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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市空间和谐发展的理论基础

时间:2022-10-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城市空间和谐发展并无直接可以套用的现成理论,但是我们可以去相关科学的理论中去寻找和发掘。在经典的区域经济学理论中,可以作为南京城市空间和谐发展的理论,主要体现在城市体系和空间结构理论等方面。周牧之还认为,大城市群是被高速交通轴缩短了时空距离的大城市空间。城市群概念最早于1957年由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在研究美国东北部城市发展时提出。南京都市圈的空间范围是以南京为核心、以放

四、南京城市空间和谐发展的理论基础

(一)有关都市圈和城市群的理论演化脉络

目前,城市空间和谐发展并无直接可以套用的现成理论,但是我们可以去相关科学的理论中去寻找和发掘。在经典的区域经济学理论中,可以作为南京城市空间和谐发展的理论,主要体现在城市体系和空间结构理论等方面。这些理论主要集中于对城市空间组织结构问题的研究,其源头是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经济学家廖什创立的中心地理论,后来又演绎为城市与城市、城市与腹地市场等级(功能)的联系规律。再到后来,许多学者在中心地理论基础上,相继展开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其研究成果主要有“增长极”与“增长中心理论”、“空间相互作用理论”、“核心边缘理论”、“空间扩散理论”,等等。

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市空间体系理论研究进入了全面的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空间流与城市地域系统空间特征研究。城市地理学家着重利用空间流的变动来分析城市群经济联系的地域演变,进而揭示其发展的空间规律。区域经济联系主要表现为经济实体区域间相互作用和关系,空间上体现为各种空间流。第二,城市群空间通达性研究。通达性体现出交通网络中各节点相互作用的机会大小,经济社会、地理要素的空间范围重构表现出空间通达性的变化、通过通达性变动分析,揭示地理空间经济联系特征成为运输地理学研究的重要范畴。第三,城市群经济联系发展与交通运输网络结构研究。认为交通运输网络与城市群空间网络紧密相关,强调交通运输网络是形成城市群网络系统的物质条件和必要前提,主要从分析运输网络与城市群发展关系,探讨交通运输网络对城市体系经济联系空间结构的影响,以及通过对交通运输网络结构的研究揭示城市体系经济联系的空间结构两方面进行探讨。第四,城市群经济联系的空间结构演变研究。比尔斯科特将城市群空间结构的演化划分为单中心、多中心和网络化三个阶段,其演变机制主要集中于人口、产业等的郊区化,政府调控政策、技术进步、交通运输化等几个方面。

这里需要强调都市圈和城市群两个密切相关而又十分重要的概念。从起源上看,都市圈(megalopolis)概念由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首创。对于都市圈概念的界定,日本经济学家周牧之认为,关于大城市圈,其中一个比较简单的定义是通勤圈,即以一日为周期,可以接受中心城市(都市)某一方面功能服务的地域范围,一般采用通勤指标来划分都市圈。周牧之还认为,大城市群是被高速交通轴缩短了时空距离的大城市空间。日本学者富田和晓等人认为,从地理学角度讲,都市圈指跨越都市界限而和都市在景观上连为一体或在职能上具有紧密联系的区域。日本学者成田孝三认为,事实上随着圈这一概念被用来泛指任意时空尺度的地域以后,都市圈这一术语也被用于泛指任意时空尺度的城市影响地域。

城市群概念最早于1957年由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在研究美国东北部城市发展时提出。戈特曼发现,美国东北部城市的发达程度和集聚程度使得传统的农村和城市的概念难以描述其特征,这一城市区域的界线已经超越了行政区划,故认为城市群应作为美国东北沿海独一无二的城市化区域的名称。城市群并非是过分膨胀的单个大都市区或多个都市区简单的量的组合,而是有着质的变化的全新的城市群体的有机整体,具有与其他城市现象所不同的本质特征。

国内方面,姚士谋等在其编著的《中国城市群》中将城市群定义为: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超大和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

张京祥在《城镇群体组合空间》中则认为:城镇群体是指一定空间范围内具有密切社会、经济、生态联系而呈现出群体亲和力及发展整体关联性的一组地域毗邻的城镇。作为区域经济组织形式的两个主要理论,都市圈和城市群都致力于城市体系的研究,研究对象具有相似性。以往学者们在两者之间的关系上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认为城市群等同于都市圈;认为城市群的发展水平低于都市圈或认为数个都市圈构成一个城市群,二者是从属关系;认为二者是不同的区域发展模式,分别代表日本和美国的城市体系发展模式。

近几年,学者通过不断的总结和研究,在城市群和都市圈关系的认识上基本达成了共识,认为两者即非等同也非从属关系,应该看作是不同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区别:一是空间形态的差异,都市圈一般为单核心都市圈,但也有双核心都市圈,主要以点—线—圈式的空间结构布局。点指城市,线是连接各点的交通干线,圈则是依据受中心城市影响的大小和距离中心城市距离的远近划分的核心区、边缘区。这类区域呈圈层式分布在中心城市的周围。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则比较不规则,没有都市圈的层次分明,具有明显的多核心结构,城市群的多个中心城市沿轴线分布,在各中心城市之间存在很多过渡带,分布有许多农业经济,没有清晰的分层结构。二是发展动力的差异。都市圈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在最短的空间距离内实现供给规模与需求规模的对称,这实际上是规模经济的第四个层面,故都市圈理论的发展动力是规模经济。这里,规模经济不仅是供给方面的规模经济,更是空间范围所集聚的需求的规模经济,都市圈报酬递增来源于短距离内供需对称所带来的最低运费。而城市群理论认为,集聚不仅产生规模经济,更主要是创新活动。高度集聚使城市间各种流快速流动,有利于创新,为城市群提供更大的发展动力,城市群中城市主要是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三是发展定位的差异。都市圈经济趋向于内向型经济,各都市圈相对独立,在都市圈中集聚了一套达到规模经济要求的完整的制造产业体系,供给规模与需求规模在都市圈层面对称,故以圈内贸易为主。相比而言,城市群则属于外向型经济,通过其枢纽功能连接带动周边区域,以其孵化器功能推动群内创新对其他区域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城市群与国家是密不可分的,是一个国家甚至全球发展的枢纽,是连接国家内部网络和国际网络的枢纽,其影响和带动作用不局限于城市群内部,而是决定着国家的经济、文化贸易等方面。另外,城市群主导并带动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

南京都市圈的空间范围是以南京为核心、以放射状通道为依托,吸引辐射周边城市与区域,并促进城市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协作,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最大区域。其规划范围大致包括:南京、镇江、扬州、马鞍山、滁州、芜湖的全部,以及淮安的南部和巢湖的部分地区,目前已形成以南京为核心,以核心城市功能扩散地域为圈层的“核心圈层式”空间结构(张伟,2003)。

(二)与城市空间和谐发展有关的理论观点

城市空间和谐发展主要是从空间的角度,来探索城市形态和城市相互作用网络在理性的组织原理下的表达方式,即在城市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空间维的描述。城市空间结构作为城市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组合,从其表征上看,它是城市各物质组成要素平面和立面的形式、风格、布局等有形的表现,是多种建筑形态的空间组合格局;从其实质内涵而言,它是一种复杂的人类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和自然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反映,是城市功能组织方式在空间上的具体反映。

20世纪初期以来,城市空间结构形成了城市形态学实证主义(即空间学派,可以分为生态学派和新古典学派,新古典学派著名的理论有中心地理论和阿朗索的土地竞争理论),建立了同心圆模式、扇形模式、多核心模式等传统的城市内部地域结构模式。在20世纪60—70年代兴盛一时的空间学派,开始用数理方法探究城市空间结构的发生原因和相互间的联系,把对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高潮。在70—80年代中期,形成了行为主义、人文主义、结构主义和新韦伯主义,在80年代中期以后,又形成了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城市空间结构研究已形成了景观学派、社会生态学派、区位论学派、行为学派、结构主义学派、时间地理学学派等(杨永春,2003)。

1.生态主义学派

有关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世纪恩格斯曼彻斯特市社会居住空间模式的研究以及胡尔德(Hurd)与加平(Garpin)分别在1904年和1918年对城市扩展的形状和方向的研究。但是最具代表性的要数20世纪20年代后芝加哥学派用生态学方法构建城市空间结构的三大经典模型,即同心圆理论、扇形理论和多核心理论。

1925年,伯吉斯(E.W.Burgess)根据对芝加哥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分析,提出了同心圆模式。他认为城市的成长可用一连串的同心圆加以说明,城市空间结构以中心区为核心,自内向外,由五个同心圆组成。第一圈是中心商业区,第二圈是过渡区,第三圈是工人住宅区,第四圈是良好住宅区,第五圈是通勤区。在伯吉斯的同心圆模型中,大量的外来移民最初进城时居住在求职及生活便利的中心商业区;随着人口压力的增大,房租上升,居住环境恶化,市中心的人口便纷纷向外迁移;低收入住户向较高级的住宅区入侵,而较高级的住户则向外迁移并入侵到一个更高级的住宅区,迁居就像波浪一样向外传开。

1939年,霍默·霍伊特(Homer Hoyt)提出了扇形理论,该理论认为,各类城市居住用地趋向于沿着主要交通线路和自然障碍物最少的方向由市中心向市郊呈扇形发展。高级住宅区沿着城市交通主干道发展,或向能躲避洪水的高地发展,或向空旷地区发展,或沿着无工业的湖滨、河岸发展;低级住宅区则被限制在荒废的、最令人不满的居住环境中发展;中等住宅区位于高级住宅区的两侧。霍伊特的扇形说保留了同心圆理论的圈层结构,强调了放射状交通线路的作用,使城市向外扩展的方向呈不规则式。

1945年,哈里斯(C.D.Harris)和乌尔曼(E.L.Ullman)提出了城市空间结构的多核心理论。该理论将影响城市经济活动分布概括为四项基本原则:即有些活动要求设施位于城市中为数不多的地区,如工厂需要有大量的水资源;有些活动受益于位置的互相接近,如工厂与工人住宅区;有些活动对其他活动容易产生对抗或有消极影响,这些活动应当避免同时存在,如大片的开阔绿地被布置在与浓烟滚滚的钢铁厂毗邻的地区;有些活动因负担不起理想场所的费用而不得不布置在不很合适的地方,如仓库被布置在冷清的城市边缘地区。在这四个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再加上历史遗留的影响和局部性特征,形成了地域空间的分化,从而形成了各自的核心。因此,城市并非是由单一中心而是由多个中心构成。

在三大经典模式之后,又出现了多种新的城市空间结构模式,如1947年迪肯森(Dickinson)的三地带理论、1955年埃里克森(E.G.Ericksen)的折中理论和1965年曼(Mann)的同心圆一扇形理论等。

类似的城市空间结构学说还有许多。例如,1963年塔弗(Taaffe)等人提出了一个由中央商务区、中心边缘区、中间带、外缘带和近郊区五个部分组成的理想城市结构模式;1967年麦吉(McGee)提出一种针对东南亚港口城市的Desakota模式;1975年洛斯乌姆(Russwurm)在研究了城市地区和乡村腹地以后,提出了由城市核心区、城市边缘区、城市影响区和乡村腹地构成的区域城市结构模式;1981年穆勒(Muller)在研究了日益郊区化的大都市地区后,对哈里斯和乌尔曼的多核心理论作了进一步的扩展,提出了一种新的大都市空间结构模式,由四个部分组成:衰落的中心城市、内郊区、外郊区和城市边缘区,与多核心模式相比,这个模式可称为多中心城市模式,在大都市地区,除了衰落的中心城市外,在外郊区正在形成若干个小城市。

2.城市区位主义学派

城市区位论,又可称之为中心地理论,是由德国地理学家沃尔特·克里斯塔勒(Walter Christaller)提出的。克里斯塔勒于1933年出版了《德国南部的中心地区》一书,系统地阐明了中心地理论(central place theory)。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的最大目的在于探索“决定城市的数量、规模以及分布的规律是否存在,如果存在,那么又是怎样的规律”这一课题。为此,他跑遍了德国南部所有城市及中心聚落,获得了大量基础数据和资料,运用演绎法来研究中心地的空间秩序。他提出了聚落分布呈三角形,市场区域呈六边形的空间组织结构,并进一步分析了中心地规模等级、职能类型与人口的关系,以及三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中心地空间系统模型。克氏认为中心地的空间分布形态,受市场因素、交通因素和行政因素的制约,形成不同的中心地系统空间模型。在市场原则基础上的中心地系统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中心地具有等级性,且其各级的中心地与中心职能相对应;二是中心地按照一定的规则分布,一般是三个中心地构成的三角形的重心是低一级中心地布局的区位点;三是各等级间的中心数量、距离和市场区域面积呈几何数变化。交通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中心地系统的特点是:各个中心地布局在两个比自己高一级的中心地的交通线的中点。行政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中心地系统的特点是低级中心地从属于一个高级中心地。

在三原则中,市场原则是基础,而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可看作是在市场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中心地系统的修改。市场原则适用于由市场及其市场区域构成的中世纪的中心地的商品供给情形;交通原则适用于交通大发展时期,以及新开拓的殖民地国家,也适用于新开发区、交通过境地带或聚落呈线状分布区域;行政原则比较适用于具有强大统治机构的绝对主义时代。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对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和区位理论都有着巨大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克里斯塔勒只重视商品供给范围的上限分析,对商品的供给下限缺乏详细分析;克里斯塔勒的“经济人”假设,即认为消费者首先是利用离自己最近的中心地,也是存在问题的;还有克氏的中心地理论对需求的增加、交通的发展和人口的移动带来的中心地系统的变化没有进行论述。

1939年,德国经济学家廖什(August Losch)发表了《经济空间秩序》一书,继承和发展了中心地理论。廖什探讨了只供给一种商品时的区位空间均衡过程。他通过对均质平原上的某一农户生产啤酒开始,进而在多数农户竞争的情况下,提出单一职能个体的市场区域是圆形市场区域,而全体的市场区域则为蜂窝状的正六边形结构。在20世纪50年代末,贝利和加里森相继发表了三篇论文,论述了中心地的等级性、商品供给的范围和中心职能的成立过程。他们首次采用计—量手段来研究中心地,并且提出了门槛人口,对中心地理论给予新的解释。

3.新古典主义学派

新古典主义学派的理论来源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探讨的是在自由市场经济的理想竞争状态下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研究的新古典主义学派则引入了空间变量,注重经济行为的空间特征,从最低成本区位的角度,探讨在自由市场经济的理想竞争状态下的区位均衡过程,来解析城市空间结构的内在机制。1927年,海格(R.M.Haig)提出了城市土地价值的高低取决于土地的区位条件,奠定了城市空间结构经济模型的理论基础。1964年,阿朗索(W.Alonso)发表了《区位与土地利用》一书,使得城市空间结构的经济理论系统化。阿朗索用新古典主义经济理论解析了区位、地租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导出竞标地租函数,并以竞标地租函数来求取个别厂商的区位结构均衡点,进而解释金融业、商业、工业、住宅、郊区农业等各类用地在城市地域内的组合规律。与其他新古典主义学派的研究一样,阿朗索的研究是针对理想状态下的选址行为。他提出的假设是,由于不同的预算约束,各个土地使用者对于同一区位的经济评估是不一致的;并且,随着与城市中心的距离递增,各种土地使用者的效益递减速率也是不相同的。在假设的基础上,阿朗索提出了一个核心概念,即不同土地使用者的竞租曲线。不同的曲线表示不同的土地使用,曲线上的任何一点表示一种选址可能性,同一曲线上任何一种选择方案的经济效益都是相同的。于是,城市土地使用的地域分布模式就可以用一组地租竞价曲线来加以表示。

阿朗索还运用地租竞价曲线来解析城市内部居住分布的地域分异模式。根据经济收入作为预算约束条件,在任何区位,低收入家庭的土地需求总是少于高收入家庭,由于低收入家庭享用的土地较少,区位成本(通勤费用)的变化比土地成本(地租)的变化相对更为重要,这就导致了低收入家庭的地租竞价曲线比较陡直;相反,由于高收入家庭享用的土地较多,土地成本的变化比区位成本的变化相对更为重要,因而地租竞价曲线就比较平缓。于是,城市内部居住分布的地域分异模式,就表现为高收入家庭居住在城市边缘和低收入家庭居住在城市中心。

阿朗索的土地竞租理论证明了土地的功能分区存在的必然性,为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作为一种规范理论,新古典主义学派的研究对象是理想状态下的空间经济行为,而关于理想状态的各种假设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因此在理论上必然会存在很多局限性。阿朗索的理论基本上是一种单因素的模型,反映的是运输定位占支配地位的情况下盛行的一种土地利用结构,对于运输定位占支配地位的情况弱化时则不具有解释力。此外,竞标地租是在土地市场活动中形成的,土地市场包括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而城市空间结构理论忽略了供给因素。针对这些不足和缺陷,后人对新古典的城市空间结构理论不断作出修正和发展。例如,艾伦·斯科特(Allen J.Scott)将制度经济学提出并发展起来的交易成本概念赋予“空间”概念。

4.行为主义学派

行为主义是在批评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模型、生态学的模型对人类行为的分析过于简单化之后产生的。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学术界用“场所”这个概念代替了传统的“空间”概念,这种转变“标志着空间研究从物质形态向社会主体人的转变。场所取代了传统空间概念,其含义包含空间、时间、交往活动、行为意义等综合内容”。对场所理论产生过较大影响的有克里斯多夫·亚历山大(C.Alexander)的《城市并非树形》、简·雅各布斯(J.Jacobs)的《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凯文·林奇(K.Lynch)的《城市意象》等。

亚历山大区分了“天然城市”和“人造城市”两种不同类型和形态的城市,他提出天然城市是半网格结构,而人造城市则具有树形结构。他认为,一个有活力的城市应当是而且必然是半网格结构的。城市是生活的容器,生活本身的错综复杂要求城市以较复杂的结构来表达、来容纳这种生活,因而“我们必须追寻的是半网格,不是树形”。

雅各布斯提出了城市活力论,她认为真正的城市骨架形成的最基本要素是街道和广场,而不是建筑和道路或公路。因此,城市街道和广场决定城市的基本面貌,如果街道是有趣的,城市也是有趣的,如果街道是乏味的,城市也就是乏味的,而街道要有趣,就要有生命力。

林奇认为,人并不是直接对物质环境作出反应,而是根据他对空间环境所产生的意象而采取行动的。意象是直接感受和以往经验的记忆两者的产物,它被转译为信息并引导人的行为。通过广泛的调查,林奇在运用认知心理学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城市意象的五个基本要素,即路径、边缘、地区、节点和地标。这五个要素可以帮助我们建构起对城市空间整体的认知,当这些要素相互交织、重叠,它们就提供了对城市空间的认知地图或称心理地图,行为者就是根据这样的认知地图而对城市空间进行定位,并依此而采取行动的。

行为主义者改变了对城市空间分析的传统框架,指出空间不再仅仅是容纳人类活动的容器,而是一种与人的行为联系在一起的场所,空间以人的认知为前提而发生作用,因而他们把研究的中心从宏观转移到对个人和小团体的微观研究,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过程上,而不是形式上。因此,行为主义理论是从城市中人的活动和活动的需要出发,来探讨城市空间的形成和组织,改变以前的理论对城市空间的认识及思维方式的途径,促进了城市空间理论在新的方向上的发展。但到了20世纪70年代后期,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在各方面都受到了攻击,它对个人行为的过分强调、认定和对行为关系过于简单化的理解都成了批评的对象。例如,新马克思主义者和新韦伯主义者批评行为主义过分强调了个人选择的能力而忽视了由社会结构所决定的限制性因素和所产生的选择。

5.新马克思主义学派

新马克思主义学派,又称结构主义学派。新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对城市空间结构的解析应建立在社会结构体系的层面上,而不是建立在个体选址行为上,因为社会结构体系是个体选址行为的根源,资本主义的城市问题是资本主义的社会矛盾的空间表现。在这方面,麦纽尔·卡斯泰尔(Manuel Castells)和戴维·哈维(David Harvey)的研究最令人瞩目。

麦纽尔·卡斯泰尔在《城市问题:马克思主义思路》(1972年版)一书中提出了社会结构体系分析的精辟框架。他认为,城市空间是社会结构的表现,社会结构是由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和意识形态系统组成的,其中经济系统起决定作用;经济系统的发展不是被思想,而是被过去和现在的经济系统所决定;经济系统本身由劳动力、生产工具和资本家三要素构成。他又阐明了这些层次和各层内部之间的相互矛盾和相互影响将会形成空间结构的理论。

在卡斯泰尔的理论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集体消费。他认为,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劳动者的个人消费已日益变成以国家为中介的社会化集体消费。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已成为一支凌驾于社会生产方式之上的独立力量,“成为日常生活的真正管理者”。城市是资本主义生产要素与消费要素两方面集中、积聚的场所,也就是资本积累和劳动力再生产或集体消费的主要场所。在这个场所中,追求资本积累的资产阶级与要求提高集体消费水平的工人阶级的利益是截然对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矛盾本质上是阶级对立的矛盾。卡斯泰尔明确提出,资本积累和阶级斗争是社会经济系统中两个相关和关键的特征。他认为,城市只是由国家政府政策加以补充的市场机制的物理扩展。随着资本的市场运动,政府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在多大程度上组织和介入集体消费过程,必将极大影响城市空间形态的变动。在卡斯泰尔后期著作《城市与百姓》(1983年版)中,他又把焦点放在城市的社会性移动上,并把它定义为,为了改变历史形成的城市形态和功能以及内在的社会理解和价值而进行的有意识的集体行动。

由于卡斯泰尔的研究过于抽象,因而受到来自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批判。戴维·哈维沿着与卡斯泰尔不同的路径进行研究。根据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与再生产周期性的原理,哈维提出了资本三级循环的观点来解释资本运动与城市空间发展的关系。资本三级循环包括:第一循环,即资本向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利润性生产的投入;第二循环,即资本向物质结构和基础设施的投入;第三循环,即资本向科教、卫生福利事业等的投入。首先,在资本运动的初级循环内,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矛盾,正常情况下,资本生产的销售商品总是要超过被消费的商品,因此会出现“过度积累”。其次,由于过度积累,过剩的资本在初级循环内很难获取利润,势必寻求新的出路,这些过剩资本发现第二循环中存在着获利机会。对第二循环的投资主要是对房地产业的投资。但是由于房地产业的投资是长期的和社会性的,必然需要国家发挥干预作用,鼓励和刺激私人资本进入第二循环。哈维认为,资本在第二循环投资是城市发展和变迁的主要决定因素,“城市的发展过程就是生产、流通、交换和消费的物质基础设施的创建”。在哈维看来,城市基础设施可以不断地为资本创造价值,使私人资本在第二循环中获取利润,于是吸引了更多的过剩资本进入第二循环,当城市中心商业区可建面积趋于饱和时,资本便迅速地向郊区移动,投资于郊区豪华住宅区的建设,这样也就刺激了中产阶级的郊区化,造成城市中心或中心城市的衰落。再次,由于国家从整个社会出发制定的各项政策的干预和介入,资本也会进入第三循环。由此可见,私人资本在三大循环内投资与生产的不断运动和国家的干预作用,使资本积累周期性的矛盾得以暂时缓解。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空间理论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城市社会变化的特点所作的理论思考和分析的结果,解决了生态学所不能回答的城市社会变迁的许多现实问题。它将城市空间置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来考察,强调城市空间在资本积累和资本循环以及资本主义生存中的功能和作用,注意分析世界政治经济因素对城市社会变迁的影响,以及将城市空间过程和社会过程结合起来分析,这些对于整个城市空间结构理论的发展都是十分有意义的。

6.新韦伯主义学派

新韦伯主义城市空间结构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崛起的又一个流派,与新马克思主义相对立。新韦伯主义将城市视为一个社会,即空间系统,分析和解释与城市空间客体相对应的社会现象。之所以称之为“新韦伯主义”,是因为他们继承了韦伯的市场情境理论,认为阶级是由市场情境中的市场地位所决定。新韦伯主义的代表人物是约翰·雷克斯(J.Rex)、罗勃特·墨尔(R.Moore)和帕尔(R.Pahl)。

1967年雷克斯和墨尔出版了《种族、社区与冲突》一书,通过对英国工业城市伯明翰一个内城区斯巴布鲁克的住房与种族关系的经验研究提出了“住房阶级”理论。雷克斯和墨尔将城市视为一个空间结构与社会结构合二为一的特殊实体。在书中,他们分析了工业城市伯明翰的住房分布基本形态的历史演变过程,指出伯明翰经历了一个人口从中心迁往郊外导致内城区衰败的城市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产阶层和工人阶级在郊区形成了新的区位格局,而像斯巴布鲁克这样的内城区则逐渐变成了设施破败、移民人口聚居的所谓“夕阳地带”。

雷克斯和墨尔提出了一个重要假设:城市在某种程度上拥有一个趋于一致的地位,即价值判断系统。拥有郊外住房被视为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因而郊外住房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获得这一稀缺资源的途径在城市居民中的分配是不平等的,伯明翰的白人中产阶层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获得私人拥有的郊区住房;白人劳工阶级可以通过政府科层制的分配机制入住位于郊区的公共住房;除此之外的城市居民(主要是移民)只好在内城的过渡地区寻找栖身之所。对于不同住房的拥有,就产生了不同的“住房阶级”。

新韦伯主义将空间概念作为分析的基本出发点,而将由城市的社会―空间系统产生的生活机会分配的不平等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冲突作为分析的焦点,抓住了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一条主要脉络,反映了一个时代的鲜明特征,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局限性。新马克思主义者不同意新韦伯主义者提出的关于阶级和国家的概念,认为他们没有从根本上联系到现代资本主义经济深层资本积累的动力机制和危机,也没有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构性、限制性因素进行深层分析,因此他们有对某时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存在随机应变的倾向。新韦伯主义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便陷入了停滞不前的境地。

7.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学派

随着发达国家由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的迅速转化,现代城市空间结构与人类行为、情感、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冲突日益明显。于是城市空间结构研究发生了新的转变,开始倡导对城市结构深层次的社会文化价值、生态耦合和人类体验的发掘,而进入了一个强调结构模式适应人类情感的人文化、连续化模式的发展阶段。于是,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对城市空间结构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后结构主义反对结构的客观化和绝对化,认为这是一种在场的形而上学的观点,主张不同程度地消解这种客观、绝对的结构,从而从结构主义转向后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倡导将空间的讨论与当代文学评论、女权主义及后殖民主义的特定语言联系起来,具有很强烈的“语言”、“性别”和“殖民”的特点。

后现代主义与后结构主义关系密切,虽然两者存在差异。但是,后结构主义和它继承的结构主义一样,越来越集中地表现为社会理论的形式,而这种形式也正在逐步让位于更具包容性的术语的“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认为现代主义话语是理性主义、基础主义、中心主义、本质主义、一元主义、绝对主义的。后现代主义要给予现代社会压制的非理性、平面性、非中心性、多元性和相对性等以合法地位,建立这样的思维模式。这种思维模式力图避免现代主义的弊端,重视多元性、多样性、交往、协调、复杂性等等。后现代主义的城市空间模式突出人的地位,并以多元的方法给这些构想创造实现的环境,而不在于给人们一个确定的结果及单一的技术路线。后现代主义完全摈弃了理性逻辑规划的目标,它是一种启发式的探寻过程,它的每一步都是探寻性的,而不是终端式的。同时它强调规划师应做到“自我消除”,即努力避免将个人的价值与逻辑判断融于具体的规划设计中,与之相应的则是“多元争执”、“公众参与”、“动态渐进”、“整体协同”等思维概念。后现代主义倡导人性、个性的解放,故借以用现实的多元差异来表达自我主体的丧失。反映在城市空间结构的塑造中,后现代概念追求环境的连续性,用多元的含义把城市各部门、各单元组合起来,并试图借助含混折中、复杂性、矛盾性,集中反映一个开放性的城市综合体系,最典型的莫过于有机城市、生态城市、簇群生长城市等空间结构模式。后现代主义还强调城市空间结构的文脉主义,赞同现代与传统结构的兼容。后现代主义推崇的城市空间结构是以软环境为主导的,具有历史的特定性和人的主观性,因而也是一种无限与不定的理想模式。后现代主义城市空间模式的多元属性,近年来也被用来诠释美国的后现代化的城市性,将洛杉矶近年来的多元化城市结构作为例证,向美国城市结构理论多年来一直以芝加哥为实证蓝本的传统挑战。

8.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融合

后现代主义城市空间理论阐述的人文精神实质,对我们的研究与实践具有深远的意义。但是,它往往步入一种极端状态,即将现代主义城市结构中许多合理的东西一概否定,甚至随心所欲地构建一些荒诞而无任何实现可能的城市结构模型,这使得后现代主义的城市空间结构模式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很大的局限(何海兵,2005)。20世纪90年代以来,所谓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城市空间结构的纷争日趋平静,“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走向了融合。爱德华·索亚(Edward W.Soja)于1996年出版的《第三空间:去往洛杉矶和其他真实与想象地方的旅程》一书是“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融合的代表。索亚认为,讨论城市空间问题的思想传统一直拘泥于第一空间与第二空间的二元区分的思考模式。

所谓第一空间指的是空间形式具象的物质性,它是可以由经验来描述的事物;而第二空间指的是人类认知形式中的空间性,它是由空间的观念进行再表征的。第一空间通常被认为是“真实”的,而第二空间则通常被认为是“想象”的。索亚所倡导的“第三空间”的思考方式,是试图结合第一空间和第二空间的视角,并且超越二元区分的思考模式来探索地理性和空间性想象的范围及其复杂性,“第三空间”把都市生活的空间看成既是真实的又是想象的,既是事实的又很实际,既是结构化个体的位置,又是集体的经验和动机。索亚希望用“第三空间”的概念来鼓励人们用不同的方式去思考空间的意义,思考地点、方位、方位性、景观、环境、家园、城市、地域、领土以及地理这些有关概念。诚然,索亚的“第三空间”概念带有浓厚的后现代主义色彩,但是,它不是对现代主义视野的简单批判和放弃,它提倡的是后现代主义和现代主义视野的一种创造性结合,“第三空间”的基础依然是“第一空间”和“第二空间”。

在索亚看来,第三空间是一种卓有成效的邀请姿态,是进入一个极为开放的空间的邀请,在这个极为开放的空间里,任何批评交流与地理想象都是可能的,它们共同拓展了视野的某种多重性。索亚在2000年出版的《后大都市:城市与区域的批判性研究》一书中,又提出了“后大都市”的概念。这个概念是对“第三空间”的直接延伸,用来指过去30年来重新构筑了现代大都市的都市化过程。后大都市被看作是当代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概括性的模式。

虽然有关城市空间结构研究的理论不断涌现,但这些不同的学派理论都是建立在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基础上的,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各种理论观点在相互碰撞的同时也在不断的修正和发展。我们对南京城市空间和谐发展问题的研究,自然不能单纯从某一理论出发,不能兼收并蓄,必须做到有所扬弃。同时我们还应当明确,城市与区域是紧密相连的,城市必须与区域共同发展,都市圈是经济圈,它与行政区划不完全一致。构建都市圈是实现城市化战略、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构建都市圈的关键是发挥特大城市的经济中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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