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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5515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上升18.6%。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10540人,同比上升29.5%,最高人民检察院对785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挂牌督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本才称,冤假错案使无辜的人受到错误司法追究,有的长期被关押,身心受到极大损害,同时也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决予以防止和纠正。

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报告摘要〕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8.4%。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

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解读〕

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最高检圆满完成了薄熙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案的侦查起诉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张本才介绍,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涉嫌受贿案,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受贿案等一批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都是由最高检直接或指定有关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称,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大案小案一起查,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办案件数、人数为近10年来同比升幅最大的,有力彰显了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最高检反贪总局先后对98件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保证了重点案件的顺利查办,发挥了示范作用。

对于如何持续深入反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有独特看法。他说,贪污、受贿十几万元和数百万元,犯罪数额相差很大,所获刑期却差别不大,这主要是因为有期徒刑上限偏低、可适用的量刑幅度过小,不利于从严惩治腐败。为此,蔡宁联合30名代表,提交了《关于修改现行刑法有关条款的议案》,建议调整有期徒刑上限及相关规定,修改贪污罪、受贿罪在立法层面以具体数额为定罪量刑主要标准的规定,以从严惩治腐败。蔡宁表示,检察机关应当继续扩大案源渠道,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日趋群体化、系统化、区域化等新趋势,准确分析群体性作案轨迹和犯罪链,深入研究掌握系统发案和群体作案的特点规律,全程打击犯罪链。

加大行贿追责力度,加强诉讼监督

〔报告摘要〕

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5515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上升18.6%。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9359件。

〔解读〕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指出,2013年,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整体力度明显加大,对侦查、审判以及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数量都有明显上升;二是始终关注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减刑、假释等监外执行活动以及民事执行活动等重点环节加大了监督力度;三是注重机制制度建设,在加强个案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长效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的制度以及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从体制、机制上促进执法司法权的规范运行;四是既注重纠正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又注重查办背后执法、司法人员腐败犯罪,从根本上纯洁执法、司法队伍。

严打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报告摘要〕

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34147人。

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10540人,同比上升29.5%,最高人民检察院对785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挂牌督办。严惩制售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在农业补贴、农田水利建设等涉农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2748人。

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

〔解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池强认为,报告中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容,反映了检察机关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期盼的不懈努力。按照最高检的部署,2013年北京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起诉537件564人;扎实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侦查182件207人;就民生领域的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管理机制的完善。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张本才介绍,2013年各地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就业、环保、社会保障、“三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清扫危害民生民利的“苍蝇”。张本才介绍说,检察机关还大力加强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建设,实行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对实名举报及时答复。

职务犯罪预防要从源头抓起,是潜移默化的功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带来了一份议案,希望能推动国家尽快对预防职务犯罪进行立法。她建议在立法中加强制度设计,强化对权力行使者的制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的立体化监督体系,切实压缩职务犯罪空间。

坚持有错必纠,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

〔报告摘要〕

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96.5%。坚持有错必纠,对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等冤假错案,及时与人民法院沟通,提出依法予以再审改判的意见。

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2873件次;督促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监督纠正超期羁押432人次。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6708人。

〔解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本才称,冤假错案使无辜的人受到错误司法追究,有的长期被关押,身心受到极大损害,同时也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决予以防止和纠正。导致冤假错案发生的因素很多,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始终把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作为执法办案的一条底线。

山东省烟台市政协副主席、烟台大学副校长江林昌表示,两高的报告都把“张氏叔侄案”与“于英生案”作为纠正错误的典型案例来表扬。因为长久不得纠正的命案终于有了一个公正结果。但就2013年以前的事实看,这两个案件不应该判错,纠正错误的时间也不应拖得如此之久。如果两高院能够就这两个案件为典型,促进全国公检法队伍的深刻反思,并由两高院代表司法部门向所有被判错受冤的群众表示道歉,可能效果会更好。

数说2013年职务犯罪

资料来源:《新京报》2014年3月12日

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报告摘要〕

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

〔解读〕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指出,历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谈到当年的重点工作时,排在第一位的一般是“惩治经济犯罪”,第二位的就是“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也如此。但对比去年,今年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章节中,新增了“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表述。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指出,安全感如同水和空气,是群众生活的“必需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仅要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更要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来自警界的代表张仙蕊强调,公众在反恐认识上还存在两个误区,一方面感觉恐怖主义距离自己很遥远,另一方面又将暴恐分子想象得太可怕,“谈恐色变”。在反恐教育中,必须让公众认识到暴恐势力并非牢不可摧,而是有可以攻击的软肋和弱点,并且通过全方位、强有力的日常监控,暴恐行为是可以预防和提前消灭的。

深化国际合作,严打“裸官”外逃

〔报告摘要〕

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赃力度。

〔解读〕

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力度很大,在国内大力度“打老虎、拍苍蝇”的同时,百姓对于“裸官”“外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高检报告新增“裸官”相关内容,回应了百姓呼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过去反腐有漏洞,引渡外逃官员的难度较大。最高检报告将打击“外逃”提上日程。近几年,中国加大了反腐的国际合作,与多个国家建立了合作机制,而且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最高检强调对“外逃”官员的追捕、追赃,表明对于“裸官”外逃,已具备“堵得住、抓得回来”的力量。

严治特权霸道等作风问题,坚决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报告摘要〕

持续治理“四风”特别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犯法问题。

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87项具体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控告申诉难等14个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解读〕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表示,历年的最高检报告,都会提及作风建设。2013年称,“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4年则强调“治理‘四风’特别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四风”是腐败的最大诱因,最高检报告强调治理“四风”,重点整治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有利于防范司法腐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指出,百姓对司法腐败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此前,“群众路线”成了一些官员的口号,但2013年有了明显改观,因为“群众路线”有了实体,以治理“四风”为主要内容。那么如何防范司法腐败?治理“四风”就是防范司法腐败的“抓手”。

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强化执法办案责任

〔报告摘要〕

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落实和强化执法办案责任。

〔解读〕

2013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决定在全国7个省份17个检察院试点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在检察业务部门设若干主任检察官,以主任检察官为基数组成办案组织,由主任检察官担任办案组织负责人。

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宝生认为,责任到人才能确保质量。当前,司法机关在办案中还有一定的行政化色彩,一起案件办理的环节很多,都需要领导拍板,具体负责的办案人员有一定的依赖心理,责任意识不足。办案人员处于一线和现场,对案情有直观的感受和了解,让他们从接手案件的第一个环节就开始负起责来,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明确了责任,案件如有瑕疵就可以追溯,从而及时纠正和追责。在设定检察官办案责任时要从具体化、可操作方面着手,同时完善保障和监督机制,确保办案活动依法独立进行。

公诉为例,改革前,案件办理需要经过案件承办人、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五个环节;改革后,将缩减为主任检察官、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三道关卡。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张伟表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赋予案件承办人相应决定权,提高了办案效率。

专栏

曹建明:中央即将公布司法改革方案

2014年3月11日,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辽宁团参加“两高”报告分组审议。不少代表都提及应当加快推行司法改革。曹建明回应说,目前最高检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推进,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运行机制。曹建明表示,目前司法改革的焦点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还需积极审慎稳妥地思考。

据曹建明介绍,有些改革路线比较清晰,有些是目标清晰,路线图还没有完全清晰。比如省以下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的人财物统筹,还需要组织调研听取意见,最高检会按照中央要求和大家期待,积极推进改革。

关于这一改革方案出台的具体时间表,曹建明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财物省级以下统筹,是重大改革,还要抓紧调研,提出更多的思路。曹建明还透露,中央即将公布司法改革的文件,待公布后,最高检也会很快公布检察改革的方案。

资料来源: 《新京报》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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