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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说之别而非文体之分

时间:2022-07-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汉志》小说观强调的是作品之“用”,而并不关注作品的题材类型、写作手法等文体因素。因此《汉志》不仅反映了刘向、刘歆和班固三人的学术思想,而且代表了汉人对先秦以来学术文化成果的基本看法。《汉志》诸子十家前均有小序,代表了作者对诸子的评价。

提 要:从目录学角度来看,《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列有小说家,只能说明小说家是诸子之一,具有与诸子一样的性质,是一种学说派别,而并不能表示小说文体的出现。《汉志》小说观强调的是作品之“用”,而并不关注作品的题材类型、写作手法等文体因素。《汉志》小说观给后世小说目录以深远影响,后世小说家的芜杂面貌和作品收录上的混乱可以在《汉志》小说观中找到历史原因。

中国古代小说数量众多,类域广杂,相关类别难以厘清,不仅现代治小说者感到棘手,就是古代大家也常叹其混杂而不易分辨。郑樵《通志·校雠略·编次之讹论》云:“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者,足相紊乱。”[1]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也说:“小说,子书流也,然谈说道理,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迹,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他如孟启《本事》,卢环抒情,例以诗话文评,附见集类,究其体制,实小说者流也。至于子类杂家,尤相出入。郑氏谓古今书家所不能分者有九,而不知最易混淆者小说也。”[2]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又当如何理解这种现象?《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是最早列有小说家的目录学著作,其著录情况和对小说的见解深深地影响着后世史家和目录学家,如《隋书》、《旧唐书》、《新唐书》、《明史》、《四库全书总目》等就与其一脉相承。摒弃业已深入人心的现代小说观念,对《汉志》的小说家作历史性还原,正确认识和把握《汉志》小说观,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找到一些问题的答案。

一、《汉志》小说家的历史真相

《汉志》上承刘歆《七略》而来,《七略》则是刘歆以刘向的《别录》为底本,删繁存简而成。因此《汉志》不仅反映了刘向、刘歆和班固三人的学术思想,而且代表了汉人对先秦以来学术文化成果的基本看法。诸子十家中列有小说家,著录了“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实计有一千三百九十篇),治中国古小说者无不熟知。有人认为,“公元一世纪,东汉桓谭(?一56年)、班固(32—92年)先后提出‘小说家’的概念,表明‘小说’已经成为一种言语形式——文体。”[3]在许多学者看来,《汉志》中列有小说家类并著录了相关作品,说明大量中国古代小说作品已经存在,可以证明小说已成为一种被普遍认可的文体。这种推论初看并无不妥,但分析《汉志》的整个分类结构,结论并不是如此。为使情况更加明朗,现将《汉志》的分类组成结构图示如下:

从上图可以看出,作为奉旨修撰的国家藏书目录,《汉志》的分类是严谨的,六大类泾渭分明,小类也各安其位,恰在大类名的统辖之下。这种分类结构充分体现了各种学术各家门派的本源和关系,表达了作者对“万三千二百六十九卷”典籍的基本定位和评价,成为后世“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依据。德国著名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人论》指出,“分类是人类语言的基本特性之一。命名活动本身即依赖于分类的过程。给一个对象或一个活动一个名字,也就是把它纳入某一类概念之下。”[4]小说家列于诸子略中,与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等相提并论,那么小说家应该与诸子略中其余九家具有相同的性质,是一种学说派别之称。《隋书·经籍志》云:“诸子略《易》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儒、道、小说,圣人之教也,而有所偏。兵及医方,圣人之政也,所施各异。世之治也,列在众职,下至衰乱,官失其守。或以其业游说诸侯,各崇所习,分镳并骛。若使总而不遗,折之中道,亦可以兴化致治者矣。《汉书》有《诸子》、《兵书》、《数术》、《方伎》之略,今合而叙之,为十四种,谓之子部。”[5]完全将小说家与诸子各家相提并论。

《汉志》诸子十家前均有小序,代表了作者对诸子的评价。从内容看,作者在十家小序中依次说明了诸子十家的学术渊源、主要内涵、长处及不足。从句式上看,都是以“×家者流,盖出于×官”开头交待学术渊源,再论及学术内涵和价值等,各小序内容虽有所不同,但客观公正的语气是完全一致的。将十家小序对比参看,可知作者对小说家和对其余九家持完全相同的态度,并无厚薄之分。虽然在《汉志》诸子略序中有“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的评价,但这只是针对小说家的政教功能稍弱而言。在作者看来,小说家和其儒、道、阴阳诸家只有高下之分,而无性质之别。

除小说家外的其余九家作为一种学说派别之称是容易理解的,今天的小说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文学体裁而小说家是一种专门的职业,说小说家是一种学说派别似乎让人难以接受。但是在古代文献中,将小说家作为一种学说派别并不鲜见。《文心雕龙·诸子》云:“孟轲膺儒以磬折,庄周述道以翱翔,墨翟执俭确之教,尹文课名实之符,野老治国于地利,驺子养政于天文,申商刀锯以制理,鬼谷唇吻以策勋,尸佼兼总于杂术,青史曲缀于街谈。”[6]分别罗列了儒、道、墨、名、农、阴阳、法、纵横、杂、小说十家。《文心雕龙·谐隐》云:“然文辞之有谐隐,譬九流之有小说,盖稗官所采,以广视听。”[7]刘勰意欲强调谐和隐对于写文章的重要性,以小说与“九流”的关系为喻。可见小说家虽处“九流”之末,但却是不可或缺的。《隋书·经籍志》中有“儒、道、小说,圣人之教也,而有所偏。兵及医方,圣人之政也,所施各异。”小说与儒、道、兵、医并列,均为“圣人之教”,只不过是各有偏倚而已。

小说家既为诸子学说派别之一种,那么小说家是一个怎样的学派?它与其它各家又有何异同?《汉志》小说家小序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8]稗官是小官的代称,而并不是指某个特定的官职,对稗官的具体所指,学界虽有些争议,但大致是指土训、诵训、训方氏以及“待诏臣”、“方士侍郎”一类。[9]依照《汉志》小序,小说家的主要内容是这些小官员所收集的“闾里小知者”的“街谈巷语”。但并非所有的“街谈巷语”都可列为小说家,只有那些可以广见闻,长知识,增智慧的“可观者”才是小说家的内容。既是“街谈巷语”,必是广征博采,故而鄙野俚俗,且琐碎饾饤,不成系统。尽管琐碎,但只要有“一言可采”,于政治、政教有益,小说家就同诸子各家有了相同的质素,小说家就可以跻身于诸子十家。《隋书·经籍志》小说家序曰:“小说者,街说巷语之说也。《传》载舆人之诵,《诗》美询于刍荛。古者圣人在上,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谤。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周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而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衣物’是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10]对稗官之所指和小说的作用描述得更加具体,但大意与《汉志》差别不大。高正《诸子百家研究》就这样论及小说家:“此类‘君子勿为’的‘街谈巷语’、‘道听涂说’、‘刍荛狂夫之议’,当直接反映了平民阶级的思想。一些聪明才智之士,阅历有所得,则发一番感慨议论。集千百‘闾里小知者’之所为,其中也一定有君子大人所未曾考虑过的东西。”[11]因此,小说家与诸子其余各家的共性在于他们都能“治身理家”,于己有益,“兴化致治”,于世有补。至其不同之处,《汉志》有“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的叙述,这明确指出小说家与其余各家相比广博有余,但琐碎零乱,也不够高深玄奥。

可以说,不成系统的思想和琐碎的奇闻轶事正是小说家的核心内容。对此张舜徽《广校雠略·论小说》有很好的考证:“顾世人……不知小说亦所以荟萃群言也。考《汉志》小说家载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外,尚有臣寿《周纪》七篇,《百家》百三十九卷。书以‘周’名,犹《易》象之称《周易》,盖取周备之义(《周易正义》引郑氏云《周易》者,言易道周普,无所不备)。《周纪》、《周说》,殆即后世丛钞杂说之类。《百家》一书,尤可望名以知其实,此非杂纂而何?”[12]《汉志》小说家共有1390篇,而《周说》、《周纪》、《百家》计有1089篇,当可以代表小说家的整体特征。琐碎而广博,零乱而有“一言可采”,能“兴化致治”,便构成了小说家独有的秉性,这也正是《汉志》小说家的真实历史面目。

二、《汉志》小说观及其历史渊源

《汉志》小说家的面貌如上所述,那么就有了与此相应的《汉志》小说观。在刘、班看来,小说是指那些记载虽“浅薄不中义理”但于世有益的思想和可以广见闻,长知识,增智慧的轶闻琐事的作品。《庄子·天下》云:“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13]归根到底,小说与诸子百家一样,重心在一个“用”字上。有系统的的大“用”之理便是儒、道、阴阳诸家,虽琐碎、浅显却有小“用”之理便是小说家,无“用”的野语村言自然是连小说家都不能入。虽义理不够玄奥,但也有其存在价值,所以当“缀而不忘”;同时因其广收博采,便可以扩大视野,增长知识,这也是小说之“用”。因为刘、班小说观强调的是“用”,故而作品是记事、写物还是记人,是叙述、描写还是说理等文体要素,便都被置于次要的地位了。

《汉志》小说观的历史渊源可以上溯至春秋战国时代。春秋战国之交,“礼崩乐坏”,老聃、孙武著书立说,孔丘“述而不作”、“有教无类”,于是产生了以老聃为代表的早期道家,以孙武为代表的早期兵家和以孔丘为代表的早期儒家。随着宗教神权动摇,宗法制度解体,天下大乱,诸侯征战不已,形成了“诸侯放恣,处士横议”的局面,正所谓“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14]百家争鸣的局面一经形成,肯定免不了各家之间的竞争与交锋。诸子“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贬斥对方而抬高自己就是在所难免之事。《庄子·盗跖》就故意将孔子塑造成一个胆小怯懦、追逐名利、贪生怕死的可笑形象。[15]类似的文章在《庄子》中还有多篇。《庄子·外物》云:“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是以未尝闻任氏之风俗,其不可与经于世亦远矣。”鲁迅先生认为此处“小说”指“琐屑之言”,[16]似不够确切。这里的“小说”《庄子》用以指称道家以外的其他学说。相对于能“大通于至道”的道家而言,其它学说皆为“小说”。《荀子·正名》在论述“圣人之辩说”和“士君子之辩说”后说:“凡人莫不从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从道者,无之有也。假之有人而欲南无多,而恶北无寡,岂为夫所欲之不可尽也,离得欲之道而取所恶也哉?故可道而从之,奚以损之而乱!不可道而离之,奚以益之而治!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皆衰矣。”[17]荀子认为他所阐述的儒家之道是正道、大道,论述这一正道、大道的便是“圣人之说”、“君子之说”,不是论述这一正道、大道的便是“小家珍说”。在此,“小说”也是含贬义的,“小”指琐屑而不足道。无论《庄子》所说的“小说”,还是荀子所说的“小家珍说”,都是站在他们各自的学说立场上而指斥其它学说门派;但反过来,站在其它学说立场来看,庄子所代表的道家和荀子所代表的儒家也有可能被斥为“小说”。因此公正来看,这种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的贬义,也就无所谓褒贬了。这恰恰证明了那些被斥为“小说”的学说也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学说派别,只不过是阵营不同罢了。《汉志》立小说家,以小说指代记载虽“浅薄不中义理”但于世有益的思想和可以广见闻,长知识,增智慧的轶闻琐事的一类作品,于此有所借鉴,也有所扬弃。此处的“小”并无贬抑之义,只是恰当地标示出与诸子其余九家相比,小说家比较零碎,不成系统,义理较为浅薄,难以做到“舍短取长,可通万方之略”而已。与诸子“周行天下,上说下教,虽天下不取,强聒而不舍”的活跃而积极姿态相比稍逊一筹,但数量众多的小说家作品是一种真实的存在,而且在当时社会发挥了一定的影响和作用。《汉志》立小说一家并对小说家的定位真实、准确而客观反映了历史事实。

三、《汉志》小说观对后世小说目录的影响

《汉志》小说观对后世的影响首先表现在目录学方面。自《汉志》诸子略列小说家,后世史志无不效仿。《隋书·经籍志》(简称《隋志》,以下史志均用简称)在大类上改“六分法”为经、史、子、集“四分法”,但仍在子部列有小说家。以后的《新唐志》、《旧唐志》、《宋志》、《明志》及近人所编《清志》(《清史稿》于1927年完成初稿,1928年刊行)均从此例,其它官私家书目也大体未脱《汉志》窠臼。

但是,无论是史志还是官私家书目在小说家的具体作品收录上却有许多令人费解的现象。归纳来说,主要表现有二:一是庞杂,二是混乱。《隋志》中有《古今艺术》、《座右方》、《座右法》、《鲁史欹器图》、《器准图》、《水饰》等书目,《茶经》、《钱谱》一类屡见于新、旧《唐志》和《宋志》。《笑林》、《笑苑》、《解颐》等笑话一类,则从《隋书》至《清史稿》均有收录。此谓庞杂。《新唐志》小说家收录的《甄异传》、《古异传》、《述异记》、《近异录》、《神录》、《齐谐记》、《冥祥记》等一大批作品,在《隋志》、《旧唐志》中史部杂传类著录。《山海经》在《隋志》、《旧唐志》、《新唐志》、《宋志》属史部地理类,《搜神记》在《隋志》、《旧唐志》、《新唐志》、《宋志》属史部杂传类,而在《四库全书》中却都入小说家。同样的书籍在不同的撰史者手里可能会置于不同的类别中,此谓混乱。

如前所述,《汉志》列小说家于诸子略,关注的是小说之“用”,即桓谭《桓子新论》所说的“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因此对构成作品的其他要素就不是十分强调。因此,小说家中所收作品,既有说理又有记人,也有状物;既有议论又有叙事,也有描写。虽是“街谈巷语”,没有鸿篇巨制,但长短随宜,并不十分固定。《汉志》小说家所载诸篇今虽无所见,但据鲁迅先生所辑佚文仍可见其基本风貌。长者如“古者胎教”篇(《青史子》轶文),百余字;短者如“鸡者,东方之畜也。岁终更始,辨秩东作,万物触户而出,故以鸡祀祭也。”(《青史子》佚文)仅二十余字。记事者如“武王率兵伐纣”篇(《鬻子说》佚文),地理类如“□(山介)山”篇(《虞初周说》佚文),奇闻异事如“天狗所止地尽倾”篇(《虞初周说》佚文)和“穆王田”篇(《虞初周说》佚文),还有“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篇(《青史子》佚文)讲教子之道。[18]可以说,小说家的庞杂面貌在刘、班立小说家之时在客观上就已铸就。后世历代撰史者皆一代鸿儒,才识兼备,正是深刻地理解了《汉志》小说观,他们才没有去刻意追求整洁,而是真实地体现和贯彻着《汉志》草创小说一家的真正主旨。无论是《古今艺术》、《座右方》、《座右法》、《鲁史欹器图》、《器准图》、《水饰》,还是《茶经》、《钱谱》,正是由于其琐碎不成系统,没有玄理大道却又有其存在的价值,故列入小说家。《笑林》、《笑苑》、《解颐》等笑话一类,“举非违,显纰漏”,[19]“辞虽倾回,义归于正”,在诙谐中达到讽谏的目的,在一笑中受到启示。如依我们今天的小说标准来看并非小说,但其“嘲讽世情,讥讽时弊”的社会功用是其列入小说家的根本原因。

小说家作品著录的混乱主要是子部和史部之间的纠缠。[20]《隋志》、《旧唐志》中史部杂传类著录的《甄异传》、《古异传》等一大批志怪传奇作品被移出,而收录于《新唐志》小说家,并不是由于编撰者小说观念的巨变,而是取决于其史部著录的松紧尺度。欧阳修认为,正史应记载“君臣善恶之迹”,“要其治乱兴废之本,可以考焉。”史传“或详一时之所得,或发史官之所讳,参求考质,可以备多闻焉”。[21]可见欧阳修的对史部著录的标准是严格的,所以,一大批志怪传奇作品从史部剔除就是理所当然的。但同样因这些作品可以“资治体,助名教,供谈笑,广见闻”,[22]故列入小说家也是情理中事。《山海经》、《搜神记》在除《清志》以外的历代史志中分别列入史部地理论和史部杂传类,而在《四库全书》中都列入小说家,除了有上述原因之外,恐与人们的科学认知水平提高而更容易识别其中的荒谬之处有关。

刘、班以严肃的史家态度和笔法,在《汉志》诸子略中建立小说家,这给当时大量出现的记载虽“浅薄不中义理”但于世有益的思想和可以广见闻,长知识,增智慧的轶闻琐事的作品一个合理的“容身之地”,而且作为最早的比较完善的目录学著作无疑给后世可资参考和借鉴的范例,这种范式以稳定的结构存续了一千八百余年。虽然在近两千年的历史进程中,这种范式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一些质疑和挑战,但这种影响无疑是极其深远的。小说家面貌的芜杂,具体小说作品归属意见的牴牾,也是《汉志》小说观强调小说之“用”,对题材类型和写作手法等因素的忽视客观上所造成的,后代书目不过是沿袭前例。如果看到这种内在渊源和理路,历代小说著录的一些费解现象就可以得到比较合理的解释。当然,《汉志》小说观对小说的影响不只是在小说的目录学方面,其对小说亦褒亦贬的态度于后世小说观的影响,其对小说之“用”的强调于后世小说创作的影响也都在我们的视野范围之内,篇幅所限,只能作为另外的话题去展开了。

(载《天府新论》2006年第1期)

【注释】

[1](宋)郑樵:《校雠略·编次之讹论》,见郑樵:《通志》,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34页。

[2](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见侯忠义编:《中国文言小说参考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7—28页。

[3]刘上生:《中国古代小说艺术史》,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页。

[4][德]恩斯特·卡西尔著,甘阳译:《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71页。

[5]《隋书》,见《二十五史》,开明书店1935年版,第2452页。

[6](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08页。

[7](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72页。

[8]《汉书》,见《二十五史》,开明书店1935年版,第435页。

[9]潘建国:《“稗官”说》,载《文学评论》1999年第2期,第76—84页。

[10]《隋书》,见《二十五史》,开明书店1935年版,第2450页。

[11]高正:《诸子百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4—115页。

[12]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2页。

[13]陈鼓应注译:《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55页。

[14]《汉书》,见《二十五史》,开明书店1935年版,第435页。

[15]陈鼓应注译:《庄子今注今译》,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775—780页。

[16]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17](清)王先谦集解:《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29页。

[18]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4页。

[19]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8页。

[20]王齐洲师:《在子史之间寻找位置——史志所反映的中国传统小说观念》,见王齐洲师:《中国小说观念论稿》,湖北教育出版社,第417—449页。

[21](宋)欧阳修:《崇文总目叙释》,见《欧阳修全集》,中国书店1986年版,第1000—1002页。

[22](宋)曾慥:《类说序》,见黄清泉编:《中国历代小说序跋辑录》,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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