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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依法行政报告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9年8月31日至9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并实地检查昆明市以后,对云南省贯彻《决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09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共68件,其中地方性法规40件,省政府规章28件。审查、确认和公告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定额站等2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清理过期、失效等行政执法证件1218个,办理证件30005个。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复议案件;坚

云南依法行政报告

胡江天 邓 涛

一、2009年云南省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报告

2009年,云南省依法行政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主线,以强化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为重点,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抓好重大决策听证工作,各级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是2009年云南省政府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重要内容,省政府法制办根据省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历次会议精神,研究提出推进全省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的措施,加大对全省贯彻实施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拟定并下发了《关于催报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表的通知》、《关于开展上半年重大决策听证工作总结检查的通知》和《全面推进全省重大决策听证工作指导意见》等文电,举办了省级行政部门和州(市)政府四项制度培训授课,利用电话、工作简报、电子邮件等多种手段对全省重大决策听证工作进行指导;开展了网上发布工作的动态监测和月报数据的收集整理;以省政府名义举办了云南省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听证等具有示范作用的听证会。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全省共组织各类听证2251次,其中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听证6次,以省政府部门名义组织听证33次,各州、市、县(市、区)以政府或政府所属部门名义组织听证2212次,进一步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二)稳步推进《纲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有新的发展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进行总结检查的通知》(国法〔2008〕91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进行总结检查的补充通知》(国法〔2008〕10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法函〔2009〕176号)要求,对全省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和总结回顾,并分别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根据各州(市)报送情况,重点对昆明市、大理州等州(市)进行了抽查。2009年8月31日至9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并实地检查昆明市以后,对云南省贯彻《决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结束后,及时召开全省法制办主任法规处处长会议,对《纲要》发布实施5年多来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的重点任务作出安排。

(三)坚持立、改、废并重,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1.统筹兼顾,科学制订立法计划

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立法,更加重视有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改善民生方面的立法,编制了《云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2009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共68件,其中地方性法规40件,省政府规章28件。

2.周密组织,认真落实立法项目

严格落实年度立法计划,积极完善立法程序,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全年共办理立法项目28件。地方性法规19件:其中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10件,即《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草案)》、《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云南省和顺古镇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草案)》、《云南省水文条例(草案)》、《云南省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云南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例(修订草案)》;正在办理9件,即《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云南省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草案)》、《云南省三江滇西北流域开发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云南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省政府规章9件: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7件,即《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云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规定》、《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正在办理2件,即《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3.及时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对省级各行政部门报送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审核清理,提出拟废止地方性法规10件、修订46件的意见。

(四)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1.认真梳理依据,及时公告执法主体

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公告、投诉电话公布和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汇总工作的通知》,并认真抓好落实。审查、确认和公告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云南省交通运输公路工程定额站等2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清理过期、失效等行政执法证件1218个,办理证件30005个。

2.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个案监督

编制并组织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2009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全省42个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和16个州(市)政府2008年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评议考核,评选出特别优秀行政执法单位19家,优秀行政执法单位22家;指导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老龄办等部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承办了云南省盐业协会、云南省公共交通协会、云南省中小城市公共汽车公司等30余起投诉举报个案监督案件,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提高,以监督促改进,从而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改进行政执法体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1号)要求,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审查批准了《云南省水利厅实行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德宏州潞西市人民政府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1.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复议案件;坚持公开听证,深入现场调查;充分运用和解、调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2009年,省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申诉案件53件,受理10件,不予受理17件,告知12件,作其他处理14件,其中受理的10件,案件均得到圆满处理。此外,还办理了国务院裁决案件的答复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调查组完成申请裁决案实地勘察和善后工作。

2.备案的行政复议决定

对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编制了《2008年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开展了全省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对4个州(市)、8个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抽查,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大理、德宏州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六)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1.扎实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认真贯彻《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29号)的规定,不断强化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工作。全年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106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文件提出审查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制度,审查各州(市)和省级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35件,对符合登记条件的12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登记,对合法性存在问题的73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95%;积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申请;加强对全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登记备案工作的指导,办理《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支持现代化新昆明建设的若干意见》等50余件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对全省16个州(市)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清理督查,全省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简率为36%,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压缩1/3以上,基本达到了省政府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要求精简1/5左右、多数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在设定时限内压缩1/3以上的总体目标。

(七)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服务

1.办理省政府的批办件和法律咨询

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审核《云南省人民政府中国进出口银行银政战略合作协议》等30余件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合同、重要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论证研究40多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审核《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等10余件规范性文件。

2.加强全省政府法律顾问机构队伍建设

修订完善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成了第三任省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组织力量对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状进行了调查,汇总、分析了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机构设置、经费保障、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等,为抓好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八)注重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成绩突出

1.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积极组织依法行政方面的文章稿件,借助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结合《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10周年,加强了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利用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等媒体对全省重大决策听证工作进行了报道;编辑《云南政府法制》13期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25期,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提供交流平台。

2.政府法制培训工作

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00号),对各州(市)培训方式、组织领导等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举办全省依法行政暨重大决策听证培训班二期近400人次。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新闻出版局等省级执法部门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23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共5000余人。

3.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加强对全省贯彻落实《纲要》、《决定》情况的调研指导,完成了省政府决策咨询重点项目《云南省公众参与政府决策问题研究》课题,组织开展了《省直管县体制法制问题研究》课题的研究,形成的研究成果对全面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二、2010年云南省依法行政工作基本安排报告

(一)综合法制工作

1.进一步抓好《纲要》、《决定》的贯彻落实

根据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精神,结合云南省实际,认真筹备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抓好《纲要》、《决定》的学习培训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量化标准,并指导州(市)、县、乡的依法行政工作。

2.扎实推进“效能政府”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做好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工作,力求在建立长效机制、监督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有新的措施。

3.深入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

继续抓好《省直管县体制法制问题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围绕贯彻《纲要》和《决定》、推行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等方面作深入研讨,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

(二)政府立法工作

1.组织实施好2010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抓好立法项目落实,注重立法协调,重点确保一档项目顺利完成,二档项目加强论证调研,努力完成立法任务。

2.创新立法工作方法

不断改进立法计划和规划的编制工作,科学制订立法计划;积极探索立法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扩大立法论证主体,拓宽论证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形式;注重听取基层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意见,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工作,着力抓好法规规章的地方特色、可操作性研究。

3.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完善立法项目公开征集、专家论证等制度;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机制和定期清理制度,真正实现立法项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全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网络,抓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和规范,制定省级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和备案标准,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

2.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加大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管理领域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监督和指导已经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3.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

及时对信息有变更的省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重新公告,强化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法制督察人员的资格管理。

(四)行政复议工作

1.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工作

借助新闻媒体,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宣传力度;建立与法院、信访、司法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探索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下移的有效措施,加大对立案受理工作指导的监督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

2.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化;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手段办案;严把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善后关,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3.强化对州、市、县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进一步抓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州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8〕215号)的贯彻落实,加强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和个案的监督,深入研究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对行政复议案件的纠错力度。

(五)行政审批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结合国家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进一步精简云南省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对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的研究和探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报告、公布登记、统计和档案等制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水平。注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单位的经验总结和推广交流,适时组织全省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工作检查,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

(六)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为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服务,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论证咨询工作;参与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的咨询工作;为省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2.认真办理各类法律事务

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听证和论证工作,参与省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和有关民事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工作,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工作;办理省政府领导批办的有关法律事务。

3.抓好政府法律顾问机构队伍建设

根据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状调查情况,加强与省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沟通交流,收集整理涉及全省的重要法制信息,制定加强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机构建设。

(作者单位:胡江天,云南省人民政府;邓涛,云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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