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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在处置德国上的主要分歧

时间:2022-09-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德国战后赔偿问题,美国研究较早。美国之所以不反对苏联提出的200亿美元的赔偿总额,主要是为了以此换取苏联在其他问题上对美国的让步。麦斯基进一步解释说,苏联所要求得到的100亿美元只不过相当于美国1944年至1945年国家预算的10%、英国6个月的战争开支。1945年2月5日,三国首脑就德国赔偿问题会谈无果后,将其交给三国外长解决。苏联政府将战前德国全部国民财富估算为1250亿美元,由于战争破坏减少了40%,即剩余为750亿美元。

一、赔偿问题

赔偿问题是美、英、苏三国在二战结束前后处理德国问题的重点之一,也是三国争论最激烈的问题之一。

对德国战后赔偿问题,美国研究较早。在1943年10月召开的莫斯科三国外长会议上,美国国务卿赫尔就德国赔偿的目的、原则作了明确的阐述。赫尔的建议虽主张德国应该对遭受战争破坏的国家支付赔偿,但赔偿不能影响德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产增长,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严重的经济政治问题的损失,而应视为一系列经济恢复的措施之一。[66]

然而,赫尔这种宽容的赔偿政策遭到了严厉派的斥责。战时,宽容派和严厉派在赔偿问题上长期争论不休。罗斯福去世后,以国务院为主导的宽容派在赔偿问题上逐渐占据上风。他们主张坚持多边主义原则,即美国人所倡导的经济上要求自由贸易,政治上主张“自由民主”。战后的德国也应该被纳入这一经济政治体系之内。所以,他们强调保持德国经济的重要性,赔偿问题则位居其次。

苏联方面,苏德战争爆发后不久,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和约与战后安排问题委员会和停战问题委员会,分别由李维诺夫和伏罗希洛夫担任主席,专门研究处理战后事宜。1943年7月又成立赔偿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苏联战后重建所需的资源以及关于如何避免一战后因赔款问题而产生的相关经济问题,麦斯基任主席。

1944年1月11日,麦斯基向莫洛托夫提交了《关于未来和平的最佳原则》报告,认为战后苏联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经济重建,国内资源、赔偿与美国的援助将是战后苏联经济重建的三个支柱,主张执行彻底的赔偿政策,通过赔偿使德国完全非纳粹化和非工业化。[67]12月,苏联政府成立了由马林科夫任主席的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准备制定并执行对德工业的拆迁计划,消除德国的经济力量和军事潜力;二是利用德国的拆迁设备来复兴并扩张苏联的工农业。从1944年年末到1945年,苏联政府内进行了一场关于赔偿问题的争论。争论的一方以马林科夫为代表,主张广泛拆迁德国的机器设备;另一方以米高扬为代表反对拆迁。斯大林赞同马林科夫的意见,主张采取最严厉的措施,要求德国最大限度地支付赔偿。

美、英、苏就德国赔偿问题的首次具体商讨是在雅尔塔会议上。在1945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麦斯基代表苏联政府正式提出了苏联的赔偿要求:(1)德国应用实物而非货币进行赔偿,(2)赔偿方式为从德国国家资产中一次性提取和战后每年提供商品,(3)通过赔偿使德国在经济上解除武装,(4)赔偿期限为10年,(5)为使德国能够严格履行赔偿义务和保证欧洲的安全,美、英、苏三国应该对德国的经济实行严格的监督,(6)应按作战贡献和物质损失的大小来分配赔偿,(7)规定赔偿总额为200亿美元,苏联应获得一半,(8)建立专门的赔偿委员会来制定赔偿计划。[68]

苏联的赔偿计划一经提出就遭到了丘吉尔的强烈反对。丘吉尔认为战后德国的赔偿能力每年不会超过2.5亿英镑,苏联提出的200亿美元的赔偿总额远远超过了德国的支付能力。如果同意苏联的要求,则意味着需要其他国家替德国支付赔偿。[69]罗斯福则认为,当前提出的任何具体数目都只是一个讨论的基础,他愿意以任何一个起点作为讨论的基础,不论是50亿、100亿,还是200亿或300亿,都不重要。只有在事实被确认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目,而现在所提供的这些数字只是一种假设。美国之所以不反对苏联提出的200亿美元的赔偿总额,主要是为了以此换取苏联在其他问题上对美国的让步。

当丘吉尔对苏联的赔偿要求提出异议后,麦斯基随即对苏联的赔偿计划作了详细的解释。麦斯基先从一战后协约国解决德国赔款问题上的失误入手分析。苏联认为一战后解决德国赔偿问题的失败并非因赔偿数目过大,而是政策失误所致。即一方面,美、英、法要求德国以现金作为支付手段,导致最后转账问题无法解决;另一方面,美、英又提供大量贷款给德国,结果纵容其不履行赔偿义务。为了避免重蹈上次德国赔款失败的覆辙,苏联要求德国这次赔款不以现金而全部以实物来支付,同时要求英、美不再向德国提供资金。麦斯基进一步解释说,苏联所要求得到的100亿美元只不过相当于美国1944年至1945年国家预算的10%、英国6个月的战争开支。而且战败后的德国将被解除全部武装,这可免去高达60亿美元的军费开支。

尽管麦斯基对苏联提出的赔偿要求作了详细解释,但仍未能说服丘吉尔。苏联提出200亿美元的赔偿要求,真的是漫天要价、不切实际吗?对此,笔者并不认同。

1945年2月5日,三国首脑就德国赔偿问题会谈无果后,将其交给三国外长解决。2月7日,三国外长召开会议商讨赔偿问题。在这次会议上,麦斯基对苏联的赔偿要求作了进一步的分析解释。首先,他说明了苏联所提出的200亿美元实物的赔偿来源,即其中100亿美元通过一次性没收德国的国民财富,如工厂、机器、机床等获得,另100亿美元则通过战后10年期限从德国的当年产品中提取。其次,麦斯基又从德国国民财富入手分析德国的偿付能力。苏联政府将战前德国全部国民财富估算为1250亿美元,由于战争破坏减少了40%,即剩余为750亿美元。由于战前德国、英国和美国的工业化程度最高,按它们的国民财富构成分析,德国国民财富的30%(约230亿美元)是机动的,即可以用来拆迁进行赔偿。如果盟国从中拿走大约100亿美元,余下的完全可以用来抵偿其最急需项目的需要。至于从当前产品中提取则是这样估算的:因战前德国每年国民收入约为300亿美元,由于战争破坏战后德国国民收入约减少了30%~35%,即余下180亿~190亿美元。而根据苏联的计划,即用10年时间来从德国当年产品中提取100亿美元的商品,这样每年提取额为10亿美元,仅占德国战后年国民收入的5%~6%。[70]

从麦斯基的分析来看,战后德国是有偿付200亿美元的能力的。对战后德国的赔偿能力,战时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和战略情报办公室也作了与苏联相类似的分析。美联储对1925—1938年德国国民净收入进行分析后认为,战后最初两年为赔偿的准备期,从第三年开始每年赔偿15亿马克,随后逐年增加,在最后5年每年可赔偿160亿马克。在赔偿的12年期限内,德国有支付总额达1200亿马克的赔偿能力。以战争爆发前一年即1938年的物价和汇率(1美元兑换4马克)折算,德国赔偿总数应为300亿美元。美联储的报告最后认为这些分析数据是“一个现实而非一个理想的数字”[71]。战略情报办公室在1944年12月完成的长达40页的《德国赔偿问题》的研究报告中,认为德国193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为1100亿马克,其中包括260亿马克的军事支出。在考虑战后德国领土的损失、社会混乱等战争破坏因素外,按1938年价格和汇率计算,德国仍有每年可偿付260亿马克(约65亿美元)的赔偿能力。报告最后的结论“与多数人的看法相反,实践并不表明德国大规模的赔偿是不可能的”[72]

以上为战时美、苏对德国赔偿能力的理论分析。战后美国调查团在德国实地考察后,得出的结论与上述理论分析的结果大体相同。就德国而言,战争的主要损失在交通运输和劳动力方面,而重型工业和机器设备所受损失并不严重。1945年5月,一位走访过鲁尔区的英国官员在其报告中指出:“轰炸对于机床和工厂造成的损失比所预期的要小得多。……由于屋顶缓慢地倒塌从而给这些机器提供了保护,使得它们能够避免爆炸和飞石破坏。而且大量的机器几乎被埋在碎石中,也使它们能够躲过后来的袭击。”一位实地考察过科隆的美国官员也认为:“如果生产原料得以供应,在三个月之内(科隆地区,笔者注)工厂的生产能力将恢复到90%。”[73]美国战略轰炸调查组也指出德国在战争中工业设备和建筑的净损失仅为10%左右。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苏联提出200亿美元的赔偿数额,战败后的德国在客观上是具备支付能力的。而从获取赔偿的途径来看,苏联要求以当前工业品和拆迁作为主要的赔偿来源。据上述分析,德国在战后仍然保留着绝大部分的工业生产能力,因此要求德国以当前工业品支付赔偿是最易获取的。而拆迁赔偿不仅可解战后苏联重建之急需,而且比运送每年生产的工业品见效要快得多。可见,苏联的赔偿计划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提出的。它既能通过赔偿来削弱德国,又能够服务于苏联战后的经济重建。但对美国而言,随着战争临近结束,其更多地将处理德国问题与战后欧洲乃至世界政治、经济形势联系起来,将赔偿问题政治化,这也成为苏联与英、美在赔偿问题上长期争论的根源。

德国赔偿问题在雅尔塔会议上未得到解决,在波茨坦会议上又成为英、美、苏三国激烈争论的焦点之一。波茨坦会议成立了专门负责处理经济问题和赔偿问题的经济委员会来讨论关于德国问题的经济原则及赔偿问题。在赔偿问题上的主要争论之一是鲁尔问题。苏联主张将鲁尔区国际化,由四大盟国共同管制,其真实目的是从鲁尔区获得部分赔偿。因为苏占区大部分工业是轻工业,而苏联战后重建所急需的是重工业物资。同时苏联还可以防止美、英利用这一重工业区来牵制自己。争论之二是关于“优先偿付原则”,即德国的工业产品应该先用于支付赔偿还是先用于保持本国的收支平衡。由于在这两个问题上三方无法达成一致,贝尔纳斯提议将赔偿问题交由更高层次的三国外长会议进一步讨论。

在外长会议上,贝尔纳斯提出了“分区赔偿”计划,即各占领国在各自占领区内获得赔偿。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美国的赔偿计划,贝尔纳斯还提出了“一揽子交易”方案,即如果苏联接受分区赔偿计划,同时必须同意西占区的煤与苏占区的食品之间进行交换,那么美、英将同意波兰对所占德国东部领土的行政权力。对美国提出的分区赔偿计划,苏联起初表示反对。莫洛托夫曾多次表示要求削减苏联赔偿数额以取消“分区赔偿”原则,但最终在杜鲁门以离会为要挟的情况下[74],只好同意了美国提出的赔偿计划。

《波茨坦协定》中关于德国赔偿计划体现了美国的意志:没有确定赔偿数额,规定视“德国为一个统一的经济单位”,确立了“优先偿付”和“分区赔偿”原则。这些规定和原则充满了含糊和矛盾。这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产生了重大分歧,为美、苏在处理德国问题上产生严重冲突埋下了祸根。

首先,《波茨坦协定》将重点从赔偿总额转为按照比例分配,从以赔偿为主转为“支付第一”,即偿付维持德国人生存和生产所需的进口费用。这为后来美国不承认雅尔塔赔偿协议留下了口实。在1947年莫斯科外长会议上,莫洛托夫援引《雅尔塔议定书》,提出苏联应获得赔偿数额为100亿美元,从德国西占区内生产的当前产品中提取赔偿交付苏联。马歇尔的回答则是:“《雅尔塔协定》曾提及德国赔偿总数为200亿美元,其中50%给苏联,但这只是讨论的基础,并非决定。《波茨坦协定书》中既没有规定德国赔款的数额,也没有提到可以从当年产品中提取任何赔偿。这就是说,在赔偿问题上,先前的《雅尔塔协定》已被《波茨坦议定书》所取代。”[75]

其次,“分区赔偿”原则的确立培育了战后德国经济分裂的萌芽。在波茨坦会议上,美国一方面考虑到德国东部大片领土划归波兰致使大量赔偿损失,而且苏联在东占区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拆迁;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如果以整个德国进行赔偿势必将使以后德国经济发展的成果以当年产品赔偿形式流向苏联,这不仅间接帮助了苏联重建,而且直接影响到战后德国经济的复兴。因此,美国主张分区赔偿以避免苏联染指西占区,而且还可“利用俄国一心想从西方占领区取得赔偿的机会,来诱使他们接受美国关于恢复德国经济统一和国力的想法”[76]。然而,这一“分而治之”的赔偿原则也意味着战后初期各占领国在对德经济政策上将各行其是,“也使四个占领国从各自占领区取得赔偿合法化”[77],为战后德国经济上的分裂培育了萌芽。

最后,“优先偿付”原则与苏联的赔偿要求相矛盾。“优先偿付”原则即“在制定德国经济计划时,应拨出必要的资金,以偿付经对德管制委员会批准的进口。现产品及储存物品的出口所得首先应用于偿付这种进口”,要实现“优先偿付”,必须先确定德国的工业生产水平。为此,盟国柏林管制委员会下辖的经济管理局专门设立了工业水平委员会,其职能是除维持德国战后和平经济所需外,决定剩余的工业资本设备的数量和类别,将其用于支付赔偿。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四国发现制订的工业水平计划根本无法实现。因英、美要实现“优先偿付”,保证进出口贸易收支平衡,就必须保留更多的德国机器设备,用来生产以便更多地出口,这就与苏联拆迁赔偿相冲突,势必遭到苏联的反对。在波茨坦会议上,美国反对大规模赔偿,提出“分区赔偿”原则有其深刻的原因。对此,美国学者富克·尼克维奇作了精辟的分析,笔者将其分析的原因总结为三点:第一,美国担心赔偿数额过高,将可能导致德国人挨饿和经济混乱,根据JCS1067号指令,美国必须进行救济,这势必会加重美国纳税人的负担;第二,吸取一战后美国贷款给德国用来赔偿的历史教训;第三,在召开波茨坦会议时,苏联已在苏占区开始进行大规模拆迁行动,为了使西占区免遭大规模拆迁,美国提出“分区赔偿”计划。[78]

综上所述,《波茨坦协定》中关于赔偿计划充满了模糊性和矛盾,在后来的执行中造成了重大阻碍甚至根本无法执行。雅尔塔会议和波茨坦会议不仅没有最终解决赔偿问题,反而带来了众多纷争。波茨坦会议以后,美国对德政策逐渐发生了变化,严惩德国及非工业化已不再是政策的核心,而恢复德国经济则成为当务之急。1946年9月6日,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在德国斯图加特公开发表对德政策,将德国经济的复兴与欧洲经济恢复联系起来[79],并表示“……只要德国人民学会人类自由和不偏离和平道路的话,美国人民愿意把德国政府归还给德国人民。美国人民愿意帮助德国人民重新找到他们通往在世界自由的和爱好和平的国家中享有一席荣誉地位的道路”[80]

斯图加特演说标志着美国对德国政策发生了重大转折。随着冷战的兴起,欧洲在冷战中的地位急剧上升,迅速复兴德国就成为美国在欧洲与苏联抗衡的重要因素,此时,不仅需要德国的经济复兴,还需要将德国纳入美国主导下的欧洲防务体系,因此德国的重要性大大增加。在此情况下,要求德国继续进行赔偿就与美国的整体战略格格不入了。1947年伦敦外长会议失败后,美国决心分裂德国,以便完全将其纳入美国的全球争霸战略轨道。此时,美、苏在解决德国问题上的合作已非常渺茫。1948年3月,早已形同虚设的盟国管制委员会因苏联退出而解体,英、美借此停止从西占区向苏占区运送赔偿物资。至此,雅尔塔会议和波茨坦会议所确立的赔偿方案彻底破产。

二、第一次柏林危机

如果说美、苏在赔偿问题上的争论还是“文斗”的话,那么第一次“柏林危机”差点就演变成“武斗”。1948年的柏林危机是美苏在冷战兴起后的第一次直接军事对峙,它的爆发并非偶然,是美、苏在德国问题上的较量白热化的结果。美国策划组建西德国家的举动引起了苏联方面的警觉。早在1947年10月,苏联外交部欧洲三司司长在给莫洛托夫的报告中认为,美国等西方国家有关分裂德国的言行“已经不是宣传手段或政治讹诈,而是对德国进行政治和经济肢解,把西德及其所拥有的资源并入到美国建立的西方集团中的实际威胁”[81]。面对西方国家在解决德国问题上另搞一套、加速分裂德国的行为,苏联一方面高举“恢复统一的民主的德国”的旗帜,同时准备采取强硬措施,做出强烈反应。

1948年2月23日,美、英等六国召开伦敦会议,具体策划分裂德国。3月9日,苏联驻德军事长官索科洛夫斯基奉召回国,商讨对策。在此期间,苏联制定了有关封锁柏林的计划。

索科洛夫斯基返德后,在3月20日召开的盟国管制委员会上发表声明:“盟国管制委员会名存实亡,不复是四国管制机构,而纯粹是西方国家掩盖他们在西德单方面行动的合适烟幕。”[82]所以,苏联决定退出这个机构。3月25日和27日,索科洛夫斯基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保护和控制德国苏占区边界线的命令》和《关于加强保护和控制柏林外部边界的命令》,旨在把美、英、法三国军队的交通运输减少到最低程度,加强对通过柏林外部边界的人员和货物往来的控制。3月30日,苏联驻柏林代表通知柏林的美国军事长官,从4月1日起,苏方将检查所有通过苏占区的美国人的证件,并检查所有货运和除了私人行李以外的一切物品。[83]苏联开始在柏林实行一系列交通限制,第一次柏林危机的序幕拉开了,柏林地区出现了紧张的对抗形势。

尽管苏联从1948年4月初便开始采取措施对柏林实施封锁,但在4月到6月这段期间内,苏联在柏林采取的措施还相当温和和有限。然而,“在1948年最初几个月期间,东西方之间的分歧几乎每天走向表面化”[84]。6月初,在分裂德国的伦敦会议结束后,美、英又在西占区实行货币改革,柏林局势骤然紧张。6月11—12日,苏联切断了柏林同西占区的铁路交通,关闭了易北河上的一座公路桥。16日,苏联代表退出盟国柏林管制总部。18日,美、英、法三国宣布20日起在西占区实行货币改革。第二天,苏联发表声明,“大柏林在苏联占领区之内,经济上为苏占区的一部分”,“为了保护苏占区居民和该区经济利益,防止对苏占区货币流通的破坏”,决定对西方国家进入柏林的道路实施以下交通管制:(1)停止火车客运交通,(2)禁止西占区汽车和马匹进入苏占区,(3)水陆运输须经许可并彻底检查后始能放行,(4)个人通行证无效,(5)货运列车须经许可并彻底检查后始能通行。[85]6月22日,美、苏、英、法四国财政专家就货币问题进行谈判,未果。苏联代表发出警告,将实行经济和行政制裁,以“使在柏林只有一种货币,即苏占区货币”。同一天,索科洛夫斯基通知西方三国驻德军事长官,苏联已在苏占区和大柏林地区进行货币改革。6月23日,英、美、法三国决定把西占区的货币改革扩大到柏林地区。24日,苏联当局以“技术原因”为由,完全切断了西占区与柏林的地面交通联系,柏林危机进入高潮。

柏林危机爆发初期,美国决策层内部各执己见,有的主张坚决留在柏林,对苏联采取强硬措施;有的则认为西柏林是保不住的,美国应在被赶走之前先撤离柏林。而当时,美国总统杜鲁门考虑到美国在欧洲的军事力量太弱,无法与苏联红军对抗,主张采取审慎态度。直到6月24日苏联全面切断了柏林交通后,美国决策层内部对柏林危机依然莫衷一是,提出了三种相互对立的方案,即“从柏林撤退,坚决不撤出柏林,既不撤出又不硬守的所谓不挑衅而坚定的立场”[86]。这三种方案最后交由总统裁决。杜鲁门分析形势后认为:“如果我们不能保持在柏林的地位,共产主义就会在德国人中间扩张势力。”[87]故决心留在柏林。至此,美国决策层内部的分歧才告平息。美国也为准备在柏林的对抗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美国联合英、法架起了一座“空中桥梁”,对西柏林实行大规模的空运。在苏联宣布对柏林实行全面封锁后两天,杜鲁门即下令“应在全面组织的基础上进行”空运,同时命令美国的“欧洲司令部能够获得的一切飞机都必须服役”[88]。从6月29日起,美国加强了对西柏林空运的力度。截至1949年5月12日,柏林封锁解除,在近11个月的时间内,美国实施了19.5万余次空运,运输货物多达140余万吨。空运开始时每天是4000吨,后来增加到13000吨。[89]

第二,大打宣传战和心理战,并对苏占区实施反封锁。在柏林封锁期间,美国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在全世界大造舆论,称苏联拿200万柏林人作为人质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借以暴露苏联的残忍以赢得舆论。美国在大打宣传战和心理战的同时,还对苏占区实施反封锁。美、英规定,进出苏占区的车辆一律禁止通过英、美占区,严格限制由西柏林运往苏占区的货物。

第三,加强美国在欧洲的军事力量以抗衡苏联。柏林危机期间,美国把战略空军派往英、法。在危机出现之前,美国政府已打算把运载核武器的战略空军派往欧洲以加强美国的军事实力,同时也可抵消苏联的地面常规军事力量。但美国没有适当的借口,而柏林危机给了美国一个机会。美国在得到英国的邀请“向欧洲派遣更多的美国重型轰炸机后”,便于1948年7月17日、18日两天,派遣60架B-29型战略轰炸机,以“远距离飞行训练”为名,驻进英国。

美、苏双方虽在柏林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紧张地对峙着,但双方却都极力避免兵刃相见,并开始寻求通过谈判来解决危机。7月6日,美、英、法三国分别照会苏联,14日,苏联回照三国。在照会中,双方除了相互指责外,都表示愿意进行谈判。8月2日,美、英、法三国代表会见了斯大林和莫洛托夫后,美国代表在向国内发回的电报中认为,苏联领导人“无疑是急切想要解决问题”。杜鲁门对“谈判也表现出某种积极性,告诫有关部门的人士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避免搞砸跟俄国的谈判”[90]

美、苏双方虽想通过谈判解决危机,但在谈判中立场相去甚远。美国表示只就柏林管理的分歧进行谈判,而且要以苏联解除封锁为前提。苏联则认为柏林管制“是不能够和四大国管制的总问题分开的”[91],谈判不能仅限于此。其实,在斯大林接见美、英、法三国代表时,就非常清楚地表明了苏联在这场危机中的立场。苏联认为,由于美、英、法召开伦敦会议,在西占区实行货币改革,背着苏联单独搞德国分裂,才引起了苏联的封锁。因此,如果要解除封锁,美、英、法三国必须满足苏联以下条件:第一,在苏占区柏林发行德意志马克以代替西方“B”记马克,美、苏同时解除所有交通限制;第二,苏联政府虽不再要求以暂缓实施关于建立西德政府的伦敦决议作为条件,但这仍是苏联政府坚定的愿望。[92]从斯大林的谈话中可以看出,苏联解除柏林封锁的前提是,美、英、法废除币制改革,推迟建立西德国家。苏联的要求遭到了美国的拒绝,随后四国进行的谈判亦陷入僵局。美国拒绝苏联的提议并不令人意外。因为此时美国早已走上了分裂德国的不归之路。早在1947年伦敦外长会议失败后,美国已决心在德国问题上和苏联决裂,使西占区成为独立的国家,以避免“整个德国被拖进东方轨道的真正危险”[93]。1948年春,捷克斯洛伐克发生了“二月事件”,美、英对此反应强烈。美国不仅加快了实施马歇尔计划的步伐,而且也使美国在建立西德国家问题上的决心变得不可动摇,达成伦敦建议和实施货币改革只不过是美国分裂德国的具体表现而已。冷战已全面兴起,美国决心将西占区纳入西方阵营,以实现同苏联全球争霸的战略目标。在此背景下,苏联仅凭封锁柏林而望扭转德国被分裂之势已不可能。所以,随着形势的发展,苏联在柏林问题上不得不改变政策。

其实,在苏联封锁期间,柏林已分裂成两个城市,分别拥有自己的立法、行政系统和货币制度。而且由于美、英、法加强了对西柏林的空运和反封锁,使苏联的封锁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逐渐朝着不利于苏联的方向发展,正如克莱所说:“可以肯定,我们的反封锁对东德所造成的损害要大于西德。”[94]

面对不利局势,苏联在柏林封锁问题上不得不改弦易辙。1949年1月31日,斯大林在回答美国记者提问时说:“如果美国、英国和法国同意把建立西德国家推迟到研究整个德国问题的外长会议召开的时候,苏联不认为取消运输限制有什么障碍。但是,同时要取消三大国所实施的运输和贸易限制。”[95]杜鲁门在回忆录中写道:“我们发现,从1948年6月以来,在俄国的声明中这是第一次没有把解除柏林封锁同货币问题联系在一起。”[96]苏联在发出愿意解除封锁的信息后,得到了美国的积极响应。随即美、苏关于柏林问题进行了长达两个多月的秘密谈判,最后在5月15日达成了如下协议:(1)苏联政府于1949年5月12日取消在柏林的一切交通限制;(2)美、英、法三国亦于1949年5月12日取消对苏联的反封锁而采取的一切交通限制;(3)在交通限制取消后10天,在巴黎召开四国外长会议,讨论有关德国的问题以及由于柏林形势而发生的诸问题。[97]

1949年5月12日零点,柏林封锁取消。柏林危机是美、苏战后首次直接的军事对峙,美、苏双方都没有指望通过武力解决问题,而是采取了克制的态度,没有把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因为此时,美、苏双方都没有做好直接对峙的物质准备和心理准备,故也就不可能把这场对峙坚持下去。但是,围绕柏林危机所展开的斗争对美、苏关系和冷战的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不仅强化了冷战的局面,而且加快了欧洲两大军事集团的形成过程,更重要的是它加速了德国的分裂。苏联封锁柏林本来是要阻止德国的分裂,至少也要延缓分裂的进程,结果适得其反。在封锁期间,美国不仅没有停止分裂德国的措施,反而加大了分裂的力度,柏林危机结束后不久,德国就被一分为二。

三、德国的最终分裂

上文已述,美国伙同英、法在西占区实施众多措施,最终目的是要将德国引向分裂这条不归之路。所以,美、英、法在西占区实行货币改革后不到10天,就按照伦敦建议的精神,开始积极筹划起草德国宪法和占领法,为建立西德国家做最后的准备。

1948年7月初,西方三国军事长官在法兰克福召集西占区11个州的总理开会,把三个所谓的“法兰克福文件”交给他们,授权各州在规定条件下开始建国的程序。文件之一《关于宪法决定的声明》,授权各州总理召开制宪会议,宪法应是联邦制的、民主的和自由的;经军事长官批准后提交各州公民表决;文件之二《关于改组州议会的声明》,要求各州总理审查各州边界;文件之三《宪法生效后军事长官权限的声明》,包含对尚待制定的占领法规的方针及对占领当局和未来德国政府权限划分的设想。这三个文件就西占区将来的发展阐明了基本思路,并为将来西德的国家机构及其职权范围定下了基本方针。但是在7月7日科布伦茨讨论会上,西占区各州总理认为必须避免采取具有建立国家性质的措施,因为这将导致德国可能永久地分裂。故这只能是一种临时措施,他们向克莱做了汇报:(1)希望早日知道占领法规的内容,然后再制定宪法;宪法不必经过公民投票,以为今后统一德国留有余地;不称宪法,而称基本法。(2)外贸不受占领当局监督。(3)鲁尔国际管制不列入占领法规。(4)德国有权自行管理警察。此外,州总理们希望除保证占领军安全、维护德国的民主秩序、非军事化和履行国际协定的义务外,其余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等均应交给德国。

克莱接到州总理的汇报后,非常恼火,大骂德国人不识抬举。最后,经过重新谈判,西方三国军事长官同西占区各州总理在7月26日法兰克福的最后一次会议上达成了妥协:即将成立的西德国家应是临时性的,改宪法为基本法;不召开国民议会;同意成立一个议会委员会,代表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通过的决议不提交全民表决,但须提交州议会批准。西方军事长官坚持在基本法制定后才能公布占领法规,但起草基本法的议会委员会须将讨论、拟定的情况随时向军政府通报。

1948年9月1日,西德议会委员会在波恩开幕。基督教民主联盟的阿登纳当选为主席。总委员会在一系列下设委员会的协助下起草基本法条文。阿登纳致辞称:“我们议会委员会的坚定目标是,要写出这样一部宪法:使全德统一的可能性永久地存在下去,使德国的东部地区在任何时候能在这个新国家里占有自己的位置。”[98]与此同时,美、英、法三国也成立三方委员会开始起草占领法规。1949年2月16日,阿登纳代表议会委员会向西方军事长官递交了基本法草案第一稿,但占领当局认为草案中所列出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当局而予以退回。议会委员会为此发生了争论,一大部分代表表示不向占领当局妥协,阿登纳主张妥协。1949年4月4日,《北大西洋公约》在华盛顿签署。英、美、法三国外长借此机会磋商如何克服在对德《占领法规》上的分歧。磋商后一致认为:占领当局应予保留包括武装、安全、消灭纳粹、解散卡特尔组织、外交、赔款等权力,其他方面则由德国人自己管理。三国军事长官就《占领法规》达成协议后,把《占领法规》交给德国议会委员会,要议会委员会加速基本法的制定工作。1949年5月8日,即德国法西斯投降4周年之日,议会委员会对即将出台的基本法进行表决。65名代表中有55名投票赞成,《基本法》通过。5月12日,在柏林封锁解除的当天,三国军事长官批准了《基本法》,并同时公布《占领法规》。随后,《基本法》被提交各州议会批准。至此,建立西德国家的法律准备工作全部完成。5月23日,苏、美、英、法四国外长在巴黎重开外长会议,商讨德国的统一、柏林和币制改革以及对德和约问题。而在同一天,西方三国在西德隆重举行了《基本法》的签署与正式生效庆典。

在完成西德国家的法律准备工作后,美、英、法加快了成立西德国家的步伐。8月14日,德国西占区举行第一届联邦议院选举,各党派展开了竞选活动。当时最大的两个政党基督教民主联盟(基民盟)和社会民主党就《基本法》没有解决的经济体制展开激烈的辩论。舒马赫激烈抨击基民盟党人艾哈德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原则,要求一种社会化的中央计划经济。这次选举吸引了78.5%的选民投票,共选出第一届联邦议员402名,其中基民盟139席、社会民主党131席、自由民主党52席,其他各党派各获得不等的选票。9月7日,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正式成立。9月12日,自由民主党主席特奥多尔·豪斯被推选为总统,自由民主党、基民盟和基社盟三党联合组成的第一届内阁建立。15日阿登纳当选为首任总理,20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正式成立,定都波恩。

柏林封锁无法阻止美、英筹建西德的步伐,“西方将使西德成为西方阵营一部分”,苏联也决心使“东德成为苏联一部分”[99]。在西占区筹建西德国家的同时,苏联也在其占领区加紧筹建东德国家。苏联也是首先使东占区在经济上自成体系,并按照自己的经济模式改组东部经济。1947年组成的德国经济委员会原是为了日益社会化的经济实行计划管理的机构,1948年2月后加强了行政职能。苏联军管会下令在组织上加强德国经济委员会的行政职能,由原来的会议机构改组为设有主席领导和秘书处的执行机构,并授予它对苏占区境内所有德国机关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也就是说,经济委员会有权直接向经济部门和广大居民的经济生活发布有约束力的指令。苏联军管会当局将以往由各州管理的社会化经济的大部分交由德国经济委员会支配,经济委员会秘书处则有权向各州国营企业总局下达指示。苏联在苏占区大力推行企业国营化的同时,也对农业按苏联模式进行了改造。1949年1月初,苏占区公布了“两年经济计划”,为了保证此计划顺利完成,苏占区当局下令扩大经济委员会的代表性,吸收政党和群众组织代表参加,人数由36名扩大到104名。德国经济委员会实际上为未来东德国家的中央机构做好了准备。苏联在苏占区实行经济改革的同时,也积极制定苏占区宪法。早在1946年11月,统一社会党就曾提出宪法草案,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1948年3月18日,即1848年柏林起义100周年之际,苏占区召开了德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由400人组成“德国人民委员会”,作为临时常设代表机构。10月22日,德国人民委员会通过了由统一社会党提出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宪法草案。1949年3月18—19日,德国人民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最终核准上述草案,决定提交第三届德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在西占区通过《基本法》后三天,即5月15日,苏占区举行了人民代表的选举。这次选举按联合阵线原则采取统一候选人的办法,席位事先由各党和群众团体按商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席位比例为:统一社会党占25%,基督教民主联盟和自由民主党各占15%,国家民主党和民主农民党各占7.5%,其余归各群众组织。由于群众组织是由统一社会党领导的,这就完全可以保证统一社会党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领导地位。两天后公布的选举结果显示,95.2%的苏占区选民参加了投票,选出人民代表1600名,其中616名当选代表来自西德。5月底,第三届德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柏林剧院召开,大会批准了经人民委员会核准通过的宪法,选出了由400名委员组成的新的人民委员会,发表了一项宣言,呼吁以《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协定》的原则为基础缔结和约,呼吁通过德国临时政府重建德国统一和这一政府参加和约的谈判,呼吁废除占领区在贸易、货币和运输方面的壁垒。

随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成立,苏联立即照会西方三国政府,把分裂德国的责任完全推给西方,并迅即指令德国人民委员会加速成立东德国家。1949年10月7日,德国人民委员会通过决议,宣告自己以临时人民议院的名义行使最高立法机关的职责。临时人民议院决定在当天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并宣布宪法生效。统一社会党领导人格罗提渥受命组织政府,10月11日,威廉·皮克当选为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同一天,苏联政府宣布,“准备将以前属于苏联军政府的行政权移交给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临时政府”。同时宣布成立德境管制委员会代替苏联军政府。至此,在德国土地上出现了两个国家: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两个德国对立的格局形成了。

【注释】

[1][美]哈里·杜鲁门:《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4年版,第348页。

[2][美]哈里·杜鲁门:《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4年版,第61页。

[3]刘同舜:《“冷战”、“遏制”和大西洋联盟:1945—1949美国战略决策资料选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2~34页。

[4]刘同舜:《“冷战”、“遏制”和大西洋联盟:1945—1949美国战略决策资料选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0页。

[5][苏]萨纳柯耶夫、崔布列夫斯基:《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文件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1年版,第509~514页。

[6]John Gimbel,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Germany:Politics and the Military,1945-1949.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2.

[7]关于冷战的起源,中外学者可谓见仁见智。在美国有传统派、修正派、后修正派和新后修正派之分。我国学者的观点大致可分四类:冷战是由美国发动的;冷战是一个双向过程,是双方行为的结果,并非美国单方面对苏联发动的或仅是由美国的政策和措施引起的;英国对冷战爆发的促进作用;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参见刘金质《冷战史》,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附录一:“关于冷战起源的争论”,第1540~1571页。白建才、田华:《二十年来我国学术界对冷战史的研究》,载《世界历史》,1999年第2期。白建才:《近年来美国的冷战史研究》,载《世界历史》,2002年第2期。

[8]刘同舜:《“冷战”、“遏制”和大西洋联盟:1945—1949美国战略决策资料选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6~77页。

[9]丁建弘:《德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59页。

[10]丁建弘:《德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5~396页。

[11]刘同舜:《“冷战”、“遏制”和大西洋联盟:1945—1949美国战略决策资料选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7页。

[12]《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6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63页。

[13]《欧洲安全与德国问题文件汇编(1945—1953)》(第一集),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第27~31页。

[14]陈乐民:《战后西欧国际关系(1945—1984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2页。

[15]牛军主编:《冷战时期的美苏关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16]John Gimbel,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Germany:Politics and the Military,1945-1949.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194.

[17][英]麦克尔·鲍尔弗、约翰·梅尔:《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制(1945—1946年)》,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276~277页。

[18][苏]萨纳柯耶夫、崔布列夫斯基:《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文件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1年版,第244~245页。

[19][苏]萨纳柯耶夫、崔布列夫斯基:《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文件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1年版,第244~245页。

[20][美]埃德温·哈特里奇:《第四帝国的崛起》,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61页。

[21][美]埃德温·哈特里奇:《第四帝国的崛起》,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61页。

[22]Carolyn Woods Eisenberg,Drawing the Line:The American Decision to Divide Germany(1944-1949).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p.135.

[23][英]麦克尔·鲍尔弗、约翰·梅尔:《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制(1945-1946年)》,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278页。

[24]John Gimbel,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Germany:Politics and the Military,1945-1949.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101.

[25]Carolyn Woods Eisenberg,Drawing the Line:The American Decision to Divide Germany(1944-1949).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pp.134-135.

[26][德]卡尔·迪特利希·埃尔德曼:《德意志史》(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78页。

[27][德]卡尔·迪特利希·埃尔德曼:《德意志史》(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87页。

[28]Frank.A.Ninkovich,Germany and the United States: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Germany Question since 1945.New York,1995,p.62.

[29][美]埃德温·哈特里奇:《第四帝国的崛起》,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61页。

[30]Carolyn Woods Eisenberg,Drawing the Line:The American Decision to Divide Germany(1944-1949).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p.132.

[31][英]麦克尔·鲍尔弗、约翰·梅尔:《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制(1945—1946年)》,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284页。

[32][英]麦克尔·鲍尔弗、约翰·梅尔:《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制(1945—1946年)》,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285页。

[33]John Gimbel,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Germany:Politics and the Military,1945-1949.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171.

[34]John Gimbel,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Germany:Politics and the Military,1945-1949.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p.171-172.

[35]Carolyn Woods Eisenberg,Drawing the Line:The American Decision to Divide Germany(1944-1949).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p.373.

[36][德]卡尔·迪特利希·埃尔德曼:《德意志史》(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79页。

[37][美]乔治·慧勒:《美国对德政策:1945—1950年》,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0年版,第165~166页。

[38][德]卡尔·迪特利希·埃尔德曼:《德意志史》(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80页。

[39][德]施泰尼格尔:《纽伦堡审判》(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页。

[40][德]卡尔·迪特利希·埃尔德曼:《德意志史》(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79页。

[41][苏]萨纳柯耶夫、崔布列夫斯基:《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文件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1年版,第510~512页。

[42][德]卡尔·哈达赫:《二十世纪德国经济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95页。

[43]《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63页。

[44][德]卡尔·哈达赫:《二十世纪德国经济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95页。

[45][苏]萨纳柯耶夫、崔布列夫斯基:《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文件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1年版,第510页。

[46][英]麦克尔·鲍尔弗、约翰·梅尔:《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制(1945—1946年)》,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235页。

[47][德]卡尔·迪特利希·埃尔德曼:《德意志史》(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00页。

[48]丁建弘:《德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0页。

[49][德]康拉德·阿登纳:《阿登纳回忆录(1945—1953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45页。

[50]《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70页。

[51]《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73页。

[52][英]麦克尔·鲍尔弗、约翰·梅尔:《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制(1945—1946年)》,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220页。

[53]《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27页。

[54][德]康拉德·阿登纳:《阿登纳回忆录(1945—1953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07~109页。

[55]《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87页。

[56]《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89页。

[57]《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90页。

[58]《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95页。

[59]John Gimbel,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Germany:Politics and the Military,1945-1949.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8,p.171.

[60]《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33页。

[61]《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34页。

[62]《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35页。

[63]Carolyn Woods Eisenberg,Drawing the Line:The American Decision to Divide Germany(1944-1949).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p.62.

[64][美]埃德温·哈特里奇:《第四帝国的崛起》,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139页。

[65]李工真:《德意志道路:现代化进程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72~473页。

[66]沈志华:《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8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27页。

[67]http://www.cwihp.si.edu.

[68][苏]萨纳柯耶夫、崔布列夫斯基:《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文件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1年版,第15~159页。

[69][苏]萨纳柯耶夫、崔布列夫斯基:《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文件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1年版,第159页。

[70]沈志华:《苏联历史档案选编》(第17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55~456页。

[71]John.H.Backer,The Decision to Divide Germany.Duke University Press,1978,pp.30-31.

[72]John.H.Backer,The Decision to Divide Germany.Duke University Press,1978,p.35.

[73]Barton.J.Bernstein,Politics and Policies of the Truman Administraition.Quadrangle Books,Inc,Chicago,1970,p.119.

[74]Barton.J.Bernstein,Politics and Policies of the Truman Administration.Quadrangle Books,Inc,Chicago,1970,p.123.

[75]《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81页。

[76][美]德伯特:《欧洲与超级大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76页。

[77]W.W.Rostow,The of Division Europe after World War II:1946.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Austin,1981,p.20.

[78]Frank.A.Ninkovich,Germany and the United States: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Germany Question since 1945.New York,1995,p.49.

[79]《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5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67页。

[80][德]康拉德·阿登纳:《阿登纳回忆录(1945—1953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10页。

[81]刘金质:《冷战史》(上册),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80页。

[82]《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31页。

[83][美]哈里·杜鲁门:《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4年版,第140页。

[84]《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9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12页。

[85]《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8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29页。

[86]《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8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35页。

[87][美]哈里·杜鲁门:《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4年版,第142页。

[88][美]哈里·杜鲁门:《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4年版,第142页。

[89]刘金质:《冷战史》(上册),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82页。

[90]刘金质:《冷战史》(上册),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83页。

[91]人民出版社:《德国问题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55页。

[92]《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8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46页。

[93][美]福雷斯特·波格:《马歇尔传》,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1年版,第297页。

[94]《战后世界历史长编》委员会:《战后世界历史长编》(1948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46页。

[95]《斯大林文选》(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514页。

[96][美]哈里·杜鲁门:《杜鲁门回忆录》(第二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4年版,第150页。

[97]刘金质:《冷战史》(上册),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85页。

[98]丁建弘:《德国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00页。

[99]Barton.J.Bernstein,Politics and Policies of the Truman Administration.Quadrangle Books,Inc,Chicago,1970,p.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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