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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情况

时间:2022-11-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建立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协调机制。成立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和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一是研究出台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2009年6月,《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并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节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情况

1.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工作

(1)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

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研究细化国务院《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意见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09〕126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明确了国务院各部门的工作分工。上海市政府提出了2009年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涵盖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金融产品和业务体系建设、金融对外开放、金融服务体系、金融发展环境、航运金融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责任部门。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编写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学习读本》,对国务院《意见》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2)健全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建立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协调机制。按照国务院《意见》关于在国家层面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指导协调的重要部署,200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部际协调机制的方案》(国办函〔2009〕108号),部际协调机制正式建立;2009年12月,部际协调机制召开了联络员会议,部署了筹备第一次部际协调会议的工作。

二是健全地方层面关于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机制。成立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和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三是完善上海市政府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重要金融机构等有关方面的战略合作机制。上海市政府分别与中国保监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华社、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大型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上海市政府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成功举办了以“全球化时代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为主题的“2009陆家嘴论坛”。

四是积极支持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建立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机制。截至2009年底,中央在沪的金融市场以及一些大型金融机构都建立了参与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机构。

五是进一步充实完善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协调服务职能。

(3)加强金融创新,推进先行先试

根据国务院《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市有关部门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合力,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先行先试,取得了重大突破和积极进展,率先启动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设立试点;开展了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试点;螺纹钢、线材期货品种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上市;银行间市场推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完善上海航运运价指数等。截至2009年底,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93项重点工作中,有30多项在年内启动实施,约有40项在年内已形成推进方案,还有十几项已经启动调研,拟在进一步调研基础上抓紧制定方案。

(4)优化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研究出台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2009年6月,《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并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对市政府及有关方面在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进一步完善上海金融法治环境。上海市高院、一中院、二中院、浦东新区和黄浦区法院分别成立了金融审判庭;浦东新区、黄浦区检察院根据金融案件特点积极探索内部改革,分别设立了金融犯罪公诉处、金融检察科;上海金融仲裁院已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规定,所有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案件,管辖权都归属上海。加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等各类金融犯罪活动。

三是研究出台了促进金融业发展创新的政策措施。2009年8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集聚金融资源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若干规定》,通过设立金融发展资金、金融人才奖、金融创新奖等形式,进一步促进金融资源集聚,加大对金融创新发展的扶持。

四是着力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密切研究、跟踪国际金融危机演进形势,加强金融风险的预警、防范。

(5)深化金融改革,完善国资管理

一是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上海金融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性意见。2009年7月,上海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金融国资和市属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9〕11号),对进一步完善金融国资管理体制和战略布局,加快推进市属金融企业市场化改革和开放性重组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成立由市领导为组长,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工作党委、市金融办、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市属金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完成市属金融国资委托监管协议的签署工作。

三是研究起草《上海市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市属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市属金融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初步建立了市属金融企业国资管理制度体系。

四是推动市属金融企业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市属金融企业明确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任务措施。

五是推动市属金融国资国企资源优化配置和重组上市。协调推进市属金融机构上市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市属金融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市属金融企业市场化发展动力。

2.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成效

除了上述金融改革、创新、开放先行先试取得重要突破外,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成效还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金融市场融资功能不断增强

2009年,上海金融市场融资总额22463.24万元,同比增长76.72%。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为金融机构、企业发行各类债券和中期票据筹资合计18595.38亿元,同比增长97.48%;金融机构、企业在上海证券市场筹资3867.86亿元,同比增长17.39%,其中股票融资3343.15亿元,同比增加49.37%。

表1-1 2009年金融机构、企业直接融资情况

单位:亿元    

注:表中不含政策性银行直接融资额,不含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额。

(2)金融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2009年,上海主要金融市场(不含外汇市场)交易总额251万亿元,同比增长41.7%,增速同比提高10.8个百分点。其中,证券市场股票成交34.65万亿元,同比增长92.07%;商品期货市场成交73.76万亿元,同比增长155.47%;全国银行间货币和债券市场成交137.24万亿元,同比增长24%;上海黄金市场成交11030.63亿元,同比增长22.62%。

(3)主要金融市场全球排名稳步提升

2009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年股票成交额在全球证券交易所中排名第三,比2008年上升了4位,仅次于纳斯达克交易所和纽约交易所;2009年末股票市值18.5万亿元,同比增长90%,保持全球第六的排名。上海期货交易所各交易品种累计成交合约4.35亿张,同比增长210%,仅次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跃居全球商品期货和期权交易所第二位,进入全球十大衍生品交易所行列,其中,铜、锌、天然橡胶、燃料油、螺纹钢和线材等期货品种交易量均为全球第一,期铝排名全球第二。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交易量排名全球第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余额17.9万亿元,排名全球第六。

(4)金融机构加快集聚

截至2009年末,上海市各类金融机构总数为986家,按可比口径较2008年底增加83家。其中,银行业210家,增加12家;证券业123家,增加31家;保险业306家,增加15家;地方政府监管类金融机构120家,增加23家;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227家,增加2家。

(5)新型金融机构快速发展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即上海清算所在沪成立开业。自2009年6月在浦东新区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设立试点以来,已有百仕通等全球著名的投资管理公司在上海成立了11家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末,全市18个区(县)共有45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35家正式开业,注册资本总额为29.2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笔数3000余笔,金额约50亿元。村镇银行已有3家开业,1家已获批准筹建。

(6)金融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

截至2009年底,落户上海的外资法人银行已达20家,占全国外资法人银行总数的三分之二左右,并表资产占全国外资银行资产总额的85%。中外合资证券公司4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21家,比上年增加2家。外资保险公司31家,比上年增加1家,其中,外资保险法人机构18家,外资保险分公司13家。以证券业为代表的上海金融业“走出去”步伐稳步推进。截至2009年末,上海共有14家基金公司、4家证券公司获得QDII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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