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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金融优先的制度框架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产业金融优先的制度框架与美国产业金融的直接融资形式下形成的企业短期行为相反,日本产业金融的企业间接融资方式主导下形成的企业长期投资偏好,成为日本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间接金融体制曾经是日本经济体系的核心部分。因此,企业对政府金融机构,即对日本兴业银行的依赖性很强。

第四节 产业金融优先的制度框架

与美国产业金融的直接融资形式下形成的企业短期行为相反,日本产业金融的企业间接融资方式主导下形成的企业长期投资偏好,成为日本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1952年~20世纪70年代初,日本经济的年平均增长率创下了超过10%的高纪录。民间设备投资主导型的经济高增长的两股主要力量——企业和银行的紧密合作与互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企业长期发展目标下的持续高投资和高收益率刺激了经济持续走高。而日本间接金融体制下的主银行制向企业提供的长期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支撑了企业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成为支撑日本金融运行的核心要素。

一、银企关系与主银行体系

支撑战后日本经济实现高增长的日本式经济体系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以经济开发与分配为目的,由政府制定的政策性制度;二是产生于民间经济主体的租金极大化和交易成本最小化动机的内发性制度。政策性制度主要通过准入和贸易管制调整价格,对改善分配起了很大的作用;内发性制度的作用在于使得经济主体可以根据长远目标实施投资与经营。两项制度对经济增长和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

间接金融体制曾经是日本经济体系的核心部分。日本经济的强大源泉——企业以长期为目标的经营行为与间接金融体制密切相关(20)。而内发性制度存在着这样一种机制,即企业可以不顾短期性低利润率和一时财务困难而投资长远看好的项目。立足于长远目标下的企业行为的投资平均收益率,较之以追求短期的、眼前的极大利润为目标的企业明显要高得多。而且,由于投资额度本身不受短期利润水平左右,故十分稳定。企业的长期目标的行动带来了投资的持续高水平和高收益率,内发性制度中的经营者统制、系列、主银行制、雇佣制度等制度具有可在不同时期分散风险的机能。

1.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银企关系

日本主银行制度的萌芽起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时经济”时期,二战结束后的美军占领时期的经济民主化改革进一步推动了主银行制度的确立,而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方式迫使日本企业对银行产生巨大的依赖性,导致银行在银企关系中的绝对优势地位。

高增长期的企业金融是完全靠银行放贷和间接金融支撑的,而这种间接金融又是被主银行关系的银行与企业之间的长期交易关系所维系。由于在主银行关系中,银行与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无任何君子协定,因此,最近的研究认为企业与银行之间以及银行与银行之间是一种“默认的契约关系”。所谓默认的契约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①在银行承诺向借款企业提供所需资金的同时,客户企业通过将结算账户集中到银行等方式协助银行提高其竞争力;②银行协助稳定企业经营权,但企业一旦陷入困境,主银行不仅具有决定是否实施救济的主导权,而且还有将企业经营权移至银行的权利;③其他金融机构向主银行传递信息,委托实施监控的同时,允许主银行(被委托人delegated monitor)将长期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利润收入归为己有(21)。在高增长期,主银行关系的扩大在企业金融以及法人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50年代前半期的银企关系尚有两点不足:一是没有覆盖整个经济面,二是银企双方在承担义务方面尚有很大缺口。一来,50年代前半期,银企关系疏远。二来,当时银行对企业的监控、都市银行对投资项目的事前监控等仍处于形成过程与积聚能量阶段。因此,企业对政府金融机构,即对日本兴业银行的依赖性很强。加之都市银行尚未全面发挥持有客户企业股票和派驻领导的机能,未全面掌握阻止往来户企业机会主义行为的手段,与后来确立的主银行关系相比,只能说尚停留在初级阶段。表明该时期,主银行关系尚处于形成过程当中(22)

2.经济高增长期的主银行关系

自1956年起,企业与主银行的关系进一步升温,主银行体系全面普及。高增长前半期,“系列内融资”,即六大都市银行(住友、三菱、富士、三和、第一(劝业)、三井)与企业的长期往来关系趋于完善。

主银行体系全面普及的原因有两点:第一,神武景气(23)后的整个高增长期,企业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悬而未决。20世纪50年代前半期,产业资金供给增加,企业内部资金占比自神武景气以来下降至40%~45%,尽管后期有所回升,却始终未能突破50%。在内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能够替代的融资手段唯有发行公司债券,然而,这条仅存的融资通道被政府调整债券发行的严格管制封住去路,除部分大企业(尤其是电力企业)外,其他企业几乎无法近身。况且,若以高法人税和股东配额发行的惯例为前提的话,高增长期的增资成本明显偏高。好在高增长期的前半期,企业增资发挥了重要作用。只是这种增资更多地表现为设备投资增加后的资金补贴。因此,银行贷款成为企业实现设备扩张的必然选择。第二,企业与特定银行结成主银行关系的最重要的动能是资金短缺,是源自企业对长期稳定资金供给的期待。长期资金供给关系有两项功能,即向企业的大投资项目提供资金的“第一债权主”的机能和在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下,不釜底抽薪收回融资的稳定性功能刺激企业主动通过集中决算账户、披露信息等形式积极与特定银行建立主银行关系。此外,主银行实施救济的后发性刺激因素,使得在1958年、1962年以及景气低迷期间,主银行对陷入困境的往来企业实施救济的惯例逐渐普及。

表1 六大都市银行的系列融资比率  单位:亿日元

(续表)

注释:1.放贷额中不包括贴现票据

2.系列企业原则上是东证一部上市公司中融资排序第一企业。

3.1962年9月末、1965年9月末、1970年9月末的第一劝业银行为第一银行和日本劝业银行的合计。

资料来源:后藤新一.产业的昭和社会史——银行.1988.表39.

除了上述主银行制普及的原因之外,恢复市场经济之后,在依然严厉的金融管制下,都市银行为了确保手续费收入,不得不紧紧抓住大宗客户(24),在利用外汇法对涉外资金交易进行的管制、限制利率竞争的利率管制、对银行业准入的管制以及开设分行许可制等政策框架之下,各都市银行的竞争力和利润水平无不取决于吸收存款的能力。受此条件制约,能够抓住成长性强、有实力的大宗客户,不仅可以确保低成本吸收存款,而且在规模经济的作用下,还可以降低放贷的审查成本。加之旧财阀银行与非财阀银行(富士、三和、第一、日本劝业银行)组成的垄断性产业组织形式加剧了银行之间争夺大宗客户的竞争。一方面旧财阀银行与同系列企业之间关系原本密切,战后,其交易活动得到进一步延续与扩张。另一方面,拥有较少大宗交易客户的非财阀银行采取了与旧财阀银行对抗的路线。非财阀系各家银行的积极出击,增强了旧财阀三大银行(住友、三菱、三井银行)的危机感。于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三大银行举出“大众化路线”,加大扩大新大宗客户力度等举措,成为支撑主银行体系的另一要素。

在经济高增长前半期企业资金短缺与都市银行争夺大宗客户的激烈这两大条件的共同作用下,企业与都市银行之间强化了双方的义务。银行与企业关系进一步增强。一是稳定关系扩大。从1957~1960年、1960~1964年两个时间段来看,最大债权者的稳定度呈上升趋势,到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已高达80%。二是主银行对投资项目的审查能力(事前监控)增强。从50年代后半期开始至60年代前半期,各银行纷纷扩充审查部,强化了审查力度。三是事后监管的基础结构稳步扩大。

首先,银行持股比例上升,尤其是股市低迷之后,金融机构的股票持有量增加。银行向企业派驻领导的人数增加,在工矿业前100家企业中,接受银行派驻领导的企业,1963年为40%,1969年超过50%。在高增长后半期,以主银行关系为基础的自律机制开始发挥作用。

另外,企业对银行的依存度,在高增长前半期处于高位,进入后半期后,逐渐下降。各企业集团对银行的依存度1958年最高,向同系列金融机构的借款比率1963年最高。

其次,从银行提供的融资集中度来看,例如,在三菱银行的联属企业中,融资集中度1957年为12%,其后一度下降,1962年再度回升至18%,此后,在高增长的后半期,基本呈现一路走低态势(25)

高增长后半期以主银行为中心的联合融资的扩大使得企业对银行的依存度、银行融资的集中度开始下降。在往来企业扩大借款规模的过程中,虽然都市银行的客户阵容不断扩大、放款客户越来越分散,但各都市银行在与联属金融机构以及与非联属金融机构联手实施的联合融资中扮演了干事行的角色,发挥了综合监管作用,并由此形成了银行间相互委托监管的新型关系。

二、主银行体系的作用

1.缓和信息非对称性,推动设备投资的作用

一般来说,投资者与借款方(企业)之间,借款方比投资方掌握着更为丰富的有关投资项目未来收益情况的信息,形成了信息的非对称性,为此,投资者通常会向借款方收取一定金额的风险保证金,抬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在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名声尚未确立的经济发展阶段,这种倾向尤为突出。因此,从主银行体系缓解了信息的非对称性,促进了企业设备投资这一点来讲,功劳匪浅。例如,当今已闻名遐迩的著名企业索尼、本田技研在20世纪50年代尚未出名之时,都曾制订过超出固定资产10倍的野心勃勃的设备投资计划,在计划实施遇到困难的情况下,都是由两家企业的主银行(索尼——三井银行,本田——三菱银行)出面解围,提供了超出总借款额50%的资金。此举不仅吸引了其他民间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联合融资,而且对证券的一级市场也产生了积极影响(26)

2.约束企业经营的作用

主银行在客户企业财务状况正常的情况下,一般不干预企业经营,派驻的领导也多是不直接参与企业决策的普通董事和监查员。但一旦企业经营发生恶化、不履行债务的风险增大时,主银行就会立即增派领导,并安插在直接参与企业决策的常务董事以上的领导岗位,加强监督的力度。如果情况继续恶化,银行就会进一步“控制”往来企业的常务董事会,并采取包括削减剩余人员在内的精简措施。如此根据客户企业的财务状况,系统地实施经营权转移的银企关系被称为“状态依存型治理”(27)。银行对财务状况恶化的企业事务实行干预,虽然早在战后复兴期就已出现,但状态依存型治理以及支撑该治理的规则都是在高增长期银企双方加强承担义务的过程中确立下来的。高增长后半期稳定股东的普及,使市场对经营的约束力下降。尽管道德败坏、素质低下的经营者盘踞领导岗位的可能性大增,然而,为避免这类问题的发生,主银行取代证券市场,发挥了对经营者行使纪律约束的作用。

3.提供救济与促进竞争的作用

该作用主要表现为在状态依存型治理结构下,向经营困难企业提供一揽子救济。主银行主导的一揽子救济包括减免利息、建议重建经营(通常伴有大幅度减员)、帮助富余人员求职以及与其他债权者进行协调等等。该机能在1958~1959年的景气后退期、60年代中期的股市低迷期,特别是在石油危机后的萧条期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主银行在主动承担陷入困境企业的债务的同时,掌握了救济往来企业的主导权(28)。这种救济方式与以清算、合并为核心的美国式的处理方法形成鲜明对照,并对维持企业特有的专业性发挥了一定作用。

4.维持垄断性产业组织的作用

受上述条件影响,金融机构之间展开了争夺成长部门优良客户的竞争,另外,企业不仅忌讳向其他同行企业透露信息,而且还尽量回避与其他同行企业建有紧密交易关系的银行结成主银行关系。这一行为取向导致出现了六大都市银行各抓住一家朝阳部门企业的“单套主义”现象。于是,各朝阳部门中,结有不同主银行关系的五六家企业之间展开了激烈竞争。并且,当往来企业一旦出现财务危机,主银行欲行使救济时,不会将陷入困境的企业与其他系列的企业合并,而多采取从与自己有关的企业中聘请专家协助企业重建的方式。这种方式限制了企业的横向合并,维持了垄断寡头间的竞争。

三、主银行体系的特征

依据上述银企关系,可以将主银行特征概括为以下五点(29)

第一,是借款企业的最大放款银行。根据以往研究提供的以每十年为单位的观察数据显示,最大放款银行地位维持不变的比率从2/3升至近4/5,说明最大放款银行与借款企业的关系十分稳固(30)

第二,是借款企业主要结算账户的开户行。银行拥有借款企业的结算账户不仅可以通过提供外汇汇兑、代办纳税等金融业务服务获取手续费收入,而且企业结算账户详细记录的贷款企业资金周转情况,是放贷银行实施期中监督的有效途径。

第三,是借款企业的主要股东之一。由于《反垄断法》对银行持股比例作了明确规定,所以主银行未必一定是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但是,由于主银行兼有主要股东和最大债权人的双重身份,故决定了主银行可以站在监视者的立场上,回避债权方和出资方之间利益冲突的影响,并在集中监督机制的作用下,降低社会的监督成本。

第四,向借款企业派驻领导。这种方式不仅使“有价证券报告书”在战后始终一贯地保持了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较好表现,而且也是缓解银行对企业经营信息非对称性的条件之一。

第五,借款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时,掌握着行使救济的主导权。虽然三轮芳朗对救济行动的有效性提出过疑问,但根据桥本寿朗等(31)提供的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建立主银行关系可以使企业享受削减附加利率(32)的优惠条件,而且主银行体系还可以保证经营不善企业重建后所需资金的迅速到位,缓解受流动性制约的影响。

如上所述,主银行体系缓解了主银行为主体的银团融资和企业之间在信息方面的非对称性,使资金得到合理分配。从社会性费用角度来看,即形成了廉价的监督体系。正是在这一监督体系下,强制企业遵循健全经营原则的纪律性约束机制发挥了作用。纪律性约束机制的有效运转,可以防止银企交易关系密切的情况下,发生国有企业中经常出现的“预算软约束”(33)现象。此外,在经济高增长期,主银行注重产业特性、向成长性好的产业重点倾斜的放贷方针,在带动整个经济快速发展方面功不可没。

基于上述事实,可以说主银行体系的核心要点是建立了低成本的监督体系,发挥了从纪律方面强制企业遵循健全经营原则的有效机制。首先按照Aoki &Patrick(34)的分类方法,监督过程可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以往研究较多集中在事后监督、纪律约束,尤其是支配权向主银行转移等方面。对事前审查,尤其是对事前审查实施方式研究不深。就事前审查的对象而言,可以分为企业审查和项目审查。企业审查是审查经营者,评价企业体系;项目审查是对投资计划、事业领域的选择适当与否的审查和评价。而审查的衡量标准是企业或者项目计划的成长性、效率性和安全性。有关对经营者的审查,只要主银行关系保持不变、往来交易继续维持的话,这一审查常被简略化,加之以长期连续雇用为基础的内部晋升制使得对经营者的审查来得较为容易。尤其是经济高增长期,事业审查在投资选择余地狭小的条件下,实现了监督的高效率。因为在资金不足的背景下,企业只要能够从银行拿到贷款,其获利机会极大,故大大刺激了企业主动向主银行提供企业内部信息的积极性。因此说事前审查基本上是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的。

显然资金不足是不可忽略的重要条件,它直接关系到日本主银行体系何时形成的立论。因此,围绕如何定义主银行体系形成的时期问题,在日本学界出现了两种观点:一是战时起源(35),二是战后复兴期——高增长期形成说(36)。从争论双方的论据来看,后一种观点更具说服力。因为战后日本由于家庭储蓄水平较低,家庭经济十分注重回避风险,因此金融资产大都流向了安全性高的银行储蓄。高增长期因政府部门资金收支平衡,资金流通表现为家庭经济的剩余资金通过银行流向了资金不足的企业部门,形成了以间接金融为主体的金融框架。而海外部门的逆差则填补了设备资金的不足。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虽然家庭经济中的股票持有比率出现过上升趋势,但在1965年爆发证券恐慌之后,家庭经济纷纷退出资本市场,从而保持了间接金融的优势地位。设备投资资金不足,放款市场为卖方市场等诸多条件成为银行有效实施事前审查的关键条件。

尽管主银行对企业的成长性、安全性、效益性等进行了相应的审查,但仅局限于自有资本/负债比率等财务比率指标,以及以各种指标的标准线为基准指标的事前审查,并不能确保主银行实施中期监督。根据“法人企业统计”资料显示,高增长期自有资本/负债比率急速下降,按世界银行的评定标准,显然日本企业的破产危险增高,如果主银行实施了事前审查和中期监督,想必早该对这一趋势作出评价,并实施警告等措施。然而,问题在于,银行并未作出相关提示。据此可以作出两点解释:一是主银行实施的企业审查、事业审查是特别关注每个项目特性的定性式审查。都市银行之间的相互委托审查也是把审查对象锁定在特定的一些大企业及其子公司身上,其结果使得融资关系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并在大银行和少数大企业之间结成了关系日益密切的“融资系列”。二是主银行对企业自有资本比率急速下降、破产风险增高的形势认识不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战后日本金融体系的总体安全网络发挥了有效作用,另一点就是限制竞争的结果,使得受政府保护的银行,尤其是拥有大量存款大客户的大银行获取了丰厚的超额利润。日本政府限制竞争的措施主要体现为限制新竞争者准入,严格控制银行开店数、店铺的地域配置,禁止竞争性新商品开发,允许银行间利率协调等。据此说明,尽管企业自有资本比率降低,银行依然对破产风险不屑一顾,既有银行体系充分发挥了创造信用机能的因素,又有银行在设备投资资金供给方面的贡献。假设以低于资本充足率8%的规定,维持在4%水平便可以维系银行经营的话,显然银行是以双倍规模的放贷,即银行以超出自有资本25倍(增加12.5倍风险债权)的资金进行了放贷。银行资金之所以可以在如此相差悬殊的比例下大胆运作,无疑是银行总体安全网络的有效运转遏制了储户对银行实施监督的动机(37)

银行无视借款企业破产风险的原因还在于:事业机会多,投资、技术的可选择性低;资金短缺、设备资金不足等因素大大抬高了资金对事业成功的决定作用。即只要能够获得资金支持,取得事业成功的概率极高。于是政府和企业经营者们如何判断发展型事业领域便显得十分重要。依据振兴产业为目的的产业结构政策目标选定重点扶持产业的必要性毋庸置疑。因为,一旦被确定为产业政策重点扶持对象,就意味着可以在减免税收、优先获取紧缺的外汇配额、从政府系金融机构获得长期低息贷款等方面,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从而使该领域在利润增长方面占有更大优势。通过上述分析,不难了解主银行体系是在对特定条件高度依赖的背景下形成,并发挥作用的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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