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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厅2022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2-08-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同月,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了全区学前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银川市教委等20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姜化敏等60名学前教育工作者被评为先进个人。2002年4月1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分区规划了全区“十五”期间学前教育工作。8月,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幼儿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根据查找幼教相关指标下滑原因,寻找应对策。

各级各类教育

基础教育

【概述】

2001~2005年,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闲置的教育资源延伸和普及学前教育,开展3岁以下幼儿早期教育实验。城市小学取消学前班,农村创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提高各类儿童受教育比例。推进全区幼儿园分类评估验收工作,提高幼儿园办学水平。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费教科书制度,落实好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生活补助费,保证残疾儿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两基”工作完成了对川区各县(市、区)的“两基”复验,完成了山区六县(区)的“普初”验收,完成了山区盐池县、隆德县、红寺堡移民开发区的“两基”验收,以县为单位“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70%,努力推动了“教育强县”工作。

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张。银川二中、吴忠中学、中卫中学、石嘴山三中、灵武高级中学、青铜峡高级中学等一批自治区重点中学和县直重点中学已实施迁建和扩建。完成了新建六盘山高级中学建设任务工作,并开始向山区八县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进完全中学高中、初中分离办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开展自治区级重点普通高中、示范高中的评估认定工作。继续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放开放活非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改善普通高中教育的师资、办学条件。增强农村高中职业教育的内容,推广“绿色教育”证书制度。

解决教育难点和热点,努力实现教育的全面性和公平性。对义务教育阶段出现的择校、实验班、民办教育、学区划分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花大力气解决。对普通高中择校生实行了限钱数、限人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解决了外地企业家子女入学问题,解决了贫困地区、吊庄地区、困难群体、贫困学生义务教育问题,努力解决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

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2001年8月,在灵武市国家级课程改革实验区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新课程。2002年,在全区4个地(市)各建立一个区级试验区,推行义务教育新课程;2003年在全区35%左右的中小学校的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推行新课程;2004年,扩大到65%~70%左右的学校;2005年,所有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体系。加强专业教师培训工作和音体美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我区被国家确定为2004年首批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四个省区之一。2003年7月召开了全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成员单位第一次工作会议,为2004年全区普通高中进行新课程实验准备。

加快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做好中小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针对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新情况,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做好学校安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推进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建设。做好“儿基会”项目。

幼儿教育

2001年9月,自治区教育厅转发了《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各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同月,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了全区学前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银川市教委等20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姜化敏等60名学前教育工作者被评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20个):银川市教委、石嘴山市教委、平罗县教育局、青铜峡市教委、彭阳县教育局、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银川市第四幼儿园、新城回民幼儿园、永宁县第一幼儿园、贺兰县幼儿园、石嘴山市幼儿园、石嘴山区幼儿园、大武口区幼儿园、石嘴山区早期智慧开发学校、利通区幼儿园、灵武市新华桥镇、中卫县幼儿园、固原地区幼儿园、固原县第一幼儿园、银川铁路幼儿园。先进个人(60个):姜华敏(银川市教科所)、刘新军(银川市第一幼儿园)、肖毓惠(银川市第二幼儿园)、孙彩霞(银川市第三幼儿园)、郭玉莲(银川市第三幼儿园)、陈晓慧(银川市第四幼儿园)、郭丽萍(银川市第五幼儿园)、徐玉芹(宁夏嘉园双语幼儿园)、马丽雅(新城回民幼儿园)、唐虹(银川市邮电幼儿园)、余春华(宁夏丰友化工幼儿园)、姜美玲(宁夏化工物业公司幼儿园)、马志荣(银川郊区满春三小)、马琴(永宁县第二幼儿园)、邓凤霞(永宁县增岗幼儿园)、张学信(贺兰县幼儿园)、梅秋霞(贺兰县暖泉幼儿园)、许玲(石嘴山市教育委员会)、张雪芳(石嘴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王玉萍(石嘴山市幼儿园)、刘玉霞(石嘴山市幼儿园)、 釵张相(石嘴山区桥西幼儿园(民办))、罗桂英(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幼儿园)、杜顺兰(大武口发电厂幼儿园)、郭静(恒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幼儿园)、商会琴(大武口区幼儿园)、邸雪梅(石嘴山供电局幼儿园)、乔淑琴(石嘴山发电厂幼儿园)、蒋惠琴(石炭井区幼儿园)、李辉(平罗县第一幼儿园)、黄月琴(惠农县幼儿园)、胡蓉(陶乐县幼儿园)、宋蕾(利通区教委)、徐元慧(灵武市教委)、王宁凤(利通区幼儿园)、吴秀岚(青铜峡第一幼儿园)、董岩(青铜峡第二幼儿园)、马兴旺(青铜峡峡口镇教委中心幼儿园)、朱丽娟(灵武市幼儿园)万秀华(中宁县幼儿园)、刘宏(中卫县镇罗镇李咀小学)、高浦生(盐池县第一幼儿园)、马小兰(同心县第一幼儿园)、赵广丽(地区教研室)、蒙世宗(西吉县教育局)、童志祥(彭阳县教育局)、曹志秀(固原县第一幼儿园)、郭小改(固原县第二幼儿园)、曹慧芳(固原民族幼儿园)、潘晓云(西吉县第一幼儿园)、高发莲(海原县幼儿园)、王海兰(隆德县幼儿园)、陈莹(泾源县幼儿园)、张秉贤(彭阳县幼儿园)、张霞(彭阳县城阳小学)、海俊萍(彭阳县王洼小学)、贾素文(渠口农场幼儿园)、张继萍(中卫铁路第一幼儿园)、陈金霜(大武口铁路幼儿园)、吴绍丽(石嘴山铁路幼儿园)。

9月18日,全区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讨论全区《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2002年4月1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分区规划了全区“十五”期间学前教育工作。6月24日,召开了全区农村学前教育现场观摩会,会议听取了彭阳县、中卫县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经验介绍,观摩彭阳县、中卫县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研究加快我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工作模式。8月,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幼儿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根据查找幼教相关指标下滑原因,寻找应对策。开展“儿基会”项目工作。组织了“早期儿童养育与发展”项目社会宣传与传播策略及《0~3岁儿童与发展资料包》参与式培训班,对项目县局长、幼教干部进行了培训。

2003年9月16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了全区幼儿园安全及卫生保健工作会议,学习了有关幼儿园安全及卫生保健工作文件,对教育行政干部幼儿园园长进行安全及卫生保健知识培训。

2004年2月,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区师范性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和复查的通知》精神,组织有关专家对新申报的7所自治区级示范园进行评估,认定第二批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为:银川市第三幼儿园、银川市第五幼儿园、宁夏大学幼儿园、宁夏化工幼儿园、贺兰县幼儿园、平罗县第一幼儿园、青铜峡第二幼儿园。6月1日,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在爱的阳光下成长”主题活动,组织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近3000名学生在人民广场开展文艺演出、才艺表演、体育活动等。11月,自治区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首批确定的10所自治区级示范园进行复查验收,经专家评审认定,银川一幼等10所幼儿园在领导管理、设施与设备、人员素质与条件、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家长工作等方面都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较大提高,并且在当地起到了示范作用,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复查合格。各市根据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对一类、二类幼儿园进行了评估验收。

2005年5月19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质量管理的通知》,建立了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估制度,每年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组织对辖区所有民办幼儿园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工作、卫生保健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基本合格的要限期整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停止招生。

【“两基”工作】

2003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自治区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加大了山区“普九”攻坚的支持力度,排出山区8县(海原、西吉、固原、隆德、彭阳、泾源、同心、盐池)“普九”时间表,以教育厅或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各县“普九”攻坚动员大会,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建立“普九”攻坚情况通报制度,激励市、县、乡人民党委、政府,加大投入,实施初中学校建设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调动对口帮扶单位、广大人民群众捐资助学的积极性。加快移民吊庄点“普九”进程,将吊庄地区“普九”工作纳入自治区“普九”验收之例。进一步巩固提高川区“普九”成果,改造薄弱学校,提高农村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城镇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自治区政府成立了以马启智主席为组长的“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基”攻坚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全区新增教育投入重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70%以上用于“两基”攻坚地区农村中小学建设;自治区用于“两基”的专项补助资金逐年增加,先后多渠道筹措各类用于“两基”攻坚的资金达到17亿元,实现了中小学校舍砖瓦化,农村中小学校舍成为当地农村最好的建筑,办学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2003年,自治区及时召开宁南山区“两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宁南山区“两基”攻坚工作,推动宁南山区“两基”攻坚工作,盐池县、隆德县、红寺堡开发区和川区吊庄移民乡镇先后通过了“两基”验收,其余6个山区县50%以上的乡镇实现了以乡为单位的“普九”目标,川区“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高。2004年国家启动实施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我区制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两基”攻坚计划》,对“两基”工作进行了再部署。2005年初,自治区在红寺堡召开了宁南山区“两基”攻坚工作汇报会,对宁南山区“两基”攻坚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根据扫盲工作新的形势,2003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全区扫除文盲工作意见》,坚持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杜绝新生文盲、扫除现有文盲与脱盲后的继续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巩固和扩大扫盲工作的成果,重点推进南部山区、少数民族和妇女的扫盲教育,大力开展扫盲课程和教学改革,建立以满足扫盲对象基本学习需求为导向的扫盲教育机制,提高扫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确定到2007年全区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6%以上,2020年全区基本消除文盲的目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12部门《〈关于“十五”期间扫除文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2003 年3月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扫盲工作会议,自治区教育厅、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委、财政厅、农牧厅、文化厅、广电局、林业局、宁夏军区政治部、自治区团委、妇联、科协等12个部门和各市、县(区)教育局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确定了“十五”期间全区扫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2003年,根据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后剩余文盲、复盲人员、妇女文盲、新增文盲脱盲的新任务和脱盲后继续教育的新形势,自治区进行了扫盲课程改革,从扫盲对象的实际学习需要出发,把扫盲工作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和农村产业结构、科技开发、进城务工、脱贫致富及农民日常生活结合起来,自治区教育厅编写了《扫盲教育读本》,这套读本分《创业知识与技能》《子女教育》《基础语文和实用数学》《家庭生活知识与技能》《进城务工知识与技能》。

【普通高中教育】

2002年4月,自治区教育厅向自治区政府报送了《关于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现状的调查分析报告》,研究制订了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批转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对普通高中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文件,提出了加快高中教育的发展目标规划,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解决普通高中教育制约的“瓶颈”问题,充分把握高校扩招的机遇,着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使全区普通高中在校生由2000年的6.77万人提高到2005年的12.6万人,比“九五”末年增加了5.8万人,增长了86.5%,全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8.11%。

2003年,优质高中建设工程全面启动。六盘山高中建设2003年底前完成了主体工程。固原一中教学综合楼、贺兰一中教学综合楼、惠农中学教学实验综合楼、中宁中学教学综合楼、红寺堡中学教学综合楼等已投入使用,银川二中迁建工程、石嘴山三中迁建工程、青铜峡高级中学新建工程、永宁县高级中学新建工程等正在进行中。2003年,全区普通高中扩招3500人,普通高中招生达到3.9万人,比上年增长10%;全区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人数达到3.9万人,比上年增长10%,在校生达到10.7万人,比上年增长15.58%。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升学率达到70.53%,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

开展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工作。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对全区申报的29所学校进行了评估。确定首批授予银川一中等8所学校为自治区普通高中一级示范学校,宁大附中等13所学校为自治区普通高中二级示范学校,并分别颁发牌匾。首批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一级示范学校(8所):银川一中、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银川二中、银川九中、银川市唐徕回民中学、石嘴山三中、吴忠中学、固原一中。自治区普通高中二级示范学校(13所):宁夏大学附中、长庆银川高级中学、贺兰县一中、石嘴山一中、平罗中学、盐池县一中、吴忠回中、固原二中、西吉中学、隆德中学、中卫中学、中宁中学、中卫一中。

从2002到2003年,自治区教育厅先后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四市申报的28所普通高中的55个民办班进行了批复。对银川实验中学学费执行自治区重点中学标准与物价等部门进行了协调,向教育部报送了我区高中教育发展有关情况和试行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改革试验的学校,为教育部关注宁夏高中教育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

加强了教材使用的管理,制订下发了《关于2003年秋季和2004年春季全区中小学练习册、学具、制作材料和教辅用书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04年全区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参与了新闻出版局、教育厅等几部门开展的2003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专项治理行动。

加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育才高级中学建设。为办好山区的高中教育,自治区党委、政府借鉴内地办“西藏班”、“新疆班”的经验,2003年在银川建成了3000人规模的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招收南部山区九县(区)和移民吊庄地区贫困初中毕业生到银川就学,免除了这些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贴。当年招生近700人。2005年自治区又在银川开办万人规模的育才学校,招生范围仍在南部山区九县(含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开发区)和移民吊庄地区,学生享受的优惠政策与六盘山中学完全相同。

高中择校生“三限”(限钱数、限人数、限分数)政策。为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了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2003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了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纠纷办《关于对普通高中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限”政策提出的具体要求是:择校生是指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含民办班)录取分数线标准已被正式录取,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根据“限人数”的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用于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能超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给该校招生计划数的10%;根据“限分数”的要求,择校生的录取分数应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含民办高中班)之上;根据“限钱数”的要求,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可一次性收取择校费用,银川市择校生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6000元,学费、课本费等其他正常费用照收。其他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此限额之下制订具体标准。择校生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收取,收费前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自治区财政部门印刷的统一票据。具体办法为学生家长持学校开具的证明直接上缴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纳入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其中82%返还学校,18%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使用,集中用于本地区薄弱学校建设和学校条件的装备。对于新建、迁建学校择校费可金额返还。各公办高中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标准,在自治区制定的择校收费限定金额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方式收取赞助费等其他费用;不得擅自招收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如有违反,将根据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对公办高中择校生实行“三限”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高中择校生政策,根据全区实际,将“三限”中限人数确定到招生数的30%,限钱数确定了最高不得超过1.2万元。制订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资助的通知》,作为高中“三限”政策的配套措施,要求全区招收普通高中择校生的学校,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费给予减免,从收取的择校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规定减免学生比例不能低于在校学生总数的3%。确保普通高中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强化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措施,实行普通高中招生“阳光工程”,确保了教育稳定。

【特殊教育】

2002年,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共同实施了“扶残助学项目”,为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我区将“扶残助学项目”与“中西部地区盲童入学项目”相互结合,通过减免杂费、给予生活补贴等形式,帮助大部分残疾儿童完成义务教育,成立了“扶残助学项目”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任组长,教育厅、残联的有关领导为成员,制订了项目实施方案,并逐级下达任务指标,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2002年5月,自治区教育厅表彰了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银川市城区教育局等5个单位被评为全区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崔永强等30名特殊教育工作者被评为先进个人。6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改善教师的待遇,将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教育津贴提高到25%,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教师每人每月给予10元的特教津贴,自治区政府将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提高到80万元,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的特困生每生每年给予500元补助。组织残疾学生参加了2003年教育部、中国残联共同举办的“身残志更坚巧手绘明天”首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美术大赛暨展览活动。制定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特殊教育自查工作的通知》,对特殊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组织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培训班,原州区、同心县、利通区教育局主管领导、特教干部、教师参加了培训。

2003年1月14日,自治区选派50名聋校骨干教师赴上海参加聋校师资培训班,培训的内容主要为如何对聋童进行早期干预和潜能开发,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应用,听力检测培训及国内外聋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3月3日,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广电局、计生委联合开展了第四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采取组织宣传咨询“一条街”,录制《加强妇幼保健,减少出生听力缺陷》专题节目,组派“听力助残”小分队深入基层为聋儿服务等方式进行。7月,世界儿童基金会派特教专家叶立言来我区巡回指导,召开教师培训会,主要对随班就读教育方法、残疾儿童的筛查等进行培训,提高了项目县随班就读教师的教育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特别是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在2003年下半年对特殊教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特殊教育自查工作的通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特殊教育学校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同时开展了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师资培训活动,在原州区、同心县、利通区组织了培训班,教育局主管领导、特教干部、教师参加了培训。

2004年7月,“儿基会”派特教专家对我区项目工作进行评估、指导,专家对我区各项目县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项目的具体要求,增强了各项目县做好项目的信心。

2005年8月15~20日,教育厅举办了全区随班就读师资培训会,参加人员包括各县(区)特教教研员、随班就读骨干教师,共计130人。同时,为提高我区随班就读质量,为残疾儿童营造一个充满关爱、充满友情的人性化学习环境,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儿基会”项目及“两基”攻坚工作,举办随班就读师资培训。培训的对象为小学、初中承担指导听力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语文、数学老师。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听力、视力残疾儿童筛查,常用手语,对残疾儿童学习指导方法等,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教育强县】

2003年制订了《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教育强镇的实施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强县考核认定标准》(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强镇考核认定标准》(试行)。2005年12月,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强县规划》,在各市、县(区)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对2007年前各县(市、区)创建教育强县作了规划。规划的创建目标为2007年金风区、贺兰县、灵武市、大武口区、青铜峡市、中宁县通过自治区教育强县验收,全区教育强县占到全区县(市、区)45%以上。从2006年开始,自治区将依据各县(市、区)报送规划,对全区创建教育强县进行考核认定。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001年秋季,灵武市作为全国38个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之一,率先启动了新课程实验工作。2002年,自治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启动,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规划,自治区教育厅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实施方案》,确定银川市西夏区、兴庆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吴忠市利通区、泾源县为自治区级课程改革实验区。下发了《关于2002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组织召开了教育部和自治区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训,实验区1400名教育行政部门干部、教研员、教师接受了培训。对实验区实验教材的选择、培训、使用进行了指导。秋季,自治区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正式启动。制订了自治区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实施方案,及时组织专家组深入课改第一线进行调研和指导。12月 18~19日,在吴忠召开了自治区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工作会,自治区副主席刘仲、教育厅厅长戴万忠到会讲话。会议对实验区阶段性实验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实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研究。355所学校起始年级的54980名学生,2686名教师参加了实验,14个版本41种新教材在全区自治区级课程改革实验区使用。200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实验已由点到面进入大面积推广阶段。新增金凤区、贺兰县、石嘴山区、平罗县、青铜峡市、中卫县、中宁县7个课改实验区,实验区达到13个,占全区小学、初中学校总数的54%。全区进入课改的学校1141所,班级5176个,学生20.7万人,教师1.12万人。

2003年,召开了新实验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启动会,对12个实验区(银川市西夏区、兴庆区、金凤区、贺兰县、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石嘴山区、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泾源县、中卫县、中宁县)9000余名参加课程改革实验的教师进行了为期4天的教材培训。探索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督导评估制度和考试评价制度。为提供必要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经费,加大对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房,以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等教学设施和设备的投入,发挥了各种资源在新课程实施中的作用。同年制定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扩大自治区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通知》《教育厅关于报送2003年我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选用教材的函》《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03年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转发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参加了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座谈会,在会上交流了我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经验,编印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习宣传手册》,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保证了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的改革要求,2005年3月,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决定,同意吴忠市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开发区,固原市西吉县从2005年秋季开始进行新课程实验工作。到2005年秋季,全区所有县(市、区)分五批全部进入自治区课程改革实验区参加了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改革实验,义务教育阶段近80万中小学生、近5万名教师进入了新课程。

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2001年3月,自治区教育厅在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0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新课程方案(即《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实验修订稿)》。6月,自治区教育厅制订了全区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高中课程改革指导组,学校成立课程改革研究组,加强高中课程管理、评价和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研究开发;确定自治区级重点中学及各县市条件好的学校作为实施新课程方案、开展课程及教学改革的“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学校”。2003年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报送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请宁夏参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报告》,宁夏被国家确定为首批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四个省区之一。2003年7月,在银川召开了全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成员单位第一次工作会议,为2004年全区普通高中进行新课程实验准备。2004年,我区作为全国首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省(区)与广东、山东、海南一同率先在全国启动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全区104所普通高中学校的起始年级41600余名学生、2500名教师全部进入高中新课程。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全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宁夏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自治区教育厅制订了《宁夏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校工作实施意见》《宁夏普通高中新课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等文件,建立了新课程支持推进体系,新课程校本研训制度和教师培训机制、新课程指导督导机制,考试评价体系。

【教育信息化】

2001~2005年,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网络教室和农村计算机网络信息站的建设。在银川二十小开展了信息技术教育及双语教学实验,在银川六中举办信息教育实验班。完成了300多个多媒体教学设备和软件的配备工作。为确保2004年全区所有高中、初中、城市、县镇小学、川区乡镇中心小学开设信息技术教育必修课,并将信息技术教育纳入中考和高中会考的范围中,实施了“校校通”工程。在建成宁夏CERNET中心节点的基础上,2003年,各市中心节点与宁夏CERNET中心连通,建设以各市教育信息中心为依托,构建分类建设,分布存储,网络共享式宁夏教育教学数字化资源库,形成全区教育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制定实施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使农村初中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小学基本卫星教学收视点,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并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与课程改革、加强学校管理、教师继续教育相结合;与“农科教”、“三教统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相结合,直接收看卫星数字电视、多媒体数据广播节目、发达地区的优秀教育教学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促进了农村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的开展。

对宁夏教育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批准开展互联网教育信息服务业务的请示》进行了批复。与自治区科协、教育厅、电信公司参与了“宁夏电信公司杯”全区中学生互联网知识大赛工作。制定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行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情况普查的通知》,开展了有关情况的调查工作。提出了推进“校校通”工程的具体措施。完成了“宁夏教育信息化工程总体规划”,正在建设“宁夏基础教育网”“宁夏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和银川市中小学宽带城域网。建成中小学校园网23个,多媒体计算机教室788个,数字化多功能教室(厅)143个,学生拥有计算机数量(生机比)为34∶1。

【助学工作】

2004年,自治区教育厅为解决贫困地区、吊庄地区、困难群体、贫困学生义务教育问题。通过向山区8县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以及减免杂费等措施,通过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救助等方式,帮助残疾儿童,贫困地区学生完成学业。

2005年,自治区建立健全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自治区、各市、县(区)、乡镇设立专项资金,逐步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救助困难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机构,接受捐助,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制定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中小学德育】

2003年5月,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了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中华传统美德格言〉读本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和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根据三项教育《大纲》的要求,从2003年春季开学起全区中小学开设预防艾滋病、毒品预防和环境教育三项专题教育课。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课时从地方课时和班团队活动时间中安排。11月,自治区司法厅、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调整改革了中小学德育课程设置,在中小学开展了家庭教育、法制和小公民道德建设“四进”(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教育活动。从2001年起,国家共扶持自治区建设12个青少年活动场所,到2003年底,贺兰、灵武、平罗、吴忠市4个青少年活动场所已建成,中卫、永宁、金凤区、原州区4个青少年活动场所在建设中。国家扶助中宁县、惠农县、彭阳县、兴庆区建设青少年活动场所共4个。

2004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制订了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七个一计划”,即通过几年努力,使每所学校建设一个过硬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支过得硬的专兼职的工作队伍,每所学校建立一个健全完善、工作得力的德育工作体系,中小学每周上好一节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课、学生每周背一首中国古典诗词,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辟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树立一批学校基层先进师德典型,创建一批安全文明学校。5月17日,教育厅召开厅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提高认识,并就如何贯彻《意见》精神进行研讨。5月27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7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颁发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全面分析了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形势,对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制定下发了《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认真落实和发挥学校工作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努力构建学校德育工作新体系。

2005年秋季开学起,全区实行新的德育课程,在小学1~2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课,3~6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课,初中开设思想品德课,高中开设思想政治课,使德育课程内容更贴近学生思想实际,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贴近学生群体。4月,教育厅对全区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进行了调研,准确把握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找准了薄弱环节,总结了成功经验。配合自治区政协社会科学和法制委员会,视察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地考察了部分中小学,听取了汇报,召开了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了全区德育工作现状,为制定政策提供了依据。同月,下发《第十四批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片目》的通知。5月,自治区教育厅进一步健全了德育工作组织机制,加强了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了学校党组织保障、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校长负责,党支部监督保障,政教处、教研室组织实施,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具体操作,年级组长、班主任全力配合,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德育工作机制。6月,为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自治区教育厅举办“在爱的阳光下成长”主题活动。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等领导参加活动,并观看了反映全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展览及学生书法、绘画、手工作品。同月,宁夏新闻出版局、教育厅共同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中小学网络安全与道德教育活动”的通知》。8月,自治区教育厅向自治区党委汇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情况,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情况汇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素质教育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教育厅专门成立调研小组,拟定了调研提纲,由教育厅副厅长张义康组长带领,到各市、县(区)进行调研。转发了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中华传统美德格言读本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法制教育,禁毒知识教育和疾病预防教育,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若干意见》。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学大纲》《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的通知,与自治区禁毒委、综治办、团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9月,下发关于印发《第十五批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片目》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设〈成长教育〉课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05年秋季新学年起在全区中小学开设地方课程《成长教育》。11月,宁夏新闻出版局、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向未成年人推荐百种优秀音像制品活动的通知》。12月,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开展中小学德育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创建中小学德育示范校》的标准。创建内容包括:领导与保障(25分),队伍建设(25分),目标与管理(40分),科研与创新(10分)。

弘扬民族精神教育。2004年9月,根据中宣部和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好第一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育厅函[2004]43号)精神,中共宁夏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积极安排部署,在全区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了“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将此作为全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一个极好抓手。全区各市、县(区)都结合本地实际,举行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启动仪式。9月21~28日,在全区各市、县(区)举行天安门国旗班来宁夏进行升国旗仪式。国旗班每到一地,均举行签名活动,全区参加此次升旗仪式的中小学生达十余万人。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自治区教育厅配合自治区关工委在全区大中小学校中开展了“中国了不起、中国人了不起、做个了不起的中国人”为主题的“三个了不起”演讲比赛和“做个了不起中国人”的征文活动。这次活动历时1个月,经过初赛、复赛和决赛,展示了新一代大、中、小学生的风采,体现了对祖国母亲真挚的情感和身为一名中国人的自豪感。2005年9月,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05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并制定了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方案,以弘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为主题,结合我区中小学生实际,开展了中小学生收集、创编、传唱新童谣活动,评选表彰了学生作品和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2005年3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中小学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优秀中小学生评选活动】

2005年2月,自治区团委、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评选首届“全区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全区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通知》《关于评选首届“全区十佳少先队红旗大队”的通知》和《关于评选“全区十佳少先队员”的通知》。3月,自治区团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我区“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5月,自治区团委、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我区第四届“全区十佳(优秀)少先队员”、首届“全区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首届“全区十佳(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和首届“全区少先队红旗大队”的决定》。10月,自治区团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在全区少先队员中广泛开展向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高凯歌同学学习的通知》,号召全区中小学生向第十届“全国十佳少先队员”高凯歌同学学习。

【学校法制教育】

2001年2月,教育厅会同自治区司法厅下发《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在全区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就普法教材使用的有关问题做了具体通知,对利用教材对学生加强法律教育进行了部署。

2002年2月,教育厅、公安厅下发《关于加强在校学生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通知》,要求中小学把学校法制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7月,为了加大在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落实防范邪教毒害青少年的感谢措施,防患于未然,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在中小学校开展反邪教教育的通知》。根据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全区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自治区综治委决定自9月上旬至10月下旬,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治、教育、公安、司法行政、文化、通信管理、建设、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和共青团等10部门共同参与,开展一次为期两个月的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2003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广大干部、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入宣传,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订贯彻《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8月,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宁夏电信公司共同举办了“宁夏电信公司”杯全区中小学互联网知识大赛。大赛旨在引导中小学加强计算机网络知识学习,普及并提高网络知识技能,倡导健康上网、文明上网,树立网络道德,推进素质教育。11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促进全区儿童道德面貌更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宁夏小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宁夏小公民道德建设行动指导意见》(2003~2008年),对小公民道德建设的发展提出了要求。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02年11月1日,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全区中小学校长、教师学习《纲要》,明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和内容,营造关心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2005年4月的第二周,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主要组织了以“关爱健康”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组织三个专家组分赴五市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讲座,银川市教育局于4月16日组织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协有关领导莅临现场视察。7月,自治区开展了首批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的确定工作,银川九中等25所学校被确定为心理教育实验学校,这些学校通过设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组织心理健康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8月4~5日,教育厅举办了暑期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训班,会议邀请自治区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进行了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教育厅、团委、妇联、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实施素质教育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各市教育局主管局长和心理健康实验学校校长、部门心理辅导老师等。8月11日,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提出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内容、遵循的原则等,在加强心理健康辅导老师队伍建设、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将每年4月的第二周定为心理健康教育周、每年的10月定为心理健康教育月,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论坛、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讲座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努力营造关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氛围,提高中小学生及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9月1日,教育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开设中小学〈成长教育〉课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05年秋季新学年起在全区中小学开设地方课程《成长教育》。课程围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目标,内容包括心理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以及相关的规范教育等。10月,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好第一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以“为孩子撑起一片晴空”为主题,切实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

【学校安全工作】

2001年3月,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开展中小学“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采取措施,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中小学开展“安全教育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2002年9月,教育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中小学安全工作当做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11月又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中小学校楼梯间拥挤伤亡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立即组织对楼道、楼层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保证楼梯照明,加固楼道护栏、楼梯扶手,彻底清除通道和楼梯台阶的高低宽窄不科学的问题,切实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

2003年3月20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了全区中小学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分析全区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工作的形势,部署了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工作的任务,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与安全工作的措施,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安全工作规定》,转发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文件。

【绿色学校创建】

2002年10月,根据教育部基教司《关于“中国中小学绿色教育行动项目”举办省市教研员系列研讨班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市、县(区)中小学环境教育教研员10人,参加由陕师大环境教育中心为我区承办的绿色教育研讨班。2003年,会同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开展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的学校进行评估验收,下发《关于表彰第二批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2004 年4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级“绿色学校”评定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6月,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关于推荐第三批全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先进学校的通知》的通知。9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命名表彰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等25所学校、幼儿园为宁夏第二批“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决定》

【家庭教育】

2001年,为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教育厅与妇联共同召开全区家庭教育工作会议,与自治区妇联共同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意见〉的通知》,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家长学校评估标准》,构建了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网络体系。7月,会同自治区妇联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终期评估报告》。2002年7月,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机关工委、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调研的通知》,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每市确定一个县和一所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调研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教育部《全国家庭教育教育“十五”计划》和《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2003年3月1日,自治区教育厅与自治区妇联召开了全区家庭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家庭教育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家庭教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制发了《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家长学校评估标准》。自治区组织编写了《家庭教育读本》,分幼儿版、小学版、初中版、高中版共4册,作为家长学校教材,在家长学校使用。

2003年2月,全区中小学开展了家庭教育、法制和小公民道德建设“四进”(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教育活动。为认真贯彻全国妇联、教育部《全国家庭教育“十五”计划》,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妇联下发《关于召开全区家庭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5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家长学校建设,提高家长素质,推动全区家庭教育工作,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关于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家长学校评估标准》的通知。2005年2月,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印发了《全区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评估方案》和《关于在全区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的通知》。转发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印发〈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的通知》。

【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建设】

2001年2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现状调查的通知》。3月,宁夏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拨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的通知》,我区获国家首批扶持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单位共5个,即固原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平罗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贺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卫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灵武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落实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每个项目120万元,每个项目另有60万元设备配套费。5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宁夏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在银川正式成立。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韩梅源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开始启用“宁夏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章。

2002年7月,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下达的2002年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指标分配数量的要求,宁夏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永宁县、吴忠市利通区、银川郊区(现金凤区)三县(区)为宁夏2002年国家资助建设项目县(区)。宁夏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申报2002年国家资助建设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函》。

2003年8月,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下达的2003年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指标分配数量的要求,宁夏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中宁县、惠农县、彭阳县、兴庆区4县(区)为宁夏2003年国家资助建设项目县(区)。宁夏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下发了《关于申报2003年国家资助建设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函》。

2004年6月,为提高已建成的6个项目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管理水平,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组织中卫市、固原市原州区负责国家扶持建设项目的市、县(区)长、财政局长、教育局长各两人,自治区妇联、永宁县、贺兰县、彭阳县的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人及管理人员4人参加了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培训中心(北京部)的研修班。10月,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下达的2004年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指标分配数量的要求,宁夏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海原县、青铜峡市两县(市)为宁夏2004年国家资助建设项目县(区)。是月,自治区召开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校外教育及场所建设、管理工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厅、团委等24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刘仲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教育厅厅长蔡国英同志到会传达了李长春同志来宁视察时关于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的指示和自治区党委的贯彻意见。会议听取了自治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同志通报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及2004年项目安排,并对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研究。11月,根据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组织金凤区、中宁县、固原市原州区负责国家扶持建设项目的市、县(区)长、财政局长、教育局长4人,金凤区等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人及管理人员4人参加了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培训中心(北京部)的研修班。

2005年6月,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要求中小学各种活动场所、设施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假期学校资源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通知》。7月,自治区教育厅、区团委下发《关于在海澜葡萄庄园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的决定》。8月,转发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命名首批“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的决定》。

【“儿基会”项目】

2001年,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了世界儿童基金会项目启动会。会议要求,每年年初召开项目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年终召开年度评审会,总结推广项目经验。会议还组织开展了“早期儿童养育与发展”项目社会宣传活动,并启动了《0~3岁儿童养育与发展资料包》参与式培训班,对项目县局长、幼教干部进行培训。2003年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3月3日,全国爱耳日与残联、卫生厅等部门开展了教育宣传活动。早期儿童养育与发展项目在我区原州区、彭阳县、同心县实施,主要任务是在巩固提高3~6岁幼儿学前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发展0~3岁幼儿教育,提高广大婴幼儿尤其是农村幼儿受教育水平。2003年,进行了项目中期评估工作。8月,“儿基会”执行主席维尼曼女士一行考察了银川四幼的项目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05年10月,依据“儿基会”早期教育项目总体评估方案,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人员对三个项目的工作进行评估,向教育部、联合国“儿基会”提交评估报告。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2005年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

处 长:孔宗雪(2000年9月~2005年1月)

王建平(2005年2月~)

副处长:王建平(1999年3月~2005年2月)

李秋玲(1999年3月~2004年11月)

尚继军(2000年9月~)

罗向红(2005年8月~)

撰稿:陈少娟

审稿:李晓延

高等教育

【概述】

2001年,宁夏继续加强全区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工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结构与布局,加强指导、规划各高等院校的学科分布与专业设置,不断减少重复设置专业,拓宽学科与专业的口径和覆盖面,促进各类高等教育的快速协调发展。本年中,全区高等教育的发展重点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组建起新的高等职业学院,加快培养面向本地区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实用技术人员、技能人才。全区高校学位与研究生工作有了新进展,成立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取得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在11个一级学科中自行开展审批硕士点工作,并新增硕士点23个,全区硕士授予点已达41个。教育厅、各高校积极组织高校科研人员围绕宁夏支柱产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科研攻关,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能源化工、生物技术及人文社科基地“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中心”的带动作用,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此外,全区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和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也取得了突出成就,高等教育步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2002年,全区共有高等学校(含专科、高职院校)11所,高等教育总规模2.42万人。普通高等学校在宁夏全区录取新生17800人,比上年增长15%,录取率为58%,比上年增长3个百分点。录取少数民族学生3500多人,录取比例为29%。成人高等教育招生14220人,仍保持较快发展势头。在连续3年扩招的基础上,全区高校招生数、在校生数比3年前翻了一番,达到7900人和2.4万人。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经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新的宁夏大学。2月26日,新宁夏大学成立庆典大会在宁夏人民会堂隆重举行,教育部、自治区领导毛如柏、马启智向大会发来贺信,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韩茂华向新宁夏大学授牌,自治区党政军领导马锡广、陈希明、马文学、王正伟、黄超雄、刘仲、陈进玉、金晓昀、陈育宁、张岳永、李海清、张补旺等出席了大会。合并新建后的宁夏大学涵盖理、工、农、文、经、管、法、教育、历史9大学科门类,共有49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有2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有各学科实验室85个、研究所34个、图书馆及资料室藏书130余万册,全日制在校生近15000人,另有成人非脱产学生近万人。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全区各高校开展了以“强化质量意识,摆正科研与教学的关系,搞好学风、教风、校风建设,促进教学管理工作、教学改革工作、教学基本建设的全面提高”为内容的教学质量年活动,教学质量意识得到了加强。教育厅组织了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的评估工作,确定了首批18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并对40项高校科研课题进行了评选。开展了对宁夏大学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并争取教育部、科技部将宁夏大学天然气转化实验室列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各高校积极做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西北证券光明助学基金”“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工作,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03人,与778名学生签订了贷款合同,发放贷款366.51万元。在院系调整中,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的合并全面启动,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与重工业职工大学、职业科技学院的合并办学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

2003年,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实质性合并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宁夏大学农学院整体搬迁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全区普通高校学科设置与专业整合。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各个高校开始组建起独立运行的后勤集团或管理中心。是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宁夏大学被批准为博士授予单位,草业科学专业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实现了自治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性突破。同时,自治区高校新增硕士点两个,现硕士点已达到62个。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3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部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方法和步骤,教育厅组织各高校积极申请,以此带动教师搞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经各高校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严格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教育部。此外,在自治区重点课程建设的基础上评选推荐了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2004年,全区共有高等学校14所(其中区属高等学校13所,本科院校2所,高职高专院校10所),高等教育总规模6.75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达6万余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17.38%,进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行列。全区高校有博士学位授予点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62个,共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504人,较上年增长73.79%。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11701人,在校生达3.35万人。普通高校校均规模为2862人,其中本科院校为10021人,高职(专科)为1301人。在本年中以自治区管理为主、教育部重点支持的自治区、教育部共建宁夏大学的步伐不断加快,以尽早实现宁夏大学进入“211工程”二期建设行列。3月26日,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快我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对全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政策措施等提出了明确意见,对全区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10月,自治区与教育部共建宁夏大学意见下发执行,标志着宁夏高等教育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2005年,宁夏高等教育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提高全区高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积极推进省部共建宁夏大学、固原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师范学院及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更名工作。4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宁夏大学协议签字仪式在宁夏大学隆重举行。自治区主席马启智、教育部部长周济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王正伟、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于革胜、自治区副主席刘仲等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自治区副主席刘仲主持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结束后,周济部长参观了宁夏大学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等,并与师生亲切交谈。6月,在固原市隆重举行了自治区教育厅、固原市共建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字仪式,做好了升本迎评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外来资金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促进自治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由中国矿业大学举办,银川东方旭邦科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合作在宁夏举办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顺利得到教育部的批准筹建,自治区教育厅、银川市政府、中国矿业大学、银川东方旭邦公司在银川签订了共建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协议并举行了建设项目奠基仪式,力争在2006年秋季完成一期工程,实现招生。继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检查评估为手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各高校积极组织开展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并以2005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为契机,大力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各高职院校按大类设置专业,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办学活力明显增强。继续加强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促进新、重点学科产生,加强高校产学研项目的培育与孵化。积极支持高校参与国家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提高科研水平。采取切实措施,继续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广开渠道,加强管理,各高等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加,办学层次与水平继续提高。

进入新世纪后,全区高等教育在规模发展、效益提高、结构优化、层次提高上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成为建国后发展最快、最好的历史时期。仅就规模发展而言,到2005年,全区高校数增至13所(区属高校12所,部属院校1所),在校生数达6.70万人,博士学位授予点增至3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增至87个。同年,宁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81%,比2001年提高了27.18%(见表1)。

到2005年末,全区普通高校在校生5万人,其中,研究生1413人,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5万人。同时,在“十五”期间,宁夏高等教育在宁夏大学第一轮合并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实施了宁夏大学与宁夏农学院的第二轮合并办学、宁夏医学院和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合并办学、固原师专和固原卫生学校合并办学、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和宁夏农业学校合并办学。通过对成人高校、优质中等职业学校的改制、合并、升格组建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吴忠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3月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宁夏理工学院)和宁夏工业职业学院等8所高等职业学院,新建了银川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一系列高等教育资源整合与结构调整,有效扩大了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增加了教育资源总量,使宁夏高等教育步入了大众化阶段;同时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三个层次,使全区高等教育结构更趋合理,初步形成了功能较为完善的高等教育办学体系。

表1 2001~2005年宁夏高等教育规模变化统计表

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全区民办高等教育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增加高等教育总量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全区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筹建了银川大学,改制建立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成立,2004年银川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银川大学)正式设立;2005年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宁夏理工学院。

【学位委员会与学科授权分布】

200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学位委员会,并召开了全区首次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目标,研究部署了“十五”期间全区学位发展与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了全国第八次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是年,全区高校共有硕士授予点41个。

2002年12月17日,宁夏大学召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国家第九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学校博士、硕士学位点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是年,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终身教育的需求,满足广大成人申请学士学位的需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第二次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全区近140名具有成人本科学历人员报名申请学士学位。通过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全区统一的外语考试以及各学校学位委员会和自治区学位办的审核,有106人获得成人本科学士学位。

2003年1月13日,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批准,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报宁夏大学哲学、历史学、理学、水利工程和畜牧学作为新增博士授予点备选对象,宁夏医学院的神经病学、内科学、外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为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备选对象。后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宁夏大学被批准为博士授予单位,草业科学专业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在本年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经国务院授权,自行开展第九次全国硕士学位授权工作,审批增列新增硕士点。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共评出法学理论等21个点为新增硕士点。加上原有41个硕士点,全区硕士点已达到62个。在硕士授予单位中新增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全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5月6日,国务院学位办以[2003]28号文件正式批准宁夏大学为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单位,该校成为自治区唯一获准开展MBA专业教育的高校。是年,自治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还开展了自治区第三次成人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全区近200名具有成人本科学历人员报名申请学士学位。通过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组织的专业科考试和全区统一的外语考试以及各学校学位委员会和自治区学位办的审核,有100多人获得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年末,教育厅在总结三届成人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就今后自治区成人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授予标准和工作程序以及备案要求,以确保学位授予工作健康发展。此外,全年共有区外4所普通高等学校与自治区有关办学单位举办了6个专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为全区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提供了便利条件。

2004年9月,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评估检查工作。在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高教处随后组织区内外专家进行集中评议、严格评估。15名专家组成理工科、文科和医科三个专家评议组,从培养条件、培养工作和培养质量三方面对已有毕业生的1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进行了全面严格的评估,宁夏大学草业科学等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被评为优秀,宁夏医学院麻醉学等10个硕士学位授予点被评为良好。同年6月,教育厅下发了《自治区学位办关于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对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9月,通过对各高等院校初选、推荐的30篇论文进行外地专家通信评议后,教育厅高教处于12月召开专家组评议会议,确定获奖论文15篇。

200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自治区学位办开展了全国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对自治区各高校上报的新增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进行了初审和上报,对自行审批的二级学科硕士点进行了审核。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本年我区高校新增博士点2个,新增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新增二级学科硕士点25个,至此,我区高校共有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87个,其中宁夏大学作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共有草业科学、水利水电工程、中国少数民族史等3个博士点,数学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9个;宁夏医学院作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8个;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作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共有二级学科硕士点10个。同时,宁夏大学新增工商管理硕士、教育学硕士、农业推广学硕士、临床医学等5个专业硕士授权点。自治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得到了跨越式发展,高层次和拔尖人才的培养已初具规模。

【研究生招生培养】

2001年,教育厅在《宁夏教育事业十五发展计划》和工作要点中提出,“十五”期间要加快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为西部大开发和实施“科教兴宁”战略培养和储备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具体目标为:“十五”期间,宁夏将进一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力争使硕士点达到50个左右,博士点达到3 至5个,保证研究生招生规模年递增25%,到2005年,达到在校研究生500人的培养规模。是年,全区共有硕士点41个,覆盖了除军事以外的所有11个学科门类,其中宁夏大学招收66名、宁夏农学院招收20名、宁夏医学院招收36名,全区研究生招生总数达122名。

2002年,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81名(国家任务143人,委托培养11人,自筹经费27人),其中哲学6名、经济学4名、法学10名、教育学5名、文学22名、历史学7名、理学36名、工学20名、农学23名、医学45名、管理学3名。

2003年,全区高校硕士研究生招收培养规模进一步扩大,在校生人数达594名,招生总数为290人(其中国家任务168人、委托培养46人、自筹经费76名),毕业生90人。

2004年,宁夏大学农学博士点正式招生,当年招生5名博士研究生。同时,全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共招生499名,比上年增加214人,增长73.79%;在学研究生965人,比上年增加371人,增长62.46%;在学研究生中,少数民族学生占12.92%。

2005年,4月15日,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从研究生培养体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材教案、培养方式、科研训练、社会实践、导师指导方式、学位论文标准、管理与运行机制等方面加强研究生培养创新研究,产生一批示范性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新型培养模式。是年,全区高校共招生研究生641名(其中博士4人),比上年增加137人,增长27.18%;在学研究生1413人,比上年增加448人,增长66.42%;在学研究生中,少数民族学生占19.3%。

2001~2005年,随着全区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阶段,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培养层次持续提高。特别是经过第八、第九、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后,全区硕士学位点由“九五”期间的18个增加到78个。同时,在职研究生教育和成人本科学位授予工作填补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空白,其中工商管理硕士、教育学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高校教师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等五个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累计招生近400人。“十五”期间,全区高校共建设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6个,新增博士、硕士导师150多人,培养和引进了学科带头人70多人,形成了一支集教学、科研、高层次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学科群体和教师队伍(见表2)。

表2 2001~2005年全区高校研究生招生培养统计表

【高校科研项目】

2001年,全区高校科研项目立项和科研经费资助较往年有较大提高。宁夏大学在2001年共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国家社科基金5项、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8项、科技攻关项目9项、国际合作项目1项、中日合作项目1项、教育厅科研项目21项,获得资助总经费207万元。与此同时,教育部专家组对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中心进行专项评估,“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中心”被教育部确定为省属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填补了宁夏高校科研史上的一项空白。8月27日,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01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共确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34项,其中立项27项,占立项总数的79%;非资助立项7项,占立项总数的21%。27项资助项目中,人文社科类4项,占18%,科技开发类23项,占85%;7项非资助立项项目中,人文社科类2项,占28.5%;科技开发类5项,占71.5%。全年高校科学研究总经费为30万元,其中宁夏大学16.4万元、宁夏农学院6.6万元、宁夏医学院5.2万元、固原师专1.8万元。

2002年3月,教育厅下发科研项目通知,批准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中心申报的2001~2002年度研究课题,其中《西夏学百年学术文库》(主持人杜建录研究员,批准经费3.8万元)、《西夏史籍丛刊》(主持人龚世俊研究员,资助经费3.8万元)、《西夏社会历史研究》(主持人史金波研究员,批准经费1.5万元)、《分布式西夏文网上查询研究》)(主持人刘长清副研究员,批准经费0.9万元)、《宋夏战事诗研究》(主持人张廷杰教授,批准经费0.5万元)、《番汉合时掌中珠研究》(主持人杨满中副教授,批准经费0.9万元)。5月,根据《关于申报2002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精神,在各院校上报评审立项科研项目的基础上,经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成果)评审(定)委员会评定,教育厅和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共确定2002年全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40项。其中自治区财政资助项目29项,占立项总数的72.5%;非资助立项11项,占立项总数的27.5%。在29项资助项目中,人文社科类9项,占31%;科技开发应用类20项,占69%。在11项非资助立项项目中,人文社科类6项,占54.5%;科技开发应用类5项,占45.5%(见表3)。同时,教育厅、宁夏大学也积极争取教育部和科技部的支持,批准宁夏大学天然气转化实验室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9月,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计委和宁夏大学等单位就自治区和教育部共建宁夏大学天然气转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进行调研。在调研基础上,自治区政府与教育部达成共识:确定教育部和自治区政府共建宁夏大学天然气转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计划通过多渠道筹集1000万元建设资金,争取早日挂牌。

表3 全区高校2002年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2003年6月5日,教育厅下达“宁夏大学西夏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专项经费,其中《西夏文物研究》(主持人陈柄应研究员,批准经费1.5万元)、《西夏钱币研究》(主持人牛达生研究员,批准经费1.5万元)、《西夏遗民及其后裔研究》(主持人杨浣讲师,批准经费0.7万元)、《辽宋夏金时期西北民族关系研究》(主持人彭向前副研究员,批准经费0.7万元)。同年,在经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成果)评审(定)委员会评定,教育厅与财政厅批准后,共确定2003年全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51项。其中资助项目32项,占立项总数的62.7%;非资助立项19项,占立项总数的37.3%。在32项资助项目中,人文社科类为11项,占34%;科技开发应用类为21项,占66%。在19项非资助立项项目中,人文社科类11项,占57.9%;科技开发应用类8项,占42.1%。

2004年3月2日,自治区教育厅修定了《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内容和程序等方面,对高校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结题与验收等各个环节作了详细具体规定。该办法的出台,使全区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科研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是年,自治区高校科研经费首次由30万增加到100万。在2004年高校科研项目评审中,教育厅首次采取文科和理工科分组进行评审方式,同时将立项项目按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进行分类资助。经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成果)评审(定)委员会评选、教育厅和财政厅批准,共有81个科研项目立项。在资助项目中,重点资助项目8项,占整个立项项目的9.8%,资助经费占总经费的16%;应用研究类59项,占立项项目的72.8%,基础研究类21项,占立项项目的27.8%,高校实用、应用类科学研究的比例要远高于往年。

2005年,为进一步推动全区高校科研水平提高,在高校科研项目评审中,教育厅继续采取文科和理工科分组进行评审方式,同时继续将立项项目分为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加以分类、区别资助。5月,经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成果)评审(定)委员会评选、自治区教育厅和财政厅批准,有80个项目立项,资助教育部重点科研项目20项。5月,经宁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成果)评审(定)委员会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批准,共确定2005年高校科学研究项目80项。资助项目中,人文社科类33项,占41.25%;科技开发应用类47项,占58.75%;在19项非资助立项项目中,人文社科类11项,占57.9%;科技开发应用类8项,占42.1%。5月20日,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2002年宁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结题验收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本批科研项目总体完成质量高,共取得科研成果107项,一些应用型前期研究项目和一些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基础扎实,为申报国家级项目奠定了良好基础;一些社科研究专著填补了我区社科研究的空白;新技术研究项目取得了一批价值较高的研究报告和应用软件,并具有较高的成果转化价值和市场开发前景。存在问题有:以论文结题的较多,论文成果占总项目成果的76.6%,科研报告成果占14%,新技术研究成果只占总项目成果的3.4%;项目中交叉学科与跨学科研究少、成果少;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占总项目的42.5%,比重过大。

是年,全区组织推荐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获得资助资金362万元;国家社科规划项目8项,获得资助资金59万元;“973”前期转化项目1项,获得资助资金65万元;农业成果转化项目1项,获得资助资金50万元;国家科技攻关项目1项,获得资助资金100万元;全国艺术规划项目1项,获得资助资金6万元。

在“十五”期间,全区继续加大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重点支持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能源化工、生物技术、西北地区退化生态恢复、葡萄种植与酿酒以及有地方特色的西夏学、回族学等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中心的建设。在支持基础研究的同时,把科研投入重点放在与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的应用型研究。通过不懈努力,全区高校科研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和经费资助的能力大大增强。共获科研经费5300万元,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44项,申请专利22项。同时,从各高校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2001年到2005年宁夏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不断增加,但由于大部分高校科研经费主要依靠国家、区地方财政拨款,缺乏社会性与企业的投入,高校科研经费总体数量不足(见表4)。

表4 2002~2005年宁夏高校科研经费投入统计表

【普通高校新设专业】

2001年11月26日,教育厅根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正式上报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新增本科专业备案报告,同意宁夏大学增设制药工程、日语2个本科专业,同意宁夏农学院增设农业资源与环境、草业工程、交通工程、森林资源保护与休憩4个本科专业,同意宁夏医学院增设公共事业管理1个本科专业,提请教育部批准、备案(见表5)。

2002年2月,教育厅公布了2002年全区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名单:固原师专三年制专业为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现代文秘。6月,教育厅高教处组织了对全区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建设的专题调研工作,形成了《关于全区普通高校本科教育学科专业建设的专题调研报告》。《报告》表明,近年来全区普通高校本科教育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取得了一些显著成绩:一是全区普通高校本科学科专业种类和布点不断增加,学科专业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宽;现有的76种专业和85个专业点,比1998年分别增长47.4%和45.4%;二是全区普通高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在坚持办好基础性学科专业的同时,不断加快专业改造和提升,新设置了一大批相近的新专业;三是工科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类专业发展较快,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四是一批重点、优势学科专业点正在建设于形成中,自治区教育厅评审立项且正在建设中的1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标志着自治区学科专业建设的优势方向;五是加强对学科专业建设的管理与规范,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扩大了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全区高校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专业设置时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的意识还不够,一些新兴学科建设有待继续加强;高校主动适应社会需要的自我发展、自我调整专业的管理机制有待形成和继续改进;部分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单一、专业设置老化,办学缺乏活力;一些学科专业的建设投入不足,基本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此,教育厅明确提出要继续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的对策和意见,供政府和各个高等学校工作参考。11月,教育厅向教育部高教司上报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新增本科专业申请与备案,具体为宁夏大学增设专业目录外的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和国家控制布点的行政管理学三个本科专业报教育部审批,同时将宁夏大学新增的交通工程、教育技术学、建筑学和宁夏医学院新增口腔医学、药学、医学经验学六个本科专业报教育部备案。

表5 2001年区内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核定数执行情况表

2003年1月2日,教育厅公布2003年全区普通高校新增专科专业目录,其中固原师专三年制新增专业有妇幼保健、护理学、中西医结合、艺术教育、信息技术和社区医学。3月11日,教育厅转发2002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我区高校本、专科专业名单,宁夏大学为教育技术学、建筑学、交通运输、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宁夏医学院为医学检验、药学。8月,经自治区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委员会评审和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全区高等教育新增专科专业34个,其中新增普通专科教育专业6个、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28个。新增专业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并备案的本科专业为7个(其中经教育部备案的本科专科5个、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的本科专科2个)。11月,根据自治区普通高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意见,教育厅同意宁夏大学增设专业目录外的网络工程本科专业并报教育部审批,同时将宁夏大学新增的广告学、宁夏医学院新增的口腔医学本科专业上报教育部备案。同月,教育厅同意宁夏医学院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医学专业教育,并以宁高教[2003]217号文件向教育部高教司提出申请。是年,教育厅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对各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及调整原则、设置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和管理工作的规范管理,对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实验室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和严格规范管理。

2004年年初,教育厅公布2004年度批准设置的高等教育新增专业,其中固原师专新增专业为口腔医疗技术、药学技术、思想政治教育3个三年制专业。10月,自治区普通高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经过实地考察、集中评议等程序,对宁夏大学新增专业加以详细论证。10月29日,教育厅同意宁夏大学增设专业目录外的软件工程、小学教育两个本科专业并上报教育部审批,同时将宁夏大学新增的材料化学、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上报教育部备案。11月1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清理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厅上报教育部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的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土木工程、生物技术、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音乐学、美术学和社会体育等15个本科专业申请备案。

2005年4月12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宁夏理工学院的通知》与《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精神,教育厅同意宁夏理工学院增设电器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与会计学5个本科专业并报教育部备案。10月28日,教育厅上报教育部高教司2005年度全区普通高校新增本科专业:宁夏大学增设房地产经营管理(目录外,专业代码110106)、阿拉伯语(一般控制布点,专业代码050206)两个本科专业与宁夏理工学院增设电子商务(目录外,专业代码110209)本科专业呈报审批;同时将宁夏大学新增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代码080801)、宁夏理工学院新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代码020102)、安全工程(专业代码081002)、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代码080501)四个本科专业上报备案。11月1日,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教育厅向教育部高教司申报固原师专举办“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三个医学类专科专业。

10月24日,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矿业大学与银川东方旭帮科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筹建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的批复精神,分别向中国矿业大学、银川东方旭帮科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函,要求认真制定学院整体发展规划、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并于2006年秋季完成一期建设任务,向教育部正式申请建院。

【重点学科建设】

2001年8月,自治区重点学科专家评估组严格依照《宁夏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对宁夏大学、宁夏农学院、宁夏医学院三所本科院校所申报的33个重点候选学科进行了学科考察与民主评议,确定了16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其中宁夏大学有应用数学、基础数学、凝聚态物理、应用化学、生物技术、汉语言文学、专门史和理论经济学等8个学科,宁夏农学院有草业科学、作物栽培与耕作、临床兽医学、水利水电工程等4个专业,宁夏医学院有神经病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心血管学、外科学(骨外科)等4个专业。教育厅决定对16个重点学科颁发匾牌并视情况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同时要求各院校加强对区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与领导工作,要按1∶1的匹配支持学科建设经费。

2003年5月初,教育厅下发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评审文件,颁行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成立了3个学科评议组,聘请各学科的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学科评议组成员,依次对区内各高校上报的33个重点学科逐一按照评估标准进行了评审,评定出宁夏大学应用数学、草地学和宁夏医学院组织胚胎学、人体解剖学等1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2005年9月,教育厅公布本年度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名单,其中区域经济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20202)、民族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30401)、中国少数民族史(院校: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科代码:030404)、应用心理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40203)、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院校: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科代码:050102)、汉语言文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50103)、英语语言文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50201)、专门史(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60105)、信息与计算机科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70101)、计算数学(院校: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科代码:070102)、应用数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70104)、凝态物理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70205)、人文地理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7050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71010)、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80201)、遗传学(院校:宁夏医学院,学科代码071007)、计算机应用技术(院校: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科代码:081203)、水利水电工程(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81504)、应用化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81704)、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90101)、草业科学(院校:宁夏大学,学科代码:090503)、临床兽医学(院校:宁夏医学院,学科代码:090603)、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院校:宁夏医学院,学科代码:100101)、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院校:宁夏医学院,学科代码:100104)、呼吸内科学(院校:宁夏医学院,学科代码:100201)、神经病学(院校:宁夏医学院,学科代码:100204)、心血管病学(院校:宁夏医学院,学科代码:100201)、骨外科学(院校:宁夏医学院,学科代码:100210)、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院校:宁夏医学院,学科代码:100402)。

【重点课程建设】

2001年3月5日,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级重点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并逐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高校重点课程建设工作进行评估。4月9日,教育厅公布了第一批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评审结果:宁夏大学9门,包括市场营销学(教育厅资助2.5万元)、现代汉语(资助2.5万元)、哲学原理(资助2.5万元)、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体系(资助4.0万元)、大学英语(资助2.5万元)、数据结构(资助4.0万元)、建筑结构cad(资助3.5万元)、英语(民族预科部,资助2.5万元)、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资助4.0万元),宁夏农学院4门,包括家畜内科学(资助2.5万元)、农田水利学(资助3.0万元)、作物栽培学(资助3.0万元)、食品分析(资助2.5万元),宁夏医学院5门,包括病理学(资助2.5万元)、组织学与胚胎学(资助2.5万元)、人体解剖学(资助2.5万元)、医学生物学(资助2.5万元)、外科学(资助3.0万元)。同时,教育厅明确要求各高等院校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经费匹配,教育厅、各高等院校所资助的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图书资料、试题库建设和媒体设备改善以及教师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方面。

2002年年初,为继续推动全区高校重点课程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教育厅制定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重点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从教学条件、教学工作文件、教学工作状态和师资水平四个方面提出了重点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条件。同时,教育厅还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审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建设的目标是通过重点课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能力,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集中有限财力用3年左右时间建设一批立足区内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专业课程;同时对高等学校的课程建设进行引导和示范,使高等学校课程建设进一步适应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在全区内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重点课程体系,推动宁夏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同时,《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条件和标准进行申报,积极参加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评审。3月,教育厅组织成立专家评估组对各院校申报的30门候选课程进行认真、严格的评审。在此基础上,经自治区重点建设课程评审委员会审定和教育厅批准,确定了首批18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并资助专项经费52万元,学校按1∶1配套。对评选上的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发展,每年组织专家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估。对检查不合格者,提出批评,限期达标;对出现明显质量下降或重大教学事故的,将取消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的资格,并停止其经费资助。

2004年11月15日,教育厅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04]222号)中,根据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推进计划,决定将2002年启动的全区普通高校自治区级重点课程建设工作纳入自治区精品课程建设中,并要求已确定的18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课程要按照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的要求进行建设,教育厅将于2005年对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合格的将授予“自治区级精品课程”,不合格的将取消自治区级重点课程资格并加以批评与限期达标。

【精品课程建设】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精神,为保证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的顺利实施,2004年11月15日,教育厅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04]222号)中提出了我区精品课程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要求全区各高等学校要在经费投入、人员保证、管理机制等各方面不断创新,支持国家、区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保证精品课程建设可持续发展。《通知》提出,教育厅从2005年起在过去18门重点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建立30门本科精品课程与15门高职高专精品课程。《通知》规定,区级精品课程建设采用学校先建设、后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教育厅组织评审、授予荣誉称号、补助建设经费的方式进行。经区教育厅评审后向教育部择优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参评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条件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本科、高职高专各个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申报“区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已在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院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主讲教师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条件)。有关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经上网。同时,还需在网上提供不少于三位主讲教师(含课程负责人)每人45分钟以上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部授课录像上网参评;近几年考试试卷(至少两年)、标准答案、试卷分析及近三年学生对课程的评价。申报步骤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申报由各高校向自治区教育厅提出,申请公文内容应包括申请学校名称、课程名称、授课对象、主讲教师姓名、申请表和说明材料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附光盘一张,内含教学大纲、授课录像片段及相应电子课件、参考文献目录等(文字资料为word文件格式,视频资料为vcd或rm文件格式)。申报时间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自2005年起,连续评审3年,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年的6月20日。评审为区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精品课程评审。评审过程分四个阶段:资格审查、网上教学资源评审、教学效果评价和公示材料。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由教育厅授予“宁夏回族自治区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布。运行管理为课程上网(由有关高等学校和主讲教师保证“宁夏回族自治区精品课程”在网上的正常运行、维护和升级;对确因技术原因需要中断的,应说明原因并尽快恢复上网课程的正常运行)、年度检查(区级精品课程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教育厅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在网上进行,特殊情况也可到校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取消“宁夏回族自治区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级精品课程被视为教师的职务作品。凡申请宁夏回族自治区精品课程评审的高等学校和主讲教师将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区各高等学校。在经费支持上,教育厅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精品课程”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支持经费包括建设补助费和维护升级费,并在评审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一次性拨付。

2004年8月4日,教育厅向教育部高教司申报宁夏2004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并同时公布了区级精品课程(见表6,表7)。

表6 宁夏2004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表

表7 宁夏2004年度区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续表7

2005年8月4日,区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教育部高教司申报了宁夏2005年度国家精品课程,9月21日公布了区级精品课程35门的评选结果(见表8,见表9)。

为推动全区高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向更高层

表8 宁夏2005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表

表9 宁夏2005年度区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表9 宁夏2005年度区级精品课程汇总表

次迈进,由教育厅主办、宁夏高师培训中心承办,于9月17~19日举办了宁夏高校理工类教师精品课程建设高级研修班,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处长林宇、南开大学顾沛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理学院李尚志教授分布讲授了《精品课程在高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作工程中的重要性》《如何上好一堂课》《高等数学如何适应新的教学改革在课时有限的前提下满足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等论题。

【实验室建设】

2001年4月,教育厅在2000年12月经自治区普通高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专家组对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宁夏农学院、固原师专、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等五所普通高等院校申报的20个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进行评估验收的基础上,共评出17个自治区级合格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宁夏大学电子电工实验室、物理化学实验室、分析化学实验室、有机化学实验室、无机化学实验室,宁夏医学院技能学科试验中心、形态学科实验中心、人体解剖学实验中心,宁夏农学院会计模拟实验室、水利公共课实验室,固原师专的计算机实验室、英语语言实验室、基础物理实验室、基础化学实验室,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的普通物理实验室、电子与电工技术实验室、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同时,教育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2000年普通高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综述》中,对高校实验室建设中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作出了充分肯定,对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还没有真正到位、实验室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实验教学改革还没有全面展开、投入不足和管理落后等存在问题也明确提出了改进、提高的具体意见。

2002年1月8日,教育厅公布了第二批自治区级高校基础课教学合格实验室评估结果:宁夏大学为基础物理实验室(物理与电气信息工程系)、数学与电算工程微机室(数学与电算工程系)、土木工程基础课实验室(土木系),宁夏医学院有预防医学实验中心(预防医学系)、生命基础学科实验中心(基础部)、英语语言实验中心(基础部),宁夏农学院有植物营养与环境保护基础实验室(农学系)、草学饲养基础实验室(动科系)、生物化学基础实验室(生物系)、动物生理实验室(生物系)、食品营养与分析基础实验室(生物系)、农业机械基础实验室(农工系)、计算机基础实验室(基础部)。教育厅在第二批高校基础课教学合格实验室的检查、评估结果表明,宁夏大学等院校在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建设中,基本形成了校系两级新的实验室管理体制,投入经费也有较大提高。是年,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精神,由学校申请、经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审核,推荐宁夏大学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为教育部新建重点实验室,宁夏大学生物技术实验室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是年,为推动高校加强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充分发挥图书馆在高校文献信息中心的作用,教育厅配合自治区高校图工委研究制定了全区高校图书馆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专家开展了评估工作。

2003年3月10日,教育厅公布全区普通高校第三批合格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结果。在本次高校基础课实验室检查、评估中,共评出宁夏大学农学院农学系专业基础课实验室、园林系专业基础课实验室、动物科学系专业基础课实验室、食品科学系专业基础课实验室和宁夏医学院中西医医学实验中心、临床医学外科学实验中心、基础部数理实验中心、基础部计算机实验中心等8个合格专业基础课实验室。2003年下半年,教育厅还对宁夏大学生物技术实验室进行了专项评估。评估表明,宁夏大学生物技术实验室紧跟世界生物技术发展前沿,密切结合自治区支柱产业进行应用性的研究,先后完成了国家级和省部级生物技术领域科研项目30余项,取得了重大应用性科研成果,对全区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才培养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宁夏大学已对该实验室进行了前期重点投入的基础上,教育厅将在今后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投入。6月13日,教育厅向教育部科技司申报宁夏大学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为教育部新建重点实验室。6月16日,教育厅向教育部高教司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室评估总结》。《总结》说,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宁夏普通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室完成了建设和评估任务,共评出基础课合格实验室48个,实现了实验室由三级管理体制向二级管理体制的转变,实验室资源得到了整合,实验教学质量得到了提高。同时,为优化高校的学科专业结构、拓宽专业口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厅还组织专家对全区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职学院的新增专业进行了评审。通过审议,帮助高职院校调整好专业结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方案,确保教育质量。9月25日,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宁夏大学西北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进行了论证,该实验室以宁夏大学西部生态与生物资源开发联合研究中心为依托,整合农学院、土木工程与水利水电学院、资源环境学院等相关科技资源,对土地退化机理与荒漠化防治、草地资源、生态与环境、水资源合理利用等研究方向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主题,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29日,教育厅向教育部申报该实验室为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

2004年6月,宁夏大学召开基础课实验中心建设专题会议,对《宁夏大学基础课实验中心建设初步方案》进行了讨论。会议决定对拟建的8个基础课实验中心中的基础物理实验中心、基础化学实验中心、基础生物学实验中心、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网络教学实验中心等5个实验中心进行首批建设,并从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按新的模式进行实验教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3个实验中心待条件成熟后进行第二期建设。

2005年5月23日 财政部评估小组对宁夏大学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项目进行了评估。评估小组对宁夏大学体育系实验室、基础物理实验中心、电工电子实验中心、美术系和音乐系实验室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对宁夏大学校基础实验室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10月20日,宁夏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挂牌成立。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属校级实验中心,是在原宁夏大学电教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依托教育科学学院,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为一集实验教学、教育技术研究、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校电视节目制作、数字媒体开发与利用等功能于一体的实验教学机构。

【新立科研项目与重点研究项目】

2001年11月,教育厅确定了5项重点科研项目申报为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宁夏大学刘万毅教授的“桥联二茂铁四氮大环体系合成与电化学性质研究”、宁夏大学吕跃凯教授的“多维参数分布反演技术及其运用”、宁夏大学许崇波教授的“A型产气荚膜菌毒菌基因的定点突变与表达”、宁夏农学院谢应忠教授的“宁夏南部黄土丘陵区草地退化机理与恢复途径研究”、宁夏医学院孙琦如副教授的“生产环境不良气象条件与紫外线对皮肤的联合作用及其防护”,每项由区教育厅资助研究金额3万元。

2002年11月28日,教育厅、科技厅向区人民政府上报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参与宁夏经济建设服务报告,具体提出宁夏经济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与合作项目37项(教育厅提出24项、科技厅提出13项)作为国家“春晖计划”西部支持项目。该计划具体为,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1:现代化智能温室无土栽培蔬菜综合管理体系研究;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2:半干旱农牧交错区优化生态农业体系重建;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3:发菜人工栽植途径技术;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4:扬黄灌区优化配水技术;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5:粉煤灰复合水泥开发;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6:特种米新品种宁香优1号;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7:宁南黄土高原区域土壤侵蚀的稀土元素示踪方法;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8:提高宁夏滩羊繁殖性能途径的研究;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9:干旱带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途径;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10:双峰驼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11:圈养羊规范化饲养与营养代谢病的研究;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12:旱作高效节水补灌系列设备及技术示范;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13:铑碘催化甲醇羰基化反应机理计算机研究;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14:不连续保守系统的特征动力学及其量子对应;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15:复合型生化秸秆颗粒饲料的研究与开发;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16:有机金属锰羰基络合物用于醇、醛、酮、脂、羧酸的硅烷化催化;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17:先进材料的力学性能研究;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18:镁还原罐制造技术研究;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19:软件数控技术OpenCNC (r)的引进,实现及推广应用;宁夏大学“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20:退耕还林土地利用遥感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宁夏医学院“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21:快相睡眠与记忆的关系;宁夏医学院“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22:纳米磁性药物及基因工程抗体靶向治疗肿瘤;宁夏医学院“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23:p53和bc1-2蛋白在消化系统恶性肿瘤中表达及其意义;宁夏医学院“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24:糖尿病与骨代谢紊乱的关系。

2003年6月10日,教育厅向教育部科技司申报宁夏2004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8个重点项目,具体为:《六盘山五种道地中草药人工驯化及栽培技术研究》(宁夏大学,主持人许强),《功能化有序分子组装体系及其在生物电化学中的应用研究》(宁夏大学,主持人高作宁),《沙漠化防治中的环境岩土工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宁夏大学,主持人孔亮),《宁夏枸杞指纹图谱的HPLC研究》(宁夏大学,主持人张自萍),《碳酸二甲酯作甲基化试剂合成甲氧基甲苯的研究》(宁夏大学,主持人陈兴权),《异柠檬酸酶基因克隆与表达及抗结核药物靶点分析》(宁夏医学院,主持人裴秀英),《居民食物摄取频率调查表法(FFQ)开发及再现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宁夏医学院,主持人张慧英),《中药合剂和NTF联合应用对异种神经移植后修复的研究》(宁夏医学院,主持人何仲义)。

2004年5月26日,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申报“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科研项目”8个,分别为:《宁夏沙生药材基地昆虫生态演替及有害种种群控制机理研究》(宁夏大学,主持人贺达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群遗传结构研究》(宁夏大学,主持人王玉炯)、《高铍含量铍铝合金的组织控制及组织对性能的影响》(宁夏大学,主持人赵双群)、《极限平衡有限元法的研究及其在边坡稳定性分析中的应用》(宁夏大学,杨明成)、《地震波反演的控制不动点理论及某些非线性问题研究》(宁夏大学,主持人杨晓春)、《金银花芳香物形成机理及环境的相关性研究》(宁夏大学,杨敏丽)、《赖酸酰氧化酶对胃癌细胞迁移能力的影响及与基质金属蛋白酶的关系》(宁夏医学院,主持人韩梅)、《经周围经脉注射造影剂彩色多普勒造影评价肿瘤的血流分布特征》(宁夏医学院,主持人王文)。同时,教育厅组织各高校申报“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创新团队项目1个、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4人、教育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2个。是年,教育厅在地方高校中选择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有发展前景的学科专业作为区级重点建设基地进行培育,待条件成熟后申报国家重点建设基地。是年,宁夏大学回族研究中心被确定为自治区高等学校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基地。

2005年8月16日,教育厅向教育部科学技术司推荐上报2006年教育部科学技术重点项目,分别为宁夏大学冀永强申报的“硝基甲烷中正离子反应机理计算研究”、宁夏大学魏立力申报的“模糊统计假设检验的理论与方法”、宁夏大学安培文申报的“调节阀机械系统自调结构的分析与设计研究”、宁夏大学张亚红申报的“宁夏酿酒葡萄气候区划研究”、宁夏大学 向宁申报的“宁夏中部干旱带人地关系演进及其相互作用机制研究”、宁夏医学院金群花申报的“伊娜系谱对磨损颗粒诱导骨溶解的影响研究”、宁夏医学院杨慧芳申报的“枸杞子对慢性心理应急大鼠的调节作用及其机制研究”、宁夏医学院魏巍申报的“细粒棘呦虫球核酸疫苗的初步研究”。

【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师资队伍建设】

自2001年以来,为全面落实“科教兴宁”和“人才强区”战略,自治区及各个高校加强人才引进,加快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步伐。

在新世纪,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发展、提高宁夏高层次人才建设与人力资源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2000年12月29日,区人民政府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特殊津贴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主要在科研、教育、卫生、工业、农业生产及科技推广等第一线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加快宁夏发展、促进市场经济运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专业人才和新型复合型人才实行政府特殊津贴,以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宁工作。2001年2月28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同时下发《关于做好现有人才稳定、培养、使用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大力引进人才智力的若干规定》两个重要文件,对现有人才稳定、紧缺人才引进与优秀人才成长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政策规定。这些文件从培养、稳定、使用等层面都对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来宁工作、科研给予了诸多优惠政策,也吸引了许多高层次人才先后来到宁夏各个高校工作,迅速壮大了宁夏高校教师资源的总量。

在人才培养上,区党委、区政府在《关于做好现有人才稳定、培养、使用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攻读急需学科硕士、博士等高层次学历。对于通过自费、委托培养等形式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本人愿意在宁工作8年以上的,学费由同级财政分别补贴1/3、1/2”。在人才使用上,区党委、政府从实行特殊岗位在职人员补贴制度、专业技术人员住房面积标准、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增加险种、对有特殊贡献人员提供疗养、按一定比例配套科研经费、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以各种专业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和参与利益分配、允许专业技术人员打破身份界限而按照本人的水平和能力申报与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多方面都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这些政策规定建立了以能力、以业绩、以贡献进行分配的新机制。同时,各高校也积极结合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在管理实践中依据“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用人原则,深化教师聘任制度,全面推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制和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制,并逐步建立了竞争激励与职业保护相结合的高校用人制度,实现国家对岗位设置管理的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促进了高校教师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上,区党委、政府明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用人原则,积极鼓励,大力引进区外各类科技人才以调动、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多种形式来宁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并要求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个学校要为区外人才来宁工作提供最大的方便和最优质的服务,吸引大批优秀科技人才来到宁夏工作,并明确规定:引进的两院院士,每人每月补贴10000元,提供不少于180平方米的住房和1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需要建立实验室,配备助手、专车,在宁工作满8年后,住房产权无偿转让本人;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提供不少于150平方米的住房和3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在宁工作满8年后,住房产权无偿转让本人;以上费用中住房费用由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1/2,科研费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1/2,用人单位各承担1/2。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每人每月补贴200元,由用人单位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住房和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引进的博士,每人每月补贴200元,由用人单位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和3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引进的硕士,由用人单位提供不少于75平方米的住房和适量的科研启动经费。以上补贴费用,由同级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1/2。

在政策保障下,各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发展迅速。2003年,全区各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总数为468人(博士为41人),到2004年则增至590名(博士为58人),到2005年又增加到822名(博士为74人)。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同步,全区各高校教师队伍的学历、职称结构也得到优化与提高,并表现为:高校专任教师总量呈不断增大,特别是在2003年后在数量上增加更为显著,这与宁夏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及一些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为高职院校有关。在高校专任教师增加过程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人数逐年增多。如在2005年,区属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已达326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58人,比2000年翻了一番,硕士学位534人,是2000年的2倍;教授239人,是2000年的1.7倍,副教授1034人,是2000年的2.2倍。此外,宁夏高校教师队伍流动加快,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基本一致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正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基本建立,并促进了高校教师队伍在结构、素质上的进一步优化(见表10,表11)。

全区各高校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师队伍建设因历史或现实因素影响所致,也存在着教师学历层次偏低、高层次人才数量不足、学科带头人缺乏等亟须改善、继续解决的一些重大现实问题。

表10 2001~2005年宁夏高校教师学历、职称结构变化表

表11 2002~2005年宁夏高校专任教师变动情况统计表

【高层次人才培养与教学名师评选、教学成果奖励】

2001年1月4日,教育厅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与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向自治区政府上报了从45项校级教学成果中评选出来的30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其中宁夏大学张奎、李鹤龄的“统计热力学———热力学统计物理教材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宁夏医学院孔繁元、张建中等的“宁夏远程医学教育网络建设及其应用”等6项成果获得一等奖,9项获二等奖、15项获三等奖。1月15日,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给宁夏下达的推荐名额,从6项自治区一等奖项目中评选出国家一等奖推荐项目2项、二等奖推荐项目4项,上报教育部。其中宁夏大学张奎、李鹤龄的“统计热力学———热力学统计物理教材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与宁夏医学院孔繁元、速家震、张建中、卞良的“宁夏远程医学教育网络建设及其应用”为项目成果一等奖,宁夏大学曹鹏、张磐兰、何振中的“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宁夏农学院王国庆、刘生祥、李建设、张宁的“切实加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农业人才”、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冒东奎、焦舒玉的“CAI多媒体课件设计与应用”、宁夏大学李锦华的“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古汉语教学的实践与探索”为项目成果二等奖。

2002年4月,根据教育部“关于第四届‘高校青年教师奖’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上报赵天生(博士、宁夏大学教授)、郎伟(硕士、宁夏大学教授)、孙琦如(博士、宁夏医学院副教授)等3人为“国家第四届高校青年教师奖”候选人。同月,教育厅上报教育部2002年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候选人吴海鹰(硕士、宁夏大学教授)、郑学平(硕士、宁夏大学讲师)、田建英(硕士、宁夏医学院教授)。8月20日,教育厅向教育部上报宁夏“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候选人王玉炯(宁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赵天生(宁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孙琦如(宁夏医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并保证向入选者提供足额资助经费。10月29日,教育厅向教育部申报宁夏大学副校长李星教授为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候选人。

2003年1月23日,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百名杰出留学回国人员”候选人的通知》精神推荐、上报宁夏医学院院长孙涛教授、宁夏大学副校长李星教授为“全国百名杰出留学回国人员”候选人。6月16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3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按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方法与步骤,在各高校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基础上,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决定推荐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张秉民为国家“2003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2004年2月19日,教育厅向教育部科技司上报宁夏大学赵天生教授为2004年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基金项目候选人。9月16日,教育厅向教育部科技司上报我区申请“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名候选人:杜建录(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夏研究)、龚波林(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化学化工)、孔亮(宁夏大学物电学院副教授,岩土力学与岩土工程)、金群华(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主任医师,骨关节、脊柱)。10月28日,教育厅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安排,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05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实现限额指标。同时,教育厅下发了《2005年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推荐书、推荐单位信息表等。

2005年6月21日,教育厅向教育部高教司推荐上报13名新一届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为霍维洮(宁夏大学,历史学科)、徐琪(宁夏大学,大学计算机基础)、米文宝(宁夏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石文典(宁夏大学,教育技术学)、张丽锦(宁夏大学,心理学)、张磐兰(宁夏大学,物理学与天文学)、刘万毅(宁夏大学,化学与化工)、王春秀(宁夏大学,机械学科)、王玉炯(宁夏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何凤隽(宁夏大学,工商管理学)、孔亮(宁夏大学,力学)、赵明(宁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范静波(宁夏大学,材料科学)。7月25日,区教育厅向教育部科技司上报宁夏高校申请“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名候选人材料:戴贵东(宁夏医学院,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心血管药理学)、杨慧芳(女,宁夏医学院,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专业与健康)、李国旗(宁夏大学,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生态学)、孔亮(宁夏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岩土力学)、马宗宝(宁夏大学,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族学)、赵天生(宁夏大学,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为能源化工)。8月24日,教育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对2005年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表彰奖励的请示》。本次自治区级教学成果评选是在各高校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学科专家组评议和自治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共评出4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33项。9月23日,教育厅以“宁教高[2005]197号”文,正式公布本次教学成果奖励获奖者名单:“生物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特等奖,宁夏大学,王玉炯、刘军红、孙波、邓光存、杨波)、“强化大学语文课程的人文精神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宁夏大学,郎伟)、“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的建设与实践”(宁夏大学,王正英、和润、陈多宁、杨润萍、张晓红)、“适应民族高校学生特点的学分制教育管理机制的研究与实践”(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任维祯、刘芬、张学东、王长义、赵智)、“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主的《数学建模》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践”(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瓦龙德、田俊忠、蹇人宜、马泽玲)、“护理本科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宁夏医学院,张建中、刘志宏、张琳、黄科军、哈学军)、“交互式助学型人体解剖学多媒体课件的开发与应用”(宁夏医学院,何仲义、王效军、秦毅、牛建国、焦旭文)、“《市场营销学》教学模式改革”(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周桂香)、“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研究与实践”(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李丕祺、王富洲、王银梅、王新元、张静),(以上为一等奖),“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模式:理论与实践”(以下为二等奖),(宁夏大学,周玉忠、瞧秀梅、王辉、孙如凤、周震)、“《法律基础》教材”(宁夏医学院,刘平和)、“《外国文学》教学和考试改革的验证与推广”(宁夏大学、赵明)、“电大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学模式改革”(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杨淑珍)、“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指南”(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杨梓)、“企业会计模拟实习教程”(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谢兴华)、“在社会实践和参与课题中提高文科学生的综合素质”(宁夏大学,张秉民、刘玉梅、潘素洁、李正东)、“关于《市场营销学》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宁夏大学,赵智宏、马晓云、牛三勇)、“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语言学概论》教学的创新和改革”(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朱秋敏)、“大学英语同义词语辨析”(西北第二民族学院,高桂莲、王海岩、孟军)、“高职教育中的人文构建”(吴忠职业技术学院,郭燕、石月兰、马孝林)、“探索和构建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教育教学新模式”(宁夏大学,张玲、高志军、候建军、郑起运、安旺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课程体系改革与实践”(宁夏理工学院,薛巍、贾培英、方丽娟)、“外语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提升的实践途径”(固原师专,田风俊、张芳玲、江军霞、刘霞、吕银平)、“数据结构多媒体教学系统”(固原师专,马旭、白岩)、“仿真数字电路实验室”(固原师专,蔺勇、邓树德、樊银芳)、“数字电子技术的信息化教学”(宁夏大学,和汇、刘富祥、杨晓宁)、“化学微格教学实验”(宁夏大学,吴晓红、徐海东)、“理工类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宁夏大学,汪西原、杨泽林、陈潮红、陈冬梅、刘大铭)、“人文地理学课程整合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模式研究”(宁夏大学,米文宝、朱志玲、李建华)、“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宁夏大学,常璇、冀永强、刘利军、阎龙成、任建林)、“高等数学教学改革—高等数学和初等数学的衔接问题”(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叶志萍、高建国、李石英、吕淑婷)、“电工与电子技术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践”(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王福平、杨艺、袁凌峰、赵虎、鲍润华)、“《植物生物学》多媒体教学研究与应用”(宁夏大学,代红军、高志军、王彦才、袁红)、“卫生化学创造性实验教学法研究与实践”(宁夏医学院,钱立群)、“骨科临床教学”(宁夏医学院,安维军、王自立、陈军、李平)、“实验外科手术学”(宁夏医学院,李昭玉、王惠欣、贾立勤)、“组织胚胎学实验课教学方法的探索与实践”(宁夏医学院,沈新生、王燕蓉、黑常春、朱万平、崔岫)、“培养烹饪骨干人才,繁荣清真面点市场”(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张天禄)、“注重学业指导强化能力培养”(宁夏大学,霍维洮、赵明、张安生、王岩森、丁向荣)、“《体育游戏》教材”(固原师专,陈维科、崔傲发、王安治、席振坤、马志虎)、“立体化教学模式在师范类专业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应用”(固原师专,郑海洋、金周宏、陈芳、寇峰)、“现代教育技术支撑下多媒体教学的研究与实践”(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周立夏、刘芬、马光明、马瑞士、李卫军)。

【对外交流活动】

2001年6月,在国内教育合作中,教育部启动东西部高校对口支援计划,上海交大与宁夏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宁夏大学学生以网络选课方式可获得上海交大认可的学分。同时,宁夏医学院也开展了“西北医学再教育项目”“宁夏农村社区医学培训项目”“宁夏自治区妇幼卫生保健专干培训项目”“宁夏自治区农村妇幼卫生保健专干培训项目”等活动。在国际合作中,宁夏医学院与法、英、澳三方院校开展了“包虫病研究项目”、与瑞典卡罗林卡学院合作开展了“老年性痴呆新药筛选项目”、与加拿大魁北克省麦吉尔大学心理系开展了“影响青少年成长的关键平衡”研究项目。宁夏大学与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副院长维嘉茨·彼得院士、谢明可夫·阿列克教授签订了《宁夏大学与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科技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就双方合作交流达成了协议。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西部教育发展服务中,IBM、SUN、英特尔、思科、摩托罗拉和朗讯等跨国公司捐赠设备、软件、现金等,为宁夏各高校培训计算机和网络专业教师。同时,在《中加西部地区远程基础教育项目》,争取到加拿大5年期援款,在西吉县推广利用远程教育手段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此外,各高校积极邀请国外院校知名教授、学者到校进行学生交流,也通过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等渠道派出一些访问学者、青年教师到国外访问、进修,密切了宁夏高校与国际、国内大学的联系与交流。

2002年,国家访问学者项目、新加坡青年英语教师项目、俄罗斯艺术教育类项目共录取自治区科研、教学和管理人员共计24名赴国外留学。在做好选派工作的同时,根据自治区公派留学申报人数少、外语基础差的具体情况,教育厅高教处聘请外籍教师组织了两期公派留学人员培训班。为做好教育部“西部人才培养特殊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建立了公派留学人员外语培训中心以及语音实验室。教育厅还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筹集自治区公派留学配套资金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金一起使用,争取派出更多的留学人员,以满足自治区科技、教育、经济建设对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同年新增聘请外籍教师单位3所,全区具有聘请外籍教师资格的6所高等学校和4所普通中学,共聘请外籍教师32人。同时,根据近年来申请聘请外教单位增多和外籍教师人选紧缺的情况,教育厅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并与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工作的通知》。教育厅也积极帮助聘请单位开拓聘请渠道,物色外籍教师,保证计划的落实。7月18日至8月15日,宁夏大学外语系9名学生受美国爱荷华中央学院WAYNEDILLE教授邀请,前赴美国参加了英语夏令营活动。8月9日,由宁夏大学与复旦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日本大分大学联合主办,宁夏大学西部发展研究中心承办的“2002中国西部经济发展国际研讨会”在银川召开,来自中国、日本、美国等国家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就西部开发与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对外开放与西部经济发展、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与企业问题研究等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9月,为扩大宁夏高等教育对外交流领域、适应宁夏自费出国留学趋势,教育厅向教育部申报4家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金桥留学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宁夏商业学校留学服务中心、中国银川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顺通留学服务中心。是年,宁夏大学、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共接收来自韩国、日本、美国自费来华留学生26人。为扩大学校接收来华留学生规模,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动性,教育厅不断简化审核手续,努力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组织好全国汉语教师资格考试工作,不断促进来华留学生工作的发展。是年,全区高等学校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术考察的教师共60多人次,设立合作研究项目13项,接待来自治区高校访问和考察的国外学者、专家50多人次,与11个国外学校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是年,教育厅先后批复同意宁夏大学、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银川一中、银川铁路中学等多所学校提出的聘请美国、英国、日本、白俄罗斯等国的外籍教师事宜,促进了全区外语教学与文化交流活动。

2003年4月7日,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新增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商业学校、宁夏回族自治区国际交流中心为宁夏新增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并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审核。7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教育厅在银川启动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签约仪式。根据双方协定,该项目在宁夏执行期为3年,执行期内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出资60%支持宁夏选派30人出国留学,其余费用由自治区财政与派出单位共同承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项目渠道和派出规模,宁夏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下设立子项目:访问学者计划(10人左右,派出时间半年至一年)、成组配套项目(成组派出学科、实验室骨干赴国外学习,进行科研攻关与技术攻关,每一项目派出人员1~2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研修项目(每年选派3~5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到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经济政府学院研修,派出时间为3个月)、高级农业专业人员研修项目(每年派出5名教学与科研骨干赴新西兰林肯大学研修学习,派出时间为6个月)、英语教师研修项目(每年派出10名自治区高等学校、中学优秀英语教师赴英美等国进修,派出时间6个月)。8月29日,教育部在自治区开展自费留学中介服务业务,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宁夏西辰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宁夏大学主管)与国外学校开展自费留学合作项目准予备案(见表12)。

表12 “宁夏西辰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与国外学校合作项目情况表

9月3日,教育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高级农业人员研修项目”赴新西兰研修候选人的通知》精神,推荐宁夏大学邓光存、何生虎、代红军、平吉成和宁夏农林科学院张学俭5人为项目候选人。是年,宁夏全区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学校有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固原师专、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宁夏开元学校、银川铁路中学、银川唐徕回民中学、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宁夏石嘴山外国语学院、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长城英豪学校、银川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等14所学校,在宁夏教育系统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总数达38名。

2004年1月6日,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协议,区教育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申报与选拔办法,同时强调派出留学人员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区财政、派出单位三方按6∶2∶2的比例分摊,派出单位不得向个人分摊派出经费。为做好这项工作,教育厅高教处采取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英语培训班等具体措施,鼓励高校教师、中学英语教师积极申报。来自全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的47名申报者,经过专家评审、口语面试,有28名被录取,加上此前已经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的9人,全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达37人。是年,全区有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的单位已经达到23家,涵盖了从幼儿园到研究生教育的各个阶段,在宁夏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已达50多人。是年,全区各高校、科研单位等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术考察和短期培训的人员共60多人次,设立合作研究项目7项,接待来校友好访问和考察的国外学者、专家40多人次,与多个国外学校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高等教育国际化意识不断增强。

2005年1月7日,教育厅批复同意宁夏医学院招收22名印度留学生来院攻读五年半制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同时要求医学院要为留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3月22日,教育厅批复同意宁夏医学院招收第二批印度、尼泊尔Amandeep Bijral等14名留学生来院攻读五年半制临床医学本科专业。5月26日,教育厅批复同意北京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6月11~12日在银川(宁夏展览馆)举办“2005中国(宁夏)首届国际教育展”。6月6日,教育厅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2005年西部项目初审情况报告,其中申报项目及拟录取人数(见表13)。

表13 2005年宁夏西部项目申报项目与拟录取人数统计表

(说明:括号中数据为2005年折合后的协议派出人数,除去已录取中学英语教师折合的4人。)

6月13日,教育厅批复同意宁夏大学聘请美国语言学会、挪威红十字北欧世界联合学院的MelissaKaySmith等10名外籍教师到校任教,批复同意宁夏理工学院聘请美国“中国之友”拟派的DennisNeedham等6名外籍教师到校任教。10月8日,教育厅向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上报《关于对境外敌对势力对我意识形态领域渗透有关情况进行核查的函》,对近年来全区与驻华使馆及联合国联合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与国外非政府组织(各种基金会、协会、学会)的合作情况、国外组织机构(驻华使馆、外国公司)和个人设立的奖金、奖学金、助学金及其他资助项目是否带有附带条件、合作研究项目情况,特别是在人文社科领域涉及敏感问题的课题研究以及联合调查、问卷调查等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境外敌对势力对我意识形态领域渗透等活动。10月19日,教育厅向教育部国际合作交流司上报《宁夏大学与香港公开大学合作培养教育硕士项目的报告》,宁夏大学与香港公开大学合作培养教育硕士开始启动。11月4日,区教育厅、财政厅向区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十一五”期间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计划,计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与项目为重点学科、新兴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高新技术领域、产学研结合的项目及与WTO相关的法律、经贸、财会、外语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其中各高校与国外短期合作研究的项目有:宁夏大学应用数学和力学研究所与德国合作的“复合材料弹性垫圈对裂纹断裂干扰的全平面应变问题解决”、宁夏天然药物工程中心与美国合作的“甘草次酸衍生物的合成及药理活性研究”、宁夏大学农学院与法国合作研究的“酿酒葡萄节水栽培技术引进”、宁夏医学院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合作研究的寄生虫学、形态学、宁夏医学院与日本岛根大学医学部合作研究的解剖学、神经内科、儿科学、固原师专与英国合作研究的“教育行动研究与外语教学创新”。12月19日,教育厅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上报“2006年度高校英语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英语进修项目”候选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冯丽惠等6名英语教师。是年,按照区教育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的“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协议精神,教育厅印发了《自治区回族自治区200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方案》。全年全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50人,是自治区选派留学人员最多的一年。同年,全区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术考察和短期培训的高校教师、科研工作者共60多人次,设立合作研究项目7项,接待来校友好访问和考察的国外学者、专家60多人次,各高校与多个国外学校和国际学术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2001年,教育厅在《2001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继续加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维护高校的稳定局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党建实践中,各高等学校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大中专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坚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三育人”活动,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同时,各高校采取了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以校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工作领导管理体制,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师德建设中,各高校都将辅导员、政治理论教师建设作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此外,各高校党组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积极关心和努力解决与师生密切相关的伙食、住宿、就业等切身利益问题及部分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并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和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做好学校中尚未转化的“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切实维护高校的安全稳定局面。

2002年9月23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为全区大学生作了一场政治经济形势报告。在报告中,陈建国书记要求全区大学生认清形势,坚定信念,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全区高校广大师生听取了报告并进行了讨论。是年,全区各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各高校党委加强领导,健全体系,培育载体,创新渠道,突出重点,强化主题,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管理,各方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高校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充分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充分发挥高校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各高校积极推动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的工作,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各高校也大力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形成了以青年科技文化艺术节、学生社团文化节、学生社区文化节为主体的多形式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认识社会、提高觉悟、服务人民的思想认识水平与实践能力。

2003年3月25日,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联合组织的进一步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暨组织编写《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教材工作会议在宁夏大学召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徐永富、马汉文和教育厅副厅长马林及各高校主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宣传部长、“两课”部主任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对各高校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学习、政治理论教材编写作出了具体部署。4月,教育厅下发通知(宁高教[2003]217号文),要求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精神,克服“重理轻文”偏向,真正把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来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各高校要确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要成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

2004年,全区各高校进一步加强了高校党建工作,积极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各高校把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并不断完善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高校都制定了发展党员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基本做到了大学生中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继续扩大了党的工作覆盖面,提高了党和党员在广大知识分子中的影响力与凝聚力。7月12日,教育厅向教育部社政司上报《宁夏高校党的建设调研报告》。《报告》对全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调研与总结:各高校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问题的研究日益加强,科研成果增加、质量提高,各高校以党校、团校为阵地,以校报、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校党委宣传部与各院系网站为平台,加强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活动,推进“两课”“三进”工作,推进教材与教学改革,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了突出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

2005年3月7日至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银川召开了全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暨第十三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第十三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暨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精神,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对全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校党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及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自治区领导王正伟、李东东、项宗西、傅思和、余今晓、刘仲、金晓昀、陈育宁出席了会议,区党委副书记刘丰富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近年来各地、各高校切实加强和改进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后要以围绕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为重点,全面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建设。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李东东作了会议总结,区政府副主席刘仲作了讲话。会上,与会代表进行了分组讨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厅党组、区团委、中共银川市委、中共利通区委、中共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委员会、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等8个单位的代表作了大会交流发言。5月30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05]25号)。《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全面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意见》要求要研究制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评估办法》,定期对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纳入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估体系,作为考核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要利用好寒暑假,组织实施好“唱响主旋律,服务工农商”大学生社会实践系列主题活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山区和服务农村为重点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及道德、法律、科教、文化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意见》还要求各高等学校要建立校长与大学生对话制度,设立学校领导周接待日,建立教职工党员联系学生宿舍制度。《意见》提出要建立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人才培养工程,用3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区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从2005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资金,高等学校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应不低于学校事业费的2%。7月18日,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高等学校的校报要适应新形势要求,积极探索,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办报方向;要明确目标,理清思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要着力推进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开创校报工作新局面;要继续加强和提高校报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发挥高校校报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加强校报网站的建设,拓展服务功能。

【高校后勤管理】

2001年,全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紧密结合新一轮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来进行。以改革管理模式和转换内部运行机制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组建跨地区、跨学校后勤服务集团的路子,引入市场经营机制,加大以学生公寓和食堂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部分高校已基本完成了后勤服务人员、相应资源及操作运行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的规范剥离,逐步建立起了由行政拨款向收费服务过渡的新的运行机制。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使自治区高校后勤负担过重、资源分散的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学校后勤的管理体制、结构、功能、效益发生了较大变化,加快了学校后勤服务由福利型向经营型转变的步伐。

2002年8月26日,由教育厅主办、宁夏大学协办的全区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在宁夏大学召开。在会上,教育厅厅长戴万忠传达了第三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区政府副主席刘仲作了重要讲话,全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

2003年3月18日,宁夏大学后勤集团董事会、监事会正式成立。随后,全区各高校均制定并上报了本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和以社会化方式建设大学生公寓规划,大多数高校后勤实体都已相继成立,并实现了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不同程度的剥离。在高校连续多年扩大招生规模、后勤服务任务不断加重的情况下,规范分离工作进展基本平稳、顺利,保持了高校的稳定局面。一些高校剥离出来的后勤实体开始按企业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作,后勤职工的积极性得到了较好发挥,后勤服务质量逐步改善,后勤经济实体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有了较大提高。

【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与专业设置】

2001年3月,教育厅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设置标准》的规定,对2001年度全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专业予以公布。其中宁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专业有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机电一体化、司法文秘、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财会电算化、金融、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化工商务、广告创意与传播、舞蹈教育、艺术设计、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宁夏医学院为高级护理,固原职业技术学院为网络技术与电子商务、法律服务与律师事务、计算机应用、旅游英语,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为计算机应用、财会电算化、电子电工技术、工商管理,吴忠职业技术学院为计算机应用、商贸旅游英语、电子信息技术、财会电算化、小学教育,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有经济信息管理、财会电算化、数控技术及运用、机电一体化、工业电气自动化、计算机应用。4月2日,教育厅对2001年度全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专业予以公布。其中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有工程监理、法律、物业管理、经济贸易专业,固原职业技术学院为数控加工技术、装饰设计与施工、计算机网络技术、财会电算化专业,吴忠职业技术学院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和机动车运用专业,各专业自2001年秋季开始招生。同日,教育厅公布同意部分中等专业学校试办高等职业教育班和“3+2”高等职业教育名单。其中高等职业教育试点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制三年)有宁夏卫生学校的检验、药剂专业,银川电力工业学校的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运行专业,宁夏建筑工程学校的建筑装饰专业,宁夏财经学校的财会电算化,宁夏商业学校的烹饪专业。“3+2”高等职业教育(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三年中等职业教育,两年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与专业为:宁夏人民警察学校,治安管理;宁夏司法警官学校,监狱管理;宁夏交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公路与桥梁;宁夏农业学校,养殖;宁夏机电工程学校,机电技术应用。

2002年2月,教育厅公布了2002年全区高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名单,其中吴忠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专业为建筑施工与管理、艺术设计、采矿工程,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专业为乡(镇)村管理,宁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专业为酒店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三年制专业为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智能控制、市场营销,宁夏职工科技学院三年制专业为旅游管理。7 月2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原宁夏财经学校、宁夏银行学校的基础上合并组建成立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教育厅领导。9月,教育厅向教育部申报国家重点职业技术学院、精品专业和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在学校推荐、专家论证、教育厅研究的基础上,申报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吴忠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家重点职业技术学院,申报宁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宁夏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护理学专业为精品专业,申报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2003年9月,教育厅向教育部呈报《关于申报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试办教育部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报告》。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多次被评为教育部、自治区示范性学校、重点学校,2002年被评为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基地、中国AST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具备试办教育部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条件;宁夏教育厅也将对其试办教育部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给予政策扶持,并在招生、人才培养、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12月5日,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推荐“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参与院校的通知》精神,并在分析全区高职高专院校布局结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质量、学生就业与社会影响等因素基础上,教育厅决定推荐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宁夏申请参与“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计算机软件技术专业领域的院校。

2003年1月2日,教育厅公布全区高职院校新增专业名单,其中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专业为税务、金融、市场营销、证券投资与管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技术学院为法律实务、经济法律实务、法律文秘、司法信息技术、监狱事务,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为通讯工程、电子商务、建筑装饰设计,吴忠职业技术学院为社区管理与家政服务、幼儿教育,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为楼宇自动化、电子政务、计算机网络构建技术、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图形图像制作、宁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矿物加工工程、电子商务,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工商管理、旅游与酒店服务、会计学、商贸英语、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

2004年年初,教育厅公布2004年度批准设置的高职专业目录,其中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为审计、投资与理财、保险营销、社区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IT类专业,宁夏司法警官职业技术学院为司法助理(书记员),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为化工工艺、热能动力设备与技术、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为电脑广告设计、汽车运用技术、化工工艺、连锁经营管理,宁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测量技术、热能动力设备与技术,宁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物业管理、供热通风与空调、硅酸盐材料技术、建筑电气工程。4月2日,教育厅根据《关于在我区部分成人高校试办煤矿、石油、地质等艰苦行业一线工作的在职职工专科班的通知》精神,同意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试办冶炼专业,宁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试办煤矿开采技术、通风与安全技术、矿物加工技术、钢铁冶金专业,宁夏建筑专业技术学院试办农业推广技术、铁路供电、公路工程专业,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试办给水排水专业。6 月11日,教育厅批复同意银川科技职业学院设立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房地产经营与评估6个专业。10月24日,教育厅批复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调整部分专业学制的请示,其中同意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从2004年起将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图形与图像制作两个专业的学制由三年调整为两年,同意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从2004年起将工商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会计电算化三个专业的学制由三年调整为两年。

2005年1月4日,经自治区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委员会评审,教育厅公布了2005年度批准设置的高职高专教育新增专业名单,其中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有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50302)、电厂热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50303),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有市场营销(专业代码620401)、物流管理(专业代码620505)、人力资源管理(酒店方向,专业代码650204)、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代码650102)、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代码590102)、机电一体化(专业代码580201),吴忠职业技术学院有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代码580302)、学前教育(专业代码660214)、园艺技术(食用菌方向,专业代码510105),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刑事执行(专业代码690201)、书记官(专业代码690105)、社会工作(专业代码65010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有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代码580106)、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专业代码580107)、物流管理(专业代码620505)、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代码590106)、商务英语(专业代码660108)、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代码67010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有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化工方向,专业代码580303)、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代码530208)、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1)、市场营销(化工方向,专业代码62040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风力发电分析,专业代码550301)、学前教育(专业代码660214),宁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的阿拉伯语(经贸方向,专业代码660201)。

2005年1月27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育厅上报各高校调整后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及批准新增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其中宁夏大学高职学院为园艺技术(专业代码510105,修业年限3年)、畜牧兽医(专业代码510101,修业年限3年)、公路运输与管理(专业代码250101,修业年限3年)、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301,修业年限3年)、工程监理(专业代码560504,修业年限3年)、房地产经营与评估(专业代码560701,修业年限3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1,修业年限3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代码580402,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90101,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代码590106,修业年限2年)、食品生物技术(专业代码610305,修业年限3年)、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代码3620103,修业年限3年)、市场营销(专业代码620401,修业年限3年)、会计电算化(专业代码620402,修业年限3年)、旅游管理(专业代码640101,修业年限3年)、酒店管理(专业代码640106,修业年限3年)、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60109,修业年限3年)、英语教育(专业代码660203,修业年限2年)、音乐教育(专业代码660209,修业年限3年)、学前教育(专业代码660214,修业年限3年)、初等教育(专业代码660213,修业年限2年)、阿拉伯语(经贸方向,专业代码660219,修业年限2年)、体育教育(专业代码660021,修业年限2年)、运动训练(专业代码660302,修业年限2年)、艺术设计(专业代码670101,修业年限2年)、舞蹈表演(专业代码670203,修业年限2年)、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代码670308,修业年限3年)、法律文秘(专业代码690102,修业年限3年)、法律事务(专业代码690104,修业年限3年),宁夏医学院为护理学(专业代码630201,修业年限3年)、护理学(专业代码620105,修业年限5年)、口腔医学(专业代码630102,修业年限3年)、口腔医学(专业代码630102,修业年限5年)、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代码630401,修业年限3年)、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代码630401,修业年限5年)、药学(专业代码630301,修业年限3年)、药学(专业代码630301,修业年限5年)、中医学(专业代码630103,修业年限5年)、妇幼医学(专业代码630110,修业年限5年)、社区医学(专业代码630111,修业年限3年)、社区医学(专业代码630111,修业年限3年)(专业代码510105,修业年限3年),银川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为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代码530205,修业年限3年)、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代码530206,修业年限3年)、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代码530208,修业年限3年)、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代码550301,修业年限3年)、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50303,修业年限3年)、房地产经营与评估(专业代码560701,修业年限3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1,修业年限3年)、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4,修业年限3年)、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专业代码580303,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90101,修业年限3年)、市场营销(专业代码620401,修业年限3年)、学前教育(专业代码660214,修业年限3年),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司法助理(专业代码690101,修业年限3年)、法律文秘(专业代码690102,修业年限3年)、法律事务(专业代码690104,修业年限3年)、书记官(专业代码690105,修业年限3年)、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专业代码690104,修业年限3年)、律师事务(专业代码690104,修业年限3年)、社会工作(法务方向,专业代码650101,修业年限3年)、刑事执行(专业代码690201,修业年限3年)、司法信息技术(专业代码690304,修业年限3年),吴忠职业技术学院为旅游管理(专业代码640101,修业年限3年)、财会电算化(专业代码620204,修业年限3年)、家政服务(专业代码650301,修业年限3年)、市场营销(专业代码620401,修业年限3年)、英语教育(专业代码660203,修业年限3年)、学前教育(专业代码660214,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90101,修业年限3年)、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代码580302,修业年限3年)、英语教育(专业代码660203,修业年限5年)、学前教育(专业代码660214,修业年限5年)、美术教育(专业代码660210,修业年限5年)、园艺技术(专业代码510105,修业年限3年)、体育教育(专业代码660211,修业年限5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1,修业年限5年)、酒店管理(专业代码640106,修业年限5年)、电子商务(专业代码620405,修业年限5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代码580402,修业年限5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90201,修业年限5年)、小学教育(专业代码660219,修业年限3年)、小学教育(专业代码660219,修业年限5年)、计算机教育(专业代码660220,修业年限5年)、计算机教育(专业代码660220,修业年限3年)、旅游服务(专业代码640107,修业年限5年),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90101,修业年限5年)、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代码590202,修业年限5年)、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代码590202,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代码590106,修业年限3年)、会计电算化(专业代码620204,修业年限2年)、会计电算化(专业代码620204,修业年限3年)、会计电算化(专业代码620204,修业年限5年)、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代码620501,修业年限2年)、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代码620501,修业年限3年)、文秘(专业代码660111,修业年限5年)、商务英语(专业代码660108,修业年限3年)、商务英语(专业代码660108,修业年限5年)、市场营销(专业代码620401,修业年限5年)、市场营销(专业代码620401,修业年限3年)、电子商务(专业代码620405,修业年限5年)、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代码640202,修业年限5年)、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代码640202,修业年限3年)、航空服务(专业代码520504,修业年限5年)、餐饮管理与服务(专业代码640201,修业年限5年)、旅游管理(专业代码640101,修业年限3年)、旅游管理(专业代码640101,修业年限2年)、物流管理(专业代码620505,修业年限3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代码650204,修业年限3年)、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代码650102,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代码590102,修业年限3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1,修业年限3年),宁夏工业职业学院为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代码540301,修业年限3年)、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专业代码540308,修业年限3年)、矿山测量(专业代码540607,修业年限3年)、煤炭深加工技术(专业代码540504,修业年限3年)、应用化式技术(专业代码530201,修业年限3年)、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专业代码550201,修业年限3年)、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代码Jan-34,修业年限3年)、矿山机电(专业代码540307,修业年限3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1,修业年限3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2,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90101,修业年限3年)、会计电算化(专业代码620204,修业年限3年)、市场营销(专业代码620401,修业年限3年)、电子商务(专业代码620205,修业年限3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为机电一体化(专业代码590201,修业年限3年)、数控技术(专业代码580103,修业年限3年)、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代码580202,修业年限3年)、热能动力(专业代码550201,修业年限3年)、化工工艺及设备(专业代码530209,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应用(专业代码590101,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网络(专业代码590102,修业年限3年)、通信工程(专业代码590301,修业年限3年)、经济信息管理(专业代码620302,修业年限3年)、会计电算化(专业代码620204,修业年限3年)、电子商务(专业代码620405,修业年限3年)、牧业管理(专业代码560702,修业年限3年)、旅游管理(专业代码640101,修业年限3年)、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660101,修业年限3年)、英语教育(专业代码660203,修业年限3年)、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代码580106,修业年限3年)、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专业代码580107,修业年限3年)、物流管理(专业代码620505,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代码590106,修业年限3年)、商务英语(专业代码660108,修业年限3年)、艺术设计(专业代码670101,修业年限3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为商场营销(专业代码620401,修业年限2年)、电子商务(专业代码620405,修业年限3年)、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代码620501,修业年限2年)、酒店管理(专业代码40106,修业年限2年)、英语教育(专业代码660203,修业年限3年)、会计电算化(专业代码620204,修业年限2年)、会计与审计(专业代码620206,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90101,修业年限2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代码590102,修业年限2年)、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代码590103,修业年限2年)、计算机系统维护(专业代码590104,修业年限2年)、计算机图形图像制作(专业代码590109,修业年限2年)、财政(专业代码620101,修业年限2年)、税务(专业代码620102,修业年限2年)、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代码620103,修业年限2年)、金融保险(专业代码620106,修业年限2年)、金融与证券(专业代码620105,修业年限2年),固原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为语言教育(专业代码660201,修业年限3年)、语言教育(高职,专业代码660201,修业年限3年)、文秘(专业代码660112,修业年限3年)、历史教育(专业代码660207,修业年限3年)、法律事务(高职,专业代码690104,修业年限3年)、综合文科教育(专业代码660221,修业年限3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代码660212,修业年限3年)、英语教育(专业代码660203,修业年限3年)、英语教育(高职,专业代码660203,修业年限3年)、应用英语(高职,专业代码660102,修业年限3年)、旅游英语(高职,专业代码660109,修业年限3年)、数学教育(专业代码660202,修业年限3年)、数学教育(高职,专业代码660202,修业年限3年)、电子商务(专业代码620405,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应用技术(师范,专业代码590101,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职,专业代码590101,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信息管理(师范,专业代码590106,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网络技术(高职,专业代码590102,修业年限3年)、物理教育(专业代码660204,修业年限3年)、现代教育技术(师范,专业代码660215,修业年限3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90201,修业年限3年)、化学教育(专业代码660205,修业年限3年)、综合理科教育(专业代码660222,修业年限3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代码600101,修业年限3年)、应用化工技术(专业代码530201,修业年限3年)、初等教育(文,专业代码660213,修业年限3年)、初等教育(文,高职,专业代码660213,修业年限3年)、初等教育(理,专业代码660213,修业年限3年)、音乐教育(专业代码660209,修业年限3年)、美术教育(专业代码660210,修业年限3年)、艺术教育(专业代码660223,修业年限3年)、体育教育(专业代码660211,修业年限3年)、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630107,修业年限3年)、中西医结合(高职,专业代码630107,修业年限3年)、临床医学(专业代码630101,修业年限3年)、临床医学(高职,专业代码630101,修业年限3年)、口腔医学(专业代码630102,修业年限3年)、药学(专业代码630301,修业年限3年)、助产(专业代码630202,修业年限3年)、护理(专业代码630201,修业年限3年)、护理(高职,专业代码630201,修业年限3年),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为工程监理(专业代码560504,修业年限3年)、工程监理(专业代码560504,修业年限2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代码580402,修业年限2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代码580402,修业年限3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代码580402,修业年限5年)、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404,修业年限3年)、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50303,修业年限3年)、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50302,修业年限3年)、城市热能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50202,修业年限3年)、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301,修业年限3年)、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20108,修业年限3年)、给排水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503,修业年限3年)、工程监理(专业代码560504,修业年限5年)、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50303,修业年限5年)、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50302,修业年限5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代码590102,修业年限2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代码590102,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代码590102,修业年限5年)、网络系统管理(专业代码590107,修业年限2年)、软件技术(专业代码590108,修业年限2年)、图形图像制作(专业代码590109,修业年限2年)、图形图像制作(专业代码590109,修业年限3年)、图形图像制作(专业代码590109,修业年限5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90101,修业年限3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代码590101,修业年限5年)、应用英语(专业代码660102,修业年限3年)、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60109,修业年限3年)、英语教育(专业代码660203,修业年限3年)、英语教育(专业代码660203,修业年限5年)、会计电算化(专业代码620204,修业年限2年)、会计电算化(专业代码620204,修业年限5年)、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代码620304,修业年限3年)、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代码620304,修业年限5年)、电子商务(专业代码620405,修业年限3年)、物流管理(专业代码620505,修业年限3年)、旅游管理(专业代码640101,修业年限2年)、旅游管理(专业代码640101,修业年限5年)、导游(专业代码640103,修业年限2年)、导游(专业代码640103,修业年限5年)、酒店管理(专业代码640106,修业年限3年)、电子政务(专业代码650209,修业年限3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102,修业年限3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102,修业年限5年)、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301,修业年限3年)、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301,修业年限5年)、建筑经济管理(专业代码560503,修业年限3年)、建筑经济管理(专业代码560503,修业年限5年)、物业管理(专业代码560702,修业年限3年)、机排水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60603,修业年限5年)。5月17日,教育厅批复宁夏工业职业学院调整2003年机电一体化、综合机械化采煤两专业学制的请示,同意综合机械化采煤专业学制由三年调整为两年。

【现代远程教育与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工作】

现代远程教育:2004年2月4日,教育厅批复同意北京广播学院在宁夏广播电影电视局设立现代远程教育宁夏校外中心,开办专业与学历层次为新闻学(专升本)和广播电视工程(专升本)。同日,教育厅批复同意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清华大学远程教育提出的设立清华大学远程教育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校外学习中心的申请,开办专业与学历层次为法学(专升本)、经济学(专升本)、英语(专升本)与计算机技术与应用(专升本)。11月25日,教育厅批复银川大学关于建立中国石油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银川大学学习中心报告,同意在该校设立中国石油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银川大学学习中心开展现代远程教育。12月28日,教育厅批复银川大学关于设立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银川学习中心报告,同意在该校设立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银川学习中心,积极开展现代远程教育。

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是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部组织实施的“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区电大从2000年秋季就开始此项试点工作,共有本科、专科在读学生1万余名。为做好评估验收各项准备工作,自治区教育厅于2001年就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迎评工作。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宁夏电大“开放教育试点”进行了初步评估:成立评估组织机构,制订了评估方案;区电大各部门、各试点单位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区评估专家组进行调研和初评并完成评估工作报告、评估结果,向教育部、中央电大正式提出评估申请,2002年10月,教育部专家组对全区13个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单位进行了评估验收,达到了合格标准。通过这次评估验收,区电大在队伍建设、现代化教学设施添置、管理手段、教学质量等方面都向前迈了一大步,为区电大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4年6月28日,教育厅下发《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县教育局、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要认真学习评估方案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查找不足、限期整改,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通知》附件为《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实施方案》,对组织结构、实施办法、评估工作安排及要求加以详细规定。10月24日,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通知》,决定于2004年至2005年5月对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同时,教育厅成立了由蔡国英厅长为组长,吴世彩副厅长、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校长李伟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吴世彩副厅长为组长,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蔡申为副组长的评估专家组。11月16日,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评估工作会议精神,布置全区“迎评”工作,教育厅在银川召开了全区电大工作评估工作会议,各市县教育局主管领导,各试点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负责人与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上午,高教处处长周学峰、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校长李伟等分别讲话,下午与会人员分组讨论了“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2005年3月16日,教育厅下发《关于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教育局、电大各试点分校、工作者、教学点于4 月10前提交自评报告、申请评估报告。同日,教育厅批复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关于系统分校、工作站设置请示,统一恢复固原县电大工作站并更名为固原市原州区电大工作站,成立宁夏新闻系统、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大分校,成立海原县电大工作站,永宁县电大工作站升格为电大分校。3月18日,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试点分校及教学点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项目总结性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专家组职责与任务、评估与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实地评估内容、二级指标等级评定确认及评估工作报告、工作汇报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4月24日至5月30日,在自治区基层电大“试点”总结性评估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内各高校抽调的12个专家所组成的两个专家小组分别对全区18个电大基层试点办学单位开展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检查评估工作。在检查评估中,专家组采取听取办学单位汇报、实地查看教学设施、查阅相关论证材料、随堂听课、召开座谈会及对教师、管理人员、学生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来认真评议,形成了各基层试点单位评估反馈意见与评估结论。参加本次总结性评估的18个基层试点电大,其中中卫市电大分校、宁夏工业职业学院、永宁县电大工作站、隆德县电大工作站、西吉县电大工作站、吴忠市电大工作站、平罗县电大工作站、青铜峡市电大工作站、中宁县电大工作站、矿务局电大工作站、石嘴山市电大工作站、原州区电大工作站、固原市电大工作站、宁夏新闻系统电大工作站、同心县电大工作站、铁路电大工作站、贺兰县电大工作站等17所为合格单位,灵武市电大工作站被评为不合格。6 月28日,区教育厅在银川召开了全区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总结性评估总结会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蔡国英在本次会议上作了题为《深化改革确保质量以丰硕成果迎接中央电大总结性评估》的讲话。蔡国英在讲话中,对2002年中期评估以来全区电大系统“开放教育”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作出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以促进全区“开放教育”健康发展。

12月20日,教育厅呈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广播电视大学教育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全区电大教育以及电大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电大教育的组织领导,同时对电大教育今后发展的目标任务作出了规划,并具体提出了加强全区电大教育及电大系统建设的主要措施,以进一步促进电大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提高。

【常规教学检查管理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验收】

2001年,教育厅强调各高校一定要紧紧抓住教学质量不放松,并决定于2001年在全区普通高校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强化质量意识,摆正科研与教学的关系;搞好学风、教风、校风建设,促进教学管理工作、教学改革工作、教学基本建设的全面落实。同时,教育厅还积极推动和指导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等高校在“教学质量年”活动中,两校要对教学质量管理有安排、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全面切实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开展“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开展,全区各普通高校师生教学质量意识普遍得到了增强,教学工作在学校的中心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投入力度加大,一个狠抓教学工作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风气在全区各普通高校形成。同时,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筹备召开全区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会议。为推动全区高校教学水平的稳步提高,教育厅制定出《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强化对高校教学水平的检查、评估,教育厅组织进行5项教学工作检查评估:第一,进行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专项检查。6月,对区内4所本科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按有关要求对这一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改进意见。第二,开展了对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初步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部署,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对“开放教育”试点工作进行评估的文件,组成了评估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制定了评估工作的量化标准,随后对宁夏电视大学及所属的20个工作站的开放教育试点工作进行评估。第三,开展对成人高等函授教育进行检查评估。为了保证成人高等函授教育的质量,监督管理成人高等函授教育部(点)工作,教育厅制定了函授站评估标准和细则,要求各个函授站(点)进行全面自评,在此基础上组成专家组对各个函授站(点)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手段以确保函授站(点)的教育质量。第四,开展普通高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教育厅计划用3年的时间,使自治区普通高校的基础课教学实验室都达到合格标准。年内,评定出17个基础课合格实验室。第五,加强对高校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为使有限的科研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监控各学校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和推广有开发价值的科研项目,教育厅高教处组织各高校科研处长对当年完成的科研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对正在进行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通过一系列有效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全区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2002年,宁夏大学被教育部列入全国接受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院校。为迎接评估验收,教育厅、宁夏大学派专人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培训,并在宁夏大学进行了评估工作的部署和动员,对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同时,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宁夏大学按要求、有计划地进行了自评、总结和准备工作,初步形成了《宁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报告》。报告按七个一级指标(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18个二级指标(办学思路、队伍结构、教学经费、专业、课程等)和38个观测点(如主讲教师资格、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实验室开放情况、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等)来进行。随后,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对宁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全面评估,宁夏大学顺利通过了评估。评估使学校接受了一次严格的教学工作检验,在教学的许多环节上都有了很大改进,学校的教学条件、教学环境、教学秩序、教学管理等都有了很大改观,起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作用。此外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宁夏大学根据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也认真做了教学整改工作。

2003年8月1日,教育厅确定全区本科院校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时间表,具体规定宁夏医学院2006年接受评估,宁夏大学和西北第二民族学院2007年接受评估。

同年,教育厅在区内各普通高校组织实施“宁夏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高教处根据教育厅整体工作计划,决定从全区高等教育实际出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确定了一批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具有整体性、综合性和实践性的重大项目,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最终形成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色,推动全区高校教学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改革成果。“宁夏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要包括“创新教育项目”“教育方法改革项目”“教学管理改革项目”“教学信息化改革项目”“实践教学改革项目”等内容,实行限额申报,分配给宁夏大学8项,宁夏医学院3项,西北第二民族学院2项,固原师专1项。

“宁夏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要求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合理规划、反复论证,确定好教学改革项目,教育厅将对立项项目划拨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同时要求各学校按1∶1的比例配套经费,对结题验收后形成的教学改革成果经自治区高校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将按自治区级教学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2004年5月24日,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纪律的通知》,重申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中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保证教学评估工作健康有序进行。10月24日,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按照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来做好教学评估工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同日,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育厅在转发通知中根据全区高等职业教育存在情况,要求各高职院校面向市场、找准定位,进一步明确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目标;科学决策、围绕中心,不断加强高职教育的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加强领导、建立机制,认真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求真务实、夯实基础,为迎接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做好准备。

2005年6月,教育厅在银川召开了全区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联席会议,总结近年来高校教学改革情况并就贯彻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会议指出,区内各本科院校近年来不断加大教学投入和建设,教学经费占总经费的25%以上,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大学英语网络教学改革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宁夏大学建设了基础课试验中心,开展本科生导师制试点,编纂大学生必读书架,对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加强了抽查。同时,两所院校都建立了多层次的质量监控体系,包括领导听课制度、专家听课组、教学质量信息员等。为切实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智力,至2005年底,全区已建成学校精品课程120多门、自治区精品课程35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全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45项。同时,各院校也对校级教学成果136项进行了表彰奖励。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以推荐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为契机,继续推进教学改革:一是把高职学校纳入奖励范围,增加奖励数量,引导每一所普通高等学校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二是要求各高等学校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并推广应用,使其发挥更大作用;三是要促进院校间的经验交流,取长补短、借船出海,调动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高校形成了积极参与教改、提高质量的良好新风。11月18日,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温家宝总理在接见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代表时的讲话和陈至立国务委员在颁奖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并要求各高校就贯彻讲话精神做好如下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提高办学水平与培养质量;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根本任务的思想,把教书育人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的中心位置;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围绕学生能力培养与提高来组织教学,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实践创新能力;创新制度,完善考核,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探求教育教学规律,研究和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宁夏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成人高等教育】

2001年10月23日,教育厅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于2001年11月对全区成人高等函授教育站(点)进行全面评估,促进各办学单位在办学条件、办学规模、管理等方面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2002年2月,教育厅公布了2001年全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评估结果。其中优秀函授站为中国刑警学院、中国公安大学驻宁夏警察学校函授站、中国政法大学驻宁夏司法厅函授站、西安交通大学驻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函授站、东北大学驻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西北轻工业学院驻宁夏轻工业学校函授站、兰州商学院驻宁夏商业学校函授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驻宁夏林业学校函授站、西安科技学院驻宁夏第一工业学校函授站、中国农业大学与华北工学院驻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函授站,合格函授站为陕西师范大学驻宁夏大学函授站、中央财经大学驻宁夏财经学校函授站、西安邮电学院驻宁夏邮电职工中专函授站、上海水产大学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驻宁夏农业学校函授站、山西财经大学与郑州工学院驻宁夏粮食学校函授站、北京广播学院驻宁夏新闻培训中心函授站、西安交通大学驻宁夏农行职工中专函授站、北京大学驻宁夏工行职工中专函授站、哈尔滨理工大学与北京电子科技大学驻宁夏职工科技学院函授站、兰州大学驻宁夏大学函授站、华北水利学院与北京工业大学驻宁夏水利学校函授站、西北工业大学驻学驻宁夏大学函授站、华北水电学院与北京工业大学驻宁夏水利学校函授站、西北工业大学驻宁夏德宏成人学校函授站、西安体育学院驻宁夏体育运动学校函授站、华北电力大学驻宁夏电力学校函授站、河北职业技术学院驻宁夏农学院函授站、湖南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驻宁夏银行学校函授站、西安理工大学驻宁夏重工业职大函授站、北京印刷学院驻宁夏印刷学会函授站、长安大学驻宁夏交通学校函授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驻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函授站、北京师范大学驻吴忠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与长安大学驻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函授站、中国农业大学驻宁夏农垦干校函授站,限期整改的函授站为西安理工大学驻宁夏西北煤机技校函授站、首都经贸大学驻宁夏人事厅干部培训中心函授站,撤销的函授站为北京科技大学驻宁夏工业职业学院函授站、山东建材工程学院驻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函授站、兰州铁道学院驻银川铁路职工学校函授站、西北民族学院驻吴忠工商局函授站,对撤销的函授站不再安排在宁夏招生。6月,教育厅召开了全区首届成人高等函授教育工作会议,分析了近年来全区成人高等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找出了成人高等函授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和交流了全区成人高等函授教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函授教育的意见》。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终身教育的需求,满足广大成人申请学士学位的需要,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第二次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全区近140名具有成人本科学历人员报名申请学士学位。通过宁夏大学、宁夏医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全区统一的外语考试以及各学校学位委员会和自治区学位办的审核,有106人获得成人本科学士学位。

2003年1月13日,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函授教育的意见》。《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对全区高等函授教育的管理,规定新增举办院校一般应为全国重点大学、所办专业应是填补我区空白的专业;要适应需要开设专业,增加自治区急需的应用性专业和紧缺专业;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各办学单位要结合函授教育特点不断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材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培养质量;强化教学管理,要按照教育部《函授教学过程实施要点》来开展教学活动。此外,《意见》还对学生思想教育与学籍管理、函授教师与管理队伍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1月23日,教育厅批复同意宁夏大学开办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宁夏大学远程教学站,办学层次为专升本、招生人数300人、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金融学和工商管理。2月25日,教育厅批复同意宁夏广播电视大学设立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宁夏教学站,开设专业与学历层次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通信工程(高中起点本科)、通信工程(专科起点本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高中起点本科)。3月6日,教育厅公布了2002年全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评估结果。其中合格函授站为华北电力大学成人教育学院银川电力学校函授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夏科技培训中心函授站、北京大学宁夏工行干部学校函授站、北京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宁夏水利学校函授站、西北政法学院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函授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宁夏公安厅政治部函授站、陕西科技大学宁夏轻工职工中专函授站、中国农业大学宁夏农校函授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水产大学宁夏农校函授站、中国农业大学、华北工学院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函授站、西安理工大学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函授站、西南财经大学、湖南大学宁夏银行学校函授站、天津商学院、兰州商学院宁夏商业学校函授站、长安大学宁夏交通学校函授站、西安体育学院宁夏体育运动学校函授站、西北工业大学宁夏大学物电学院函授站、北京广播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宁夏新闻培训中心函授站、陕西师范大学宁夏大学函授站、西安邮电大学宁夏邮电学校函授站、中国政法大学宁夏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函授站、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宁夏农行培训学校函授站、中央财经大学宁夏财经学校函授站、武汉大学宁夏吴忠石油物探处函授站、长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函授站、北京印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宁夏印刷技术协会函授站、西安交大职业技术暨继续教育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电信系函授站、东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哈尔滨理工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宁夏职工科技学院函授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宁夏林业学校函授站、西安理工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北京师范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吴忠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甘肃工业大学宁夏德宏成人学校函授站,未按期参加年审的函授站有陕西财经大学与郑州工学院宁夏粮食学校函授站、兰州大学宁夏大学函授站,年审不合格撤销的函授站有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农学院函授站、西安理工大学宁夏西北煤机技校函授站、首都经贸大学宁夏人事厅干部培训中心函授站、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宁夏医学院函授站。

2004年1月16日,教育厅批准新增河北科技大学驻宁夏第一工业学校函授站、中国石油大学驻银川大学函授站。同日,教育厅公布2003年全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评估结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与上海水产大学驻宁夏农业学校函授站、北京大学驻宁夏工行函授站、北京科技大学与哈尔滨理工大学驻宁夏职工科技学院函授站、东北大学驻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长安大学与西安建筑科技学院驻宁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西安科技大学驻宁夏第一工业学校函授站、山西财经大学与郑州工学院驻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驻宁夏林业学校函授站、西安交通大学驻宁夏农业银行函授站、北京工业大学与华北水电学院驻宁夏水利学校函授站、中国农业大学与华北工学院驻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函授站、兰州大学驻宁夏大学函授站、西安邮电学院驻宁夏邮电职工中专学校函授站、陕西科技大学驻宁夏轻纺技校函授站、西安交通大学驻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函授站、西安理工大学驻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函授站、兰州商学院与天津商学院驻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苏州科技大学驻宁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函授站、兰州理工大学驻宁夏德宏成人教育学校函授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驻宁夏人人民警察学校函授站、长安大学驻宁夏交通厅函授站、中国农业大学驻宁夏农垦干校函授站、北京广播学院驻宁夏新闻培训中心函授站、华北电力大学驻银川电力学校函授站、西安体育学院驻宁夏体育运动学校函授站、西北政法大学驻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函授站、西北工业大学驻宁夏大学物电学院函授站、中国政法大学驻宁夏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函授站、湖南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驻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沈阳化工学院驻宁夏化工技工学校函授站、北京印刷学院驻宁夏印刷协会函授站、中央财经大学驻宁夏财政厅函授站、辽宁工程大学驻西北奔牛集团函授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驻宁夏科技培训中心函授站、武汉大学驻长庆油田物探处函授站、北京交通大学与北京师范大学驻吴忠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陕西师范大学驻宁夏大学函授站为年审合格函授站,西安理工大学驻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为予以撤销的函授站。

2005年4月12日,教育厅公布2004年全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评估验收、备案登记结果:其中年审合格函授站为北京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海大学驻宁夏水利学校函授站、兰州大学驻宁夏大学函授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驻宁夏林业学校函授站、中央财经大学驻宁夏财政厅函授站、中国农业大学、华北工学院驻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函授站、西安交通大学驻宁夏农业银行培训学校函授站、西安交通大学驻西北第二民族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函授站、兰州商学院、天津商学院驻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陕西科技大学驻宁夏宁夏轻纺学校函授站、山西财经大学、郑州工程学院(河南工业大学)驻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中国农业大学驻宁夏农垦干部学校函授站、苏州科技学院驻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西安邮电学院驻宁夏邮电职工中专学校函授站、湖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驻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长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驻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广播学院)驻宁夏广播电影电视局函授站、陕西师范大学驻宁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函授站、东北大学驻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中国政法大学驻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函授站、北京印刷学院驻宁夏印刷技术协会函授站、西安科技大学、河北科技大学驻宁夏第一工业学校函授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水产大学驻宁吸取农业学校函授站、西安理工大学驻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函授站、西北政法大学驻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函授站、华北电力大学驻银川电力科技教育工程院函授站、沈阳化工学院驻宁夏化工技工学校函授站、长安大学驻宁夏交通厅函授站、西安体育学院驻宁夏体育运动学校函授站、北京大学驻工商银行宁夏金融培训学校函授站、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驻宁夏吴忠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驻宁夏人民警察学校函授站、哈尔滨理工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兰州理工大学驻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武汉大学驻东方公司长庆物探处函授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大学驻宁夏科技培训中心函授站、石油大学驻银川大学函授站,年审合格校外学习中心为中国传媒大学驻宁夏广播电影电视局学习中心、北京大学驻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中心、北京交通大学驻宁夏交通学校学习中心、上海交通大学驻宁夏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学习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清华大学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学习中心、石油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驻银川大学学习中心、西安交通大学驻永宁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学习中心,予以撤销的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为西北工业大学驻宁夏物电学院函授站、辽宁工程技术学院西北奔牛集团函授站、西北工业大学驻宁夏大学物电学院学习中心。另外,经办学单位申请,教育厅通过评估论证,批准同意新设浙江大学驻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函授站并从2005年开始正式招生。

【高校产学研基地建设】

2003年8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参与院校的通知》,申请参与“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计算机软件技术专业领域院校,积极开展了与企业的合作办学,先后与宁夏大学思科网络技术学院、宁夏汇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全美教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银川新世纪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同方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宁夏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夏纽泰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互联动力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6月1日,区科技厅厅长刘桓与中国工程院院士、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季麟及自治区科技厅、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访问宁夏大学。何季麟院士代表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宁夏大学校签订了涉及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加强高素质人才联合培养等方面内容的合作协议。

2004年2月11日,宁夏首家博士后工作站———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举行了首位博士进站暨开题仪式,宁夏大学何力军博士作为第一位进站博士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协议书。8月,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并经专家实地考核、评估,区教育厅、卫生厅同意固原师专提出的设立固原市人民医院为学校教学医院的申请。同时要求要按照教学医院建设标准,加强学术带头人培养、积极开展医学研究,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2005年1月12日,宁夏“千企万才”资助宁大特困大学生结对座谈会在宁夏大学召开,来自宁夏隆湖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宁夏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琴岛嘉屋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企业代表与宁夏大学受“千企万才”项目资助的贫困大学生进行了座谈。同月18日,宁夏大学光彩科技孵化园开园暨宁夏光彩科技节水补灌工程有限公司投产剪彩仪式在宁夏西部光彩产业基地隆重举行。同时,为加强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教育厅于5月召开了高职院校会议,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院校之间、院校与(行业)企业间开展合作,吸纳民间资本,联合组建不同类别、各具特色的职教集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先后与建材、建筑、房地产、金融、银行、物业管理、商业集团等20多家单位在企业人员培训、学生实习、见习等方面进行了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效。9月,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教育厅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平罗县人民医院、吴忠市人民医院申请增设为宁夏医学院非隶属关系附属医院进行了评审的基础上,认为这两所医院达到了附属医院的基本条件,可以作为宁夏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并于10月18日上报教育部科教司。同时,教育厅先后组织领导小组、专家评审小组对自治区中医院、银川市中医院、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增设为宁夏医学院非隶属关系附属医院进行了评审,认为这三所医院达到了附属医院的基本条件,可以作为宁夏医学院的附属医院。12月6日,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高校要严格遵循教育部提出的“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十二字指导方针,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这项工作。要统一认识,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意见》精神;要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深入调研,彻底摸清本校科技产业发展现状,制订切实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要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国资委、工商局等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做好组建高校资产公司,剥离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资产,对全资企业进行改制,进一步规范高校投资经营活动、校领导兼职、校名冠用等各项工作。12月19日,区教育厅、卫生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正式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将自治区中医院等三所医院增设为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的请示》。《请示》指出,为迎接教育部2006年对宁夏医学院教学评估,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本科医学院校附属医院规模的要求,经宁夏医学院以及自治区中医院、银川市中医院、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教育厅、卫生厅与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三所医院的评估与考核,认为三所医院已具备了设立附属医院的基本条件,建议区人民政府在不改变各自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将三所医院增设为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12月27日,宁夏校企联合第一班宁夏大学大北农班开班。“大北农”班学员是宁夏大学农学院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专业三年级和四年级学生经自愿报名,由学院和大北农公司审查后统一招收,旨在增强大学生对社会与企业的了解及适应社会的能力新的培养模式。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大北农”班原则上每月进行一至两次专业授课,定期开展企业课堂,组织有关企业文化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并组织学生到大北农企业开展校企联谊、社会实践、参观实习、勤工助学等活动。

“十五”期间,全区各高校进一步加强了产学研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合作攻关、联合研究。如宁夏大学在“十五”期间对外签订各类技术合作协议80余项,面向市场需求的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增强,研发出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大多数都紧扣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其中“节水灌溉技术及设备”“幼畜腹泻双价基因工程苗”“煤化工后续产业链延伸研究”“宁粳7号等水稻新品种”“甘草酸单胺盐、黄酮铬等专利技术”“牛羊复合型饲料产品”“枸杞节能烘干装置”“马铃薯保鲜贮藏技术”“道地中药材资源修复再生技术开发与示范”“盐碱土改良试验研究”“草原生态建设与牧草良种选育”“宁夏‘十一五’特色优势产业重点项目规划研究”“宁夏旅游业发展战略研究”等,在宁夏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得到应用,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也与自治区部分龙头企业开展了实质性科技合作,如与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万胜生物工程技有限公司等正在分别建立校企合作基金;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英力特电力集团公司、青铜峡铝业集团公司、美利纸业有限公司、宁夏三丰农业公司等开展了实质性的项目合作,促进了产学研结合。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2005年自治区高等教育工作由宁夏教育厅高教处负责。

处 长:高安京(1998年12月~2004年6月)

周学峰(2004年6月~)

副处长:李传武(1999年3月~2004年6月)

孙忠铭(2004年6月~)

撰稿:王辉仁

审稿:张治荣

职业教育

【概述】

2001年以来,宁夏中等职业教育开始逐步走出低谷,招生数大幅回升,其中2003年招生较上年增长26.8%,增幅在全国排列第二。200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批转了教育厅《关于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2004年,自治区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宁政办法[2004]101号),增加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使全区职业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同时,加强与东南沿海职业教育的交流,组织全区9名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校长前往山东、浙江、福建三省考察职业教育。考察期间,与山东、福建两省的16所学校签订了650名联合办学、合作招生协议,进一步扩大了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2005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水利学校、隆德县职业中学等三所院校作为公办职业学校的改革试点学校,积极推进公办职业学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促进学校校长、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聘用(任)制度,优化教师队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把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挂钩,岗位津贴与个人工作绩效挂钩,调动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

与2000年比较,2005年全区职业学校固定资产总额由65948万元增加到83258万元,教师学历达标率由53%提高到80%,专业课教师比例由34%提高到56.1%,办学体制由“清一色”的政府和行业办学发展到有124所民办职业学校机构,校均规模由375人增加到1100余人,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发展到8所,毕业生就业率大幅提高。至2005年,全区共有各类职业学校52所,在校生55500人,其中高等职业学院9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院8所),在校生6500人;中等职业学校43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所,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8所),在校生49500人;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1所,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机构230所,年培训3.52万人次。职业教育每年为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约2万人。同时,在争取国家资金的投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合作办学,开展德育教育,教师培训、就业指导等方面都取得明显进展。

【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2001年,职业教育在进一步抓好骨干学校建设的同时,不断拓宽办学路子,批准了吴忠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高职学院正式招生,在10所重点中专学校进行了“3+2”高职班试点,打通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通道。10所试办两种类型职业教育的学校为:高等职业教育试点班(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制三年),包括宁夏卫生学校(检验、药剂)、银川电力工业学校(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运行)、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建筑装饰)、宁夏财经学校(财会电算化)、宁夏商业学校(烹饪)。“3+2”高等职业教育(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三年中等职业教育,两年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宁夏人民警察学校(治安管理)、宁夏司法警官学校(狱政(监狱管理))、宁夏交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公路与桥梁)、宁夏农业学校(养殖)、宁夏机电工程学校(机电技术应用)。2月,为加强管理和规范职业教育办学,教育厅印发《关于试办“3+2”分段制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试点班”的试行办法》。

2002年9月,自治区教育厅向教育部申报全区国家重点建设示范性职业学校和专业的学校名单。示范性职业学校(6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为宁夏商业学校(区级重点)、隆德县职业中学(区级重点)、银川市第一职业中学(国家级重点)、固原农业学校(区级重点),五年制高职学院:石嘴山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吴忠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性专业包括中等职业学校(6个专业、11所学校):烹饪为宁夏商业学校(区级重点)、银川市第一职业中学(国家级重点),计算机及其应用为银川市计算机中专学校(国家级重点)、石嘴山市第一职业学校(区级重点),机电技术应用为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区级重点)、西北外事中专学校(区级重点),畜牧兽医为固原农业学校(区级重点)、宁夏农业学校(区级重点),工业与民用建筑为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区级重点);汽车运用与维修为宁夏交通学校(区级重点)、青铜峡市职业中学(区级重点)。五年制高职学院(3个专业、3所学校)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为石嘴山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幼儿教育为吴忠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护理为固原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9月,教育厅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3]33号)文件精神,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职成办[2003]95号),提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的依据、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对原有国家级和新申报国家级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级学校名单(4所):银川市第一职业中学、宁夏农业学校、西北外事中专学校、固原市职业中学;新申报国家级重点学校名单(共4所,原均为自治区级重点学校):银川市光华职业中学、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交通学校、宁夏机电工程学校、石嘴山市第一职业学校、青铜峡市职业中学、隆德县职业中学;已被调整的国家级学校为宁夏财经学校、宁夏卫生学校、银川电力工业学校。12月,教育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报了宁夏第一工业学校、宁夏林业学校、宁夏轻工职工中专学校、宁夏水利学校、中卫县职教中心为自治区级重点学校,并提交了5所学校的申报材料。12月31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了首批重点建设示范性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示范专业,确定了首批重点建设示范性中职学校7所和示范性高职学院4所,确定了首批重点建设示范性中职专业24个和五年制高职专业11个。

2004年3月15日,教育部批准宁夏农业学校等10所学校为新调整认定的全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0所学校为:宁夏农业学校、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交通学校、宁夏机电工程学校、银川第一职业高级中学、西北外事中专学校、青铜峡市职教中心、固原市职业高级中学、隆德县职业中学。3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教育厅《关于推荐宁夏第一工业学校等五所中等职业学校申报自治区级重点学校的请示》(宁教职成[2004]33号),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宁夏第一工业学校等五所学校为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宁政函[2004]30号)函告,同意宁夏第一工业学校、宁夏林业学校、宁夏轻工职工中专学校、宁夏水利学校、中卫县职教中心5所学校为自治区级重点中职学校。

2005年,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5]1号)精神,教育厅同意13所中等专业学校的相关专业列为与高职院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班范围,包括宁夏第一工业学校的采矿,西北外事中专学校的数控技术应用,宁夏艺术学校的舞蹈,宁夏林业学校达到葡萄种植与酿酒、园林,宁夏交通学校的汽车应用与维修、公路与桥梁,宁夏机电工程学校的机电技术应用、汽车应用与维修、商务外语(英语)、计算机应用,宁夏水利学校的农业水利技术、建筑装饰,固原市职业学校的畜牧兽医、种植,同心阿拉伯语学校的阿拉伯语,宁夏轻工职工中专学校制浆造纸,宁夏人民警察学校的公共治安管理,宁夏体育运动学校的运动训练,宁夏农业学校的园艺、畜牧兽医,共21个专业。

【职业学校变更与调整】

2001年,教育厅制定了《关于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指示要抓紧做好布局调整工作。200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重大问题,批转了教育厅《关于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涉及到的中等职业学校有38所,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9所,技工学校5所,成人中专学校9所,职业中学5所,普通高校2所以及25个厅(局)。《实施意见》中提出,县市政府所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由县市政府统筹协调,组建县级职教中心,2002年底完成实质性合并。各县(市、区)职教中心承担本地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和成人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培养培训应纳入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管理;自治区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机构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发[2000]1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民委、体育局、文化厅所属的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宁夏体育运动学校和宁夏艺术学校原则上由其主管部门继续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委关于调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用2~3年的时间,按照产教结合、面向市场、自主发展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并、联办、共建、划转、改制、兼并、成立职教集团等多种形式进行布局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具体工作在自治区大中专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具体为:

建议合并的学校: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宁夏化工技工学校(属国务院所属部门、单位首批划转地方管理的技工学校,与宁夏机电工程学校仅一墙之隔)两校合并,组建宁夏机电化工学校。组建后的新校由自治区农牧厅管理。撤销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和宁夏化工技工学校建制,保留宁夏化工技工学校校牌。合并组建工作由自治区农牧厅、教育厅会同石化总公司组织实施。固原农业学校、固原财贸技工学校、固原卫生学校三校合并组建固原民族职教中心,新组建的固原民族职教中心由固原市管理。撤销固原财贸技工学校建制,保留固原农业学校、固原卫生学校校牌。合并组建等工作由固原市组织实施。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合并到宁夏医学院,撤销建制,对外保留两校校牌。合并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卫生厅在自治区大中专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建议组建高等职业学院的学校:(1)以司法警官学校为依托,筹备组建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撤销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建制。新组建的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保留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继续由自治区司法厅管理。组建工作由自治区司法厅在自治区大中专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2)宁夏财经学校、宁夏银行学校(属国务院所属部门、单位首批划转地方管理的中专学校之一)两校合并组建宁夏财政金融职业学院,撤销宁夏财经学校、宁夏银行学校建制。新组建的宁夏财政金融职业学院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在自治区大中专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3)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宁夏建筑成人中专学校、宁夏建筑技工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宁夏建筑职业学院,组建后的新校由自治区建设厅管理。撤销三校建制,保留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合并工作在自治区大中专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4)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供销学校、宁夏经贸学校合并组建宁夏商贸职业学院,撤销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供销学校、宁夏经贸学校建制,新组建的宁夏商贸职业学院保留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层次,由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合并组建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供销社、粮食局在自治区大中专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根据规划,进行布局调整的学校为:

建议组建职教集团的学校:宁夏农业学校、宁夏林业学校、宁夏水利学校、宁夏农垦职工中专学校、宁夏农业广播学校五校联合组建宁夏农林水职教集团。组建工作由自治区农牧厅会同林业厅、水利厅、农垦局组织实施。

建议联合办学的学校:宁夏艺术学校与宁夏大学艺术系联合办学;宁夏体育运动学校与宁夏大学体育系联合办学;宁夏交通学校要和银川市第三职业中专学校联合办学;西北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宁夏第一工业学校与石嘴山市第一职业中学联合办学,并积极创造条件,待时机成熟后进行实质性合并。

建议共建共管的学校:银川电力工业学校是国务院部门(单位)首批划转地方管理的学校之一,由宁夏电力总公司与教育厅共建共管。

建议改制的学校:将银川师范学校改办为普通中学。

建议撤销的学校:撤销宁夏工会职工中专学校、宁夏农行职工中专学校、银川市业余会计中专学校、宁夏税务职工中专学校建制。撤销工作由学校原主管单位组织实施。

2003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的《关于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继续加大对原有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加强优质职业教育的建设,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由原来的120所调整到87所,校均规模由原来的375人增至520人。其中,普通中专从原来的25所调减为11所,效益也在逐渐显现,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另外,在厅党组的正确指导下,加大了对新组建的五年制高职院校的管理工作。5月,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推荐职业技术院校开展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3]1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教育厅结合全区实际,决定推荐7所学校为我全区先行实施“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学校。5所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分别为:宁夏机电工程学校(自治区级重点,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宁夏商业学校(自治区级重点,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西北外事中专学校(国家级重点,数控加工技术)、宁夏交通学校(自治区级重点,汽车运用与维修)、宁夏护士学校(护理);2所高职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数控加工技术)、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同时,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在全区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中,实施战略性重组,将办学条件较好、社会效益较好的12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优化组合,组建了6所职业技术学院,扩大了招生规模,提高了办学质量,并健全完善了全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拓展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渠道。

2005年,在认真完成国务院划转地方管理的几所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完成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中撤并厅、局所属的宁夏重工业职工大学、宁夏商业学校、宁夏机械技工学校的交接工作的同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精神,教育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制定了《关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共涉及25个厅(局),38所中等职业学校、5所技工学校、9所成人中专学校、5所职业中学、2所普通高校。同年,通过转制、合并、共建、内部资源配合等多种方式,推进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推动职业院校增强规模效益。组织实施了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与宁夏农业学校的实质性合并工作。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不断深化办学体制、培养模式改革,试行“三二连读”和“东西合作、联合招生、东部就业”的职教模式,鼓励校企合办、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等办学形式,突出实践性、技能性培养,激发了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同时,召开了高职院校会议,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院校之间、院校与(行业)企业间开展合作,吸纳民间资本,联合组建不同类别、各具特色的职教集团。宁夏财经职业学院、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先后与建材、建筑、房地产、金融、银行、物业管理、商业集团等20多家单位在企业人员培训、学生实习、见习等方面进行合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经费投入】

2001年,通过与华夏基金会的合作,为全区一所农村职业中学争取到10万美元的专项贷款;通过努力取得教育部对宁夏中职教育的支持,教育部同意给宁夏增拨一笔中职专项经费,用于中职建设和培训教师;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与德国汉斯·塞德尔基金会对宁夏中职教师培训项目的协作。

2002年,自治区教育厅规定,允许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奖学金、贷学金、勤工俭学和困难学生补助制度,特别是对报考农林、煤炭、矿业学校的学生,学校要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

2003年,积极争取中央支援西部职业教育专款1310万元,专门用于固原地区6县以及同心县、盐池县、陶乐县的职业教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善了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办学条件。与自治区发改委和劳动保障厅积极配合,争取到国家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为进一步改善全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创造有利环境。

2004年争取2000万元,用于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并从2004年起,自治区政府每年拿出200万元,专门用于农村和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

2005年12月5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山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资金200万元,重点用于举办面向山区贫困家庭的职业培训班。6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职业教育专项资金250万元,其中用于职业中专教育70万元,用于职业高中教育80万元,用于高等职业教育100万元。

【课程与教材改革】

2001年3月,根据教育部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成立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信息网站的通知》,成立了宁夏教材信息网站。网站承担全区中职教材的征订、发行、信息发布工作,逐步使全区中职教材工程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道路。8月中旬,教育部组织力量对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保证教学基本规格要求起保障作用的德育课程、文化基础课程、基础课程和80个重点专业主干课程的教材进行了规划和编写。为帮助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面地了解和把握规划教材的编写思想、内容特点及体系结构,提高教材使用和授课质量,教育厅就做好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并要求全部任课教师参加培训,培训地点在宁夏交通学校。

2002年1月,自治区教育厅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在各校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工学交替试点,以学生为本位,以能力为本位,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到随时积极接受愿意转入职业学校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要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为所有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员提供学习机会。教育厅要求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加强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和创业教育,鼓励职业学校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学习现代教育技术,充分利用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改变传统教学方法;搞好地方特色教材建设,开展现代课程模式和综合化课程的探索和实验,增强课程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践性。4月,成立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蔡国英(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副主任委员白金良(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王林(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委员有王秋生(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李茂青(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处长)、蔡永贵(宁夏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杨春江(宁夏大学,教授)、贺宏炜(自治区教育厅教研室主任)、史新荣(吴忠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张民贵(宁夏卫生学校校长)、徐彦平(宁夏农业学校校长)、谢新华(宁夏财经学校校长)、胡春元(宁夏司法警官学校校长)、郭伟(宁夏商业学校校长)、惠毅(银川电力学校校长)、周甲宝(宁夏建筑工程学校校长)、荣彪(宁夏机电工程学校校长)、董家梧(宁夏交通学校校长)、吕军昌(西北外事中专学校校长)、朱启元(银川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校长)、陈海兰(银川市计算机职业中专学校校长)、王彦龙(银川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校长)、秦明华(银川市光华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张建新(固原县职业中学校长)、韩凤英(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为全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学、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所使用教材和教材质量的认证机构,并确定,自2003年秋季开始,新生及全部在校生一律使用教育部颁布的规划教材。在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区域经济行业发展的需求,组织力量开发和编写具有地方行业特色专业的课程和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社会需求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教学资源,编写反映自身教学特色的补充教材和讲义。今后将规划教材的使用纳入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教学评估、教学检查的指标体系之中。在教学论文的评选、优质课的评选、观摩示范课的教学中都将以使用规划教材为基础。自2003年起,规划教材将作为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命题的依据。

2003年8月,为增强职业技术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构建职业技术教育与国内外著名IT企业的合作平台,提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培养适应人才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使职业技术教育符合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方向,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IT课程改革发展项目的实施意见》(教职成司函[2002]22号)的有关精神,决定在全区职业技术院校开展IT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IT课程改革的内容主要从专业和课程设置方面、教学设施和手段方面、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考试和评估改革等方面进行,并专门制订了《IT类高、中职专业培养方案》,成立了全区职业技术院校IT课程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领导小组组长马林(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成员白金良(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王林(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王秋生(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李传武(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麻冬(ATA公司宁夏职教课改项目负责人)。专家组成员史新荣(吴忠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高级教师)、杨梓(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高级讲师)、王金(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周忠(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副校长、高级讲师)、陈海兰(银川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校长、高级教师)、陈丽英(银川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高级教师)、郭新春(宁夏交通学校教育研究室主任、高级教师)、姚春(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级讲师)、马哓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讲师)、马峰(吴忠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讲师)、王志岗(宁夏机电工程学校计算机教研室主任、讲师)、马俊(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高级工程师)、朱冬光(华为公司市场部经理·北京、高级工程师)、张明真(ADOBE公司·北京、技术总监)、脱小明(MACROMEDIA公司·北京、授权管理中心总经理)、沈威(TURBOLINUX公司·北京、高级系统工程师)、沙虹(SUN公司·北京、培训渠道管理经理)。

2005年10月,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置与教材编写使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引导中职学校开设哲学基础知识、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等四门德育必修课,并要求把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德育课程教材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并放在突出位置,通过评估,强化德育必修课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职业道德素养。

【教育教学及科研评奖】

2001年1月11日,自治区党委颁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大中专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01]5号),提出大中专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要求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并要以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方法,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切实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4月,为提高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充分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提高国民素质和民族创新能力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关于深化我区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宁职成[2001]89号),《意见》提出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学制,要求坚持制度创新,实行灵活的教学制度;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专业建设;加强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加强和改进德育课教学,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和改革文化基础教育,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积极改进教学及考试、考核方法和手段,推进现代化教育技术的应用;加强建设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领导。7月,为提高中职学校教师队伍的教学教研水平,自治区职业教育学会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研机构中首次开展了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论文征文评选活动,并成立了自治区首届职业技术教研优秀论文评审领导小组,组长蔡国英(教育厅副厅长),副组长陈通明(宁夏社科院《宁夏社会科学》总编)、白金良(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成员王秋生(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长)、王林(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李传武(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田继忠(自治区教科所副所长、中学高级教师)、石凤朝(宁夏教育杂志社副社长、中学高级教师);文科组评委:张广君(宁夏大学、教授)、白金良(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王秋生(教育厅调研员、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长)、史阳(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社会处处长)、史新荣(吴忠市职教中心校长、中学高级教师)、王玮光(银川市教科所副所长、中学语文高级教师)、李传武(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石凤朝(宁夏教育杂志社副社长、中学高级教师)、孟宪光(自治区教研室、中学英语高级教师)、蔡建民(自治区教研室、中学地理高级教师)、韩宏(自治区教研室、中学音乐高级教师);理科组:邵国柱(宁夏大学、教授)、张宏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王林(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马多福(宁夏农业学校副校长、物理高级讲师)、肖宗泉(宁夏交通学校党委书记、汽车专业高级工程师)、田继忠(自治区教科所副所长、中学高级教师)、王建华(自治区教科所、中学数学高级教师)、马桂萍(自治区教研室、中学化学高级教师)、李彦(宁夏银行学校、体育学科高级讲师)、郭新春(宁夏交通学校、计算机专业高级讲师)、陈海兰(银川市计算机职业中专学校校长、中学高级教师)、王彦龙(银川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校长、电子技术专业中学高级教师);工作人员韩风英(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秘书长)、刘彩霞(银川市教科所)。通过评审领导小组评选,在120篇参评论文中有75篇获奖,其中一等奖6篇、二等奖33篇、三等奖36篇,银川市计算机中专学校和青铜峡市职业教育中心获优秀组织奖。下半年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联合主办,《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编辑部承办了面向21世纪全国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我区推荐评选论文共荣获三等奖9篇、优秀奖11篇,优秀组织奖2名。同时,为加强学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培养,召开了16个骨干专业教研组会议,促进中职骨干、特色专业的教学交流,使这些专业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专业之间、校际之间的交流、协调与沟通。8月,为增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活力,推动以学分制为重点的教育教学制度重大改革,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试行办法》(宁职成[2001]171号),并在部分学校进行试点、推广。9月,在新招收的中职和高职学生中开始学分制试点工作,并出台了《宁夏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试行办法》指导性文件,确定了试点学校。试点学校根据各校实际,分别制定了《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学计划制订和管理办法》《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专业咨询办法》《导师工作条例》《按学分收费办法》《关于教学时间和教学场所安排的规定》等相关制度。11月,为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下一步开展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评估打好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精神,教育厅于11月20日至12月26日在全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首次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成立检查组,组长蔡国英(教育厅副厅长),副组长白金良(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王林(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王秋生(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成员马多福(宁夏农业学校副校长)、薛景泉(宁夏交通学校副校长)、雷晓斌(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副校长)、冯永琴(宁夏商业学校副校长)、陈海兰(银川市计算机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刘关桢(银川市光华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苗滋壮(银川市第一职业中学教务主任)、刘彩霞(银川市教科所教研员)。

2002年3月,自治区教育厅和宁夏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联合举办“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教育优秀论文征评活动”。10月,在全区开展首届指导职业学校优质课评比活动,参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等5门文化基础课程。12月,为切实做好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促进学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教育厅制定《关于加强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原则意见》。

2003年5月,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了解各地职业学校开展学分制试点工作情况的函》(教职成司函[2003]91号)要求,教育厅上报了职业学校开展学分制试点工作情况。同时,为了增强职业技术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构建职业技术教育与国内外著名IT企业的合作平合,提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的整体水平,培养适应人才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使职业技术教育符合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已在几所职校积极开展IT课程改革试点,通过试点按照IT课程改革提出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在校学生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IT商的相关权威认证证书,使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摆脱因所学专业与企业需求脱节而导致就业难的困境,使之有利于提升职业技术教育的质量和声誉,有利于招生工作。11月,全区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网络知识与技能竞赛和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在宁夏机电工程学校举行。全区有近30所学校参加了此次活动。23名学生获得4个奖项的奖励,并分别为12名学生颁发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14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届教学成果整体设计合理,题材新颖,突出了专业特点;实物展直观实用,可操作性强。通过竞赛和成果展,促进职教改革深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改革教学方法,加强校际交流,为全区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4年7月,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职业教育教研部门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纳入工作计划,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人的全面发展、与各专业学科教学和职业素质等关系的研究。交流推广优秀科研成果和学校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8月,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术教育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的通知》,评审委员会成员为:主任委员马林(教育厅副厅长),副主任委员白金良(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王林(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理事长)、王秋生(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调研员、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理事长);文科:组长杨梓(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周久云(宁夏经贸职业学院、副教授)、保红(宁夏水利学校、高级讲师)、尹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王淑霞(银川一职、中教高级)、刘关桢(银川光华职业中专学校、中教高级)、焦改丽(宁夏机电工程学校、高级讲师)、史伟丽(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雷厉(银川光华职业中专学校、中教高级);理科:组长史新荣(吴忠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刘百灵(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郭新春(宁夏交通学校、高级讲师)、冯永琴(宁夏经贸职业学院、副教授)、张铮(吴忠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冯才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工作人员陈白羽(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助理调研员)。共征集论文222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有88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14篇,二等奖29篇,三等奖45篇。对获一、二、三等奖的论文由自治区教育厅和宁夏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2005年8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奖励评审试行标准〉的通知》(教财[2005]12号)精神,教育厅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考察、评审,选出宁夏农业学校等12所中等职业学校和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职学院正式申报,争取更多的奖金支持,切实加强自治区实训基地硬件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办学水平和竞争力。

【师资培训】

2001年,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2000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建设工作(昆明)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专业骨干师资的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并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努力完成教育部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合格的职教教师队伍;通过积极筹备,教育部批准了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在全国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共培训校长19名,培训骨干教师12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教师32名。

2002年,教育厅召开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现场观摩及座谈会,会议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市、县(区)要根据国家“十五”期间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实现、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要求,配备和培训职业学校教师。要建立和疏通职业教育师资来源渠道。要注重在岗教师的培训,推出一批“名师”,师资培训中,要把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推进素质教育的自觉性、提高实践教学能力放在主要位置。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使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寒假和暑假,在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的培训工作。

2003年,根据“十五”师资培训规划,充分发挥全区国家级重点中取师资培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教师的全员培训和专业课教师的新知识培训工作。各校都制定了教师培训计划,支持教师到区内、外参加培训。全区在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基地举办了几期计算机、电子电工等专业教师培训,又协助该学院承办了全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对职校校长和部分教师进行培训,使参培人员了解全国职教发展动态及前景。7月,为使全区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的优秀教师得以继续深造,教育厅积极做好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确定了招生单位、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科目等。同时要求相关学校要立足于提高办学水平和促进教师长远发展,积极推荐教师报考。当年给宁夏的推荐报考名额为80人。同时,加强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的合作,对十几名专业课教师进行培训,并确定3名教师去德国短期培训,培训全部免费。

2004年,自治区教育厅按照教育部《关于报送中德职教师资进修项目2005和2006年度进修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4]66号)精神,依据全区各院校所设专业、办学条件及课时安排情况,选派德才兼备的专业教师前往德国进修学习。专业涉及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旅游管理与服务、国际商务等6个专业。送到区外职业技术学院培训的专业教师16名,并在暑期期间,对全区19名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进行系统培训。

2005年7月,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职成办[2005]79号),确定宁夏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名额为100人。

【学校评估】

2001年2月,由教育厅统一组织,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及专家组成评估组,对提出申报举办“3+2”和“高职试点班”的部分国家、自治区级及具有鲜明行业特点的中等专业学校进行评估。成立评估专家组,组长蔡国英(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成员白金良(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马林(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高安京(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处长)、王林(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殷骅(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自2月28日至3月2日,评估组对宁夏司法警官学校、宁夏人民警察学校、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宁夏建筑工程学校、宁夏卫生学校、宁夏财经学校、银川电力学校、宁夏农业学校、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交通学校、宁夏护士学校、固原卫生学校、固原农业学校13所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1]04号文件规定,对学校的6项内容进行评估:(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学历、技术职称等基本情况;(2)设置高等职业教育必须配备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基本情况;(3)学校办学条件及基础设施的概况;(4)拟办专业的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情况;(5)招生与在校学生数及学生毕业、就业情况;(6)学校内部行政、学生工作、教学管理及机构设置情况,教学质量及效益。

2003年5月,为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宁教职成办[2003]87号),并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合格标准》(试行),评估工作于下半年在全区开展。9月15日至11月23日,自治区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3]14号)精神,对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了合格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各级政府和行业对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认识,起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作用,促进了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其中,银川市合格中等职业学校21所:银川市第一职业中学、银川市第二职业中学、银川市光华职业中学、永宁县职业中学、宁夏商业学校、宁夏艺术学校、宁夏林业学校、宁夏体育运动学校、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宁夏水利学校、宁夏交通学校、宁夏农业学校、宁夏人民警察学校、宁夏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宁夏农垦职工中专学校、宁夏化工技工学校、宁夏轻工职工中专学校、宁夏农业广播电视中专学校、宁夏财会函授学校、宁夏卫生学校、宁夏护士学校,石嘴山市5所:石嘴山市第一职业学校、宁夏第一工业学校、西北外事中专学校、惠农县职业中学、陶乐县职业中学,吴忠市4所:同心阿拉伯语学校、青铜峡市职业中学、中卫县职业中学、灵武市职业中学,固原市8所:固原市职业中学、西吉县职业中学、泾源县民族职业中学、海原县职业中学、彭阳县职业中学、隆德县职业中学、固原农业学校、固原卫生学校。不合格学校5所:盐池县职业中学、中宁县职业中学、同心县职业中学、贺兰县职业中学、华西职业中学。此次合格学校评估起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作用。

2003年底至2004年初,教育厅在对全区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办学水平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了宁夏机电工程学校等1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宁夏水利学校等8所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宁夏人民警察学校等15所合格中等职业学校,确定了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等和7所中等职业学校为我区首批重点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确定宁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职业学院的11个专业和宁夏第一工业学校等21所中等职业学校的24个专业为我区示范性专业。这些示范学校和专业的认定,对于推动全区职业教育工作整体上新台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5年9月,教育厅根据教育部5月制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区独立设置的10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调整认定工作。教育厅先后两次下发文件,进行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并专门成立了以主管厅长为组长的认定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学校主管部门积极参与评估工作,了解所属院校执行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督促学校在办学的过程中,认真履行《职业教育法》赋予的责任,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效益。通过评估认定,各学校对教学工作十分重视,在实践中已经意识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学校能够按照市场对人才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办学思路,调整专业设置,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突出专业特色,增强办学活力。认定结果:拟继续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共7所,包括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宁夏交通学校、固原农业学校(固原市职业中学)、西北外事中专学校、银川市第一职业中学、青铜峡市职业中学、隆德县职业中学;拟取消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资格的学校共3所,包括宁夏商业学校(已与其他两所中职学校合并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石嘴山市第一职业学校(已被民办宁夏理工学院兼并)、宁夏农业学校(拟并入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与就业】

2001年4月,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01年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不再单独组织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高中阶段教育继续采取一考多录的办法进行招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单独组织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实行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技工学校一次考试、根据志愿分别录取。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优惠政策,并接受部分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入学,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学校可试行提前招生。取消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年龄限制,允许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及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简化招生手续,吸引更多的人入学。同时,在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为19031人,其中普通中专招生9344人,成人中专招生1066人,职业中学招生6921人,技工学校招生1700人。同月,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工作的意见》(宁教职成办[2001]34号),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提高对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工作的认识,转变思想,树立新的就业观,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内部机构设置中,要有专职机构和人员负责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工作,并要把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课作为选修课开设,开展创业教育,让学生更多地了解社会,接触社会。5月,教育厅做出《关于推荐2001届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免试进入区内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高职班)学习的通知》,推荐范围包括各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凡被录取的新生,一律凭普通招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时由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办法。凡有聘用单位的由自治区有关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

2002年,为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区教育大会关于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深化职教改革精神,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教育厅就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改革意见:全区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可以试行春秋两季招生,招生办法采用由学校自主招生,报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或高中生,学制分别为两年班或三年,高中毕业生学制仍为一年,毕业后可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进入高职学院学习或就业。为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有条件的中专学校、县级职教中心可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发挥附设作用。经自治区或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选择有条件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校外班或校内班。招收当地应、往届毕业生或乡、村干部,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班或新技术培训班。自治区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可以跨省、区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跨省、区招生,原则上由自治区教育厅与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由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公布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后方可招生。应积极鼓励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在志愿的填报上充分遵照学生志愿,录取中各地、市高中阶段录取工作应同时进行。除自治区级以上中专及农林、煤炭类学校第一批录取外,其余学校(含区外中专学校)均同批录取。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行学生缴费上好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制度。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面向人才市场,主动适应社会需要。

宁夏取消了中等职业学校指令性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社会需求和自身办学能力自主确定招生计划。要求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当前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招生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整顿招生秩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限制、误导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003年,教育厅取消了职业学院从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推荐生的政策。允许各类中职招生学校可以试行春秋两季招生,学制分别为两年半或三年,高中毕业生学制仍为一年,毕业后可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进入高职学院学习或就业。自治区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可以跨省(区)招生。全区中职、高职招生出现了大幅回升的局面,全区中职(普通中专、职高)招生14305人,比去年增加2733人,增幅23.62%;高职招生比去年增长了36.3%,均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成为我区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经过毕业生资格审核已取得毕业生资格的中职学生近13000余人,比2002年增加1000余人。各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坚持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毕业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鼓励学生大胆实践,勇于创业。全区就业率达90%以上,一些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2004年,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精神,全区中等职业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与中、东部地区的学校进行“2+1”或“1+2”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学生毕业后由中、东部联合办学学校推荐就地就业。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秋季招生工作采取由五市教育部门负责,实行集中统一录取和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在2003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尤其是鼓励重点中职学校、农林等类学校以及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专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扩大招生。全区中职招生同比增长21.67%,高职招生同比增长42.45%,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发展速度。

2005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实施《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将职业成人教育工作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紧紧围绕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快紧缺专业建设,加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针对教育部下达的3万人的艰巨任务,6月23日教育厅组织全区部分高、中等职业院校在《宁夏日报》进行了四个专版的招生宣传,7月至8月,又分别在银川市光明广场举行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之春”广场文艺展演和组织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职教成果及技能巡回展示的大型宣传活动,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学习理念,对于进一步扩大今年的招生规模,起到了积极的宣传效果。同时,下发《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全区招生工作,超额完成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任务,在2004年招生22017人的基础上,实现了2005年招收新生32105人的目标,比2004年净增10088人,增幅达45.63%的好成绩。超额完成2005年教育部下达给自治区3万人的招生任务,创我区历史最高纪录,实现了职业教育的历史性跨越。我区还成功地组织举办了首届东西部地区(宁夏)职业学校合作办学洽谈会,共与东部发达省市签订办学协议147校次,确定联合招生人数达9000余人,仅南部山区八县签订3000多人,促进了东西部教育合作,为宁夏学生走出去学习和就业拓展了新途径。

同时,全区各地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都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与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加强往来,积极为毕业生寻找就业岗位。有些学校在招生时期就与学生签订了就业岗位合同。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区签订就业合同的毕业生达90%以上,一些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毕业生签约率达100%。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2005年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由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负责。

处 长:白金良(2000年9月~)

副处长:王 林(2000年9月~)

撰稿:王辉仁

审稿:董宏伟

成人教育

【“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

2003年1月,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农村成人教育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巩固提高扫盲成果,继续开展初、中等文化教育;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增强农村劳动力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积极开展乡镇企业职工岗位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要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采用联合办学、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在有条件的县和乡镇成人学校举办职业教育和自学考试教育。开展农村社区教育实验,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化社会。4月,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申报银川市兴庆区、吴忠市利通区为全国社会教育实验区单位。

2005年5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和《教育厅关于为宁南山区举办职业培训班的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快我区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提高贫困地区劳动者素质和职业技能,为贫困家庭学生创造学习和就业条件,教育厅决定面向南部山区贫困家庭子女开办职业培训班。职业培训班面向原州、西吉、海原、隆德、彭阳、泾源、盐池、同心、红寺堡等县(区)招生,从各县(区)享受贫困救助的农户中招收1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进行了培训(见下页表)。培训班采取统一规划、按专业培养的办学模式,长短结合、以短期为主的原则,通过培训,使学生和农民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2005年首次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400人,每期培训3~5个月。这是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为“三农”服务,推进山区贫困家庭尽快脱贫致富,改变山区贫困面貌的一项重要举措。

2005年宁南山区职业教育培训班计划分配表(第一期)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

2004年,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实施“10万农民培训计划”,普遍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启动在国家级职业学校举办面向山区贫困家庭的职业培训班计划。4月14日,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的通知》(宁教职成办[2004]52号),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与农业、劳动、扶贫、财政、科技、建设等部门协作,共同推动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6月11日,为加大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力度,自治区教育厅决定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国英(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马林(教育厅副厅长)、吴世彩(教育厅副厅长),成员张广平(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白金良(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孔宗雪(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宛国成(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员)、孟祥云(教育厅财务处处长)、高安京(教育厅高教处处长)、殷骅(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王林(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厅局做好全区教育战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结合国家六部委《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农牧、财政、教育、社会保障、科技、建设、扶贫等七部门共同下发《全区农民工2004~2010年培训规划》和《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宁夏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和《申报实施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公告》等配套文件。全区有8所重点职业学校与农村职业学校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书。又确定71家办学培训机构作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其中,职业院校15家,劳动培训机构27家,隶属于农业系统具有办学资质的机构19家,民办职业学校10家。总培训人数60800人,乡村已转移劳动力626618人。

自治区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提高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调整教育结构,积极发展各类职业教育,基本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职业教育体系,在回族聚居地区建立了中等专业学校5所,职教中心1所,职业中学7所,从而推动了民族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支持农村劳务输出,从2004年起,自治区每年从扶贫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在国家级职业学校举办面向南部山区贫困家庭的职业培训班,帮助劳务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劳务技能。为了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在中等教育结构中所占比例,使之与普通中等教育比例相当。结合自治区“3133优质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通过布局结构调整,根据国家关于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部署,自治区重点在每个市有计划地建设一所中等职业教育中心,校均规模达到1200人以上,并向有条件的县(区)辐射,实行集团化办学,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开展职业技能培养,实施劳务输出培训,推动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在加强对农村职业学校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指导中,要求每所重点职业学校对口帮扶一所农村职业学校。宁夏机电工程学校、银川市光华职业中专学校分别与同心县职业中学、利通区第二中学建立了协作关系。6月13日,教育厅参与了自治区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对全区农村劳务输出的督查工作。

2005年,为进一步加大为“三农”服务的力度,加快农村和贫困山区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重点扶持给贫困山区建设10所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开拓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新局面。2005年,全区已建成中小学校园网143个,计算机总数达到4万多台,生机比为26∶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部分农村学校还将远程教育站点作为培训基地,开展了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实施了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促进了农村新增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使新增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基本掌握1~2项在城镇创业、就业的技能,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毕业证书,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年~2005年成人教育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负责。

处 长:白金良(2000年9月~)

副处长:王 林(2000年9月~)

撰稿:王辉仁

审稿:陈白羽

民族教育

【概况】

2001~2005年,全区民族教育由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自治区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难得历史机遇,在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进一步采取特殊措施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使全区民族教育实现了新的跨越。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区有回民小学174所,回民中学48所,民族高校1所,少数民族预科学院1所,已初步形成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较为完善的民族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回族在校生46.7万人,占全区在校生总数的35.74%,达到全区回族人口的自然比例,其中,小学回族学生占42.34%,初中回族学生占31.66%,普通高中回族学生占23.8%,职业中学回族学生占18.79%,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回族学生占17.69%,普通高等学校回族学生占31.95%(见表1),与“九五”(1996~2000)末相比,回族小学在校生人数比例提高了3.82个百分点,中学生回族专任教育数逐年增加(见表2)。回族中学生在校生比例提高了4.88个百分点,中小学回族专任教师数逐年增加(见表2)。回族高校考生的录取比例提高了14个百分点,基本实现了民族教育与全区教育的同步协调发展,为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南部山区的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

表1 2001~2005年宁夏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数及构成比率

表2 2001~2005年宁夏中小学校回族专任教师情况统计表

【民族教育特殊政策】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民族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宁党发[2005]31号),加大投入并相继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且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民族教育重点工程。把改善民族教育的办学条件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内容,先后实施了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一无两有六配套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吊庄点学校建设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Ⅰ期、Ⅱ期)、“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世界银行贫困项目”等教育重点工程,总投资25亿元,新建扩建中小学校舍254万平方米,改造危房72万平方米,使全区中小学学校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寄宿制回民中学。按照“一流的条件、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创办了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宁夏育才学校,六盘山高级中学建设规模3000人,育才中学建设规模1万人,全部面向南部山区以及移民吊庄地区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学生免收学杂费并享受生活补助。同时,迁建了银川一中(宁夏回民高级中学),并逐年扩大银川一中民族高中班的招生规模,满足了回族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为加快民族教育的发展,使民族教育更好地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实施“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以下简称“百标工程”)。从2001年开始,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10年时间使全区100所回民中小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全区先进水平,以带动民族教育整体水平实现新的跨越,从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百标工程”要求每所项目学校要全方位提升办学水平,实现“三化一高”(教育观念现代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确立申报评审准入、规划设计审核、检查培训指导、评估验收、跟踪督导等工作机制;提出“百标工程”的实施和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其他教育工程、硬件和软件建设的“四个”结合;同时对每期项目学校的校长、骨干教师举办培训班并分层次开展对教师的全员培训;对每所学校申报立项的校本教育科研课题,组织专家逐一进行评价和指导。“百标工程”自2001年7月启动以来,至2005年12月底,已有21个县(市、区)的60所回民中小学分5期相继进入“百标工程”。据统计,前5期60所项目学校的工程建设中总计投入已超过2.9亿元(其中,自治区投入“百标工程”专项经费5000万)。已建成的39所标准化回民学校经重新规划和全面建设,教育观念先进、校舍设备一流、育人环境优美、学校管理规范、教师敬业爱岗、学生乐学自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迅速跃升为当地基础教育的示范学校,甚至成为县乡文化教育的活动中心。

在普通中学设立民族高中班。民族高中班学生享受助学金、生活补助费、对困难学生免收学杂费。

大中专院校招生中实行特殊政策。在高校和中专招生中,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降低分数段录取;对回族聚居的南部山区采取定向招生、切块到县等办法,扩大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比例;对川区回族学生照顾20分录取,山区回族考生照顾30分录取。

民族预科教育规模。宁夏大学民族预科部,主要招收回族学生,其中女生不低于40%。允许民族预科部结业生参加当年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能考取区外高校的,统一安排在区内高校,以加快回族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确保回族学生升入大中专学校的比例每年增长1%。

民族职业教育。在回族聚居地区建立中等专业学校5所,职教中心1所,职业中学7所,2005年实现扩招任务,比2004年翻了一番。为支持农村劳务输出,从2004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从扶贫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在国家级职业学校开办面向南部山区贫困家庭的职业培训班,帮助劳务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劳务技能。

回族女子教育。根据条件,在需要的地方设立回民女子中小学或单设女子班,划定比例招生,设立回族女童助学金。

宁夏大学民族预科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民族预科教育的发展作为全区民族教育事业的主要内容,并制定了一系列倾斜政策,促进民族预科教育的发展。2001~2005年,宁夏大学民族预科部,坚持以自我发展为主、高校积极支援、地方大力扶持、国家宏观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托宁大,立足宁夏,服务西部,面向全国”的发展思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办学原则,使得民族预科教育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发展势头和活力。截至2005年底,宁夏高校民族预科部有教职工48人,专职教师33名,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28人。先后评聘了7位专家教授(占教师总人数的21%)。2001~2005年,民族预科部实际招生4019人,其中回族3427人,占总人数的85%,其他少数民族包括满、蒙、维等为592人,占总人数的15%。男生2093人,占52%,女生1926人,占总人数的48%。通过逐步建设,宁夏高校民族预科已成为全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重要教育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展民族预科教育事业,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高级人才,促进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2005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委、宁夏大学签署协议,决定共建宁夏高校民族预科部。

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招生。根据国家民委、教育部《关于中央民族大学附中2001(2002、2003、2004、2005)年高中班招生的通知》精神,中央民族大学附中高中班在宁夏招收回、蒙古、满族等少数民族学生,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厅根据通知要求,对优秀学生进行推荐安排。2001~2005年分配名额,前三年每年12名,后两年每年10名。

此外,鼓励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宗教人士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民族教育的发展。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年~2005年宁夏民族教育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

处 长:孔宗雪(2000年9月~2005年2月)

王建平(2005年2月~)副处长:王建平(1999年3月~2005年2月)李秋玲(1999年3月~2004年11月)尚继军(2000年9月~)

罗向红(2005年8月~)

撰稿:李晓延

审稿:王林

民办教育

【概况】

2001~2005年,全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316个(所),其中高等教育结构14个(所),中等职业学校9个(所),中小学33个(所),学前教育园(所)124个(所),文化教育机构72个(所),体育艺术教育机构43个(所),计算机培训机构21个(所)。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在校生103224人,其中高等教育8700人,中等职业教育2405人,中小学12162人,学前教育15406人,文化教育类25518人,体育艺术教育类8189人,计算机培训类30844人。从事民办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近6127人,建筑面积达567409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达4.01亿元,总体情况良好(见下页表)。

2001~2005年民办教育情况统计表

2003年9月1日起,我国民办教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为起点,进入依法发展时期,为加大和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促进法》,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依法发展。11月,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召开了全区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座谈会,加大了学习宣传的力度。并在银川市、石嘴山市组织了学习《促进法》座谈会,对全国、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的概况、形势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学习交流;举办了石嘴山市民办教育机构校长培训班;经过与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者及有关部门的调研,起草了《〈宁夏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004年,为促进公、民办学校之间的联合办学,进行优势教育资源互补,教育厅经积极努力,促成银川一中和民办建华学校的合作办学。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教育厅积极与陕西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取得联系,先后5次接待陕西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领导和专家。

【评估与年检】

2001年1月,教育厅对2000年度年检评估中要求限期整改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复评结果进行了通报。经过整改达到合格要求的教育机构11个(所):银川语言学校、宁夏科技馆培训中心、宁夏中语会文化补习学校、银川雅玛哈电子琴音乐教室、宁夏青年吉他艺术学苑、新城纵横网络教学中心、新城英特电脑培训中心、新城硬笔书法培训班、友联计算机培训班、吴忠利通区琴心幼儿园(原西湖幼儿园)。需尽快整改的教育机构:宁夏旅游教育培训中心。需注销的教育机构:银川中医协会自考辅导班、宁夏兴武学校。

2002年,教育厅对所审批的61个(所)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班)进行了全面年检和复核,年检、评估内容包括本学年学校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学校各类档案管理情况,学校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及合格财务人员配备情况,教学设备、校舍、办公条件改善情况,任课教师、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办学过程中遵纪守法情况,专职教师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办理情况等。达到合格条件的办学机构共56个(所),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有5个(所)。对5个(所)未能连续招生、无生源或法人代表年龄超过70岁的教育机构,注销其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2003年2月,教育厅对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共计231个(所)和15个独立设置的教学点进行了年检、评估。经审定,全区民办中小学年检评估共计30个(所),通过评估的27个(所),3个(所)限期整改;全区高等教育助学机构9个(所),评估结果全部合格;自治区(45个)、银川市(61个)、石嘴山市(53个)、吴忠市(25个)、固原市(8个)审批的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192个(所),通过年检共计190个(所)合格。

2004年11月16日,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200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的通知》(宁教函[2004]224号),要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按照年检内容进行自检自评,再由自治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最后由教育厅汇总、总结,并根据年检情况按规定更换我区第一批《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经过年检,新审批了5所,注销了6所不合格办学机构。

【审批与管理】

2001年7月,为贯彻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积极性,鼓励、支持和正确引导社会力量办学,自治区教育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的报告,切实保证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民办学校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在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允许自主设置专业,确定招生数量和招生范围及其他院校、机构合作办学。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宏观管理和服务指导。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严格把好审批关。建立健全办学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制度,对民办学校的各类财产分别登记建账,加强对财产使用和变更的监督管理。

2002年5月9日,教育厅批复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同意成立“宁夏心语学校”(宁教函[2002]91号)。该学校设立在宁夏女子监狱,属宁夏监狱管理局主管,成立后可开展各类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在监犯中开展政治教育、技术教育和文化教育。6月19日,为扩大全区社会力量办学规模,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促进对外交流,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宁教函[2002]126号),同意开办宁夏奕辰外语学校,该校属独立建制,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学校筹建期三年,校址设在宁夏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筹建期间可面向全区招生。学校以开办高中阶段英语教育为主,适当开展具有英语特色的培训教育,其办学经费、土地、教学设施由举办者筹措、解决。8月27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宁教复[2002]36号),同意筹建民办“宁夏阳光学校”,该校设置的全日制民办学校,以举办小学、初中、高中为主,适当开展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逐渐发展成一所独具特色的综合性民办学校。学校筹建期三年,待达到具备自有的独立校舍、校园、经费、设备后再正式审批。筹建期间可试招生。9月7日,教育厅同意筹建盐池县民办实验中学(宁教函[2002]203号)。该中学属独立建制,具有法人资格。学校筹建期三年,校址设在盐池县境内,待筹建期结束,经评估合格后正式批文。在筹建期间允许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学校以班高中、初中教育为主,在条件成熟时,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可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实行开放、灵活的办学形式,逐步发展成具有民办特色的综合性中学。学校由吴忠市教育局、盐池县教育局进行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办学经费、校舍、教学设施等事宜由举办者负责筹措、解决。9月25日,教育厅同意银川地区企业家协会申报开办“宁夏西部职业经理培训学校”(宁教函[2002]215号)。该学校属独立建制,具有法人资格的非学历的高等教育层次的培训学校,校址在银川市。教育厅要求,要以人为本,高起点、多层次地为企业培养和培训综合性、应用型、高级职业经理人才和相关人员,将学校办成宁夏及西部地区的培训职业经理人才的基地。10 月28日,教育厅同意丁吉虎等人筹建合作制民办“宁夏阿拉伯语翻译学校”(宁教函[2002]234号)。学校属股份合作制的中等职业教育层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校校址在贺兰县境内,筹建期三年,筹建期间不得招生。待筹建工作结束,经评估合格后再正式批复。学校以举办职业初中、高中教育为主,也可开展非学历的职业培训教育,实行开放、灵活的办学形式,逐步发展成具有民族特色的职业学校。学校应主动接受银川市、贺兰县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11月26日,教育厅同意开办“宁夏软件技术学校”(宁教函[2002]257号)。同意利用银川市计算机职业中专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创办宁夏软件技术学校,学校属民办职业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校址在银川市满城解93号,借用银川市计算机职业中专学校校舍、场地。学校以举办中、高级IT从业人员,兼中、高等教育层次非学历的职业培训教育,实行开放、灵活的办学形式,逐步发展成为信息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基地。学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银川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员工。办学经费、教学设施、实验实习基地等事宜由举办者负责筹措、解决。12月5日,教育厅同意成立“宁夏育德学校”(宁教函[2002]268号)。该校是宁夏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主管的一所学校,成立后,按有关规定,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宗旨,开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对在教人员开展政治、技术、文化教育,努力挽救在教人员,使之成为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才。

2003年6月17日,教育厅同意杜朝河等筹办“宁夏继续教育学院”(宁教函[2003]117号)。学院性质是股份合作制的民办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院以非学历的高、中等继续教育为主,也可开展职业技术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岗位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实行开放、灵活办学形式。学院应主动接受自治区教育厅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11 月7日,教育厅同意宁夏大学附属中学创办“宁夏外国语学校”(宁教函[2003]11号)。学校性质是国有民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享受国家、自治区有关民办教育的优惠政策。学校以举办中等教育为主,也可开展初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学校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

2004年2月5日,教育厅批复同意银川一中、宁夏建华学校开办“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宁教函[2004]31号)。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民办性质,按民办机制运行,以举办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为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6月30日,教育厅办公室批复同意宁夏中加合作爱德阳光外国语学校筹建组筹办“宁夏中加合作爱德阳光外国语学校”(宁教办函[2004]38号)。学校为独设置的培训性质的民办教育机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7月19日,教育厅办公室批复同意中宁县教育体育局筹建民办“宁鲁中学”(宁教办函[2004]45号)。学校筹建期三年,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中学。学校发展规模暂定为600~1000人。以开办普通高中、初中教学为主,也可开展初、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由中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监督和指导。同日,教育厅办公室批复同意宁夏中美合作思迈尔英语学校筹建组筹办“宁夏中美合作思迈尔英语学校”(宁教办函[2004]48号)。该学校筹建期三年,为独立设置的培训性质的民办教育机构。学校应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办学,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2005年5月13日,教育厅办公室批复同意宁夏北斗星素质教育开发中心与有关院校合作在宁夏开展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证书)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一年(宁教办函[2005]34号)。学校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严格管理、教考分离,认真组织教学与管理,严把教育教学质量关,争创宁夏优质外语教育品牌。8 月4日,教育厅批复同意永宁县教育体育局筹建民办“文昌中学”(宁教函[2005]170号)。学校为独立设置的寄宿制民办学校,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工作应由永宁县教育体育局监督、管理和指导。学校发展规模暂定为300至1000人,以举办初、高中普通教育为主,也可创造条件,积极举办初、高中职业教育,面向永宁及其他地区招生。学校筹建期为三年,筹建期间可试招生。9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第四季度对所审批的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行年检年审。审批机关在认为必要时可委托指定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民办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年检合格的学校,准予继续办学,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年检不合格的学校,视情况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予以解散或撤销。依法解散或撤销的学校,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由审批机关收回封存。每年年审的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12月28日,教育厅批复同意陶荣堂等人筹办“华夏培训学院”(宁教函[2005]303号)。学院属独立建置,具有法人资格的非学历的高、中等层次的培训学院。校址暂设在银川市兴庆区(原宁夏科技学院内)。学校应积极开展非学历教育的短期培训、自考助学、成人教育及继续教育。学院筹办期为三年,待条件成熟后再正式建校。筹办期间允许招生。

【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2001年~2005年宁夏民办教育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

处 长:孔宗雪(2000年9月~2005年2月)

王建平(2005年2月~)

副处长:王建平(1999年3月~2005年2月)

李秋玲(1999年3月~2004年11月)

尚继军(2000年9月~)

罗向红(2005年8月~)

撰稿:王辉仁

审稿:陈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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