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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的客观性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国家的独立来自于国家具有主权、享有主权,即意味着国家有了独立自主地处理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温特强调国家利益中的“集体自尊”。生存、独立、经济财富和集体自尊是客观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它构成了一个国家对外政策的客观限制因素,是促使国家对外采取行动的根本动力。

国家利益的客观性

客观国家利益是指不管国家利益有什么样的具体表现形式,只要一个行为体以“国家”的身份存在,就必然要具备赖以生存和延续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普遍性的基本条件,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国家”。就如同一个“人”,不管他是成人还是儿童,不管他是白人还是黑人,不管他信仰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只要他是一个“人”,他就具备人的本质,他就有基本的、与其他人相同的物质和精神需要,他就必须吃饭、睡觉、穿衣服、上学、工作、谈恋爱。国家赖以生存和延续的基本条件就是国家的客观利益。国家利益的表现形式可以因国家而异,但是所有国家对国家利益的理解和追求,都必须以客观国家利益为基础和前提。这就像什么人都需要吃饭,“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国家也类似,若忽视其客观利益便会导致“国将不国”。正如建构主义学派代表人物亚历山大·温特所言:“国家不是一张白纸,可以随意书写各种利益。”[19]

●客观国家利益的内容

关于客观国家利益包括哪些内容,学者们的认识不尽相同。汉斯·摩根索认为,国家利益应当包括三个方面:领土完整、国家主权和文化完整。在这三个方面中,最本质的问题是国家的生存问题,其他都是次要问题[20]。结构现实主义学派代表人物肯尼思·沃尔兹干脆认为,生存是国家唯一的利益[21]。但他并没有详细说明什么是他所说的“生存”。如果国家面对亡国灭种的危险,那么此时生存确实是国家唯一的利益。但是,在国家能基本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沃尔兹此语便有言过其实之嫌。当国家获得生存保障时,它们便可能会着力追求经济财富或者国际地位。

新自由主义学派学者乔治(Alexander George)和基欧汉(Robert Keohane)提出了国家利益包含的三种内容——生存、独立、经济财富,或曰:“生命、自由、财产”[22]。温特在其后又加了第四种利益——集体自尊(self-esteem)。这四种国家利益是目前为止不同学派的学者们对客观国家利益所做的较为具体、明确的界定。本书对客观国家利益的阐释将基于这四种国家利益而展开。

首先,“生存”从根本上讲是指人民存活,但同时也包括人民赖以立足的土地。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把它放在国家利益的首位,认为它是国家的根本利益和核心利益。很显然,有地无人那是南极洲,不是国家;有人无地那是以前的犹太流浪民族,也不是国家(当然有地有人也不一定就是国家了,台湾就不是,具体原因见下文)。如果领土时时可能丢失、人民时时可能没命的话,这国家也就差不多要消亡了;前者如太平洋上某些随时可能被海啸吞噬的岛国,后者如现在非洲某些艾滋病肆虐的国家。

其次,温特所说的“独立”和基欧汉所说的“自由”是指一个国家有能力控制资源分配和政府选择,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民主权。对内部来说,人民可以有权利选择和建立自己的政府;对外部来说,国家有独立自主和平等的权利。一个国家不仅需要生存,而且也需要“自由”。如果没有“自由”,国家满足其内部需求和对付外部紧急情况的能力就会受到限制。现代国家的独立来自于国家具有主权、享有主权,即意味着国家有了独立自主地处理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在近代中国担任“海关署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赫德,竟然能染指外交的最高决策权,决定中法战争中清帝国的和战态度,可见当时中国的主权、独立和自由受损到何等程度。无怪乎学者唐德刚会说,有一赫德已经将中国折腾到这等境地,再来一赫德中国岂不是要亡国[23]

再次,客观国家利益中的“经济财富”与“经济利益”似乎意义相近。但人们常说的“经济利益”一般是指促进经济发展[24],而温特认为“经济财富”确切地讲是指“保持社会中的生产方式,在延伸意义上也包括保护国家的基础资源”。相比之下,温特的解释更加全面。因为农业社会里,国家并没有促进经济发展的责任(像古代中国这样的中央集权国家甚至会以重农抑商来阻止商品经济增长),发展农业是农民和地主的任务。而在已经进入后工业社会的欧洲,国家负有发展经济的责任,但不是单纯促进经济发展,而是促进人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当然,不管是古代的城邦、帝国,还是当代的工业国家,为了国民的生存,国家必须拥有和维持一定的物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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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 勃兰特下跪在波兰华沙犹太人殉难纪念碑

温特强调国家利益中的“集体自尊”。在温特看来,它是指国家作为一个集团对尊重和地位的需求。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文化体系中,国家获得自尊的方式不同,如,古代国家可以通过征服和战胜对方来获得“荣耀”,现代社会国家可以通过“行善”和“做一个好公民”来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25]。在洛克文化下,集体尊严首先是指主权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因为获得国际承认意味着这个国家在形式上至少被视为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这样它就既可以免受征服的实际威胁,也可以避免没有国际地位而受到的精神威胁。但是,主权获得承认只是民族国家在这方面的最低需要,除此之外,集体自尊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如,日本认为它必须拥有“战争权”才能算是“正常国家”,中国认为只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获得应有的尊严。1970年12月7日,为了获得国际社会的谅解和尊重,当时的德国总理勃兰特跪倒在波兰华沙犹太人殉难纪念碑前,向二战中因德国罪行而受难的人们忏悔。媒体评曰,“勃兰特总理跪下去,德意志民族站起来。”

●客观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生存、独立、经济财富和集体自尊是客观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它构成了一个国家对外政策的客观限制因素,是促使国家对外采取行动的根本动力。这四种利益之间有时会产生矛盾,需要确定孰轻孰重,但是从长远来看,这四种利益都必须得到实现,否则国家就会逐渐灭亡。

国家往往同时追求生存、独立、经济财富和集体自尊四种利益,但前者是实现后者的基础。一般来说,当国家需要在这四种利益中进行排序时,基本上都是从前往后选择。中国历史上的北宋,军事实力不如周边的西夏、辽和金等少数民族政权,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和生存,不得不牺牲经济财富和集体自尊——纳贡称臣。而在上个世纪之交,清帝国为了能在八国联军的压力下生存,更是极大地牺牲了部分主权,比如大大扩大了列强在华驻军的规模和范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中,政治独立成了革命的第一目标,而经济建设则被视为国家统一、主权独立之后的任务。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将经济建设置于中心地位,外交主要为创造良好的国际政治环境和招商引资服务,等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中国才开始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社会,承担大国责任。

但是,上述客观国家利益的四个内容并非绝对地从前往后排序(正如人的需要并非绝对是从物质到精神一样)。国家可以为了获得尊严而牺牲经济财富方面的利益。比方说,20世纪50—70年代,饱经战乱和列强蹂躏后刚刚建立起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状况并不好,但为了“支援世界革命”,一直进行大规模的对外援助行动:援朝、援“非洲兄弟”、援“社会主义明灯”、援越南、援助柬埔寨红色高棉……援钱财、援粮食、援焦煤、援武器、援拖拉机、援衣物、援医疗、援医药、援汽油、援人力……援建铁路、援建公路、援建大桥、援建纺织厂、援建化肥厂……这种援助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考虑经济代价的。1960年1月,周恩来总理曾经要求中国外交部在和越共领导人讨论贷款时,千万不能随意提及军事援助,因为中国对越军事援助是无条件和无偿的[26]。中国虽然付出了一定的经济代价,但同时也获得了大量第三世界国家的支持。

此外,有得必有失,任何国家利益的实现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人们总是追求十全十美,但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对于国家来说也是如此。为了生存和安全,国家有时不得不以牺牲一定的经济利益为代价,如,尽管今天中国仍有几千万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但国家的财政支出中必须维持一定比例的军费开支。然而,有些时候国家在权衡各种利益时,容易向物质利益倾斜,过分看重眼前的物质利益而伤害了长远利益。比方说,沙俄政府因为财政问题而将阿拉斯加贱卖给美国,结果损失了一块具有丰富自然资源和重要战略价值的要地。近年来中国为了追求GDP的快速增长而付出了自然环境日益恶化的沉重代价。所以,获取任何利益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国家在面对各种利益的冲突时,必须权衡利弊,趋利避害。

总之,客观国家利益是国家生存和发展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客观国家利益包括生存、独立、经济财富和集体自尊四个方面。国家同时追求这四个利益,但面对具体问题时,由于四种利益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国家对各项利益的排序和取舍往往存在困难。

●客观国家利益的历史性

尽管客观国家利益的四个方面是基本固定的,任何的国家在任何时候都需要生存、独立、经济财富和集体自尊,但客观国家利益的内涵会随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就生存而言,现在人们通常把它与保护现有领土密切联系在一起,许多学者认为生存利益就是指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不受侵犯。但基欧汉和温特认为,生存利益从根本上讲是指人民的生存,它不一定意味着国家必须保护领土[27]。实际上在18、19世纪时,有的国家的政府认为生存与领土的关系并不是非常的重要,国家为了整体利益可以牺牲一部分领土,对别国割地赔偿之事司空见惯,如1842年清帝国在《南京条约》里面割让了香港岛,道光皇帝对此毫不痛惜,而当时在帝国中心的文人士子如曾国藩等人也没关心过这事[28]。而到了今天,小小的一块领土就可能引发两国之间激烈的争端,国家之间甚至会为此发生战争。不过,即使在现在,生存与领土的关系存在多种复杂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国家失去一部分领土并不意味着它就不能生存,如印度尼西亚在东帝汶独立后仍然存在。而俄罗斯作为苏联的核心,在其周边地区独立后也没有死亡,而是成为苏联的继承国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对有些国家来说,与生存一样,独立也是相对的,在依赖他国的收益大于自己的损失时,国家可以放弃独立。如二战中,菲律宾为了免遭日本的侵略,宁愿放弃主权而成为美国的保护国。但现在,很多国家“不自由毋宁死”。同时,获得主权的国家并不意味着国家完全“独立”。冷战期间,被称为苏联的“卫星国”的东欧国家很难说享有完全的独立和主权。从理论上讲,所有主权国家都获得了独立,但事实上有些国家比其他国家拥有更多的独立。所以,独立也是一个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问题。

前文已经提及,经济财富不一定是指发展经济。处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国家对经济财富的理解不同,对于进入工业时代的国家来讲,经济财富一般表现为经济增长;而对于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农业国来讲,经济增长并不是国家的经济利益。以农为本,发展农业才是国家经济利益的核心。中华帝国曾长期重农抑商,严厉扼杀先进生产力的萌芽。同时,与独立和生存一样,经济财富对于现代国家来说并不总是意味着经济增长。很多发达国家并不关心国内生产总值(GDP),他们一般更为重视民众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西欧的社会主义政党更为关心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问题,而绿党的口号是“经济零增长、人口零增长”。在某些人看来,这简直是天方夜谭——怎么可以这么不看重GDP?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文化体系中,国家获得自尊的方式不同。在霍布斯文化中,自尊就是对“荣耀”和“权力”的追逐,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国家就是以战争和胜利来赢得尊敬,即所谓“强权即公理”(Might is right)。但在现代社会,强大不一定必然带来尊严。美国是今天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可是美国在世界上受到的批评相当多。日本在经济上比中国强大,可是中国人民不会尊敬一个总不愿意面对历史问题的日本。今天,国家更多的是通过“行善”和“做一个好公民”来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比如搞好自身建设、遵守国际法、参与国际合作、加强对外援助,等等。新加坡不过弹丸之地,却因为是世界上最清洁的城市、最廉洁的政府和最严格的法治社会而成为诸多国家和民众赞赏的国家之一。

就今天的国际关系而言,世界体系已经进入了洛克文化,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已经获得了生存和独立保障。成为主权国家、加入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就意味着国家的存活与自主不会轻易遭到大国强权的无端干涉。在获得安全和独立的前提下,发展经济和获得集体尊严往往成为大多数国家重要的国家利益。所以,越来越多的国家以提高经济增长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或是主动遵守国际规则、积极为世界和平与繁荣作出贡献。从目前的情况看,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争取在国际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是国家赢得尊严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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