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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企业创新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人才是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最根本的动力和资源,随着国内外市场变化和竞争的日益激烈,人才短缺对500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也日益突出。特别是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匮乏与流失,是影响500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最重要因素。其中,人才缺乏以68.2%的比重,成为企业创新最大的“瓶颈”。    世界银行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急需技术创新,长期依赖于粗放式增长模式的我国大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

一、高层次人才缺乏

  人才是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最根本的动力和资源,随着国内外市场变化和竞争的日益激烈,人才短缺对500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也日益突出。特别是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匮乏与流失,是影响500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最重要因素。

  根据2013年全国工商联对民营500强企业的问卷调研,企业面临的创新困难主要来自四方面的“瓶颈”,包括技术类“瓶颈”、管理类“瓶颈”、政策类“瓶颈”和资源类“瓶颈”。技术类“瓶颈”包括企业技术能力差距大和产学研合作难度大两项,分别有153家和172家企业提出,占500强比重分别为30.6%和34.4%,认为技术能力差距大的较上一年增加20家。管理类“瓶颈”包括企业管理水平不够、激励机制不健全和市场开发能力弱三个方面,分别有91家、109家和118家企业提出,占500强比重分别为18.2%、21.8%和23.6%,认为管理水平不够和市场开发能力弱的分别较上一年增加15家和18家。政策类“瓶颈”包括政府支持不够、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和技术市场不健全三个方面,分别有140家、85家和138家企业提出,占500强比重分别为28%、17%和27.6%,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不够的较上一年增加11家。资源类“瓶颈”包括人才缺乏、资金短缺和其他三个方面,分别有341家、106家和4家企业提出,占500强比重分别为68.2%、21.2%和0.8%,认为人才缺乏的较上一年增加19家。其中,人才缺乏以68.2%的比重,成为企业创新最大的“瓶颈”。另外,产学研合作难度大、企业技术能力差距大、政府支持不够也是影响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

二、国家财政技术创新投入不足,管理和使用有待提升

  2011年,国家财政支出项目下的“科学技术”为3 828.02亿元,只占当年度GDP(473 104亿元)的0.81%。除去一些其他开支,真正可以用于科学技术研究的费用很少。同时,这些经费也是多头管理,如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即使在一个部委内也是多个司局在管理。

  在国家经费使用上,投入基础研究的太少,迫于成效的压力,大部分经费用在比较容易看到效果的研究开发上,导致我国的基础研究始终难以更上一个台阶。同时,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也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比如从事本项目研发人员的工资、专家费用过低,以及项目经费、研发周期的调整烦琐等,迫使研发经费名义上被挤占、挪用,加上项目的频繁检查、审计,研发人员无暇顾及研发技术,项目经费也有很大部分无法被真正用于技术创新。  

三、企业缺乏研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

  世界银行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急需技术创新,长期依赖于粗放式增长模式的我国大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我国在基础原料、重大装备制造和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许多重要产业对外技术依存度高,核心技术受制于人。虽然很多产品标注为中国制造,但研发设计、关键部件和市场营销都在国外,40%以上的产品销售额要支付给国外专利持有者,只有加工、封装等劳动力密集型环节留在国内,产品附加值低。

  欧盟最新公布的全球研发投入1 400强名单显示:美国企业有487家、日本267家、德国101家、英国79家、法国58家,这5个国家的企业占总数的70%以上,基本能够反映全球技术创新力量的分布,同时也反映出这些国家的产业竞争力。中国虽有19家企业进入该名单,但研发投入总量仅与美国最大企业相当,这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严重不符,折射出我国产业规模与技术发展水平之间严重不平衡的现实,这是我国经济发展质量不高的原因所在,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与世界500强5%以上的研发强度相比,我国大企业创新投入明显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也不足以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供强力创新支撑。我国大企业长期以来并没有建立起确保研发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没有把科技研发当作打造技术竞争优势与核心竞争力的长期战略。  

四、缺乏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我国在起初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生产标准、产品的技术标准完全由挂靠在研究、设计院所的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修订。2000年院所改制,242个院所中有131个院所进入企业(集团);40个院所转为科技型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11个院所保留事业院所性质,挂靠行业协会;7个院所转制为中介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6个院所并入专业相近的高校;8个院所划转至其他部门;10个院所撤销;12个院所转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加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完成,原本健全的标准化制定队伍在国有企业尤其是在央企中被逐渐弱化,技术标准的制定与更新完全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尤其是对于走出国门的企业,不但没有自己的企业标准,而且也没有可执行的国家标准,不得不采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标准,我们的生产企业也只能被迫使用跨国公司的标准。

五、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政策环境

  我国虽然已经逐步制定和实施了若干有关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包括“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科技投入”、“人才队伍”、“税收激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中央以及国务院文件”八大类90项,但是这些文件和政策有的相互矛盾,有的可操作性不强,不能系统解决技术创新中遇到的政策问题。比如,关于企业技术创新平台与基地建设问题,有国家科技部的“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与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全国总工会、科技部、国资委有“国家创新型企业”认定,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信部也有“国家创新型示范企业”认定。

  这些“认定”或者“评定”所批复的“牌子”内容重复,企业为了“面子工程”,同一“科技资源”多头申报,技术人员疲于奔命,应付不同部门的申报答辩、各种检查验收,根本无暇顾及技术创新的实质。鼓励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没有可操作的细则,对于中央企业集团内部用于技术研发的资金往来,重复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六、发达国家技术垄断,央企引进消化吸收能力逐渐弱化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86%的研发投入、90%以上的发明专利都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发达国家500家大型跨国公司拥有全世界90%的生产技术和75%的技术贸易,呈现明显的科研“二八定律”:20%的大企业研发对技术进步的贡献率为80%。凭借科技优势和建立在科技优势基础上的国际规则,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形成了对世界市场特别是高技术市场的高度垄断,从中获取大量超额利润。随着我国GDP成为全球第二的地位确立,央企的经济实力(经济体格)逐渐壮大(不是增强),企业不愿再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更重要的是已经无法引进到新技术,掌握先进技术的国家和企业对中国企业已经有所戒备,技术引进已经相当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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