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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传媒伦理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04-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转型期传媒伦理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转型期中国传媒伦理道德的滑坡,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转型期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下降、媒介组织和个人的逐利冲动、国际传媒环境的不良影响及行业自律、法律监管的缺失等等。

二、转型期传媒伦理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转型期中国传媒伦理道德滑坡,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转型期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下降、媒介组织和个人的逐利冲动、国际传媒环境的不良影响及行业自律、法律监管的缺失等等。但是传媒伦理道德教育环节的薄弱,也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具体来说,转型期中国传媒伦理道德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传媒伦理道德教育重视不够

当前,在媒介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一些媒体把主要精力都放在经营创收、做大做强方面,对于伦理道德教育并不热心。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童兵教授曾谈到职业道德教育备受冷落,“在2005年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面试时,我们提问了一个关于新闻采编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制定、修改的问题,面试者竟然对这个最基本的常识都回答不上来,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大家对于加强记者职业道德建设比较漠视”。(25)

对伦理道德教育重视不够,还表现在媒介组织和个人普遍缺乏反思习惯。反思是道德评价的一种表现形式。“人们以职业活动方式及其对职业的利益和义务的认识,来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职业行为。他们也能按照这种职业责任,在职业活动中自觉约束和调整自己的行为,以及对同业人的高尚行为感到同样的光荣,对同业人的不良行为感到同样的羞辱,对自己的职业活动中的过失感到内疚”。(26)而这种道德评价,最有效的场所是在媒介组织内部。

高校新闻院系的传媒伦理道德教育也正在走向边缘化。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27)但与采访、编辑、评论、摄影等专业技能课程相比,新闻伦理道德课程在我国的传媒教育中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近些年随着媒介逐渐走向市场,媒介经营管理类课程的走红,更助长了这一趋势。一些大学广告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中,甚至没有传媒伦理方面的课程。

美国斯坦福大学传播学教授泰德·格拉舍曾强调:“目前,新闻学教育者们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之一,就是如何将新闻学教育回归到人性教育。……我们新闻教育者的任务就是明确新闻的真正价值在什么地方,道德规范有没有被体现、有没有被忽视。”(28)他的观点对国内的传媒伦理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伦理道德教育方式的单一

段京肃教授在《走向新世纪的新闻教育》一文中曾尖锐地指出:“在传统的新闻学教育中将‘写’放在第一位,普遍认为合格的新闻传播者就是能‘写’的人,只要笔头子过关,新闻教育的任务似乎就完成了。‘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训诫中,人们似乎更注重后者。尤其是在新闻教育中,对‘妙手’的培养有多种方法和手段,而对于‘铁肩’的锤炼却更多地是一种空洞的说教。”(29)

同时,当前高校的传媒伦理道德教育,一般只由“新闻伦理道德与法规”一门课程来承担,力度明显不够。况且,单独设立课程,容易给学生们一种感觉,即职业伦理与职业技能关系不大。教师队伍的状况也令人堪忧,“在教师队伍方面,目前内地高等院校新闻专业教师来自报刊第一线的编辑、记者、总编辑、社长非常少,而本校培养的学生留校当教师的近亲繁殖结构比较流行,这就容易带来纯理论教育脱离实际的弊病,带来面向实际的先天不足”。(30)教学与实践的脱节,使学生一旦接触到传媒活动的实际,很容易出现迷茫的情况,被周围的不良做法所影响,甚至放弃自己的职业操守。

在我国,除了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组织的例行的“新闻职业道德培训”和近两年开展的“三项教育”活动之外,在新闻院系开设的各种在职人员培训班,包括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中,基本上都没有媒介伦理的课程。在转型期,职业伦理方面也会不断有新的问题与困惑出现。而在当前的媒介组织中,对伦理道德问题往往缺乏一种讨论的环境,使得面临伦理道德困境或冲突的从业人员常常凭个人的直觉来行事。

上海《新闻晚报》的新记者李宁源在采访在阿富汗的“中国工地遇袭事件”中死难者之一郑明文家人的时候,就遇到了伦理道德方面的困惑,为此,他曾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谈到“在职业与道德之间应当如何选择”的问题,在业内引发了一场讨论。

三、加强转型期传媒伦理道德教育的途径

我们认为,加强转型期的传媒伦理道德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改革高校传媒伦理道德教育

为了使传媒伦理教育能够有助于传媒实践,我们有必要对大学的传媒伦理教育进行反思。因为大学的传媒教育不仅仅是使学生了解一个知识体系,掌握一种专业技能,最终要实现的是价值观教育,赋予未来传媒从业者以理想追求的目标。“受教育者应该具有某种对道德和伦理问题的认识能力和思考的经验……受教育者身上最重要的品质是使其能区分不同的道德选择、作出有见识判断的能力”。(31)

1.改革课程设置方式

首先,在传媒院系和专业中,应该对传媒伦理道德课程给予应有的重视,列为新闻学、传播学、广告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一项对7所美国大学新闻院系的课程调查分析发现,大众传播法规与伦理在新闻传播学系、广播电视学系和广告学系中,都是核心课程。(32)台湾《联合报》资深记者秦鸿志也曾站在第一线的角度,建议大学新闻科系应“加强新闻伦理道德教育,内化新闻从业人员专业、敬业的观念,否则进入媒体工作,很难‘出污泥而不染’”。(33)

其次,改变仅以一门课程来承担职业伦理道德教育重任的现状,提供整体的解决之道。具体来说,应该把伦理道德教育融入到采访、编辑、写作、摄影、广告、公共关系等各门相关课程之中。

美国学者在经济伦理学教学方面探索出的“整合模式”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其做法是将伦理反思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列入对管理人员整体教育的框架之中。例如,沃顿商学院规定每个大学生都有义务必修一门伦理学基本课程。商学院为其传授实践哲学和伦理学的各种观点并组织其深入讨论。这种基础知识在讲授各种专业课程(如营销、金融、人事管理、企业政策)时还会同特殊的个案研究结合起来被反复强调。这样,未来的决策者才会像成本核算一样也自然而然地进行伦理反思。(34)

2.教学方式的改革

国内外许多专家都认为,在大学的传媒教育中,建立一种思考和讨论的教学制度比仅仅讲授伦理规范信条更显得至关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学生对社会科学与历史有深入了解,对社会责任与社会功能有更多的关心。

这就需要对话式的教育方法,即以小组讨论形式,通过对道德困境的个案讨论提高在实践中解决伦理冲突所必需的论证能力。这种教学方式的实施,要求教师兼备深厚理论基础和丰富传媒实践经验。只有这样,才能结合当前大众传媒运作的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并与学生通过对话来达成共识。换句话说,教师要了解实践中到底会出现哪些伦理上的困境,以及违反伦理道德行为的价值观依据。他们还要承担主持人的角色,能够自如地引导学生们讨论。

此外,遇到争议性伦理问题,新闻传播院系或专业应该及时举行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及传媒业界的高层领导参与讨论,在新闻传播教育界和实务界形成重视传媒伦理、讨论传媒伦理问题的氛围。台湾辅仁大学影传系主任习贤德曾强调:“学术界对传播事业专业伦理持续而深入探讨,才能促进各界普遍的觉醒。”(35)

3.加强实习环节的管理

实习是学生认识大众传播媒介实践的第一步,他们对于实践中传媒伦理道德问题的初步印象会影响其今后的职业生涯。其中,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对这一问题的态度至关重要。否则,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们很容易被不良作风所传染,把个别当成一般,甚至对传媒伦理道德建设丧失信心。

因此,选择伦理道德风气较好的实习单位和以身作则的指导老师,是避免学生受到误导的有效措施。

美国的伦理研究学者施来夫利曾以如下的结论概括了其对银行学徒所进行的介入性研究的结果:“所取得的结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足以证明,学徒培训,除了获得职业技能之外,也可以提高社会—道德能力。学徒的表现显得更为自由,对可能的相反意见更为宽容,对社会—道德领域也更为敏感。他们掌握了更多关于决定其系统和思维的规范网络的知识。”(36)

(二)加强对媒介从业人员的教育

《公民职业道德建设纲要》指出:“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道德教育。要把道德特别是职业道德作为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帮助从业人员熟悉和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培养敬业精神。要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作为考核、奖励的重要指标,促使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行业新风。”(37)

应该指出的是,伦理道德教育的范围不仅仅是采编人员,而且应该覆盖整个媒介组织,包括最高决策层、广告人员、管理人员等等。因此,媒介组织应该尽最大的可能来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而不仅仅是业务素质,使他们担负起作为一个公仆和专业人员的责任。

由于伦理规范大多为抽象的原则性规定,很难顾及所有层面的伦理问题。因此,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新闻系教授Boeyink认为,新闻机构及专业组织拟订的规范,必须辅以具体个案讨论,才能和现实的新闻事件连接。换言之,新闻机构及专业组织必须鼓励新闻部门主管及新闻人员经常针对日常生活中的新闻伦理问题进行讨论,这样才能建立重视新闻伦理的组织气氛,培养伦理文化,使新闻人员对更多的伦理问题凝聚共识。(38)

为了打破业界自身的局限,还应该邀请受众代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人员参与讨论。这种多元的视角既可以避免就事论事,也有利于相关各方就伦理问题达成共识。这种讨论应该是经常性的,而不该是“运动式”的,要通过和风细雨、潜移默化的方式来提高传媒从业人员的伦理道德水平。

在这方面,美国的GRID研究所近年来为提高道德判断力而提出的一种设想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

GRID设想的目标在于通过管理方面的进修来形成一种超越情境的管理方式,这种案例方式除了考虑到任务方面的内容(技术—经济能力)外,同时也同样考虑到成员方面的内容(社会—道德能力),将其作为衡量个人管理行为的尺度。例如,在进行小组讨论时,有针对性地将来自企业各个层面和职能部门的人混合编组,以便能够让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来讨论某些问题。为了解决转化问题,即把形成的信念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有必要把这种企业管理讨论班作为企业内部课程来举办,并消除讨论者对遭遇压制和报复的恐惧心理。“换言之,这不仅关系到在讨论班的教学条件下举办一次进修课程,而且企业本身也必须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成为一种‘道德教育场所’,为培养和巩固道德判断力创造合适的条件”。(39)

(三)鼓励学术界和媒介之间的批评和讨论

华盛顿邮报》的报社监察人理查·哈伍德说:“我希望能建立一种批评与分析的传统。……我们应该开始以观察政治体系运作的分析方法,来观察新闻事业的运作现状。我们应该检讨,新闻界如果有任何伦理规范,其内容究竟为何,以及新闻工作者违反这些规范的频率有多高?”(40)

因此,吸引更多的社会团体与研究机构,即时性地对传媒进行观察、批评、讨论,也是传媒伦理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

在美国,《新闻周刊》、《纽约人》、《时代》杂志等都曾在媒介上开展对新闻界的批评和议论,针对报界流弊,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评价。1961年,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研究生院创办《哥伦比亚新闻学评论》,称其办刊宗旨是“评价各种形式的新闻报道工作的表现,指出其缺点和力量所在,并协助确定或重新确定新闻工作的正直无私和认真负责的准则”。后来又有10多家旨在评论新闻事业的刊物在芝加哥、费城、休斯敦等城市出版。另外,越来越多的新闻事业学校开设了有关传媒伦理道德的课程、学术讨论会、座谈会等,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社会评价,从而促进大众传媒的道德自律。

我国学术界近年来在媒介批评方面也有较多成果,但尚未建成一个与传媒的沟通机制,专门的学术性刊物还未出现。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都设有新闻阅评小组,对全国范围的主要传媒进行监测,并出版内部刊物。但由于阅评小组的官方色彩,更倾向于对政治导向的把关,专业性的伦理道德评价并未形成。这种自上而下的具有强制特点的道德调控方式来自传媒外部,而非传媒自治组织,也非学术界的平行式讨论。平行的、自律式的传媒自我道德调控机制,目前在我国尚待完善。

可喜的是,以《新闻记者》为代表,一些新闻学术期刊已经把传媒实践中的伦理道德问题作为关注的焦点之一。针对近年来假新闻层出不穷的现象,《新闻记者》从2001年起每年都会推出十大假新闻盘点。“我们反思自己,长期以来我们在自己的刊物上论述新闻本源、新闻本体的文章有不少,但是面对新形势下虚假新闻的泛滥,怎么能够以新的形势予以揭露和抨击呢?经过讨论,大家都认为对性质最严重、影响最恶劣的假新闻要追根溯源,坚决揭露。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就产生了一个动议,决定要以评选年度十大假新闻为载体,担当起我们杂志应该担当的社会责任”。除了“打假”以外,《新闻记者》还设立固定专栏,刊登传媒伦理道德建设方面的论文。除此之外,《中华新闻报》等报纸以及人民网、央视网站、中国新闻传播学论坛等网站也经常刊登有关的文章并引发了一定程度的争鸣和讨论。

近几年,传媒业界的伦理道德反思和相互监督也开始逐渐增多,内容涉及新闻真实、有偿新闻、冷血心态、制造事实、媒介审判等等。此外,一些媒体在“渝湘鄂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山西繁峙矿难”、“湖南师范大学新闻学院开设‘新闻炒作学’课程”等报道活动过后,也对采编过程中的伦理道德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反思。

60年前,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在《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报告中曾指出:“法律与舆论这些外在力量能够以各种方式制约新闻界表现中的不良之处,但是新闻界的良好表现只能来自于运作传播媒介的人们。”(41)

传媒伦理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更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相信,通过切实有效的传媒伦理道德教育,并辅以法律监管、行业自律等相关措施,中国的传媒伦理道德水平一定能够得到显著的提升。

[初广志,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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