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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主义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思想

时间:2022-05-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生态主义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思想生态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与环境保护运动密切相关,作为一种理论视角则与生态学本身的发展以及对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深刻反思相连。生态主义以有机整体论为其主要思想,强调人类是生态系统、生物圈和生态过程这一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理应遵循生物共同体的客观规律,平等对待其他成员。生态主义及其整体论思想以生态学为其科学基础。

生态主义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思想

生态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与环境保护运动密切相关,作为一种理论视角则与生态学本身的发展以及对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深刻反思相连。在社会思潮和理论革新的双重推动下,生态主义终于缓步出现并逐渐占据重要位置。一般而言,生态主义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18至19世纪的浪漫主义运动甚至更早,但其从一种社会思潮发展为科学理念则主要经历了20世纪中叶以来三次重要的发展时期。

第一阶段为20世纪60年代初到70年代初,这一时期理论探讨的重点聚焦在环境问题的根源上。1962年卡森(Rachel Carson)的《寂静的春天》可谓是这一阶段最为重要的代表作。[27]作者通过对滥用杀虫剂引发后果的深刻反思,警醒人类对环境污染加以关注,唤起人们绿色生态意识的觉醒。1968年,罗马俱乐部的诞生以及《增长的极限》等著作的出版,再次提醒世人,如果人类无节制地一味追求经济增长,地球必将会走到极限而导致人类的最终衰败。由此,人类的环保意识得到空前的加强,它直接触发了西方社会70年代大规模的生态保护运动。一些绿色思潮如生态社会主义、生态自由主义、生态无政府主义、生态女性主义、生态法西斯主义等也开始萌芽。

第二阶段为20世纪70年代初到80年代末。在这一阶段,生态主义开始进入理论化、系统化的发展阶段,各种绿色思潮在相互吸收与借鉴中茁壮成长。1972年联合国首次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会议将环境与发展列入国际政治议程,对于世界环境保护运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此后,《只有一个地球》《我们共同的未来》等著作相继出版,书中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其中,挪威哲学家奈斯(A. Neass)1972年发表的《浅层生态运动和深层、长远的生态运动:一个概要》一文,清晰的指出了浅层生态学和深层生态学的本质区别——前者是以人的利益为目标的价值观,而后者则是以整个生态系统及其存在物(包括人类)的利益为目标的价值观,[28]由此宣告了反人类中心主义的开始。

第三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至今。在生态主义理论发展进一步加快的基础上,其实践运用也逐渐摆脱纯理论的指责,逐渐与现实接轨,生态主义初步形成并逐渐走向成熟。在这一阶段,杜伯森(Andrew Dobson)在其著作《绿色政治思想》中首次提出了“生态主义”的概念。在1992年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及2002年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与发展,会上明确提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构成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由此,生态主义理论异彩纷呈,而深层生态学、生态社会主义、生态女权主义则是其中影响较大的三个派别。

生态主义以有机整体论为其主要思想,强调人类是生态系统、生物圈和生态过程这一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理应遵循生物共同体的客观规律,平等对待其他成员。由此衍生的生态伦理学要求人类应从道德层面关心无生命的生态系统、自然过程和其他自然存在物,因为它们在伦理地位上与人类相等同。

生态主义及其整体论思想以生态学为其科学基础。所谓生态学,是指一门研究有机体与其环境相互作用的科学。生态学以生物个体、种群、群落和生态系统为其研究对象,以生态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和动态平衡关系为研究内容,其宗旨在于揭示生态平衡的一般规律。生态学的出现为合理定位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依据。正如沃斯特所言:“在最近一年里,要谈论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涉及生态学已经是不可能的了。”[29]随着人们对生态学知识的逐步了解,整体论的思维方式开始代替传统机械论的思维方式,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性关系得以改善,而一些学者的深度研究更是将生态主义及其整体论思想揭示得淋漓尽致。

首先,利奥波德创立了大地伦理学。利奥波德明确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认为自然不是供人类享用的资源而是价值的中心。利奥波德把整个生态系统看作一个共同体,人只是这个共同体中的普通成员。他尤其关注生物共同体的整体价值,关注生态系统、环境或者“大地”,并指出生物共同体本身的“好”才是确定其构成部分的相对价值的标准。在共同体中,任何一个个体并不拥有独立于它所能依赖的各种关系的价值,个体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它在生态系统中所发挥作用的大小。任何个体包括人类在内,其重要性都低于作为整体呈现的生物共同体。

其次,罗尔斯顿创建了整体主义伦理学。在罗尔斯顿看来,自然界就是一个共和国,自然界中的各个生物都是这个共和国中的成员,人作为这个共和国中的普通一员,应该尊重其他成员,而不能把它们视为人类的附属物。他由此指出:“伦理关注的焦点的扩展,不会只是从人类转移到生态系统的其他成员,而是从人和一种个体扩展到整个系统。”[30]同时指出,生态系统具有系统价值,它是指生态系统整体所具有的一种创造性的能力,即创造万物的能力,它并不等于系统内部各个个体所具有的部分价值之和。不论是个体价值还是内在价值,只有其处于生态系统的网状结构中,并参与到整个共同体的进化中才能呈现其价值和意义。

第三,奈斯提出了深层生态学。奈斯以整体论为基本立场,认为生物圈乃至宇宙这一大的生态系统中每个事物都存在着相互作用,人类作为其中一个环节,既不在自然之上,也不在自然之外,而是在自然之中,作为普通个体的人类无权破坏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奈斯还提出了自我实现的概念,意在指出:谁也不能得救,除非大家获救,这里的“谁”不仅包括“我”,还包括全人类、河流、山川、土壤等生态系统中的所有存在物,因此,“保证各种重要的生态系统所需要的多种变化的功能,才能使世界越发丰富多彩”[31]。人类最大限度的自我实现离不开最大限度的生物多样性和共生,维护整个生态系统和生物圈的健康与稳定,是人类压倒一切的、性命攸关的最高利益追求。

综上所述,有机整体论作为生态主义的主要思想,其目标在于打破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价值与伦理观念,将伦理学研究的对象从人类逐渐扩展到动物、植物以至生态系统中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实现各研究对象的平权地位,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而不是人类的利益视为最高价值追求。生态主义对于改进人与自然的关系,批判并扭转人类中心主义的科技发展方式,促进整个生态系统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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