大贡献。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紧密结合起来,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系统地应用在党的全部工作中,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这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做出的富有特色的创造。

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群众观点是群众路线的直接的理论依据和思想前提,而群众路线则是群众观点的具体贯彻和体现。只有牢固地树立群众观点,才能自觉地在行动上执行群众路线。邓小平同志根据我党的历史经验和毛泽东的一贯思想,对群众路线作了一个科学的概括。他说,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简单地说,它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在一方面,它认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因此,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而不能脱离群众,不能站在群众之上;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同甘苦的工作作风。在另一方面,邓小平认为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16]邓小平同志的这个概括和说明,集中揭示了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于党的群众路线又作了高度的概括,指出:“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系统地应用在党的全部活动中,形成党在一切工作中的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长时期在敌我力量悬殊的艰难环境里进行革命活动的无比宝贵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决议》还把群众路线作为毛泽东思想一个活的灵魂加以阐述,这对于我们深刻领会毛泽东的群众路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科学概括者和伟大实践者。毛泽东和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视为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认识路线和工作路线,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

第一,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党的政治路线是为了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目标而规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要求的集中体现。党制定政治路线,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我们党同时要求放手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指出:“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他强调:“我们一定要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17]这是毛泽东制定的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针,也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为争取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而奋斗,这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我们进行人民民主革命时实行了这一方针,现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同样也实行了这个方针。毛泽东说过:“国家机关的改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联系群众。”[18]他还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人民群众。”[19]毛泽东的这些观点,都充实了他的关于群众路线思想的科学体系。

第二,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党的组织路线,是为了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而制定的组织方面的方针和政策,它是由政治路线决定的。党的组织路线的最本质的内容,就是尊重和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也就是一切依靠群众的路线。党只有在组织路线上尊重和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使人民群众及其代表直接参与国家和企业各方面的决策和管理,使各级干部切实成为人民的公仆,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努力为人民服务,才能完成党的政治任务,夺取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

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也就是在高度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民主基础上集中的过程,就是“从群众中来”的过程,也就是“先当学生”的过程;在集中指导下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实行民主的过程,就是“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也就是“后当先生”的过程。这两个过程都是民主和集中的结合,都是以群众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

第三,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的认识路线。党的认识路线,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毛泽东很早就深刻地揭示了党的群众路线同党的认识路线之间的内在联系,说明了党在实际工作中所实行的群众路线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主张的认识路线。因此,党的群众路线和认识路线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首先,两者的出发点是一致的。党的群众路线的最根本内容是以群众为基础,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主张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群众第一的观点;党的认识路线的基本精神,则是尊重实践,以实践为基础,从客观实际出发,认为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中产生的,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应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际上,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实践是群众的实践,群众是实践着的群众,所以,坚持以实践为基础和以群众为基础,尊重实践和尊重群众,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其次,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行过程和认识发展的过程基本上是同一个过程。群众路线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同“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20]的认识过程是一致的。“从群众中来”的过程,大体相当于“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而“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大体相当于“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循环往复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就使认识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就使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经常地同人民群众的实践保持一致,从而也就使得党的正确领导有了保证。

第四,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的工作路线。毛泽东一贯强调我们党所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以及其他一切实际工作,都是群众工作,强调正确解决工作方法问题对于做好群众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对我们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作了明确的概括,指出:“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21]

毛泽东是坚持和运用群众路线的光辉典范。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提出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就是群众路线的思想方法的卓越运用。我们说,群众路线既是党的政治路线,也是党的组织路线;既是认识方法,也是工作方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是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认识路线和工作路线的高度统一。从社会主义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来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所有的人都参加这个事业,体现了党的政治路线;从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动力来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调广大工农群众是基本的依靠力量,同时又广泛地团结其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体现了党的组织路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也包括要处理好社会主义建设各方面的关系,因而也是一种工作方法。从认识论上说,这个基本方针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实践的参与程度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程度,因而它也是群众路线的认识方法。毛泽东还反复告诫全党:“再说一遍,所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就是我们党从来经常说的走群众路线的问题。共产党员要善于同群众商量办事,任何时候也不要离开群众。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22]毛泽东把执行群众路线提高到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来认识,从而进一步说明了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

三、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认识论、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结合起来,系统地应用于党的全部活动中,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我们的一切工作方法,都离不开群众路线这一根本办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建立在群众观点之上的贯穿于一切工作中的根本路线、根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一个独特创造。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正确地认识只能来源于社会实践,而社会实践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的实践,人民群众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由于人民群众本身从事于变革世界的各种具体实践活动,直接接触各种客观实际情况,因而具有丰富的智慧和经验,领导者和领导机关的一切正确的决策和办法,归根到底,只能来源于从事社会实践的广大人民群众。毛泽东1962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领导机关,就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这一方面说来,只是一个加工厂。大家知道,工厂没有原料就不可能进行加工。没有数量上充足的和质量上适当的原料,就不可能制造出好的成品来。”[23]领导者的头脑,只起一个加工工厂的作用,其原料和半成品只能来自人民群众。毛泽东在1964年9月的一份题为《向群众的实践请教》的手稿中写道:“我们的干部中,自以为是的很不少。其原因之一,是不懂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因此,不厌其烦地宣传这种认识论,是非常必要的。简单地说,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下决心长期下去蹲点,就能听到群众的呼声,就能从实践中逐步地认识客观真理,变为主观真理,然后再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如果行不通,则必须重新向群众的实践请教。这样就可以解决框框问题,即教条主义问题了,就可以不信迷信了。”[24]毛泽东对群众路线的方法作了概括,说明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根本方法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间的关系。

“从群众中来”的过程包括两个相互连接的环节:其一,领导者必须深入到群众中调查了解情况,倾听各方面的意见,掌握全面的真实的材料。同时,还要到群众中去亲自参加实践,体验生活,以便获得一些直接经验,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更好地理解和正确地集中来自群众的意见和材料是十分重要的。其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将已经取得的材料进行加工制作。从群众中搜集的材料,丰富、生动,但还是分散的、不系统的。同时,群众的意见就其每个成员来说,由于他们在实践中所处的地位、社会经历、文化水平、认识能力和思想方法等方面的不同,因而他们的意见就有正确的或错误的、感性的或理性的、分散的或集中的、系统的或不系统的之分,领导者在加工制作时,必须注重“加工工艺”,对已取得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科学的加工、提炼、深化,使之形成正确的、深刻的和系统的意见,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出正确的方针、政策、计划和办法。

“到群众中去”就是把从群众中集中起来的领导意见和制定出来的方针、政策、计划和办法,再回到群众中去,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和解释工作,化作他们的思想和自觉行动,并在群众的实践中加以检验和发展。这样,“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也包括两个相互连接的环节:其一,党制定方针、政策、计划和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为广大群众谋利益。而经过集中才形成的领导意见总是高于群众的各种意见,二者有着质的差别性。领导者的任务,就是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对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群众的认识提高一步,使广大群众自愿把有关的方针政策变为自己的行动。其二,由于实践条件的限制或领导者自己的能力、水平等的限制,依据群众中集中起来的意见而制定出来的方针、政策、计划和办法,其本身就可能存在着某些缺陷或不完善的地方,有的甚至可能有错误,因此,制定出来的方针政策必须再拿到群众中去检验。群众贯彻这些方针政策的实践过程,就是对这些方针政策进行检验的过程。领导者只有到群众中去,收集群众实践方针、政策的意见,对那些不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或者不符合群众利益与要求的地方进行修改和补充,才能使之更加完善。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就是施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楷模。为了寻找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路线,从1956元2月起,毛泽东和中央政治局听取了工业、农业、运输业、商业、财政等34个中央部门的工作汇报,一连紧张地进行了近两个月的调查研究。毛泽东还亲自深入到群众中去,仔细询问了各个部门、各条战线在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在理论上和政策上反复分析研究。正是在这样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中央政治局多次讨论,毛泽东集中了群众的意见,综合了集体智慧,把有关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概括为“十大关系”,以此为基础,制定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此使我国开始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把民主与集中统一起来。1962年,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因为大家意见分歧,没有统一的认识,集中制就建立不起来。什么叫集中?首先是要集中正确的意见。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叫做集中统一。”[25]离开充分发挥民主的集中,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就难免犯主观主义的错误,就不可能集中出正确的方针、政策、计划和办法。同样,领导对群众的各种意见缺乏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分析,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那就失去了领导的作用,就不是正确地发扬民主,也失去了集中的意义。因此,在实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贯彻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方法。只有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才能真正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完美结合。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一个循环往复、不断发展的过程,因为客观世界、社会实践和人类认识都是一个无限的辩证发展过程。任何一项正确的方针、政策、计划和办法的形成和实施,都不可能只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次具体过程来完成,客观事物和群众的实践在不断发展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不断地出现,领导者的认识和领导机关的方针政策也应该不断地提高和完善。毛泽东把“实践——认识——再实践”这个马克思主义认识路线和认识论的公式同“群众——领导——群众”这个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公式统一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使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原理化为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工作方法,这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大贡献。

四、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

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的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和认识论关于认识个别和认识一般相连接的原理在党的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体现,是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经验总结。我们知道,人类总是先认识个别的特殊的事物,然后才有可能进一步进行概括,认识一般的事物,认识诸种事物共同的本质。人们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即找出新的个别。这样,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不断地循环往复,人们的认识也就不断提高,不断深化。毛泽东阐明了人类认识的正常秩序是两个相互连接的过程。这就是:“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26]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毛泽东依据矛盾运动的原理,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组成的,矛盾决定着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着一切事物的发展。而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则是对立的统一,在一定场合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可能成为特殊的东西;相反,在一定场合为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可能成为普遍性的东西。矛盾的个性中包含着共性,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共性通过个性反映出来。因此,我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是从具体的特殊的事物开始,只有认识了这些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并通过对它们的概括,才能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本质。同时,又以对这种共同本质的认识为指导,去继续深入研究其他的新事物,找出其特殊本质,用以补充、丰富和深化对共同本质的认识。人们的认识,就是这样由特殊到一般,再由一般到特殊而不断深化的。毛泽东早就说过:“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27]科学的方法就是分析事物矛盾的方法,是抓住矛盾共性(一般)和个性(个别)这个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而进行分析的方法。因此,一般和个别相结合的方法,是一个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科学的工作方法。

一般和个别辩证关系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就是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毛泽东认为,在实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基本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从群众中来”的过程,是领导者从对群众实践的个别指导中形成的一般意见或一般号召的过程,“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是领导者把一般号召付诸实施,到群众实践中作出具体指导,并检验和丰富一般号召的过程。正确的领导意见,只有在“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过程中,才能形成和实施。而要在集中和坚持的过程中形成和贯彻正确的领导意见,就必须采用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毛泽东说:“从许多个别指导中形成的一般意见(一般号召),又拿着一般意见到许多个别单位中去考验(不但自己这样做,而且告诉别人也这样做),然后集中新的经验(总结经验),做成新的指示去普遍地指导群众。”[28]我们知道,人类历史是从认识个别开始的,通过对许多个别的认识和概括,才形成了一般的认识。而一般的认识形成后,它又用于指导对许多个别的认识,在指导过程中,一般不断地得到个别的补充、丰富和发展。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也是这样,一般号召来源于个别指导,是对许多个别指导的总结和概括。一般号召一旦形成之后,它就会对许多个个别事物产生普遍的指导作用,并在指导的过程中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包含着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从理论上讲,必须把一般号召同个别指导结合起来。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所以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不能光发空洞的号令,而应深入到实际中去,了解情况,抓住典型,解决具体的个别的问题。开始,领导的认识只是对个别事物的认识,根据这种个别的认识所作的指导,是个别的指导。许多个别指导不断地检验着领导者的认识,这种经验积累多了,认识就逐渐地深化,并且可以发现许多个别的事物中有着某些共同的本质,这些共同的本质还会存在于某些类似的事物之中。于是,领导者就形成了一个一般的意见(一般号召),用这个一般意见(一般号召)来指导别人也指导自己的工作,并且用这个个别指导来继续考验、充实和发展这个一般号召。由个别上升到一般,需要舍弃某些非本质的特殊的东西,而由一般回到个别,又需要把一般号召具体化,结合每个事物的特点来贯彻。其次,从实际工作中看,我们的各级领导在执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应该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意愿,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的思想,发现群众的创造,总结群众的经验。这样,我们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来源于对群众实践个别指导总结和概括,才会更具有一般性、可靠性。但是,要把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贯彻下去,必须有一般的号召,这样才能为群众所理解,把他们发动起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一般号召在贯彻到个别的具体的单位去时,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把它化为具体的计划,方案、办法,在执行中突破一点,取得经验,这样才易于被群众掌握和实施。化为具体的群众行动,同时也可以使一般号召得到检验,得到丰富和发展,并形成新的一般指示。

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是一个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毛泽东经常强调,在我们党领导的一切实际工作中,都应该坚持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我们党和毛泽东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具有丰富内容和形式的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具体方法,已经成为广大干部经常运用的重要工作方法。例如“解剖麻雀”,就是做典型调查研究,运用科学的调查方法,挑选出能表现特点的具体事物,进行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从中认识社会的一般状况,概括出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找出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东西,然后再用具有这种普遍的、规律性的东西去指导全面,以取得工作的进展。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具体办法还有诸如“蹲点”“种试验田”、“以点带面”等等,都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创造,它们无一不是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形式生动地表述和体现了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这一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五、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

共产党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人民群众需要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才能得到彻底的解放,这是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依据。因此,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还必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领导和群众,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毛泽东一贯认为,群众是主人,领导是公仆,领导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领导的首要问题是必须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的利益。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就是既要发挥领导骨干的积极性,又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其实质在于发挥两个积极性。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正确处理领导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使领导的积极性和群众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毛泽东说过:“只有领导骨干的积极性,而无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相结合,便将成为少数人的空忙。但如果只有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而无有力的领导骨干去恰当地组织群众的积极性,则群众的积极性既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走向正确的方向和提到高级的程度。”[29]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先要注意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形成真正团结一致的、联系群众的、能坚决执行党的路线的领导骨干,同时还要凭借这批骨干,通过他们去提高中间分子,争取落后分子,团结和联系广大群众,使少数领导骨干的积极性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效地把群众带动起来,组织起来,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同心协力地搞好工作。对于群众的积极性,领导不能有丝毫的低估,压制群众的积极性更是错误的。但是,重视群众的积极性和崇拜群众的自发性,有着原则的区别。在一些情况下,群众需要教育,群众的思想需要提高,群众的积极性需要组织和引导,这些都是领导者的责任。其次,领导者的正确意见只能在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反复过程中形成。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30]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是否行之有效,取决于能否抓好“集中起来”和“坚持下去”这两个环节。

正确的“集中”,是领导者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对群众的各种意见加以分析、选择,进行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改造和制作。在这个过程中,领导者既要有鉴别正确与错误的能力,切不可把少数群众的错误意见当成是广大群众的意见,做群众的尾巴,又要运用辩证法,讲究工作方法,通过集中、分析、综合,把感性的认识上升为理性的认识。把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加工制作,就形成了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和集中群众智慧与经验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正确的“集中”,归根到底是为了指导群众的行动。因此,“到群众中去”、“坚持下去”,是贯彻群众路线的一个更重要的环节。正确的认识、意见,政策只能是来源于社会实践,并且要在社会实践中接受考验,得到发展,而社会实践的主体和认识的主体都是人民群众,因此,实际工作中领导和群众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认识论中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问题。领导者要真心诚意地把制定的方针、政策、计划、方案在“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中,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实践的检验,如果发现有错误,就要立即纠正,这也是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同时,我们还要相信群众,把政策交给群众,让广大群众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怎样才能做好。群众对政策的认识水平提高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可以在贯彻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出来。

1962年1月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讲到开会的方法问题时说道:“这个方法是一个什么方法呢?是一个民主集中制的方法,是一个群众路线的方法。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31]他指出:“现在有些同志,很怕群众讨论,怕他们提出同领导机关、领导者意见不同的意见。一讨论问题,就压抑群众的积极性,不许人家讲话。这种态度非常恶劣。”[32]他又说:“我们现在不是有许多困难吗?不依靠群众,不发动群众和干部的积极性,就不可能克服困难。但是,如果不向群众和干部说明情况,不向群众和干部交心,不让他们说出自己意见,他们还对你感到害怕,不敢讲话,就不可能发动他们的积极性。”[33]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运用唯物辩证法观察社会主义社会,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他列举出十二种人民内部矛盾,指出“我们的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但是它同人民群众之间也有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包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民主同集中的矛盾,领导同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国家机关某些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同群众之间的矛盾。”[34]实质上,这些矛盾都属于领导和群众之间的矛盾。毛泽东的论述,深刻地说明了领导和群众的矛盾,是领导实践活动的基本问题和基本矛盾。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领导者对于群众的正当利益要支持,要从管理中帮助他们得到利益,这就要从根本上调动被领导的群众的积极性。毛泽东指出,与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只有处处想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调动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可以有效地防止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命令主义等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在这方面,我们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过沉痛的教训。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为巩固和发展的这个胜利积极探索,他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方法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35]可是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我们却逐渐偏离了历史唯物主义,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有时只是由领导者来设计和决定,而不是让群众的实践去开拓。有一些方针、政策、措施、方法,不是来自群众的创造,立足于群众的自愿,而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主观地制定出来的,并且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地要求不走样地贯彻执行。这些错误的做法,不可避免地损害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使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膨胀起来。为此,毛泽东在领导全党纠正这一“左”倾错误的过程中,又特别强调了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和民主集中制。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毛泽东在《不要四面出击》《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一系列文献中,都论述过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及领导与群众的关系等问题。在毛泽东领导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他创造了许多具体的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如,团结积极分子、提高中间分子、争取落后分子;关心群众生活,照顾群众利益;多谋善断;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上级下达”和“下情上达”,把“下情”和“上情”结合起来等等。所有这些,都有效地保证了领导和群众的结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思想的现实意义

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思想,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他对历史唯物主义发挥地较充分、具有独特贡献的方面。它指导我们党放手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历史的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一个重要方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的国家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既坚持了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路线思想的理论,又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基础上把它加以进一步的丰富和深化,提出了一系列贯彻群众路线的有力措施。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必须加强党风建设,反对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脱离人民群众的现象,强调“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要坚决批判和纠正各种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的错误。”[36]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的源泉和胜利之本,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存亡。最近这些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不懈地努力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是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的利益;二是坚持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制度,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三是坚持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四是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和党风建设,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五是建立完善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六是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和组织群众,带领群众一道前进;七是在党内普遍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教育,增强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我们党在总结新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仅坚持了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的主要思想,还对群众观点的内容作了新的概括,即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等,其中把“党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作为群众观点一个重要内容和方面,这无疑是对毛泽东群众观点理论的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冲破了“左”倾错误的束缚,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创作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和毛泽东提出的群众路线。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一定要恢复和发扬毛主席为我们党树立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作风,真正相信和依靠群众,细心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一刻也不脱离群众。”[37]他还强调指出:“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最根本的东西。对我们党的现状来说,我个人觉得,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特别重要。”[38]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在制定方针政策和贯彻方针政策时,恢复和发展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充分发扬民主,让广大群众放开手脚,以主人翁的姿态来积极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例如,党中央关于农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就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把群众的实践作为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依据,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在及时集中群众的智慧,广泛吸取全国农村中的新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这种形式,是在群众中自发产生的好形式,中央领导同志和许多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经过反复调查、试验,集中各种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的优点,经过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归纳出几种比较好的形式,在各地加以推广,对整个农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广大农民群众在中央的领导和支持下,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首创精神,使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成为农村大部分地区的主要生产形式,它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不仅显示了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而且充分证明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力。在农业承包责任制的推动和启发下,工业、商业等许多行业的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也在蓬勃兴起,各条战线,各项工作中人民群众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都已经和正在充分发挥出来。责任制的出现,是党中央重视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性的结果,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原则,贯穿了毛泽东关于领导和群众辩证统一的哲学思想。

回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程,我们清楚地看到,邓小平同志作出的一系列英明决策,就是从群众来来,到群众中去,深入总结群众实践经验的决策。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就是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善于概括群众创造的结晶。邓小平同志以自己的亲身实践,为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尊重群众,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的光辉榜样。

生机勃勃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是由亿万人民群众自己创造的。改革开放之路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开辟的,农村、城市改革的一系列新事物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也只能在党的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开创性的伟大实践中产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有许多我们不熟悉、不懂得的东西,而且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状况只会增加,不会减少。怎么办呢?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向人民群众学习,依靠人民群众的实践去摸索、去创造,并随时将群众的实践经验加以提炼和升华,上升到规律性的认识。各级领导机关是“加工厂”,它的“原料”只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实践,这是毛泽东经常强调的一个观点,也是邓小平同志多次阐述的思想,是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现在我们正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我们必然会遇到许多新问题,我们的认识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加深,许多具体的制度和办法也要在实践中探索、改革和完善。毛泽东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理论,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实践仍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党中央将继续从人民群众创造性的社会主义实践所总结出的经验中,概括出新的原理和结论来,以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毛泽东思想。

【注释】

[1]《列宁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3月第1版,第269页。

[2]《列宁全集》第3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11月第1版,第311页。

[3]《列宁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11月第1版,第47页。

[4]《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253页。

[5]《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227页。

[6]《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857页。

[7]《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027页。

[8]载《人民日报》1964年7月14日、1966年8月20日。

[9]载《人民日报》1964年7月14日、1966年8月20日。

[10]《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726页。

[11]《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419页、420页。

[12]《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419页、420页。

[13]《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004页。

[14]《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095页。

[15]《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87页。

[16]《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第123页。

[17]《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288页。

[18]载《人民日报》,1968年3月30日、10月16日。

[19]载《人民日报》,1968年3月30日、10月16日。

[20]《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96页。

[21]《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570页。

[22]《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495~460页。

[23]《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819页、844页、845页。

[24]《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819页、844页、845页。

[25]《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819页。

[26]《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310页。

[27]《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320页。

[28]《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900页。

[29]《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898页。

[30]《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899页。

[31]《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816页、818页、819页。

[32]《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816页、818页、819页。

[33]《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816页、818页、819页。

[34]《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758页。

[35]《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45~457页。

[36]《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人民出版社,1983年7月第1版,第327页。

[37]《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人民出版社,1983年7月第1版,第371页、42页。

[38]《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人民出版社,1983年7月第1版,第371页、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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