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古代京报的发展

中国古代京报的发展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合法民报——《京报》《京报》是一种以刊载朝廷官文书为主要内容的可以公开出版发行的合法民营报纸,可能是因为它起初在京城刊行而得名。《京报》有专门从事编印和发行的独立机构“报房”。《京报》发行量最高时达一万份左右。[7]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5页。[8]方汉奇:《清代北京的民间报房与京报》,《新闻研究

第二节 合法民报——《京报

《京报》是一种以刊载朝廷官文书为主要内容的可以公开出版发行的合法民营报纸,可能是因为它起初在京城刊行而得名。

一、《京报》产生于明代中后期

在清人著作中可以发现,《京报》产生于明朝的中后期。据明万历年间顺天府宛平知县沈榜在《宛署杂记》卷十三《铺行》记载,抄报行连同其他三十一种行业一起,因本小利薄,得到皇帝特赐豁免税费的“宽恤”;清人俞正燮在《癸巳存稿》第十四卷《书〈芦城平话〉后》中说,他曾在王乔年处见到过“明时不全京报”。明朝中后期,缇骑纵横,文网稠密,非法民报于此期间获得了合法身份,只能说明,它适应了统治者的需要。据考证,明代《京报》的消息仍得自六科,或间接得自提塘报房,因而与官报内容基本一致,乃至在明代公私文献中有关邸报的记载,往往混淆两类报纸。[7]

二、《京报》发展于清代

产生于明代中后期的《京报》在清代得以延续。经过了由“白本报房”到“黄皮报房”,从手抄报纸到印刷报纸的发展历程,在乾隆以后的岁月里,进入它的鼎盛时期。[8]从乾隆时期到清末,见于记载和有实物可查的北京民间报房,共21家。[9]报房竞争不断,其数目也起伏消长,多时五六家,少时则只剩二三家。以公慎堂为最早,以聚兴报房历史最为悠久,聚兴报房创办于咸丰年间,到民国十年(1921年)还坚持营业,跨度超过半个世纪。

《京报》在清代的发展,还表现为《京报》出现了各种地方版。所谓《京报》地方版,是指以北京《京报》为母本,通过翻印或手抄等手段在地方复制而成的报纸,面向地方官绅发行,多由各地省塘、低级胥吏和以报谋生者主持。据考证,在僻远之地的甘肃,都有人翻印《京报》,[10]这说明地方翻印《京报》的范围之宽广。除翻印《京报》外,这些地方报人还发行辕门抄,多为单张印刷的日报,其新闻来源为地方督抚衙门发抄的官文书。

三、《京报》的主要特征

1.《京报》内容是官报的翻版。《京报》之所以能成为合法民报,是因为“《京报》本身是‘邸报’的翻版,只不过后者为朝廷所主持,前者为民间所经营”。[11]因此,《京报》的内容也同官报一样,主要是“宫门抄”、“上谕”、“奏折”,基本上没有自己采写的新闻,更没有言论。不同的是,《京报》为了同其他报房竞争,能根据自己的新闻眼光,对刊载大臣的奏折各取所需以适应读者的不同需求;其次,能抢发新闻,为抢时间,《京报》有时把“要闻”部分印成单页,名为“宫门钞”,当晚发行,类似后来之号外;最后,《京报》还能根据读者的需要对《京报》分有等次,以此决定报价。

2.《京报》形式比较完备。《京报》有较为固定的刊期、报名和形式,比朝廷官报与小报要完备得多。从现存的《京报》来看,一般为日刊,也有两日刊。每期一册,页数不等,书本式,封面用黄纸,上面印有红色的楷书“京报”二字,下面印有报房的字号标记,从而打破了千余年来中国古代报纸没有报头的历史。以北京“集文报房”出版的《京报》为例说明:它是长方形的小册子,宽3寸,长6寸,用黄色土纸为封面,左上方印有“京报”两字,右下方印有“集文报房”四字,都是红色楷书。里页为竹纸印刷,每页文字8行,每行23字,用木刻宋字体活字印刷,无中缝和书边。

3.报房自主经营管理。《京报》有专门从事编印和发行的独立机构“报房”。“报房”的出现,就使得中国的报业成为一个公开的专门行业。“报房”的工作分为探报、抄报、编报、印报、送报,“报房”的人员分工不太固定,由老板根据情况临时分配。

《京报》的发行,完全脱离朝廷官报的发行系统而公开发行,自由买卖。报房可以叫卖街市,也可以接受订户,读者所费报资是其主要收入来源,零售每册大约10文,订阅一月收费200文至300文。《京报》的发行也经历了逐步摸索进步的过程,由最初报房雇人送报“不肯大卖力气”,到后来由送报人承包代销,积极性高涨,送报人各有范围,不许越界。对北京的长期订户,报房均有人上门送报,送往各省的《京报》,报房专门设立报站,雇人递送。

《京报》发行量最高时达一万份左右。[12]面向朝野官绅和士大夫知识分子,清末北京流行一首竹枝词:“惟恐人疑不识丁,日来送报壮门廷。月间只费钱三百,时请亲朋念我听。”[13]订阅《京报》竟至成为身份的象征,可见其传播面之广、社会影响之大。

尽管报房已经成为合法行业,《京报》在某种程度上也已经成为具备商品属性的新闻媒介,是中国古代报纸发展的完备形式,但其“官报翻版”特征,决定了它是从属于封建政府的,根本不代表社会舆论,统治者允许甚至鼓励民间从事报纸出版活动,使报纸经营合法化,刊载由朝廷提供的经过最高统治者把关的信息,就在于看中了民营报刊是服务于统治者的、可以驾驭的舆论工具。其从业者社会地位极低,对封建政治具有强烈的依附性,缺少独立的人文品格和报业精神,无法承担社会发展所赋予的职业报人的神圣历史使命。

台湾新闻史专家朱传誉先生曾言,有三个因素制约新闻传播活动:“交通的发达”、“传播工具的发明和改进”及“思想言论的自由”。[14]从前两个因素看,中国曾长期领先于世界,但长期的封建专制,“思想言论自由”无由产生,正是这块最短的木板,决定了中国古代民报,不管是非法民报还是合法民报,在中国无法成为具有现代理念的新式报刊。

【注释】

[1]徐松:《宋会要辑稿》,见程丽红《清代报人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8~19页。

[2]徐松:《宋会要辑稿》,见程丽红《清代报人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19页。

[3]徐松:《宋会要辑稿》,见马光仁《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版,第22页。

[4]周麟之:《海陵集》,见戈公振《中国报学史》,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版,第27页。

[5]徐松:《宋会要辑稿》,见吴廷俊《中国新闻史新修》,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页。

[6]徐松:《宋会要辑稿》,见吴廷俊《中国新闻史新修》,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页。

[7]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5页。

[8]方汉奇:《清代北京的民间报房与京报》,《新闻研究资料》,1990年第52期。

[9]方汉奇:《〈清史·报刊表〉中有关古代报纸的几个问题》,《国际新闻界》,2006年第6期。

[10]潘贤模:《清初的舆论与钞报:近代中国报史初篇(续)》,《新闻研究资料》,1981年第3期。

[11]黄卓明:《中国古代报纸探源》,人民日报出版社1983年版,第91页。

[12]胡道静:《新闻史上的新时代·报坛逸话》,世界书局1946年版,第2页。

[13]李若虹撰:《朝市丛载》卷七,见程丽红《清代报人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55页。

[14]朱传誉:《先秦唐宋明清传播事业论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75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