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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毛泽东首次提出“新民主主义”的概念。只有这种三民主义,中国共产党才称之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才宣布“愿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只有这种三民主义,才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中的政纲,即其最低纲领,基本上相同。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都是整个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并为整个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所指导。

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毛泽东首次提出“新民主主义”的概念。在这篇文章中,“新民主主义”一词共出现过14次。毛泽东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基本上是与“革命”连在一起使用的。因此,它既是一种理论形态,也是指一种“革命”形态,即新民主主义革命

所谓“新民主主义”,其全称是“新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形态,“新民主主义”区别于国民党的“三民主义”。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把“新民主主义”与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作比较,认为这种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和孙中山在一九二四年所主张的三民主义的革命在基本上是一致的。[1]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源于同盟会的宗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孙中山把这十六字纲领概括为民族、民权与民生三大主义,并在《民报》发刊词中正式提了出来。民族主义以“排满”为核心内容,具体含义是推翻满洲政府;民权主义的核心就是推翻君主专制政体,建立民主共和政体;民生主义的核心就是土地国有和平均地权。1924年1月,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大会通过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关于民族主义,宣言指出,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族主义的目的“在使中国民族得自由独立于世界”。民族主义对于民众来说,“其意义皆不外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民族主义实为健全之反帝国主义”。关于民权主义,宣言指出,国民党之民权主义,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也。关于民生主义,宣言指出,国民党之民生主义,其最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此则平均地权之要旨也。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2]

该宣言对三民主义的解释,几乎是照搬了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1923年11月28日作出的《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该决议认为,民族主义的含义是,既要消灭外国帝国主义的压迫,也要消灭本国军阀制度的压迫,国民党只有通过增强、支持和组织国内各个劳动人民阶层来放手发动全国的力量,才可以向群众表明,这个民族主义体现的是健康的反帝运动的概念。这个主义的另一方面应当是,中国民族运动同受中国帝国主义压迫的各少数民族的革命运动进行合作……国民党应公开提出国内各民族自决的原则,以便在反对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封建主义和军阀制度的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以后,这个原则能体现在由以前的中华帝国各民族组成的自由的中华联邦共和国上。国民党重新解释后的民族主义突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反对帝国主义;二是中国境内各民族自决。显然,这两点都是来自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11月28日的决议。同样,国民党一大的“宣言”对民权主义的重新解释也是依据共产国际的相关决议。共产国际认为,国民党的民权主义,不能当作一般“天赋人权”看待,必须看作是当前中国实行的一条革命原则。这里必须考虑到,在资产阶级社会的条件下,民权主义可能蜕变为压迫劳动群众的制度和工具,因此,国民党在向群众灌输民权主义的原则和解释其含义时,应使其有利于中国劳动群众,即只有那些真正拥护反帝斗争纲领的分子和组织才能广泛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而决不使那些在中国帮助外国帝国主义者或其走狗(中国军阀)的分子和组织享有这些自由。[3]至于民生主义,共产国际要求国民党在解释“平均地权”的原则时,不能解释为国家实行土地国有化,必须向渴望土地的广大农民群众说明,应当把土地直接分给在这块土地上耕种的劳动者,消灭不从事耕作的大土地占有者和许多中小土地占有者的制度。在解释“节制资本”的原则时,则应该解释为把外国工厂、企业、银行、铁路和水路交通收归国有,那它才会对群众具有革命化的意义,才能在群众中得到广泛的影响。[4]可见,国民党一大的宣言对三民主义的解释是以共产国际为依据的。正因为如此,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和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在革命政纲上是基本一致的。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还提出了“旧民主主义的三民主义”、“新民主主义的三民主义”和“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的概念。毛泽东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孙中山关于内政外交的根本原则,就把适应于旧的国际国内环境的旧民主主义的三民主义,改造成了适应于新的国际国内环境的新民主主义的三民主义。中国共产党在一九三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发表宣言,声明“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本党愿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就是指的这种三民主义,而不是任何别的三民主义。这种三民主义即是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即联俄、联共和扶助农工政策的三民主义。在新的国际国内条件下,离开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就不是革命的三民主义。[5]在后来的《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又进一步强调,只有《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里对于三民主义的解释才是“真释”,其他一切都是伪释。他说,这种新时期的革命的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或真三民主义,是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没有三大政策,或三大政策缺一,在新时期中,就都是伪三民主义,或半三民主义。只有这种三民主义,中国共产党才称之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才宣布“愿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只有这种三民主义,才和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中的政纲,即其最低纲领,基本上相同。如果有什么一种三民主义,它要反俄、反共、反农工,那就是反动的三民主义,它不但和共产主义的最低纲领没有丝毫相同之点,而且是共产主义的敌人。[6]

当然,中国共产党的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新民主主义只是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都是整个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并为整个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所指导。毛泽东强调,共产主义和三民主义只是在基本的民主革命政纲上相同,而在其他一切方面则均不相同。在后来的《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详细阐述了两者之间的差异。毛泽东指出,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整个思想体系,同时又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这种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是区别于任何别的思想体系和任何别的社会制度的。共产主义和三民主义的差异表现在:(一)民主革命阶段上一部分纲领的不相同。共产主义的全部民主革命政纲中有彻底实现人民权力、八小时工作制和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三民主义则没有这些部分。(二)有无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不同。共产主义于民主革命阶段之外,还有一个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因此,于最低纲领之外,还有一个最高纲领,即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纲领。三民主义则只有民主革命阶段,没有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因此它就只有最低纲领,没有最高纲领,即没有建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纲领。(三)宇宙观的不同。共产主义的宇宙观是辩证唯物论历史唯物论,三民主义的宇宙观则是所谓民生史观,实质上是二元论或唯心论,二者是相反的。(四)革命彻底性的不同。共产主义者是理论和实践一致的,即有革命彻底性。三民主义者除了那些最忠实于革命和真理的人们之外,是理论和实践不一致的,即没有革命彻底性。[7]毛泽东之所以强调共产主义和三民主义的区别,是为了回击那些要求中国共产党“收起”共产主义的反动论调。

作为一种“革命”形态,新民主主义是相对旧民主主义而言的。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毛泽东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区别为旧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并且明确规定,所谓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8]这一革命就其性质而言,仍属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这是由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中国革命的任务决定的。毛泽东指出,既然中国社会还是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既然中国革命的敌人主要的还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既然中国革命的任务是为了推翻这两个主要敌人的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而推翻这两个敌人的革命,有时还有资产阶级参加,即使大资产阶级背叛革命而成了革命的敌人,革命的锋芒也不是向着一般的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而是向着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既然如此,所以,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而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9]

毛泽东认为,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从五四运动开始的,五四运动是中国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分水岭。这是因为:首先,领导者不同。五四运动以前,革命的领导阶级是资产阶级;五四运动后,中国工人阶级开始登上了历史舞台,革命的领导者已经不是资产阶级,而是无产阶级。其次,指导思想不同。五四运动以前,指导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是西方近代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学说。五四运动以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成为指导中国革命新的思想武器。最后,革命前途不同。五四运动以前,中国革命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一部分,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是为了在中国建立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五四运动以后,中国革命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果,将是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这个国家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另一方面又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其前途是社会主义。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关于新民主主义的观点,在1940年1月他所写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大为发展了。“新民主主义”不再只是一种理论形态、“革命”形态,而且也是一种国家形态、社会形态。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系统阐述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并明确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一概念。[10]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毛泽东指出,中国资产阶级一方面有参加革命的可能性,又一方面有对革命敌人的妥协性。这样,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两个基本问题,两大基本任务,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都不能解决,这个责任就不能不落在无产阶级的肩上了。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后中国所要建立的国家,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也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这是国体问题。还有一个政体问题,即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毛泽东指出,中国可以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政府,这种制度即是民主集中制。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地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也才能最有力量地去反对革命的敌人。总之:“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毛泽东提出,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在农村,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容许富农经济的存在。总之,在这个阶段上,一般地还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毛泽东指出,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所谓“民族的”,是指“它是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和独立的。它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带有我们民族的特性”;所谓“科学的”,是指“它是反对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张实事求是,主张客观真理,主张理论和实践一致的”;所谓“大众的”,是指它应为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服务,并逐渐成为他们的文化。[11]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相结合,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也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建立的新中国。[12]

新民主主义概念的提出及其理论的形成意义重大,它成为抗战时期引领革命前进的一面旗帜。1945年,毛泽东曾经这样形象地说:清凉山上插了一面旗子,叫作新民主主义。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48页。

[2]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15页—第18页。

[3]《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1923年11月28日),第343页—第344页。

[4]《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1923年11月28日),第344页。

[5]《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48页—第649页。

[6]《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90页、第692页—第693页、第694页。

[7]《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88页。

[8]《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47页。

[9]《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46页—第647页。

[10]于光远著述:《“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历史命运——读史笔记》,韩钢诠注,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第25页。

[1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7页—第678页、第698页、第706页—第708页。

[12]《毛泽东文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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