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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征收发生的原因或条件为标准,行政征收的种类有哪些

时间:2022-09-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行政征收的种类1.以行政征收发生的原因或条件为标准,行政征收可以分为四大类因法律、法规确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行政征收。其二是因行政相对人未履行行政法上的法律义务而引起的各种收费,此类征收的实质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强制无常地参与公民、经济组织的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如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向某些单位征收的排污费,行政相对人未及时履行行政法义务时行政机关向其征收的滞纳金等。

(二)行政征收的种类

1.以行政征收发生的原因或条件为标准,行政征收可以分为四大类

(1)因法律、法规确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行政征收。

(2)因行政相对人对国有资源、资产的使用而产生的行政征收。

(3)因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提供服务所产生的征收。

(4)因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规制而产生的征收。

2.以行政征收的内容为标准,行政征收可以分为两大类

(1)行政征税。税收是国家税务机关凭借其行政权力,依照法律规定,非惩罚性、强制性地、无偿地向纳税人征取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实物的活动。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流转税、资源税、收益(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种。税收只能由专门的税务机关征取,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征取税金。在我国,税收主要由税务机关与海关负责征取,海关专门负责征收关税,包括进口税出口税与过境税等,其他税收由税务机关征取。我国实行分税制,按照税收支配权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与中央地方共享税,我国的税务机关又由国税机关与地税机关两大系统组成。此外,税法对于纳税人、税率、征税对象等课税要素均作了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只能严格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征取税金,而不能随意多征或者少征。

(2)行政收费。行政收费是由某些行政机关凭借国家行政权所确立的地位,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一定的公益服务或者授予了国家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权之后,该行政机关向相关行政相对人所征收的费用。我国的行政收费主要可以分为如下四类:其一是由于行政相对人使用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资源而引起的行政收费,如资源费,我国农村在税费制度改革之前农民所需交纳的各种收费等。根据我国宪法与法律的规定,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均属于国家所有,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开采或使用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时必须向国家缴纳资源费,如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此类征收实际上是所有权人的收益权能在行政法上的实现方式。其二是因行政相对人未履行行政法上的法律义务而引起的各种收费,此类征收的实质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强制无常地参与公民、经济组织的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如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向某些单位征收的排污费,行政相对人未及时履行行政法义务时行政机关向其征收的滞纳金等。其三是为解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不足而向社会民众征收的建设资金,如港口建设费、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以及养路费等。其四是各种管理费的征收,如公路运输管理费、车辆通行费以及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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