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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本《竹书纪年》所载早期郑国史地问题疏辨

时间:2022-07-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故今本《纪年》所载郑桓公立国之史与《国语》《史记》《汉书》之说实微异而大同,未必纯出杜撰,足为探讨早期郑国史问题提供一重要文献参考。如此,今本《竹书纪年》之“居洛”说,恰可合于《左传》子产所言郑桓公与殷遗关系之密切。

邱 奎

提 要:明天一阁刊今本《竹书纪年》对西周郑国历史地理问题载之较详,至其所涉地望名称,则与其他古籍颇有出入,因该书系晚出“伪作”,故每为人轻忽。经由对此史料的考证,可推论郑桓公初居之“洛”在今陕西商洛一带。幽王初年,郑桓公伐“鄫”,即《郑语》史伯所说“申缯西戎方强”之“缯”,亦即曾国,地在今河南南阳一带。因伐鄫之功,郑桓公增土迁邑,都于郑父之丘,故国以“郑”名,其地应正近于今陕西华县一带。故今本《纪年》所载郑桓公立国之史与《国语》《史记》《汉书》之说实微异而大同,未必纯出杜撰,足为探讨早期郑国史问题提供一重要文献参考。

明人范钦天一阁校订本《竹书纪年》为“今本”《纪年》的最早刊本,其书对西周时期郑国史事有两条较为特异的记载:其一,宣王二二年(前806),“王锡王子多父命,居洛”。[1]其二,幽王二年(前780),“晋文侯同王子多父伐鄫,克之。乃居郑父之丘,是为郑桓公”。[2]第一条文之王子多父即郑桓公,桓公名“有”,“多”盖其字[3],此条独见“今本”。第二条文亦见《水经注》所引“古本”而文不同,彼曰:“周惠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4]愚意以为,西周时期郑国史地问题,古书所言各异,史家考辨纷纭,其间诸多疑难,至今尚未定谳,与其因“今本”系晚出伪书而蔑弃不论,未若平心夷考,或于其中亦不无可供参咨之处。兹疏辨其文意,考求“洛”、“鄫”、“郑父之丘”之地望,以期为郑桓公立国问题献一新解。

“居洛”说

今本《竹书纪年》系王子多父居洛之事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而《史记·郑世家》云此年“友初封于郑”,[5]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卷下便迳以“今本”袭《郑世家》文。按,“王子多父”之号并不见于他书,亦可能此事非出杜撰。至于“洛”,愚以为即春秋战国所称之上洛。《水经·丹水注》引古本《纪年》曰:“晋烈公三年,楚人伐我南鄙,至于上洛。”[6]又,哀公四年《左传》曰:“司马起丰析与狄戎,以临上雒。”[7]“雒”亦即“洛”,此两书之上洛,即《汉书·地理志》弘农郡之上洛,在今陕西洛南。其称“洛”者,因源出洛南冢岭山之伊洛水得名。

据春秋郑国执政子产所述本国史,可印证郑桓公初居之“洛”即在“上洛”一带的可能性。昭公十六年《左传》子产曰:“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8]按,子产之言自当有据。其可注意者二:一是“商人”,孔疏以其为商贾之人,其实“商贾之名,疑即由殷民而起”,[9]故此文中“商人”乃殷商遗族。二是桓公与商人“俱出自周”,显然是由宗周畿内东迁,则子产之言明白道出郑之东迁始于桓公,其与商人由宗周而东出,固然可能是郑之初居地本来即在宗周畿内。由此文可见郑与殷遗关系之密切。再据《国语·郑语》所载郑桓与史伯之问对,可知东迁并非仓促之举,乃早有预划,其携商人出周而东,自非仅需一朝盟誓可为。亦即是说,郑桓公尚未东迁之时,郑之境内即有众多殷商遗族,若将今本《纪年》之“洛”解为西汉弘农郡上洛一带,则其地左近多有与殷商相关之山川地名,确可解释此事。

其一,弘农郡商县相传为商之始祖契所居之地。《水经·丹水注》云:“契始封商。《鲁连子》曰在太华之阳。皇甫谧、阚骃并以为上洛商县也。殷商之名,起于此矣。”[10]又,《史记·殷本纪》曰契“封于商”,裴骃集解:“郑玄曰,商国在太华之阳。皇甫谧曰,今上洛商是也。”张守节正义:“《括地志》云,商州东八十里商洛县,本商邑,古之商国,帝喾之子卨所封也。”[11]按,商县故地在今陕西商洛商山北麓。郑玄、皇甫谧、阚骃等俱以为契初封于此,虽此地未必确属契之始居地,但其地山名商,邑名商,应与殷商之族甚有关系,曾为殷商族聚居地之一。正如陈槃先生所言:“此等散布华县西南之殷遗,意其初祖契之私祀,必因仍不绝,后世不察,遂谓契实居此耳。”[12]

其二,弘农郡卢氏、陕县一带地名与商之名臣伊尹相关。《吕氏春秋·本味》载伊尹身世传说,言其为“有侁氏女子”所得,又言“其母居伊水之上”,[13]检《汉书·地理志》弘农郡卢氏县,“熊耳山在东,伊水出”。[14]伊水与伊尹相关,熊耳山为伊水所出,其地在今三门峡卢氏县。又,所谓“有侁氏”,高诱注曰“侁读为莘”,[15]《史记·殷本纪》即言伊尹“为有莘氏媵臣”。[16]庄公三十二年《左传》杜注曰:“莘,虢地。”[17]其地在今三门峡陕州区。则莘与伊水皆东去上洛未远,是此区域之地名与殷商之伊尹相关。

综上,若将此王子多父所居之“洛”解为汉弘农郡之上洛,则在此一郡之中,与殷商相关之地名颇多,要其曾为殷人居地。如此,今本《竹书纪年》之“居洛”说,恰可合于《左传》子产所言郑桓公与殷遗关系之密切。故今以为,王子多父最初居地应求之于汉弘农郡境,其地有商丹盆地随丹水由西北向东南狭长分布,正当今陕西商洛一带。

“伐鄫”证

王子多父伐“鄫”之文只见于天一阁刊今本《纪年》一系,至于永乐大典本及戴校本《水经注》所引“古本”则皆作“郐”,据“古本”校“今本”者亦多改“鄫”为“郐”。一字之差,国地皆别。前人因多从“郐”之文,乃由此与《汉书·地理志》明载的郑武公“卒定虢、会之地”[18]说显然违悖,于是郑国东迁以及灭桧时间问题,遂成聚讼之府。近年李峰先生创为新论,独从“今本”伐“鄫”之文,由《国语》勾稽出西周末周鄫为敌之迹,以申“伐鄫”说。[19]今按,李氏所言虽属推证,但亦合于事理。鄙意亦以为作“鄫”者未必全然叵信,此虽伪书之孤辞,然细商其事,则觉于晚周史地颇能通洽,且与其他文献所载郑史矛盾最少。兹补证如下:

先论王子多父所伐之鄫的地望,并推测伐鄫路径。鄫为古国,字又作“曾”。石泉先生曾据出土曾国铜器考证出西周晚期到春秋中期曾人活动范围,“西起南阳盆地南部,东入随枣走廊,包括走廊东南端邻近地带的漳河谷地”[20]。近年曾国墓葬发掘及曾国铜器出土益富,尤其湖北随州叶家山墓地新出曾国有铭铜器之后,黄凤春等先生据之论断西周早期曾国政治中心即在“随州市漂水以东的区域”,而西周晚期后,“曾国的疆域迅速拓展,并领有汉东、汉北直至南阳盆地以南一带的广袤区域”。[21]按,“曾”应即王子多父所伐之“鄫”。前已申王子多父所居之“洛”在今商洛一带,由此伐曾,甚合行军地利。盖史籍虽多纷散,地名屡经迁革,然山川改易并不如此无常,由地形及后世古道,未必不可推测西周城邑之分布及道里之通绝。欲由“洛”至“曾”,即由今之商丹盆地一带至南阳盆地、随枣走廊一带,其最捷之途,恰有“武关道”正可经商洛出湖北十堰,进而再达襄阳、南阳,偪近“曾”之疆域。此道历来是关中东南指向南阳、襄阳之军事要道。另外,取道后世所称的潼关道、殽山殽道、函谷道,由此出关中,南下方城,进逼南阳盆地,更为平易。[22]

再探王子多父伐鄫的原因。西周末“鄫”之情势,见于史籍者只有《国语·郑语》史伯所说“申缯西戎方强”,[23]而王子多父伐鄫之由,则正可缘此从周末东南诸国形势消长及地缘关系推测。此论苦无实据,但毕竟此类本属单传佚史,不信固然审慎,假设其可信,再推验其是否合理以存疑,亦未必不可。今以为鄫之被伐正因其“方强”,而由王子多父率军征伐,乃更有其深刻背景。

据《郑语》史伯言曾之“方强”在幽王时,“方”之言甫也,是曾之强乃西周季世之事。此正与近年考古发现曾国铜器所呈现之曾疆域范围变化相应,张昌平先生据文献著录铜器和历年发现曾国铜器,勾摹出西周晚期至战国时期曾国疆域的变化情况,认为“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曾国铜器分布在漳河上游、滚河上游、涢水中上游三个区域”,“这一时期曾国的实力十分强大”,“春秋早期之后,曾国的实力范围退出了漳河、滚河一带,大约仅局限在涢水中上游一带,这一时期曾国的实力衰退”。[24]而前引黄凤春等先生据数年前叶家山新出曾国铜器进行的研究,再次印证“西周早期曾国的畛域并不大”,进入西周晚期后,其疆域骤广,成为“汉东第一大国”,并进而以禹鼎铭文所记鄂侯驭方史事,推测曾国疆域拓展至汉北及南阳盆地一带的原因,“应与周王剪灭鄂国有密切的关系”。[25]

按,考古材料所见西周晚期曾国疆域之扩张与史伯所言之“方强”,若合符契。若再将鄂国之史与王子多父伐鄫之事置入其中作一假设,似能得出更为明晰的推论。曾国北望成周,东南邻楚,西为王子多父所居之洛,而与其密迩相接的,则是鄂国[26]。周一度与鄂交好,鄂侯所处之南阳为一富庶之地,且当中原与江汉、宗周与成周之要冲。然由厉王时期禹鼎铭文[27],知当时鄂侯率南淮夷、东夷伐南国,周王命西六师、殷八师与武公两番伐鄂,王命中有“勿遗寿幼”[28]之词。其后便不见鄂国史迹,盖因此伐而微亡。鄂侯叛周,正如后世之藩镇骚动,必至一方失控;迨其被伐,便又南阳空虚,江汉南土失镇。故厉王之后,继位者宣王中兴,为弥补东南空虚,乃命召伯虎平定淮夷,其事见于《大雅·江汉》;又封申伯于谢,其事见于《大雅·崧高》。然而宣王时对南国之经略,与西周强盛鄂侯与周室交好时南土之辖治,两相比较,以孰为胜,则不可仅凭宣王雅诗之夸饰文句而论[29]。况且,厉王时伐鄂,至宣王时方复图南土,其域荡乱空虚之际,正是曾国乘隙而入之机。其趁周之衰而北上,危及南阳盆地,亦将阻滞宗周、成周与江汉南国之交通,“周室之屏翰”[30]之地震动,故周室出兵翦伐其锋。而之所以其地并无大型曾人遗迹发现,可能正因宣王时封申伯于谢,经略南土,牵掣曾之势力,而幽王时王子多父复伐曾而克之,其势便渐寖衰退。

王子多父伐鄫,因鄫之扩张危及周室。幽王之时西周将亡,然并非全然无力用兵,如《后汉书·西羌传》所载“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31]便是据《竹书纪年》所录幽王用兵之一例。其轻于用兵,既可西伐,于理亦可东征。又,禹鼎铭文记厉王时伐此境之鄂国,先以西六师殷八师伐,却“弗克伐噩”,“武公乃遣禹率公戎车百乘,斯驭二百,徒千”以伐鄂,于是“禹以武公徒驭至于噩,休获厥君驭方”。[32]厉王时伐鄂除大用西六师和东八师外,尚需借武公之“徒驭”,其实即武公私兵。王室衰微,诸侯卿士日盛,是西周后期大势,而宣王时用兵频数,晚年政衰,至幽王时,周之王师断不可能恢复至盛世规模。故此年伐鄫,由王子多父为之,恐应亦类似武公遣禹伐鄂之故事。

“郑父之丘”考

天一阁刊今本《纪年》言王子多父居郑父之丘事条例井然,伐鄫之时称“王子多父”,克鄫而后居“郑父之丘”,乃改称“郑桓公”。愚意此文最应重视之处,恰在其透露出郑国之得名缘故是因桓公受封居于郑父之丘。前所考王子多父居“洛”,并非郑国初封,而是王子多父受锡命得采邑,至伐鄫之后,居郑父之丘,方列为诸侯,始有“郑国”之名。清人雷学淇即曰:“桓公之称郑,自是伐郐以后之名”,“非初即封郑也”。[33]陈逢衡亦曰:“居洛之命,乃命之治洛邑,非以洛邑封王子多父也。至幽王二年,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不得以二十二年之居洛当之也。”[34]皆得其别。于是,考定“郑父之丘”地望,便为覈论今本《纪年》所言郑国初封地之关键所在。

前人论“郑父之丘”地望,多求之于东方。如《水经·洧水》云“又东过郑县南”,此“郑县”为新郑郦道元注先引《纪年》“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云云,紧承其下即引皇甫谧《帝王世纪》曰:“或言县故有熊氏之墟,黄帝之所都也,郑氏徙居之,故曰新郑矣。”[35]是郦氏虽未明言郑父之丘在新郑,但观其行文,似确有意以为“郑父之丘”即“有熊氏之墟”,地在郑东迁后之境土新郑。度其立说之据,则似仅有“丘”与“虚”同训为确切,然“郑父”与“有熊氏”,则不见关联。此后,清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曰:“若新郑,在郑州南四十里,莘在后矣。或者初迁时尝居此,其即《竹书》所谓郑父之丘与。其地亦祝融氏之虚,周封管叔鲜。”[36]大略亦从郦道元说。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既以“郑父之丘,未详所在”,复言:“《韩诗内传》谓殷末有郑交甫,《穆天子传》以圃田为圃郑,则郑丘在今郑州近是。曰‘郑父之丘’者,郑父即交甫之类,先曾国于此者。”[37]是又推其地不在新郑,而在郑州。近人陈槃先生亦论郑父之丘在“郑县、新郑之间”的殷遗旧地。[38]

上数家均在“新郑”、“郑县”一带求“郑父之丘”,其地不出今河南郑州一域。然郑桓公于西周末谋东迁避祸,其事明载《国语·郑语》,由彼文显然可见桓公势力所重者本在宗周。《汉书·地理志》京兆尹郑县下自注言其地为“周宣王弟郑桓公邑”,[39]班固以为郑国初封在今陕西华县。郑玄《诗谱》云:“今京兆郑县,是其都也。”[40]《毛诗正义》引郑玄《发墨守》亦曰:“桓公国在宗周畿内,武公迁居东周畿内。”[41]按,史书地志之作,应参诸图籍,徵诸耆旧,而郑玄亦博闻大儒,故郑国初封宗周畿内之说,绝非无根之谈;然王子多父因居“郑父之丘”方为郑,又是今本、古本《竹书纪年》共持之论,也不宜完全忽视。故若以为“郑父之丘”在东方,则《纪年》与《汉书》、《诗谱》大异,两造之下,是非难决,以致整个郑东迁之史都因而混淆莫明。愚以为,其实郑国初封宗周畿内与《竹书纪年》所言郑桓公居“郑父之丘”本不矛盾,前人纠辩纷纷,实未思“郑父之丘”本或在宗周畿内,且与汉京兆尹郑县相去不远。

“郑父之丘”一名所以难考,盖因其仅见《纪年》,故难以取他书互参。然今循清人阎若璩所述“事无所证,当求之迹,迹有不明,当度之理”[42]之法,据相关人名姓氏迂回探论地名,则其地未必全然无稽。古地多有以“丘”名者,丘即陵阜,“阜”又与“父”音近义通[43],故“郑父之丘”可省称“郑父”、“郑丘”。又,古人命氏,本有因地得氏之例,故以氏之所出,亦可证地之所在。成公二年《左传》载齐晋鞌之战,“晋解张御郤克,郑丘缓为右”,[44]其下又有“缓曰”云云,杨伯峻曰:“云‘缓曰’,可知‘缓’是名,‘郑丘’是氏。”[45]所见甚确。古以某丘为氏者并不寡见,多系以邑以地命氏。如乘丘氏,鲁庄公十年《春秋》曰“公败宋师于乘丘”,杜注:“乘丘,鲁地。”[46]《汉书·艺文志》阴阳家有“《乘丘子》五篇”,注云“六国时”[47]人,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正》卷三四以“乘丘”为氏。又如籍丘氏,定公八年《左传》曰:“籍丘子鉏击之,与一人俱毙。偃且射子鉏,中颊。”杜注:“子鉏,齐人。”[48]知“子鉏”为字,“籍丘”为氏。外如《通志·氏族略》所胪列之谢丘、瑕丘、吾丘、商丘、闾丘、梁丘、轩丘、龙丘、陶丘、雍丘等氏,皆属此类。以此类推,追源溯本,见于《左传》之“郑丘”氏应即因地而得氏,其先即出自“郑父之丘”。虽鲁成公世距周幽王初已两百余年,人经数代,然后裔子孙承远祖姓氏,于理固无怪。

“郑丘”之氏仅见于《左传》之“郑丘缓”,其人身在晋师,据杜预所揭“臣非君命不越境”[49]之例,可料其为晋人。何以春秋之“郑丘”氏在晋,而《竹书纪年》载“郑父之丘”之地为郑桓公所居,细思其故,盖因其地于幽王时曾属郑,至春秋时又为晋有。考诸史,新郑之地终春秋世未为晋有,故晋国之郑丘氏不得出乎此。而春秋时晋土恰另有两区曾为西周末郑桓公居地,一为“阴地”,一为“河外列城”,今意“郑父之丘”即当于彼间求之。

“阴地”见于宣公二年《左传》:“晋赵盾救焦,遂自阴地及诸侯之师侵郑。”杜注:“阴地,晋河南山北,自上洛以东至陆浑。”[50]又,哀公四年《左传》曰“蛮子赤奔晋阴地”,下文又出“阴地之命大夫”。杜注:“阴地,河南山北,自上洛以东至陆浑。”[51]是泛言。江永《春秋地理考实》以卢氏东北有阴地城,而《左传》有阴地命大夫,故谓“阴地自有其邑”,“当以卢氏阴地城为是”。[52]是确指。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曰:“卢氏县有阴地城,为晋之阴地。宣二年赵盾自阴地率诸侯之师以侵郑,哀四年蛮子赤奔晋阴地,杜俱注‘晋河南山北,自上洛以东至陆浑’。上洛,今陕西商州雒南县;陆浑,今河南府嵩县。其地南阻终南,北临大河,所谓河南山北也,而卢氏县乃命大夫屯戍之所。犹南阳为河南之总名,而别有南阳城,则在修武也。”[53]是兼泛言、确指而说。杨伯峻即从之曰:“阴地,据杜《注》,其地甚广,自河南省陕县至嵩县凡在黄河以南、秦岭山脉以北者皆是。此广义之阴地也。然亦有戍所,戍所亦名阴地,哀四年‘蛮子赤奔晋阴地’,又‘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是也。今河南省卢氏县东北,旧有阴地城,当是其地。此狭义之阴地也。”[54]据此,可见春秋晋之“阴地”,大致已囊上所考西周末王子多父所居之“洛”在内。

“河外列城”见于僖公十五年《左传》,晋曾许诺:“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孔疏:“列城五者,自华山而东,尽虢之东界,其间有五城也。”[55]五城之名今虽不可确知,然传文已自言其界域所至,其在“河外”,河为北界,华山为南界,顺黄河沿华山北麓而东,至虢。其西端所起,因此时秦之东已接晋之西,故不言。顾栋高曰:“秦至文公,未尝越岐以东一步,丰镐故物,依然尚在也。是时周之号令犹行西土,虢、郑懿亲虽从王东迁,而其故封无恙,呼吸可通。鲁庄之二十一年,惠王与虢酒泉,酒泉在今同州府澄城县。计东迁至此,已历平、桓、庄、僖四世九十四年矣,而金瓯尚无缺也。直至鲁僖之二年,而秦穆公灭芮,即其地筑王城以临晋,滨河而守;晋亦于僖五年灭虢,守桃林之塞,秦晋遂以河为界,丰镐故都沦入于秦而不可反矣。计至此距初迁已及百有二十年。”[56]知至春秋鲁僖公之初年秦晋方以河为界。又,据《史记·秦本纪》,秦康公二年,“秦伐晋,取武城”,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云:“故武城一名武平城,在华州郑县东北十三里也。”[57]其时当春秋鲁文公八年(前619),知此前郑县一带尚属晋。又,《秦本纪》载秦惠文君六年(前332),“魏纳阴晋,阴晋更名宁秦”,裴骃《集解》引徐广曰:“今之华阴也。”[58]其时已在战国,知此之前华阴属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引高氏曰:“盖阴晋亦在五城之中矣。”[59]是春秋之初,“河外列城”西端固包今之华县一带。则班固所说郑桓公初封之地京兆郑县,或即河外列城西端所起之处。

如是,桓公先居“洛”,后居“郑丘”,两地正在春秋晋之“阴地”及“河外列城”范围。郑丘缓于鲁成公二年(前589)在晋师为车右,而据上考,阴地及河外五城于春秋之时多属晋土,故设此区域或正是郑父之丘所在,则当时晋人有以“郑丘”为氏者,便于理可通。再据今本《纪年》之先载居“洛”,再载居“郑父之丘”,知其地别为二。而洛大致与晋之阴地相当,则郑父之丘可能当在与阴地隔一华山之河外列城之区。《纪年》言郑桓公郑父之丘而称郑,而《汉书》说郑初封地在京兆尹郑县,疑两书其实暗合而非相异,郑父之丘与京兆郑县恐本不相远。至其地所以名“郑”之故,乃因此地多殷遗。“郑”之初文为“奠”,此地之称“郑”,源于殷商之奠方。胡厚宣《殷代封建制度考》举卜辞中武丁时有“子奠”,他辞又有“次在之奠”、“我奠受年”诸文,并推考殷商奠方地望曰:“其地与周宣王封弟桓公友于今陕西华县境之郑地域正合,是郑之名亦不始于周,自殷武丁以来旧矣。”[60]其说颇可参。

附说“谢西九州”、“咸林”、“棫林”、“拾”、“留”

经上文所考,郑桓公居洛、伐鄫、居郑父之丘三事,既能合乎事理,徵诸方舆山川亦通,且与最为传统的郑居京兆郑县说、郑武公灭虢郐说并无抵牾,应堪为西周郑国史略供参择之用。然《国语》、《世本》、《公羊传》、《诗谱》诸书对早期郑史尚另有所记,欲审今本《纪年》言之虚实,则于此类异说不可避而不顾,故今不揣戋陋,附陈零星之见于此。其中不无堪与“今本”相互印证之处,至于难以厘清之疑问,则亦不敢妄断。

其一说“谢西九州”,此见于《国语·郑语》。彼载郑桓公与史伯谋议迁国之事,以数番问对连缀成篇。桓公问“何所可以逃死”,史伯当即对以“济河洛颍之间”,告以伐“虢郐”。此第一番问对。桓公未遽许,转问“南方不可乎”,史伯乃对以楚之先祖有功德,故“其子孙必光启土,不可偪也”,“唯荆实有昭德,若周衰,其必兴矣”,故不可南迁。此第二番问对。桓公复问“谢西之九州何如”,史伯曰“其民沓贪而忍,不可因”,“唯谢郏之间,其冢君侈骄,其民怠沓其君,而未及周德”故其地易取。此第三番问对。据韦注,谢郏之间“谓郏南谢北,虢郐在焉”,则“谢郏之间”亦近“济河洛颍之间”,此即重申首番问对所告之意而已。经此三番往复,计议渐定[61]。按,《郑语》之文固羼后人手笔,如借史伯之口盛夸楚国一段,便可见“出自楚地”[62]之痕迹。然纵其多出增益,亦有底本,如其三番问对,开篇史伯即告以取虢郐,而郑桓公却未立即应允,乃一询南方,一询谢西九州,其故便可深思。窃疑正因郑桓公初居洛,又有伐鄫之胜。鄫之东南可至楚,即桓公所问之“南方”。鄫之西近“谢西九州”,韦注曰:“谢,宣王之舅申伯之国,今在南阳。谢西有九州,二千五百家曰州。”[63]今按,“九州”非泛言,乃实有其地名,即昭公二十二年《左传》所载“九州之戎”居地,[64]全祖望《经史答问》卷四尝考“九州之戎在晋阴地”,[65]陈槃先生说其地“即今豫西渭南群山中”,[66]皆是。郑桓之所以特问“谢西九州”,联系居洛、伐鄫之事,则自是地缘相近,且尝于南阳之区有所经略之故。《郑语》斯问,若非背后隐有史实,断难臆设。盖此正与今本《纪年》之事暗通,未宜推委于文势纵横虚构之笔而已。

其二说“咸林”、“棫林”。郑玄《诗谱》曰:“宣王封母弟友于宗周畿内咸林之地,是为郑桓公。今京兆郑县,是其都也。”[67]王引之以“咸林”即《世本》之“棫林”,雷学淇更以《世本》之“棫林”即襄公十四年《左传》之“棫林”,且以汉扶风雍县有秦代棫阳宫,推棫林在镐京西北。近人复多联系金文中“奠”、“淢”之类地名及大郑宫、棫阳宫之类遗址,以论郑初封地在关中平原西部,似能以二重证据法遥应雷氏之论。然而,对雷氏所举之棫林,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据《左传》本文所载战事进展论曰:“诸侯所涉,不过在同、华之间泾口之下流,更进而后及于棫林耳。又,是役也,诸侯皆不欲进,复以军帅不和,不及取成而退,晋人谓之迁延之役,安得深入敌境而至于泾阳乎。”[68]此可谓读史得间,正见雷氏远附扶风之疏。李学勤先生对此类说者金文及考古研究中之罅隙亦作有切实的质疑,颇中肯綮,复提出“不能排除郑桓公所居本是咸林,因棫林习见而误改的可能性”。[69]今按,高、李之说义据确切,可见定“棫林”在关中西部之说诚有疏失。高氏早已论明晋之伐秦,先出同州、华州间,后至棫林,旋即回师,不可能深入秦之腹地,则“棫林”本距今华县不甚远。若不论“棫林”,姑设《诗谱》之“咸林”并非字误,则其地望亦可略推。寻《诗谱》行文通例,则“宗周畿内咸林之地”是指封疆,“京兆郑县”是国都。亦如其既言陈“都于宛丘之侧”,复言其封域在“豫州之东”;既言曹都在“济阴定陶”,复言其封域在“雷夏菏泽之野”。[70]国都处封疆之中,郑既都京兆郑县,则咸林之地必包此区域。据此,若于京兆郑县左近求咸林,则《汉书·地理志》所载河东郡安邑有巫咸山,巫咸为商王太戊之臣,或咸林之“咸”与之相类,俱与巫咸相关。河东安邑在今山西夏县,正与河南三门峡隔河相望。而如前考,三门峡之卢氏、陕州,均有关乎伊尹、有莘氏之地名,而王子多父又曾居洛,此数地与华县犄角相对,恰大致当于春秋时晋国“河外”、“阴地”之境,地形地貌自成一区域,而“河外列城”西起今华县、华阴一带,东尽三门峡一带,故鄙意疑“咸林”之地即在此区域中,当去华县不远。

其三说“拾”与“留”。《史记·郑世家》司马贞索隐引《世本》曰:“桓公居棫林,徙拾。”[71]桓公十一年《公羊传》曰:“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72]拾与留之所在,说各不一,今则推测其地名或皆与鄫人有关。前据今本《纪年》考王子多父有伐鄫之事,而春秋郑国确有“鄫”地,检襄公元年《春秋》,左氏经文曰“次于鄫”,杜注:“郑地,在陈留襄邑县东南”,[73]其地在今河南睢县。疑其即郑桓所伐之鄫人,于春秋时已迁居至此,故地以“鄫”名。该地左氏作“鄫”,同年公羊家经文却作“合”,[74]二家同地异名。赵坦《春秋异文笺》卷九解其故曰:“‘鄫’古或省作‘曾’,‘曾’、‘合’篆文相近。”[75]陈槃先生从其说,甚是。陈氏又增引甲骨金文之“曾”字例,有迳作“合”字之形者,有甚似草书“畄”之字形者[76]。今按,以字形论,甲金文字中“曾”、“合”、“留”形似,后世以隶草书之,恐《世本》之“拾”即“合”,其与《公羊传》之“留”,俱即为“曾”,其得斯名,当是郑桓公乘伐鄫之利占据鄫地,或挟鄫人经营斯地。而细斟《公羊传》文意,“留”似已在东方,则《世本》与《公羊传》所载或是指郑国迁出宗周后之事。然郑自桓公谋东,寄帑与贿,“十邑皆有寄地”,[77]数年之后方卒定都新郑,其间详情不悉,故“拾”与“留”之地望今实难确考,要之其名洵或与郑所伐之“鄫”有关。

结 语

经由对天一阁刊订今本《竹书纪年》所载两条早期郑国史料之疏通证明,略能见其地名实而非虚,其史事亦衡之事理而可通,验之文献而有徵。如是,则西周郑史可据之增一推论。兹约撮其要:周宣王之世,郑桓公尚为王子,而非诸侯,其采邑在“洛”,地在今陕西商洛一带。幽王初年,王子多父伐“鄫”,此鄫即《郑语》史伯所说“申缯西戎方强”之“缯”,即曾国。因伐鄫之功,王子多父增土迁邑,都于郑父之丘,故国以“郑”名,其地应正近于今陕西华县一带。

若如此说,则今本《纪年》所载郑桓公立国之史较他书为详,而与《国语》《史记》《汉书》之说比观,实微异而大同,与《世本》《公羊传》等书所言或亦不无联系,未必不可相佐。前人或因鲜信“今本”,未遑深求其意,于是执“古本”与其他文献立异,是非难决,异说滋蔓。而以今之所证观之,则与旧籍多合,颇少争讼,或正如阎若璩《潜丘劄记》所论“地理之说,袭谬踵讹固不胜数,而一欲凿空出新,反不如旧说之安”[78]者欤。然晚周史事,隐晦者多,证实唯难,本篇亦不过多出推度之论,冀差堪略存臆测而已。

基金项目:四川省古代文学特色文献研究团队(川社联函[2015]17号)建设项目。

作者简介:邱奎,文学博士,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注释】

[1][明]范钦订《竹书纪年》,四部丛刊初编影印天一阁刊本,上海书店,1985年,第15叶右。

[2]同上,第16叶左。

[4][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中华书局,2007年,第520页。按,《水经注》所引古本《纪年》,“伐郐”前或作“同惠王子多父”,或作“周惠王子多父”,或作“周宣王子多父”,异见迭出,然其分歧乃在王子多父为谁之子,因非关本文宏旨,故不繁论。

[5]《史记》,中华书局点校本,1959年,第1757页。

[6][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第486页。

[7]《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缩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2158页。

[8]同上,第2080页。

[9]徐中舒《从古书中推测之殷周民族》,《国学论丛》,1927年1期,第111页。

[10][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第486页。

[11]《史记》,第91—92页。

[13][战国]吕不韦等著,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新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44页。

[14]《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第1549页。

[15][战国]吕不韦等著、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新校释》,第748页。

[16]《史记》,第94页。

[17]《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缩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第2080页。

[18]《汉书》,第1652页。

[19]详参李峰《西周金文中的郑地和郑国东迁》,《文物》2006年9期,第75—76页。

[20]石泉《古代曾国——随国地望初探》,《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年1期,第59页。

[21]黄凤春等《湖北随州叶家山新出西周曾国铜器及相关问题》,《文物》2011年11期,第83页。

[22]按,关于商洛地区的战略作用及此两条行军途道情形,可参史念海先生《秦巴山间在历史上的军事活动及其战地》《关中的军事地理》,载《河山集·四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53—254、260—262、165—171页。

[23]《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1998年,第519页。

[24]张昌平《曾国铜器的发现与曾国地域》,《文物》2008年2期,第62页。

[25]黄凤春等《湖北随州叶家山新出西周曾国铜器及相关问题》,《文物》2011年11期,第83—84页。

[26]西周中晚期鄂国之确切地望尚未最终确定,诸家考辨,可参徐少华《鄂国铜器及其历史地理综考》,《考古与文物》,1994年2期,第87—93页;李学勤《论周初的鄂国》,《中华文史论丛》2008年4期,第1—7页。数年前河南南阳夏饷铺发掘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鄂国墓葬群,其中有贵族墓及出土铜器,尚在进一步考古研究中,应可证明当时有鄂国贵族聚居在南阳,此必将为晚周鄂国地望之力证。鄂当大致在南阳盆地一带,正与曾相连,静方鼎铭曰王“命静司在曾鄂师”,亦可证曾鄂地域相毗。

[27]按,此于禹鼎时代从徐中舒说,见其《禹鼎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考古学报》1959年3期,第53—66页。此外,禹鼎时代尚有夷王说、孝王说,要之皆在宣王、幽王之前。

[28]李先登《禹鼎集释》,《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4年6期,第111页。

[29]按,宣王事见于《大雅》者多,其虽号称中兴,然当时诗风之善于夸饰渲染铺排,未必皆为事实,历代治《诗》者偶有道及。兹为行文之便,仅引崔述《丰镐考信录》卷七所言:“《雅》之咏文武事者,事实多而铺张少;咏宣王事者,事实少而铺张多。此亦世变之一端也。”又曰:“宣王之时虽尚未至是,然亦不免小事而张皇之。城方封申,亦仅仅耳,而其词皆若威震万里者。”

[30][宋]王应麟著,栾保群等校点《困学纪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85页。

[31]《后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65年,第2872页。

[32]李先登《禹鼎集释》,《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84年6期,第111页。

[33][清]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台湾艺文印书馆,1977年,第398页。按,雷学淇持“伐郐”说,故此文作“郐”,今不从其说,于其原文则照引,读者察之。

[34][清]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清嘉庆刻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23页。

[35][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第520页。

[36][清]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2002年,第150页。

[37][清]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台湾艺文印书馆,1977年,第411页。

[39]《汉书》,第1544页。

[40]《毛诗正义》,中华书局缩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335页。

[41]同上,第336页。

[42][清]阎若璩《潜丘劄记》,凤凰出版社影印上海书局石印《清经解》本,2005年,第257页。

[43]详参程二行《春秋都邑何以多以“父”名》,《中国典籍与文化》,2000年4期,第27—29页。

[44]《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缩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第423页。

[4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791页。

[46]《春秋左传正义》,第1766页。

[47]《汉书》,第1733页。

[48]《春秋左传正义》,第2142页。

[49]同上,第1844页。

[50]同上,第1866页。

[51]同上,第2158页。

[52][清]江永《春秋地理考实》,凤凰出版社影印上海书局石印《清经解》本,2005年,第1956页。

[53][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点校本,1993年,第613页。

[5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654—655页。

[55]《春秋左传正义》,第1805页。

[56][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第891—892页。

[57]《史记》,第195—196页。

[58]同上,第205—206页。

[59][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第654—655页。

[60]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0页。

[61]详参《国语》,第507—515页。

[62]邱锋《论〈国语·郑语〉产生的地域和时代》,《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2期,第124页。

[63]《国语》,第515页。

[64]《春秋左传正义》,第2100页。

[65][清]全祖望《经史答问》,凤凰出版社影印上海书局石印《清经解》本,2005年,第2396页。

[66]陈槃《不见于春秋大事表之春秋方国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15页。

[67]《毛诗正义》,中华书局缩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335页。

[68][清]高士奇《春秋地名考略》,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2002年,第287页。

[69]李学勤《夏商周年代学札记》,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1页。

[70]《毛诗正义》,第375、384页。

[71]《史记》,中华书局点校本,1959年,第1758页。

[72]《春秋公羊传注疏》,中华书局缩印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第2220页。

[73]《春秋左传正义》,第1928页。

[74]《春秋公羊传注疏》,第2300页。

[75][清]赵坦《春秋异文笺》,凤凰出版社影印蜚英馆石印《清经解续编》本,2005年,第10213页。

[77]《国语》,第523页。

[78][清]阎若璩《潜丘劄记》,凤凰出版社影印上海书局石印《清经解》本,2005年,第2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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