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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政策的工具

时间:2022-08-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另一方面,协同创新政策工具的选择范围及其组合必须由协同创新政策体系及其所确立的目标所决定。只有三个层面的政策工具组合使用,才能对协同创新产生强大的激励与推动作用。图7-4 协同创新政策工具对应于创新政策供给面、需求面和环境面三个方面的分类,创新政策具体的操作工具的分类见表7-1。首先我们给出一个关于IBM学术行动计划的案例研究,以此借鉴我国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可建议的供给面导向的人才培养政策。

协同创新政策的工具是实现协同创新目标的手段。离开了创新政策工具的支持,任何创新政策都只能是一座空中楼阁。另一方面,协同创新政策工具的选择范围及其组合必须由协同创新政策体系及其所确立的目标所决定。协同创新政策理念是各种协同创新政策工具的核心和灵魂。

寻找、设计、确定合适的政策工具并不是件简单的事,宏观措施并不是经常、明显地有效,因此,类似于“普遍优惠政策”这样的政策建议对协同创新这样一种全新且特殊的创新模式是没有太大意义的。要制定的必须是能影响特定经济活动、特定产业、特定技术的政策。

基于上文关于协同创新政策理论的概述,我们借鉴陈劲(2006)的研究结果,把协同创新政策分为供给面政策、需求面政策和环境面政策,这三种政策都会对创新过程的各个环节产生影响。只有三个层面的政策工具组合使用,才能对协同创新产生强大的激励与推动作用(见图7-4)。

图7-4 协同创新政策工具

对应于创新政策供给面、需求面和环境面三个方面的分类,创新政策具体的操作工具的分类见表7-1。

表7-1 Rothwell 与Zegveld(1981)的政策工具分类

续表

资料来源:Rothwell R,Zegveld W. Innovation and public policy: preparing for the 1980s and 1990s. London: Frances Printer,1981

供给面政策工具是指政府通过对大学、企业、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合作创新主体提供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的支援,直接扩大协同创新合作过程的要素供给,改善协同创新相关资源的供给状况,从而实现多因素之间的深度协同创新合作。

由以往关于产学研合作创新的研究我们得知我国创新过程要素驱动的特征非常明显,而由第一章根据WEF发布的竞争力报告中又指出,我国现阶段表现为效率驱动,因此,无论是要素驱动还是效率驱动,协同创新供给面导向政策工具的选择尤其举足轻重,其中提高大学研究能力、发挥创新源头作用的政策特别重要。

首先我们给出一个关于IBM学术行动计划的案例研究,以此借鉴我国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可建议的供给面导向的人才培养政策。

1.创新人才培养政策

案例

IBM学术行动计划

从产学项目合作对人才培养的作用角度来阐述协同创新,相对比较成熟的模式可以概括为:面向高校学生群体,借助产业项目开发所提供的教育资源,通过构建产学合作的教育组织体系,实现从学到用的植入式人才培养目标。其中IBM学术行动计划是基于该模式下的一项创新性计划,较好地诠释了高校在协同创新过程,如何对接产业开展人才合作培养的新模式。

IBM在我国的学术行动计划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90年代。该计划由刚开始的一系列计算机设备硬件和软件的捐赠活动发展到后来1995年全面启动的“IBM我国高校合作项目”,并致力于加强我国高校在信息科学技术领域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截至目前,IBM已与全国60多所教育部直属大学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与我国高校合作成立了25个IBM技术中心,建立了100多个合作实验室和合作技术中心,并与全国20多所高校开展了80多个联合“共享大学研究”项目。其中还针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问题,通过组织“访问学者计划”、“创新资助计划”、“博士生英才计划”、“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IBM中国高校合作项目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这些合作项目可以为我国高校在协同创新中如何开展人才合作培养提供有意义的实践启示。

(1)面向高校教学改革,积极开展课程体系的合作建设

依据合作伙伴高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IBM大学合作部在向高校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的同时,还协助学校将资源整合到课程体系中,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已有的课程,推动高校课程体系建设。具体提供的支持包括:1)积极配合高校改革教学体系,提供IBM课程资源包,并结合高校的课程体系结构,提供相应的IBM教学资料;2)根据高校的需求,为高校培训教师;3)资助高校进行精品课程或远程课件开发。

其中在精品课程开发中,2006年,IBM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合作实施“教育部—IBM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每年支持约20门精品课程建设。该项目为期5年,旨在响应教育部“精品课程建设”精神,支持高校信息技术课程的建设,促进业界先进的技术和理念与高校相应课程的紧密结合,提升我国信息技术人才的市场竞争力。通过验收并符合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条件的立项课程,由高等教育司推荐参评国家精品课程。其中在2006—2008年度,IBM共资助了60多门教育部—IBM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同时,2006年11月14日,教育部与IBM正式签署《开展“现代服务科学方向”研究合作项目备忘录》。

自此,IBM与教育部全面展开合作,把现代服务学学科建设纳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在全国高校中推进现代服务科学学科建设和相关研究,从政策层面大力推进“现代服务科学学科建设”。此外,IBM通过专家讲座、联合授课、共享课件资源等方式,结合学校情况,与各个高校展开了紧密的服务科学教学与科研实践,覆盖了计算机学院、管理学院、软件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等不同的院系。目前,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已经建立了10个服务学相关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中山大学、人民大学、东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北京联合大学等9所高校设立了服务学相关专业方向。

(2)积极支持师资培训示教,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为了支持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IBM定期组织师资培训班和研习讨论班。其中,在师资培训班中,IBM根据业界发展状况,结合高校的课程建设和认证培训需求,定期组织师资培训班,介绍领先技术和行业解决方案;IBM在寒假或暑假期间开设研习讨论班,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教育专家对课程建设和教学方法进行讨论,或针对当前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展开交流。此外,在IBM与教育部、合作伙伴高校携手推进“服务科学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中,IBM定期开展服务科学研讨班,与高校老师分享在相关领域的经验和成果,协力推进这一新兴学科的建设。

(3)科学的专业课程认证,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通过组织学生参与IBM全球专业认证项目,熟悉并掌握了业界最新的技术与产品知识,大大提高了自身的技术水平。IBM为合作伙伴高校提供的专业课程认证支持包括:积极与高校合作开展IBM全球专业技术认证项目;为高校培训老师;提供认证培训教材;协助高校开展认证培训课程和全球认证考试;提供认证奖励与推广计划。

此外,IBM全球专业技术认证为在校师生提供以下各类相关技术的考试:IBM Information Management;IBM WebSphere;IBM Service Oriente;Architecture(SOA);XML;IBM Rational;IBM Lotus;IBM Power Systems(AIX 等);IBM Systems;Innovation Enabled On Demand Business。IBM大学合作部为所有获得IBM6专业技术认证的学生建立了一个人才数据库,以便于IBM及其合作伙伴和客户从该数据库中挑选人才。

(4)推动教学平台共建,提升教学软硬件品质

IBM通过与合作伙伴高校合作开展教学平台共建项目,协助改善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条件。具体合作包括软件和硬件捐赠两个方面。自1995年至今,IBM通过捐赠、无偿租赁、使用许可等形式,已累计向国内高校无偿提供了总价值超过15.6亿元人民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资源。

(5)加大联合研究开发力度,共享大学研究成果

IBM利用相关领域的研发优势,与高校合作开展联合研究项目,成立联合研究实验室,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其中共享大学研究(SUR)项目旨在加强与我国一流高校科研人员的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

2000—2009年,IBM通过SUR项目资助了20多所高校的80多个联合研究项目,硬件捐赠总额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此外,IBM还提供强有力的软件和技术支持。研究领域覆盖了深度计算、下一代互联网、普及运算设备、无线技术、网格运算、服务科学、生命科学、商业价值研究、供应链管理、云计算、大型主机、绿色技术等课题,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同时,在联合研究实验室建设中,目前,IBM中国研究院在我国已经成立了六个联合创新研究院,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此外,IBM中国研究院支持清华大学成立了现代服务科学研究中心,致力于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新型人才的培养。北京大学宣布与IBM合作成立方案工程研究中心,双方共同推进方案工程的研究及人才培养,标志着我国服务科学、管理和工程的方向研究和学科建设将更加全面深入地展开。而在学术交流活动方面,IBM通过召开国内、国际性的学术交流会议,同来自教育界、工业界、商业界等专家分享经验和研究成果,为专家、学者提供一个广阔的交流平台。

(6)丰富校园科技活动,深入高校开展科技传播

为帮助合作伙伴高校的师生更及时地了解业界动态,IBM定期组织高级经理和资深专家到高校做讲座,内容涉及IT发展趋势、软件开发、项目管理、行业动态、企业文化、职业生涯规划等。此外,应各高校的要求,IBM还邀请公司专家作为合作高校的客座教授。同时,为了让在校学生第一时间接触领先技术,掌握实用技能,IBM定期举办各类不同规模的校园竞赛。各类校园科技活动包括2010—2011 IBM校园大使系列巡讲;IBM大师讲坛;IBM蓝色加油;IBM校园竞赛;IBM夏令营和IBM学生技术俱乐部

(7)奖学奖教奖研,积极支持高校培养优秀人才

为了鼓励我国高校优秀学生及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的优秀教师展开更广泛深入的学习与研究,基于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和IBM于1995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IBM自1998年设立“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起,相继设立了IBM奖研金、奖教金、中国优秀学生巾帼奖学金和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学金。并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IBM和高校专家进行奖学金、奖教金的评选,及各类基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此外,还有“IBM中国优秀学生巾帼奖学金”,“IBM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学金”。

截止到2008年,共有来自33所高校的919名本科生、研究生获得了“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18名女性研究生获得“IBM中国优秀学生巾帼奖学金”;来自18所高校的47名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获得了“IBM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学金”;来自36所高校的226名教师获得了IBM奖教金;另外,还有130多名教师获得IBM奖研金。

(8)积极推动学者交流访问,促进科技知识传播

为加强国内外优秀大学间的科研合作以及校企合作,IBM自1998年开始开展学者交流访问项目。IBM推荐合作伙伴高校的优秀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IBM研究机构或国内外著名高校进行短期学术访问。此外,IBM还为教师参加各类国际学术会议提供机会。

1998年至今,IBM共资助来自29所合作伙伴大学的60名优秀教师到美国NCSU、加拿大McMaster大学、香港大学、IBM中国研究院和IBM中国开发中心等地进行访问学习,学习的内容包括数据库相关技术、商业智能、电子商务、Web Service、SOA、网络安全、RFID、供应链管理、服务科学等。而IBM中国访问学者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子项目:1)IBM中国开发中心(IBM China Development Lab)访问学者项目,参加软硬件产品开发及测试等方面的工作,深入了解实现技术与理论的差别,并根据访问内容设计专业课程的教材及课件;2)IBM中国研究院(IBM China Research Lab)访问学者项目,根据IBM中国研究院的研究方向,结合个人研究内容,利用研究中心提供的研究设备和环境,撰写相应论文或者研发专利。

(9)推动资源整合,促进知识显性教材化

IBM充分利用全球资源,为合作伙伴高校的教材编写和课件开发提供资金、技术和人员支持。项目包括:1)利用全球高校合作项目资源,帮助高校取得引进类和翻译类教材的版权;2)与高校共同确定自编类教材的书目和内容,并提供技术和资料支持;3)为经过认可的翻译类、自编类教材和参考书提供赞助;4)与高校共同监控项目进度,并调动资源全面配合项目完成。

(10)积极搭建实习招聘平台,广纳优秀学子

充分利用IBM中国研究院、IBM中国开发中心和IBM全球服务部创新解决方案开发基地的资源,向合作伙伴高校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和实训平台,成功地为公司及社会培训了千余名优秀的员工,也为学生们提供了积累社会经验、接触世界先进技术、体验领先的商务创新思维的实践机会。其中,IBM毕业实习招聘计划包括“青出于蓝”实习生计划、“蓝色之路”实习生计划等。博士生英才计划和全球服务执行中心实习生计划,更是得到了公司、高校、学生三方的充分认可。

此外,IBM以其自身在IT技术上的独特优势,通过组织IBM教育学院教育培养计划,按照职业角色分工为广大师生提供大量免费的软件、硬件、培训和课程资料,更提供了超过60项IBM的软件技术,并将其整合进大学课程,帮助学生掌握最新的基于开放标准的技术。目前合作的高校包括武汉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学院、北京工业大学软件学院、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北京联合大学自动化院、山东大学齐鲁软件学院等,其人才培养的主要特色表现为:

其一,建立面向职业角色的课程体系。高校在传统的IT教育培训中,对学生缺乏明确的职业角色定位,其课程往往是片面地从一些技术或者产品的组合来设置教学内容,并以此作为学生的培养方向。如何从社会对于某个职业角色所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出发,让学生掌握从初学者到合格的IT从业者所应该经历的最佳学习路线也就成了该项目的第一大特色。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职业角色定位,根据不同的职业角色(job role)需求来培养学生,让学生和院校都以一种“面向对象”(object oriented)的态度参与到教学中来,真正培养“拿来就用”型人才。针对不同的职业角色来定位IT从业者所应具备的技能和定制相应的培训课程,根据对软件应用、开发领域从业人员的分析,在软件开发领域有一系列IT角色,其中包括IT经理/决策人员、项目经理、分析人员、软件架构师、开发人员、系统测试人员等。根据角色的不同功能,针对毕业学生和初、中级IT从业者的主要职业分布,从中选择了一部分职业角色,提出了针对于这些角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路线图(见图7-5)。二是注重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现阶段毕业生水平与用人单位需求存在的矛盾不仅是毕业生的知识水平和动手能力的问题,更体现在职业素质培养方面。如何培养学生的团队沟通意识,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成为该课程体系中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7-5 IBM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路线图

其二,建立人才联盟和人才联盟数据库。该数据库主要发挥了人才信息沟通桥梁和人才技能长期跟踪的作用,旨在建立人才供需双方更有效的信息渠道。通过为学生提供个人信息发布手段和为企业提供招聘搜索途径,更好地解决学生就业问题。此外,人才联盟计划将长期跟踪学生的成长状况,适时为学生提供各类培训信息,以帮助学生在就业后的继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人才联盟中,有统一的人才考核标准和合作院校人才培养标准。2.从IBM的实证研究提出供给面导向的创新政策

美国政府和企业在组织协同创新中的很多思路和做法都是可圈可点的,非常值得我国相关部门研究和借鉴。依据特定产业人才的发展需求,高校如何通过嵌入式合作的方式整合产业资源,开展人才的合作培养,真正实现人才从学到用的一站式发展,一直是高校在探索协同创新过程中如何开展人才合作培养的重要课题。通过上述模式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关于协同创新产学研合作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几点启示:

(1)通过资源整合,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的深度合作

人才培养首先要突破的就是课程体系的建设问题。产业界拥有雄厚的技术背景以及明确的人才需求目标,特别是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地构建人才发展所需的环境条件。同时,因为高校具备丰富的人才资源,不仅可以为产业界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本,而且也极大地需要产业界提供实践性的教学资源,来丰富和强化现有的课程体系,特别是面向职业角色的课程体系改革。

因此,协同创新在人才深度合作的培养过程中,首先要明确现实的人才需求及其相应的能力诉求,进而根据人才发展的自身规律,充分整合来自产业界的资源优势,进行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课程体系开发。一方面,注重知识体系更新,增强实践能力课程的开发,从职业素质培养和职业角色定位两个角度,根据不同的职业角色需求来培养学生,除技能培训外,还将如何培养学生的团队沟通意识、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等素质教育作为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学生提高就业时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从构建良好行业生态系统出发,为广大用人机构的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人才。

(2)通过教材开发,强化师资培养,实现隐性知识的显性化

高校是生产知识的重要场所,也是教材开发的主要集中地。教材开发是对隐性知识的一种显性表达,也是对已有实践的总结与分析。协同创新在人才培养方面,最关键的是对教学内容本身的开发,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展的师资培养。隐性知识是潜藏在个体中的实践性真知,从产业中获取丰富的隐性知识,并整合进高校课程体系中。进行相关的教材开发,是保证高校人才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重要前提。在此模式中,高校通过嵌入式参与产业中的特定技术领域,专业化地开展相关人才培养所需的教材开发和师资培养,可以有效并及时地实现知识体的更新,完善高校现有知识体系和师资队伍。同时,这种协同创新合作人才培养过程,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和模拟实战的教学实验环境。为学生提供的教材来自于真实的项目,帮助学生学习到产业界所需的能力规范和方法。

(3)通过组建人才数据库,重视人才联盟,实现人才培养的产学对接

产业界是高校培养人才的重要流向。要实现产学对接,就要对产业需求的人才及高校能够提供的人才进行有效的分析。通过组建人才数据库,收集、整理特定产业领域相关人才资料,可以全面且长期地关注人才技能水平的增长。高校要积极参与并支持相关产业界人才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建立人才联盟,及时有效地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实习与就业信息,根据学生所培养的能力特长,优先推荐他们到合适的产业部门就业。同时,根据产业部门对人才能力的发展需求,可以进行有效的人才培养规划。

(4)通过科学的人才认证,构建能力综合评价体系,实现人才的全面发展

高校开展的人才评价往往集中于学生对既有知识的掌握,这很难综合判断一个人的能力,特别是无法满足产业界对人才综合素质的评价要求。高校通过整合产业的人才认证标准,根据产业的人才素质要求进行科学的能力认证,建立能力综合评价体系,不仅包括专业的能力素养,而且包括职业素养评价,以此全面反映学生的能力现状,真正有效地实现人才的全面发展。

鼓励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创业或到企业从事各种产学研合作工作。科技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可以以录用、聘任或兼职等方式在企业工作。科技人员在兼职期间从事与原单位的知识产权不相关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时,可以不经原单位同意。协同创新过程合作开发项目的技术成果,属于联合体各方共有。如果属合作前的成果,双方应以合同形式阐明。引导企业采取各种措施激励本单位技术人员从事产学研开发,加快科研成果的转移和转化。为企业提供教育产品、体制和环境。帮助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接受技术教育、进修计划、继续教育、再培训教育等。

3.推进创业型大学建设政策

创业型大学是新形势下大学参与全球竞争和大学功能演化的结果。创业型大学最重要的特点是把学术性知识转化为商业性知识,知识创业是创业型大学的新智能,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创业型大学的使命(陈劲,2009)。所以,需要制订创业型大学建设工程计划,系统规划分步实施;同时,积极鼓励大学研究人员知识创业,加快技术转化;此外,鼓励大学建立相应创业机构,并注重大学知识创业功能的培养。

4.推动跨学科发展

制定学科间差异化体系,实现从“一刀切”到“和而不同”的转变。浙江大学校长杨卫表示,要制定各学科的内涵发展路线图,体现不同学科的差异化特征。另外,还要逐步建立符合国内外宏观环境的薪酬按学科配平的机制,从而更好地激励各学科教研人员努力工作、提高水平。大学要面向国家战略主题和区域重大需求,着力建设若干个重大学科交叉平台,设立一批跨学科岗位,推动跨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推动学科交叉,关键在于政策的正确引导和制度的科学安排。要探讨建立交叉研究绩效机制。

5.完善科技管理体系和协同创新绩效评估政策

当前,大学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系统来测度大学教研人员工作绩效的评价体系,目前的评价体系已明显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匹配。现有的评价体系把强调“理论研究”的基础性学科体系的评价指标放大到了所有学科,简单地以科研经费、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获奖、知识产权等)、专利、学术兼职等作为评价依据,SCI或SSCI收录论文成为悬在大学科研人员头上沉甸甸的指挥棒。

创建创新型国家,除了知识创造,知识扩散也同样重要(陈劲,2009)。所以应该及时改进大学科研人员的考核和评价标准,将协同创新的合作创新绩效部分纳入到高校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引导科研人员参加协同合作,防止参加合作的科研人员受传统单一评价体系制约而被边缘化。政府相关部门对高校办学科研绩效的评判要实现从量到质的转变,更加关注反映内涵的人均指标。看人均指标的同时,总量也要达到一定的临界质量。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绩效内涵目标,通过逐步演进的配套政策加以激励和引导。

需求面政策工具指政府通过采购与贸易管制等做法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积极开拓并稳定新技术应用的市场,从而拉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需求方导向的政策工具具体如下:

1.政府财政投入政策

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国家的财政政策起着直接而关键的作用。财政政策是由政府通过直接控制和调节,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来影响国家资源的分配,其主要工具是增加政府财政支出和税收优惠。对于支持协同创新的财政政策来说,必须采取两种政策相结合的做法。具体而言,一方面通过各种措施加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及R&D活动的支持,利用政府采购鼓励产业创新,利用政府资助吸引风险投资等促进协同创新投融资环境建设等。由于协同创新的对象都是高技术产业技术创新领域,属于高投入、高风险的技术经济活动,商业银行为安全起见,一般不愿意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外部资金支持。创新资金的缺乏必然会阻碍协同创新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此,政府必须通过相关政策的安排,吸引投资者注入资金,强化现有企业自身的融资功能,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支持和保障体系。另一方面通过税收政策激励科技投入,即政府将应收的税款让渡给企业用于科技开发,这是政府投资科技的另一条渠道。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建立更加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通过对协同创新平台以及各创新主体有针对性的投资,提升科技投入水平,使我国科技水平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各级政府把对协同创新相关的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

(2)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优化财政科技投入体系,明确支持方向。针对协同创新主体的特点和功能,财政科技投入必须重点解决国家、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合理安排大学、科研机构正常运转、政府科技计划和科研条件建设等资金。

(3)切实保障协同创新平台工作的顺利实施。组织专家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的技术、经济、环境等可行性论证,并根据国家和社会重大需求的标准和实施条件的成熟度,统筹落实平台经费,以协同创新专项计划的形式逐项启动实施。

(4)完善协同创新科技投入管理机制。在协同创新平台布局、人才队伍建设、政府科技计划设立、科研条件建设等方面,建立协调高效的管理平台,优化资源配置,使财政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改革和强化协同创新平台科研经费管理,对平台课题及经费的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和结果的全过程,建立严格规范的监管制度。建立协同创新财政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明确设立政府科技计划和应用型科技项目的绩效目标,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2.税收激励政策

我国和世界多数发达国家都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R&D活动提供了税收优惠支持。税收优惠的内容主要是:1)允许企业从其应税收入(即税基)中扣除当年发生的R&D费用;2)允许企业从其公司上缴的收入税中扣除基于一定基础的R&D费用;3)允许企业对用于技术创新的机器、设备和建筑的投资进行加速折旧。在一些国家,还为企业制定了专门的技术创新优惠政策。它们通过两种途径来减少或者消除技术上的不确定性:其一,通过鼓励多样化的研究开发活动来探索不同的研究开发领域,把握一定时期科学技术发展的主流方向,从而尽可能减少人们在技术突破的主攻方向上存在的不确定性;其二,增加知识的供应量,从而增加替代技术选择的可能性。

(1)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协同创新结合的税收政策,加大对协同创新平台参与企业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协同创新平台参与企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平台内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政府采购政策

Edquist等人[9]研究了政府技术采购与各种创新理论之间的关系,认为政府技术采购着眼于技术供给方的R&D投资以及教育等不同,它是一种属于强调技术需求方的政策。通过这种对技术的需求,促进技术的开发与技术的扩散和改进;通过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择优购买国内高技术及其设备和产品。它与一般性政府采购不同,它不是要在全球范围内寻求价格最低廉的产品以降低政府开支,而是出于壮大本国企业技术能力的目的,在国内企业中寻找技术开发者。如前所述,如果政府跨越边界,干预本该由市场主导的经济活动,有可能导致国际争端。但如果政府关注竞争前的基础与应用研究,无论如何扶持企业,都不会有问题。政府应该善于运用政府技术采购这一重要的创新政策工具。

在协同创新过程中,政府作为技术创新的启动和推进者,以通过公共采购政策的安排,创造和增加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技术创新的“市场拉动”效应,鼓励创新平台的技术创新行为。这样可以使协同创新平台的创新产品在市场开拓期有比较稳定的市场抱枕,同时也使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与市场有关的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在发达的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购买了大约国民生产总值15%甚至更多的商品和服务(纳尔逊认为政府这个比例是30%~50%左右)(杜伟,2001),因此,政府公共采购被普遍认为是影响工业中创新的方向和速度的重要政策工具。

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在《配套政策》关于政府采购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方向、研究和探索,形成具体有效的措施。政府采购还可以参考爱尔兰、荷兰、德国等国的做法,对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战略重点领域进行全景式扫描研究,提出协同创新的战略性采购规划,给协同创新主体方以明确的需求信号。

政府采购和标准设定应坚持市场为导向,强化竞争机制。应对产品性能规格和功能水平有明确要求。由政府发起的标准只有成功的商业化运作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标准,因此,应由市场和竞争筛选出最有效而不一定是最先进的技术,政府不能代替企业选择方案。

环境面政策工具指政府通过财务金融、租税制度、法规管制等政策影响技术发展的环境因素,为产业界进行技术创新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间接推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环境方导向的政策工具具体如下:

1.出台《协同创新合作促进法》

尽早出台《协同创新合作促进法》,新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维护自主创新成果的法制环境。

2.创造和完善协同创新融资环境

完善协同创新融资环境,具体而言通常包括发放贷款、津贴,提供财务分担计划,提供设备安装与服务,提供贷款担保、出口信贷等。优先支持协同创新示范企业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上市再融资。支持金融创新,探索发展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

建立省级和市级协同创新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发挥政府的金融杠杆作用,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鼓励民间设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开展对协同创新合作创业型企业的投资。

(1)设立协同创新投资基金

协同创新投资基金是政府发挥引导作用,组织研究型大学、民间资本和产业资本以资金为纽带联合成立的金融实体,引入世界先进的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模式,以股权投资为手段实现大学和研究机构的高端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传统支柱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改造提升与行业整合的目的。

协同创新投资基金是投资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协同创新投资基金的设立,能够有效地推动政府产业政策的实施,推动合作创新,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协同创新投资基金还能通过对股权投资规范化条件的设定,整合高校、研究机构的技术资源,帮助投资目标企业更新经营理念,明晰产权关系,完善财务制度,积聚人力资源,提升技术水平,加强风险控制,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及资产价值。

(2)鼓励和引导多元化融资政策

首先,政府应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协同创新平台的财务特点,设立专门的科技金融服务团队,发展有特色的科技支行,在协同创新平台内建立健全融资担保平台,提高担保机构对平台的融资担保能力。其次,政府要鼓励和支持协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针对高科技协同创新平台的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质押融资,以及产业类的融资信贷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统一有效的知识产权抵押质押登记系统。再次,政府应帮助完善协同创新的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应用买方和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协同创新平台的投资力度。此外,创新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也非常重要。要鼓励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加大合作的力度,建立金融支持协同科技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银行与创业基金、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等机构的合作,创新金融服务,引导资本向协同创新平台集聚。

(3)创造风险投资的环境

科技创新是一项具有高度风险的事业,风险资本作为一种科技创新的有效风险分担机制可以减少创新的不确定性。风险资本因为与创新企业分担了技术创新过程中各种潜在的风险从而使整个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有了全面的降低。

政府应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首先,政府可以借鉴德国发展风险投资业的成功经验,制定优惠的投融资政策、资本市场政策、税收政策及吸引外来风险投资的优惠政策,在社会、法律、科技等方面出台一些真正有利于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激励政策。

2005年11月,国家10部委联合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但配套的政策,如税收优惠等尚未出台,建议尽快完善配套法规,以创造良好的协同创新外部环境。

另外,要建立风险投资的有效退出机制。有效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正常运转的关键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资本退出的成功与否,没有有效的退出机制就不会有健康的风险投资。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完善创业市场,也是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必由之路。

3.发挥中介机构的力量

我国现存的中介组织远不能起到协同创新网络中的粘结功能。而且,在目前热烈讨论创建国家创新体系时,对中介组织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不准,认识不到位。应充分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中介组织的地位与作用,政府必须制定相关政策,培育与发展我国中介组织,遵从市场规律,依照市场机制运作。

中介服务体系也是协同创新平台竞争力的核心所在。在平台建设过程中,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服务中心,为平台提供全方位的综合支持服务,促进其经营活性化,提供情报、咨询、创业支持资金支持、技术开发支持、等。另外,平台还应设立专业的中介机构,为平台相关企业提供从技术、人事以及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种问题的优质的咨询服务,重点对税收和关税的减免程序等专门领域给予咨询服务。

(1)政府应大力扶持各类中介机构,以作为协同创新的有力工具。政府的创新政策制定与执行,要紧密地依靠和有效地利用中介机构,赋予其法律地位,实现政府与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并逐步转向以市场机制调节为主。把应由中介组织发挥作用的服务功能从政府的行政职能中剥离出来,政府对协同创新的管理应以直接方式和间接方式相结合,主要为协同创新创造更适宜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基础设施与氛围。

(2)完善中介机构培训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中介服务处于市场化的转折阶段,其服务环节和服务水平还存在很多问题。为促进中介机构能够真正为协同创新过程提供良好的服务,政府可以资助建立专门的培训机构,依照各行业专业人才从业标准要求,培训、考核、准入一体化。

(3)健全协同创新合作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协同创新所需信息,建立良好的信息流通渠道,包括建立信息网络与中心和图书馆,提供建议咨询服务、数据库、沟通和信息共享服务等。

建立和健全合理配置协同创新平台资源的统筹机制,建立平台创新资源配置的信息交流制度,完善统计方法,提高研究与开发统计数据质量和共享机制,防止重复立项和资源分散、浪费。完善财政与科技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机制。强化科技预算的执行监督,确保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目标与协同创新平台的目标一致。

确立产业、科研和学科统筹兼顾的协同创新合作新机制。建立由以往创新的被动合作转向协同创新主动合作的激励机制。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政府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并且有时缺乏沟通和信任,因此健全协同创新平台连接面的信任机制非常重要。从产业、科研和学科协同发展的视角来建立税收、科研资金、奖励、利益分配机制等相关的激励机制,是推动协同创新合作的必要条件。

探讨和探索兼顾产业技术和学科知识特征的合作机制。推动协同创新合作重在利益机制的确定和协调,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动机和需求,关键在于采用什么样的利益机制、协调机制进行连接,这是政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创新主体各方的协同发展必须设计好各方的利益协调机制,不可偏颇。不同产业的技术特性、不同学科的知识特性、不同科研机构的研究性质均对协同创新的机制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例如,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的技术范畴与特性、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等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技术转移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的要求都存在差异,这决定了协同创新合作模式必须根据这些差异作出相应的反应。从学科角度来讲,不同的学科对协同创新的模式要求也非常严格,如材料科学、生物制药、汽车制造、通信通讯等由于研发模式的不同必然导致合作方式的差异。因此,根据不同的产业和学科分别制定协同创新合作的模式和机制是提高协同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

政府要努力营造协同创新合作的新环境,还必须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协同创新主体对创新工作的合理划分与合作;二是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研考核体制的确立;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也是新视角下协同创新合作环境构建的基本思路和设想。

注释

[1]魏勇,杜伟,曾令秋.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工具分析.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5(3):55—58

[2]Furman J L,Porter M E,Stern S. The determinants of national innovative capacity. Research Policy,2002,31(6):899—933

[3]Nelson R R.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541

[4]Lundvall B A. Innovation as an interactive process: from user-producer interaction to the 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 In: Dosi G,Freeman C,Nelson R(Eds).Technical Change and Economic Theory. London: Pinter Publishers,1998:349—369

[5]Freeman C. Technology policy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lessons from Japan. .London: Pinter publishers,1987:150

[6]叶伟巍.产学合作创新机理与政策研究.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7]Roy Rothwell. Public Innovation Policy: to Have or to Have Not?.R&D Management,1986,16(1):25(66)

[8]OECD. Science,Technology and Industry Outlook 2000. Paris,2000

[9]Edquist C,Hommen L. Government Technology Procurement and Innovation Theory. TSER Publication,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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