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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媒体应对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针对这一现象,《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因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1.3 突发事件媒体应对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

面对突发事件或危机,有些地方和部门“捂”、“遮”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旦突发事件发生,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封堵消息,不让公众知道,甚至不让上级部门知道。有的甚至不惜利用行政手段或司法手段进行干预。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封锁消息。不是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隐瞒实情,就是一地政府对另一地政府隐瞒实情,从而延误了政府做出及时反应的最佳时机。针对这一现象,《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2)一味“辟谣”和否认。有时即使危机已经出现,媒体开始报道或炒作,有些地方和部门出于各种原因,还不顾事实一味进行“辟谣”,如“非典”初期有些地方的所作所为大家都还记忆犹新。这对政府形象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因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国务院新闻办也表示,遇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国务院新闻办将努力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

(3)鸵鸟政策。信奉“沉默是金”的信条,或是因不好说而不想说,或是不屑一说。突发事件发生后,虽然引起媒体和公众极大关注和强烈反响,甚至出现铺天盖地的批评和指责,但有关部门却装聋作哑、任凭媒体炒作,我自岿然不动,一概不予理睬。

(4)反应迟缓,敷衍塞责。对媒体的炒作、公众的批评,有关部门迟迟不作反应。最后,在媒体和公众的千呼万唤的压力下,虽然有所回应,但犹抱琵琶半遮面,三言两语,闪烁其词。

另外,一些机构或企业在媒体应对的具体操作技术层面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表态针对性不强。不注意外国人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不同,以内宣的思维搞外宣。

●不尊重新闻规律,表态不能简明扼要、开门见山。

●不善于与记者打交道,在应对媒体时缺少必要的技巧。

●没有统一的表态口径。不同部门的人都面对媒体,说法互相矛盾,让人无所适从。

主要原因

认识上的误区

首先是担心突发事件一旦公开,会造成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但事实证明,在突发事件中,封锁消息,回避真相,其结果只能加强恐慌,助长谣言。正如哲学家罗素曾说过:回避绝对自然的东西意味着加强,而且是以最变态的方式加强。

关于这个问题,时任桂林市委书记的李金早在桂林中心广场爆炸案的成功新闻处理后有一段话说得好:“稳定有长期稳定和短期稳定之分,有表面稳定和实质稳定之别,这要看我们是追求什么样的稳定,如果只追求短期稳定和表面的虚假稳定,那么我们不可能得到真正的稳定。”“一个不自信的政府,有什么稳定可言,一个不相信人民群众的政府,有什么稳定可言?”

其次是认为事件原因还在调查中,难以说清或害怕说错。某地一市长说:“不接受采访我没有责任,一旦说错了就是我的责任。”这是一种普遍的心态。

第三是“家丑不外扬”思想在作怪。担心外界知晓情况后影响本地利益和形象。

第四是认为没有必要向公众解释或让公众知道。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该市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上说,我们一些政府机构习惯于对上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而忽视向公众解释。因为他们认为,既然是人民的政府,就必然是代表人民施政,公众自然会理解政府的工作。这种观念已落后于时代。这导致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时,一些部门主动发布信息的意识不强,对社会舆论反应较为迟钝。

错误的指导思想发生作用

一是迷信“谣言不攻自破”、“身正不怕影子斜”、“谣言止于智者”等说法。消极地认为“真相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忘记了“智者”也需要各种信息包括你提供的信息才能正确进行判断。在信息不畅通的情况下是很难出现“智者”的。没意识到即使有那么一天公众了解了真相,但对你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

二是迷信“后发”能“制人”。“后发制人”的做法过去确实比较稳妥。过去信息闭塞,通过封锁消息,在绝大多数人尚不知情的时候,先把危机处理完毕,从而避免可能的社会动荡。但在当前的信息化社会,这一做法显然已经不再适应。在舆论上的“后发”往往就意味着把事件的描述权、评论权拱手让人,放弃舆论主导权。

侥幸心理

以为我不说,可能别人就不会知道,媒体也不会炒作。这样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种做法在过去可能会有一些效果,但在当今社会,想依靠封锁信息蒙混过关,越来越难,特别是对于公共突发事件,几乎是不可能的。有些人在这上面栽了大跟头,如广西南丹事件,原县委书记万瑞忠就是从侥幸心理开始,最后走上不归路的。

新闻发布机制不健全

许多部门还没有建立新闻发布机制,有些部门虽然任命了新闻发言人,但机制不健全,对新闻发布的策划、程序、技巧、要求等没有严格规定,所以,经常出现该说话而无人出来说话,或说话不及时的状况。

缺乏媒体应对的经验和技巧

总体来说,新闻发布在我国还是个新生事物,许多部门还处于尝试和学习阶段,缺乏相应的经验和技巧是自然现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指出,之所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新闻发布比较慢,甚至“见不到”新闻发言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我们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刚刚开始建立,正在开始完善,这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我们面对这些突发事件怎么样从新闻发言人的角度应对它,我们还缺乏经验,还需要不断的实践和积累经验。

第二个原因是一些突发事件往往都是情况比较复杂,要搞清基本情况,确实需要给相关部门一定的时间。比如说从国务院新闻办角度,哪个地方发生一个事情,我们从这里赶到那个地方可能也需要一点儿时间。

第三个原因,确实也有体制方面的原因。因为各个部门之间有不同的分工,一些复杂的事情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才能搞清真相,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在这个过程中怎样同媒体进行及时的沟通,是我们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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