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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重点内容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责任制是集体负责制,少数服从多数,集体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本方式是举行会议。人大常委会的议案,必须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审议;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和制定的法律,必须经过全体会议审议,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通过举办人大工作学习班、研讨会等,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检查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及时通报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

(一)人大常委会和委员长(主任)会议工作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责任制是集体负责制,少数服从多数,集体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本方式是举行会议。人大常委会的议案,必须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审议;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和制定的法律,必须经过全体会议审议,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

2.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任务,发挥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的优势,运用拟订、提出议案的法定职权,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3.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委员长(主任)会议实行集体负责制,凡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由委员长(主任)会议集体讨论和做出决定。委员长(主任)会议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始得举行。

(二)委员长(主任)会议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汇报;决定常委会的日常重要工作。

2.加强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和交流。通过举办人大工作学习班、研讨会等,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检查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及时通报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意见,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推动相关工作。

3.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员、干部、职工要坚定理想信念,巩固宗旨意识,振奋精神状态,转变工作作风,使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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