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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05-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我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十五”期间,尽管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起步较晚,从总体上看,仍带有发展中国家企业国际化经营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将是制约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

三、我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十五”期间,尽管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起步较晚,从总体上看,仍带有发展中国家企业国际化经营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具体表现在:

1.企业对外投资规模尚未达到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国际化经营的总体实力相对薄弱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发布的2004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03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出)流量为6122亿美元,存量为81969亿美元,以此为基期进行测算,200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分别仅占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出)流量、存量的0.9%和0.55%。此外,有关资料表明,2000年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发达国家平均为100∶110,发展中国家平均为100∶13,[4]而我国2004年为100∶9.0,虽然较2003年(100∶5.4)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仍未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就单个项目的平均对外投资额来看,虽然2004年达到448万美元,但是仍低于发展中国家450万美元的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600万美元的平均水平相差更远。由于规模偏小,导致了海外中资企业盈利能力低下。

2.企业缺乏技术优势,创新能力不强

在我国非贸易性对外直接投资企业中,行业分布多数集中在资源开发和一般的初级加工业(见表38-2),这些行业大多属于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产品也大多进入低端市场,这与我国多数海外投资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技术优势有直接的关系。从整体上看,我国企业的技术水平,不仅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同一些新兴工业化和发展中国家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布的2001年世界主要国家技术成就指数(TAI)评价体系和资料,72个参加评估的国家和地区技术成就指数平均为0.374。其中,中国技术成就指数为0.299,排名第45位,居世界中等偏下水平。[5]另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而且从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上看,我国企业也居于弱势。据了解,2004年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为13万件,其中一半来自跨国公司。其中,美国公司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年增长量超过20%,高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也主要来自国外公司。另外,从专利构成来看,中国人申请100件专利中,只有18件是发明专利,其余都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而国外企业的申请,100件中有86件是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目前,虽然我国的外贸总额已居世界第3位,但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品在对外贸易中所占份额仅为2%。就我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家电行业来看,优势也主要在加工制造业环节,大部分产品的核心部件仍然需要从国外进口或依靠国外技术生产。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将是制约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

3.多数企业以价格和廉价劳动力来塑造企业的竞争优势

根据牛津大学教授雷乐(Lall)对20世纪80年代新兴工业化国家企业的跨国经营的研究,[6]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竞争优势主要是与区域市场相适应的技术和能力,他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的竞争优势作了比较(见表38-3)。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多是以价格和廉价劳动力来塑造竞争优势,而不是能够带来更高利润率的创新、品牌和服务,现在许多国家对我国企业反倾销调查的增多也说明了我国企业竞争手段的单一。我国许多企业在海外投资中一般都经历过这样的阶段:一拥而至—短暂红火—价格战—陷入困境。中国摩托车在越南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在1999年中国摩托车进入越南市场之前,越南人基本上是以自行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到目前为止,自行车基本上全变为摩托车了,据2000年底的统计,越南人每7人拥有一辆摩托车,而在首都河内,每3人就拥有一辆。越南的中国摩托车企业也由1999年10月的4家增加到2001年的70多家,在1999年时,日本本田有着80%的市场占有率,不到两年的时间中国企业就取代日本抢占了越南市场的80%,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摩托车企业海外投资战略是成功的,相反,则演变成国内企业之间常见的恶性竞争。价格从开始进入时的800美元以上一路下调:一辆100CC摩托车从2000年初的600美元下跌到年底的270美元,接近成本价,高利润仅维持了不到一年的时间。现在,尽管中国摩托车在越南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利润率却越来越低,正是中国摩托车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了这样的窘局。同样是在越南市场,日本企业却可以坐在谈判桌前,商量一致对外的价格策略,因而一直到现在为止,日本摩托车在越南市场上的利润一直维持在稳定的水平。本来到海外投资设厂的一个很好的作用就是规避反倾销,结果我国企业由于自己竞争策略不当,只要有一个企业去开辟某个市场,其他企业总是一下子蜂拥而上,把国内的恶性竞争延续到了国外,不仅损害了我国企业的形象,而且再一次丧失了市场,如果长此下去,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将很难立足。

表38-3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竞争优势的比较

资料来源:Sanjaya Lall.The New Multinationals,Chichester:John Wiley&Sons,1983.

4.企业缺乏国际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的经验

主要表现在:①缺乏对外投资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极不明确,有的是为了“走出去”而“走出去”,有的则是一种随机行为,缺乏科学论证。宏观规划的缺乏直接导致企业对外投资动机不明,很多企业以建立一个办事机构为目的,而不是当做一个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投资的随意性较强。②投资区位选择不当。如纺织业是中国的传统产业,并具有国际比较优势,其对外直接投资应选择低于或相当于我国发展水平,资源条件适宜纺织业发展的地区,以发挥并强化中国纺织业的比较优势。但目前纺织业大量投资于纺织品同样较为发达的印度等国,以致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降低了对外投资效益。[7]③一些企业对国外投资环境、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技术适用性认识不够,可行性分析不科学。一些企业在投资决策前对投资国的环境和政策没有进行认真、深入、细致的分析,有的项目甚至不做境外市场考察就编制可行性报告,导致项目上马后问题很多,经济效益不佳甚至亏损;也有的企业对境外的合作伙伴资信情况了解不细导致上当受骗,轻信对方而没有主动与中国驻外使馆经济商务处联系以取得证实;或因对方资金不到位、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使企业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④相当部分企业的海外市场开发能力不强。长期以来,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大部分企业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必须通过专门的外贸公司以间接出口的方式来开展涉外业务,这把制造商和国际市场隔绝开来,企业无法直接接触目标市场,不能积累自己进入市场的经验,并及时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使得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对海外市场环境认识不够,海外市场开发能力不强。⑤本土化能力差。目前,中国海外投资的企业大多使用自己的员工,高的多达80%以上。这不仅提高了成本,也影响了企业的本地化经营。

5.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缺乏有效的控制

目前,我国从事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企业集团。这些国有企业与当今世界上通常意义的跨国公司相比,在企业制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别,一些国有企业的“痼疾”在跨国经营中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影响了海外投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对外投资行为,主要表现在:①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我国多数海外投资企业都建立了形式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由于国内母公司本身尚未真正建立起激励与约束相制衡的有效公司治理结构,从而只能对境外子公司治理产生弱控制,使海外子公司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②财务预算制度尚未建立起来。我国不少海外企业实行由母公司财务部门预算拨款制度,这种预算制度容易造成海外子公司对总部的过度依赖和缺乏成本控制意识。③投资决策制度不科学。跨国企业内部风险决策的权限配置不明确,有的完全放松对海外子公司投资决策权的控制,造成子公司权限过大,投资失控;有的则相反,子公司一切投资或支出均须报请母公司审批,管得过死,影响海外企业的正常运营。④财务报告制度不健全。我国众多跨国经营企业母公司不能经常性地收到海外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和报表,很难及时掌握下属机构的经营状况,更无法对其经营状况进行评价和考核。⑤财务分析制度不健全。我国多数跨国企业的财务部门对境外分支机构报来的财务报表仅仅进行一般性的汇总统计,缺乏对境外分支机构财务报告中所反映的经营风险进行分析,更提不出风险防范的建议和意见。⑥企业内部财务审计不健全。我国不少跨国企业的母公司没有专设审计部门,即使有审计部门也不能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海外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往往是等到海外企业出现大的“漏洞”或严重问题以后,母公司才知道,并进行账目清理,结果已造成不可挽回的风险损失,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的巨亏事件就是一个例证。

6.对外投资的事后监管基本处于缺位状态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中的监管工作,一直都非常重视投资项目的前置审批,其表现就是在对外投资的审批中,不仅多部门负责审批,而且审批的内容十分复杂,既有宏观内容的审查,又有投资立项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微观内容的审查。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事后监管却流于形式,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虽然也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操作性较差。即使财政、驻外使馆经济商务处等监管部门,想监管也没有必要的监管手段。结果出现了海外子公司管理混乱等问题。公司管理问题本来是企业的内部问题,不应是监管的任务。但是,如前所述,由于国有企业在我国对外投资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而国有企业由于产权等一些长期存在的制约因素,母公司对海外企业的管理控制、监督体制不健全,使得海外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再加上外部没有政府相应的监督,使很多海外企业处于无管理、无控制、无监督的三无状态,最终往往造成亏了国家、肥了个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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