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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时间:2022-04-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章 应收及预付款项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大家应掌握应收票据的核算方法及其转让、贴现的账务处理,掌握总价法下应收账款的发生、销售退回和折让的核算,理解和掌握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掌握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的内容和核算。因此,应收票据一般按其面值计价。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账户核算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

第三章 应收及预付款项

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大家应掌握应收票据的核算方法及其转让、贴现的账务处理,掌握总价法下应收账款的发生、销售退回和折让的核算,理解和掌握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掌握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的内容和核算。

第一节 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特点及其分类

应收票据广义上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或未兑现的汇票、本票和支票。但由于在我国会计实务中,支票、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均为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须作为应收票据处理。因此,在我国,应收票据仅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尚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付款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承兑申请人的开户行。票据按是否计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带息票据是指商业汇票到期时,承兑人必须按票面金额加上应计利息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款;不带息商业汇票是指商业汇票到期时,承兑人只按票面金额(即面值)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票款。

二、应收票据的计价

应收票据可按其面值和现值两种方法确定入账价值。我国商业票据的期限一般较短(6个月),用现值记账不但计算麻烦而且其折价还要逐期摊销,过于烦琐。因此,应收票据一般按其面值计价。即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应按票据的面值入账,期末(指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应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三、应收票据的核算

(一)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为应收票据的面值。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账户核算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企业间发生交易并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如双方未签发商业汇票,债权方应记入“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如果签发商业汇票,则记入“应收票据”账户借方。在商品购销业务中使用商业汇票时,汇票面额应包括货物价款、增值税税款和代垫运杂费。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如果付款人无力偿还票款,则收款(债权)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如果出票人未足额交存票款,承兑行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同时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票款按每天万分之五收取罚息。

【例3-1】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货物一批,价款80000元,货已发出并办妥委托收款手续,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签发一张3个月到期的无息商业承兑汇票。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实现时:

(2)甲企业在票据到期时,通过银行划回票款:

(3)如果该票据到期,乙公司无力偿付票款,甲公司接到银行转来的未付票款通知书和商业汇票时:

(二)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票据利息=票面金额×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上式中计算的利息为票据的全部利息,“票面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票据期限”为票据从签发日至到期日的时间间隔,可以用月或日表示。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如5月15日签发的3个月到期的票据,则到期日为8月15日,同时要将票据年利率换算成月利率(年利率÷12)。票据期限按天数表示时,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通常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如5月4日签发的90天票据,其到期日为8月2日(5月份剩余天数27天+6月份天数30天+7月份31天+8月份2天=90天),同时,要将票据年利率换算成日利率(年利率÷360)。

由于我国规定的票据期限较短,票据利息通常在票据到期时与票面面值一起收回,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票据到期前应该确认尚未收到的票据的利息收入,并将应收而未实际收到的利息作为应收票据的增加额予以记录,即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但是为了简化核算,在实际业务中,一般遵循以下惯例:如果应收票据的利息金额较大,对企业财务成果有较大影响,应按月计提利息;如果应收票据的利息金额不大,对企业财务成果的影响也较小,可以于季末或年末计提应收票据的利息。但不论何种情况,企业至少应于会计年度末计提持有商业汇票的利息,以便正确计算企业的财务成果。

【例3-2】甲公司2008年9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货已发出,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收到乙公司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期限6个月,票面利率为10%。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票据时:

(2)2008年12月31日,计提票据利息:

票据利息=117000×10%×4÷12=3900(元)

(3)票据到期收回货款:

收款金额=117000×(1+10%÷12×6)=122850(元)

如果到期乙公司无力偿付票款,由于此票据是银行承兑汇票,则由承兑银行将足额票款支付给甲公司,对于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没有影响的。

(三)应收票据转让的核算

应收票据转让是指持票人因偿还前欠货款等原因,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业务活动。

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签字人称为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的到期付款负连带责任

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的成本价值,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的成本价值,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或补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收票据的贴现

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短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持商业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

票据贴现的有关公式计算如下: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年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即从贴现日起至到期日实际经历的天数,贴现日和到期日只计算其中的一天)

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企业持未到期的无息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扣除其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面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例3-3】某企业4月18日将出票日为2月10日、面值50000元、出票后6个月到期的不带息应收票据向银行办理贴现,银行规定的贴现率为10%。

票据到期值=50000(元)

贴现息=50000×10%×114÷360=1583.33(元)

贴现所得=50000-1583.33=48416.67(元)

会计分录如下:

【例3-4】资料如上例,贴现的票据如为带息票据,票面利率为9%,其他条件不变。

到期值=50000×(1+9%×6÷12)=52250(元)

贴现息=52250×10%×114÷360=1654.58(元)

贴现所得=52250-1654.58=50595.42(元)

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持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不带追索权应收票据的贴现,另一种是带追索权票据的贴现。前者,票据一经贴现,就将应收票据的全部风险和未来经济利益全部转让给银行,企业对票据到期无法收回的票款不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可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视为不带追索权的商业汇票贴现。即如果票据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给持票人(办理贴现业务的银行),则由付款人的担保承兑人(银行)无条件将票款金额支付给持票人(办理贴现业务的银行),与已经贴现的企业无关。后者,企业在贴现时因背书而在法律上负连带责任,即票据到期时,企业对付款人无力偿还的票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此,将带追索权的商业汇票贴现后,企业可能成为被追索人而产生“或有负债”,这种负债直至贴现的票据到期由贴现银行收到票款后方可解除。在我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被视为典型的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业务。

在不带追索权票据贴现后,企业即可转销“应收票据”。

在票据以带追索权方式贴现后,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按不带追索权票据贴现的核算方法,直接转销“应收票据”,不单独设置“应收票据贴现”账户反映或有负债,只是将这种潜在的债务责任(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加以说明。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企业在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支款通知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应将全部票款金额支付给银行(办理贴现业务的银行),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资金不足,银行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则贴现企业应按转作贷款的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例3-5】如上例,假如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承兑人(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其他资料不变,则贴现企业所做的账务处理为:

假如贴现企业银行账户资金不足,则应做的账务处理为:

第二节 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概念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它属于商业信用范畴。

会计上所指的应收账款有其特定的范围。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利息等其他应收款;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的债权,不包括长期债权,如购买的长期债券等;最后,应收账款是指本企业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企业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和押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保证金)、购货的预付定金等。

应收账款应于收入实现时予以确认。

二、应收账款的计价

应收账款应在销售收入实现时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如果在销售时存在商业折扣、现金折扣以及销货退回与折让,还要考虑这三个因素。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它是一种促销手段,即通常所说的“薄利多销”。

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它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需在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账上反映,所以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在存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确认。

【例3-6】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商品价目表中所列示的价格为每件120元,共销售500件,并给予乙企业5%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税率为17%。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间内早日偿还货款,对销售价格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现金折扣对于销货企业来说,称为销货折扣,对于购货企业来说,则称为购货折扣。现金折扣一般用“折扣比率/付款期限”等表示。如购货方如果在10天之内付款,则销货方可按售价给予2%的折扣,用符号表示为“2/10”;在11~20天之内付款,则可按售价给予1%的折扣,用符号表示为“1/20”;在21~30天内付款,则不给予折扣,用符号表示为“n/30”。

因此,现金折扣对应收账款的实收数额会产生影响,在确定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时,有两种方法,即总价法和净价法。

1.总价法

在总价法下,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按销售商品的实际售价计价入账,即将未减去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在这种方法下,销售方把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视为理财费用,会计上作为财务费用处理。我国会计实务中通常采用此法。

【例3-7】甲企业5月4日销售产品一批给乙企业,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为“2/10,1/20,n/30”。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实现时:

(2)如果对方在10天内付款:

(3)如果对方在11~20天内付款:

(4)如果对方在21天以后付款:

在实务中,也可单独设置“销货折扣”科目来核算现金折扣,即以“销货折扣”科目代替“财务费用”科目。发生销售业务时,将未减去现金折扣的销售额作为实际售价金额入账,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按实际收款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借记“销货折扣”科目,按收回应收账款的总价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净价法

在净价法下,应收账款按实际售价扣减最大现金折扣后的金额入账。这种方法是把客户取得折扣视为正常现象,认为客户一般都会提前付款,而将由于客户超过折扣期限企业多收入的金额,视为提供信贷获得的收入。

在实务中,“应收账款”及“主营业务收入”均按发生的应收货款总额扣减最大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价入账,销项税额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客户超过折扣期限支付货款时,按实际收款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收回应收账款的净额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两者的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销货退回与折让

销货退回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后,由于商品的品种、质量不符合购销合同的规定,而被购货方退回的现象。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不退货)。出现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会使企业的销售收入相应减少。在会计处理上,可分别设置“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设置“销货退回与折让”科目进行核算。如果企业发生的销货退回与折让业务较少或数额较小,也可以将发生的销货退回与折让直接冲减销售收入及相应的销项税。

在会计实务中,企业发生销货退回时,一般根据红字发票直接冲减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并同时调整存货分录,将退回的商品、产品作为企业的存货对待;对于销货折让,只是根据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

【例3-8】某企业2007年12月18日销售商品一批,售价50000元,增值税税额8500元,成本26000元,销售后,由于产品质量上存在问题,购货方于2008年5月20日退回全部商品。

假如企业不单独设置“销货退回”、“销货折让”等科目,则企业对此项业务的处理如下:

(1)销售实现时:

(2)结转已售商品的成本时:

(3)收到退回的商品时:

同时:

三、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一)无商业折扣的情况

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在没有商业折扣的情况下,按应收账款的全部金额入账。

【例3-9】某服装厂销售给某商场一批服装,价值总计58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代购货单位垫付运杂费2000元,已办妥委托银行收款手续。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实现时:

(2)收到货款时:

(二)有商业折扣的情况

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在有商业折扣的情况下,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入账。

【例3-10】某企业销售商品一批,按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金额为20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销货方给购货方10%的商业折扣,金额为2000元,销货方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为18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实现时:

(2)收到货款时:

(三)有现金折扣的情况

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在有现金折扣的情况下,采用总价法入账,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例3-11】某企业销售产品10000元,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交付并办妥托收手续。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实现时:

(2)如果在10天内收到货款:

(3)如果在10天后收到货款:

四、坏账损失的核算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账款可能发生的坏账并提取坏账准备。

(一)坏账损失的确认

企业确认坏账损失时,应具体分析各项应收账款的特性、金额的大小、信用期限、债务人的信誉和当时的经营情况等因素。一般来讲,企业的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间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

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企业根据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二)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

坏账的核算方法有两种: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在我国,企业应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确认坏账损失,将坏账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注销该笔应收账款。

【例3-12】某企业应收华明公司的货款50000元已超过3年,屡催无效,确认无法收回。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30000元,应编制的分录为:

同时:

直接转销法的优点是账务处理简单,但是忽视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在转销坏账损失的前期,对于坏账的情况不做任何处理,虚增了利润和资产;在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减少了当期的利润,显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及配比原则,容易导致大量的陈账、呆账、长年挂账等,对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产生了影响。

2.备抵法

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并列为当期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再冲销坏账准备。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每期估计的坏账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既体现了稳健性原则,又符合配比原则。在资产负债表上可以反映应收账款的净额,同时在利润表上也避免了因虚列应收账款而造成的利润虚增。

在备抵法下,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该科目是应收账款的抵减调整科目。按期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项目按期末应收账款账户余额减去按期末应收账款提取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备抵法首先要按期估计坏账损失,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三种,即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赊销百分比法。

(1)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该方法是将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估计的坏账损失(也是当期“坏账准备”科目的最终贷方余额),据此提取坏账准备。在提取坏账准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当按当期期末应收款项乘以坏账率计算的坏账准备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时,应按其差额提取,即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当按当期期末应收款项乘以坏账率计算的坏账准备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时,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即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当按当期期末应收款项乘以坏账率计算的坏账准备为零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估计坏账率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及以往经验资料加以确定。

当发生或确认坏账时,应冲减“坏账准备”科目,即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当已冲销的坏账又收回时,首先按应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然后再按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例3-13】某企业发生如下坏账业务:

1)2005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2000000元,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3‰,该企业是首次提取坏账准备,则2005年末时:

该企业应提取坏账准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00000×坏账准备提取率3‰=6000(元)

会计分录为:

2)2006年,该企业共发生坏账4000元,则确认坏账的分录为:

3)200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00000元,则:

本年应提取坏账准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0000×坏账准备提取率3‰-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000=1000(元)

会计分录为:

4)2007年,该企业共确认坏账1000元,则确认坏账的分录为:

5)2007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500000元,则:

本年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00000×坏账准备提取率3‰-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000=-500(元)

会计分录为:

6)2008年又收回2006年已冲销的坏账3000元(2006年冲销4000元),则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同时:

7)200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0,则该企业不需要估计坏账损失,应将现“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4500元冲平,即:

(2)账龄分析法。该方法是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一般而言,账款拖欠的时间越长,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采用账龄分析法,企业应将应收账款按账龄长短分档,并为各档设计估计损失率,用以计算坏账准备应有的余额。

【例3-14】某公司2008年末估计的坏账损失如表3-1所示:

表3-1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单位:元

表中的估计额为1800元,即当年“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为1800元,企业还需要根据前期“坏账准备”科目的账面余额,计算本期应入账(提取)的金额。其会计处理方法同前面的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假如之前“坏账准备”科目的账面余额为贷方500元,则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额为1300(1800-500)元,分录为:

假如之前“坏账准备”科目的账面余额为借方500元,则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额为2300(1800+500)元,分录为:

(3)赊销百分比法。该方法是根据赊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坏账损失率可根据以往的资料和经验估计确定,确定后,还应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采用该方法,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数等于本期赊销额乘以估计坏账损失率。

第三节 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一、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或劳务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购货方或提供劳务方的账款。

为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一般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该账户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应单位预付的货款,贷方余额反映的是应付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记入“应付账款”的借方。但在编制会计报表时,仍然要将“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的金额分开报告。

企业按购货合同的规定预付账款时,按预付金额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收到预付款的货物时,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账单等列明的应计入购入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的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补付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例3-15】某公司向A公司采购材料5000吨,单价10元,款项共计50000元。按合同规定向A公司预付货款的50%,验收货物后补付其余款项。账务处理如下:

(1)预付50%货款时:

(2)收到A公司发来的5000吨材料,验收无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8500元。公司以银行存款补付所欠款项33500元。账务处理如下:

二、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付、暂付款项,包括各种应收赔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应收包装物租金、应收的各种罚款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对其他应收款的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并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以及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由预付账款转入的部分)。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

企业发生的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在尚未进行投资或购买物资之前,属于企业的其他货币资金,该类款项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进行核算,不属于其他应收款的范围。

【例3-16】某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材料毁损,按保险合同规定,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赔款尚未收到。

待收到保险公司赔款时:

【例3-17】某企业租入包装物一批,以银行存款支付押金5000元。

待租入包装物按期完好退回,该企业收到出租方退还的押金5000元,并存入银行。

复习思考题:

1.应收票据是如何分类的?

2.什么是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它们是如何影响应收账款入账的?

3.企业采用备抵法进行坏账核算时,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哪些?

4.应收票据贴现如何处理?

5.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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